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决出炉!原来法官不相信沈可婷?改判有罪的真正原因是….【新闻随便看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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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KNetwork
@BBKNetwork 2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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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merce330
@leemerce330 2 жыл бұрын
168
@steventan95
@steventan95 2 жыл бұрын
oi, 柔佛的已经去kl看了啦
@kvleong2290
@kvleong2290 2 жыл бұрын
几时来个沙巴场?
@wangwang91
@wangwang91 2 жыл бұрын
买票了,几个小时呢?
@娰姒
@娰姒 2 жыл бұрын
几时来怡保
@belindalau7135
@belindalau7135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事发当时,是马来人司机和了八个华人小孩,我也是站在司机这一边。重点:无论如何,骑着蚊型脚车出现在公路上就是错了,更何况是在凌晨三点??? 人命虽然没了很惋惜,但也是一个警惕和教训给世人们,也希望蚊型脚车永远消失在大众的视野里,让交通多一点安全。
@chuawanguoclement3625
@chuawanguoclement3625 2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 不过如果反过来的话 那个司机就不会坐牢
@喵喵喵-d4l
@喵喵喵-d4l 2 жыл бұрын
@@chuawanguoclement3625 司机不坐牢,华人又要说对华人不公,应该判死刑。
@leekm5806
@leekm5806 2 жыл бұрын
正义已死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 就只能抗争到底 最多上街示威!
@hello_1234lol_uwu
@hello_1234lol_uwu 2 жыл бұрын
@@leekm5806 逻辑已死
@麻馬華公會會長MCA
@麻馬華公會會長MCA 2 жыл бұрын
@@喵喵喵-d4l 你看過華人小孩半夜三點在高速公路中間玩腳車?
@Hope12Grace90
@Hope12Grace90 2 жыл бұрын
本来法律就是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一开始控方都没有办法证明沈可婷鲁莽驾驶,也没有资格要求沈可婷自辩的。这场审讯一开始就不公。
@嘚嘚十八刀
@嘚嘚十八刀 2 жыл бұрын
就是
@tyekherloon5204
@tyekherloon5204 2 жыл бұрын
马来西亚的法官是要被告证明自己无罪 如果证明不到,就是有罪 这就是马来西亚法官
@zhaoxiannotes
@zhaoxiannotes 2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是表罪成立的部分,去年就proven了,所以才需要她为自己辩护 (单纯表达法律程序)
@lgw5661
@lgw5661 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最後法官才另外詮釋魯莽的意思,只要把駕駛40km/h的司機定義魯莽駕駛,那全部司機都可以被告了。
@leekm5806
@leekm5806 2 жыл бұрын
正义已死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 就只能抗争到底 最多上街示威!
@hanatoh2119
@hanatoh2119 2 жыл бұрын
我看过一位律师对这个案件的讲解: 1. 被撞死的人是否有错,和撞死人的司机是否有罪,完全是两回事。也就是说,就算是想自杀的人故意冲到你面前给你撞,然后你把他撞死了,也得上法庭,面对是否疏忽驾驶而导致死亡的判决。 2. 交通事故都是又最低等的 Magistrate Court 审判的,申请上诉会比较麻烦,有多一个步骤要做,就是申请准令,通过了才能申请上诉。而马来西亚的法律里,只是让等待申请上诉的人暂缓服刑,却没让等待准令的人暂缓服刑,所以沈可婷只能立即开始服刑了。和纳吉的案件不同,他这种 high profile case 都是直接由高等法庭审判的,所以申请上诉没那么麻烦,所以保释也比较容易。 3. 沈可婷的案件里,没有其他证人。所以只听沈可婷单方面的讲解,确实不够有力。只要被发现漏洞,可信度就会立刻下跌,180度逆转案情。一个年级轻轻就背负着8条人命的女子,不做宣誓也可能是怕被对方的律师逼得精神奔溃吧。她是这个案件里的唯一证人,不做宣誓其实能理解。
@ssjong73
@ssjong73 2 жыл бұрын
Thanks for the explanation
@RocketGan
@RocketGan 2 жыл бұрын
明白
@ssjong73
@ssjong73 2 жыл бұрын
可是我不得不说,为什么控方一定要控告她呢,控方明明就没有足够的理由,所以才会两次都不成立,prosecutors must prove beyond any reasonable doubt that she was driving recklessly, 不是吗
@kxnnc4288
@kxnnc4288 2 жыл бұрын
@@ssjong73 因為四個輪的駕駛者要考牌,法律上要求駕駛者要主動留意路況,所以雖然不合理,但判無罪才是法律上出問題的,就好像路人闖紅燈,司機會被判罪一樣
@munfoohong9186
@munfoohong9186 2 жыл бұрын
判罪應該是合理,但考慮到駕駛者本身無錯,就算判刑也應該假釋就好。 為何合理,除了撞死人外,也要顧及後來的案例,不是駕駛者無違交規,或只要找出被撞(死)者有犯錯,就可以脫罪。 不然以後就會出現過馬路沒看紅綠灯或不用天橋被撞死者,駕駛者無罪,或行人走到馬路邊而被撞者,是否因為自身過錯,而讓駕駛者逃脫刑罰?
@yeepingkwan5117
@yeepingkwan5117 2 жыл бұрын
沈可婷一案在2019年10月於新山推事庭被判無罪釋放,而當時的法官西蒂哈嘉的判決指出,沈可婷並沒有醉酒,沒有使用手機,在駕駛時也系好安全帶,證明她是一名負責任與謹慎的駕駛者,但當時路況黑暗且彎曲,因此駕駛者也無法預料到在凌晨3時會有一群蚊型腳車黨在路上。而且事故的受害者是騎著不被允許的改裝腳車--蚊型腳車。 慕哈末阿芬:正義必須伸張
@leekm5806
@leekm5806 2 жыл бұрын
正义已死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 就只能抗争到底 最多上街示威!
@calvinyt8429
@calvinyt8429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一开始推事就不认为表罪成立,因为根本无法证明她鲁莽驾驶
@hello_1234lol_uwu
@hello_1234lol_uwu 2 жыл бұрын
@@leekm5806 diamlah
@丸在大号
@丸在大号 2 жыл бұрын
对 而且他们的脚车没有刹车器 就算汽车停下来 他们冲刺的速度 不管撞到什么他们都会死的 而且现场死亡的是6个 另外两个是送医院途中死亡 剩下8个是受伤 而且很多人看到事后处理照看到车反过来就以为她是超速驾驶导致的 但其实当时事发的时候车没翻 是因为有屁孩卡在车里要翻过来才能救 而且有验过尿也证明她没有酒驾或吸毒 因为她是华人很多马来同胞看到车翻就以为她是因为酒驾导致的 之后的调查也有证明她没有超速 没有使用手机 安全带也有系好 然后因为这个死亡人数 很多人就抓着死亡人数不放而不提这个事件的核心 为什么会有蚊型脚车和小孩半夜在高速公路狂飙 没有人对于这些问题提出反问 法官一句你要小心驾驶就给判罪了 这样不就默认脚车队的存在是合理的 家长不管教自家小孩是合理的 他们只是爱玩
@yeepingkwan5117
@yeepingkwan5117 2 жыл бұрын
♦司机是否要这做样才对呢❓ ♦怎么辦呢❓真的不明白❓ 📣汽车慢速50km还是不对的,停车让蚊型脚车先飙车,才算是有"更加小心驾车"📣 📣蚊型脚车飙车飞衝汽车是 汽车的错❗脚车人员死了,汽车司机要坐牢罚款❗ ♦会驾车的任何种族,都要敬重蚊型脚车停下让它先飙车 ♦ 蚊型脚车是国宝比大马VIP更加重要📣
@ys723
@ys723 2 жыл бұрын
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女司机,当然会敌不过8位不遵守交通规则的superman。。。。 话说回来,也希望沈可婷小姐能在上诉中胜诉,摆脱牢狱之灾。我们也永远不会忘记2022年4月13日这天非常黑暗的日子。。。 #声援沈可婷
@Hope12Grace90
@Hope12Grace90 2 жыл бұрын
还一共16位superman。。。
@ys723
@ys723 2 жыл бұрын
@@Hope12Grace90 他们的父母吗?其中有单亲的喔
@Hope12Grace90
@Hope12Grace90 2 жыл бұрын
@@ys723 8死8伤呀,不是全部都撞死。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没受伤的。这么多小孩迎面而来如何完全避开?
@ys723
@ys723 2 жыл бұрын
@@Hope12Grace90 对啊,听说他们还是逆向行驶
@leekm5806
@leekm5806 2 жыл бұрын
正义已死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 就只能抗争到底 最多上街示威!
@ee-ej2cl
@ee-ej2cl 2 жыл бұрын
我比较想知道,如果万一上诉失败,可婷还是要罚款坐牢,那么既然如此,不如把那些小孩的父母也一并提控为疏忽照顾孩子,大家一起坐牢罚款,这样至少还有公平可言。
@ee-ej2cl
@ee-ej2cl 2 жыл бұрын
因为据说可婷前两次被判无罪,而这次会再审再被判有罪是因为那些家长不满意前两次判决一直上诉要求重审,最后才变成这样的。我就不明白了,孩子会命丧高速公路,家长们难道不知道他们自己也是罪魁祸首,是可以被提控的有罪之人吗?凭什么还如此嚣张,紧咬可婷不放?
@jamesoo387
@jamesoo387 2 жыл бұрын
住马来西亚还是华人,还妄想公平?还活着就不错了
@ee-ej2cl
@ee-ej2cl 2 жыл бұрын
@@jamesoo387 唉…说的也是。😔
@对藤本树使用炎拳吧
@对藤本树使用炎拳吧 2 жыл бұрын
@@ee-ej2cl 我现在只想说,我爱这个国家,就像这个国家爱我一样🤗(深层意味)
@dorispang9296
@dorispang9296 2 жыл бұрын
@@ee-ej2cl 为什么他们那么嚣张?我大胆猜测,他们已经知道他们不会被告入狱了。
@kerksengchuon3645
@kerksengchuon3645 2 жыл бұрын
老实说,这几天我看了很多评论沈可婷的视频,只有这个视频里的内容非常地到位,具有代表性!只可惜因为没有马来文和英文的字幕,我无法分享这么优质的视频给友族同胞,让他们知道我们华裔对这起案件的看法,好让他们对我们改观!
@justinleong2589
@justinleong2589 2 жыл бұрын
7:59 其实这位律师应该知道,原因很简单不是因为法官定的是因为他根本被这个权力去给保释。 在 COURTS OF JUDICATURE ACT 1964 (ACT 91) 第 51 里面清清楚楚写着: 上诉庭只有权力审讯来之高挺的上诉(案件在高庭开始 eg. Najib Case)或者案件开始在 Session Court, 然后已经上诉到高庭法院。没有写道 Magistrate Court。 PS: 沈可婷案件是从 Magistrate Court 开始的,所以不可以跟这一条,他必须跟 52 就是: 如果要上诉案件来之 Magistrate Court 已经上诉到高挺法院 (High Court), 如果要求在上诉,这个权力不是必然的。他必须要有 "leave of the Court of Appeal" 这就是这影片讲的 "Permission"。 根据 CRIMINAL PROCEDURE CODE (ACT 593)第311条文 清楚写明只有 “Pending Appeal” 案件才可以获得保释,与现在沈可婷的 Status 是: "Pending Application of Leave to Appeal"。这就是沈可婷不可保释的真正原因。它已经白字黑字写下来的,所以法官根本没得选择。 看来这位律师访问费需要扣钱了。
@eternalenvy5690
@eternalenvy5690 2 жыл бұрын
洪律师在他直播的时候也说过这一点了。。。
@justinleong2589
@justinleong2589 2 жыл бұрын
@@eternalenvy5690 对啊我就是看他的影片才知道的。
@samning7941
@samning7941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蚊型脚车逆向飞上来呢?還是聚集在一起呢?或者蚊型脚车同沈可婷的道路方向呢?謝謝你
@tksam8645
@tksam8645 2 жыл бұрын
谢谢你的说明,长知识了。
@mennsbcteo596
@mennsbcteo596 2 жыл бұрын
对,这个功课需要做好。。。不然法官也无辜了
@alastairong7834
@alastairong7834 2 жыл бұрын
哎,那孩子的父母还心安理得,就像赞同孩子在三更半夜在大马路做superman😐
@丸在大号
@丸在大号 2 жыл бұрын
有个父母还说 他们只是爱玩
@alastairong7834
@alastairong7834 2 жыл бұрын
@@丸在大号 上梁不正下梁歪
@cheongyoonchoy9516
@cheongyoonchoy9516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还在highway里看过一个驾motorcycle的后面5~6个蚊形脚車、一个拉着motorcycle后面几个我拉你脚、我拉你脚一排几人!
@ylfyg
@ylfyg 2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同意😬 就算司機要坐牢, 那些孩子的父母應該因為 疏忽照顧兒童,而先坐牢
@wulongson
@wulongson 2 жыл бұрын
做不了牢,頂多就賠錢車主和罰款,以及家庭輔導
@ylfyg
@ylfyg 2 жыл бұрын
大馬有沒有這法律我不清楚, 但如果從英個複製過來, 應該是有的😬
@Jin-r9b
@Jin-r9b 2 жыл бұрын
父母要生孩子之前应该先考个执照,或者宣誓证明自己会好好教育和照顾孩子,那样会不会少一点这样的意外
@hanatoh2119
@hanatoh2119 2 жыл бұрын
疏忽儿童而导致死亡,是可以被判刑的,最多5年监狱。但有谁去告他们?有谁有金钱和时间来跟他们耗?
@ylfyg
@ylfyg 2 жыл бұрын
@@hanatoh2119 這是刑事,是檢控官責任啊😅
@jamesoo387
@jamesoo387 2 жыл бұрын
在2017年还有uber的时候,在凌晨1点多我在槟城town area 放了客人以后回家时候,在上斜波的时候看到对面有20多辆蚊子废材往的车的方向冲,那里的时数是90,有3条马路,可是它们就是往我车的面前冲来,4周围都没有车,它们应该找刺激,为了闪他们我撞去对面马路,幸好对面没车,车盘就完蛋了。。。它们看我闪他们他们还停下来笑我,比动物还要白痴。。。。。。不过也幸好我速度才跑60,要不然就进对面马路的大水沟了
@angieho8343
@angieho8343 2 жыл бұрын
跑 60 brake 得到,为什么她才跑 44, brake 不到还翻车?真难以想象
@michelle-x4k6b
@michelle-x4k6b 2 жыл бұрын
@@angieho8343 应该是brake了又闪那些superman,所以buang了翻车
@jiacherntan9961
@jiacherntan9961 2 жыл бұрын
@@angieho8343 车底下卡一个小孩 不翻起车你要怎样 硬硬拉出来?网络传到疯了...
@hanatoh2119
@hanatoh2119 2 жыл бұрын
@Angie Ho 你知道为什么住宅区内,校园附近的时速必须不超过30km/h 吗?因为一旦超过,如果有人突然冲出马路,你肯定来不及停的。正是被实验证明的。 但重点是,案发地点在高速公路,而高速公路本来就不应该有人突然冲出来。
@jiacherntan9961
@jiacherntan9961 2 жыл бұрын
@@hanatoh2119 那些孩子走路都比骑那破脚车安全啦 驾30 遇到他们一样会撞的..脚车也有速度
@loonggorr
@loonggorr 2 жыл бұрын
马路上的优先度 警车
@tyekherloon5204
@tyekherloon5204 2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 VIP 和 Superman 的终极对决
@leterl8leterl829
@leterl8leterl829 2 жыл бұрын
錯,當然是VIP優先啦 superman不過是屁孩屁民罷了,算哪根蔥,怎能跟VIP比咧
@zhenyoongyap9715
@zhenyoongyap9715 2 жыл бұрын
有智慧,有水准,有良心的节目。
@Cooki3Puff119
@Cooki3Puff119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良心制作,我不用再被老公骂脑残对待这事件了。感谢。
@orochi316
@orochi316 2 жыл бұрын
就好像motor闖紅燈然後被遵守交通規則的轎車司機撞死了,轎車司機依然會被控告魯莽駕駛,大馬法律根本就不能用的。
@howee8636
@howee8636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去看過ig跟Twitter 馬來人確實沒有像Facebook有人說的馬來人都和我們華人唱反調的還還是很多人反對這項判決的
@wbz93
@wbz93 2 жыл бұрын
聯署網頁中其中一個非常多人的聯署甚至是馬來同胞建立的 馬來人狂歡?不他們也很憤怒! 事實上大概真正狂歡的只有那些會為了懶惰照顧孩子而買蚊型腳車給孩子的那些家長
@iloveclashroyale5704
@iloveclashroyale5704 2 жыл бұрын
Haissss, 我们要感谢我们国家的l圾无能政客😡😡😡
@leekm5806
@leekm5806 2 жыл бұрын
正义已死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 就只能抗争到底 最多上街示威!
@麻馬華公會會長MCA
@麻馬華公會會長MCA 2 жыл бұрын
身為Reddit的用戶也看到大部分馬來人也是支持沈可婷的,而且他們還讚她樣貌好看
@ssjong73
@ssjong73 2 жыл бұрын
我看马来人的留言,90%都是认为sam 是无辜的 修改一下,可能没有90 % 吧,要看哪里的留言,有些就有很多不好的留言
@baekxinee7
@baekxinee7 2 жыл бұрын
(小小声说一句)其实法律一直以来就是看哪方的供词更能说服法官而已。若是犯罪的人有能力请到厉害的律师都可以有本事从有罪打到无罪释放。所以有句话说上了法庭就是看那个律师会不会打罢了。
@samning7941
@samning7941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蚊型脚车逆向飞上来呢?還是聚集在一起呢?或者蚊型脚车同沈可婷的道路方向呢?謝謝你
@baekxinee7
@baekxinee7 2 жыл бұрын
@@samning7941 根据报道是一群蚊型脚车逆向飞上来撞到沈。
@tilltss
@tilltss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帮不了什么,只是签个名,希望沈小姐可以无罪,不可以的话也至少减轻她的罪,他从出意外开始到现在耗了很多时间和钱,最后判罪还要他的时间和钱,钱可以再赚,时间这样就给他浪费多久了
@leekm5806
@leekm5806 2 жыл бұрын
正义已死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 就只能抗争到底 最多上街示威!
@Annalovethelife
@Annalovethelife 2 жыл бұрын
沈可婷撞死八名馬來青少年蚊型腳車騎士一案,高庭推翻之前兩次無罪的判決,沈可婷要入獄六年,但仍可上訴。這個案件會引發軒然大波,本質上還是種族因素,年輕華裔女性撞死巫裔青少年,如果今天被告是馬來人,我不覺得會有一群華人網民在那邊高喊司法不公天理何在。 馬來西亞因為公共交通運輸不便利和治安不佳,所以公眾尤其是華人女性非常依賴汽車作為交通工具,因此今天這樣的案件會召喚很多人對自身處境的投射。社會對馬來腳車黨的觀感一直都很差,這也反映馬來青少年的教育問題。但另一方面,馬來西亞也缺乏讓年輕人安全從事腳車運動的公共場所,而腳車運動是深受馬來年輕人歡迎的,馬來西亞的腳車競技也是在國際運動會上拿過獎牌的,這本來可以是一個健康和有潛力的活動。 回到這個案件,一輛汽車如何造成八死八重傷,重傷包括頭部受傷和腿部骨折,要釐清mechanism of impact其實不容易,各方的報導和說法,其實都有些不一致,包括沈可婷自己的說法,她說還有其他車撞上騎士後逃逸,而這說法在前兩次開庭並沒有提出。但大致上,我們可以確定事發時有三四十名單車騎士聚集在左邊的車道,他們不是靜止,就是騎得非常慢的狀態,沈可婷駕駛的汽車因為沒有看到以時速四十多公里的速度從後面撞上。所以並不是像很多華人網民自己腦補的那樣,馬來青少年在“逆向飆車”自己撞上沈可婷的車。 時速四十多公里可以造成八死八重傷,這案件本身就很複雜。前面兩個法官判無罪,檢查官堅持上訴,這次法官判有罪,我想都有他們法律專業上的原因。 很多人似乎並沒有意識到“駕駛”其實是一件法律風險非常高的事,別說這個案件,平日若是有行人,單車,摩托車突然從路邊衝出,被汽車撞死,法庭也不一定會認定駕駛完全沒有罪責,因為汽車駕駛最容易造成他人性命安全的危害,因此法律上也有最大的責任。因此要上路不只是要會“開車”而已,也需要知道發生意外時該如何處理,有可信任的法律諮詢,和使用行車記錄器等在法律上可以保護自己的工具。 沈可婷還有一次上訴庭的機會,法治是現代民主社會重要的基礎,司法的問題還是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華人網民不能總是華人無罪就“司法有理”,華人有罪就“司法不公”。這場悲劇所反映的各種公共交通,活動空間,教育和治安等社會結構性問題,也需要社會各界重視並有所行動以希望能有所改善。法治是現代民主社會重要的基礎,對法院的判決可以評論,但如果對法治有重要的認知,不會輕易地去挑戰法庭的權威和公正性。 一群華人網民在各大媒體那邊留言“司法不公,天理何在”,給人感覺很差,明顯缺乏司法相關的常識。遇到自己不認同的判決,要回到司法的脈絡裡去討論,而不是停留在包青天時代去開封府“喊冤”,期待有哪個“清官”去“伸張正義”。 馬來社會對這個事件有不同的看法,討論父母責任者有之,經濟問題者有之,司法相關者有之,華人網民卻只會複製貼上,貶低司法,這種低落的素質比飆車黨更令人憂慮。
@kentlee50
@kentlee50 2 жыл бұрын
@@leekm5806 上街抗议
@yokeps9852
@yokeps9852 2 жыл бұрын
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放任夜游不归才是最大的重点和责任,同时也纵容自己的孩子非法改装危险蚊型脚车~~🤷 唉!错不在于女司机!只是在。。。😔 那夜晚,那道路,那时,那分,那秒遇到人生最糟糕的事情~~🤦 请振作起来坚强的活下去~~💪💪💪 最后,希望~法庭审判~在不久将来有所转机,还你一个公道的判决!💁 也希望~我国政府多多关注非法危险蚊型脚车,飙车党在马路上任意游荡的社会问题!为何等到事情发生了才关注案件!? 🤷一切都太迟了!🤦 谢了!各位大官爷们!🙏
@黒人の英雄
@黒人の英雄 2 жыл бұрын
kerajan china ??
@yokeps9852
@yokeps9852 2 жыл бұрын
@@黒人の英雄 Hi... siapa.... ni.......................... 😏 silalah menghormati orang lain seperti menghormati diri sendiri...👌
@yokeps9852
@yokeps9852 2 жыл бұрын
@@thiamhonggoh2829 多谢大侠的认同~~ 💁
@黒人の英雄
@黒人の英雄 2 жыл бұрын
@@yokeps9852 okey boss.. dapat dh…
@黒人の英雄
@黒人の英雄 2 жыл бұрын
@@yokeps9852 apa pon sya faham itu pendapat awak… saya hormati..okey sekarang nih kita ada masalah kes pendatang yg lari… apa pen dapat awak
@fujinliaw8129
@fujinliaw8129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馬來西亞可以大力發展公路車競賽! 這麼多的年輕人騎單車, 其實可以引導他們去騎公路車, 登山車, 越野車, 這些都有國際比賽, 也都有規則可遵循, 可以引導這些年輕人的精力到正式的運動跟比賽, 這樣社會問題或許會少一點! 期待馬來西亞有年輕人可以參加環法單車賽!
@samning7941
@samning7941 2 жыл бұрын
在馬來西亞交通規則:前方车子突然刹车害到你撞了前面车的屁股,虽然你是无辜的,但你还是错的一方,依然罪成需要交付罚款RM300元。假設車主已經安裝了行車記錄儀。是否一樣按照馬來西亞交通規則,依然罪成需要交付罚款RM300元呢?
@神-n6b
@神-n6b 2 жыл бұрын
驾过车都知道,前方突然刹车,你撞到,肯定是你的错。请问,你怎样可以无辜?直接问你,为什么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你跟太近,不用想都知道肯定你错。如果保持安全距离撞到,那么就是你驾车不专心,不然肯定来的及刹车。来不及刹车,就是你跟太近。装了行車記錄儀,以上逻辑只能证明,你不可能无辜。 前面突然刹车,排除极端恶意阻碍,通常是前面车的权力。如果你紧急情况突然刹车,后面撞到你,请问,是你的错吗?后面不应该跟那么近呀。 这个,只有逻辑模糊的人,才会说这规定不合理。
@samning7941
@samning7941 2 жыл бұрын
@@神-n6b 謝謝你
@chaywillie3461
@chaywillie3461 2 жыл бұрын
法理不公, 法律只是技巧, 不是真相!
@mignonchai7703
@mignonchai7703 2 жыл бұрын
应该问法官 -(为什么“凌晨”会有那么“大组织”的非法自行车党,在没有"路灯"的高速公路上?) -(车在给了“路稅”以及行驶在合理的“速度”下行驶违法了对吗?) -(是“自行车”和“车”在高速公路都合法吗?)
@mignonchai7703
@mignonchai7703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的回答 可能更好的证明“我”没有犯法,法官都说“我”是合法的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在没有路灯的高速公路上,这问题就不是我应该回答,14岁孩子为什么会凌晨结党呢,在18岁之前孩子的一切行为,监管人应负全责。
@mickeyyaw9224
@mickeyyaw9224 2 жыл бұрын
汽车前后都装置 摄像机 是最好的 证明
@BBKNetwork
@BBKNetwork 2 жыл бұрын
请不要业配
@n0buddy919
@n0buddy919 2 жыл бұрын
应该讲从现在开始介绍人家的时候都讲这个case,成交率高。
@Tia9752
@Tia9752 2 жыл бұрын
@@n0buddy919 auto pilot汽车会热销
@elsonwong2580
@elsonwong2580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车内也该装防警察冤枉你开罚单收kopi钱
@jeffng4302
@jeffng4302 2 жыл бұрын
你說得沒錯現在dashcam真的很重要, 例如昨天有緬甸人碰瓷幸好有它不然水洗都洗不清了
@tanyihuan2750
@tanyihuan2750 2 жыл бұрын
个人看法 博主引用的例子"拿着刀在路上走有人撞向自己撞死了"有点不恰当 沈可婷开车,属正常且正当行为 你拿着刀在路上瞎晃(刀子应该是外露不然也不会一撞就死?),应该不属于正常且正当行为?有人不注意撞上了,应该持刀人也有责任🤣
@Lim_Bear020
@Lim_Bear020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引用没什么问题。如果你觉得刀子不恰当,那改用冰淇淋锥是不是比较好? 而且影片也提到,该法律也不完善,没有明确危险驾驶 = 刀子有没有收起来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带刀出门
@ylw9364
@ylw9364 2 жыл бұрын
驾车还要照顾人家的孩子😓
@ys723
@ys723 2 жыл бұрын
对啊,孩子们还不会体贴司机
@没有内脏的人
@没有内脏的人 2 жыл бұрын
@@ys723 人家孩子明明就很“体”贴司机,你怎么能这样说呢
@ys723
@ys723 2 жыл бұрын
@@没有内脏的人 对喔,请司机吃咖喱饭也算体贴
@黄成端-d7f
@黄成端-d7f 2 жыл бұрын
@@没有内脏的人 是啦,直接身体贴上去那种😂
@leekm5806
@leekm5806 2 жыл бұрын
正义已死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 就只能抗争到底 最多上街示威!
@jeffng4302
@jeffng4302 2 жыл бұрын
只能說法庭是一個很可怕的地方, 在哪裏只要說錯話會隨時被判有罪
@lisam1501
@lisam1501 2 жыл бұрын
错。当你有权时这里是天堂,释放不等于无罪是这里的常例。
@jeffng4302
@jeffng4302 2 жыл бұрын
@@lisam1501 這個我知道… 有錢有勢的當然不一樣, 當平民的在這種地方只好小心了
@lamhong4186
@lamhong4186 2 жыл бұрын
以后的SPM Sejarah的考题,当你在路上看到Vip 车队,消防车,救护车,坦克,自行车和oversized transport 卡车,你认为是谁应该让路出来。
@wulongson
@wulongson 2 жыл бұрын
更大問題來了。你喵的是怎樣才能在馬路上集齊這些啊
@en-zj6gb
@en-zj6gb 2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好像不是sej的范围 最多是考车undang的
@tiyavista_111
@tiyavista_111 2 жыл бұрын
Moral test
@李志成-v5h
@李志成-v5h 2 жыл бұрын
还没发生VIP事件前,jpj 会回答一定要让:现在jpj都不敢回答你了
@felixkhor546
@felixkhor546 2 жыл бұрын
当然是vip 啦!因为不是车啊😄😄😄😄
@Cl0u0d
@Cl0u0d 2 жыл бұрын
中午的時候還想說想要你們再講一下關於這個事情的
@ys723
@ys723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之前已经预言了今天会说这次的审判结果。。。。
@samyap0809
@samyap0809 2 жыл бұрын
他们比较慢说HHH
@leekm5806
@leekm5806 2 жыл бұрын
正义已死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 就只能抗争到底 最多上街示威!
@RC404raishin
@RC404raishin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到认为沈可婷父母可以变成主控方,告对方疏忽管教,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可以判5年的
@khayloh4871
@khayloh4871 2 жыл бұрын
基于哪个bug的说法,如果真的是那样,可以在脑海里想象 还原现场是怎么发生的 首先 第一辆车在撞了几个小孩后 因为害怕 所以当场开走,小孩们的damage + 50 接着后面来的沈可婷 也撞了上去,直接double kill
@宗宗-q4i
@宗宗-q4i 2 жыл бұрын
車上一定要安裝監視錄影,保障安全,釐清責任!
@patrickho3841
@patrickho3841 2 жыл бұрын
She seem very happy to talk about this case .
@daniel_yamete
@daniel_yamete 2 жыл бұрын
Haiyaa...why so serious...she wasn't laughing out loud
@ranceng6560
@ranceng6560 2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频道都是以比较轻松的风格报道新闻, 马来西亚的新闻应该很少是开心的吧? 如果要比较严肃的新闻报道只能说这个频道不适合你。
@eynng496
@eynng496 2 жыл бұрын
今天刚刚遇到一个让我欲哭无泪的case: 一辆轿车开着开着突然在roundabout中间停下来,导致后面的电单车煞车不及撞上,然后实际立马下车拉着电单车骑士要求赔偿。因为不知对方来路,小女子一枚的我不敢下车理论,只能眼睁睁看着骑士赔了夫人又折兵。什么天理啊??我在想要是到时骑士需要目击者,我一定站出来。
@wenhaolee2912
@wenhaolee2912 2 жыл бұрын
你可以帮忙的 执行正义
@silentboomber
@silentboomber 2 жыл бұрын
那个骑士不懂法律,不过应该会有人教他的。根据法律来说,后方的交通工具必须跟前方保持距离,不管对方是不是紧急刹车,你撞上就是后方的错,因为你有义务保持‘安全距离’,不过马来有一个最离谱的法律,只要摩托骑士撞到4轮轿车,就算是摩托骑士的错,也可以向轿车骑士的车险索赔(关于医疗费用的部分),所以在这种案例上,轿车司机是最吃亏的。你看到的案例是司机无故刹车,但大部分案例都是轿车司机吃亏的,无缘无故被摩托骑士撞了,自己要掏腰包修车,还要赔偿摩托司机的医疗费用(车险理赔,但会被扣mcd),全世界估计也就马来会有这种无理的法律条文
@顺祥曾
@顺祥曾 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师果然厉害,问到嘉雯无语
@顺祥曾
@顺祥曾 2 жыл бұрын
因为她是华人咯,所以要走司法程序... 又是斋月,都没得吃了哪里有好心情啊 丢,进去坐几天让我心情好一点
@Hope12Grace90
@Hope12Grace90 2 жыл бұрын
辩护律师很重要,应该防止自己的client 被问陷阱问题
@顺祥曾
@顺祥曾 2 жыл бұрын
当时的无宣誓自辩,沈可婷才22岁 只要律师稍微问严厉问几句 可能就破功了 所以...
@leekm5806
@leekm5806 2 жыл бұрын
正义已死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 就只能抗争到底 最多上街示威!
@calvinyt8429
@calvinyt8429 2 жыл бұрын
高庭就是认定表罪成立,其实根本无法证明鲁莽驾驶有何来表罪成立,这里一开始就是高庭有问题。所以一审推事直接表罪不成立,被高庭推翻,然后推事二审在沈可婷自辩没有宣誓情况下还是判了无罪释放。确实沈的自辩没有力度,高庭可以推翻,但可笑的事,表罪本该不成立。
@michaelc5525
@michaelc5525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这个案件已经上诉一次了,维持原判,无罪释放。为什么检控官还一直追着这个Case不放,还要上诉? 除非说有找到新证据,比如有人拍到影片还是新证人什么的,都没有啊 ?感觉就是法庭特地要弄9她,事过可多年后,博她忘记了,前言不对后语,然后抓她说错话入她罪! 为什么要这样呢? 她有得罪人?
@ocmafia716
@ocmafia716 2 жыл бұрын
难免会联想到是因为肤色的原因。。。
@ee-ej2cl
@ee-ej2cl 2 жыл бұрын
是因为孩子的家长不满意前两次无罪释放的判决而再次上诉不是吗?现在可婷被判有罪,她们就出来接受采访说自己这五年多难熬什么的还要大众接受和尊重法官的判决。真是奇了怪了,这么说前两次没有尊重法官的判决的到底是谁了?🙄😒
@wulongson
@wulongson 2 жыл бұрын
不一定要新證據只要有一個能突破的新論點就有再上訴的機會
@thewhat8724
@thewhat8724 2 жыл бұрын
上次有一个马来婆吸毒撞死一个军人也没有判那么重罢了。不要假假跟我讲没有跟肤色有关!
@metallicguy02
@metallicguy02 2 жыл бұрын
@@ee-ej2cl 就是咯,那个孩子家长的思想也很奇葩,法官已经两次宣判无罪,她都没尊重过,现在竟然要全马人尊重那么不公的判决。
@yeepingkwan5117
@yeepingkwan5117 2 жыл бұрын
大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已經認證了沈可婷並無超速,而且事故的受害者是騎著不被允許的改裝腳車--蚊型腳車。
@hwasengyeap363
@hwasengyeap363 2 жыл бұрын
fb 也有一个律师,颜律师指出,法官有引用其他的报告,那份报告的速度最终确定是72km/h,是处于速度快,但不至于超速,但法官却以该路段黑暗,需降低速度为由,做出判决。 此外颜律师也有提过,就算该报告提供了最后速度为超70km/h,但是也有其他权威报告是低于这个速度,法官应该从这些报告中引用最低速度而不是反着过来用最高速度。这个可以作为上诉庭有利反驳高庭不应再毫无重大错误下宣判地庭的判决。
@anonymousgoatee479
@anonymousgoatee479 2 жыл бұрын
@@hwasengyeap363 之前的新闻都说没超过50km/h,怎么现在跑出来70km/h?那条道路是高速公路还是普通道路、时速限制是多少?
@hwasengyeap363
@hwasengyeap363 2 жыл бұрын
@@anonymousgoatee479 这个就是个大大的❓。没人知道除非你是专业人士。
@ongkarwei
@ongkarwei 2 жыл бұрын
限速50 不是高速公路
@ongkarwei
@ongkarwei 2 жыл бұрын
报告是 44到70公里之间
@live_peacefully_in_canada
@live_peacefully_in_canada 2 жыл бұрын
节目做得不错,有机会要去看你们的talk show
@tanmengkhongwilson5440
@tanmengkhongwilson5440 2 жыл бұрын
关于上诉期间保释,法庭本来就不应该给的。除非你像法庭展示特别的情况(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 [date seri anwar anwar 2004 v PP ; PP v Dato seri najib 2020] 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律师不愿意告诉人民实话。 高等法庭没有给保释,根本没有错。 第二,高等法庭没有给保释,沈还可以向上诉庭申请,如果沈可以向上诉庭展示特别情况,上诉庭就会给她在上诉期间保释。
@limleemei
@limleemei 2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高庭不给保释是因为她的案件是在推事庭开始审理的。。他需要拿到上诉庭的准令后才能做保释。。那是法律程序的问题。。如果案件一开始就直接在高庭受审,判有罪后要求上诉是不需要另外申请准令,所以可以当场保释。这就是程序上的不同。
@jle1352
@jle1352 2 жыл бұрын
BBK小心思,还原上一部的拍摄手法。赞呀! 确实我们驾车的人,给的路税,给的驾照费,一切车的都给了一大堆,却没有享有驾车人士的权益。 还听说不管是你还是对方,只要车和摩托相撞,错的都是车...
@jcchen7969
@jcchen7969 2 жыл бұрын
这不是一直以来的law来的咩? 大车对小车,大车错😅🤣🤣😅
@samning7941
@samning7941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蚊型脚车逆向飞上来呢?還是聚集在一起呢?或者蚊型脚车同沈可婷的道路方向呢?謝謝你
@jle1352
@jle1352 2 жыл бұрын
@@jcchen7969 谢谢你的反问,不过我就是不确定才写那样的句子的。
@jle1352
@jle1352 2 жыл бұрын
@@samning7941 我也不清楚
@jackleebenghwee5649
@jackleebenghwee5649 2 жыл бұрын
很可怜可婷,但也呼吁大家别在这八位死者吐口水了,虽然他们贪玩,好胜,和不把危险意识当成一回事,但他们还没来得及成长就去见阎罗王,这已经是他们的最大惩罚了。。。 当然他们的父母的疏忽是最根本的原因,但毕竟痛失自己的孩子,可想他们已经尝试了最沉痛的惩罚了。。所以,网友们,就放过他们吧,我们可以呼吁减轻女司机的判决,但我们就不需要不停地攻击死者和死者的家属,也不要把这话题升级成种族问题,更不要把恨在网络世界越滚越大。。。当然如果真的要正视这问题,政府应该去解决这些摩托党和脚车党,如果鼓励他们可以继续做superman, 就他妈的供应他们正式的场所!
@KHTan
@KHTan 2 жыл бұрын
马来西亚是不是无罪推定原则呢?如果怀疑她证词不可信,是不是控方应该举证她说谎?
@leining7939
@leining7939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要吃什菜饭加肉干
@wulongson
@wulongson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對於這場案件屬於中立,認為幾個死屁孩在大馬路玩沒有Brake的腳車覺得活該他們也得到了因有的教訓希望不會再發生,而女方我則認為八個人命死在他車下不能隨便放走,不能以一個不小心或沒看見當理由 也希望大家不要以種族的立場看待這事情,孩子因自己的貪玩現出了生命,沒死或沒受傷的也得到了一個寶貴的經驗,而不管較的父母也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不知是否是危險駕駛或不小心的女駕駛也不能在八個人的生命下就無罪釋放。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要發生同樣的事情,不要在有危險駕駛了不管是蚊型腳車、摩托車、汽車都好,人命只有一條,希望人類終於能從歷史中學會教訓
@jamesoo387
@jamesoo387 2 жыл бұрын
你在写什么,在表达什么???你有驾照吗,去靠了先才来看回你的留言
@wulongson
@wulongson 2 жыл бұрын
@@jamesoo387 謝謝建議,我會聽進去,我媽有駕照你能去找他,還有是“考”不是“靠”謝謝
@yigai13
@yigai13 2 жыл бұрын
不好意思。想请问一下还有办法买到槟城的票吗?我女儿很想看你们的演出。但是网上购票显示已经卖完了。她很有点失落。在这里想请你们帮忙看看哪里还可以买到两张票。谢谢
@leterl8leterl829
@leterl8leterl829 2 жыл бұрын
典型的挑柿子軟的來捏 在一場判決中,律師、檢察官、陪審團、證人/證物和法官確實是關鍵。但重點就是取決於法官怎麼判呀。 明明很有判決問題的,就甩去“一切按照法律程序來辦”,你不應該怪我。 然後在很多執法行動卻不按照法律程序(特別是交通)來執行,被穿煲就甩去“這衹是基層問題,會按照程序嚴辦處理”,往往都會不了了之。 經歷這次判決,大馬社會只會滋生更多蚊子腳車問題,同時也會有更多沈可婷。政府的放棄療法,加上不負責任的怪獸家長,還有“一切都是上蒼的旨意”精神只會導致惡性循環。問題一而再,再而三上演。 該辦的事情不去辦,不該辦的事情偏要辦。這就是大馬社會問題的悲歌呀。 要是政府把那放大鏡的精力放在處理國家社會問題和政黨貪污問題,早就像沈可婷那樣判了。 任何事情都要開始的一天,就是今天。以後要當爸媽前請先想好雙方是否有能力照顧和教育孩子。別放縱他們,要有基本社會倫理。
@me328onceuponatime
@me328onceuponatime 2 жыл бұрын
在马来西亚,刑事法庭并没有陪审团
@sushi9072
@sushi9072 2 жыл бұрын
含泪下判 哈哈哈 brilliant
@Lucas-bp3fh
@Lucas-bp3fh 2 жыл бұрын
哦 哦 哦 原来嘉文有 男 朋 友 了!!! 本来要买票支持一下 现在要考虑一下
@jackyyoonwanseong1506
@jackyyoonwanseong1506 2 жыл бұрын
那么有没有得说判错刑法或下盘错误, 有关人物全部无可避免,一起判刑加倍。包裹律师法官陪审员? 那么法律才能公正无私。
@拽恩林
@拽恩林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妈叫我不用考车了,骑脚车
@sschong5588
@sschong5588 2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一个律师说,原因是因为开审是magistret court开审的所以没有直接可以上诉的权利,需要申请拿到准许才能申请上诉。
@trlai9252
@trlai9252 2 жыл бұрын
马来西亚最黑暗的地方,不是马路,而是法庭,还有这个政府。。。
@munfoohong9186
@munfoohong9186 2 жыл бұрын
判罪成可以理解,畢竟有死人,還是8位之多。不過,基於主要責任在8人身上,應該對刑罰減免或假釋待罪。 那女生也沒發現有違任何交規,只能怪運氣不好,但也沒辦法,只能保重身體,希望上訴能有好結果。
@cheehornglim2618
@cheehornglim2618 2 жыл бұрын
热门议题
@jerm9146
@jerm9146 2 жыл бұрын
Nc explanantion on the case.
@petleo6096
@petleo6096 2 жыл бұрын
Most of the Judges decide the accident cases based on their symphaty mind towards victim of accident...
@chingkehwai7496
@chingkehwai7496 2 жыл бұрын
沈是这起事件的无辜者,那法官很有私心,很不专业,专找她弱点来攻,不死都假 那班小孩被撞死也是话该,他们的行为已危害到其它公路使用者 从头到尾,我都相信沈不是故意 那班小孩这样玩,能不出事吗 死者的又母又不反省,全怪沈,自已没错 法律是死的,法官也读死书 沈可婷比毒贩更惨,毒贩捉了还可当场釋放
@roguey734
@roguey734 2 жыл бұрын
有沒有人知道去哪裡能找到判決書原文,去了ejudgement和portal rasmi mahkamah negeri johor都找不到,還是本來就不會公開判決文去官方網站?
@chowhaw3267
@chowhaw3267 2 жыл бұрын
太他妈的搞笑之余也同时带有专业色彩,真是笑死我了😆!
@jinteoh7311
@jinteoh7311 2 жыл бұрын
不知道为什么 我还是喜欢lucas 说新闻 比较好笑
@wontraders
@wontraders 2 жыл бұрын
Mr Lawyer come back encore+OT talk about Jib case please....
@davehooi
@davehooi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一直就认为法官判决太过严厉,真的法律不在乎人情和逻辑。纯粹技术面判决
@samning7941
@samning7941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蚊型脚车逆向飞上来呢?還是聚集在一起呢?或者蚊型脚车同沈可婷的道路方向呢?謝謝你
@davehooi
@davehooi 2 жыл бұрын
@@samning7941 你没看清楚吧。是推事厅法官自己认为有脚车逆向走,警方也无法判断。这也是其中一个point被高厅推翻。所以我才说是技术面判决,在加上之前她没认罪。 每人有自己说法,我无法干预
@leemerce330
@leemerce330 2 жыл бұрын
👌
@xiaoming5635
@xiaoming5635 2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上诉成功讨回公道
@PakJEu
@PakJEu 2 жыл бұрын
一句说完,这个判决,直接坐牢,要给一些人爽。法律在法律专业人士眼里也是个(可以玩的东西)。political speak it all
@ykpang9797
@ykpang9797 2 жыл бұрын
嘉文可以固定当班了啦,新闻随便看给嘉文做,议题爆爆看就给lucas做
@feitang9306
@feitang9306 2 жыл бұрын
或许我们要换另一种方法来问,一个是有驾驶执照的司机,另一个是没有驾驶执照的司机,两车相撞,没有执照的司机没有绑安全带(或帽),没有开车邓,单场死亡,有驾驶执照的司机会被判有罪吗?
@deathsyncsoo2743
@deathsyncsoo2743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庭本是探究真相,理清責任的地方。。。
@kentlee50
@kentlee50 2 жыл бұрын
“本”
@wenjieisme
@wenjieisme 2 жыл бұрын
最後那句,是個新觀點(至少我至今沒看到別人在說)。性別刻板印象,或許也有那麼一些些的關聯… 在馬來西亞,並不出奇。
@hddj-q6u
@hddj-q6u 2 ай бұрын
in fact, you should use another way to ask 1. if suspect judge is unfairness, then what to do 2. why the motorcycle children never get charge for not taking children well.
@xdclora9911
@xdclora9911 2 жыл бұрын
它不是种族议题,希望能给出公正的审判吧。。
@shinrogoay5169
@shinrogoay5169 2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这样的案件,不禁让我想起我之前发生在我和家人身上差点亮成悲居的可怕的经历。那时刚好是劳动节,那一天我和家人去槟城一日游,回来alor setar的时候己经很晚了,hi微马路上几乎没什么车了,那时我妈架车的速度是100。那时车在行走时突然旁边出现一道很强与地面产生摩擦力的光。那时的我看到那个光整个人都慌了头脑空白无声呐喊,因为那个光正是没有人驾驶的摩哆车在地上打翻摩擦正向我后座的车门撞来!那时我妈也看到有磨擦的光极速飞来但她没看到那辆摩哆车,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因为它是从我后坐右旁边方向横躺翻转过来的,但我妈心里感觉情况不妙,一直在心里边默祷边赞美神边说不要过来,意思是叫那个光不要再靠近我们了后来上帝有保守我们,我们平安无事有惊无险回到家了。因为在那时候摩哆车与我们车要相撞的相差的距离也只有3cm~5cm而已,要是真的撞上,后果不堪设想。我猜测那个驾驶这摩哆车的人应该是在hi微玩飞飘吧,驾太快控制不到直接跳车。很危险呐!
@游惠曲
@游惠曲 2 жыл бұрын
在被撞者明確違法的前提下,駕駛被判6年算輕還是重? 台灣有2個撞死闖紅燈的案子,一個有罪一個無罪,原因是闖紅燈者給駕駛的「反應時間」不同。
@leongyun96
@leongyun96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觉得你们的statistic不是很准啦。 我自己看到的至少有50%的马来人认为沈可婷应该被判有罪。 我的source是来自于malay mail,utusan malaysia,sinar harian, harian metro. 基本上这些报章是马来人的主流报章,所以你说得98% 你确定吗?
@麻馬華公會會長MCA
@麻馬華公會會長MCA 2 жыл бұрын
這些所謂的馬來主流報章裡有很多是JKOM請來的網特(類似五毛和塔綠班1450)
@chanyg4195
@chanyg4195 2 жыл бұрын
看 KZbin 车祸现场的视频,确实大部分人都认为沈小姐没错
@dukenukem3dgaming
@dukenukem3dgaming 2 жыл бұрын
的却是很多马来朋友们都觉得裁判不公,况且狂欢的连反串讽刺都认不出
@xueweitee8478
@xueweitee8478 2 жыл бұрын
8死8伤 代表路上至少有16个Superman 是要怎样闪?
@tonileong8296
@tonileong8296 2 жыл бұрын
lucas 嫂,您好!
@likyan96
@likyan96 2 жыл бұрын
记得当时不只这8位小朋友,好像有多达30多人对吗,为什么没听到这些小孩的说法是怎样的呢
@kenji4815
@kenji4815 2 жыл бұрын
4:36 Walao, 虽然我知道你们问答环节只是模拟假的,可是律师真的可以这样问,然后如果被告那么回答,就讲他有看到8辆蚊行脚车? 如果真是这样,那法律根本就不是用来制裁或伸张正义的东西啊!
@daniel_yamete
@daniel_yamete 2 жыл бұрын
认真你就输了
@daniel_yamete
@daniel_yamete 2 жыл бұрын
总之完全没可能会问这种东西的啦
@Jc-tc6tn
@Jc-tc6tn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律师站原告那里当然站原告,想办法用文字把被告的意思换成对原告有利的话,但至于是不是真的可以这样我也不是很sure
@TakeshiPang
@TakeshiPang 2 жыл бұрын
你以为啊?法律就是玩文字游戏的,谁厉害玩文字谁就赢
@baekxinee7
@baekxinee7 2 жыл бұрын
@但門問 如果控方更有力说服法官需要被告回答,被告律师objection都没用的。
@justinleong2589
@justinleong2589 2 жыл бұрын
4:36 这就是辩护律师的责任适当的时候要喊 OBJECTION!
@simonleow3758
@simonleow3758 2 жыл бұрын
这既然是可行的,为什么她的辩护律师要叫她不要宣誓
@Yenpipi
@Yenpipi 2 жыл бұрын
审讯进行中唯一可以插话的人只有法官而已,你这是受电视剧影响了吧😂
@simonleow3758
@simonleow3758 2 жыл бұрын
@@Yenpipi 这样啊。唉好吧👌o(︶︿︶)o
@engchoontan6627
@engchoontan6627 2 жыл бұрын
沈!加油
@heerotam775
@heerotam775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觉得这是场悲剧 司机是不幸的 孩子们已经为他们的无知付出了代价 孩子的父母是要负很大的责任 他们是没有教导好孩子 可能他们为了家里的生计 已经没时间管教孩子了。。。两方都是受害者 希望其他人能冷静的明白 不要拿种族政治来说什么司法不公 一切都还没定论
@Hope12Grace90
@Hope12Grace90 2 жыл бұрын
可是这案件会一直没完没了是因为父母不停的上述,判决后还说rasa lega。所以他们很惹人厌。
@zerororschach5209
@zerororschach5209 2 жыл бұрын
一辆蚊腥脚车三四百快,这些无脑父母还真他妈的有钱,我百多块的脚车都还要考虑😅
@ColourBlueCj
@ColourBlueCj 2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的法律,就算錯不在你,但只要你是駕車司機,而對方不是並且鬧出人命的話就很大概率要被判刑。 換句話說,就算你沒犯錯,完全遵守了交通規則,然而運氣不好要被判刑。(運氣)
@WH4678
@WH4678 2 жыл бұрын
想问问她到底有没有超速?每个报道都说她没有超速,但网上有人说被翻案是因为可能有新证据证明她超速50km/h。 我看了判词书,相较其它说她转弯没有放慢速度和路段昏暗的用词比较明确。当说到超速50km/h那一段用了"jika memandu", 我的理解是有一点摸棱两可。 没有很明确说她真的超速,但放了这一段感觉又好像是指她超速。不懂有可用意?
@meatlessmeatball5415
@meatlessmeatball5415 2 жыл бұрын
根据18/11/2019 的法庭报告(e-judgement),法证以及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院的科学分析给出了两个可能性,一个是74.86km/h, 另一个是44.53km/h,在当时法庭审理的过程中选了对沈比较有利的44.53。也许这次审理的法官没有排除74.86的可能性,所以判定沈有可能超速吧。
@WH4678
@WH4678 2 жыл бұрын
@@meatlessmeatball5415 所以判决书的这一段才写到这样摸棱两可。既然也不能肯定她超速,判她6 年是真的过重。要知道另一方不当使用highway也是照成意外主要因素。
@meatlessmeatball5415
@meatlessmeatball5415 2 жыл бұрын
@@WH4678 所以说因为我们都不是法官肚子里的蛔虫,无法真正了解法官的衡量标准… 以危险驾驶致死他人的41(1)条文来看,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的刑罚是10年监禁和罚款最多RM20000,6年确实有点过重。但无论如何,还是要尊重法官的判决,虽然可能有异议,我们还是不能随便质疑他们的…
@jchin9008
@jchin9008 2 жыл бұрын
这次严重的意外,提醒着父母教导孩子,是从小开始,不管你的背景贫穷还是富裕,多关心自己的孩子成长过程,教育与培养。现代年前人,无论哪一方面,都少了许多道德观念 。
@wangjl7221
@wangjl7221 2 жыл бұрын
We do drive in the midnight, sometimes. What happen if one day we are so unlucky, and come across these Basikal Lajak and accidentally hit the kids? Does it means that we have to get ready to get into the jail; or Basikal Lajak will be subject to Road Tax and Vehicle Insurance soon??? What a WEIRD country!!!
@thewhat8724
@thewhat8724 2 жыл бұрын
要当医生,就要去考医学文凭。要开车,就要去考驾照。要做生意,就要去申请执照。去找工,也要有适合的学术背景。 可是KNN只要你可以把KKJ放在对的地方你就可以做人家父母了喔。生了孩子不一定要教的喔。
@samning7941
@samning7941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蚊型脚车逆向飞上来呢?還是聚集在一起呢?或者蚊型脚车同沈可婷的道路方向呢?謝謝你
@leesenchen3517
@leesenchen3517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在很多國家,一旦與自行車發生交通意外多半會被判刑,儘管錯方是出自自行車那方,法官的標準多半視社會群體。尤其是在沒有証人之下,法官更能充份利用誓詞弱點做出宣判。有時候。。一個人的命運是掌握在錯的時間裡到不該到的地方。
@yctan6935
@yctan6935 2 жыл бұрын
但这次其实整体社会舆论风向是站向驾驶员的,这也是为何这次的案件讨论度会那么高
@juandon7502
@juandon7502 2 жыл бұрын
終於有說人話的。那些動不動就司法不公的,只可以說素質很低和情緒化。同時也很種族主義
@Jay-dw4jr
@Jay-dw4jr 2 жыл бұрын
那是肯定,就算是打架或者驾驶都好,只要有死人的case会比较棘手。 那些一直说司法不公的人没有想到如果对方父母闹起来整个社会会比上facebook嘴炮的更加激烈。说到底就是司法在保护这我们。
@enroutedelta_8879
@enroutedelta_8879 2 жыл бұрын
我有两点想表述: ①一开始看到J&I出来谈这个课题,就想到它们之前议论YBB事件的蹭热度鸟样。 ②原来嘉雯名花有主了,难过。
@songchiu6439
@songchiu6439 2 жыл бұрын
“在马路前面看到4辆蚊子轿车,后面也看到4辆…” 这个有点不理解为什么能把它当成他确实看到8辆,有好心人能解释下吗
@KennyLawMalaysia
@KennyLawMalaysia 2 жыл бұрын
K少几Geng 一下喔~ 比哪个什么又黄又绿强很多💪🏼 顺便求联络方式
@Jason-ym4eu
@Jason-ym4eu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我的车没有reverse sensor,我就不能reverse parking,因为就算我慢慢退车,也有可能会有小孩子冲出来给我车碾死。所以如果刚巧以上的事发生了,我算“危险驾驶”吗?
@jinkaiho6128
@jinkaiho6128 2 жыл бұрын
说实话,如果你慢慢退车都还能碾死人的话确实蛮危险的
@Jason-ym4eu
@Jason-ym4eu 2 жыл бұрын
@@jinkaiho6128 不奇怪,退车撞死小孩的意外都曾经发生过很多次,就如沈可婷没有驾快车也会撞死8个小孩,也是意外。但是人人都有“危险”驾驶的经验,例如驾车看手机,驾车讲电话,只要“意外”还没发生,就不会怕“危险”。
@ckciii
@ckciii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好奇,那些脚踏车,其实只是聚集在路边对吗? 不是冲出来是吗? 因为太暗了加上路型才会看不到
@edmondievoonie
@edmondievoonie 2 жыл бұрын
H&M 的 jacket 很好看哦
@kokthaitan5605
@kokthaitan5605 2 жыл бұрын
一定了 这位法官一定有问题 所以 一定要控告这位法官 希望 这位法官 能给他开除掉 永远不要在 这个 社会 就是这个法官个人的问题
@NextGAME99
@NextGAME99 2 жыл бұрын
更正一下吧,到底是突然脚车冲出来,还是汽车冲着去。。你我也没有答案的
@sweeseen9577
@sweeseen9577 2 жыл бұрын
back to basic, section 41 is reckless driving, what is *reckless driving* ? please prov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she is driving recklessly (seat belt fastened, 45km/h on highway, headlamp is on, not taken alcohol & drugs)
@amykan9215
@amykan9215 2 жыл бұрын
Yes the judge need to explain about this. Sam shouldn't be charged under section 41.
@thewhat8724
@thewhat8724 2 жыл бұрын
Somebody died = the surviving one must be driving recklessly
@v3lo157
@v3lo157 2 жыл бұрын
the judge says that she should know that there might be dangerous ahead and drive slowly, I never know that encountering large group of reckless cyclist on the highway at 3 a.m. is a common knowledge in Malaysia.
@coybcoyb5096
@coybcoyb5096 2 жыл бұрын
@@v3lo157 Sam was charged and found guilty on the ground SHE SUPPOSED TO BE EXTRA CAREFUL when travel in poorly lit and bending road.....In other words, in future, all motorists beware...you would be charged on ' not careful enough' ground...even though the accident was caused by other irresponsible party.
@v3lo157
@v3lo157 2 жыл бұрын
@@coybcoyb5096 The word "supposed to" is very subjective tbh, which comes to another question, how careful is careful enough? What will be the speed limit and actions that considered careful and what is considered not careful? If the judge could not give a clear statement I believe many wouldn't dare to drive a road anymore.
@CG-qk2gm
@CG-qk2gm 2 жыл бұрын
本来想要去的,但是因为怕碰到蚊子🦟脚车,最后取消了!😔
@VivaLaFranceAngel
@VivaLaFranceAngel 2 жыл бұрын
Here is a brief summary of the law of Contempt in Malaysia and also a case where a fine of RM500k was imposed. 这里也有讲藐视法庭罪和当今大马这案例kzbin.info/www/bejne/eGXFYWZopqhjfrs
@renewong8740
@renewong8740 2 жыл бұрын
为什么没有问沈可婷是怎样证明在发生意外时没有使用手机和驾驶速度只有44.8km/hr
Как Я Брата ОБМАНУЛ (смешное видео, прикол, юмор, поржат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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