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li6279 像這樣的電力供應,非常可能是我方只支付電價和港口設施,其他由供應商負責,包括最終的除役。NuScale和Prodigy也在新聞中說明“at the end of its life, the marine facility will be transported to a marine accessible center for decommissioning.” 你可能又會說,那不知道會有多貴?目前NuScale和猶他州簽的商轉計畫據報是約每度電1.6元台幣,如果是海上設施肯定會比較貴,但應該不會超過2.5元,還是比我們台灣目前支付的電價便宜。
主要最終核廢料儲存做法目前最好就是深埋 買一次燃料棒可以發電4-5年後更換,所以才說他的安全存量較久 核廢料分高低階,主要是燃料棒這種高階核廢料需要深埋存放,依照維基說明主要有兩種來源: First and second cycle raffinate and other waste streams created by nuclear reprocessing. Waste formed by vitrification of liquid high-level waste. 然後也有說明,最後可以將30噸廢棄燃料經過存放20年再處理可以循環使用,不能使用的部分3立方公尺需要做50年降溫然後深埋處理 A typical large 1000 MWe nuclear reactor produces 25-30 tons of spent fuel per year. If the fuel were reprocessed and vitrified, the waste volume would be only about three cubic meters per year, but the decay heat would be almost the same. 查了一下維基Nuclear reprocessing,看到其實有許多reprocessing的工廠有實際運作,只是每個工廠都是針對某類型核電廠的廢棄核燃料做處理 如果不走reprocessing,那就是依標準走Disposal流程 依照IAEA The Management of High-Level Radioactive Wastes跟IAEA Nuclear Energy Series No. NW-T-1.14 (Rev. 1)所述 各階段儲存當初都是以大略以20年為一個階段,只是在各種因素下大家覺得應該要延長或縮減那些階段比較有效率 而且查了一下也沒有硬性規定說一定要多久,都是各國自己訂,主要都是說廢棄物產生的熱跟輻射要能夠控制,而且不能造成危害 所以大家會往主流方向走,因為技術跟資訊較成熟,科學家都研究出來了,不踩在巨人肩膀上說不過去 另外也看到說,就算深埋也必須要確保能拿出來,因為可能有新的技術能處理,或是發生災害時能撤離 太陽能跟天然氣絕對是能源選項中花費最高的,不管從那個外國能源業者分析圖表中看都是 就算今天延役要花費百億分攤20年也還是算低,比起再建一座都低 如果有興趣的可以查一下同樣容量的天然氣跟核能廠建廠成本,約差幾百萬美金 加上之後碳稅跟天然氣成本問題,天然氣絕對是最高,只能說台灣真的很有錢 SMR有在運作的有兩座,可以看維基List of small modular reactor designs,石島灣核電廠的確有氣冷式也有標明是第四代 但我看完資料小型核電目前還不夠成熟,而且台灣也沒有大到哪邊,好好蓋一個廠做管理跟保養比較好 我是覺得這議題平很少會接觸,但它的影響真的是國家層級的...所以把自己查的資料分享一下 覺得應該是要把時間拉長,該做Reprocessing的做,該協調其他國做永久處置的要協調,台灣暫存40年的暫存點要規劃,要多大要算,這樣才能判斷 核工人才該培養的要培養,不然又要高耗能產業、又要低碳稅、還要安全存量的問題就永遠無解 而且能解決這問題的只有國家層級,沒有一個地方首長會說他想要核廢料,這問題不管問世界上哪個首長都一樣
@@g8manxdla 葉宗洸歷來講的都很多錯誤。關於乾式貯存放40年的原因,葉宗洸講的也是錯的。 27:46 葉宗洸誤以為【(乾式貯存)你不一定要給40年,給20年也沒問題】。其實乾貯年數,是會據此設計深埋場。譬如芬蘭的規劃,是乏燃料先水池放40年,放射性降到1/1000,然後據此計算深埋場各種參數。你可以google【When spent fuel is disposed of after 40 years, only one thousandth of the original radioactivity will remain. Upon final disposal, the canister walls and a few metres of rock are enough to stop the radiation released by spent fuel entirely.】如果芬蘭從原定40年改成乾貯20年,那輻射還沒降到深埋場設計標準,就不能保證輻射阻隔的安全性了!問題很大! 如果想要只乾貯20年,就要一開始就據此規劃深埋場,另外像裝核廢料的載具會承受比乾貯40年更高的輻射,根本整個設計是會不一樣的。(法國是乏燃料做再處理,得到玻璃化高階核廢,乾貯20年以上,溫度從攝氏350度降到攝氏90度以下,深埋的載具是【無人車】,深埋隧道是【直線斜下】不用轉彎;芬蘭是不做再處理,濕貯40年,深埋的載具是【有人駕駛】,深埋隧道是【盤旋斜下】,深埋後溫度大約攝氏60度。兩者設計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