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ly I don’t support lgbt. But Christians should accept gays as other sinners, but not their pride. Gay is not pride, just like extramarital affairs or divorce or abortion or other sinful things.
Any congregation with unrepentant thieves, adulterers, murderers and LGBTQ will be condemned like Annanias and Sapphira, Sodom and Gomorrah and Judas Iscariot. God is holy. He does not allow unrepentant sinners to come into His holy presence.
欣賞妳的認真。沒人跟妳討論聖經,我跟妳討論。不過,先說明,我曾經是基督徒,在證明新約不可信之後,現在不相信新約,只相信希伯來聖經。 看妳使用英文來區分,我也會用許多英文,請見諒,在北美久了,中文不好。 姦淫和一切淫亂行為的區別是在婚姻的關係。淫亂行為不限定是否在結婚內,如妳給的種種定義。 看神的律法,到底姦淫和一切淫亂行為在神的標準裡有多麼罪惡?那就看看其他可以被定為死罪的罪行判斷。 罪是有分嚴重性的。以下十種罪行是嚴重到,證明有犯罪,是可以判死刑的。 Sins that require the punishment of DEATH: 1. Child Sacrifice 弒子、人祭 (Lev 20:2) 2. Adultery 外遇 (Lev 20:10) 3. Homosexuality, Bestiality, and other Sexual sins 同性中的性行為及一切淫亂 (Lev 20:13-16) 4. Sorcery 交鬼的 (Lev 20:27) 5. Blasphemy Against God 褻瀆(Lev 24:15-16) 6. Premeditated Murder 謀殺(Exodus 21:12-14) 7. Not keeping the Sabbath 不守安息日(Exodus 31:14) 8. Curse your father or mother 咒罵父母的 (Lev 20:9) 9. Steals a man and sells him 販賣人口 (Exodus 21:16) 10. Outsiders coming near the tabernacle 外人靠近聖殿 (Numbers 1:15, 3:10) 判刑是須要法官開庭、時間、證據的 (#1-9, only #10 is immediate punishment)。 法官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判人的罪。 要判人的罪,必須按照律法。 大衛王刻意犯罪(姦淫、謀殺),但是他悔改,神饒恕了大衛王,藉由先知 Nathan 跟他說他不用死。 刻意犯罪,就是知道規則還去違背,那是意念上已經想干犯,或是無法抵擋誘惑如大衛王涉及的謀殺、姦淫罪,那是沒有任何獻祭可以抵罪的。按照律法,所有的獻祭,都只能針對誤犯的罪 (unintentional sin)。 大衛的兒子死了,並不是對大衛的懲罰,因為神的原則是個人責任,兒子不能因為父親的罪被處死 Ezekiell 18, whole chapter)。我個人認為兒子的死是恩典,因為他是婚外子,也不可能成為王子,一生都會困難,險惡,而神憐憫這兒子,以塞亞57裡說明,有些義人命短是神讓他們免去將來的禍患。除了對兒子的恩典之外,大衛兒子的死亡也見證Nathan先知對大衛說神饒恕他的見證。先知說神饒恕王,也說兒子會死。兒子真的死了,所以饒恕也必定是真的。 許多人認為耶穌的死帶來救贖,帶來跟造物主關係合好,讓造物主原諒人犯罪。真的嗎?希伯來聖經說明的很清楚,認罪、悔改會帶來神的饒恕(1 Kings 8:46-50, Ezekiel 18:20, Jeremiah 36:3, Isaiah 55:7, Psalm 32:5, 2 Chronicles 7:14, Job 22:23-27, Psalm 37:27, Zechariah 1:3, Jeremiah 26:13) 。 大衛王就是真心悔改,得到神的原諒。大衛王不是信耶穌而得到神的原諒。 人跟造物主,有因為亞當的罪,脫離跟神的關係嗎?其實並沒有,神不斷的對亞當和他的後代說話,關係哪有被切割呢?而且,造物主還說明的很清楚,Genesis 4:7 你 若 行 得 好 , 豈 不 蒙 悅 納 ? 你 若 行 得 不 好 , 罪 就 伏 在 門 前 。 他 必 戀 慕 你 , 你 卻 要 制 伏 他 。 罪是可以制伏的。 Sin can be mastered and ruled over by man. 我的留言有些長,在下一個,我會解釋耶穌的教導是如何的錯誤、侮蔑神。
@verityc6504 Жыл бұрын
討論一下,妳說到的第五點: 5.沒有性行為但是心裡面動淫念的lustful intent,耶穌稱之為"犯姦淫" 馬太福音第五章 論姦淫 27「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28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29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30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下地獄。」 這個教導大大提高標準。詐聽之下有道理,但是其實是藐視神、在重新定義造物主的原則。 Genesis 4:7 你 若 行 得 好 , 豈 不 蒙 悅 納 ? 你 若 行 得 不 好 , 罪 就 伏 在 門 前 。 他 必 戀 慕 你 , 你 卻 要 制 伏 他 。If you do what is right, will you not be accepted? But if you do not do what is right, sin is crouching at your door; it desires to have you, but you must rule over it.” 造物主說,什麼是罪?違背律法的 "行為" 是罪。一個人要是想要犯罪,但是沒有做,可以被定罪嗎?耶穌連殺人都認為思想可以定罪。那如何去告發思想上想對人不利的人?證據呢?如果可以告發,那會有多少人去毀謗他人,達到定罪的目的?法官要如何判決?為了避免人濫用權力,神說的很清楚,須要兩個以上的證人。耶穌要如何找兩個以上的證人定人的罪? 造物主沒有定人的罪,但是耶穌卻定所有人的罪,是想代替神嗎? 耶穌用自己的標準當標準,還要別人跟他們看齊。 現在的人,學習耶穌,總是用自己的標準當標準,還要別人跟他們看齊。為何不用神的標準?雖然口裡說神大,但是心裡面,人覺得自己比神還大吧。 犯罪其實不可怕,不須要買耶穌保險。人在無法制伏罪,犯罪之後,要認罪、真心悔改,神說會原諒(1 Kings 8:46-50, Ezekiel 18:20, Jeremiah 36:3, Isaiah 55:7, Psalm 32:5, 2 Chronicles 7:14, Job 22:23-27, Psalm 37:27, Zechariah 1:3, Jeremiah 26:13) 。 神說的話,為何人不信? 而翩翩要詆毀神,說神跟亞當切斷關係,神要求完美,所以須要一個完美的耶穌,讓人恢復跟神的關係。 問題就是,神從來都沒有切斷跟人的關係,也從來都沒有要求人要完美,況且耶穌也不完美(犯罪的例子太多,不想現在提出)。 其實,人人都可以傚法大衛王,自然就會跟神有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