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關於陪審員制容易被買通的證人和偽造的證據說服這點我也不太同意。 先不提證據都已經由法院篩選留下足夠有效的部分,維吉尼亞州的司法制度是要所有陪審員同時達成一致的結論才能下判決的。所以在法官有明確點出下達審判需依從的要點與法律原則下,除非全員剛好都有相同的盲點或立場傾向,否則你很難透過明顯有問題的證言證據,就引導陪審團下達錯誤或偏頗的判決。 By the way 如果你有追完整廷審直播的話應該知道,只有安柏和她團隊的證人才一直對著陪審員說話,並且也有法律與心理專業者分析這種行為造成的反效果,所以陪審員也不是那麼容易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