2024.09.23 實質廢死惹議 大法官淪怪獸 LIVE【亮話天下|郭正亮】EP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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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頻道

郭正亮頻道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342
@daniel2266
@daniel2266 Ай бұрын
不要低估民進黨無恥的程度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無恥還太簡單了...冷血了吧...因為他們不會去同情受害者,反而在同情加害者的“人”權
@alexhu7939
@alexhu7939 Ай бұрын
伊於胡底!
@吳可汎
@吳可汎 Ай бұрын
其實他們真的目的是要利用中華民國這個主權體通過廢死這個世紀難題發揚「台灣」「民進黨」還有個人名譽發光於國際所以堅持啃這個血饅頭。反正亂是中華民國亂又不是台灣髒。搞不好想要讓中華民國倒台讓台灣順理成章的上市達到朝代更替。沒覺得他們民進黨所堅持的東西一切都只求名聲都不管百姓的嗎? 加上到處圈錢的行為不就是要讓中華民國倒台? 搞不好屯了一大堆黃金等著呢。
@gong.chungchen7560
@gong.chungchen7560 Ай бұрын
祈願這些司法敗類台奸狗賊全家受天譴不得好死😂😂😂
@user-yxuofveryfuxx
@user-yxuofveryfuxx Ай бұрын
已經進化成魔神仔。完全走火入魔
@user246-ghjkl
@user246-ghjkl Ай бұрын
死刑是為了防止殺人事件發生。不是為死刑犯爭取生存權。
@nansun3445
@nansun3445 Ай бұрын
防止杀人是功利主义派的看法,但不一定有用。事实上刑罚是所在社会对正义得以实现之普遍认知的体现,而在华人社会“杀人偿命”就是在实现社会正义。这些靠台湾纳税人养活恐龙法官却在实践欧洲白人基督徒的正义观。可悲!
@hwahwa2008
@hwahwa2008 Ай бұрын
刑罰有個重要的“比例原則”: 刑量必須和犯行相稱。 這是學法都知道的基本中的基本! 所以刑罰就是要: 讓犯人為自己犯行付相稱代價! 而“剝奪他人性命”唯一能對等的代價,只有“死”。 這和什麼仇恨根本無關! 刑罰不彰, 是對守法者和受害者的強X和掠奪。
@chialohuang9955
@chialohuang9955 Ай бұрын
謝謝郭P的大慈悲心,亂世用重典,去過新加坡的人都會感同深受 , 如此惡法是對受害家屬的二度踐踏與傷害!
@star-hx8ki
@star-hx8ki Ай бұрын
法官根本沒立法的權利,這是立法院的權利。這樣子操作變成全世界的笑話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因為立法院有民意基礎,而大法官是總統指派,意在執行上意,很可笑的大法官
@peiyongqian2375
@peiyongqian2375 Ай бұрын
狗屁总统,有无?
@gong.chungchen7560
@gong.chungchen7560 Ай бұрын
祈願這些司法敗類台奸狗賊全家受天譴不得好死😂😂😂
@pigchen4971
@pigchen4971 Ай бұрын
殺人犯是魔鬼廢死就是把魔鬼放出來
@鐘立
@鐘立 Ай бұрын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祝福大法官自己和家屬平安喜樂永遠不會遇到壞人!
@gong.chungchen7560
@gong.chungchen7560 Ай бұрын
祈願這些司法敗類台奸狗賊全家受天譴不得好死😂😂😂
@浚芳
@浚芳 Ай бұрын
亮哥講得太好了,歐美都已承認教化無用論,也漸漸往正義模式的方向調整了,兩公約也真的不是法律,民主國家不是以民意為主嗎?身為人民公僕就必須執行80%以上的人民意志啊!沒有商榷的餘地。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因為台灣不是民主法治社會,謝謝,台灣就是民主黨治社會而已,黨意至上,現在看起來就是這樣
@chialohuang9955
@chialohuang9955 Ай бұрын
君不見公投通過的議題仍然可以置之不理!
@hsiang53060
@hsiang53060 Ай бұрын
就是收宗教的錢跟名 才會想要廢死
@bohualin7006
@bohualin7006 Ай бұрын
哪來的80%支持死刑?明明就40%以上的青鳥都支持廢死,不要再待在同溫層了
@jamesued7277
@jamesued7277 Ай бұрын
因為這些被選上去的官的所作所為並不是人民公僕啊
@鄭喜悅
@鄭喜悅 Ай бұрын
發起反廢死遊行,8成民怨,民氣可用
@bohualin7006
@bohualin7006 Ай бұрын
哪來的80%支持死刑?明明就40%以上的青鳥都支持廢死,不要再待在同溫層了
@TaiWang-g5h
@TaiWang-g5h Ай бұрын
或許反大恐龍法官遊行 比較泛用,讓森林大 可以體認到民意還是聽一下比較好
@l369766
@l369766 Ай бұрын
亮哥說得太有道理了,棒!
@frankyang5657
@frankyang5657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不敢直接宣布廢死合憲, 因執政黨怕丟選票不是? 因此在細緻的解釋中給予法律相當多的規範, 更是為各級法院變相廢死提供了背書. 這已經侵害了立法院的立法權, 本身已經違憲, 立法院應該要好好應對處理, 因為你創立的新法或修法讓執政黨不滿的話, 用釋憲就可以將你打翻. 因為最近大法官的遴選, 有本職學能不足酬庸疑慮的, 有道德人格瑕疵的, 更多有明顯立場偏頗某政黨特別嚴重的 . 而直接代表民意的立法院質詢已經無法震攝官員, 剩下的手段也只有考慮凍結相關部門的預算, 真是民主的可悲.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誰任命的?....我就不信民進黨支持者100%支持廢死,總統的政見敢說這條嗎?但卻任用這些大法官?很明顯的立場了,但有人選擇沒看到或不在乎
@張仁義-r7g
@張仁義-r7g Ай бұрын
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沒了.台灣快成為壞人的天堂了
@lorenzo段-u2e
@lorenzo段-u2e Ай бұрын
台湾本来就是坏人的天堂。不用再说什么快成为啦
@王文柏
@王文柏 Ай бұрын
一句話就理解;該死刑的不判死,最後死的是奉公守法的老百姓啊,謝謝
@可樂狗-w9t
@可樂狗-w9t Ай бұрын
亮亮說得太好,廢死天理何在,但在野黨監督力道軟弱,加上有如此素質的選民選出這樣的執政黨,惡霸保護惡霸剛好而已
@神龍王-j9f
@神龍王-j9f Ай бұрын
刪除司法院所有預算
@gong.chungchen7560
@gong.chungchen7560 Ай бұрын
祈願這些司法敗類台奸狗賊全家受天譴不得好死😂😂😂
@陳雲卿-m3d
@陳雲卿-m3d Ай бұрын
僞善,形容得太好了!
@edwardez92
@edwardez92 Ай бұрын
民調問,支不支持大法官的名單,不如問民眾,成為大法官提名者的資格與大法官的功能,如果問了,搞不好會出現廢除大法官的聲音。
@Olivia.13-b5b
@Olivia.13-b5b Ай бұрын
恐佈集團 詐財民進黨 任命的大法官,不是畜牲 就是禽獸不如。
@jiantang3765
@jiantang3765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釋憲是法律跟憲法是否衝突 執法程序是在立法院進行立法 變成大法官剝奪閹割立法院劊子手是違憲的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應該要說,大法官怎不全民投票呢?這才符合台灣人民的價值觀
@kennytang5165
@kennytang5165 Ай бұрын
若是大法官最親的人被殘忍給殺害 不知道會不會判殺人犯無期徒刑 痛不在我 我不在乎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他們如果能將心比心的看這些犯罪,不會這樣解釋的,因為他們就用冷血的文字,讓大家看著這些極端犯罪之人好好活在現在
@魔在我心
@魔在我心 Ай бұрын
你太善良了,你不能用正常人性的角度去判斷這些大法官。 這些沒有正常人性的冷血法官,它們至親至的生命,在它們的「宗教信仰」和「政確理念」面前一文不值。 若兇案真發生在它們至親身上,它們會「以身作則」,判罪犯免死,用至親的血給它們的「宗教和政確理念」獻祭。
@gong.chungchen7560
@gong.chungchen7560 Ай бұрын
祈願這些司法敗類台奸狗賊全家受天譴不得好死😂😂😂
@吳秀玉-p1y
@吳秀玉-p1y Ай бұрын
殺人犯變成希有動物有專人保護天理何在!
@user-private1314
@user-private1314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一直把我們當愚民
@鄭喜悅
@鄭喜悅 Ай бұрын
綠一直把在野黨當孬種
@user.18396
@user.18396 Ай бұрын
亮教授,大法官越權、違法,侵犯立法權,請問;立法院該如何應對?
@Listenlee1
@Listenlee1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都敢這樣幹了,人民再不站出來,以後台灣只會愈來愈糟
@coloreueu
@coloreueu Ай бұрын
現在看起來台灣不需要總統 只需要大法官做最後決策就可以了 廢除總統吧~
@albertli3196
@albertli3196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是按总统的意旨判的吧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albertli3196 確實在執行上意,不然大法官是誰派任的呢...不然民進黨這幾次立院失利,為何選擇釋憲...
@bohualin7006
@bohualin7006 Ай бұрын
@@albertli3196總統是大大法官,豈是你說廢就廢
@陳雲卿-m3d
@陳雲卿-m3d Ай бұрын
1:08:21 這法官前後不一,就是沽名釣譽
@李沛淇-z2e
@李沛淇-z2e Ай бұрын
謝謝!
@glumraidh
@glumraidh Ай бұрын
我是某西方國家的犯罪心理學家,可以很明確地告訴大家殺人犯多數個性非常極端,從小就有殺害的現象,無法教改,因此多數國家都保有死刑或無期徒刑至死。雖然確實有爭議但法律是為未犯罪和未被害的,而非為已犯罪分子。既然已犯罪,就沒什麼「人權」可談。🤬 另外,不要被電影騙了,以為有精神病就可免死或無罪?事實上,因「精神病」而脫罪的非常少數,因為辯護律師必須證明當犯案時精神有問題並無法判斷錯誤。實際上,即便能逃得了死罪,依然會被關在精神病監獄。如果是冒精神病,那不如死算了,被關在那真的會瘋掉!👻 其實,台灣的法律體系很有問題,根本不民主。如真的民主,為何現在才有「民眾法團」,而且還那麼少?一般民主國家都有12位陪審員。另,法官也必須有實際法律經驗,如當了數年的律師並需被法團選出來的,而非考試就能當上。法官必須位人民發聲,因此必須有一些實際人生歷練。體系出了問題,難怪台灣的犯罪案那麼多,社會越來越亂。😮
@明錢嫂
@明錢嫂 Ай бұрын
畸形的民主
@kcwang7117
@kcwang7117 Ай бұрын
那台灣法界主張的嚴刑峻罰無助於犯罪率的降低有符合你看到的科學統計事實嗎?
@ems5301
@ems5301 Ай бұрын
廢死又沒無期,真是惑亂因果,違逆人情!謝謝亮亮幫我說出心聲!
@北方的北方再往北
@北方的北方再往北 Ай бұрын
亮哥辛苦!注意休息!
@EzenTW66
@EzenTW66 Ай бұрын
釋憲的違憲😂果然最噁心的顏色是綠色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法律真正要處理的是極端的人,大部份的人不小心就是罰罰錢這種...會被判到死刑、無期的人已經很極端了,怎麼還能希望他可以把情緒或衝動壓住不爆發出來
@lai5858
@lai5858 Ай бұрын
未來殺人事件如果增加或是罪大惡極罪犯放出來之後再犯。這些大法官跟最高法院就是加害者之一
@神龍王-j9f
@神龍王-j9f Ай бұрын
廢除司法院所有預算
@李永興-d7r
@李永興-d7r Ай бұрын
太支持亮哥對於兩公約的解釋
@fortunateforever4142
@fortunateforever4142 Ай бұрын
原來大法官是保護加害者
@德易-n8c
@德易-n8c Ай бұрын
除非終身監禁+鞭刑,否則堅決反對廢死
@維琦X
@維琦X Ай бұрын
被害者的人權跟心理問題都不重視,好誇張的法官
@劉榮生-r4k
@劉榮生-r4k Ай бұрын
如果鄭捷當初堅持:我不是想殺人,只是想在捷運上揮刀而已。這樣如何判? 真是滑天下大稽,貽笑大方,活生生把大法官作到讓人不恥。 對了,抱歉,我忘了台灣有一派人只有禮義,沒有廉恥。
@陳皇宏
@陳皇宏 Ай бұрын
40%決定100%的民主生活😊
@bohualin7006
@bohualin7006 Ай бұрын
台灣的選擇,深思一下為什麼民進黨支持者那麼多,他們雖沒有半數,但都很團結,比其他6成的散沙強多了,不用急著反駁我,因為這是事實
@bohualin7006
@bohualin7006 Ай бұрын
@@陳皇宏 台灣的選擇,深思一下為什麼民進黨支持者那麼多,他們雖沒有半數,但都很團結,比其他6成的散沙強多了,不用急著反駁我,因為這是事實
@風不破-d6i
@風不破-d6i Ай бұрын
謝謝亮哥,謝謝大法官,今天學到好多😊
@伯斯羅
@伯斯羅 Ай бұрын
建議立法院立法要求,當法官審判若認定死刑 加害者“尚可教化”,不予判決死刑時,則應由該判決法官負責教化該加害者,以防止法官審判時輕易以“尚可教化”為由,為加害者脫罪.
@don75572
@don75572 Ай бұрын
杜特蒂太帥了👍
@briankao32
@briankao32 Ай бұрын
《重案對決》(英語:Law Abiding Citizen) 希望這些大法官去看看這電影。希望這電影最近電影台要重播一下,也許要讓這些法官感同身受一下他們才會正常判決,就不要哪天有被害人家屬已經沒有牽掛了,決定成為加害人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也許可以看看私刑正義....XD
@changricky8013
@changricky8013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台灣哪來的大法官,只有“犬法官”
@兔兔媽咪
@兔兔媽咪 Ай бұрын
亮哥辛苦。感覺今天被限流
@天天打假博
@天天打假博 Ай бұрын
既然不惜羽毛為綠黨作倀,乾脆改名叫綠燈戶好了。
@bearlu7110
@bearlu7110 Ай бұрын
因為邪惡釋放邪惡!
@briankao32
@briankao32 Ай бұрын
二十幾年前我當兵的時候,我們連上就有一個人兩年役期都當超過一年,而且都下過基地整訓過,也就是接下來就是老兵等退伍了,有一天突然就開始鬧,最後搞到三總判定智能不足退伍,一個會寫程式語言人結果都可以裝到智能不足退伍
@pigchen4971
@pigchen4971 Ай бұрын
如果有更有效的遏止殺人的行為發生、例如鞭刑而且是每個月行刑,那就可以減少死刑的判決
@rubylaser8601
@rubylaser8601 Ай бұрын
對廣大公共危害的,如東京地鐵沙林毒氣案還是會判死。
@weilu1455
@weilu1455 Ай бұрын
現今的大法官全部都是違憲 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現今的大法官都是因黨派而任命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你所論的是對的我按讚,但現況就是大法官是總統任命的,你認為一個立院失利的總統要怎麼執行自已想做的?只能得不到就釋憲了吧?目前提名的幾位大法官,在社會的眼光下不符資格的比比皆是,那為何會這樣?因為這些人聽話啊,而且憲法他們解釋的,他們要如何違憲?
@weilu1455
@weilu1455 Ай бұрын
@@AndyChan72 這就是根本問題, 現況是大法官都是總統任命,得不到平衡,總統只能提名3/1 ,在野黨提名3/1,剩下3/1有符合資格的司法官及資深法律人參選由民意選舉,假設今天出現一個總統,把所有的憲法釋憲對自己有利的,甚至成為萬年總統,有這一次的癈死釋憲結果,難保不會有更荒謬釋憲。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weilu1455 目前就是這樣,所以荒謬吧?...得不到的,就釋憲,從來沒看過這麼頻繁的釋憲....
@張先生-q4q
@張先生-q4q Ай бұрын
何謂極左派: 滿嘴聖經及仁義道德,手上卻拿著一把滴血的鐮刀砍向妨礙其利益之人事物.......。
@小樓一夜聼春雨
@小樓一夜聼春雨 Ай бұрын
你的定义来自哪里?还是你自己定义的?
@eva326326
@eva326326 Ай бұрын
只要是故意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musasiwu271
@musasiwu271 Ай бұрын
民主國家 , 大部分都如此 , 尤其近幾年來 , 只要政治不正確 , 職崖就終止 , 而政治正確的 , 即便所言所行是反智的又如何? 升官發財大有人在 這...就是現實世界 這...也是當權者所樂見的 全民高學歷低智商!
@邱健群
@邱健群 Ай бұрын
@dingfannie2860
@dingfannie2860 Ай бұрын
難道只能靠老天的報應了...
@YONGEEHIN
@YONGEEHIN Ай бұрын
亮哥.好人一生平安..来新加坡.试试看吧..❤❤❤❤❤❤❤❤
@dianachang8268
@dianachang8268 Ай бұрын
他們傲慢忘形了!
@shirleylin3978
@shirleylin3978 Ай бұрын
聖經也有死刑的記載 民數記35:30 記載:「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人殺 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人的口叫人死。」 申命記 17:6 「要憑兩 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thealiu9115
@thealiu9115 Ай бұрын
台灣還有人嗎?
@鄭濟賜
@鄭濟賜 Ай бұрын
❤❤❤❤❤❤❤❤❤❤❤❤
@蒙古801
@蒙古801 Ай бұрын
亮哥,小弟來補課了
@SamSam-rb8jx
@SamSam-rb8jx Ай бұрын
沒辦法獨立公正的維護人民國家司法的權益時、就直接廢掉吧!
@AndyChan72
@AndyChan72 Ай бұрын
你這話在我理解就是,大法官正在出一張嘴影響法官判刑
@補補-j2w
@補補-j2w Ай бұрын
台法可笑至極, 罪犯就給受害者家屬 決定就好了。
@徐逸蓁
@徐逸蓁 Ай бұрын
亮哥 還有一點法律問題想提出 對方不遵守交通規則(自己闖紅燈或突然跑出來)我開車開好好的,撞到對方,對方死了 而開車的駕駛得被用「過失致死」而被起訴….。 這!超不合理
@陸姵瓈
@陸姵瓈 Ай бұрын
被殺死的受害者,他她們的家屬人權在哪裡???家屬永遠活在痛苦中……
@davidchuang1757
@davidchuang1757 Ай бұрын
那大法官的解釋也應該一致決
@shinchen2341
@shinchen2341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為什麼國外有陪審團,在2方律師的攻防下,用一般正常理解來判定罪狀。
@shigo68488
@shigo68488 Ай бұрын
教唆殺人、買兇殺人不也不會判死囉!
@延雨
@延雨 Ай бұрын
台灣法官沒有社會經驗 真的很可怕 如果他的原生家庭很正常很幸福,他們甚至不知所謂人間疾苦
@amysun3084
@amysun3084 Ай бұрын
可以公投?
@魯比歐
@魯比歐 Ай бұрын
司法不彰..私刑正義將會漫延!
@灰灰-h8o
@灰灰-h8o Ай бұрын
這些狗法官就是加害者的「同路人」。 當司法無法確保最基本的正義申張時,從此刻起,被害家屬的情緒將無處宣洩,只會越積越多不會變少.......
@user-Ir7ru70x8wi
@user-Ir7ru70x8wi Ай бұрын
坦白讲亮哥是有水平的
@吳建洲
@吳建洲 Ай бұрын
判器官捐贈強制移植遺愛人間也是廢除死刑的一種
@haocc9696
@haocc9696 Ай бұрын
受害者人權聯盟 警察+1
@顏孜峰
@顏孜峰 Ай бұрын
當朝坦護惡胚仔,最高訟棍胡亂裁,助鼓霸道橫行壞, 公理正義那何在?😡
@OoooO_eve
@OoooO_eve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僅能對現行法律及憲法做釋義,不得擴張權限修改法條及擅自加上附加條件,一切修改程序皆須透過立法院立法及修法並且符合「人民利益」,再者 法律不溯及過往,包括已判死刑定讞的案件。 死刑合憲,是大法官僅有權限做的解釋,我相信他們有基本的良心才會這樣聲明,至於其他的聲明因屬於違憲可直接忽略,再來 如果司法體系上至大法官下至檢察院,如果受民進黨脅迫威逼利誘,建議擺正原有的中立超然位置,不要忘記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當你願意幫民進黨任何一點忙時,就是日後民進黨恐嚇勒索你的籌碼,因為你早就是他們的共犯甚至他們是直接可以洗成是你自己一意孤行獨自犯行跟他們毫無關係,戒之慎之!
@vthsu4414
@vthsu4414 Ай бұрын
其實法官資格考的時候,測試應考人員是否會判決死刑就知道適不適合當法官了
@沈天民-y1f
@沈天民-y1f Ай бұрын
有一個電影,讓我想起來,三個混混其中的一個是市長兒子,玷污了一個女孩,被恐龍法官輕判釋放繼續在外逍遙法外,但女孩的爺爺是一個高手,翻出了狙擊槍巧妙的、接二連三的幹掉了他們其中更去勢了一個,同理;台灣的恐龍那麼普遍,台灣人民或受害人相關者是否有權逕予那些庇護者制裁,(既然法律已成為空泛的毫無正當性、正義性已蕩然無存)要法律何用?!
@ak_hair
@ak_hair Ай бұрын
無期徒刑竟然只會關12年…..
@mingyi8359
@mingyi8359 Ай бұрын
廢死要有配套措施,不能直接廢除會有很多問題。 1.精神病患者必須要有治療之後才能出院,且主治醫生必須要負責。 2.無期徒刑必須是終身監禁,或者是像國外幾乎都25年起跳才能假釋。(台灣目前也修正到25年,但假釋太容易申請。) 3.台灣假釋的制度也要修正,國外非常嚴格,台灣只要抄寫佛經,或是在獄中沒甚麼特別誇張,基本都能假釋出獄,應該要修正假釋資格審查制度,而同意的人,都必須要負責。 把殺人犯解決了,就一定少一個殺人的人,那你放出一個殺人犯,他已經殺了人了,出來就算不會殺人,但他還是殺人了,而且受害者家屬,就不會想盡辦法傷害他,或是殺了他嗎? 這樣是不是又變相的製造,另外的社會危害? 以最低成本最低考量最低機率來看,死刑或是讓他無法出獄,是最好的選擇。
@jameschien6711
@jameschien6711 Ай бұрын
立法院立死刑法案,總統反對死刑卻又不敢廢,就在那裏擺爛,廢與不廢有那麼重要嗎?廢除死刑之後也要有配套措施,譬如連續殺人犯判處30年監禁不得假釋等
@nekoruStep
@nekoruStep Ай бұрын
原諒殺人犯是上帝的事,我們該做的事就是讓他去見上帝。
@王惠珠-n3h
@王惠珠-n3h Ай бұрын
上帝赦免那些為自己曾經犯錯而深切懊悔、真心改過的人,但並沒有說他們就不用接收法律的制裁,相反的,聖經說的犯罪必要付出代價
@j808010
@j808010 Ай бұрын
直接殺人限定基本上就排除了很多罪中的死刑使用 大量販毒運毒,基本上也不可能判死刑
@尻一杯
@尻一杯 Ай бұрын
反對終身監禁,不用下工廠老百姓養他一輩子,百姓生活已經開始不好過了,還要養殺人放火的,台灣到底怎麼了。
@呂老衲
@呂老衲 Ай бұрын
現在的無期徒刑不太可能12.8年就假釋 假釋有分舊法、新法跟新新法 應該分別對應是民國83年前、96年前跟96年後 得報假釋分別為需服刑10年15年跟25年 新新法第一批判無期徒刑的人 現在還沒辦法報假釋(至少要到121年)
@banbybanby9250
@banbybanby9250 Ай бұрын
那些人放出來會找誰報仇?
@LinJames-fj3ep
@LinJames-fj3ep Ай бұрын
沒錯!!! 有些人就是真的需要隔離.....不管甚麼原因造成這些人極端反常 即使 這極端反常是來自於社會的影響所造成, 那沒辦法.....現實就是這些人非常有可能一再傷害別人 甚至造成其他悲劇而導致更多同類型的人出現, 死刑其實就是一種隔離方式, 不然就至少要將這些人做永久隔離也就是終生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 甚至""不得特赦"" 就是要終生隔離!! 因為就是有人真的是不可教化之人!! 這就是現實....
@勛凱張
@勛凱張 Ай бұрын
哈!所有加害人都用這招是不是都可以無罪了!
@angge2073
@angge2073 Ай бұрын
乱步奇谭的剧情要上演了❤
@明錢嫂
@明錢嫂 Ай бұрын
推翻舊有政權 喊要民主改革 換來的 確是畸形的民主
@shigo68488
@shigo68488 Ай бұрын
翻不動被數位部搞了嗎?
@hu9737
@hu9737 Ай бұрын
41:00 還在立院的是在說誰?🤔
@yuxiangxiao8222
@yuxiangxiao8222 Ай бұрын
罗翔说 有些法律人学法学到人性丧失,看来是真的。
@emilychang5616
@emilychang5616 Ай бұрын
這些恐龍法官、大法官罔顧被害人的人權和法律感情,卻一昧只專注於加害人的所謂人權,哪裡是在天上?分明就是蹲在不見天日的地獄形成的貪嗔癡腦,亮哥應該呼籲他們從地獄步上人間正途,而不是說叫他們從天上下凡到人間。
@吳建洲
@吳建洲 Ай бұрын
一致決才能判死刑,試問這些大法官當初上任的同意權有一致通過嗎?回來搞一致決通過的大法官同意權。
@chenlins
@chenlins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受害者只是失去了生命,加害者可是失去了10免的自由啊!”
@陳傑謐
@陳傑謐 Ай бұрын
那可以修改法官遴選規定,不要只會讀書的學者嗎?
@陳冠綸-k3r
@陳冠綸-k3r Ай бұрын
此次釋憲,兩個字⋯虛偽
@子錡-e3x
@子錡-e3x Ай бұрын
我真要犯行、一定拿大法官試驗、鐵定能脫罪。
@yslim477
@yslim477 Ай бұрын
这样说其实可以判无罪释放
@kunmail01
@kunmail01 Ай бұрын
事實證明了,這群大法官就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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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m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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