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video

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 憲法法庭開庭討論|公共電視網路直播 PTS Live

  Рет қаралды 222,259

公視 網路直播頻道

公視 網路直播頻道

Күн бұрын

#憲法法庭 #國會職權修法 #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將於 7/10 開庭討論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
準備程序預定表
14:00-14:05 書記官朗讀案由、審判長宣示注意事項
14:05-14:35 聲請人陳述意見(共 30 分鐘)
14:35-15:05 指定相關機關陳述意見(30 分鐘)
15:05-16:05 大法官詢問與補充陳述(60 分鐘)
畫面來源:司法院提供 @JudicialYuan
-
觀看公視優質節目,請到公視+
🔉影音串流平台
WEB版❱❱ www.ptsplus.tv
iOS版 ❱❱ ptsplus2023.pse.is/5vchtm
Android 版 ❱❱ ptsplus2023.pse.is/5kpb89
☆深度娛樂與文化議題報導
劇夠 ❱❱ dramago.ptsplus.tv/
觀點同不同 ❱❱ issues.ptsplus.tv/
💡公共電視官方直營線上商店,公視購 → shop.pts.org.tw/
💡贊助公視,看見更好的未來 線上捐款連結 → friends.pts.org.tw/

Пікірлер: 3 400
@dmt9852
@dmt9852 17 күн бұрын
尤伯祥大法官高超的答辯技巧 「你的答辯書第十頁是這樣寫的,因為質詢沒有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沒有違反明確性原則,這在我看來就是“以問答問”,所以不禁讓我懷疑,你們增訂的“反質詢”也許要禁止的就是你答辯書的這種說法」 後面尤伯祥提到 「後面這段話所講的就我的理解也許就是在說“行政官員不得質詢立法委員”,但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我就很疑惑,鑑於我國不是內閣制,立委不可能是政策的制定者或執行者,所以立委沒有什麼政策需要去辯護的,那麼這樣的反質詢又如何有可能發生?那如果不可能發生這種反質詢的話,幹嘛訂這種規定?
@chaovivi9801
@chaovivi9801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mc9lt3xn1p 你很天才啦!立法、行政分不清?夠有勇氣,哈!
@user-IamFrustrated
@user-IamFrustrated 17 күн бұрын
一樓講的其實是對的 學術上 理論上 確實可以把立法 行政 分開看待 實際上 你分不開的 相輔相成
@lianred3896
@lianred3896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mc9lt3xn1p 尤法官在講的是立委質詢行政院官員時,立委不需為其自身的立場辨護,因為官員是備詢,本就不能質詢立委。 各黨立委彼此間吵來吵去,那是立委之間的事,是為條文怎麼立在爭執。 要把法官的話聽清楚!
@user_friendly1984.
@user_friendly1984. 17 күн бұрын
辩论(抗辩)的技巧就是用对方的逻辑导出荒谬的结论,或者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黄的论述(类比)存在明显的借换概念错误,质询和反质询的主体不同,法律地位不同,不能简单类比。 黄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素养也就街头吵架的级别。
@buster0989
@buster0989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_friendly1984.都在法庭內開審了,藍白還是滿口的政治語言,就知道他們根本就完全沒打算要在法律上做攻防的意思,只想繼續操弄情緒對立而已。
@yozi30
@yozi30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程度太差了 好多段都要暫停重聽好幾次才聽懂😂 現場的律師都可以直接現場答辯 太強了
@user-fr7fd6bk3j
@user-fr7fd6bk3j 15 күн бұрын
我也聽了兩遍、勉強聽懂ㄧ些些。
@user-pm3ez6oo1e
@user-pm3ez6oo1e 14 күн бұрын
我也是!
@user-vd5rj1kq5u
@user-vd5rj1kq5u 14 күн бұрын
+1
@wjhsieh0
@wjhsieh0 14 күн бұрын
+1
@XRWu-ue8wn
@XRWu-ue8wn 14 күн бұрын
@@yozi30 我都聽這個睡覺 超讚的
@spar63938
@spar63938 14 күн бұрын
感謝公視直播報導, 大法官的提問與台下回答邏輯 已高下立判
@1a.2b.3c.4d.
@1a.2b.3c.4d. 13 күн бұрын
紅蔥頭完全被吊打
@user-bk3zt8sp1dfnodes
@user-bk3zt8sp1dfnodes 11 күн бұрын
( 來自其他網友留言 ) 根據【釋字第748號】和毒樹果實理論; 大法官的提問的前提是立法院對於政策制定或執行沒有權力。 但是,【立法院對於2者都具備形成之權力】。 所以,【之後的推論並不成立。】
@user-hc8le9qy2v
@user-hc8le9qy2v 10 күн бұрын
又要跑第二個唐鳳了?唉
@user-vu7wt6ie2g
@user-vu7wt6ie2g 16 күн бұрын
看來一天過後,數以千計的人都已經好好地全程看完兩個多鐘頭的憲法法庭準備程序,而且可以明確地指出原告哪裡強、有多強,被告哪裡弱、有多弱,大法官有多麼地權威完美,這簡直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強、最高光的大法官, 臺灣有救了,如此多的憲法法學人才齊聚一堂精闢評論,簡直讓我們這種法學知識如此粗淺的路人嘆為觀止!
@user-vu7wt6ie2g
@user-vu7wt6ie2g 16 күн бұрын
憲法訴訟法第17條規定:除裁定不受理者外,憲法法庭應將聲請書送達於相對人,並得限期命相對人以答辯書陳述意見。 你各位看倌只要有跑過法院,就知道訴狀一定要在開庭前送達給對造,讓對造有行使防禦權的準備時間和機會,結果我們中華民國偉大的「風簷展書讀、古道照顏色」的許大法官審判長,竟然公然說有上網了(一副不用送達也沒關係的樣子?), 而罔顧武器平等原則這麼重要的程序事項。 也是啦,你們看司法院網站的常見問答「Q54 : 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嗎?」,就大概可以這場訴訟的最終結果會是什麼了。 (Q54 : 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嗎? 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行使憲法賦予之職權,是唯一職掌憲法審判之組織,因此憲法法庭及審查庭所為之裁判並無上訴、抗告、再審或聲明異議等任何審級救濟機制;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也不得聲明不服(憲法訴訟法第39條)。也就是說,憲法法庭的決定,就是最終決定。)
@h22111695
@h22111695 16 күн бұрын
@@user-vu7wt6ie2g那國民.民眾2黨不是開會內容也沒給人看,就是在告訴國民.民眾你們都亂搞,大法官還有公告(公開)…給查
@user-nh6uk4gc3c
@user-nh6uk4gc3c 15 күн бұрын
破10萬人
@user-nh6uk4gc3c
@user-nh6uk4gc3c 15 күн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 無法回答是準備不足。別再牽拖老師了
@Archerlan
@Archerlan 15 күн бұрын
我在想,按你讚的人是不是不知道你在反諷?😂
@user-tanghome220
@user-tanghome220 15 күн бұрын
這場直播值得好好流傳,在台灣的民主憲政討論上是一個很好的示範。(雖然辯方很弱😂) 值得一般民眾或法學課程中來觀賞、討論,甚至是寫論文。
@kuotai37
@kuotai37 12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翁曉玲、吳宗憲,將會留名在台灣近代史上立法擴權違憲法庭經典案例
@user-bk3zt8sp1dfnodes
@user-bk3zt8sp1dfnodes 11 күн бұрын
( 來自其他網友留言 ) 根據【釋字第748號】和毒樹果實理論; 大法官的提問的前提是立法院對於政策制定或執行沒有權力。 但是,【立法院對於2者都具備形成之權力】。 所以,【之後的推論並不成立。】
@user-mz5ju9ff6j
@user-mz5ju9ff6j 16 күн бұрын
應該要反過來,立委沒效率,設立爭議法案,也要可讓司法可調查。
@cc99yan5
@cc99yan5 16 күн бұрын
沒錯!監督立委 隻字不提!
@user-cf9iq2sk3f
@user-cf9iq2sk3f 16 күн бұрын
他們不可能立限制自己的法條
@user-xm5li5su1m
@user-xm5li5su1m 14 күн бұрын
贊成!應該有個單位監督立法院
@york65275
@york65275 13 күн бұрын
@@user-xm5li5su1m 你們在保護擁有公權力,和行政資源的執政機關,即便你是公務員都應該回避,民意機關自有民意、輿論、媒體監督,事實上,不受限制閃躲法律的,恰是行政機關,你居然說要監督民意機關,別忘了,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
@waynechen6626
@waynechen6626 13 күн бұрын
監察院的人事權與預算都在立法院手上... 誰敢查?查了...那兩項就慘了
@user-zq6dv7fp6l
@user-zq6dv7fp6l 17 күн бұрын
有沒有一種可能 立法院可以這樣開會 就不會有這幾個月的紛爭了
@huanghuang225
@huanghuang225 17 күн бұрын
是 但這個宇宙不在 why?? 這是全台人民的課題 一起加油
@ava02251225
@ava02251225 17 күн бұрын
本來就應該要這樣開會才對
@duwateveruwant
@duwateveruwant 17 күн бұрын
沒錯啊,但是每當民進黨團提出異議的時候藍白就直接退回或無視。 現在憲法法庭不過是再度提起過去民進黨團想要討論協商甚至重申過的要點,藍白就招架不住,真的把支持者當腦殘,真的搞不懂,如果過去八年民進黨做的不好,那現在藍白主導的立法院就可以胡亂瞎搞?? 如果真的希望台灣好,就應該確實的國會改革而不是三讀通過一個破爛法律,藍白立委真的可悲又可恥。
@user-gw7lw1jl2u
@user-gw7lw1jl2u 17 күн бұрын
​@@duwateveruwant你可以回去看直播紀錄嗎?
@tehray3094
@tehray3094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gw7lw1jl2u看過了很多了! 委員會不給討論就強行保留送出委員會,根本破壞了委員會中心主義
@lovelandJJ
@lovelandJJ 17 күн бұрын
為台灣驕傲..,這麼公開、公平的準備庭..,為民主憲政做一個正面的示範…
@user-me6qj8hg9n
@user-me6qj8hg9n 14 күн бұрын
我是台灣人但我 驕傲不起來因為有一個有中國心的利髮院長沒中立沒公平!沒公正!而意識形態嚴重打徧!做為台灣人的恥辱!所以驕傲不起來!
@user-me6qj8hg9n
@user-me6qj8hg9n 14 күн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說前面有理!後面就屁話!住台灣沒台灣心!只有中國情!說的比唱的好
@chenyarping1719
@chenyarping1719 14 күн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 長篇大論後到底想表達什麼?
@user-hc8le9qy2v
@user-hc8le9qy2v 10 күн бұрын
不要只會抹紅領錢,無是無非,對台灣未來沒有什麼好處
@SoviaHung
@SoviaHung 17 күн бұрын
天啊,翁曉玲好意思說是『約束』自己的權力?🙄(1:59:23~27)妳說真的?還是『口誤』?增加自己有調查權、還可以開罰,這是『約束』自己權力?還是說我聽到👆🏻的不是中文?!
@chainsawman666
@chainsawman666 16 күн бұрын
被電到胡言亂語了XD
@huanghuang225
@huanghuang225 16 күн бұрын
她…好奇怪
@user-cf9iq2sk3f
@user-cf9iq2sk3f 16 күн бұрын
但是你擴權又違憲阿.. 是有什麼誤會 貼個解釋 就不用管事實了?
@mostjun2559
@mostjun2559 14 күн бұрын
上對下的翁還說沒有優位?睜眼說瞎話!
@user-tz4dc1td8f
@user-tz4dc1td8f 14 күн бұрын
她們的邏輯怪怪的 怪怪邏輯制定出的法律 一定是拜會中共以後 就是以後不管怎樣她就是翁比較大立委
@user-yw1yn7ib1p
@user-yw1yn7ib1p 16 күн бұрын
真理是越辯越明 , 連自己立法都解釋不清楚 還怎麼可以讓這法施行!
@user-bk3zt8sp1dfnodes
@user-bk3zt8sp1dfnodes 11 күн бұрын
( 來自其他網友留言 ) 根據【釋字第748號】和毒樹果實理論; 大法官的提問的前提是立法院對於政策制定或執行沒有權力。 但是,【立法院對於2者都具備形成之權力】。 所以,【之後的推論並不成立。】
@procissonofbitch
@procissonofbitch 10 күн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你真的懂中華民國法律嗎?你真的懂毒樹果實理論嗎?不懂不要亂貼,真的偏可憐。 你懂法律位階嗎?如果懂的話,就會知道現在是立法院通過法案可能牴觸憲法第六、七和八章關於憲法立法、司法及司法等權力分立,才會由行政院提出暫停處分,並不是立法院沒有政策行成的權利,而是立法院擴權可能會侵犯司法院調查權及監察院的監察權,完全不了解就在那邊亂貼。 你真的懂中華民國憲法嗎?我們是選立法委員,不是中國人大代表或是中國共產黨全代會耶?你真的希望立法委員權力這麼大喔?現在是藍白占多數,如果之後是民進黨占國會多數怎麼辦?修法不用考慮後果嗎?
@procissonofbitch
@procissonofbitch 10 күн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提外話,罷免原本就已經很難了,現在修更難,如果之後要罷免的是民進黨的地方首長或是地方立委議員,改這麼難,以後真的罷免的掉嗎?一體就是兩面,要想清楚後果啊!
@user-hc8le9qy2v
@user-hc8le9qy2v 10 күн бұрын
說的再清楚,你一張嘴硬是要說不清楚,只能說台灣未來悲哀哀~無耐
@user-ll1xu4qf6v
@user-ll1xu4qf6v 17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真的不簡單 讓人大開眼界
@user-xn8ej3he8c
@user-xn8ej3he8c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ll1xu4qf6v 真他媽的可笑至極,聲請書還要別人上網自己看,比車禍調解委員會還不如。
@hungjames7958
@hungjames7958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xn8ej3he8c 你真的知道這場的定位是什麼嗎?真的知道在講什麼?
@allen5233
@allen5233 17 күн бұрын
@@hungjames7958 問這麼多,來聽聽大哥的見解是甚麼,還是只會問不會答0.0
@hungjames7958
@hungjames7958 17 күн бұрын
@@allen5233 不錯不錯,用問題來反問,看來得到國昌的真傳了~~
@user-xn8ej3he8c
@user-xn8ej3he8c 17 күн бұрын
@@hungjames7958 沒水準的網軍,不懂別裝懂好嗎?
@user-od2px6un7k
@user-od2px6un7k 15 күн бұрын
法是妳們幾個人立的,應比任何人清楚,不知還要準備什來回覆?難道是妳們所立的法草率不堪!
@Pika_Chiu
@Pika_Chiu 13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問一堆問題 回答時間有限 當然要事後書面補回覆 這是很正常的流程 不懂沒關係 但可以多了解再發言
@york65275
@york65275 13 күн бұрын
@@user-od2px6un7k 現在滿街上,一堆大法官。
@york65275
@york65275 13 күн бұрын
@@user-od2px6un7k 你所指的“你們”就是不包括你囉?那你是誰,行政院發言人?行政院代理人?側翼?這三種人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受行政機關酬庸的。
@AMG-1155
@AMG-1155 13 күн бұрын
@@york65275 立法院想擴權? 憲政體制是5權分立。
@AMG-1155
@AMG-1155 13 күн бұрын
@@york65275 對你不利的都嘴酬庸? 用嘴的去嘴用腦的??
@user-xb3hx7py5l
@user-xb3hx7py5l 17 күн бұрын
什麼是暫時處分? 「其實『暫時處分』不一定要討論,大法官可依據自己的職權,他如果覺得這個法律有問題,就可以下暫時處分。」 但因為這個法案存在一定爭議,因此大法官開了一個準備程序,跟大家討論一下有沒有什麼意見。 「全台灣都知道今天要討論暫時處分。這一定緊急,不緊急根本不用討論。所以時程不會太長,大家都是一樣的時間準備。」 此外,今天的討論主題並不是「法案有沒有違憲」,這是之後言詞辯論要做的事。
@x7613253x
@x7613253x 17 күн бұрын
真的 問題一堆變成實質審查 說好的暫時處分四個要件審查呢 大法官問題一直發散, 森林老師的問題比較中肯, 至少要把申請人申請事由搞清楚 結果申請人的說法就是要架空法條,根本沒有想要院際協商的意思,直接扣人帽子說你違憲最快了,這樣以後是不是大家都要這樣搞下去破壞遊戲規則 覆議能算協商嗎? 你們各個院是隔空喊話還是有沒有好好坐下來談啊 這次根本憲政危機,尤其真的准暫時處分的話會非常可怕
@can0830a
@can0830a 16 күн бұрын
@@x7613253x 你的邏輯非常神? 就是憲政機關認為立院立的法有違憲之嫌,所以請大法官釋憲。 以上不就是按憲法在做?你的憲政危機結論真是奇怪
@x7613253x
@x7613253x 16 күн бұрын
@@can0830a 昨天的案由是什麼? 暫時處分 基本上應該是詢問程序事項 結果大法官問了一堆實質問題 1450嗨得跟什麼一樣 笑死 最愛說程序正義卻連當事人聽審請求權都不顧 什麼時候台灣有公告送達的方法? 公告可以取代送達真的太好笑了, 公示送達也不是這種概念。 遇到這種擺明要給人難堪的大法官真的會很無言
@user-IamFrustrated
@user-IamFrustrated 16 күн бұрын
@@can0830a 這憲政機關一詞 確定不是你掰的? 誰是聲請人直接說就好
@user-eb3ut9kf4j
@user-eb3ut9kf4j 16 күн бұрын
已經公告了,各政黨理應有所準備,不應浪費時間。
@user-pu4ql5iv2c
@user-pu4ql5iv2c 17 күн бұрын
2:35:52 蔡大法官問的問題,立法院的代表人,要誠實答覆,不得做虛偽陳述!否則就是藐視大法官會議!應處最嚴厲之刑責!😂😂😂
@lintom3924
@lintom3924 15 күн бұрын
剛好先抓這三個寶立委試試藐視法
@Leiababeee
@Leiababeee 16 күн бұрын
真心好奇…. 黃立委曾為執業律師應該很清楚在法庭上、辯論上、案件上要跟法官訴求的重點應該精準有力,為什麼在這樣的場合所表現出來的論述能力和平常直播時差不多啊….. 一堆冗言沒有重點的回答,開頭花了大家7分多鐘聽他抱怨怪法院沒通知….
@yuer0699
@yuer0699 15 күн бұрын
他要讓直播的昌粉聽懂
@TFeiFei
@TFeiFei 15 күн бұрын
憲法法庭通知了,不然就不會有7/5的立院召開黨團會議討論派誰代表出席。而且收到通知就可以線上閱卷(調閱電子卷證,即包括全部資料含聲證附件),但白藍黨一直扯這個,不禁使人感到:1)不知道電子閱卷?怎麼這麼不專業;2)明明有收到通知,卻故意要扯程序正義……是否有意要讓庭審延期,使已成立的立法院調查小組可以立刻運作?
@williamwong668
@williamwong668 14 күн бұрын
人家要告你 你到前幾個小時才知道到底告你什麼讓你去做準備對抗 這程序沒問題那還真是民進黨式的民主啊 笑死
@yuer0699
@yuer0699 14 күн бұрын
@@williamwong668 行政院監察院申請釋憲全台灣都知道,真奇怪只有起草的這幾位藍白立委不知道
@williamwong668
@williamwong668 14 күн бұрын
@@yuer0699 以你的智商很難跟你解釋欸 說要釋憲是不是有提出告訴理由? 辯方不用知道怎麼準備資料 原來青鳥們連基本常識都不知道
@user-ov7zi6gk6z
@user-ov7zi6gk6z 17 күн бұрын
應當要有不適任的不分區立委的處置辦法
@ava02251225
@ava02251225 17 күн бұрын
同意,不能讓不分區當上就為所欲為了
@Smokingtippler
@Smokingtippler 17 күн бұрын
應該要有不適任的大法官處置辦法
@80f73
@80f73 17 күн бұрын
應該要有鑑別選舉人的民主基本素養測驗
@hod5571
@hod5571 16 күн бұрын
@@80f73這真的想過比如1+1答不出來
@ROX-lh3sb
@ROX-lh3sb 16 күн бұрын
同意,不然像柯建銘這種可以當這麼久,真的沒有天理
@Min-dq7li
@Min-dq7li 17 күн бұрын
記得交作業 不然這門課會被當掉喔
@-viog3092
@-viog3092 17 күн бұрын
翁曉玲同學
@台灣joy
@台灣joy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直播主
@stephaniedudu9599
@stephaniedudu9599 16 күн бұрын
那棵蔥試圖帶法官一起進入他的迷魂陣⋯⋯不知道他在說什麼鬼?完全沒有重點!只是一直反覆說詞….懷疑他擺明企圖干擾開庭 他是頭殼有問題嗎? 遇到大法官 怎麼這三個都惦惦了啊?
@user-or5fb1su5n
@user-or5fb1su5n 15 күн бұрын
他真的是邪教教主
@chenscott1237
@chenscott1237 15 күн бұрын
考試前臨時抱佛腳,考試後再補考⋯😂😂😂
@Lawrence21324
@Lawrence21324 17 күн бұрын
不是但大法官們真的太帥了吧😂 專業內涵真的是讓人不自覺肅然起敬耶! 全國不知道有多少法官、律師、教授等等都還要尊稱這些大法官們一聲老師😅
@waynesu7634
@waynesu7634 17 күн бұрын
羊群效應持續發酵
@chaomulder
@chaomulder 17 күн бұрын
舔綠大法官真是帥!
@user-no5rr7mc5i
@user-no5rr7mc5i 17 күн бұрын
@@chaomulder😂你舔藍舔的蠻不分是非對錯的😂😂😂
@chaomulder
@chaomulder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no5rr7mc5i 綠腦這智商堪慮了!
@marcochiu5099
@marcochiu5099 17 күн бұрын
@@chaomulder依照憲法及行政規定去詢問或者發表? 就能高下立判大法官舔綠? 你素質也太差了吧
@LuckySeven0712
@LuckySeven0712 15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的修養跟德性真的有其高度,再看看這3位不分區立委,講了一大堆話都答不到核心問題,這樣也能當立委真是浪費我們的納稅人的錢。
@Isislee67
@Isislee67 17 күн бұрын
開頭10鐘聽國蔥瞎扯就快瘋了,敬佩大法官的沈穩與耐心❤
@x7613253x
@x7613253x 17 күн бұрын
程序問題本來就優先 希望以後你不要遇到這種完全不尊重被告防禦權的法官😂 連送達都省了 根本被訴訟法老師罵爆
@VicLee1973
@VicLee1973 17 күн бұрын
我們大法官的素質啊!救命啊!
@zyan5351
@zyan5351 16 күн бұрын
竟敢嘴小草(包)的戰神 信仰不足
@huanghuang225
@huanghuang225 16 күн бұрын
哈哈哈哈 原來他一個人就講了10分鐘嗎????我還誠心誠意發問 ,聽得很困惑,覺得一直在講同樣的東西
@SunRyan2277
@SunRyan2277 16 күн бұрын
@@x7613253x 他們也不是叫做被告好嗎 再說相對人機關7/5已收到通知 黃國昌自己說的 這個庭叫做公開準備程序 用來聽取意見 憲法法庭於為暫時處分裁定前,以開庭通知書通知上開聲請人及相對機關到庭就暫時處分之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其等陳述意見 主案的言詞辯論定在8/6號 是黃國昌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7/4就公告 程序通知書7/5重新製作 當日就送達相對人機關 如果不知道要幹嘛 收到通知書怎不打電話去問
@user-pj8dd3mm2u
@user-pj8dd3mm2u 17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問的不是課予人民備詢義務的法源依據在哪,而是課予人民配合義務,卻可以『處罰』之憲法依據在哪。國蔥每次回答都答一半,再加上非垂詢的不相關論述。拖延整個準備庭審查的進行。😑😑😑
@x7613253x
@x7613253x 17 күн бұрын
笑死 所以行政罰的憲法處罰依據在哪 全部憲法23條啦比例原則 這種問題大法官明知故問 問題回答67條才是重點好嗎, 那我也要問所有的行政機關法律要求人民配合的義務在哪 人民可以都不配合嗎😂
@can0830a
@can0830a 16 күн бұрын
@@x7613253x 你也知道道是『行政』罰,至於行政罰的依據,國家高權行為或是國家契約論的違背契約之罰則,且依照憲法23條,當然法理上說的通。而立法院是人民所選賦予權利,卻反過來要求賦予其權利的一般人民義務跟對其質詢及處罰權限,實在是違反法理太多。
@x7613253x
@x7613253x 16 күн бұрын
@@can0830a 其實行政程序法就有聽證程序了 但台灣不太會使用 因為很麻煩 現在立法機關他們當然也有自己的行政權(有人說立法機關只有立法權真的沒讀行政法,真的是這樣的話難怪被笑說立法局) 聽證程序當然會讓少部分人民不利益,但這是基於公益性質才需要法律授權而且是絕對法律保留(憲23)且制度上也要有救濟程序 這基本上都是行政法的基本, 否則以後所有有關限制人民的法律我們通通要反對通通要釋憲😂
@can0830a
@can0830a 16 күн бұрын
@@x7613253x 別把立法院內的行政擴張比擬行政院的行政! 再者,立法院的行政是立委在執行的嗎? 另外這些行政規則都只是立院內部的事物,跟行政院的行為可相提並論?
@hod5571
@hod5571 16 күн бұрын
確實沒答完也不夠針對問題回答
@user-qs6sv2bt8g
@user-qs6sv2bt8g 15 күн бұрын
要求取消不分區立委 不分區立委 不是由選民選出的 所以沒有民意的支持
@user-de1mn3cq1y
@user-de1mn3cq1y 15 күн бұрын
我覺得可以不分區,但是要可以罷免!
@zzxxz2345
@zzxxz2345 15 күн бұрын
@@user-de1mn3cq1y 藍白現在要搞提高罷免門檻,驚不驚喜!? 意不意外!? 怎樣?魔幻吧!
@york65275
@york65275 13 күн бұрын
@@user-qs6sv2bt8g 贊成,這是佔據講臺的人想出來的自肥案,總統的參選權更荒謬,只差沒說出來,要有權、有錢、有人(黨),再談參選,憲法這麼說的嗎?
@user-xt6xu3he1o
@user-xt6xu3he1o 13 күн бұрын
​@@user-de1mn3cq1y選民的罷免權被剝奪的法案已二讀,講罷免都沒用了
@user-lf3br4tf4d
@user-lf3br4tf4d 17 күн бұрын
翁曉玲也太弱了...
@user-du4ts1rc2t
@user-du4ts1rc2t 17 күн бұрын
很大?那裡大?再大看看啊!專業?還博士咧!書讀到背面去了,丟臉。
@user-cd2ib6lp8t
@user-cd2ib6lp8t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lf3br4tf4d 綠腦當然只有綠黨宇宙第一強啦!綠共想要一個跟紅共一樣的橡皮圖章國會繼續貪腐為所欲為😄
@user-pt5qf7cu8z
@user-pt5qf7cu8z 17 күн бұрын
好多條,聽謀啊
@adolflou296
@adolflou296 16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牠是吸出來的而不是讀出來的。
@user-jw9lo4bedeguaprotec
@user-jw9lo4bedeguaprotec 16 күн бұрын
很會讀書的學棍。
@jingyi8937
@jingyi8937 16 күн бұрын
國會改革應該先改革自身吧!委員良莠不齊、知法犯法、洩密的還是繼續留在國防外交委員會、為什麼沒有停職、貪污的為什麼沒有停職還繼續領著人民辛苦工作交的納稅錢,好意思嗎?身為國會的立法委員去對岸本來就要報備、有錯嗎?現在的國民黨已經變質了,輸不起,還親共,真讓人心寒。
@asd22175536
@asd22175536 12 күн бұрын
已經不只親共了 跟本是中共特務
@gn6228
@gn6228 10 күн бұрын
確實裡面還有垃圾搶文件,人身攻擊,硬闖等等都對於台灣在國際上的觀感造成影響
@ngmi3076
@ngmi3076 16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後面的笑容根本是以前上課時老師遇到說慌又說的很假的小朋友~那種無奈又好笑的表情........
@user-kt2en1yt1z
@user-kt2en1yt1z 16 күн бұрын
非常佩服這幾個大法官,台灣人的驕傲,讓全世界知道何謂台灣之光
@user-mu9xr8br8i
@user-mu9xr8br8i 15 күн бұрын
民進黨的驕傲
@user-vi8yq4jn1b
@user-vi8yq4jn1b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看到一場精彩的對話。〕 我,分段看完此準備程序的影片,感到獲益良多,期待八月份憲法法庭上的申辯。 謝謝大法官們,召開此次準備程序!
@sealchen9161
@sealchen9161 17 күн бұрын
當初從立法院立法爭議開始,一直到覆議不通過,民進黨就擺明要走釋憲,身為資深法學學者和檢察官,會不知道接下來的程序是什麼,會不知道此庭的召開按法律規定就是上網公告就好了,當初強過法案時就說得不清不楚了,不是早就要準備好了!不是一般人耶,是立法要限縮總統、行政院、監察院、人民權益的立法委員耶!
@Jimchaos
@Jimchaos 17 күн бұрын
這個法現在限縮到什麼人民權益了?連執行都沒有就在那邊幻想要暫停行使,笑死別忘了支持的人比反對的人多,多數人民選的立法委員推動的法案能這樣連執行的機會都被沒收嗎?
@symple36
@symple36 16 күн бұрын
@@Jimchaos​​⁠ 訂法律不是就該事先設想好可能發生的事情再去訂好完善的法律嗎? 私人企業訂政策都往越完善的方式操作了,何論立法院這種機關訂的法律不應該更需要這樣操作。沒用的不分區
@LoveTaiwan678
@LoveTaiwan678 16 күн бұрын
​@@symple36 私人企業的政策也是要一直調整的,例如性別友善的相關政策。 法律的訂定一開始本來就不是完美的,所以才會需要立法院修法。
@jacky10468
@jacky10468 16 күн бұрын
@@Jimchaos 又是典型的沒有反對就是贊同
@bswrs888
@bswrs888 16 күн бұрын
@@LoveTaiwan678 公司規範 跟 法律政策規範 那是天差地遠的利害關係 公司規範不服 或 違規 就是離職而已 換一家公司 法律政策的東西 涉及到生命財產問題 可以開玩笑 ?
@user-ut6fk2yu1m
@user-ut6fk2yu1m 17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最要做的修法是。第一中華民國國土範圍,不含大陸,第二台灣跟大陸是兩個不同的國家,第三改國號才不因前二字相同(中華)大陸吃台灣豆腐及侵略台灣理由。有些人民及外國人常不清楚以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範圍。第四才可團結國民,免某些人一直禍亂國家和諧
@藍色海馬
@藍色海馬 16 күн бұрын
嚴格來說,這是修憲。
@jojotachi
@jojotachi 16 күн бұрын
改國號就不要想了,只要美國認為會改變現狀的事情我們全部都不能做。
@user-ch7cz4zw3s
@user-ch7cz4zw3s 16 күн бұрын
這是要修改憲法的,但目前對岸拳頭比台灣大,台灣又得不到世界各國的支持,因此只能維持現狀,避免讓對岸有藉口發動戰爭! 形勢比人強,小國難為,有些事情不能逞口舌之能,否則倒霉的還是自己!
@user-eb3ut9kf4j
@user-eb3ut9kf4j 16 күн бұрын
時間會給答案,稍安勿躁。
@BobbyZhang
@BobbyZhang 16 күн бұрын
不驅逐中國血統的人要國會香港化嗎?不掙扎連送中迎共軍條款都可能會一一訂定。還有榮民,早該清算了!藍白不倒,台灣不會好。
@YT-et3es
@YT-et3es 17 күн бұрын
蔡宗珍大法官講的真好!!! 先把根本問題確認好 !!!立法院代表好好面對 !!!
@helenchen7903
@helenchen7903 17 күн бұрын
@@YT-et3es 呃呃 這個
@ryoryo5140
@ryoryo5140 17 күн бұрын
他從頭到尾都在重復一樣的問題
@Freeway548
@Freeway548 17 күн бұрын
@@helenchen7903她代表一般平民水準,連基本功課都沒做好,至少沒先看過苗的懶人包,應該啦
@user-cg1zp8mt6z
@user-cg1zp8mt6z 17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沒有回覆在點上​@@ryoryo5140
@warcraft7935
@warcraft7935 17 күн бұрын
@@Freeway548苗的懶人包不是洗腦專用嗎
@amytang482
@amytang482 15 күн бұрын
黃說縝密的法律,聽到我都笑了,百來位法律人連署要求退回法案重審,裝看不見,黃跟翁真的超越宇宙修法,完美的解釋上對下我最大
@amytang482
@amytang482 15 күн бұрын
要求退回重審就是有疑慮,疑慮要對全民解釋清楚,不是用強硬的方式修法,這個法律沒有急迫到要在高度爭議上強行通過
@user-df3wu3rl2k
@user-df3wu3rl2k 16 күн бұрын
怪大法官臨時通知,還只有上網公告,那你們過五法還沒上網公告,擺明欺負瞧不起人民。反質詢,大家問得做多,當時吳宗憲回有案例就知道了,到今天大法官開會了,再問這規範是什麼(任何法律都有規範),結果還是說不來
@user-ch7cz4zw3s
@user-ch7cz4zw3s 16 күн бұрын
本來依法只要公告就可以了,並沒ㄧ定要通知的義務!
@TFeiFei
@TFeiFei 15 күн бұрын
不是"只有上網公告",是實質通知了喲!7/3.4送達,7/5立院召開黨團會議討論派誰去。所有卷宗早就都是收到通知後就可以線上閱卷了。翁委員說"5天準備時間不夠"、黃委員說7/9才知線上閱卷,要不就是這兩人是分開準備的,沒有互通有無其實可以線上調閱卷宗(包括全部資料和聲證附件),要不就是又放假消息……
@user-ee9lw4xd6i
@user-ee9lw4xd6i 8 күн бұрын
@@TFeiFei 翁委員說"5天準備時間不夠"是指給立法院按照程序招標指派律師的時間不足、黃委員說7/9才知線上閱卷是指7/9傍晚司法院才開放網路查詢閱卷,你可以將兩者混為一談,到底是誰在放假消息呢?
@TFeiFei
@TFeiFei 7 күн бұрын
​@user-ee9lw4xd6i(文長,慎) 1. 原留言「怪大法官臨時通知,還只有上網公告」,我回"7/5立院黨團協商會議討論派誰去"、"翁委員說5天準時間不夠",表示立院是"7/5"有"收到通知",且通知書有註:各該案件之書狀公開,請參見憲法法庭網站「查詢服務→公開書狀案件→公開書狀之案件列表(已受理)」→連我都能看到網站公開通知書內容,而黃總召??? 憲法法庭是陸續受理聲請書狀(6/26民進黨、6/27行政院、6/28總統、7/1監察院),新聞也都有報導,最遲7/5立法開會討論派誰,黃總召還在庭說"不清楚案件是否已受理"?(聲請人方3+1機關單位,本就只有民進黨團聲請通知書1份、後3案的併案通知書1份,黃總召說"只看到2份審理單"不是正常的嗎?) 2. 憲法法庭準備程序庭原也非必要開庭,但大法官仍讓聲請人方3+1機關單位,和相對關係人立院陳述意見。 依憲法法庭公開(立院3位機代+3位訴代)共6份書狀含附件,蓋章受理日期分散為7/9與開庭當天7/10,黃總召那份正是蓋7/9受理章且時間21:00,但哭訴"7/9下午3點過後(太晚)通知准核電子閱卷,以致半夜12點(以前)送狀"?(21:00~24:00有3小時差,且黃總召在庭說"書狀連續趕了兩天兩夜",那不就並非7/9下午3點後才開始準備的嗎?如此誇大不能歸為假消息嗎?) 而即使立院方來不及或至開庭都沒送交書狀,大法官也沒說太遲才交、延期開庭,就表示是會重視開庭陳述意見,並保留補充聲證的機會吧!立院方再三指責憲法法庭,並不會比較站得住腳耶。 3. 白藍黨3位委員在院會三讀表決前晚,閉關討論合提的"最高機密版",院會三讀時都表決好幾條了,在場還沒任一立委見到文件,議事人員只能讀條號,無法條內容可宣讀,而白藍其他委員更是不清楚自己到底在舉手贊成什麼內容。 沒理由誰來或任何形式考題,都能輕易考倒代表機關開庭的,正是生出最高機密版的3位委員吧!且無論如何立院方已閱卷、知道聲請人方聲請重點理由,卻總推給程序不公,實力顯弱了!反倒是聲請人方有誰抱怨「相對關係人(宣稱)準備時間被壓縮,致開庭前晚"半夜12點前"才送出書狀,我等聲請人方被臨時通知、趕繳費等准核聲請調閱相對關係人電子聲證,能準備對應的時間太少,不.公.平.」? 4. 7/5立院黨團協商會議11:14開始: ● 11:15韓院長直接拿出「各黨團同意,立院方派機關代表、訴訟代理人,國民黨2+2位、民眾黨1+1位」的會議結論"草稿"(還沒開會就有結論?) ● 12:39午休之前1小時多會議,民進黨都在爭取立院機關代表不適合有政黨委員擔任、自黨也不會派,請韓以維立院高度、秉持院長中立,指派立院秘書長、法制局人員代表立院。 ● 17:51中央社發布(民眾黨1機代+1訴代)黃總召、林石猛律師。 ● 19:38 Ettoday發布(國民黨2機代+2訴代)翁曉玲與吳宗憲委員、東吳陳清秀教授、開南仉桂美副教授。 ---是的!立院方出席6位--- 7/5下午會議協商其他法案直到19:29結束,最開始派誰的"既定結論"草稿,都沒有再談要確認。提這是要說明,白藍黨+韓院長11點就定案派誰,那是否白藍黨團在會議休息中,有時間確認安排派出人選+"盡快聲請電子閱卷"!結果拖到7/8一早才聲請? 5. 司法系統有"線上作業”N年了oK~7/5當天開完會後,就能線上聲請閱卷+線上付款規費(且是即時付款完成),立院方能加緊跟進後續,在7/8一早打電話給承辦書記官,闡明急件要閱卷,請其協助准核調閱電子卷證,何以至於要到7/9傍晚才看到全部聲證? 明知急事還被動、不那麼當回事?這心態當律師也會實慘吧!立委也有團隊、黨團也有人手,還有立院是相對關係人耶~韓院長也沒積極調動立院人員協助?竟還能讓黃總召等到7/9下午才知可電子閱卷…? 最後你說「給立法院按照程序招標指派律師的時間不足」,請回看7/5時序,傍晚17:51民眾黨就招到訴訟代理人咧~這部分我確實好奇,訴訟代理人招標案在哪,沒見到公告資訊。 【補充】 ◆2021/2/5精進資訊服務、閱卷更為便捷 -「線上下載」電子卷證正式啟用新聞稿 www.judicial.gov.tw/tw/cp-1887-370992-c3c84-1.html
@evewind2740
@evewind2740 17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向來實問虛答,賣弄名詞,讓非法律人,誤以為他很厲害、有道理,但黃國昌自知無法在大法官面前賣弄奇異空洞的言論,只有被大法官提出質疑的份。 已閱卷的黃國昌一開始連準備程序、言詞辯論、定暫時狀態的處分都搞錯,浪費大家的時間在爭執程序事項,令人無奈。
@VicLee1973
@VicLee1973 17 күн бұрын
你應該很善良,沒跑過法院,應該也不是公司高管,不怪你!
@LaEspanya
@LaEspanya 16 күн бұрын
憲法法庭程序瑕疵,沒有寄出通知書給相對人也真是大開眼界
@Archerlan
@Archerlan 16 күн бұрын
法律人會更重視實例,因為法條本身不可能面面俱到
@user-cf9iq2sk3f
@user-cf9iq2sk3f 16 күн бұрын
是啊 看破手腳 其實沒料
@user-hc8le9qy2v
@user-hc8le9qy2v 10 күн бұрын
不會啊我覺得黃國昌質詢蠻有料的啊!
@a128136193
@a128136193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蔥一直說有法律明確性,但又不說法律明確性是什麼,只說有法律明確性,那又不說明確在哪邊,東扯西扯真煩
@QueenieChenny
@QueenieChenny 7 күн бұрын
憲法訴訟法第65條。
@cch5846
@cch5846 17 күн бұрын
最後蔡大法官提問時間蠻長的。 簡單講就是明明是規定「立法委員職權」的法律,卻可以被你們修法上綱到變成 「創設」對公務員、政務官、總統、甚至人民的義務甚至罰則! 這樣還不違憲?這樣還不急迫(提假處分)
@VicLee1973
@VicLee1973 17 күн бұрын
罰則不是針對未提供事實,未提供實際資料的公務員、官員、人民嗎?對不說謊的人有啥影響?提供假資料或不提供資料的人處以罰則不是很正常的嗎?不然怎麼會有偽證罪?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sevenwu2480
@sevenwu2480 17 күн бұрын
以前民進黨在野的時候,就是把國會這些法寫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雙標開起來
@iamlenta
@iamlenta 16 күн бұрын
@@cch5846 你要不要去問問2012的林佳龍
@jayya6762
@jayya6762 16 күн бұрын
​@@VicLee1973對呀,有問題就上法院,現在是立法院要當法院,我要召見你,你就要來,不來連續行政處罰,能不能請律師要立法院主席同意,只要5位立委同意你就是有罪,可以開罰,根本沒有法源依據,違法憲法,把自己當皇帝是嗎
@gmayz12147
@gmayz12147 16 күн бұрын
@@sevenwu2480偷人家的概念,轉換成自以為擴權的人講話比較大聲喔!內容不一樣,當初民進黨執政都沒過,現在不經過正義程序就要強硬通過,反台灣人民意見,講話用吼的就比較大啦!
@user-uv4kk2xg2x
@user-uv4kk2xg2x 17 күн бұрын
很簡單,就是違憲了!大法官問的問題很直接點出來,真的是越辨越明
@VicLee1973
@VicLee1973 17 күн бұрын
就這大法官不給資料的素質?
@user-uv4kk2xg2x
@user-uv4kk2xg2x 16 күн бұрын
所以你們連大法官都可以質疑?!你們比大法官還大喔!
@boomer820814
@boomer820814 13 күн бұрын
小草素質❤
@user-hc8le9qy2v
@user-hc8le9qy2v 10 күн бұрын
你確定?看不出來
@user-ke8zl9ek1b
@user-ke8zl9ek1b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學生廢話一堆,審判長都不想聽了,直接制止😂😂😂,翁小姐一直在旁邊竊笑,妳們這種水準真的太丟人限眼了。。落漆到一個極限@@.....
@user-pn5rj3tk6m
@user-pn5rj3tk6m 16 күн бұрын
在法律權威前玩文遊戲? 丟不丟臉你自己講,我就不羞辱你了。
@user-pv8vs4dv7i
@user-pv8vs4dv7i 17 күн бұрын
幸好,有法,不然國之毀亂
@huanghuang225
@huanghuang225 17 күн бұрын
一起加油 路很長
@user-wp8bc2wi5w
@user-wp8bc2wi5w 16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打架不好好開會,亂啊
@user-lt5ce3js5w
@user-lt5ce3js5w 16 күн бұрын
只能請憲法法庭治治標,畢竟沒有治本的辦法
@user-xy8hn1fb3q
@user-xy8hn1fb3q 15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
@user-vm8zw1wg1d
@user-vm8zw1wg1d 16 күн бұрын
中華民國大法官,,素質真高!有目共賭!相刑之下,,這些立委,怎能混進立法院,毫無建設性的濫權!
@lingrace1515
@lingrace1515 14 күн бұрын
這叫不知天高地厚--半桶水而已,
@user-dn6it6oh3p
@user-dn6it6oh3p 16 күн бұрын
這下,中共國知道民主.法治的威力了吧!那是中共想當然爾的那麼容易就想幹嘛就幹嘛! 我不支持藍營了。
@naomi2389
@naomi2389 15 күн бұрын
👍👍
@HuikoTu
@HuikoTu 15 күн бұрын
根本沒理由支持,國共是兄弟檔都是蘇聯扶持的去查一下歷史吧😢要擴權就修憲,台灣沒有參議院制衡立法院,調查權用一個委員會舉手就能表決要調查誰這不是太上院什麼才是?!
@user-xh8zt5wf9h
@user-xh8zt5wf9h 15 күн бұрын
你看著這法這麼急著通過大概知道某國已經快到尾聲 等不下去了
@user-hc8le9qy2v
@user-hc8le9qy2v 10 күн бұрын
我不確定中共知不知道台灣民主的威力,雖然口中說台灣民主,但我覺得台灣越來越中共化了~😢😢
@user-rj3uf5yn4b
@user-rj3uf5yn4b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問題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一般人民有拘束力,人民有配合的義務。你的法源在哪裡?誰給你拘束普羅大眾的權利? 立法委員只能管到政府機關,現在連軍隊.法人.一般人民都歸你立法院拘束節制,這哪來的法源賦予你們這種權利?
@cuowasszu4555
@cuowasszu4555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覺得蔡大法官的問題很好 第二章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所以國會傳喚人民作證是要符合以上四點原則的 美國的社群事件屬於社會秩序 台灣的超思屬於重大公益
@shengyunghung2308
@shengyunghung2308 15 күн бұрын
我覺得監察院講的也很好 立法院這樣搞 那監察院是不是也要被立法院調查 所以立法院國會優先權? 就立法最大😂😂😂
@yiyingtsai9605
@yiyingtsai9605 15 күн бұрын
​@@cuowasszu4555立法院的調查權屬於輔助性質,且並非毫無限制,釋字585已經​有明確的法條在那邊了。 調查權並不是立法院的主要內容,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職權。 而調查權的主管機關在監察院,若認為監察院效果不彰,可以修法改良、改善;或是透過修憲,討論是否廢除,廢除後調查權的正式歸屬怎麼劃分。 不應該像現在這樣,監察院跟憲法就在眼前,明擺著制定這些不符合程序正義且違法的法律,不是適切做法。 更何況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屬於立法院內部運作職權規定的內法,確實沒什麼道理溢出立法院,轉而對一般大眾跟其他機關產生約束效力,或是產生權利義務關係。 並不是程序上立法院不能立這樣的法(內容需經過審慎研討),而是名目有錯,即便要立,也不該建立在立法院職權行始法的名目之下。 供參考,這點蔡大法官有問,可惜立法院代表並回答沒有說明;如果當天有回答的話,估計也會有相類似的攻防討論。
@kok0131
@kok0131 15 күн бұрын
@@yiyingtsai9605👍👍👍👍說明得很清楚
@cuowasszu4555
@cuowasszu4555 15 күн бұрын
@@shengyunghung2308 國會本來就有監督行政單位的能力,這是立院原本的職權,如果監察院的人被傳喚當「證人」,也是因為跟立院管轄的案件有關係 沒有任何優先級,就是單純「行使職權」 如果跟立院所處理的案件沒有關係,立法院是不能傳喚任何人來國會的,這是要經過審查並且有政治責任的
@TheAipi1020
@TheAipi1020 17 күн бұрын
政治語言 要對付 憲法法庭 被電慘了 大法官直接切入核心 👍
@user-gw7lw1jl2u
@user-gw7lw1jl2u 17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預設立場幫申請人詢問相對告訴人 還違反『憲法位階』的憲法訴訟法第17條,及大法官利益迴避原則, 你越切入核心是真的越明顯,裁判親自下場幫某一方,那這個裁判還公正嗎?
@user_friendly1984.
@user_friendly1984. 17 күн бұрын
三天交作业:什么叫反质询? 你可以不回答,不视为藐视法庭,大法官已经给你多次解释的机会了,不要给脸不要脸。 别扯党争,你立的法,你自己都解释不清,你当大家都和你一样傻吗?
@user-rr3yn8vz5y
@user-rr3yn8vz5y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gw7lw1jl2u請回答大法官引用的那個條文不出於憲法,若你回答不出來,也無法反駁,證明你質疑大法官唯一立場就是代表憲法。
@kapuuegaki640
@kapuuegaki640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gw7lw1jl2u利益迴避不是這樣用的,而且審判中本來就會從雙方立場要求對方澄清論點。法官做的事是釐清雙方主張,如果一造沒有回答對造問題,法官要求沒回答問題的回答那個問題也是合理的吧
@user-sq2nw2qf7k
@user-sq2nw2qf7k 16 күн бұрын
看出出啦。藍白的一定會說大法官是民進黨的。法院是民進黨的。😂😂
@argusflich_1128
@argusflich_1128 17 күн бұрын
今天的大法官們特別帥👍👍👍👍👍👍
@ChanChan-km5jl
@ChanChan-km5jl 17 күн бұрын
跟你頭貼一樣帥
@user-xq9ed1sf4n
@user-xq9ed1sf4n 17 күн бұрын
🤔🤔🤔🤔🤔🤔🤔🤔🤔🤔🤔🤔🤔🤔🤔🤔🤔🤔🤔🤔🤔🤔🤔🤔🤔🤔🤔🤔
@angelyu1725
@angelyu1725 16 күн бұрын
是!講了一堆引述??? 原來大法官就只會用引述??? 答辯!
@user-mu9xr8br8i
@user-mu9xr8br8i 15 күн бұрын
綠色大法官 都恐龍 哪裡帥
@user-in9kj3kj6v
@user-in9kj3kj6v 17 күн бұрын
國蔥只是聲音大而已,論述普普。翁上人真的是慕尼黑法學博士?論述更不咋地。吳宗憲根本就是跑龍套的。
@Luxury_vagabond
@Luxury_vagabond 16 күн бұрын
您形容的真貼切😂
@chunfulai
@chunfulai 17 күн бұрын
國會改革就是約束立法院,那,怎會修成約束各機關跟人民呢? 立法院可以解釋違憲,真厲害。 黨團協商的是比例,不是要不要來或質詢。 兩位立委的邏輯真令人擔心。
@minalili6953
@minalili6953 17 күн бұрын
重點這麼明顯的修法還有人看不出來
@user-gj1pq4bw7g
@user-gj1pq4bw7g 17 күн бұрын
你約束人民的代表幹嘛?
@user-xq9ed1sf4n
@user-xq9ed1sf4n 17 күн бұрын
先把改什麼看清楚再發言別下膝下僅
@zyan5351
@zyan5351 16 күн бұрын
小草(包)昌面對大法官詢問反質詢,只會顧左右而言他,丟臉丟到家。小草(包)就愛這一味
@jacky10468
@jacky10468 16 күн бұрын
​@@user-gj1pq4bw7g 我不記得要花蓮王代表我
@Uilinz
@Uilinz 16 күн бұрын
翁說還沒有發生損害與急迫性 未來也不會發生? 請問你要用什麼方式使他100%不會發生?如有相關已發生的損害如何回復? 請回答 謝謝
@chung-jenweng6454
@chung-jenweng6454 14 күн бұрын
很畜生式的邏輯「只要有飼料就好,反正屠宰的是另一頭豬」
@user-mf8yq2gi9w
@user-mf8yq2gi9w 16 күн бұрын
憲法本來是國之根本,大法官本來就要對預先通過的惡法侵犯憲法提出警告及駁回,黃國昌所講的民進黨的幻想違憲危機,請問國民黨民眾黨擴權是睜眼說瞎話嗎
@kaishaochen
@kaishaochen 14 күн бұрын
@@user-bk3zt8sp1dfnodes 財團法人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就是蔣黨智庫啊,嘻嘻嘻,有獨裁殺人前科的政黨的智庫,啊是有什麼參考價值啦,陳進興鄭捷出來罵台灣治安不好,我是一個字都不想聽的,無關他們講得對不對,而是這種人講的話根本沒價值。
@lianred3896
@lianred3896 14 күн бұрын
@@user-mf8yq2gi9w 讓我們知道立委在立法時的態度居然是,先立法,有問題或損害産生時再修正。 平常人都知道要思慮周全才能把事辦好;結果立法者居然是連這點都不知!
@user-sq2fv4be9e
@user-sq2fv4be9e 16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說對國民人民是最大的 大法官明理👍👍
@Yo91211
@Yo91211 16 күн бұрын
可是之前詹森林大法官説為什麼要跟民意妥協呢😂
@user-yh8ej3dk5y
@user-yh8ej3dk5y 16 күн бұрын
看到開頭就完全了解黃國昌的雙標了,他之前國會5法最後一天還在說是 "最高機密" ,這種垃圾法都能過了現在跟我說放在網路上他不能自己看?這雙標可以.... 其實他完全不用瞎掰阿,所以他連這法那些地方有可能違憲他都看不出來嗎?那他的能力可能不足以讓他編出那條法律 舉手表決那段更能完整地看出民眾黨習慣性轉移焦點跟斷章取義的垃圾作法,誰說 "舉手表決有重大瑕疵" ???至少我是沒看到,難道說的不是 "舉手表決導致人數算的完全不精準" 這點有重大瑕疵嗎? 在憲法法庭還在搞小動作,這就是民眾黨
@zoeyliu7684
@zoeyliu7684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就問,這套法案是他寫的沒錯,但是12年前民進黨拜託他和其他學者寫的,難道當年沒有違憲,現在才違憲?請問標準是看誰執政嗎?🙄🙄🙄
@user-oy5ey1mn1u
@user-oy5ey1mn1u 16 күн бұрын
@@zoeyliu7684問題一大堆不是嗎?跟誰執政有什麼關係?
@cc99yan5
@cc99yan5 16 күн бұрын
@@zoeyliu7684就算法案12年前寫的,有進到2讀嗎?當時為什麼沒進二讀呢?🧐🧐🧐
@jacky10468
@jacky10468 16 күн бұрын
@@zoeyliu7684 這就是為什麼沒過的原因阿?不然勒?
@user-cf9iq2sk3f
@user-cf9iq2sk3f 16 күн бұрын
真的不用邏輯 只需要找藉口理由 黃俊俏 健身房老闆的直播不能看太多
@user-sn2so5go3c
@user-sn2so5go3c 17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不該成為特定政黨的守護神」黃國昌委員這頁PPT停留時間好長,講得很正義卻居心叵測,為何可以這樣暗示人民,引導支持者去仇視大法官?是在爲自己的失敗找台階嗎?這是個人聽完全場後的一大疑惑🤔🤔 另外,大法官真的很專業👍👍
@helenchen7903
@helenchen7903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sn2so5go3c 連事先通知權都不做好的法庭,這樣講剛好而已
@user-cd2ib6lp8t
@user-cd2ib6lp8t 17 күн бұрын
綠共想要一個跟紅共一樣的橡皮圖章國會繼續貪腐為所欲為!被賣替數錢的哥布林😢
@sandyshen2277
@sandyshen2277 17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讓人尊重是他自己尊重這個職位,不說別的全是民進黨的大法官就沒有超然立場,大法官再怎麼了不起學識多豐富只是政黨的打手!讀了一輩子的書做了一輩子的事都不值得尊敬,讓人瞧不起!
@user-cd2ib6lp8t
@user-cd2ib6lp8t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sn2so5go3c 綠共想要一個跟紅共一樣的橡皮圖章國會繼續貪腐為所欲為!
@Freeway548
@Freeway548 17 күн бұрын
這樣說有錯嗎?大法官也不該是藍白政黨的打手啊
@user-ke8zl9ek1b
@user-ke8zl9ek1b 16 күн бұрын
很不想聽黃同學講的那些‘廢話’,大法官問A你答B,國民党妳們真的太丟臉
@XRWu-ue8wn
@XRWu-ue8wn 14 күн бұрын
@@user-ke8zl9ek1b 他講話沒在管別人的⋯⋯
@dodo9603123
@dodo9603123 14 күн бұрын
終於明白孫文為什麼要分五權分立了 他太了解中國人 內在本性的專制專權
@user-mn4gs5hr3c
@user-mn4gs5hr3c Күн бұрын
黄同學廢話太多了根本没有內涵
@matsulika368
@matsulika368 17 күн бұрын
這幾位優質律師吊打藍白代理人、口條清𥇦立論精闢淺而易懂、台灣果然人才濟々。
@user-xh8zt5wf9h
@user-xh8zt5wf9h 15 күн бұрын
是共黨代理人
@user-hc8le9qy2v
@user-hc8le9qy2v 10 күн бұрын
是綠共
@user-yi7hr6zc1m
@user-yi7hr6zc1m 17 күн бұрын
行政院代表律師口條邏輯一級棒👍🏻
@user-tg2xg7so6q
@user-tg2xg7so6q 17 күн бұрын
人家是真正的律師 偽君子只是個網紅 差多了
@chaomulder
@chaomulder 17 күн бұрын
1450一級棒!
@user-tg2xg7so6q
@user-tg2xg7so6q 17 күн бұрын
中國人翻牆出來了
@user-im8nd6ev5z
@user-im8nd6ev5z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yi7hr6zc1m 民進黨12個打3個就算了,前一天才上網公告聲請人相關電子卷宗讓3位律師徹夜閱卷,執政黨作為聲請人我還以為是少林足球的強雄勒,反正求證裁判都執政黨的人,一個要求多數尊重少數卻連少數服從多數都不肯的民進黨,只是讓人覺得無恥無下限而已
@Cherish-il4yp
@Cherish-il4yp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im8nd6ev5z 早早就知道要憲法訴訟了,自己不準備怪誰?再來大家的準備時間都一樣,考卷自己沒準備寫不完,還要怪準備時間太少? 再來還要怪反方人數太多,怎麼不想想,你一個法律牽涉四個機關,就不會太多? 再來反方都是民進黨?真是好棒棒!
@user-fq3bf7xs2k
@user-fq3bf7xs2k 15 күн бұрын
他的意識就是立委最大…他說的算…哇…其他的都沒辦法抗議了嘍•••還好有大法官~謝謝了~辛苦~有你真好~
@hanchungyang1310
@hanchungyang1310 17 күн бұрын
手譯員好強,但我很想知道手譯員要如何表達法律上的專有名詞🤔 (謝謝@KenYuHsuan的提醒~
@KenYuHsuan
@KenYuHsuan 17 күн бұрын
應該正名為手譯員,手語老師應該比較是負責教導手語的老師
@hanchungyang1310
@hanchungyang1310 17 күн бұрын
@@KenYuHsuan 抱歉抱歉,已經修正用詞,謝謝您的提醒
@KenYuHsuan
@KenYuHsuan 17 күн бұрын
@@hanchungyang1310 不會不會 這也是一個辛苦的工作 很感謝你
@ava02251225
@ava02251225 17 күн бұрын
你們都好有禮貌,真的好棒❤
@user-ju2lv6kv8z
@user-ju2lv6kv8z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忍不住給你們每一則留言都按讚了
@user-qi3ti1cj6o
@user-qi3ti1cj6o 17 күн бұрын
學生廢話一堆 結果被老師狂電一番
@AnakinYu
@AnakinYu 17 күн бұрын
沒錯!國昌老師狂電一番廢話一堆的大法官
@jerryliu3504
@jerryliu3504 17 күн бұрын
@@AnakinYu 草: 國蔥老師沒有輸~~~~
@ShaoChenHsu
@ShaoChenHsu 17 күн бұрын
電在哪裡怎麼看不出來?我看起來就是大法官一直做球給黃國昌殺而已。黃國昌仔細的回答大法官每個問題,連時間都不夠了。相反的申請人跟代理律師們一直問一堆假設性的問題,然後想要藉此說明違憲疑慮...超可笑😂
@user-je9bt1td2y
@user-je9bt1td2y 17 күн бұрын
@@AnakinYu 你的笑話真好笑!哈哈哈😆
@-viog3092
@-viog3092 17 күн бұрын
@@AnakinYu黃國昌狂電所有大法官!笑死人了,你是在說反話嗎?你有從頭看到尾嗎?
@laox1245364
@laox1245364 17 күн бұрын
支持國會改革,但反對假改革之名行濫權之實
@allen5233
@allen5233 17 күн бұрын
聽君一席話,如廳一席話,哪一條不是民進黨過去的主張啦,裝死裝成這樣不簡單
@changfei9832
@changfei9832 17 күн бұрын
@@allen5233 都不是,國會改革不是擴權,趙白蘭改法會黑道罪犯立委越多
@k91582600
@k91582600 17 күн бұрын
​@@allen5233過去民進黨提案就是因為經過討論有違憲才沒有通過,你是在哈嘍哦!照你說這樣白爛黨照抄還改的更爛你能接受?!
@marcochiu5099
@marcochiu5099 17 күн бұрын
@@allen5233過去的主張,再加上現在藍白的修改條文,那還算是以前的主張嗎? 就像謝國樑選前說了一堆政見 說要怎樣跟怎樣~ 選後呢 更改了一些東西跟遊戲規則 ? 請問一下 還是當初選前的政見跟主張嗎? 邏輯腦死嗎? 這很難懂嗎?
@user-im8nd6ev5z
@user-im8nd6ev5z 17 күн бұрын
@@laox1245364 民進黨要反對藍白提的法案我可以理解,但藍白支持民進黨的法案,反而民進黨反對自己提的法案我就看不懂了,請問反對自己黨團提的法案那幹嘛提?請教邏輯在哪?
@user-vi8yq4jn1b
@user-vi8yq4jn1b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看到一場精彩的對話。〕 我,分段看完此準備程序的影片,感到獲益良多,期待後續。 謝謝大法官們,召開此次準備程序!
@user-zk4mz4lj7y
@user-zk4mz4lj7y 16 күн бұрын
真理越辯越明❤
@user-vh7dv2tm2p
@user-vh7dv2tm2p 16 күн бұрын
這個影片最痛苦的莫過於「聽黃國昌 廢話」_φ(・_・ 實在浪費生命
@q411126
@q411126 16 күн бұрын
一句話~~毀憲亂政~~
@kevinpeng404
@kevinpeng404 15 күн бұрын
說的是這些大法官毀憲亂政?
@user-ek3lk7ju9y
@user-ek3lk7ju9y 15 күн бұрын
​@kevinpeng404 你腦子不太好
@user-dn9cd1hj3i
@user-dn9cd1hj3i 15 күн бұрын
@@kevinpeng404 你連他的專業邊邊的摸不到,你有什麼資格說毀憲亂政
@user-xh8zt5wf9h
@user-xh8zt5wf9h 15 күн бұрын
​@@kevinpeng404 大法官是憲政解釋者跟維護者 你會不會太搞笑了 不合你的意連大法官都可以扣帽子 真是醉了
@takumachen1376
@takumachen1376 14 күн бұрын
@@kevinpeng404 說的是連自己制定出的法案都無法定義的立法委員們。
@user-do7rb3xo1h
@user-do7rb3xo1h 16 күн бұрын
陳清秀教授提到,賴清德總統票數只有40%未達半數以上所以需民意監督,所以修法總統應到立法院報告並接受質詢,這觀點就是把憲法當成無物。憲法沒講未過半數的民意選出來的就不是總統,所以國眾兩黨的多數指的是國民黨+民眾黨的總統票大於民進黨總統票,所以他們60%的才是民選總統。
@cc99yan5
@cc99yan5 16 күн бұрын
要怪,就怪老苛!協議簽了又反悔🤧🤧🤧
@user-pw4uz1ni5y
@user-pw4uz1ni5y 16 күн бұрын
以立法院的論述總統、行政院、監察院都不得申請釋憲,那請問還有哪一個單位可以申請釋憲?
@jacky10468
@jacky10468 16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吧?畢竟他們就是比行政院大,可以上對下
@Rika_35P
@Rika_35P 15 күн бұрын
真的,立法院出席的人,從第一個人開始講的內容就在唬爛w
@Rika_35P
@Rika_35P 15 күн бұрын
再怎麼沒做功課都不可能這樣要求大法官不予受理
@user-nq5wf2rv2x
@user-nq5wf2rv2x 17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並沒有回答反資詢這一條
@user-sd2ec9jt6e
@user-sd2ec9jt6e 17 күн бұрын
蔥亂講
@anderchiu4449
@anderchiu4449 17 күн бұрын
就時間不夠啊~
@m121601268
@m121601268 17 күн бұрын
最後大法官指示以書面補充
@user-xn8ej3he8c
@user-xn8ej3he8c 17 күн бұрын
看看那個沈法官問多久...快十分鐘,多少問題啊,立法院只能回答5分鐘,真可笑。
@5813867
@5813867 17 күн бұрын
@@user-xn8ej3he8c因為問A答B,說了一堆廢話,我說的是層次😂
@user-eg1rv7ki1f
@user-eg1rv7ki1f 16 күн бұрын
可悲+可笑⋯⋯ 黃國昌、翁曉玲 兩人討論合力立的法案,法庭上針對法理辯論的2266,還無恥的營造正、反派的氣氛 還膽敢自稱是法學專業高端人士⋯⋯⋯可笑啊!
@williamwong668
@williamwong668 14 күн бұрын
沒辦法 因為民進黨沒ㄧ個能打的
@r-1tsao129
@r-1tsao129 14 күн бұрын
真的,執政黨真的可悲,玩詐騙集團跟共產黨的手法來欺騙民眾
@r-1tsao129
@r-1tsao129 14 күн бұрын
沒人發現這整個程序都不正義嗎?從通知(僅通知無內容)相對人時間點(週五),到司法院週二下午同意立法院閱卷(兩頁但不完整的四個單位含總統府的聲請內容),然後到四個單位的12位律師(四個單位依法只能派3員)對立法院黃國昌等3員,整個沒有公平正義可言!都沒人發現?你們都沒有媒體識別能力嗎?
@user-eg1rv7ki1f
@user-eg1rv7ki1f 14 күн бұрын
@@r-1tsao129 謝謝回應 黃國昌=身為戰神、提案來源,如果跟您有一樣的感想,真該打屁股⋯⋯堪慮啊! 1、 528法案通過後,社會沸沸揚揚,有違憲之虞=就該準備憲法法庭的訴訟⋯⋯40天以上=比寫法案時間長 2、 提案人黃國昌、翁曉玲 大法官提出問題=完全出之兩人之手 3、 黃國昌、翁曉玲=提法案人,法案內容衝撞了”五權分立”,難道完全不自覺嗎?
@chung-jenweng6454
@chung-jenweng6454 14 күн бұрын
@@user-eg1rv7ki1f沒錯👍 準備不足和超出準備範圍民眾是看得出來的。 連基本的「請小朋友跟我解釋一下你寫的這段文字」都可以瘋狂跳針別人沒讓你準備? 國小老師都不買帳
@yawen888
@yawen888 14 күн бұрын
聽完大法官和委任律師的話🫰,再聽這些博士立委們說明,頭很痛😓
@user-nl6mu9hd4c
@user-nl6mu9hd4c 17 күн бұрын
翁最大那立委是要由誰來規範?
@user-yh8er9qm8y
@user-yh8er9qm8y 17 күн бұрын
翁大立委自己就說比你大了。誰敢比她大呢,等一下她不爽又想立個藐視翁大立委罪怎麼辦🤣
@-viog3092
@-viog3092 17 күн бұрын
翁大立委她不是民選的,她是黨主席選的,沒有人能規範她,只有豬黨主席才能停止她的職權。
@yarsarsi
@yarsarsi 15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立了一個法.結果立法院也聲請暫停處份及釋憲.連立法院自己都無法協商了.你還期待其他憲政機關跟你協調紛爭.
@user-xt7qz3ww9q
@user-xt7qz3ww9q 14 күн бұрын
這個憲法法庭的過程全都在這,我看應該沒有人再說大法官很偏僻了吧?雖然蔡大法官最後面的問題實在太長,我完全忘記她之前說了啥😂😂 不過黃國昌真的牛頭不對馬嘴欸 民眾黨的支持者看到,應該不敢再說什麼了吧?還是說他們不會看這個? 這個影片大力呈現了黃國昌的描述有多麼薄弱
@user-vr1ju1fb5x
@user-vr1ju1fb5x 13 күн бұрын
已經開始把大法官抹綠了
@user-iu6mj9hw6d
@user-iu6mj9hw6d 12 күн бұрын
反質詢是反過來質詢?這尤大法官的水平我也是服了⋯⋯很簡單,反質詢就是無理反對立委質詢,和立委對著幹,讓立委質詢不能順利進行。官員不針對立委不涉及機密的內容回答問題,或故意拿錯誤資訊回答,或實問虛答,甚至返過來開罵,這些情況,法條不是寫得很清楚嗎?大法官和一眾民進黨側翼沒讀書,拿這麼弱智的問題攻擊國會改革法案,到底意欲何為?
@user-xt7qz3ww9q
@user-xt7qz3ww9q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iu6mj9hw6d 沒有,這個是黃國昌的辯書第10頁寫的內容,並不是大法官自己說的 吼~大法官上課你不認真喔!
@user-xt7qz3ww9q
@user-xt7qz3ww9q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iu6mj9hw6d 看清楚!都來這個直播了,就把它完整看完,不要在秀下線了,丟人
@user-tu1xr8bc2i
@user-tu1xr8bc2i 4 күн бұрын
​@@user-iu6mj9hw6d(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 28:31 中確實是只有寫「反質詢」三個字而沒有做任何的列舉,您所提出的是您認為的common sense,但涉及法律效果甚至刑事責任的事情能這樣不清不楚嗎? 就跟「不能講幹話」,怎樣算是講幹話?
@ConnorChang-e4e
@ConnorChang-e4e 16 күн бұрын
開頭就在那邊獾,後面越看越爽,大法官們太帥了
@zoeyliu7684
@zoeyliu7684 16 күн бұрын
原來只要符合民進黨利益,任何手段都讓你很爽🙄 其他人民利益直接葬送…. 消防員等不到成立工會 運動員永遠只能坐經濟艙 雞蛋永遠沒有合約 假博士論文永遠無法見光
@loppyccc
@loppyccc 17 күн бұрын
涉己事務應給予限縮~藍白委員們對這句話的解讀,修改立院職權行使法,結果行使職權無邊無際卻限縮其他憲政機關和人民權益。
@A2000A-is1pl
@A2000A-is1pl 16 күн бұрын
你說的每個字我都看得懂,但不曉得你要表達什麼?? 你要表達的是 憲法說「涉己事務應給予限縮」,但藍白的修法是行使職權無邊無際卻限縮其他憲政機關和人民權益。 如果可以的話,麻煩提出你說的修法法條根據。我有去翻文章找不到,謝謝你
@user-lt5ce3js5w
@user-lt5ce3js5w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選擇繼續給讚!❤
@iamlenta
@iamlenta 16 күн бұрын
@@loppyccc 笑死人還在無邊無際 你是不是很擔心官員不能說謊?
@loppyccc
@loppyccc 16 күн бұрын
@@iamlenta 先直接貼一個標籤給我?如果你擔心的主題是官員說謊,那立委修法時,要分層次,質詢時應針對特定範圍之事務且其說明不會造成機密的洩漏。或者事涉機密,於機密場所,針對特定範圍事務進行問詢。 我從來都不希望官員說謊 但我也不認為拿著人民有知的權利當令箭是對的,很多機密都有時限,要知道機密就是等,而保密防諜才是一個國家正常的模式。
@user-IamFrustrated
@user-IamFrustrated 16 күн бұрын
@@loppyccc 建議你別說話,這樣不會漏洞百出,涉及國家機密在法條中明訂,可以不用談。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25條第2項 第28-1條 第46-2條 第50條第2項 第3項 第52條 第54條 等參照
@HuikoTu
@HuikoTu 15 күн бұрын
其實簡單啦,要擴權就修憲,台灣沒有參議院制衡立法院,調查權用一個委員會舉手就能表決要調查誰這不是太上院什麼才是?!
@thisisathumbsup
@thisisathumbsup 16 күн бұрын
32:17 第三點會造成什麼問題? 他會使得被質詢者 在政策辯護上面 在機密事項上面 在提供文件上面 不敢跟立院唱反調😎
@user-uq4kk7yi6v
@user-uq4kk7yi6v 15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委自己立的法居然回達不清不楚😂而且事後說晚上睡三小時!
@QueenieChenny
@QueenieChenny 7 күн бұрын
那不清楚,林佳龍、顧立雄、尤美女的國會改革法案,就是抄來抄去,一模一樣的,我就問到底現在誰不清不楚。
@user-zb4dl3xb1l
@user-zb4dl3xb1l 16 күн бұрын
慌利委口條要訓練 說一句話不需要重複2次
@san5925
@san5925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是我看過最多贅字、贅詞、情緒語言避開數據事實的「法律人」…..此外他的躁症有點明顯,可能真的需要注意健康狀態及留意身心科門診
@user-nt5gt7zq7l
@user-nt5gt7zq7l 15 күн бұрын
我就是比你大!是指那一部份?有些博土書都唸到那裡去了?
@PeiHongWu
@PeiHongWu 11 күн бұрын
​@@user-nt5gt7zq7l說不定跟蔡英文一樣是假博士
@user-ee9lw4xd6i
@user-ee9lw4xd6i 8 күн бұрын
我的天,現在網友是人均大醫師了嗎?都可以隔空診斷了,佩服佩服。
@ngmi3076
@ngmi3076 17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問A黃國昌答了一堆B托時間... 如果大法官國昌上身的話,因該會站起來大吼:我問什麼很明確了~請針對問題回答很難嗎?
@user-oo8km6gj3j
@user-oo8km6gj3j 17 күн бұрын
反正大法官自有見解 我們無法撼動
@Freeway548
@Freeway548 17 күн бұрын
有個大法官問一堆問題,根本回答不完
@user-cr5ht3ln7h
@user-cr5ht3ln7h 17 күн бұрын
你先說是哪個A,法官幾分鐘內問了幾個A…….
@goardatm
@goardatm 17 күн бұрын
他能夠回答的出什麼😅
@Winnie_0604
@Winnie_0604 17 күн бұрын
有沒有可能是你聽不懂
@user-nh5jw5wk2t
@user-nh5jw5wk2t 15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您們....辛苦了
@Luxury_vagabond
@Luxury_vagabond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拼了! 我不是學法律的! 但為了破解台灣第一偽君子的騙人話術! 我硬著頭皮將全部內容聽完😂
@bill6635
@bill6635 16 күн бұрын
啊,我也不是😂
@naomi2389
@naomi2389 15 күн бұрын
你們超棒!!
@livilee2217
@livilee2217 15 күн бұрын
我也是😂 聽不懂還是要聽完
@HuikoTu
@HuikoTu 15 күн бұрын
您辛苦了😂要擴權就修憲,台灣沒有參議院制衡立法院,調查權用一個委員會舉手就能表決要調查誰這不是太上院什麼才是?!
@user-yy8wr8mb3e
@user-yy8wr8mb3e 14 күн бұрын
➕1強迫自己看完
@GitaDanceDuniya
@GitaDanceDuniya 16 күн бұрын
法庭現形記! 雖在座各號人物多具法學背景, 但各自專業素養實在參差不齊! 聲請人的律師團不僅邏輯清晰且口條不紊又無贅言! (讚) 但反觀相對人的訴訟代理人等在陳述時多是一堆虛張聲勢的形容詞, 不斷離題轉圈圈又無法講出具體的法理來支持論點! (汗) ! 阿蔥師的口條實在需要加強並學會講重點!!! 拜託了
@-viog3092
@-viog3092 17 күн бұрын
翁曉玲只是個紙上談兵的人,從頭到尾都只是在念課文而已。1:09:03翁曉玲還引用德國憲法法庭所談到的,她真的很xx,德國是三權分立、內閣制,台灣是五權分立總統制,兩國的立法政治不同,如何拿來比較呢?
@x7613253x
@x7613253x 17 күн бұрын
好的 以後法律學比較法研究全部放棄 比較法論述本來就是最常使用的方法,不然大陸法系國家幹嘛學英美法 台灣就是標準大陸法系國家啦 根本不需要學美國 現在連繼受德國法都不參考是要幻想法律膩
@sevenwu2480
@sevenwu2480 16 күн бұрын
笑死,論述跟民進黨一模一樣,丟一句人家三權我們五權,後面就沒有論述了?具體哪裡不能比,要講清楚啊! 小莉:為何我做一樣的工作,小明薪水卻明顯比我高,其它公司男女薪資都是相等的 青鳥:人家公司是人家公司,我們公司體制跟人家不同 小莉:然後呢?具體哪裡不同不講講看嗎?不同到可以男女不同薪? 青鳥:就是不同啦~
@-viog3092
@-viog3092 16 күн бұрын
@@x7613253x 沒有說不能參考別國的,那麼是否能夠那相同制度下的來相比之下,是不是也比較公正客觀呢?
@-viog3092
@-viog3092 16 күн бұрын
@@sevenwu2480 請你上網自己查詢德國政府制度,裡面有說他門是那三權,有什麼功能跟職權。在對比我們的五權跟各部會的功能跟職權。
@sevenwu2480
@sevenwu2480 16 күн бұрын
@@-viog3092 這跟上網查三權五權有什麼關係,提出不適用的是你們那方,當然是你們那方有義務提出具體不可用之處,本來要預判你的回答,但我想算了,等你說出來再來反駁你比較好
@user-pq6gk6yv5d
@user-pq6gk6yv5d 16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關乎國人的生命、財產、權利及義務,時就該有完整的法則、正反理由的正當性,今日法庭即可義正而言詞辯論,除非藍白三讀是草率、糊弄硬通過的法條
@user-zz3st4nz5i
@user-zz3st4nz5i 17 күн бұрын
這次憲法法庭辯論會,照出台灣(擺爛兩黨)的三隻妖精來,被打臉的啪啪響,大快人心!
@VicLee1973
@VicLee1973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覺得照出本屆大法官素質更可怕!
@evelyn25297
@evelyn25297 16 күн бұрын
之前三隻妖精自戀沒有自覺,現在變成大笑話了
@user-bk3zt8sp1dfnodes
@user-bk3zt8sp1dfnodes 12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這是在考【數學的完備性證明】: 不適只有關係到法學問題;這是羅素悖論形式; 也就是在大法官的【函數形式】中,【反質詢】是 一種【羅素悖論】;會造成【若定義反質詢則違憲】 ;【若不定義反質詢也是違憲】的數學困境。 所以是【完備性證明】。
@user-ch4ih2it3y
@user-ch4ih2it3y 16 күн бұрын
立完法到現在還定義不出反質詢的範圍,再怪大法官沒給時間準備...
@user-hy3cb1ko3y
@user-hy3cb1ko3y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把立法當兒戲,法律訂立後,遇到問題,再來修正,為什麼不在立法時,考慮周全。
@avachen1110
@avachen1110 17 күн бұрын
柯建民委員可以讓專業訴訟代理人講話嗎。😅
@traxecc2445
@traxecc2445 16 күн бұрын
這點我同意,可以讓其它代表或律師發言嗎,他講話都讓人感覺是藍綠白黨爭
@crystal90053
@crystal90053 15 күн бұрын
老柯還是讓代理人跟年輕一輩去發揮吧
@Zero6176-
@Zero6176- 16 күн бұрын
對黃國昌在憲法法庭上的評價 直播界的巨人 憲法庭的侏儒
@huanghuang225
@huanghuang225 16 күн бұрын
😢
@kkeny00
@kkeny00 16 күн бұрын
雖然也不意外
@Zero6176-
@Zero6176- 16 күн бұрын
在我留言底下留一堆落落長的 合理懷疑並不是真人使用者 或者是給AI寫文 理由有三,他的語言文法非常奇怪 看不出來全篇重點在哪裡 再來他引用一堆理論,也沒有一個能適用該憲法法庭的例子 另外就是,針對我國憲政體制並沒有反質詢的具體定義這點 針對這點他給出的反駁是,內閣制的國家並沒有質詢的制度 先不說台灣鄰國就是日本,日本內閣制就有質詢制度 今天他人在講說黃國昌在制定反質詢這個新的司法名詞時 並沒有思考質詢原來代表的司法定義是什麼 所以才會產生立法委員在我國憲政行政制度下 並沒有接受質詢的職權義務,修法後卻有官員不得向立委質詢的奇妙立法 那如果要用不存在定義的東西去強化自己的立法正當性 那麻煩就是修憲修法 不要像黃國昌一樣,論專業比不過、庭上也不敢大聲 就只敢在庭後說法官有立場不公正 我只能說很難看
@Zero6176-
@Zero6176-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不想跟AI浪費時間 花了點時間看公視憲法法庭的留言 幾乎都能看到同一個ID用同樣的固定說詞在洗版 而且時間跨度都很固定,如果是法學學生根本不可能耗整天在這裡洗罐頭留言 以及洗固定回應,正面回他也是用莫名其妙的語法在回答問題 做為一個白營支持者 我在政治論戰裡戰過非常多同樣也是白營支持者的人 但就算這些人的論述再白癡,也能從他們的發言也能感覺到背後是真人 就那位洗留言的ID連回話從頭到尾都感覺是機械式回答 那有看到我這篇的,謹記不可以在他身上浪費時間 等他有辦法從自己的發言讓人感覺到是活人再講 而不是文不對題,看起來要吵對話中完全感受不到任何熱忱 要是再回應我會直接關掉他的回覆通知 就這樣
@cc99yan5
@cc99yan5 16 күн бұрын
@@Zero6176- 👍👍👍
@peter-sr4uq
@peter-sr4uq 16 күн бұрын
這麼正面的節目,建議, TVB S,中天,要播,要鑽挑那一些反政府的打個人的在播,這種好節目都把它挑掉不要播.
@fiawe4286
@fiawe4286 15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小明 現在請你上台講解一下 第一題的答案和解題方法 小明: 老師 第一題的解題方式課本裡面有 答案也可以從課本找 請老師先去看 老師:課本我看過了 那請問 第一題的詳解 是在課本裡的 哪一個單元?哪一頁呢? 既然你知道怎麼解 那應該知道 在課本的哪裡找得到答案吧! 小明: 我已經說了 在課本裡面 為什麼還要 讓我去找出來給你? 請問老師 你是在針對我嗎?
@keanuhsieh
@keanuhsieh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讓我想到毛新宇。黃的論訴很鬆散,無法針意見反駁,只有各種空虛的用語。
@user-wf9wq6nn3b
@user-wf9wq6nn3b 16 күн бұрын
只是準備庭,又不是辯論庭,只需公告即可
@povictgsx
@povictgsx 15 күн бұрын
既然只是準備庭,那為何大法官一直在問不是準備庭該問的問題呢? 一邊說只是準備庭所以公告就可以, 一邊卻一直問一些不是準備庭該問的問題, 所以這到底是準備庭還是辯論庭? 還是其實你也不知道什麼是準備庭什麼是辯論庭, 單純就只是想看自己想看的部分而完全忽視事實?
@qopqpqop763
@qopqpqop763 15 күн бұрын
@@povictgsx 那兄臺要不深入解釋解釋?
@povictgsx
@povictgsx 15 күн бұрын
@@qopqpqop763 ....準備庭就不是來辯論的,而是來決定要不要受理而已。準備庭最重要的就是看這次聲請有沒有符合釋字599號中所提,緊急處分所需的要件,講其他的東西都是離題了,因為如果大法官沒決定受理,根本不需要再討論後面的東西。 大法官自己先離題問了一堆不是準備庭該問的問題,結果卻又說因為這只是準備庭所以只要公告就好,這些人話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講?
@user-sn3uc6sq9k
@user-sn3uc6sq9k 15 күн бұрын
@@povictgsx 哪些問題不是準備庭需要問的? 大法官想知道藍白方為什麼認為這部法案不會造成立即性的損害所以沒有暫時處分的必要 並就大法官認為會有疑慮的地方要求他們回答然後一直問A答B,然後來指責大法官問沒必要的問題?
@povictgsx
@povictgsx 15 күн бұрын
@@user-sn3uc6sq9k 好幾個地方跟準備庭無關了。 像是最後那個反質詢的定義,如何定義跟急迫性根本無關,但大法官還是問了。 如果要用留言討論當天兩三個小時的東西真的很難,但我非常推薦去看尤大法官的部分,幾乎已經偏離準備庭該問的問題太多了,有很大一部份都是言詞辯論階段才會談論到的東西。
@qklaqkla
@qklaqkla 16 күн бұрын
翁:沒說國會優位,但我比行政院大
@user-ri1lj2or1z
@user-ri1lj2or1z 17 күн бұрын
國會必須改革!
@user-ze9xh8ls5f
@user-ze9xh8ls5f 15 күн бұрын
要改革不要擴權
@helpjimmyaideal
@helpjimmyaideal 17 күн бұрын
根本就沒回答法官 白目
@wahip5115
@wahip5115 16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們有理有節,令藍白黨人不敢像在立法院般肆無忌憚,胡言亂語。大法官們可敬
@user-hc8le9qy2v
@user-hc8le9qy2v 10 күн бұрын
樂朋第二個唐鳳嗎?😢😢唉
@user-dd9cp6qe3u
@user-dd9cp6qe3u 17 күн бұрын
全部拜讀完,吸收有限,神仙打架!邏輯轟炸,精彩
@user-oz1jb7qy7b
@user-oz1jb7qy7b 14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 話術用盡, 卻都 答非所問
ВОДА В СОЛО
00:20
⚡️КАН АНДРЕЙ⚡️
Рет қаралды 28 МЛН
НРАВИТСЯ ЭТОТ ФОРМАТ??
00:37
МЯТНАЯ ФАНТА
Рет қаралды 6 МЛН
路飞太过分了,自己游泳。#海贼王#路飞
00:28
路飞与唐舞桐
Рет қаралды 10 МЛН
ВОДА В СОЛО
00:20
⚡️КАН АНДРЕЙ⚡️
Рет қаралды 28 МЛ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