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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威脅提告,我無所畏懼,公眾人物言論原本就可受公評。
我在意的是人民權益不能被立委濫權侵害。
我會堅持說出國會擴權惡法的危害。
覆議案的提出就是要讓國會、讓社會有重新檢視擴權法案的機會。我在質詢台上舉出4月11號教委會洪孟楷案例,我進入國會短短2個月,就親眼見識過立委濫權的危險性。
立委關切園區營運不該越過紅線。當主管機關再三說明這是產業內部資訊、是營業秘密、機敏資訊,立委卻仍強硬要求,還規定下班前提供,這當然是施壓。
尤其在國會擴權惡法下,不只藍白聲稱的「聽證權」、「調查權」,還有「質詢權」、「資料調閱權」也同樣被擴張。
‼️依照擴權惡法25條:官員拒絕回答可處以20萬元罰緩。
‼️依照擴權惡法48條:官員拒絕提供會被移送監察院。
保護產業機密的官員,將因擴權惡法被懲處,那誰還敢保護產業。
對於資料可否提供,過去大法官的釋字585號有想到這個問題,當行政部門認為資訊不宜公開,釋字585號說:應由立法院與行政機關協商解決。但擴權惡法未依照大法官的解釋,而是交給多數決。
‼️人權的保障、企業機密的保護,不應該用多數決定。
因此我把洪孟楷的案例納入質詢,是要揭露國會擴權將造成的危害。洪孟楷為此激烈反應、威脅提告這是他家的事。但再怎麼硬凹也無法改寫公報上的逐字稿。
真相不會因為威脅而退縮。作為立委,我會堅持說出看到的事實以及所感到的擔憂,因為這就是我身為民代的職責。守護民眾權益、守護國家發展,我責無旁貸,絕不退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