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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好說 PTSTalk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230
@放風鉦
4 жыл бұрын
懶人包(時間僅供參考) 3:48 談受術夫妻資格 7:03 資料新聞 9:21 陳昭姿小姐說明外國的發展與呼籲社會的接受 12:15 陳主持人問為何推行此制度(陳來賓繼續回答) 13:50為何不選擇領養/收養小孩? 15:50-17:11 陳信聰問法案制定是否消除疑慮?(17:20 紀惠容來賓回答) 19:54我們有什麼理由反對此生育政策 22:00 如果代領孕婦有後悔機會的話? 22:38 身體自主權疑慮(雷立玟來賓回答) 25:37 此制度真的確保自願與優生保健法 28:45 社會各種觀點綜合討論與代孕者商品化?(由陳來賓回答) 34:00 代孕酬金 -》商品化? 38:10 商品化 不可能接受的事 40:00 代孕服務機構 42:57 20年的爭議 43:56 資料新聞2 45:38 繼續吵20年?(雷來賓回答) 48:00 代孕媽媽的 「文化/民俗禮金」? 51:10 生育人權(紀來賓回答) 54:25改陳來賓補充回答
@重金屬毒蝦
4 жыл бұрын
推你上去
@Je11y-m7u
4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整理內容分段
@林丹尼-o3t
4 жыл бұрын
@@Je11y-m7u 我想擁有你的小孩
@bubblegum2.0
3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小老師⋯⋯
@ecnz981
4 жыл бұрын
制度不可能剛上路就完美,一定是慢慢前進慢慢改正 如果要求制度不完美就不能開始做,那就只是將可能性扼殺在起點 有些事情做了也許會導致很多爭議,但是不做的話就連哪邊可以改善也不會知道
@BLINK218
4 жыл бұрын
先來解決這位被遺棄的孤兒如何? 來改善一下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listenluo2333
4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父母抛弃婴儿,那就用法律禁止他们继续生育,并剥夺他们的抚养权
@sd4john947
4 жыл бұрын
@@BLINK218 又用少數案例放大成社會問題,妳以為不立法就不會有人去做? 你以為只有沒體驗過生孩子的母親才會這樣? 那孤兒打哪來的? 法律還不是建立在人性之上,給他們一個合法的機會就是錯?
@BLINK218
4 жыл бұрын
@@sd4john947 說一堆屁話你要面對解決產生的孤兒的問題了沒? 孤兒真是可憐,孤兒原來不是社會問題,可憐哪。
@sd4john947
4 жыл бұрын
@@BLINK218 你看懂我說的話沒?我指的是立法會讓這些不願為小孩負責的人受罰,你腦袋充血啊,不要把你生活中的不滿發洩到別人身上
@高祥薪
4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有話好說的討論,三位專家提出的觀點都發人深省。我個人認為,紀老師所提的種種顧慮雖然有其必要,但代孕沒有法制化前難道就不會遇到嗎?事實上,現今想要代孕的人還是可以透過各種管道,不管是出國花錢還是私下協調。即使法律未明文規定前,有這個需求的人還是會找到方式滿足,衍生的問題可能還比較劇烈。所以我認為,能夠將代孕法制化、正常化,不僅可以降低國內一心尋求代孕的夫婦的門檻,也可以保障受委託的代孕女性(至少出事時還有法源依據尋求幫助),若遇到問題時再來改善制度,或許比較能保障人權,而不是轉嫁到其他國家或弱勢女性。
@玉明月
5 ай бұрын
而且跨國求子這件事情本身就是很大風險,台灣又有多少人因為不合法而採取地下化? 完善的法律才能真正保護這些需要被保護的人
@陳楷翔-i6s
4 жыл бұрын
有意思的話題來了,謝謝公視
@jerry761007
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有話好說做了這集,學到了很多,也希望台灣能走向一個越來越尊重他人選擇的社會。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這些受害者的選擇在哪裡?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aidabach
4 жыл бұрын
@@n19375z 就是!
@bellel8763
4 жыл бұрын
代理孕母是可以幫助不孕夫婦 但衍生性的問題也很多 不然生小孩對懷孕者是付出很大的身體代價 所以如果沒有很高酬金 誰願意當代理孕母(冒著生命危險) 除非代理孕母是自己的姊妹 親戚
@sd4john947
4 жыл бұрын
太誇張.......沒那麼容易死掉
@xup335356
Жыл бұрын
@@sd4john947 有
@釣魚臺在我家鄉
4 жыл бұрын
人在世界上,非常渺小。 應該順應自然,這是一種哲學。 放棄非要擁有什麼不可,是豁達。
@Pikapi
4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想要合法化,必須符合社會實際現況與倫理道德後再做打算,否則倉促立法只會衍生更多問題... 例:代理孕母的卵子用不用(誰算是母親)、代理孕母劣習導致嬰兒不健全誰負責(或是受精卵本身問題原生父母想卸責)、代理孕母情感轉移覺得孩子也是自己的(之後騷擾問題)、代理孕母是否統一定價(抬價問題、物化女性問題)、假代理孕母真小三(離婚一條龍)......等等。
@coticu
4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好久疫情&經濟補償,終於有不同議題了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生育的自由該建立在醫療的進步,而不是別人的子宮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n19375z 你知道什么叫自愿吗?你有什么资格凌驾别人的自然属性?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阿愈 那请问按照你的逻辑,你的生活当中还有自愿吗?????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阿愈 你所说的正常专业和劳动力都是人类后天发明创造的,而生育是自然属性。如果你连自然属性都不能自然面对,那更加没理由去提后天的行为,而且你自己都说身体自主权了,请问你是在妨碍别人的身体自主权吗?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阿愈 卖肾属于正常的自然行为吗??你们这些人真是搞笑得可以。
@bear65535tw
4 жыл бұрын
聽到一句「改變了社會上對母親的定義,所以不單只是他們的生育自由」 不知道為什麼這集有一種同性婚姻的既視感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看看…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別人身上的某些問題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生育自由該建立在醫療的進步,而不是別人的子宮。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n19375z 你就是在把你的自由建立在别人的自然属性之上。别人的生育权当然可以自主决定,而你却来干涉别人的自主权。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n19375z 医疗进步是从属于人类,而不是取代人类。
@崴-y8n
4 жыл бұрын
@@太空人-r9y 人類真的有不可取代的理由嗎?還是只是您一廂情願的固執?
@fa-jiechen6019
4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未來也有 “代孕險”,生育是有風險的,尤其是高齡產婦,會尋求代孕必定多是高社經地位者,故當風險轉嫁他人後希望也能給予代孕女性最大的保障,對生産過程的意外及無故將有身心缺陷的代孕兒棄養時所作的補償。
@useridcn
4 жыл бұрын
我看了一直在想那個被她收養的孩子是怎麼長大的... 媽媽一輩子的志業是告訴別人“如果當初可以代理孕母, 才不會收養這個小孩”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生育的自由該建立在醫療的進步,而不是別人的子宮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S29T14
4 жыл бұрын
孩子有權回到親生父母那啊 法律是保障被收養孩子的心態 有人回去一起吃苦 有人為了錢回到有錢爸媽那 所以當收養小孩的人 沒有不好啊 兩頭賺。
@sd4john947
4 жыл бұрын
他沒這麼說過,你會讀心術?毀壞他人信譽的渾蛋
@useridcn
4 жыл бұрын
@@sd4john947 節目也看一下再來留言
@sd4john947
4 жыл бұрын
@@useridcn 不好意思,不是在說你,抱歉
@矢冥麟龍
4 жыл бұрын
有時問題並不複雜.是"人"把問題複雜化了. 在工地用勞力賺錢不算工具化嗎? 用專業在公司賺錢不算商品化嗎? 其實只要把假道德拿掉後. 會看到問題本質其實很簡單的.
@uuabby4975
4 жыл бұрын
對於不喜歡的事情只要套上倫理道德去反對就容易多啦,不用爭論事實問題只要一句這不道德什麼辯證都不用,這招非常好用自古以來都很常被拿來使用
@Bee37410
4 жыл бұрын
認同這個問題被複雜化。其實把婦女這個身分的因素拿掉,反而讓此議題更容易討論。基本上子宮就是人體器官,所以只要想成 「若出租一顆腎臟賺錢,同不同意?」 這樣就行了。而且基本上腎病患者的生存也是人權,而且出租腎臟一陣子其實也不會死人。強調婦女身分反而帶入許多不必要的情緒。
@矢冥麟龍
4 жыл бұрын
嗯...這麼說吧. 我企劃做到一半不想做了.丟著我就走了. 電信公司綁約兩年.我三個月不想用了.放著就不繳了. 那憑什麼扣我薪水.罰我違約金.我有不做不用的自主權阿~這樣? 自主權一旦無限上剛.那叫自私. 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 錢是唯一最好量化的東西.這才是現實. 不然就不會有易科罰金了~
@sd4john947
4 жыл бұрын
@阿愈 子宮是工具,真正有決定權的人是,器官持有者本人
@Arichu437
4 жыл бұрын
按照所有東西都能商品化、量化的邏輯 那有錢人不能生小孩的 是不是也能直接買下健康、年輕的女性來做老婆 或買一堆當後宮幫自己生ㄑ? 幹嘛搞那麼麻煩委託別人生呢 這只會加劇女性無法選擇人生的自由,因為只有買賣身體(妓女、生產工具)才能賺到生活費 因此做自己想做的事是不可能的。因為女性唯一的社會功能和價值就是以上……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公开透明合法化保护,是减少此类问题的最好保护。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生育的自由該建立在醫療的進步,而不是別人的子宮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n19375z 你去工作是不是建立在你这个人身上???男性捐精是不是也不应该???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太空人-r9y 所以你同意別人把快樂建立在你的痛苦上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n19375z 你知道什么叫自愿吗???连最基本的前提认知都不具备,你还有脸出来秀???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那些人到底是真自願還是假自願?有多少人是迫於無奈的不得不假自願?如果都清楚代孕不是那麼單純的事,會有千奇百怪的狀況發生,就要謹慎考慮了…太單純將來後悔都來不及…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窮人沒有錢沒有資源,就算借貸,負擔得起代理孕母費用及之後要養育孩子及支付還款的費用?最後,可能還是有錢有資源的人,才用得起代理孕母吧…
@sa760724
4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有錢人才可以用的東西就不該存在? 那標靶治療貴成這樣是不是也不該存在? 活下去是人最基本的權利~ 照你了說法~只有有錢人才能活下去的狀況就不該存在嚕?
@user-In-God-We-Trust
2 жыл бұрын
「先天不孕」本質上已非適於懷孕不是嗎?勉強代孕的下一代會幸福嗎? (如同高齡懷孕有更高疾病風險,高齡本來就不容易懷孕,如果勉強懷孕生產出先天問題孩子,例如:高齡懷孕生下唐氏症,這些高風險要代理孕母承擔嗎?國內外已經有許多代孕孩子因為不符期待而引發糾紛,這些風險和生命倫理問題難道錢可以解決嗎?
@t.s.s5884
4 жыл бұрын
她們一直強調這是為有錢人設計的法案,我覺得這沒什麼不好啊,那代表孩子可以生活在有足夠水準的環境裡。
@BLINK218
4 жыл бұрын
有錢人好棒喔,那來解決一下這個遺棄的小孩好了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t.s.s5884
4 жыл бұрын
@@BLINK218 這真是一件不幸的案例,但是這世上因為不健康而被拋棄的嬰兒您知道有多少嗎? 又有多少小孩是因為貧困而被父母拋棄的? 拿著這種案例來阻擋法案的生成,真的是雞蛋裡挑骨頭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t.s.s5884 所以要讓這些不幸的事情繼續發生更多人嗎?如果讓你是其中一個受害者,你願意嗎?大多數情況,受害的是弱勢方。
@aidabach
4 жыл бұрын
有錢? 有錢幾輩子?
@t.s.s5884
4 жыл бұрын
@@n19375z 本來想認真回覆您的,可是看您在許多篇回應底下都複製了一樣的留言,就不想說話了,真心認真想溝通的不會這樣做,我還是不要浪費我的時間吧
@林聖武
2 жыл бұрын
代孕……試想無論是否有酬庸,誰會願意去當孕母?社經地位較高的女性?還是社經地位較弱的女性? 當出租子宮成為商機時,孩子不就是成為商品了!良品將成為資方的寶貝,不良品呢?僅以合約、法律來約束資方?
@sa760724
4 жыл бұрын
只能說...這位紀小姐~跳真的有點厲害XD
@chang2523
4 жыл бұрын
辛苦陳昭姿女士了! 紀惠容的部分就不與置評了。
@cargo479
4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滿認同陳昭姿女的言論,在事物本質上去做討論,而不是在表面標籤上做高道德放大鏡般的審論
@asouromix
4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立法, 因為社會總會有需求, 就算這次不給過, 每隔幾年就再提出來, 再提出來, 總有一天是會通過的, 盲目守住不給過立法的人, 總不能守一百年或一輩子, 越早討論好, 越早立法, 政府能規管, 就越多經驗, 將來修正或管理就更符合社會需要, 支持立法, 但一定要做好討論, 尤其權責要分得很清楚, 我個人覺 得委托者(付費方)的責任要非常大, 因為一切事件皆因他們而起, 整個社會的代價及法例, 歸究起來都因他們而起的, - 代母的人權, 健康, 生活, 保障等問題, 例如強逼要求等等, - 小孩的人權, 保障等問題, 總不能出事了最後都要由政府負擔, 變成要每個納稅人為不良父母買單和背鍋, p.s. 至於說到人權, 他們能不能生育, 嚴格來說並不是人權問題, 因為從來沒人用外力因素, 禁止他們生小孩, 像中华人民共和国那種人口政策, 才是違反人權, 本國沒有這種問題, 不存在人權爭議, 他們因個人原因而生不出小孩, 或不去生小孩, 其實是與人無尤的, 大家需要認清這一點, 先不要太先入為主的, 想得想要小孩的父母, 多麼多麼的無助和善良, 萬一, 真的出事了, 他們中間的責任, 都一定是最多的, 希望立法有做好嚴控和規管, 代孕史上, 確實有過很多不好的案例, 真的有禽獸父母是不好的, 生了的小孩不要, 或未生下就不想要的, 其次, 是代母的責任, 這算是服務行業, 應該做好監管和認證, 保障雙方的權益, 不討論物不物化女性, 這是沒意思的, 也不是法律層面顧及的要點, 一心要做代母的女性, 她會介意外界的眼光嗎??? 她還會介意會被物化嗎??? 我覺得, 要去到立法的討論, 最重要是法律觀點, 社會接受度, 和權責問題, 只要都清楚弄好了, 其實是障礙不大的, .
@zhenliu4790
4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非要认为人人都有生育权的话,没有钱的不孕女性是无法代孕的,那么她们的生育权谁来保障呢,医保包吗?
@coticu
4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代孕,適當給酬金,可能也是需要的,因為對方很辛苦,也的確有可能有衍生費用,或者像加拿大,代孕不許額外收費,只有微薄費用給機構……至於訂價或限制金額,我也覺得沒用/不好,因為,真想亂收亂給(加條件等等),私下拿不就好了?
@puipuibear
4 жыл бұрын
有上限比較好 免得漫天喊價 私下拿沒有法律保障 爭議多
@YHC-k8i
10 ай бұрын
不能回歸契約自由原則嗎?
@Dena辛幸珍
3 жыл бұрын
沒有人工生殖的醫療科技前,不孕就是收養啊!科技雖然可造福人類,但不應讓人如此理直氣壯!我所看到的是各類專家都在努力的讓立法成功,但是確實是一個值得斟酌的難題啊!例如即使正常懷孕,結果不如人意的比例還是有不少,怎麼買單?以往是孕母照單全收,現在切割母職,委託者確實能在不干預孕母十個月的生活下,心甘情願照單全收嗎?
@xxx83221
4 жыл бұрын
好奇給代孕者損失的部分補償金到底要怎麼算,是事先訂好還是實報實銷?那如果代孕者生產完有了一輩子無法痊癒的產後憂鬱症,父母或機構不就要出照顧這個代孕者一輩子的錢?如果代孕者難產死掉了呢…?
@uuabby4975
4 жыл бұрын
工作都有職業傷害認定的標準了,這種一樣參考訂立不就好了
@aidabach
4 жыл бұрын
@@uuabby4975 規定算規定,實際上照樣勞資糾紛
@chenannwu2051
4 жыл бұрын
提高代孕雙方後悔的代價,或許可以解決後悔的問題。可以參考第三方支付,雙方都先押金(貨品)。若單方後悔或著毀約,要付出極高的代價。如要使用代孕或提供代孕,先準備300萬(或更高),壓在中間機構,等到雙方都履約(可以先談好孕母懷孕期間要如何生活),小孩出生後經鑑定也沒問題,退回部分押金給孕母,健康長大,再退回全額押金。 代理孕母的問題是,懷孕期間委託代孕者承受的風險高,但過度保障委託代孕者,又可能使孕母成為弱勢,而使孕母承受的責過大。 關於小孩權益,有現行法律保障,只要清楚孩子的父母是誰。
@WENCHIN
4 жыл бұрын
種一棵樹最好的時間是十年前,其次是現在 顧慮著顧慮那,怕是再過一個世紀代理孕母法都不會通過 先上了再說,有問題再解決,哪可能起步就是完美沒問題的?
@BLINK218
4 жыл бұрын
來解決問題啦,不用瞻前顧後,嘴砲總是比較容易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WENCHIN
4 жыл бұрын
@@BLINK218 棄養問題可藉由法條解決,委託人與代孕韻母約定好後,請政府做為第三方公證人訂立契約,孩子出生後若父母因孩子有先天殘疾而惡意棄養應以刑法定罪,並委由兒福機構照顧,另外該委託人終生不得再申請代理孕母協助 若孩子出現問題是因代理孕母惡習所致,委託人提出證據證明後,且經法官認證與事實相符,可要求代理孕母負擔孩子部分成長所需,直至孩子成年,以彌補委託人,這是我想出來的辦法 價值茅點這招真得好使,不跟好的比,專拿壞的出來比,你怎麼不看英國呢?
@BLINK218
4 жыл бұрын
@@WENCHIN 你說的刑法等你真的寫出來再說好了,影片代孕就是寫不出來才用後備方案繞過棄養,影片的事實眼睛都不張大看清楚,專門忽略真正核心的問題,你怎不看那個孤兒多可憐阿? 需要拿英國棄養的影片在打臉你嗎? 不要那麼自取其辱好嗎?
@Xi_Jin_Ping_8964
4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依法判決都被罵翻, 只怕法過了,卻沒人過的了審核。 不過有錢人才能生真不錯。
@Xi_Jin_Ping_8964
4 жыл бұрын
我的想法更偏激一點,我反對咬緊牙關也要傳宗接代。 過了要一些代價才能生,沒過更貴, 算是基礎的門檻,都不錯。
@yaling3
4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透過一個財團法人或公立機構這個辦法可行,就像花媽之前在高雄建立的保母系統一樣
@weizeng332
4 жыл бұрын
論述好奇怪,用媳婦和代孕去比較工具化,並無法解決都具有工具化的問題,反而是把女性多安上了代孕的工具化。我比較好奇的是擁有一個有血緣的孩子真的很這麼重要嗎?如果很重要,原因是什麼?不是很了解@@(已解決)
@isometrylee
4 жыл бұрын
想要領養還是想盡辦法生有血緣的小孩, 都是自我價值觀, 都該是有自由選擇的機會...
@jerry761007
4 жыл бұрын
wei zeng 我覺得只是選擇偏好的問題。如果能選,大概多數人都會想要擁有一個血緣孩子,會去領養孩子通常都是最後實在沒辦法的妥協。今天的討論的意義在於,我們是不是能把生育孩子的「選項」拓寬,減少那些不得不妥協的現象?和同性婚姻一樣,若用同樣的邏輯,他者也可以說「如果能用伴侶法,為何非要爭取婚姻不可?」如果今天婚姻這件是對你是有意義的,那麼婚姻對同性伴侶也同樣有意義;如果今天生養血緣小孩對你是有意義的,那麼對於因為各種因素而不孕的人來說也是有意義的。
@weizeng332
4 жыл бұрын
@@jerry761007 那這個意義是來自於懷孕的過程還是來自於擁有那個小孩?另外用同性婚姻做比較有點奇怪,畢竟他們結婚並不涉及到第三方的權益,但代孕卻需要。
@jerry761007
4 жыл бұрын
wei zeng 所以是技術面上的問題有爭議,而不是去質疑動機,這是我想要回覆的。
@coticu
4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來賓的意思是,婚姻等等都不容易,代孕一樣有問題。
@jhgoogle1670
4 жыл бұрын
一場讓女人鬥女人的討論。開拓一個讓地主變奴隸的藍海市場。女孩到底是繁殖的奴隸,最大贏家還是有錢人和男孩們。看似在替不孕女性爭取權益,實則拖更多經濟或家庭的弱勢女孩落入繁殖奴隸的地獄。誰到底在爭取誰的什麼?擔心醫生娘地位婚姻不保穩嗎?是否又見一婚姻仍是以子宮繁殖為基礎根本的交易?
@S29T14
4 жыл бұрын
你所謂的弱勢女孩 其實都知道 大家都是 為了“錢”在生活
@Dena辛幸珍
3 жыл бұрын
收養制度是在幫助已存在世界上的兒童,並不是以你需要收養小孩為前提,怎能與代孕制度等同,完備後再實施?而婚姻,是自古以來,並未需要有生殖科技的介入就存在.以這兩種制度也可能不完美來比喻說明不該對代孕合法多慮,是不相稱的.
@Q0Chiang
4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應該沒辦法用肯定句,所有自然生育孩子的女性都是自願的,也沒有人問過她們的想法,今天我們可以幫這些代理孕母擔心她們是否自願,我們是不是也該擔心每個家庭裡不自願生下孩子的母親呢?其實我覺得有些問題都是人類想太多,該規範好的地方規範好其實真的沒有任何問題,有問題都都是想太多、太糾結
@Bee37410
4 жыл бұрын
自然生育不會有金錢產生。代孕牽扯到金錢,金錢自然牽扯到各種樣態的犯罪。
@S29T14
4 жыл бұрын
@@Bee37410 人生在世 都是為了錢生活。
@sd4john947
4 жыл бұрын
@@Bee37410 都說了有規定至少要生一胎.......
@cong-yaolin2791
Жыл бұрын
女性訂個價別讓自身權益受損了。 還是第一胎更危險,要收貴一點。
@yaling3
4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在身體狀況經醫師評估許可,用子宮賺錢又如何~ 我覺得該討論的是,在飲食生活上的抉擇,該以寶寶利益為主,還是代孕婦女為主?
@Bee37410
4 жыл бұрын
基本上子宮就是人體器官,所以很多制度面可以互相引用加強,例如「若出租一顆腎臟賺錢,相關管制應為何?」 而在許多地方,器官基本上是只能「捐贈」而不能買賣/出租的。這樣的設計是否也是為了防範有錢人的階級剝削,而這樣的設計是否也應該拿來代孕制度這邊,防止對身體的剝削,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地方。
@S29T14
4 жыл бұрын
@@Bee37410社會就是存在買賣和供需啊 如果沒了這兩樣 其實科技會發展的更快 因為大家就會追求知識而不是金錢
@loocia11
4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覺得強調是為有錢人設計的法案,這個論點好奇怪 (更何況真的有錢的人早就出國做了,誰管你這個法案) 提供醫療技術、法律資源、甚至一個自願借子宮幫你孕育小孩的人,每一項都是錢啊! 想要付少少的錢得到一個小孩,根本刁民思想XD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生育的自由該建立在醫療的進步,而不是別人的子宮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BLINK218
4 жыл бұрын
那台灣靠腰的就飛出國外代孕就好了,反正有錢就能解決了,硬要在低薪島國代孕,真刁
@yoyo9124
3 жыл бұрын
找親友代孕就很便宜啊!長輩可以逼媳婦幫小姑代孕嘛!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從目前所看到的許多案例,都是有錢人找了窮人當代理孕母。影片一開始提到的案例都是如此。況且這些留言還沒有看到討論小孩的人權。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陳昭姿說反對的都是同一群人…贊成的不也差不多都是你們那一群人嗎?那有什麼好說嘴的呢?就看誰比較厲害,可以說服更多人支持…
@YHC-k8i
10 ай бұрын
不是都秀出民調說過半的人支持代孕了嗎
@Frank_Tseng
4 жыл бұрын
代理孕母法容易變成有錢人的專利, 在女人懷胎十月的時間容易產生爭議及倫理的問題, 同時也將女人的身體物化為「生產工具」, 缺點大於優點。
@sd4john947
4 жыл бұрын
這項措施有明確的法案規定,不要抓著有錢人打,明明有明確規定要生過一胎才行你只是不爽罷了,就和平常一樣開地圖炮打無辜的人 沒差,反正5年後人工子宮會問世
@dylan4382
4 жыл бұрын
好奇請問 所以男同志適用代理孕母嗎??
@dylan4382
4 жыл бұрын
@dab howlter's skeleton nanny 感謝回答 其實想推動此法一大原因 就是在國外代孕的門檻太高
@釣魚臺在我家鄉
4 жыл бұрын
兩顆精子,沒法成為受精卵。
@YHC-k8i
10 ай бұрын
一堆人害怕代孕淪為商業化 但是那些在科技園區「賣肝」的工程師們(或所有勞工們) 不是也是一種用生命/身體權在換取報酬嗎
@釣魚臺在我家鄉
4 жыл бұрын
有人吸毒,為了錢做代理孕母,生了畸形兒,委託人不能接受畸形兒,訴訟十餘年。 人就是太聰明,太自我,把單純的生活過得太複雜。
@yinch1373
4 жыл бұрын
再完備的规定總有例外,不能因此就舉足不前,難道人權團体的刁難就不是侵犯我的自主權嗎?
@釣魚臺在我家鄉
4 жыл бұрын
你的小孩不是你的。 十年後就會失去他。 不要不計代價擁有,想把他窒息而死嗎?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陳昭姿說沒幾句就聽不下去了,勉強聽了幾分鍾,真的很聽不下去欸,你說幾句,我心裡的OS一堆……陳昭姿,你還是洗洗睡了吧…
@sd4john947
4 жыл бұрын
反對?你不需要所以反對對吧?那些需要的人呢?不能生育就不是人?沒人權?
@elantris6976
2 жыл бұрын
使用他人子宮不是基本人權。
@YHC-k8i
10 ай бұрын
你這種無建設性的評論,才讓人不知所云吧。
@S29T14
4 жыл бұрын
有供就有需 開放也沒有不好 重點是多一個選項
@mystorys99
6 ай бұрын
婦女團體也不能代表所有婦女,人的身體本來就應該有自主權,為什麼要被婦女團體限制
@玉明月
5 ай бұрын
今天不開放台灣自己國內的代理孕母,請問有多少人有這資本到國外去做一個小孩?要知道去國外做一個小孩女性要100W,男性要500W 台灣有多少人想要自己的小孩?任何的新法都一定有問題,別的不說,光是一夫多妻改成一夫一妻當年就有很多問題了,而且妻妻家庭,互懷對方的孩子,在法律上卻說自己生的那孩子是親生的,從某方面而言不是很可笑嗎?卵子的擁有者卻是養母,而且收養應該是選擇,而不是被決定的
@楊小姐-f4m
4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好想透過代理孕母再要一個孩子
@xinanbeidong4548
4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议题就是主要帮助有钱人的权利来考虑比较多,代母就是被变成他人的工具,有后悔的好提议这就意味着会有商品化,社会更不和谐,如果不给钱有关,就不是出卖身心灵?
@flyingdusk
4 жыл бұрын
看完以后真的觉得反对代孕一方很缺乏依据欸,基本上提出来代孕会存在的问题也广泛存在于各种长期合法的事情中
@isometrylee
4 жыл бұрын
女權主義者想怎樣就是身體自主權, 別人想怎樣就是可能被物化; 女性主義者遵循的勞基法用手用頭腦工作就可以, 但別人依照人工生殖法就是子宮被物化; 完全無視代理孕母需要有被評估過適合的身心狀態, 邏輯真的好笑...
@jerry761007
4 жыл бұрын
能理解大家想要在修法過程中盡善盡美的好意以及憂慮,but don’t let perfect be the enemy of good。而且我覺得主持人提到關於比例原則的問題也很值得大家思考,現行的婚姻制度、收養制度也都有許多和代理孕母執行上相同的困難和挑戰,但大家並不會因此就放棄這些制度。
@暘-i1n
4 жыл бұрын
我在外面工作 我老闆把我當賺錢的工具 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我老闆物化男性
@Bee37410
4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把婦女這個身分的因素拿掉,反而讓此議題更容易討論。基本上子宮就是人體器官,所以只要想成 「若出租一顆腎臟賺錢,同不同意?」 這樣就行了。而且基本上腎病患者的生存也是人權,而且出租腎臟一陣子其實也不會死人。強調婦女身分反而帶入許多不必要的情緒。
@Bee37410
4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把婦女這個身分的因素拿掉,反而讓此議題更容易討論。基本上子宮就是人體器官,所以只要想成 「若出租一顆腎臟賺錢,同不同意?」 這樣就行了。而且基本上腎病患者的生存也是人權,而且出租腎臟一陣子其實也不會死人。強調婦女身分反而帶入許多不必要的情緒。
@easyfilecopy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誰說誰有理,二個都用情理來談,難有結論,禁不了,就是轉入黑市,有效立法更可保障
@easyfilecopy
Жыл бұрын
人權太複雜,我今天去上班還不是要看老闆顧客臉色,去工地上班不是要付出勞保及生命危險?,許多男性也從事超高危險工作(高空,跑海)來取得去相對應高報酬,事事不宜無限上綱,這種議題贊成方應用女性生育親情,或可有加分
@jonchin4719
4 жыл бұрын
辛苦陳昭姿女士了!+1 那些部分女性團體,台灣女人常務女士,兒福聯盟執行長,30年來問的問題都一樣~ 都是物化女性,物化兒童,女性不應該成為工具,代孕非自願.... 真想靠杯說一句~都30年了 ~腦袋一點長進都沒有~ 跟一堆鬼團體回答同樣疑慮30年真的很痛苦... 歐美國家都開放那麼多年了,到底是在怕三小~ 在台灣同婚都可以了~不孕夫妻代孕卻還在過去? 新時代要有新思維~~~ 那些食古不化的腦袋都應該~燒毀...
@jonchin4719
4 жыл бұрын
再加一句~台灣死腦筋都是用負面來看待事情~ 沒錯~往好處想是幫人做善事好嘛!!!
@uuabby4975
4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是一點長進也沒有!那些舊時代女性主義者真的是拖垮現代女性的絆腳石,很愛將女性擺在弱者、受害者的位子上,女性生產是工具化,那女性在公司以手腦付出勞力賺錢也是物化女性嗎?標準都他們自己講呵
@Bee37410
4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把婦女這個身分的因素拿掉,反而讓此議題更容易討論。基本上子宮就是人體器官,所以只要想成 「若出租一顆腎臟賺錢,同不同意?」 這樣就行了。而且基本上腎病患者的生存也是人權,而且出租腎臟一陣子其實也不會死人。強調婦女身分反而帶入許多不必要的情緒。
@Bee37410
4 жыл бұрын
@dab howlter's skeleton nanny 例如這位 dab 舉的例子,器官基本上許多國家是只能「捐贈」而不能買賣的。這樣的設計是否也是為了防範有錢人的階級剝削,而這樣的設計是否也應該拿來代孕制度這邊,只能無償代孕,防止對身體的剝削,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地方。
@yoyo9124
3 жыл бұрын
都這麼久了還在執著血緣關系,真的是食古不化
@程橙-l7h
2 ай бұрын
国内 海外代云 包成 不成包退 V可扫头像 咨询
@aidabach
4 жыл бұрын
20:00 透支社會成本
@evsintw
10 ай бұрын
我強烈不建議民進黨去挑戰代孕這個議題,因為會流失掉非常多的同志票.
@Adsl9007
4 жыл бұрын
反對的在共3小聽隆無.自己能生確反對別人代孕.
@YHC-k8i
10 ай бұрын
跟同婚有87%像 自己理所當然可以結婚 別人要結婚一定要100%完美無瑕才能通過 請問同婚到現在 他們當初害怕的事情發生了嗎?
@asd562977
4 жыл бұрын
一樣都是用身體賺錢 代孕比賣身好吧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生育的自由該建立在醫療的進步,而不是別人的子宮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あひでで
4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女權團體說的子宮工具化...講的好像沒這個法就不會被剝削一樣 跟設紅燈區一樣,你以為不設就沒人做?多得是更不公平沒浮出檯面的剝削! 讓一切浮出檯面公開透明,不是貼上標籤與價碼,而正是以法律減少剝削的正途 真那麼照護婦女比起這個議題更該去照顧未成年生子的悲劇,大家平時都在笑一些私立高中生育率比升學率還高 這才是更嚴重的社會問題好嗎?沒條件的生一堆,有條件的沒辦法生,台灣生育率又世界倒數,產生一堆悲劇家庭與悲劇兒童這才是對兒童與整個社會的剝削與消耗!
@fool1124
Жыл бұрын
女權有強調 我的身體我做主 我想出租我的子宮 陰道 為什麼不可以
@dodo0639
4 жыл бұрын
什麼事都有問題,就都做不了,用人,你說她們有人權問題,用機器,又說人怎麼可以當上帝去科隆人,那給不給生不出孩子的人活路啊?
@226徐宗煒
4 жыл бұрын
再吵20年吧?? 反正有公投我是會投不同意就是拉~
@無理取鬧-j3l
4 жыл бұрын
db
@cong-yaolin2791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想要有女性因為金錢問題做代孕🤔
@senhvong3070
4 жыл бұрын
,
@yaling3
4 жыл бұрын
子宮淪為賺錢的工具? 那性工作者呢? 各憑自己可及的能力賺錢有何不對。國外捐血,捐器官,健康人臨床試驗都可以賺錢了,為何代理孕母用自己的子宮賺錢就被譴責……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陳昭姿說成為代理孕母的人高度自願化?可能大部份都是在金錢的需要下自願的吧…你說的自願究竟是真的,還是在某些考量下的假自願?
@yangyijane
Жыл бұрын
love 台湾
@YY-kr6ng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代孕合法化,每個人都有合法合理追求自己幸福的權益
@monikalily5961
3 жыл бұрын
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自己能怀孕,很少有人会选择代孕,我认识的好几个和我一起做代孕的姐妹,要不就是子宫有问题,要么就是多次移植失败,而且是找不到原因的那种,才会去选择代孕
@jary12
4 ай бұрын
老古板,見不得他人好。
@e124516546
4 жыл бұрын
誰最反對代理孕母?A:基女 一直強調後悔的權利不是很蠢嗎?時間上就比照一般女性人流的資格就好了啊?一堆細項明明政府可以直接讓市場跟社會去運作,以問題之名行卡關之實,只為了心中那排他的信仰
@celestilee
4 жыл бұрын
不贊成代理孕母,因為攸關人命,當然不容許任何錯誤
@a0952531027
4 жыл бұрын
想請教任何錯誤,是指哪些錯誤?
@titty851222
4 жыл бұрын
我建議做愛前須先接受考試和評估,避免搞出一堆人命又不負責任
@BLINK218
4 жыл бұрын
@@a0952531027 kzbin.info/www/bejne/g5iylqRqe7WZhck 要找錯誤這裡來找
@a0952531027
4 жыл бұрын
@@BLINK218 你可以跟我分享你的觀點嗎?除了叫我看以外
@BLINK218
4 жыл бұрын
@@a0952531027 哪你看這影片有什麼觀點? 解決方案是什麼? 你不是想請教任何錯誤? 我現在就直球對決你,難道你連直球都不能接,還要我幫你打擊嗎?
@aidabach
4 жыл бұрын
19:00 專業有多專業? 念個博士就算專業?
@uuabby4975
4 жыл бұрын
女性主義者真的是聽幾句就聽不下去了,可以來點新的思考嗎各位女權奮鬥家?第一代女權運動讓人敬佩可是後幾代運動根本只是社運人士為了幫自己找出路在那邊鬧,只要提到女性都是被物化、受害者,搞得像女權自助餐一樣丟臉,拜託真的不是所有女的都這樣。基進派女權論點永遠就那些商品化、如何確認百分百自願,跟鬼打牆一樣
@bbbb007
4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沒有這麼複雜。後悔OK 就墮胎,然後退款 還有賠款 因為財務成本。。殘障嬰兒可以監測到 可以墮胎。反對的女權主義者 都是假的女權主義者,真正主張選擇權的女權 根本不會反對。多少拼事業的女生 沒有時間結婚 懷孕。正是要保障這些女人 當媽媽的權利,所以要通過。反對的 基本都是不用拼事業的「女權主義者」。。 金額限制 根本就是進一步剝削雇主以及代孕人。「商品化」為什麼成了一個貶抑詞?一個自願賣 一個自願買,有什麼問題? 還有為什麼要限制 雇主的條件?沒有任何道理。已婚的 老公要寵老婆 不讓老婆受十月懷胎之苦,花錢解決,如何不可?單身的人 要選擇性成為單親爸爸 或者 單親媽媽,為什麼不可以?如果不可以 要不要禁止有小孩的父母離婚? 代孕通過後 下一步性交易合法化。。加油!
@Bee37410
4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把婦女這個身分的因素拿掉,反而讓此議題更容易討論。基本上子宮就是人體器官,所以只要想成 「若出租一顆腎臟賺錢,同不同意?」 這樣就行了。而且基本上腎病患者的生存也是人權,而且出租腎臟一陣子其實也不會死人。強調婦女身分反而帶入許多不必要的情緒。
@bbbb007
4 жыл бұрын
@@Bee37410 沒錯。不過現在女權主義者要保證的 不是職業女性的權利 而是要維持女生生育壟斷的特權,從而使沒有能力的女性 有成立家庭出路。 所以這種性別之間的攻防(除了有能力的女性)。有無經濟能力之間的攻防。未來一定是各種議題的主軸。 非常可惜。。實用主義 被踐踏至此。。
@S29T14
4 жыл бұрын
有討論有機會 臺灣生技醫療是很完備的。 沒有理由 放棄這塊市場。
@aidabach
4 жыл бұрын
11:03 子宮只是工具,大腦也是只是工具,呵呵
@n19375z
4 жыл бұрын
陳昭姿你用的是外國的報告…能套用在華人女性嗎?從武漢肺炎的例子可以很清楚華人和歐美人士和其他不同種族,思維模式的不同。在武漢肺炎的例子中,華人或亞洲人普遍無需政府規定就主動戴口罩,只要對防疫有益的,大部份非常配合,反觀歐美,非常不同…所以,請別拿歐美的報告要套在我們國家。歐美的報告說那些婦女是願意幫助不孕夫妻,是真的嗎?紙上報告和表面說法,究竟有幾分可信呢?就算歐美代理孕母真是樂意助人…但華人婦女真心樂意助人的有幾人?捐贈口罩已經開始多久了,到現在才多少?單純女性的捐贈率又有多少?別拿國外的報告套用在華人女性。
@zhangluka7004
2 жыл бұрын
你的類比才有問題吧? 你拿代孕跟口罩類比? 你上述說假自願 假自願也是自願不是?
@太空人-r9y
4 жыл бұрын
我的天,这些反对者不但荒唐,可笑,而且可怕!!!这些人混在人类社会当中,对人类社会造成了多大的阻碍!!!
@摄影师杰森
4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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