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啟示錄 全集】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上)鐵路殺警案一審無罪!李父抑鬱吐血驟逝!生前最後專訪 20200621|洪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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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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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жыл бұрын

什麼樣一個司法判決,竟然能夠讓蔡總統她也公開的表態,支持檢方上訴,姑且不論總統對於個案的表態,會不會傷害到司法獨立的精神,但不可否認的,人民對於司法的改革已經失去了信心,因為我們總是在問,為什麼法官的判決和社會的認知期待,可以有這麼大的落差呢?這一名年輕的鐵路警察,他只是去執行一件看似單純的票務糾紛,結果竟然就被刺死了?因為兇嫌被告他是一名思覺失調的患者,法官採信了精神鑑定報告的結果,認為他在犯案當下已經發病了,完全沒有辦法辨識他自己的違法行為,所以一審宣判無罪,但是要施以五年的監護 ,這個結果被害家屬完全沒有辦法接受,他們的唯一的兒子被殺死了,結果法官說,因為兇手他生病了所以無罪,那他們的兒子就該白白犧牲嗎?原本話就不多的李爸爸,在那天之後他更加的沉默了,但沒有想到,就在一審宣判之後的一個多月,傳來李爸爸驟逝的噩耗…
李爸爸過世前三個禮拜,台灣啟示錄的資深記者郭雅琳還有林景檀,他們去了一趟嘉義拜訪了李爸爸和李媽媽,當時李爸爸整個人感覺是有點虛弱的,說起話來沒有什麼力氣,但是只要我們一提到他貼心又孝順的兒子,李爸爸就會露出他那難得一見的微笑,雖然他不太會表達自己的情感,但是我們可以感覺的出來,李爸爸真的很愛他兒子,也很捨不得兒子竟然是這樣子離開了這個世界。李爸爸在生前接受我們最後的專訪,他回憶記得案發當天晚上九點多,接到了承翰同事打來的電話,還安慰他們不用擔心不用緊張,以為孩子只是受了點傷,但是沒有想到,趕到了醫院才知道,李承翰他的腹部被刺了一刀,導致大量的出血,到院前他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儘管經過一整晚的搶救,但最後還是回天乏術。一個年輕的警察,就這樣結束了他短短24年的生命,做父母的怎麼可以讓兒子白白犧牲呢?李爸爸他強忍悲傷振作起了精神,他要知道當天在這個車廂上面,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兒子不是去處理一起單純的補票糾紛嗎?怎麼最後會鬧出人命來呢?李爸爸他是一個老實的做田人,他一輩子沒有上過法院,但是為了幫兒子討回公道,每一次的出庭他都親自到庭,但是聽著聽著,他卻越聽越覺得沒有希望,因為他覺得法官的心證已經形成,要判死刑是不可能了。
一審法官做出的無罪判決,主要是根據「刑法第19條」的規定,當你行為時因為精神障礙、或者是其他心智上面的缺陷,導致不能夠辨識其行為違法者不罰,但要如何證明被告他在犯案時他正在發病呢?被告律師強調他的當事人,是一名思覺失調症的患者,從2010年就診之後他開始服藥治療,但是最近的兩三年他自己停藥了,所以從那個時候開始,他就出現了被害妄想症,在案發前幾天他的病症加劇了,他懷疑他有三個朋友聯合起來想要謀殺他,詐領他的保險金,所以他就跑去買了兩把刀要保護自己,而就在案發當天,他一大早就跑去了安南派出所,他情緒非常的激動,跟員警說有人要害他,而最後派出所員警處理的方式,就是打電話請他的家人把他帶回家,不過顯然還是沒有辦法安定他的情緒,後來被告他又跑去台南市政府的社會局,也去找了一個議員的服務處,最後他又跑到了另外一間的派出所,但是在整個過程當中,他發現完全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幫他忙,所以被告最後就決定,他要北上召開記者會,但是他擔心這一路上會被人跟蹤,所以他就先故意往南坐火車,到了高雄左營站,再從左營搭乘自強號往台北,結果在中途被列車長發現,他的車票只買到了新營,就要求他補票,而根據被告的說法,他說當時他身上是有錢的,他沒有不補票,而是他被列車長給驚嚇到了,他聽到對方要求他在嘉義站下車,當時他就產生了妄想,他以為有人在嘉義站等他,只要他一下車他就死定了,他覺得他中邪了,所以他就跑到另外一個車廂去,後來他又看到了穿著警察制服的李承翰就出現在他的眼前,他的情緒就更加的激動了,他認為李承翰和列車長他們是同一夥的,是來執行一個魔鬼任務,所以他就從口袋掏出了那一把刀子,直接往李承翰的肚子刺。因此被告律師強調,他的當事人在行兇當下非常明顯,已經無法辨識他自己的行為,在庭上聽到這裡 ,李爸爸知道法官的心證已經形成,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最後竟然是無罪宣判。
所有在第一線出生入死的警消人員,他們最悲嘆的就是「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我們所看不到的是,所有的悲傷痛苦,最後都留給受害家屬默默的承受,如果這就是因公殉職的下場,那麼以後還有誰願意拿命去拚呢?李媽媽說,天底下哪個父母親,願意自己的孩子去做這麼危險的工作?但是孝順的李承翰,當年為了幫忙分擔家計,他放棄了台師大選擇去讀了警專,當了警察之後他還繼續的努力準備升等考試,因為只要考過了,他的薪水又可以再多一些,可以給家裡過更好的生活,李承翰他就是這樣一個孝順的孩子,而至於在同事的眼中,李承翰他是一個認真盡責而且有愛心的好警察,有時候他們看到一些社會新聞會聊天,看到哪個警察因為開了槍被告、哪個警察在執行公務被砍被殺,而說來悲哀,這就是台灣警察的處境。李承翰的同事說,他們曾經私底下開玩笑,台灣的警察要靠法律的保護根本不可能,所以以後碰到這種狀況,最好還是躲遠一點。私底下雖然開這樣的玩笑,但是看看李承翰,當他穿上了那一身的警察制服,當他看到了眼前車廂裡,那一個揮刀吆喝的男子,為了保護車廂裡的其他乘客,李承翰選擇了勇往直前…
當李承翰因公殉職之後,蔡英文總統立刻下令指示內政部,「要錢給錢,要人給人」而在一年之後,我們的政府究竟給了警察什麼呢?
醫生說只要接受規律穩定的治療,思覺失調症的患者,他們其實是可以像正常人一樣工作與生活的,而根據估計,台灣目前可能有二十萬名的思覺失調症的患者,但是其中只有十幾萬人有去就診,那麼剩下的幾萬人呢?他們的家庭又需要外界什麼樣的幫助呢?在下一集我們專訪了鐵路殺警案當中被告的女兒,她要告訴我們,在她的父親生病後,她們家的生活出現了什麼樣變化。而在案發當天,她的父親去過了社會局、去過了派出所,他說有人要設計陷害他,已經在發出求救信號了,那為什麼蔡總統曾經說過的「社會安全網」還是沒能將他給接住呢?
請鎖定每周日晚間23:00分,東森新聞台--51頻道,台灣啟示錄!
#東森#台灣啟示錄#ETTV#51ettv#啟示錄#李承翰#鐵路警察#思覺失調#被害妄想症#無罪#宣判#警消人員#自強號#嘉義#政府

Пікірлер: 1 200
@cherryblossom664
@cherryblossom664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哭了... 承翰你過逝的那一天,也是我母親過逝的那一天。我不會忘記,你為了台灣的治安盡心盡力。看了這麼多刑事案件,心裡真是知道,台灣法律,大部分是站在「加害者」那邊的。 李爸爸和承翰,我相信你們已經在天堂裡相聚了。RIP
@phoebetan5282
@phoebetan5282 2 жыл бұрын
一個人犯案,結果死了2個人。😭
@user-ev9ok9gj4x
@user-ev9ok9gj4x Жыл бұрын
每次只要聽到有警察遇害我都一陣揪心流淚
@user-ui3tj7mb5r
@user-ui3tj7mb5r Жыл бұрын
沒辦法台灣應該是全世界最講人權的國家,但所謂的人權是法律站在犯罪者那邊,什麼證據不足怕約冤獄、犯罪者精神狀態不穩等很多藉口,而且法官真的很會替犯罪者找法條,以前學生成績好也可以當免判死刑的藉口,找不到任何藉口時,就拿出天下無敵的免死金牌『可教化』出來,所謂的可教化也是法官自己自由心證來決定的
@ztl6711
@ztl6711 Жыл бұрын
血肉模糊, 旅客思覺失調,
@user-qe1jt4bz7o
@user-qe1jt4bz7o 11 ай бұрын
​@@user-ui3tj7mb5r我看兩公約執行最徹底的應該只有台灣了
@user-un3jr1yb5f
@user-un3jr1yb5f 3 жыл бұрын
今天是我第二次重看這集的台灣啟示錄 看到孝順的李承瀚好不捨 邊看眼淚一直流 也對我們台灣司法感到憤怒 為什麼(受害人家屬)還要跟加害人以及法院打官司⋯⋯還要上訴...... 頓時間我覺得身為台灣人好可笑 警察保衛人民 難道政府部門,司法部門不能保護辛苦的警察人員嗎?? 蔡總統整天喊的社會安全網是補網捕去哪裡了 承瀚英年早逝先走一步了 承瀚爸爸太想念承瀚去找他了 留下承瀚媽媽....想到就好難過
@shinicesu4501
@shinicesu4501 2 жыл бұрын
立法修法的 是大家選出的立法委員 請找正確的對象
@user-ui3tj7mb5r
@user-ui3tj7mb5r Жыл бұрын
上訴是因為犯罪者有人權,這是法律上給犯罪者的權利,但台灣完全把人權這二個字濫用化了,什麼都搬出人權出來當藉口,加上台灣長久以來腐朽的官場文化、制度造成今日的現象,在司法腐朽文化體制下,為了升官發財,誰敢當出頭鳥跟人家與眾不同,司法權力之大才是最讓人詬病的,台灣可以罷免總統、民代、市長等,但有聽過法官被罷免的嗎?比較好奇的是,台灣很多證據確鑿的犯罪殺人官司,竟然要拖好多年才能定讞,是閒閒沒事做,還是拖越久領越多,這樣法官、檢察官、律師才都有事做,看看其他歐美國家法官是國家賦予司法權力,而且接受人民監督,但台灣法官權力之大,大到不能動他,不能解職或不適任,如果批評或有意見,就來給妳個干預司法的罪名給你,台灣的司法就是,被害人家屬心臟要夠強、錢準備多一點、最好每天都閒閒沒事做等法院通知,更重要的是八字要重一點活久一點,不然等到法官判刑定讞,可能先去見佛祖了,法官跟犯罪者怡然自得,完全沒有影響他們又沒有差,至於所謂的公平、正義書上看看就好,別期望太多
@user-ti2js4fr4j
@user-ti2js4fr4j 4 жыл бұрын
剩李媽媽獨自一人承受所有悲痛了,真的覺得很慘忍,李媽媽 要堅強起來,加油,生活還是得過
@Sharon-lt8pi
@Sharon-lt8pi 2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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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lt8pi
@Sharon-lt8pi 2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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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lt8pi
@Sharon-lt8pi 2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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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lt8pi
@Sharon-lt8pi 2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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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lt8pi
@Sharon-lt8pi 2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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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Liu0818
@RockLiu0818 4 жыл бұрын
太令人悲傷的一集...這樣下去台灣真的沒救了,誰願意相信法官法律😤😤
@cindywu6166
@cindywu6166 4 жыл бұрын
濾屈打著廢死幌子騙票,法官敢犯上嗎, 所以一定不敢判死.這都是呆灣狼自己造出來的罪孽. 濾屈不倒,呆灣不會好
@lucyhsu223
@lucyhsu223 4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保倒
@elvis8138
@elvis8138 3 жыл бұрын
原本對台灣的司法還有希望 但最近發生一些事 真心感到台灣的司法已死 法律用來保護壞人有錢人 聽多了 但一點都沒有錯
@PowerofJustice-vc8kz
@PowerofJustice-vc8kz 2 жыл бұрын
綠共不倒,台灣不會好!
@yuanmung1021
@yuanmung1021 2 жыл бұрын
台湾的法律和法官都是個屁!!!瞧不起牠们!!!
@x919112233
@x919112233 4 жыл бұрын
看完影片一直哭 警察保護人民 但到底誰要來保護警察
@user-sr4qy6ge1w
@user-sr4qy6ge1w 4 жыл бұрын
我保護你
@x919112233
@x919112233 4 жыл бұрын
狂猛天尊 只好說聲謝謝了...🤣🤣🤣
@DannyHsu
@DannyHsu 3 жыл бұрын
鼓勵大家連署增加x光安檢設備!別的國家都可以,我相信可以減少犯罪率
@ruipinglee5525
@ruipinglee5525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sr4qy6ge1w 你是法官嗎…
@user-tp4yg5no5d
@user-tp4yg5no5d 3 жыл бұрын
我騎車時候聽 我聽到李先生的媽媽哭 我真的一直流淚 要是是我朋友或是家人 我真的無法承受
@issacrebekah8187
@issacrebekah8187 3 жыл бұрын
李爸爸看了好心疼,這案情怨氣很重。
@surixu6466
@surixu6466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好心疼李妈妈,本来听到她讲说“我们都不一定说非要死刑,但是判个5年就可以放出来,那以后再这样怎么办”,说明她根本就是和儿子一样,在考虑别人,在把大众的安危放在自己的感受之前。紧接着又来一句“我现在都不敢哭,因为怕儿子会走得不安心”,我真的泪奔了,太痛心了。
@user-lq4dz9xy5d
@user-lq4dz9xy5d 4 жыл бұрын
第一次看台灣啟示錄看到哭,尤其自己另一伴也是警職人員😢😢
@user-sh8nk9en7g
@user-sh8nk9en7g 4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被殺的「永遠都不是法官的親友」🤷‍♂️🤷‍♂️
@user-zm3wj8xf4b
@user-zm3wj8xf4b 3 жыл бұрын
你內行站同為什麼死不是法官或法官家人沒背殺死不知民間疾苦智障法官自由心證说什麼無罪殺死人本來就有罪不管你鬼病神經病都應該判刑判罪強制治療才對才不會在社會上殺人假病假瘋都無罪社會大亂這些人渣法官會不得好死黑法官收黑钱會報應在子孫身上世世代代報應
@chiwawa2900
@chiwawa2900 3 жыл бұрын
若將來此殺人犯再傷人殺人,此案法官與精神科醫師:應負双倍的連帶責任的牢獄與金錢賠償,做為對被害人與社會的安全的失判的賠償! 或是這些殺人犯離開強制醫療後,由此法官與精神醫師負責照看供養!因為他們認為這些殺人犯可以回復正常,或是殺人犯可以被教化⋯⋯
@ryanyang7252
@ryanyang7252 3 жыл бұрын
@@chiwawa2900 別擔心,法律是給懂的人玩的。 若是有再犯的那天,判決的那位法官絕對平安無事爽領退休金直到死去
@Kristinbaby323
@Kristinbaby323 3 жыл бұрын
任何精神疾病都不能拿來當殺人擋死的藉口~不指望司法但願老天有眼替李警員跟李爸爸討公道~每看一次哭一次
@user-tn2io9yx3h
@user-tn2io9yx3h 2 жыл бұрын
真是令人鼻酸難過,希望李媽媽平安健康
@likaipingkelly
@likaipingkelly 3 жыл бұрын
很沈重的一集。看到李爸爸和李媽媽的堅強,心就更痛了!
@YyYy-en5cr
@YyYy-en5cr Жыл бұрын
我只聽了一分鐘 沒辦法再看下去 這樣的判決越多 人民越不尊重警察 警察 老師 軍人 應該是基層最重要的 也應該最被人民尊重 殺警 應該是最不能被原諒的 至少我認為 殺警應該唯一死刑 就是有精神疾病 應該終生治療 不能讓他再出來害人
@user-sj5lx5ux6b
@user-sj5lx5ux6b 4 жыл бұрын
自行停藥等同於放任自己處於危險的狀態,是他自己決定停藥,就不該適用第19條!
@test2test911
@test2test911 3 жыл бұрын
说明他装病
@user-rn1yu4zp9n
@user-rn1yu4zp9n 3 жыл бұрын
我認為上訴 應該會過失致死 最重就是過失致死而以 沒辦法 法律就是這樣。不修法 法官只能這樣判 無解
@kuanwen5471
@kuanwen5471 2 жыл бұрын
他們會覺得自己沒病
@PowerofJustice-vc8kz
@PowerofJustice-vc8kz 2 жыл бұрын
綠共不倒,台灣不會好!
@alfaliu125
@alfaliu125 2 жыл бұрын
原因自由行為
@yee1346
@yee1346 3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的法律什麼時候可以停止保護壞人
@chiwawa2900
@chiwawa2900 3 жыл бұрын
若將來此殺人犯再傷人殺人,此案法官與精神科醫師:應負双倍的連帶責任的牢獄與金錢賠償,做為對被害人與社會的安全的失判的賠償! 或是這些殺人犯離開強制醫療後,由此法官與精神醫師負責照看供養!因為他們認為這些殺人犯可以回復正常,或是殺人犯可以被教化⋯⋯
@ryanyang7252
@ryanyang7252 3 жыл бұрын
想多了,法律從來就不是保護所謂的“好人”,是保護會玩法律的人,有太多的案例了,很沉重但這就是現實
@PowerofJustice-vc8kz
@PowerofJustice-vc8kz 2 жыл бұрын
綠共不倒,台灣不會好!
@user-gf5hv2ql7k
@user-gf5hv2ql7k 4 жыл бұрын
李媽媽加油,承翰與李爸爸已經超昇更好的世界,總有天妳們一定會相聚,妳很堅強一定要給自己正能量迴向給他們,雖然我不認識妳,但會為妳加油,
@jesswang2433
@jesswang2433 2 жыл бұрын
上帝祝福妳💕李媽媽加油💪妳生了一位最偉大最棒警察👮‍♀️兒子💕💕💕也祝福李爸爸在天上安息💖李媽媽保重💖💖💖
@user-sk6cm4fs6b
@user-sk6cm4fs6b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誠心祈禱這位法官也遇到這種失調的,讓他傷害你或是你的家人,然後再判他無罪
@Bricjskfnj
@Bricjskfnj 4 жыл бұрын
這案子的怨氣非常的重 犯人和判案法官大概要被死者的冤魂糾纏好一陣子了 自己好自為之吧 逃得過司法的刑罰卻怎樣也逃不過良心的制裁
@user-wb1pk1qt3o
@user-wb1pk1qt3o Жыл бұрын
重點是 那些不明生物知道什麼是良心嗎
@user-po3og4lm5i
@user-po3og4lm5i 4 жыл бұрын
生病不可恥!可恥的事明明知道自己病了確不吃藥 讓好好的家庭破碎⋯⋯這新聞看幾次心就揪幾次
@j0915470000
@j0915470000 3 жыл бұрын
你說的很好😿 但是 這種病 這幾年才比較多人宣導 或許之前在這案子以前他不知道他得到什麼病症
@PowerofJustice-vc8kz
@PowerofJustice-vc8kz 2 жыл бұрын
綠共不倒,台灣不會好!
@DirtyBug
@DirtyBug 4 жыл бұрын
我只是一般民眾,看了網路跟媒體上說為什麼會判無罪的原因後,不信邪的我Google找了一堆資料發現法官判了無罪好像有點詭異。 刑法第19條 第一項(法官判無罪的法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第二項: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第三項(我質疑為什麼加害者不符合這項法條來反駁前兩項):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然後才知道要符合第三項來反駁前兩項需要符合所謂的『原因自由行為』,對加害者來說也就是要有所謂的『病識感』 然後又才知道病識感有四個階段: 1.完全的病識感指的是「患者知道自己生病,也願意配合就醫」 2.具部分病識感指的是「患者知道自己生病,但不覺得需要就醫」 3.再次等是「患者知道自己有點不太對勁,但歸咎於太累或其他因素,不認為是生病,更不認為應該就醫」。 4.最缺乏病識感的是「患者完全不認為自己有問題」 然後我就去看了判決書,直接複製紀錄內的這一段過來: (二)、被告自99年12月21日起至106年2月3日止,曾因罹患思覺失調症,陸續前往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惟之後被告即未再回診,業如前述。而被告於聲羈時自承:我覺得沒有那麼大的生活壓力就不用,而且也覺得要省錢,所以才沒有去看等語(見偵卷第247頁);於本院審理時供承:我主要是工作忙、沒有時間去,而且覺得自己正常,所以才沒有去拿藥等語(見重訴卷五第221至222頁),顯見被告是因生活壓力沒那麼大,工作因素沒有時間,為了省錢、賺錢,且自覺症狀情況改善,即中斷就診、未規律服藥。惟揆諸奇美醫院回函、鑑定人於本院審理時之證述,可知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須終身服用抗精神病藥物控制症狀,停藥將導致病情惡化,然被告卻未按規律服藥,以致為本案犯行。 問題來了,加害人的病識感就是他自行選擇放任而才導致病識感惡化的吧? 他知道有生病,卻因為想工作想省錢的關係就自行停止繼續就醫了,直接讓他所謂的『完全病識感』在他決定停止就醫的當下變成『具部分病識感』;他做出這個選擇的那時候是不是已經構成『原因自由行為』了? 他在有『完全病識感』的情況下做出不繼續就醫的選擇,導致他自己變成『具部分病識感』,然後就一路惡化到導致這場悲劇發生。 這樣看下來,加害人不是可以用刑法第19條第三項來反駁第一項跟第二項了嗎? 我也不是法律人,就是看新聞說因為什麼原因判無罪,然後去查資料發現好像不太對,還是說後面還有什麼法條說有精神疾病就是完全不能用第三項或原因自由行為的? 我只是個鄉民,只是比別人多Google了一點。
@046394534
@046394534 4 жыл бұрын
檢察官說:法官似乎是忘記引用《刑法》精神疾病也不能免責的條款,沒有吃藥有過失,也不能排除故意不吃藥的可能,這些檢察官應會在二審時提出。只依「兩公約」規定,有精神障礙之人犯罪不能判死,令人無法接受。
@046394534
@046394534 4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所有法官都被兩公約先入為主了...
@umsu4519
@umsu4519 3 жыл бұрын
菜場口阿詠 兩公約個鬼,他們根本不承認我們是一個國家,看看德國最近又把臺灣國旗撤掉,真覺得這些歐美國家真是偽善到極點
@046394534
@046394534 3 жыл бұрын
Remona Su 我講的是法官依據。而不關其他國家的事。小燈泡的案子 法官都直接明說依據兩公約了
@user-vo4kk4kg9z
@user-vo4kk4kg9z 3 жыл бұрын
@@umsu4519 國際孤兒要遵守國際公約 我襙
@sweetfish2835
@sweetfish2835 4 жыл бұрын
擅自停藥 出事就不該免責才對
@user-xm3ed7gb6w
@user-xm3ed7gb6w 4 жыл бұрын
Sweetfish 我認同 既然擅自停藥 殺了人就是要負責任
@tarychen0786
@tarychen0786 4 жыл бұрын
@@user-xm3ed7gb6w 他的全家也都要負責任...家人都要判刑關起來..
@oliviachiu6847
@oliviachiu6847 3 жыл бұрын
精神病患的家屬也是有很多的無奈,要讓病人長期吃藥,不是容易的事,家裡人被攻擊的也是不少。 沒人想當精神病,當然也沒人願意看到因公殉職。台灣還有很多單位的工作者,有苦有冤不能說,甚至是硬吞,只是為了能有口飯吃。台灣經濟若是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生活問題無法可解,社會問題不會少的。無奈……
@hksaxophone5914
@hksaxophone5914 3 жыл бұрын
@@oliviachiu6847 這就是政治鬥爭的惡果, 政黨都只花心思在選票..選後就只忙著穩固自己的江山...完全忽略民生經濟..只不斷花心思在做表面工程, 實際一般民眾那麼多年生活一直沒改善.
@enyo8620
@enyo8620 3 жыл бұрын
建議你們去看一下 下集 他不是故意擅自停藥 而是沒有錢去掛號逼不得已才停藥的
@bulebule66327
@bulebule66327 4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洋蔥啟示錄啦!幹還我眼淚啊!
@cheungnancy2038
@cheungnancy2038 4 жыл бұрын
要被害人『放下』,如果死的是他的家人,🉑️以輕鬆地“放下”嗎?
@user-bu7xl1ot3k
@user-bu7xl1ot3k 2 жыл бұрын
主持人最後結尾的言論實在說的太好了。公道自在人心。若是無心任職公職。沒人會殉職。每天上班簽到就ok。看到了壞人先躲。這就是我們台灣。但警務人員太棒。東南亞國家。台灣的警方也是No1。不可否認。
@asonj4446
@asonj4446 3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節目多一點不是對社會對教育更有幫助嗎?為什麼只看到一個台灣啟示錄製作這樣優良的節目呢
@kudoliya
@kudoliya 4 жыл бұрын
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個二十年,去養一個讓人殺的小孩。
@user-ur5kf4ts7u
@user-ur5kf4ts7u 3 жыл бұрын
這句名句來自「我們與惡的距離」, 但我聯想到的是賈靜雯的那句:「那我的兒子呢?😢我兒子有活下去的權利嗎?😠😢😭」
@xuanlee2182
@xuanlee2182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ur5kf4ts7u 他把劇中的台詞反過來述說了你沒發現嗎? 劇中的台詞是被告者母親說:全天下沒有一個父母,要花二十年來養一個殺人犯。
@christinechang4133
@christinechang4133 3 жыл бұрын
但養出來了就不要放出來害人。沒有必要去騷擾殺人犯的父母。但殺了人的就應該接受制裁。
@PowerofJustice-vc8kz
@PowerofJustice-vc8kz 2 жыл бұрын
綠共不倒,台灣不會好!
@Goldencreek
@Goldencreek 3 жыл бұрын
邊看邊流淚,可憐的李爸爸。 男丁都走了,只剩婆媳倆人。
@CATashCAT
@CATashCAT 2 жыл бұрын
婆媳倆人以後怎麼生活?收入呢?如何幫忙?
@user-ep3nr7vw4t
@user-ep3nr7vw4t 3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本來是保護人民最基本的保障 現在因為人權變成保護壞人的保護傘 司法卻成了殺了李爸爸的一把刀🤬
@taiwanfutures
@taiwanfutures 4 жыл бұрын
這些有病不吃藥,犯病就拿病當藉口,搞的我們正常人要活在恐懼裡....更難過的是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判決讓人憤怒
@choiyingchong-mf9vf
@choiyingchong-mf9vf 4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客观的態度就沒问题...
@user-bt2fr7dc3l
@user-bt2fr7dc3l Жыл бұрын
有病,出門又帶刀,這要與世隔離。是人渣是要犯罪的行為。
@hic6570
@hic6570 4 жыл бұрын
外人看了都淚流不止,不判死刑天理都不容
@amberchang8406
@amberchang8406 3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真的很心疼又心酸這無能的政府和法院沒正義判決 一再背離民心!!
@02044403gm
@02044403gm 4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辦台灣司法改革大遊行嗎?! 讓國際看我們處理案件消極的態度!!!
@user-px7gp1oe6f
@user-px7gp1oe6f 4 жыл бұрын
楊貴祥 真的辦出來才是國際笑話
@user-gr1vu3ic4n
@user-gr1vu3ic4n 4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還想要上凱到抗議,忘記幾年前 被3尺拒馬 刀片蛇籠的新台北城了嗎? 他們其實很簡單,我立院過半 只是不想鳥你們而已,因為殺不到我
@user-op2qh7lr4b
@user-op2qh7lr4b 3 жыл бұрын
寫的好
@user-yt3hx3tk3u
@user-yt3hx3tk3u 4 жыл бұрын
ㄧ個阿罵 ㄧ年內走了孫子 走了兒子 再上訴有什麼意義⋯
@user-dn8uu2ip3m
@user-dn8uu2ip3m 4 жыл бұрын
一條護住了整節車廂乘客安危而消逝的英魂,竟然是如此的不值...唉,這社會...
@user-ck1qr9kz3k
@user-ck1qr9kz3k 2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阿婆說我的心肝兒子 害我看到都流淚了😭😭😭
@austintham9018
@austintham9018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沒辦法看 眼淚都打滾了 走之前還保著自己的配槍😭😭😭😭😭
@a0921572908
@a0921572908 4 жыл бұрын
這真的是人倫悲劇 這真的是抑鬱而終 這句話通常只在小說電影裡面出現 可是當在現實社會中發生的時候 誰能想到李爸爸心中的恨
@user-ie8zp4in3x
@user-ie8zp4in3x 4 жыл бұрын
有病的人有人權 那健康人的人權呢!?
@user-rj4ce7uy4h
@user-rj4ce7uy4h 4 жыл бұрын
餌吃魚 沒有啊
@user-qd8dy4nf8u
@user-qd8dy4nf8u 4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沒有,是死了才有的。
@taiwanfutures
@taiwanfutures 4 жыл бұрын
只有運氣,祈禱不要碰到沒吃藥的瘋子
@flyingwee
@flyingwee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qd8dy4nf8u 這次死了也沒有qq 人權擁有多寡 掌權者>有錢人>精神病人>死人>>>>>>>正常人
@ChiChi-vk5hg
@ChiChi-vk5hg 4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承翰從火車上被抬出去真的真的好難過😭😭😭李爸爸又走了 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到底有沒有公平正義!!
@walievans6499
@walievans6499 3 жыл бұрын
你等著看台灣新聞報導,開槍,殺人,鬥毆,在台灣有多囂張就有多囂張,有多少人明目張膽打群架,開槍,將會是台灣常態而且會像美國一樣,天天都有人開槍,捅刀,今日美國,明天台灣,這就是民主化國家。
@PowerofJustice-vc8kz
@PowerofJustice-vc8kz 2 жыл бұрын
綠共不倒,台灣不會好!
@mht4908
@mht4908 2 жыл бұрын
我非常喜愛台灣,但很多台灣的法官真的很讓我心寒。有多少悲劇是因為法官判🉐️過輕而造成的,多少無辜人喪命於被假釋的槍手/連環殺手?太多法官為了考慮加害人的人權而去忽略受害人和家屬的遭遇,希望這以後能夠改變
@user-ik8uo8bl6t
@user-ik8uo8bl6t 3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未來可以增加連帶保證的刑責判決,讓法官的每個判決都負起責任 不是判一判就沒事了
@zoelin2296
@zoelin2296 3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不用償命,一條命只是五年的監護處分...真的為台灣的司法感到悲哀。
@wen080808
@wen080808 4 жыл бұрын
口口聲聲說的司法改革~~改成這樣....真是讓人痛心
@qq-ev1gy
@qq-ev1gy 4 жыл бұрын
看完這個真的很難過...司法根本沒有正義
@pun81916
@pun81916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看了好氣!!!!!!哭死我了.....
@user-pg8vh4sc8h
@user-pg8vh4sc8h 4 жыл бұрын
人權,是以不危害到他人的人權為前提才成立的!!! 這個殺人犯,明明就知道自己有病,但又不接受治療,這不就是蓄意的嗎?
@user-yw5mm4rk6v
@user-yw5mm4rk6v Жыл бұрын
患有精神病的病人本身是沒有病識感的,即使他們去看過醫生,一旦他們認為自己沒病就可能會拒絕吃藥導致症狀再度嚴重。他們的大腦生病了,幻覺對於他們而言即是真實,這個案件凸顯了台灣社會對於精神病患的追蹤與照護網的不足,不能只有治療會去醫院的病人,應該要深入社區把每個病患都落實治療與照護。
@soa-artanis1960
@soa-artanis1960 Жыл бұрын
@@user-yw5mm4rk6v 講得好像你是神經病一樣很了解,每個醫生都會告訴你要相信專業判斷,可是每個專業判斷的學習過程都是透過案例跟理論,沒有一個醫生自己本身是神經病,那要如何期待這些專業判斷沒有失準的時候?
@leochang7247
@leochang7247 4 жыл бұрын
1. 自己停藥,算不算預謀了? 2. 犯案當下知道有人要謀害他,被害妄想?那也是有知覺的情況下持刀阿! 3. 還知道要找人幫他,去派出所/找議員/甚至還可以知道北上召開記者會,還知道要先往南再往北 這還叫做沒知覺喔 @@
@user-br7fj8sw5r
@user-br7fj8sw5r 4 жыл бұрын
Leo Chang 台灣法律就是沒陪審團的監督⋯
@choiyingchong-mf9vf
@choiyingchong-mf9vf 4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是正常人...被騙了
@user-ef2iy3ne1i
@user-ef2iy3ne1i 4 жыл бұрын
正常人才會座火車 還知道哪個月台 還上對車😂 法官眼睛脫窗了 真希望這恐龍法官 你家人有天這下場 到來看看你怎麼判了
@drsecu4352
@drsecu4352 3 жыл бұрын
你們對精神疾病的誤解真的很深欸……
@drsecu4352
@drsecu4352 3 жыл бұрын
耍智障以前先查資料有很難?
@mumu_cat8021
@mumu_cat8021 2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兩老 尤其是李爸爸真的很心疼 願 李警官和李爸爸在天之靈能安息🙏🙏
@su-chlnlin6600
@su-chlnlin6600 3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 司法的改革讓我們覺得對我們台灣的司法已經失去了信心了
@mingyi8359
@mingyi8359 3 жыл бұрын
被演算法帶來的,又看了一次,這次想到一些例子,有些人傷心過度是完全沒有眼淚;李爸爸可以這麼短時間內過世,可想而知的是內心多麼悲傷。
@ilynchen8861
@ilynchen8861 4 жыл бұрын
隨身攜帶刀子也很奇怪吧...? 法官都沒想到嗎
@666666denny1
@666666denny1 3 жыл бұрын
對啊,預謀欸
@lilylin8615
@lilylin8615 4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抵命,沒有任何藉口。神經病不能有例外。
@huihuis8350
@huihuis8350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好不公平...這種法官真的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太扯了..真的
@wayne850815
@wayne850815 4 жыл бұрын
有病又怎樣? 這個世上有病的人何其多 難道有病就不用受罰嗎?
@choiyingchong-mf9vf
@choiyingchong-mf9vf 4 жыл бұрын
透过視頻观看...根本没病
@user-ku1ew4hd4b
@user-ku1ew4hd4b 3 жыл бұрын
他确实有精神疾病,也确实不是预谋杀人,人家家属没有过分的要求死刑。但凡判十年八年都可以理解。无罪真的是过分了!无罪真的让被害者家人和民众都不能接受!
@gustavehome950
@gustavehome950 3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人是演的他沒病
@user-vt7ys4tt4m
@user-vt7ys4tt4m Жыл бұрын
@@user-ku1ew4hd4b 完全無法理解...
@user-qq8gp7qn9v
@user-qq8gp7qn9v 3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殺了一個人
@user-zm3wj8xf4b
@user-zm3wj8xf4b 3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是鬼法官不知民間疾苦敗類反正被殺又不是自己的親人沒有差別人子死不了那一每報應在自己親人身上才會感同身受會輪這敗類法官身上
@user-bu7xl1ot3k
@user-bu7xl1ot3k 2 жыл бұрын
李爸爸選擇了沉默。代替他內心深處的悲哀。ㄧ個兒。從小到大都是乖乖的兒就如此這般先離他而先走。白髮送黑髮人。讓人不勝唏噓。替李爸爸不捨也不平之。願李爸爸ㄧ路好走。到西方極樂世界。和你愛的兒子在天上好好的過。李爸爸好好的走。李媽媽堅強好嗎?加油。司法的不公。
@cindy29519366
@cindy29519366 4 жыл бұрын
以後還有誰願意當好人
@LI-sb4hc
@LI-sb4hc 4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殺人不用償命 被害人就該死嗎
@rubywen4825
@rubywen4825 4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死刑😢
@user-dc4dx5sz6m
@user-dc4dx5sz6m 2 жыл бұрын
+1
@user-kl9ul5px5c
@user-kl9ul5px5c 4 жыл бұрын
你為什麼要那麽勇敢?你保護了人民,誰保護你?連法官都讓人失望,每每看到這樣憾事都很心酸
@user-ih3xo1wg3z
@user-ih3xo1wg3z 4 жыл бұрын
看完 真的很難接受.....
@nhinhi3739
@nhinhi3739 2 жыл бұрын
已過了1年但一再看 心還會痛😢
@issacrebekah8187
@issacrebekah8187 3 жыл бұрын
好難過 看到哭 承翰家人辛苦了 承翰一路好走 安息主懷
@tglego
@tglego 3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世界, 總是對好人太壞, 對壞人太好.
@user-ic9qs8hm2i
@user-ic9qs8hm2i 3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償命。殺害警察更是天理不容。親愛的審判長。你可以退休了。李警官一路好走。李爸爸。你好冤枉喔。我看不下去。眼淚會一直流不停。殺人還可以交保?
@QQ-zi5nc
@QQ-zi5nc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台灣司法到底怎麼了?什麼時候可以把神經病殺人無罪這條法律廢除!
@user-vp4bk5tp5i
@user-vp4bk5tp5i 4 жыл бұрын
被殺失去一個親人 親人的痛 法官是無法感受到的 這就是台灣法官
@user-xd7wh5nj3w
@user-xd7wh5nj3w 3 жыл бұрын
去年哭过一次 再看一次还是忍不住哭了……
@user-wp9nj9eh5h
@user-wp9nj9eh5h 4 жыл бұрын
一個自己不願意控制的病 毀了一個家庭 誰他媽才無辜?
@jessie8930
@jessie8930 3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司法需要改革 法律不改 法官就算再討厭兇手 也無法依循 就是無奈的地方 我不會 跟 李媽媽 說加油 因為 這個傷 好痛 但我會說 你好好大哭一場 找個 心理師 諮商
@user-op2qh7lr4b
@user-op2qh7lr4b 3 жыл бұрын
找心裡諮商師,孩子也永遠回不來了
@user-op2qh7lr4b
@user-op2qh7lr4b 3 жыл бұрын
找心裡諮商師,孩子也永遠回不來了
@user-vu3ri4zo4q
@user-vu3ri4zo4q Жыл бұрын
結果承翰不是最後一個..................
@image1191
@image1191 Жыл бұрын
恐怕永遠都有下一個。 依照近期判決,每個可以證明自己不是正常人的罪犯都應該被寬容原諒。 這年頭,不正常的才是正常的。
@gustavehome950
@gustavehome950 3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真的好難過…真的很不捨…這個應該要拍成電影
@user-hd3hv8cg4r
@user-hd3hv8cg4r 2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先生,向你致敬,你的盡忠職守精神,令我敬佩!
@v2558000
@v2558000 4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了解當下犯嫌是否真的發病 我也不知道法官判決是否適當 我只知道目前對於這些精神異常的病患,我們仍然無法控制。 社會安全網到底布的如何了?
@user-od3ec5bm6e
@user-od3ec5bm6e 2 жыл бұрын
認真講 若真的要司法改革就應該對有出現這類的判決的法官上立法院給立委備詢
@lynnsgp6770
@lynnsgp6770 4 жыл бұрын
好心疼哦。杀人无罪?! 至少也应该要坐牢吧?! 什么法官! 傻眼 。。。。
@user-tv3ex6fe6t
@user-tv3ex6fe6t 2 жыл бұрын
在補習班準備考警察的時候曾經有位老師這樣說:犯人是警察拼了命去抓,而法官只是看了當時警察抓犯人的書面資料而判犯人的罪刑(不論輕或重)
@nana_77_7
@nana_77_7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好難過 多希望這世界真的有報應
@siouyu7343
@siouyu7343 3 жыл бұрын
做錯事本來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種判決 難怪壞人還是那麼多⋯
@user-zv5lz7yl8c
@user-zv5lz7yl8c 2 жыл бұрын
李警察您是個偉大又有正義感善良的警察您是人世間的菩薩每個警察如果都像您這樣有正能量我們的社會會更有溫暖我們祝福您跟您偉大的爸爸在天堂過的很好
@user-ey2il1fh4j
@user-ey2il1fh4j 4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有這個疾病家屬就必須要密切關注,而不是讓他自行停藥,而使病情惡化。
@user-dc4dx5sz6m
@user-dc4dx5sz6m 2 жыл бұрын
殺死人竟然判無罪!這真是人神共憤與傷心難過的判決啊!😡😡😡😭😭😭
@linchen1809
@linchen1809 2 жыл бұрын
看完上下兩集,百感交集,這件事不是只有司法問題,事件的過程中,其實有好幾個機會可能能阻止不幸發生,台灣的社會網絡需要更好的補強
@user-sz1rw1iv6p
@user-sz1rw1iv6p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好心疼李家人😭😭😭
@t1217338
@t1217338 Жыл бұрын
陪翔:感謝你棄兒不捨的為民眾發聲。希望你繼續保持初心,抵抗廢死的謬論,推動司法改革。
@user-ep9ei9nh9w
@user-ep9ei9nh9w 3 жыл бұрын
這位警察執行任務,無辜被殺害,身為被害人父母,情何以堪,殺害人竟被法宫判無罪,相信任何人都無法接受這種無厘頭的判决,建議政府對此案應該另外派人重審,政府對於此種案例應給予家屬合理撫䘏,否則誰還敢當人民保姆,全國百姓的生命還有誰能保護。
@Lianlian123
@Lianlian123 3 жыл бұрын
好感傷😭 精神有問題知病不顧的家人也有罪!害了自己更害了別人!希望政府改革!
@user-ty1xr3fj8o
@user-ty1xr3fj8o 2 жыл бұрын
這集只能用聽的,因為看到李爸爸的身影淚水就在眼眶裡打轉
@ivory0130
@ivory0130 4 жыл бұрын
心快痛死了😭😭
@68karajan
@68karajan 4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改革永遠只出一張嘴 然後整天逼問別人核心價值
@lydiawang0325
@lydiawang0325 4 жыл бұрын
對台灣啟示錄有點失望,只停在「警察好可憐」「判決結果太意外」的層次,希望可以可以多一點有關程序、法律的分析,醫師與法官都是專業的無庸置疑,出的問題是在法律本身不符合期望。從這裡多著墨是不是比較能讓大眾焦點放在正確的點上才能進而改善現況呢?
@j0915470000
@j0915470000 3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李警官
@jessaminepan107
@jessaminepan107 3 жыл бұрын
好悲傷 一路好走 放下 阿彌陀佛 🙏🏻🙏🏻🙏🏻🙏🏻🙏🏻🙏🏻🙏🏻🙏🏻🙏🏻🙏🏻🙏🏻🙏🏻🙏🏻
@user-zq6gn6hn1s
@user-zq6gn6hn1s 4 жыл бұрын
李媽媽的親人要費心了。好心疼李媽媽
@dorahuang2021
@dorahuang2021 3 жыл бұрын
好難過....為什麼法官都要保護犯罪的人
@user-ny3eb1pm9h
@user-ny3eb1pm9h 2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案件這樣看下來,說個不好聽的…若不是今天李警官跳出來,現場的列車長或是車上的某位見義勇為的乘客出手,都可能變成他的刀下亡魂 傷亡已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只是是他死還是你亡而已 從他身上帶著刀,就可以知道他是預謀了!他這樣不能說是有意嗎?醫師說,要看他買刀當下跟案發當下情況是否為病發?才能去判斷他的罪責,來!我們分析分析! 已經知道他買刀,是因為他有「被害妄想、想防身」,這是什麼意思呢?就代表他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就看今天誰點燃這顆炸彈誰倒楣嘛⋯⋯這都不算蓄意,誰蓄意? 那就把菜刀列為管制武器吧!買刀必須擁有良名証!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需過安檢! 台灣的民主是被這些擁有精神病的人利用的嗎?! 發病行為的表現?那麼醫師講的這麼理直氣壯,我這個沒有你厲害可以考上醫生的大學生只能這麼理解:有精神病的發病行為=殺人=無罪釋放?! 是這樣的嗎?天理公道何在? 今天我與人結怨?我患有精神病,殺了人,只怪為何要有人與我結怨嗎? 那麼今日警方的執法SOP是否改為:先詢問持有武器之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是否處於發病狀態?若答案為是的話!先跑再說,至人民於不顧?畢竟誰不是家中老父母的寶貝女兒及兒子呢?不能讓養育自己的父母傷心,只能對不起這些與自己非親非故的陌生人了!警察的俸祿及法律的保護,是否值得在職的警察,犧牲性命在所不惜? 再來!他說他這個是什麼病?知覺失調?被害妄想? 他不知道傷/殺人需判刑?是有罪的?要有確切的傷害自身行為才可反擊,也稱為防衛自保 ,之前就有個案例,真正有人受到生命威脅,不小心把加害者殺了,還可以被告個防衛過當、過失殺人,殺/傷人的不管是被害方還是加害方都應該會被法律約束,並予以責罰,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可以讓殺/傷人的犯人無罪釋放呢? 就像酒駕一樣嘛!明知酒駕出事機率非常高,而且傷亡者幾乎都是無辜者,所以才加重刑罰,不管有無肇責,都違法 那精神病不也一樣嗎?這東西不治,就是定時炸彈,而且傷亡者幾乎都是無辜者,那不加重刑罰嗎?這不是跟知法犯法一樣嗎?! 2014年的鄭捷、2016年的小燈泡以及2019年的李警官,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而鄭捷、王景玉已伏法,而這位鄭再由呢? 希望判決的法官及診斷的醫師,其親戚、子女及自身,都不會碰到這樣的人,也不會被這樣的人傷害 還是碰到也好,搞不好可以改改觀念,站在被害者的立場看看,希望到時以身作則,看看加害者是否身患精神病且有被害妄想及知覺失調,到時你們是否可以平心靜氣的判他無罪?
@sharon6844
@sharon6844 2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其實心很痛 兩方的故事都太讓人⋯ 或許我們應該審視的是社會上有關弱勢團體或是相關精神疾病就醫跟後續追蹤的議題 還有相關修法的問題才能減少這類的悲劇
@vincychen247
@vincychen247 4 жыл бұрын
司法在保護殺人犯 等不到天理,抑鬱而終 希望能快點判死刑。
@li-chunyang2384
@li-chunyang2384 3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真的很難過,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被兩刀帶走了...
@ellychiou6338
@ellychiou6338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都淚流不停
@chikeungtam5433
@chikeungtam5433 11 ай бұрын
懇求慈愛的天父憐憫慰勉我們,願生者節哀,願逝者安息,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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