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香港今日乱局的深层原因错综复杂,但表层原因很简单,就是社会上多个关键的持分者(stakeholder)、决策者和把关人严重失职。法律上有“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的概念,指犯错者在作为或不作为时罔顾其专业职责和法律义务,以及他人可能遭受的后果,他人可据此获得惩罚性的损害赔偿。香港有关人士是否已经犯下“重大过失”,值得探讨。 权力是一只桀骜不驯的野马,所以拥有权力的人必须懂得驾驭之术。特首林郑月娥政府硬推《逃犯条例》修订时表现出的是权力的傲慢,今日面对暴徒表现出的却是对权力的怯懦和自卑。前倨而后卑,是使用权力的大忌。应该聆听民意、做好咨询和从善如流的时候,她选择一意孤行。应该彰显法治权威的时候,她选择示人以弱。当暴徒四处纵火、瘫痪交通和视法律如无物,她提议对话。难道她不明白,“若想太平,就要做好打仗的准备”(If you want peace, prepare for war)这简单的道理吗? 社会上有意见认为重启政改可令香港回复平静。问题是在今日的环境下重启政改在政治上已经变得不可能,也极不明智。不可能,因为北京不会同意。不明智,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重启政改,就是将暴徒变成义士,合理化他们一切的非法行为。自此,市民的守法意识将大为削弱,政府的管治权威甚至合法性将所剩无几,香港将由难以管治变成无法管治。政改可以重启,但必须在暴乱平息之后。当务之急,是把违法的人绳之以法。这不仅是特区政府应有的基本认知,也应该是一个懂得自保的成熟社会的共识。 当然,今日已经无人敢言香港是一个懂得自保的成熟社会。一直以来,人们谈到香港的新闻,多关注它的自由,少论及它的水平。一场暴乱,却让我们看到原来香港的新闻专业已经变得如此不堪。且不说那些将自己的政治立场像证件那样挂在身上的前线记者,在采访报道和记者会上不放过每一个机会妖魔化警察和为暴徒涂脂抹粉,传媒编辑和管理层的专业判断怎么会差得那么厉害? 为何有线和无线电视的新闻还在转述《苹果日报》的“社论”?为何Viu TV会报道由无名无姓、将自己几乎完全遮盖的人士发布的“民间记者会”?为何要将“暴乱”说成“大型公众活动”,将暴乱蔓延说成“遍地开花”,将“使用暴力”说成“勇武”?为何至今没有关于年轻暴徒被招揽、训练和动员的调查报道?为何继续派政治立场路人皆见的记者到记者会“质问”特首和警方? 香港原来有那么多的传媒机构是反政府组织,这是今次暴乱的惊人发现。它们透过发挥制定议程(agenda setting)和界定事件的新闻价值(definition of news)等功能为受众建构现实,或刻意或不自觉地引导观众、听众和读者从暴徒的视角理解这场动乱。如果十六年前爆发的“沙士”显示出香港医护人员的“真本色”,这场暴乱揭穿的就是很多本地新闻工作者的“假专业”。 说到“假专业”,不得不提我们的法律界和教育界。今日香港,法治受到前所未有的践踏,并且已成常态,但法律界对此的立场模糊,更经常发放错误信息,给人的印象是法治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是可以付出的代价。以提供法律服务维生的人尚且不相信法律,目睹法治被蹂躏也不加以谴责和惩罚,试问守法的市民如何自处? 香港人对民主的追求今日已经举世皆知,但民主成功的必需条件--教育--可以有多破烂不堪,也许只有香港人自己才知道。香港教育的失败,以及学生的激进化,不能单单诿过于通识科,问题的根源在于谁人在当教师。有谓教育是为生活做好准备(education is the preparation for life),但对很多香港的老师,教育却明显是为战斗做好准备(education is the preparation for battle)。若问香港的学生如何走上激进之路,答案是一切从学校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