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的案子今天終於破了嗎?警方放著自首的人不查,反倒死咬著死者的家屬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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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堡HEISE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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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83
@highone555
@highone555 10 ай бұрын
丈夫爽約與警察的面談,沒有告知就直接搬家,還請律師來拒絕配合調查,說好的恩愛夫妻呢? 正常人都會咬定丈夫是最大嫌疑人
@Lin-we2bc
@Lin-we2bc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控方真的認為Jim是真兇,那麼以案發現場來看罪名應該更接近一級謀殺,Cathy是在睡夢中毫無抵抗被斧頭砍死,斧棍上也沒找到任何人的指紋,說明兇手可能戴上手套或仔細清理掉指紋,怎麼看都是有計劃的謀殺,控方選擇二級謀殺是為了避免需要向陪審團詳細交代案情細節,畢竟多說多錯,反而可能被辯方抓住小辮子
@硬幫幫非洲分會幫員
@硬幫幫非洲分會幫員 Жыл бұрын
也就是檢方為了個人利益 從而已能治罪的最高效益結果去說服陪審團 而從陪審團最後的決定來看 檢方的策略完全有用😂
@wowilikeuu
@wowilikeuu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驚訝死者被斧頭一擊砍死,臉上很多的血,並且蓋著電熱毯,但電熱毯、案發周圍沒有噴濺出來的血跡,就好像斧頭不是瞬間用力劈下去一樣? 更有可能像是行兇人並非慌亂之下攻擊受害者,而且周圍有經過清理才蓋上被子。 家裡怎麼會有這麼多斧頭,它們平時會放在離主臥這麼近的位置嗎? 另外兩把斧頭,一把破窗、一把行兇也不合理,若是入室盜竊殺人,而且是透過破窗而入的,應該隨時準備好備戰狀態,不會破窗後把斧頭又放在門外。 警方的直覺其實很合理,但是缺乏足夠的排查邏輯,導致無法合理指控,並且被辯護方緊緊咬住漏洞。
@brooklam3683
@brooklam3683 Жыл бұрын
頭上的斧頭可以是莫西干髮型,五顏六色的臉也可以是刺青或者光線反射。 狹窄的視野會影響人們的判斷能力,要常常跳脫框架思考才能拓寬對事實的認知。。。 然而必須承認的是,視野越寬線索越多,也會變得難以梳理,甚至往錯誤方向行進。 所以如何取其中庸,正是執法人員的專業職責所在。希望他們能夠不斷進步吧!
@wingbo2000
@wingbo2000 Жыл бұрын
常看案件, 女主被殺, 沒性侵, 小孩沒事的, 十之八九都是老公幹的
@akaiwon6594
@akaiwon6594 Жыл бұрын
話說女兒才三歲,這樣餓了一整天,又看到壞人(死去的媽媽),他都不餓也不害怕嗎?居然都不哭不鬧,待在隔壁房間,沒有跑出去找其他人嗎?影片有一個專家把死亡時間延長到下午一點,個人覺得死亡時間應該是要盡量接近丈夫回來,比較合理,如果死亡時間在中午之後,可能死者已經跟女兒吃過午餐,兩人都去睡午覺(不過歪國人沒有睡午覺習慣),死者被害,女兒後來醒來,可能因此驚擾兇手跑掉,後來女兒看到媽媽被害,不知道該怎麼辦,又回去隔壁房間發呆之類,因為有吃過,所以暫時不哭鬧也沒去找其他人,後來丈夫就回來了。 斧柄經過擦拭,所以沒有留下指紋,如果是丈夫作案,家裡的東西本來就應該留有他的指紋,被刻意擦掉反而很可疑,這點看起來比較像是外來者作案。 案發後丈夫跟父母回去密西根州,很正常吧,案發現場的主臥一定被封住了,門也破了,他還帶著一個那麼小的女兒,是要怎麼照顧怎麼睡,而且誰會想睡在凶宅裡面啊?既然他的父母來接人了,當然就先回家啊,這樣也好照顧小女兒啊。這樣也要覺得很可疑的人,應該都沒親自帶過小小孩吧。
@cxxal
@cxxal Жыл бұрын
而且...雖然也是自己猜測,但後來找律師跟警察談話非常有可能是他發現自己變成了嫌疑人被調查、被問問題,怕說錯話所以找律師來的確是很好的決定,尤其家境不錯,家人又在身邊,律師費應該也不是問題。
@Hs129B-2
@Hs129B-2 8 ай бұрын
有部紀錄片叫意外在場(Long Shot, 2017) 事實證明當地方警局和檢察官想搞死你,方法多的是, 而且就算最終提出有力證據證明清白在法庭被判無罪,涉事警察和檢察官依然堅決不認錯,甚至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sleepingbear15
@sleepingbear15 Жыл бұрын
那個連續性侵殺人犯除了當時在附近之外,沒有一點是符合兇殺現場的要素,他連嘗試性侵都沒有就直接殺掉對方唉,假設死者是特例,那這位連續性侵殺人犯一定會對死者印象深刻,怎麼可能會記錯外貌? 而且會用2把斧頭行兇還特意擦掉指紋的唯一解釋,代表兇手是先用斧頭A殺掉死者,後面為了偽裝是外部入侵,才選擇使用放在外面的斧頭B去敲碎玻璃,不然哪個正常人會放下並擦拭還能用的工具,去尋找另一把一模一樣功能的工具,動手後再擦拭一遍? 還有屋子內鞋印只有一組也很詭異,外面還是大冬天的,兇手入屋一定不會脫鞋,這樣才方便出意外時立刻向外逃亡,真的有外部行兇者一定會滿屋泥汙或是擦拭鞋底後留下的髒布,但現場卻相當乾淨,所有現象都指向是自家人行兇的唯一可能性。 我是懷疑丈夫是兇手,只是一時氣憤才動手殺妻,動機應該是妻子嫌棄他沒出息,不然明明老家富裕養得起他們一家,丈夫為何要偽報學歷取得柯達公司的工作?看起來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有能力 我猜是丈夫起床時驚動死者,死者隨口碎念幾句後引發丈夫長久隱忍的憤怒才出手殺人,讓鄰居報案是因為他裝不出驚慌失措的模樣,怕讓警方懷疑到他身上
@Usaginoroi
@Usaginoroi 26 күн бұрын
但是警察詢問鄰居的時候,鄰居也沒講說他們夫妻近期有爭吵,你最後說的起床時驚動死者 但死者是在睡夢中被攻擊的,要說是憤而行兇我覺得不太可能
@JOJO-jg1cp
@JOJO-jg1cp Жыл бұрын
我就不明白為什麼想裝成入屋行劫翻箱倒篋後總是不拿走錢
@HsuanYii8964
@HsuanYii8964 Жыл бұрын
控方一直覺得Jin是兇手,但是也沒有理由,一般人要閒著沒事做突然就殺死一個人,而這個人甚至還是自己的妻子,怎麼想都不對 總是要有個「我為什麼要殺她?」,可能因為虧空公款覬覦妻子的保險金、可能外面有小三所以殺了太太想跟小三在一起,沒有理由我覺得很難說服 像留言裡說的,控方選擇二級謀殺是為了避免需要向陪審團詳細交代案情細節, 如果控方為了不想去追查為什麼殺人這件事而選擇退而求其次的用二級謀殺來結束,那也不表示這個案子是有真相的吧。
@LizyD_
@LizyD_ Жыл бұрын
撇開這個案件,如果你覺得是自己妻子就不會閒著沒事就突然下手,那真的太天真了,有太多案例兇手都是枕邊人,而且理由千奇百怪
@Cazher
@Cazher Жыл бұрын
這也是為甚麼..會有反對陪審團制度的人... 因為警方需要說服的不是對案件和犯罪分子非常了解的法官... 而是那些可能只是第一次走進法庭的人們.............
@gishileh
@gishileh Жыл бұрын
40年 想不到最後是這樣的結果 本案不僅沒有贏家 直到現在也還無法塵埃落地 實在不能全怪當時警方 因為1982的技術就是那樣 但是 警方一直堅持錯誤的方向 而沒有適度的檢討或改進 這點被砲轟當然毫無懸念 也只能給未來每個辦案人員警惕 千萬不要犯了類似的隧道理論 過度堅持自己的理念很可能瞎子摸象 反而讓案件朝著錯誤方向行駛 此外 那位法醫我認為 是整個案子最可疑的人物之一 他的錯誤解讀讓整個案子更加迷惑 至於涉案人 我認為他丈夫會被關進去 可能和當事人的離世太過精準有關 說實在的 我也認為證據不夠齊全 但是警方會懷疑到他 可能就是因為那把斧頭太過精準 但我認為如果不是 那我會認為是那位慣犯 可能他真的做了 只是剛好那次沒有性侵 或是知道被發現所以急忙逃走 那如果涉案人不是丈夫也不是慣犯 那可能就是和當事人夫妻有關的人 而且非常熟悉當事人住處構造 才會如此精準地一刀讓當事人斃命 所以 不排除是與夫妻有恩怨的仇殺 目標就是當事人或丈夫 然後在嫁禍給另一半 只是哪一種似乎都有理也都沒理 只希望這案子有朝一日可以破案 利用現有新技術 讓案件真正塵埃落定
@Angel_Meow
@Angel_Meow Жыл бұрын
雖然只是我的私心但我認為應該就是jim殺的了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他 海森堡也提出很多對jim有利的疑點 1.比如他40年來都偽裝得像是個老實人(雖然這個疑點根本不能證明甚麼) 2.還有巴登法醫得為人問題 我認為一個原則很重要那就是單一事件應該分開討論 1.Ed Laraby雖然很像是會做這種犯罪的人 但就和jim一樣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是他 2.雖然巴登法醫的為人很有問題但是不代表這次的屍檢報告就一定也有問題 不過這起事件雖然有很多疑點 我個人也私心的認為犯人就是jim 但是我仍舊認為這次檢方的判斷太草率了 光憑這樣的懷疑就判刑實在是草率
@peter80921
@peter80921 Жыл бұрын
對於這種案子你應該要換位思考 如果今天你是 Jim 然後被這種不專業的人所做出的鑑識報告送進監獄 你會做何感想 而不是「你認為」誰誰誰看起來是兇手就認為誰是兇手
@riley_0975
@riley_0975 Жыл бұрын
但為何先生原本說好要配合卻又跑了 如果有原由先告知警方也不是不行啊 真的是太可疑了 要能有這麼多可能性都指向他還真的是很不簡單 但就是沒證據
@硬幫幫非洲分會幫員
@硬幫幫非洲分會幫員 Жыл бұрын
理由我不知道 但不知道的事情就不能用做攻擊的目的 😂。 我認為當初的證物 如同辯方律師所說沒有妥善保留是警方的程序錯誤 且多名法醫證明 死者死亡時間不符合檢方觀點 且從檢方想要誘導陪審團為辯方定罪而只控告其二級謀殺來看 (一級謀殺需詳細敘述經過)我認為綜合上述 浪費辯方時間以及金錢的檢方 比較有問題 辯方最大的問題僅有 要求(可拒絕)詢問時 選擇了接受但事後反悔這點而已
@winniethexiofficial
@winniethexiofficial Жыл бұрын
他目擊了妻子死亡,不想待在原本的地方不是很正常嗎
@ru6462
@ru6462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大大一更新,精神就來啦
@heisenberg0717
@heisenberg0717 Жыл бұрын
🤤
@njoeunicorns3273
@njoeunicorns3273 Жыл бұрын
你懷疑Laraby的原因比jim還好笑,連環性侵犯在被害者睡夢中一斧頭殺了她然後不為財不為色,然後還可以做到全屋沒有任何dna指紋殘留?說真的你也只是憑自己觀感去推斷兇手,甚至檢方指控Jim,還基於全屋找不到除了一家三口以外的生物證據,判讀能力比baden還差幾倍吧,幸好你只是ytr,放放馬後砲可以,斷案就算了吧
@user-pqpq763
@user-pqpq763 Жыл бұрын
聽海森堡講刑案 就是精彩 那種劇情起伏不定 就是爽
@DrSLee1035
@DrSLee1035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這個法醫...難怪甘迺迪案會是懸案
@Angel_Meow
@Angel_Meow Жыл бұрын
???? 甘迺迪案不是暗殺嗎破不了案應該跟鑑識人員比較有關吧
@蔡惠真-l5h
@蔡惠真-l5h Жыл бұрын
這就是所謂的司法正義了🤫😡
@鄭智元-d6g
@鄭智元-d6g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認為:如果嫌犯是不認識被害人的外人會產生幾個難以解釋的疑點。 首先,為什麼要假裝成強盜殺人案。雖然最後警方沒發現任何物品遺失而判斷為謀殺案,可是如果警方不是這樣判斷的。那這行為就等同於給自己增加嫌疑。 其次,指紋、DNA檢測、以及纖維檢測無法發現其他可疑的第三者。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反過來思考,如果說犯嫌在行兇完後在家裡掃除了經過的所有位置,所以沒留下痕跡。那麼當時已經死亡的被害者的痕跡應該也會消失,而留下在家中還待了半天左右的父女兩人的痕跡。換言之,只要能找到通往行兇地點,但卻只有父女所留下的痕跡,這種不自然的證據的話,也就能證明這是外人所為了。畢竟再怎麼厲害,只消除特定痕跡的技術,現在也還半不到。 當然上述的疑點只能說:男主人是最大嫌疑人,無法證明他一定是嫌犯就是。 不過從女兒的證言其實可以做一個假設:這個所謂躺在爸媽床上、很多很多顏色、頭上有把斧子的壞人,會不會從一開始就是在指母親。換句話說,母親對這小女孩來講其實是個壞人,也許是家暴,而總算無法忍受的丈夫為了保護女兒變對妻子下手了。當然這只是個假設,真相究竟如何,也許只有上帝才知道。
@小籠包-e2t
@小籠包-e2t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陪審團有幾個弊端在很多影集有提到,就是像這種複雜的案件,其實有很多人為了趕快回歸正常生活會直接投有罪,因為擔任陪審團在審理期間是不能跟外界有任何接觸是完全隔離,所以這個案件陪審團直接採用判定有罪應該是想趕快回家了
@rdcsg
@rdcsg Жыл бұрын
陪审团审理期间可以正常上下班回家 什么不能根外界接触 胡扯
@MrHarima121
@MrHarima121 2 ай бұрын
其實,法醫高大成或鑑識專家李昌鈺之類「權威」每次上媒體說話一呼百應,我也覺得滿可怕的,尤其之前才看到新聞李昌鈺害人冤獄。
@briana5079
@briana5079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他的話,那他為何先自首?
@CARRYTOY1
@CARRYTOY1 7 ай бұрын
屈打成招不是很想見嗎 不停去審問你 打擾你生活
@kuro_2222
@kuro_2222 4 ай бұрын
斧頭砍下去的話 能看斧柄的角度來判斷身高或者臂展嗎(?
@3gmom408
@3gmom408 Жыл бұрын
Sarah死的时候是4.30到7.30。Jim是在6.30 离开家的。不就就证明了Sarah死时jim在场吗?
@盛珉歐
@盛珉歐 Жыл бұрын
但是不能證明6:30~7:30時沒有外人入侵啊。
@tsf4684
@tsf4684 Жыл бұрын
死亡时间是4.30 ~ 7.30 可以是5.00, 也可以是 7.00....... 无法排除凶手在6.30后行凶 当然也可以是Jim 6.30前行凶 所以新的证据,“准确的”死亡时间是3.30才会导致Jim 被起诉 Jim在妻子去世后的种种迷惑行为确实很让人怀疑 但监狱杀人犯的可能性不调查,Jim行凶的动机也不调查 只能说太草率了
@waynechan5494
@waynechan5494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有您這樣的想法
@Usaginoroi
@Usaginoroi 26 күн бұрын
​@@tsf4684你有一點要考慮,如果jim在6:30以前行兇,他必須在兩 三個小時的時間 行兇 清理現場 偽裝入室搶劫 並把沾滿血的衣服處理掉,然後在上班時表現得一切正常
@tsf4684
@tsf4684 16 күн бұрын
@@Usaginoroi 我没说是 Jim 杀的 新证据的出现才导致Jim 捉 (准确的死亡时间是3:30)
@For_freedom_naturalrights
@For_freedom_naturalrights Жыл бұрын
Kennedy 的发音,台湾为什么是甘迺迪?而不是肯尼迪?
@samson0215
@samson0215 11 ай бұрын
是啃泥笛
@li.z.yi.9
@li.z.yi.9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覺得國外的懸案跟台灣的差很大,台灣都會有所謂的託夢和通靈之類~ 國外就沒有這很特別 希望這種懸案早點破! 但這件事情都那麼久了他老公估計也都快下去了
@黃雍翔-d7w
@黃雍翔-d7w Жыл бұрын
沒有喔,國外有牽涉靈媒跟託夢的案子其實也不少
@kuoshuching
@kuoshuching Жыл бұрын
有這種案件,你刑案可能看得不夠久。我看好幾位刑案解說者都說過類似的案件。
@LizyD_
@LizyD_ Жыл бұрын
國外也很多,還有節目直接請靈媒到案發現場感應的
@L3ong
@L3ong Жыл бұрын
你懂嗎 其實媒體只能利用這些不負責任的策略來帶風向 拉大仇恨 帶動社會言論壓力 或想要希望兇手還有一點良知去坦白自首
@potongtan7784
@potongtan7784 10 ай бұрын
我还是建议警察找柯南破案(ー_ー)
@taiwansharker
@taiwansharker Жыл бұрын
Jim只是很有嫌疑,但沒有證據證明 然後一堆有的沒的原則或理論都查得到,就是用不到,這在每個國家都有同樣毛病 不過有自首者也沒太大用,因為也同樣沒證據證明是他幹的,只是恰好犯罪時間他不在牢裡 其實我越想也覺得JIM嫌疑很大,凶器不是外來是自家這不用說 就說要上前去幹掉一個外人,有多少是現場撿武器而非自備 再來我對「很多顏色」也有解讀 我記得看過鷹眼演員女兒表示,鷹眼跟爸爸長很像,但不承認是同個人 所以推測JIM在行凶時已經偽裝,其用意就是製造出外人行凶的目擊假象 以上只是個人推測,歡迎有人找出疑點提出異議
@錢果果
@錢果果 Жыл бұрын
海森堡很久沒講鬼故事了
@快使用魔法小卡
@快使用魔法小卡 Жыл бұрын
這故事就蠻鬼的
@heisenberg0717
@heisenberg0717 Жыл бұрын
也不是不想講 就是現代人很清醒 就題材挺有限的
@錢果果
@錢果果 Жыл бұрын
@@heisenberg0717 你講的很好,題材差點,大家還是會想看,我支持你
@jl6732
@jl6732 Жыл бұрын
Jim 5月在监牢里去世了……
@Jellybeans907
@Jellybeans907 Жыл бұрын
那扇大門是甚麼弱智設計……這簡直是安全漏洞😓😓
@良-c5r
@良-c5r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一堆透天厝跟一樓 面向馬路的那一邊通常都是整片的落地窗
@waynechan5494
@waynechan5494 Жыл бұрын
典型的兇手通常都是另一半
@targerinehong3491
@targerinehong3491 Жыл бұрын
還通常類,連個直接證據都沒有就直接蓋棺定論?
@寶寶-b5r
@寶寶-b5r 9 ай бұрын
所以我超級不贊成台灣有什麼陪審團制度
@kuoshuching
@kuoshuching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不用專業人士吧~光我們這些看刑案解說多年的觀眾都知道,死亡時間的推斷只能精確到幾個小時內。最多最多可以在兩三個小時吧? 那種定在幾點鐘還幾分的,根本就不可能! 我們外行人都清楚的,法醫卻反而不知道?
@pokelin330
@pokelin330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有測謊? 不知道結果如何
@KingRoun
@KingRoun Жыл бұрын
測謊一直到近代才被視為"可作為有效證據",當時連dna技術都不被用於斷案,測謊大概更不被承認了😔
@Ff-v4f
@Ff-v4f Жыл бұрын
19:29被我罷免職位
@clintchen4729
@clintchen4729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真相有一天能夠大白,大白表示:干我屁事!
@hongjinandrewxie5778
@hongjinandrewxie5778 Жыл бұрын
哇塞 精彩的一集
@stephencheung609
@stephencheung609 Жыл бұрын
可憐的死者與家人,可悲的地方政府,可怕的二次傷害,願死者安息,希望真兇早日落網,我相信Jim不是兇手😢
@nancybow1
@nancybow1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相信
@Minahuang-km1sk
@Minahuang-km1sk Жыл бұрын
來了!
@施易良-x1t
@施易良-x1t 5 ай бұрын
雖然我不覺得,我目前想到會不會是自殺
@F.Y.Rodyka
@F.Y.Rodyka Жыл бұрын
John dougals, 你在哪裏,有人要你替他雪冤呀
@kenchanning5782
@kenchanning5782 Жыл бұрын
漂亮國的司法,好學不學學不到英國的,反而跟某些大陸法的國家十分像
@lingchunpui8842
@lingchunpui8842 Жыл бұрын
Could you elaborate what laws you are referring to? And why it pose similarities?
@louise8571
@louise8571 Жыл бұрын
先舉個爪爪ʕ •ᴥ•ʔ
@阿楠-z8l
@阿楠-z8l Жыл бұрын
第一個🙋
@garciazavier3954
@garciazavier3954 Жыл бұрын
人類的視野還很小 kzbin.info/www/bejne/fpaop42vfNCeh5Y
@makotoshida1517
@makotoshida1517 Жыл бұрын
gta是真的
@jeanjung1222
@jeanjung1222 Жыл бұрын
你最后到底在说什么啊?脑袋上插着斧子,有很多颜色,躺在爸妈床上的不就是尸体吗?世界上存在?脑袋上插着斧子,有很多颜色,躺在爸妈床上的其他类人生物吗?为了创造悬疑性根本也不看看自己在说些什么,完全没逻辑的话
@ciouyu_ntnugac
@ciouyu_ntnugac Жыл бұрын
那不是小女孩說的話嗎🤔️
@書狂
@書狂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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