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 Tan 事實上是有的,去年已經在科技界發表了盲人也能開的半自動駕駛座車,盲人接受完專業訓練也是能開車的,只是還未普及而已 而且同性戀並不是盲人,若硬要說有缺陷,那不孕症的也一律禁止結婚吧!既然要提缺陷說,那所有有缺陷的都一律得被平等剝削囉! 如果不孕症可以結婚,那同性戀就一定得可以結婚才公平了:)
@Herotonin6 жыл бұрын
@Leon Tan 這是一個很奇怪的說法,做一種研究就是為了要確認同性婚姻家庭對後代絕對的負面影響?這不符合科學的中立性吧...這就像你研究黑人的生活,就是為了要證明黑人都是壞胚子不是一個意思嗎=口=||| 而且先進國家的長期研究都已經指出,同性戀家庭的孩子和異性戀家庭的孩子,成長、性向、和事業上是毫無差異的,不了解為何你要提出這樣的研究需求...這能被合理懷疑對同性戀是充滿惡意的麼...囧...? 我覺得不是我盲 而是很多反對者和你一樣,思維僵化,不一男一女就是不行,問為甚麼不行?不知道、找不到理由,反正就是不行!科學驗證證明無差異?那不行!肯定還要有個研究是證明有負面的!無差異的那我不知道,我沒看過,所以不算!不列入思考!我覺得不行就是不行! 莫名其妙的不行╮(╯_╰)╭
Philip Lu~謝謝你的回覆,第一APA在1974年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中刪除,所以同性戀不是病?有些人確實是天生的同性戀者,但對於聖經中有人順從本性的情慾,去放縱自己變成逆性的情慾,這類人我就認為上帝是不喜悅的,就基於這點,所以我說上帝給我的感動,跟給你的感動是不一樣的.
@joshinduh35836 жыл бұрын
Philip Lu~第二,我會為我的決定負責,但如果你認為上帝給你的感動才是對的,上帝會對我怎樣怎樣?那我就覺得再對話就沒有意義了?我說過我能夠體會正方與反方的價值選擇,我身在其中也很為難,對於我心裡的感受,我不能說出,因為說出就是不與你相合的就是與你為敵的,所以我感覺這是你的意思,因此我說我很難過,因為我們教會有太多跟你一樣的兄弟姊妹是不能對話的.
@joshinduh35836 жыл бұрын
Philip Lu~最後我想請你回答我二個問題?第一,你真的認為不會有天生的同性戀者嗎?第二,天生的同性戀者,找到對象做了你所謂的逆性的行為,上帝就厭惡?上帝會認為這是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