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大拘捕」要靠鄭若驊收科?陶傑:林鄭冇壓力!/立完《國安法》點解仲未天下太平?馮智政:警方冇一樣嘢成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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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66
@kammykwok2888
@kammykwok2888 4 жыл бұрын
🙏 謝謝,謝謝,精彩,精彩 🙏👍🏽
@alicewaimanwan2717
@alicewaimanwan2717 4 жыл бұрын
馮先生真係好有涵養.不停俾人打斷都不叠聲
@ngunchuho7323
@ngunchuho7323 4 жыл бұрын
評論员陶生比較其它人公正的!言論中肯的好!唔好偏埋邊?比較喜歡聽下陶生的分晰!
@茵茵-m2c
@茵茵-m2c 4 жыл бұрын
👏👏👏
@linlinliang9793
@linlinliang9793 4 жыл бұрын
👏👏👏👏👏👏👏👏👏👏👏👏
@wahchan8529
@wahchan8529 4 жыл бұрын
陶生踢爆很多高官所想,就是将仔女送去外國。
@린다-t8n
@린다-t8n 4 жыл бұрын
👍
@fuckujj1628
@fuckujj1628 4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全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才可以另到各界放下分歧或者再加深矛盾
@catherinefong8143
@catherinefong8143 4 жыл бұрын
HSBC needs to take a stand,one can not serve two masters, golden principle of life
@cstacy0
@cstacy0 4 жыл бұрын
哈哈😄
@syyau824
@syyau824 4 жыл бұрын
唔好叫林鄭, 叫佢習鄭!
@HonkuenWong-x9t
@HonkuenWong-x9t 6 ай бұрын
19:41 19:41
@taichikester趙堡太極張家
@taichikester趙堡太極張家 4 жыл бұрын
陶杰冇風骨,各打五十大板,小駡大幫忙,暗撑警,他真正是朴街佬
@elatesports
@elatesports 4 жыл бұрын
何安達指出:政府將警隊放在港人對立面,每次有犯錯卻不認錯、改過,「smart-arse(自作聰明)」地用不同字眼卸責,港人一一看在眼內,「警隊最大公關問題唔係公關問題,係警隊自己當日否決咗,最有可能還佢哋公道嘅獨立調查委員會。」
@ackpoon8230
@ackpoon8230 4 жыл бұрын
👏👏👏👍👍👍🙏🙏🙏🎯
@davidwong80
@davidwong80 4 жыл бұрын
1. 除非「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頒令「終身褫奪原告人的公民權和訴訟權」! 否則,在有生之年,近年古稀的小市民(已被終身裭奪《香島中學畢業生》榮銜),都必定會就著「指定法官」廖文健先生的《判決書(書面處理)/2020.08.05》堅持擬提出上訴許可傳 票(「該傳票」),原告人更加堅持必須在高等法院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聆訊("Hearing")! 廖文健先生休得再偷偷摸摸進行所謂《書面處理》甚或尋經據典意圖將小市民強行押解到《區域法院》任由「指定法官」廖文健先生針對原告人而進行肆虐審查/嚴刑拷問! ( 1)再三祈求法庭授予原告人許可就著「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的《判決書(書面處理)/2020.08.05》提出上訴許可傳票(「該傳票」),原告人更加堅持必須在高等法院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聆訊("Hearing");及 ( 2) 再三祈求「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於24小時之內賜予原告人許可,並同時批准原告人可以於高等法院存檔該傳票並盡早送達其他訴訟方;謝謝。 2. 任何人都知道,已經頒下的法庭命令都必須經過上級法庭頒令才能推翻/撤銷!請問「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您以甚麽身份和資格推翻/撒銷您閣下自己於2019年11月27日所頒下的法庭命令?! 不知道是無獨有偶、不謀而合?還是蝴蝶效應?警方/警謊/驚慌竟然也不甘後人地學「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一樣,私自走出來改寫《2019年7月21日元朗無差别恐怖大襲擊》的歷史!! 两者差別:~ ( 1)「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偷偷摸摸、閉門造車改寫2019年11月27日的法庭命令; ( 2)警方/警謊/驚慌則大汗搭細汗地走出來開記者招待會公然改寫《2019年7月21日元朗無差别恐怖大襲擊》的歷史!! 3. 這案件已經被剔除/被撤銷/被擱置/被禁制/被打壓/被欺凌/被蹂躪長達七年多! ( 1) 於2014年11月14日,在原告人提呈三分鐘傳票擬申請排期將《香島中學校友會有限公司》這間十萬人眾龐大社團增加成為這案件的第二十一被告之時,經常穿著亮麗軍服接受《大公報》全版專訪的歐陽浩榮童子軍總監已經戰狼上身!! ( 2) 於2014年11月14日,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浩榮聆案官/小學鷄/戰狼已經涉嫌串謀/串通/私通祁嘉敏大律師(「祁大美人,D9淩添貴先生「Court Case 群組版主」的甥女)、張珩律師及其龐大的精英律師團隊一起帶領這案件的第一、二、三、二十被告都連午飯都不吃;都一起盡情、盡興、盡力地清算/批斗原告人; ( 3) 於2014年11月14日,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浩榮聆案官/小學鷄/戰狼已經將原告人定性為「浪費法庭時間、浪費社會資源、濫用司法程序、捩横折曲、捏造事實"作古仔"、勾結反動派(反動報章)、誣告校友/老師、嚴重損害香島中學良好聲譽!」 ( 4) 於2014年11月14日,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浩榮聆案官/小學鷄/戰狼已經嚴厲禁制原告人派送任何文件給這案件的第五、六、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等不少於十名被告/校友/老師/權貴等等。 ( 5) 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浩榮聆案官/小學鷄/戰狼竟然用了四十天的時間將三行半中文字改了四次仍是錯漏百出,歐陽浩榮聆案官確是名符其實的《小學雞》!難怪歐陽小學雞於2015年2月27日連午飯都不吃而要色淫淫地強逼「堅決拒絕用中文進行聆訊和書寫」的年輕貌美的祁嘉敏大美人(「祁大狀」)一定要在前排同埋後排都坐大律師同埋律師的法庭上當庭當眾教識歐陽浩榮童子軍總監這隻《小學鷄》寫她祁嘉敏大美人很難、很難寫的中文字芳名了!(原告人不知道用「欲拒還迎」來形容當時的場景是否恰當?) 邀請各方觀賞色淫淫的歐陽浩榮童子軍總監三行半錯漏百出的中文字:- [Folio 549/2016.07.08 Order dated 2016.07.08 歐陽官,D1-D21 v. P1]// [Folio 554/2016.07.14 Order dated 2016.07.08 歐陽官,D1-D21 v. P1]// [Folio 559/2016.07.15 Order dated 2016.07.08 歐陽官,D1-D21 v. P1]// [Folio 584/2016.08.16 Order dated 2016.07.08 歐陽官,D1-D21 v. P1]// [互聯網上的判決書/2016.08.16 Order dated 2016.07.08 歐陽官,D1-D21 v. P1]// ( 6) 當天於2016年7月8日,第八被告關啟興老師(已經不獲香島中學延任教席多年)自費支付巨額訟費而聘請/延聘的正義律師團隊憤然離開歐陽官在高等法院針對原告人而私設的刑場!!該正義律師團隊耻與歐陽浩榮聆案官為伍!!! ( 7) 當天於2016年7月8日,歐陽官不但頒令這案件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告都全面獲得勝訴;最多只有小學三年級中文程度(按照香島中學的語文評核基準)歐陽浩榮聆案官這隻《小學鷄》竟然精心編造洋洋大觀的中文的《判決書/2016.08.16》並緊急放上互聯網耀武揚威、揚名立萬、光宗耀祖!!! 姑置勿論歐陽官這隻《小學雞》是否找人代筆為他/它/牠歐陽官編造該份洋洋大觀的《判決書》!該份所謂《判決書》針對原告人而極盡誣陷誹謗之能事!! 在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官的鼓勵/縱容/包庇/煽惑之下,直至此刻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這案件的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等等校友/老師/權貴/當權派等等仍然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地堅決拒絕將當天(2016.07.08)在歐陽官席前追討/聲討/批斗/清算原告人的 《各被告人的陳詞綱要》及其相關的法庭命令、明細訟費單/列表、重覆宣讀的《終審庭馬道立首席法官的演講詞/案例/典據(中文版)》等等法庭文件/證據/證物/罪證等等的聆訊文件都全部送達(補送)給原告人!!這究竟算是甚麼法律?!天理何在?!公道何存?! 原告人這名小市民「生而平等」的公民權和訴訟權何在?! ( 8) 這宗集體/團體/社團誹謗(網絡欺凌)案件早已被弄至案不成案!寸步難行!! 這案件的原告人早就被變成被告人!莊嚴神聖的法庭早就被變作批斗場/溝女(泡妞)樂團!! ( 9) 除非「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頒令「終身褫奪原告人的公民權和訴訟權」! 否則,務請暫委法官廖文健閣下於七天之內將這案件 "HCA851/2013"及該案件HCA949/2012 的所有聆訊錄音CD光碟都完整地發放給原告人;原告人承諾支付一切有關費用,謝謝。 4. 作為下級法院,區域法院竟然可以指示/命令上級法院?令人摸不着頭腦! 廖法官命令: (1) 原訟法庭可主動或應任何一方的申請,命令將原訟法庭覺得相當可能屬區域法院司法管轄權範圍以內的整項訴訟或法律程序(反申索除外)或其部分,移交區域法院。。。 原告人强烈建議「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立即將這案件上呈至終審法院!! 以免原告人至死都不能見到您這位「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審結這案件!謝謝。 5. 盼星星、盼月亮!終於收到了簽署日期為「2020年8月26日」的《聆訊通知書》,該聆訊通知書尚算清晰及勉強合格;仍希「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指示/命令將該聆訊通知書抄送給破產管理署,免得該署又要向原告人查問及解釋;至於,該署是否出席聆訊,則由該署定奪。 廖文健先生不要再這樣子無休無止地拖拖拉拉了!務請立即將聆訊通知書派送到隔隣的破產管理處(最多只需要三分鐘)!! 務請「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往後行事都必須有規有矩;不要再胡來亂搞!謝謝。 例如:- 「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明知第八被告自費支付巨額訟費聘請/延聘正義律師團隊及原告人於2015年年中已經不斷要求這案件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都要以關啟興老師為好榜樣盡早與原告人達至大和解,並以人民內部矛盾的方式盡早妥善解決這紛爭;但是,「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竟然無視原告人的强烈反對,廖文健先生竟然不斷地把聆訊通知書郵寄到《香島中學校友會有限公司》這間十萬人眾龐大社團的自置會所(案發現場)給備受原告人尊敬和感激的關啟興老師(早已被香島中學校終身停止延任教席。) 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是何居心?!安的是甚麽壞心腸?!懷的又是甚麼鬼主意?!坦白從寛!!! 6. 尊貴的廖文健法官閣下的《判決書(書面處理)/2020.08.05》不但沒有蓋印! 甚至連一個 最簡單的簽字都沒有!這究竟算是甚麼?原告人是應該將其放入垃圾桶呢? 還是應該退回給廖文健先生簽字蓋印呢?敬待指示/命令,謝謝! 祈求法庭於72小時之内將《經蓋印法庭命令》送達原告人以妥為收存,謝謝! 7. 除非廖文健先生「作賊心虛、作虛弄假、作奸犯科」; 否則,務請「指定法官」廖文健先生將閣下聲稱已仔細審閱的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的《書面陳 詞》全部都要影印一份於48小時之內送達給原告人審閱並妥為收存!原告人承諾每張支付五元(HK$5.00)的影費;謝謝。
@davewong4834
@davewong4834 4 жыл бұрын
CL's biggest mistake. She should burn down the courthouse July 1, since HK does not need the legal system anymore, why bother to pay for all these high paying judges?.Might as well give the police another 50% raise with the money. CYW should take early retirement as well, why needs her when the police is in charge?
@carlynoguera4376
@carlynoguera4376 4 жыл бұрын
不可標籤性别,取消最佳男女主角,班人真係忽上腦!才子講得好,不如奧運唔分男女啦!
@tim9482
@tim9482 4 жыл бұрын
點解要入元朗幹環繞平民生活。
@mattanlam123
@mattanlam123 4 жыл бұрын
香港人,大多數都是吃兩邊茶禮。因人人都認為 '執輸行頭慘過敗家'。真羞家。
@bennywong2006
@bennywong2006 4 жыл бұрын
告得暴動一定有證據啦,證據係上庭用,唔係比你睇的
@stayhigh0215
@stayhigh0215 4 жыл бұрын
兩年前我同啲friend揸車上去多倫多玩 俾我喺個mall發現到佢哋以經有男女共用廁所
@putkit2770
@putkit2770 4 жыл бұрын
Go hk
@menyang3559
@menyang3559 4 жыл бұрын
香港警察正义出手,721真相大白!可喜可贺
@davidwong80
@davidwong80 4 жыл бұрын
10. 這樣看來,「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與在《判詞》中眉飛色舞地大談「嶺上雙梅」的黃汝榮前常任裁判官確是「勢均力敵、旗鼓相當」***!!! 【*** 2020.08.26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形容 7.21 事件為「兩派人士的衝突」,雙方「勢均力敵、旗鼓相當」,指當晚白衣人一度散去,元朗站「恢復平靜」,但數分鐘後有立法會議員到場直播,才再有人在站內聚集,至一名「黃背心女子行出閘外被襲擊,情況急劇惡化」,批評現場記者只作單方面報道,「加上一啲旁述,令人誤會呢一個係所謂無差別襲擊」。*** 】 ( A1) 多年以前,律政司(其首長為當年的律政司司長)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就黃汝榮前常任裁判官的判決提出上訴;上級法官除了立即推翻黃汝榮常任裁判官(當年官階)的判決之外;上級法官更加嚴厲譴責黃汝榮這名泰拳高手;司法機構竟然產出一位令司法機構蒙羞的「害群之馬」黃汝榮!!為此,司法機構誠懇向該被告人致歉!!其後**,司法機構更加立即停止黃汝榮常任裁判官審理任何案件!!其後**,黃汝榮這名泰拳高手竟然刻骨仇恨整個司法機構;黃汝榮這名泰拳高手竟然「籠裡鷄作反」!黃汝榮前常任裁判官竟然「食碗面反碗底」! ( A2)多年以來,黃汝榮前常任裁判官的足跡走遍每一角落! ( A3)多年以來,黃汝榮這名泰拳高手都不斷地利用 Facebook/KZbin/專訪/特輯/特刋/演講/論壇/集會等等資訊平台/社交媒體/互聯網等等針對司法機構而進行/猛烈抨擊/兇狼清算等等!! ( A4)多年以來,《泰拳高手》黃汝榮前常任裁判官像一隻殺紅了眼的戰狼!黃汝榮竟然瘋狂地、喪心病狂地、不斷地、鍥而不捨地強烈要求/嗺促/督促/敦促警方(其首長就是"PK鄧")必須立即夥同律政司(其首長為律政司司長、"大話驊/僭建驊/漏報驊/墊底司/避政司/潛水司")刑事起訴/清算包括終審庭首席法官馬道立、李慶年、吳惠芳、李瀚良、袁家寧等等司法人員!! ( A5) 於2019年7月20日,黃汝榮前常任裁判官這名泰拳高手更加於號稱集結31.6萬人眾、聲勢浩大的《7.20撐警大會/7.21元朗誓師大會》上與何君堯、周浩鼎、葛佩帆、石鏡泉、麥美娟、梁美芬、李慧琼、《何妖》《私通鼎》《周梁門》《喊包鼎》《葛博士》《殺無赦》《鐵通石》《打仔鏡》《籐篠泉》《粗口娟》等等立法會議員/權貴都一起在政府總部外大聲疾呼!殺聲四起!! ( A6) 在此烏雲蓋頂、雷電交加、風雨飄搖之際;近日,竟然還要改派《悍將》周浩鼎、葛佩帆這两位立法會議員窮兇極惡、殺氣騰騰地出來質疑/批評/抹黑/攻擊/清算馬道立、黃崇厚、何俊堯等等司法人員! 縱使,馬道立首席大法官、蘇惠德總裁判官等等司法人員都逐點逐項作出覆核/檢討/查證,並公開作出了法理兼備、擲地有聲的回覆;但是,周浩鼎和葛珮帆這两隻戰狼竟然認為馬 道立首席大法官、蘇惠德總裁判官等等司法人員是「官官相衞、官字两個口」「两把尺、偏頗」「馬道立對郭偉健法官不公平、馬道立要還郭偉健法官一個公道」;司法機構自己人查自己人絕對不公平也不能釋除公眾對司法機構的疑慮和不滿!!周浩鼎和葛珮帆這两位立法會議員不但要求立即成立《量刑委員會》!兩隻異常兇悍的戰狼更加嚴正要求司法機構必須到立法會接受全體立法議員的盤查、批斗、清算!唯有這樣才可以挽回司法機構的聲譽、公信力和尊嚴;云云。 周浩鼎(「私通鼎/串通鼎/周梁門/喊包鼎」)竟然要為在法庭上「大話冚大話」的「綠色物體」討回公義?!! 世上沒比周浩鼎立法會議員(「白痴律師」)更加無耻的人! 用禽獸來形容周浩鼎和葛珮帆這两位立法會議員簡直就是侮辱了禽獸!! 至於,吳揪北這位大頭領則更加誓死為其轄下的《1967烈士/戰士》報仇雪恨!誓要逐一「揪出」司法機構所有的「害群之馬」! ***「揪出害群之馬」是借用《柒婆一尊》的用詞,謹此鳴謝。 如此看來,周浩鼎、葛佩帆、何君堯、吳秋北、黃汝榮等等立法會議員/權貴是誓死都要把整個司法機構都斗垮斗臭!誓要推翻三座大山、消滅假髮!! 甚至要把整個司法機構連根都拔掉! 「誰敢反對就砸爛誰的狗頭」!「砸個稀把爛、永世都不得翻身(文革術語)」! ( A7)苛政猛於虎!正是「老虎屁股摸不得」! 毛澤東《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不許人講話,老虎屁股摸不得,凡是採取這種態度的人,十個就有十個要失敗。” “凡是鎮壓學生運動的人都沒有好下塲!!”……1966年7月19日 ( A8)香港沒有三權分立! 推翻三座大山!摧毀假法!權力集於一尊(其首長為林鄭柒婆)! 林鄭柒婆是核心!林鄭柒婆是真理!! 【註~ 是「恒河沙數」不是「恒如沙數」!林鄭柒婆小學生妹妹切勿亂用! 把自己定於一尊的林鄭柒婆竟然連讀稿都讀錯!既可憐又可悲!! 小市民真不知道林鄭柒婆如何年年都考第一?!林鄭柒婆枉為人母!!】 ( A9)黃汝榮竟然還要沾沾自喜!黃汝榮這位無耻之徒除了白支两年數以百萬元高薪之外!! 往後,司法機構仍然必須按時支付數以千萬元厚祿給他這隻「籠裡鷄作反」的黃汝榮!云云! 黃汝榮前常任裁判官真是荒唐荒廢荒謬荒誕之極!黃汝榮前常任裁判官是垃圾中的垃圾!! ( B1)疑似「閉門造車、黑箱作業、轉移視綫、捏造事實、虛構案情…..語無倫次、九唔搭八」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竟然「閉門造車、黑箱作業、斷章取義、雞蛋挑骨頭」,廖先生竟然在其不知所謂的《判決書》中,肆無忌憚地肆虐污衊/踐踏/誹謗一位《1960年代的香島中學畢業生》所寫的中文為「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只是為了拖延」!「指定法官」廖文健確實是太膽大妄為、太不自量力、太無法無天了!! ( B2) 由2015年年中開始,過去五年多以來,原告人(不識英文的法律上的技術性的用詞兼無律師代表的小市民)冒著隨時中暑倒斃街頭之險!小市民經常都背負著數十份「經宣誓確認」的《黃衞中的非宗教式誓詞》奔走於高等法院和港九各區!! 涉嫌「作賊心虛、閉門造車、黑箱作業、作虛弄假、轉移視綫、捏造事實、虛構案情、本末倒置、作奸犯科、肆虐針對原告人而進行誣陷誹謗…..語無倫次、九唔搭八」的「指定法官廖文健先生竟然在其不知所謂的《判決書》中,肆無忌憚地肆虐污衊/踐踏/誹謗一位《1960年代的香島中學畢業生》所寫的中文為「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只是為了拖延」!! 您「"四大不 "(不批准、不處理、不審理、不回覆)」的暫委法官(「指定法官」)廖文健閣下竟然倚權恃勢!用詞狠毒!無所不用其極!! ( B3) 更加「滅絕人性喪盡天良」者,「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竟然罔顧原告人的強烈反對而一定要命令於這案件中仍未能夠提交完全《抗辯書》的被告人等都必須立即向您單方提交《書面陳詞/2020.08.05》以支持您廖文健先生胡亂引用案例,並强行把原告人立即押解到區域法院!並重判原告人「辱駡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罪名成立,即時入獄6個月」;請參閱廖文健先生不斷引用有關吳逸之與蔡炳榮的英文案例!!!! 更加「無法無天」者,直至此刻,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指定法官」廖文健閣下仍然堅決拒絕把您已經仔細審閱的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人等的《書面陳詞/2020.08.05》全部都要影印一份給原告人審閱並妥為收存!原告人承諾每張支付十元(HK$10.00)的影印費! 小市民不知道在死之前是否可以見到廖法官已經仔細審閱的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的《書面陳詞/2020.08.05》?! 「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您肆虐欺凌蹂躪小市民! ( B4) 更加「卑鄙無耻下流賤格兼喪盡天良」者,您「"四大不 "(不批准、不處理、不審理、不回覆)」的暫委法官(「指定法官」)廖文健竟然於2020年6月15/16/29日屎急尿瀨/裝傻扮懵地走出來! 您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廖文健先生竟然濫權瀆職、倚權恃勢、肆無忌憚地又再使用您廖文健大老爺自以為不會「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只是為了拖延」的中文針對原告人(「無律師代表兼不識英文的法律上的技術性的用詞的小市民」) 而又再重重覆覆強行作出一連串的、橫行霸道的、極殘酷/極強勢的指示/命令/禁制/譴責/誣陷/誹謗:- 「原告人不得再向法庭存檔任何文件!(原告人浪費法庭時間、濫用司法程序…..)」 「不得多於2頁單面A4紙,否則本席不處理原告人所有申請!」 「不得"辱駡法官",否則本席不處理原告人所有申請!」 廖文健先生僅有的良心和良知都已經被大狼狗吃掉了嗎?! 「如果,用禽獸來形容廖文健先生是侮辱了禽獸!」
@070124970
@070124970 4 жыл бұрын
Cls
@zileiyu7016
@zileiyu7016 4 жыл бұрын
獅子被燒死,天數早就注定行厄運了!
@joanneli8056
@joanneli8056 4 жыл бұрын
眾子啊,現在要聽從我,不可離棄我口中的話,你所行的道要離她遠, 不可就近她的房門,恐怕將你的尊榮給別人,將你的歲月給殘忍的人: 恐怕外人滿得你的力量,你勞碌得來的 歸入外人的家。終久,你皮肉和身體消毀,你就悲歎,説:我怎樣恨惡訓誨, 心中藐視責備,也不聽從我師傅的話, 又不側耳聽那教訓我的人? 我在聖會裹,幾乎落在諸般惡中。 你要喝自已池中的水,飲自已井裹的活水。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 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 惟獨歸你一人,不可與外人同用。 要使你的泉源蒙福,
@PS-kt8xh
@PS-kt8xh 4 жыл бұрын
有武器在手即係有人有預謀啦!
@stephenlee7292
@stephenlee7292 4 жыл бұрын
陶生, 不同意男女不分廁! 女廁經常要排隊, 男廁很少要排隊呀!
@LL-go7vh
@LL-go7vh 4 жыл бұрын
咁就啱啲左膠喎, 公平囉, 男士都一齊排隊, 哈哈!
@krislokki7355
@krislokki7355 4 жыл бұрын
陶生、你講嘢好,但講得太長,又加些無關痛養的話題,又搶話,對沈教授都係咁。
@htchan1322
@htchan1322 4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職責在身?集體失蹤38小時喎?話佢地有壓力, 咁元朗市民無辜被打又如何?陶生:你佔用大氣電波而亂語算啥門子?
@ycw5881
@ycw5881 4 жыл бұрын
.
@mabelchan6970
@mabelchan6970 4 жыл бұрын
教授收黒錢。
@yyk240
@yyk240 4 жыл бұрын
小農思想的人管有西方文化精髓的人?
@wongkeung4684
@wongkeung4684 4 жыл бұрын
黑警🖕🖕🖕🖕👎👎👎👎
@jennychan8812
@jennychan8812 4 жыл бұрын
@alancheung3965
@alancheung3965 4 жыл бұрын
英語教學講座🥱
@kwokfaitam7543
@kwokfaitam7543 4 жыл бұрын
有个kOL溝,爱國是工伒,生活要外國。
@davidho431
@davidho431 4 жыл бұрын
721發生乜嘢事,其實全世界都睇咗直播的,你而家想講乜嘢吖?
@carltonlau3829
@carltonlau3829 4 жыл бұрын
HSBC 今次你仲5仆街😂...
@sidneylai7771
@sidneylai7771 4 жыл бұрын
陶生 請俾D機會鮑生和嘉賓講嘢,你太搶疆,一言堂,聽起來很不舒服。
@牛蝸-y1z
@牛蝸-y1z 4 жыл бұрын
留啲時間卑嘉賓講啦,成日搶話
@tinshum8838
@tinshum8838 4 жыл бұрын
你哋依家講嘢隨時都会。犯咗國安法㗎啦
@MC-il8yi
@MC-il8yi 4 жыл бұрын
V. Vv v
@JasonYan-d3s
@JasonYan-d3s 4 жыл бұрын
有谁看成了“光日肛页”的,请自己面壁思过……
@taolao9745
@taolao9745 4 жыл бұрын
已有法官和裁判官被泛民起底, 並在高院外牆噴上侮辱法官字句,林卓廷及許智峯案開審時,更有大批泛民人士在法院外叫囂,有人以為向法官製造寒蟬效應便會天下太平 ?
@kcericleung4292
@kcericleung4292 4 жыл бұрын
只有大陸人才感到奇怪,全世界都有言論自由,只有大陸人沒有!所以就很........ 真的一百歲不死,也感到是大新聞了!😄😄😄
@gigichoi9274
@gigichoi9274 4 жыл бұрын
這正是藍屍時常做!
@taolao9745
@taolao9745 4 жыл бұрын
@@kcericleung4292 原來起法官底也是言論自由,真的一百歲不死,也感到是大新聞了!😄😄😄
@kcericleung4292
@kcericleung4292 4 жыл бұрын
@@taolao9745 香港的知訊是自由的,法官的資歴也是透明的!他的理歷,經驗,學歷也是公開的😝😝😝就只有大陸人會感到是起底的,真ˋ的一百歲不死,也當做新聞呀😝😝😝
@taolao9745
@taolao9745 4 жыл бұрын
@@kcericleung4292 原來起法官底只是說法官的資歴、履歷、經驗和學歷,真的一百歲不死也當做新聞呀😝😝😝
@davidwong80
@davidwong80 4 жыл бұрын
1. 除非「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頒令「終身褫奪原告人的公民權和訴訟權」! 否則,在有生之年,近年古稀的小市民(已被終身裭奪《香島中學畢業生》榮銜),都必定會就著「指定法官」廖文健先生的《判決書(書面處理)/2020.08.05》堅持擬提出上訴許可傳 票(「該傳票」),原告人更加堅持必須在高等法院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聆訊("Hearing")! 廖文健先生休得再偷偷摸摸進行所謂《書面處理》甚或尋經據典意圖將小市民強行押解到《區域法院》任由「指定法官」廖文健先生針對原告人而進行肆虐審查/嚴刑拷問! ( 1)再三祈求法庭授予原告人許可就著「指定法官(欽差大臣)」提出上訴許可傳票(「該傳票」),原告人更加堅持必須在高等法院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聆訊("Hearing");及 ( 2) 再三祈求「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於24小時之內賜予原告人許可,並同時批准原告人可以於高等法院存檔該傳票並盡早送達其他訴訟方;謝謝。 2. 任何人都知道,已經頒下的法庭命令都必須經過上級法庭頒令才能推翻/撤銷!請問「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您以甚麽身份和資格推翻/撒銷您閣下自己於2019年11月27日所頒下的法庭命令?! 不知道是無獨有偶、不謀而合?還是蝴蝶效應?警方/警謊/驚慌竟然也不甘後人地學「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一樣,私自走出來改寫《2019年7月21日元朗無差别恐怖大襲擊》的歷史!! 两者差別:~ ( 1)「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偷偷摸摸、閉門造車改寫2019年11月27日的法庭命令; ( 2)警方/警謊/驚慌則大汗搭細汗地走出來開記者招待會公然改寫《2019年7月21日元朗無差别恐怖大襲擊》的歷史!! 3. 這案件已經被剔除/被撤銷/被擱置/被禁制/被打壓/被欺凌/被蹂躪長達七年多! ( 1) 於2014年11月14日,在原告人提呈三分鐘傳票擬申請排期將《香島中學校友會有限公司》這間十萬人眾龐大社團增加成為這案件的第二十一被告之時,經常穿著亮麗軍服接受《大公報》全版專訪的歐陽浩榮童子軍總監已經戰狼上身!! ( 2) 於2014年11月14日,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浩榮聆案官/小學鷄/戰狼已經涉嫌串謀/串通/私通祁嘉敏大律師(「祁大美人,D9淩添貴先生「Court Case 群組版主」的甥女)、張珩律師及其龐大的精英律師團隊一起帶領這案件的第一、二、三、二十被告都連午飯都不吃;都一起盡情、盡興、盡力地清算/批斗原告人; ( 3) 於2014年11月14日,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浩榮聆案官/小學鷄/戰狼已經將原告人定性為「浪費法庭時間、浪費社會資源、濫用司法程序、捩横折曲、捏造事實"作古仔"、勾結反動派(反動報章)、誣告校友/老師、嚴重損害香島中學良好聲譽!」 ( 4) 於2014年11月14日,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浩榮聆案官/小學鷄/戰狼已經嚴厲禁制原告人派送任何文件給這案件的第五、六、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等不少於十名被告/校友/老師/權貴等等。 ( 5) 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浩榮聆案官/小學鷄/戰狼竟然用了四十天的時間將三行半中文字改了四次仍是錯漏百出,歐陽浩榮聆案官確是名符其實的《小學雞》!難怪歐陽小學雞於2015年2月27日連午飯都不吃而要色淫淫地強逼「堅決拒絕用中文進行聆訊和書寫」的年輕貌美、弱質纖纖的祁嘉敏大美人(「祁大狀」)一定要乖乖的在前排同埋後排都坐大律師同埋律師的法庭上當庭當眾教識歐陽浩榮童子軍總監這隻《小學鷄》寫她祁嘉敏大美人很難、很難寫的中文字芳名了!(原告人不知道用「欲拒還迎」來形容當時的場景是否恰當?) 邀請各方觀賞色淫淫的歐陽浩榮童子軍總監三行半錯漏百出的中文字:- ( 6) 當天於2016年7月8日,第八被告關啟興老師(已經不獲香島中學延任教席多年)自費支付巨額訟費而聘請/延聘的正義律師團隊憤然離開歐陽官在高等法院針對原告人而私設的刑場!!該正義律師團隊耻與歐陽浩榮聆案官為伍!!! ( 7) 當天於2016年7月8日,歐陽官不但頒令這案件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告都全面獲得勝訴;最多只有小學三年級中文程度(按照香島中學的語文評核基準)歐陽浩榮聆案官這隻《小學鷄》竟然精心編造洋洋大觀的中文的《判決書/2016.08.16》並緊急放上互聯網耀武揚威、揚名立萬、光宗耀祖!!! 姑置勿論歐陽官這隻《小學雞》是否找人代筆為他/它/牠歐陽官編造該份洋洋大觀的《判決書》!該份所謂《判決書》針對原告人而極盡誣陷誹謗之能事!! 在疑似訟棍、惡棍兼淫棍的歐陽官的鼓勵/縱容/包庇/煽惑之下,直至此刻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這案件的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等等校友/老師/權貴/當權派等等仍然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地堅決拒絕將當天(2016.07.08)在歐陽官席前追討/聲討/批斗/清算原告人的 《各被告人的陳詞綱要》及其相關的法庭命令、明細訟費單/列表、重覆宣讀的《終審庭馬道立首席法官的演講詞/案例/典據(中文版)》等等法庭文件/證據/證物/罪證等等的聆訊文件都全部送達(補送)給原告人!!這究竟算是甚麼法律?!天理何在?!公道何存?! 原告人這名小市民「生而平等」的公民權和訴訟權何在?! ( 8) 這宗集體/團體/社團誹謗(網絡欺凌)案件早已被弄至案不成案!寸步難行!! 這案件的原告人早就被變成被告人!莊嚴神聖的法庭早就被變作批斗場/溝女(泡妞)樂團!! ( 9) 除非「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頒令「終身褫奪原告人的公民權和訴訟權」! 否則,務請暫委法官廖文健閣下於七天之內將這案件 "HCA851/2013"及該案件HCA949/2012 的所有聆訊錄音CD光碟都完整地發放給原告人;原告人承諾支付一切有關費用,謝謝。 4. 作為下級法院,區域法院竟然可以指示/命令上級法院?令人摸不着頭腦! 廖法官命令: (1) 原訟法庭可主動或應任何一方的申請,命令將原訟法庭覺得相當可能屬區域法院司法管轄權範圍以內的整項訴訟或法律程序(反申索除外)或其部分,移交區域法院。。。 原告人强烈建議「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立即將這案件上呈至終審法院!! 否則,原告人恐怕至死都不能見到您這位「只是為了拖延(故意拖延、拖拖拉拉)」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審結這案件!謝謝。 5. 盼星星、盼月亮!終於收到了簽署日期為「2020年8月26日」的《聆訊通知書》,該聆訊通知書尚算清晰,沒有「語焉不詳」,勉強可以合格;仍希「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指示/命令將該聆訊通知書抄送給破產管理署,免得該署又要向原告人查問及解釋;至於,該署是否出席聆訊,則由該署定奪。 廖文健先生不要再這樣子無休無止地拖拖拉拉了!務請立即將聆訊通知書派送到隔隣的破產管理處(最多只需要三分鐘)!! 務請「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往後行事都必須有規有矩;不要再胡來亂搞!謝謝。 例如:- 「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明知第八被告自費支付巨額訟費聘請/延聘正義律師團隊及原告人於2015年年中已經不斷要求這案件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都要以關啟興老師為好榜樣盡早與原告人達至大和解,並以人民內部矛盾的方式盡早妥善解決這紛爭;但是,「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竟然無視原告人的强烈反對,廖文健先生竟然不斷地把聆訊通知書郵寄到《香島中學校友會有限公司》這間十萬人眾龐大社團的自置會所(案發現場)給備受原告人尊敬和感激的關啟興老師(早已被香島中學校終身停止延任教席。) 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是何居心?!安的是甚麽壞心腸?!懷的又是甚麼鬼主意?!坦白從寛!!! 原告人是絕對不會用「垃圾中的垃圾」來形容激活這案件的大恩人的!請放心!乖乖。。。 6. 尊貴的廖文健法官閣下的《判決書(書面處理)/2020.08.05》不但沒有蓋印! 甚至連一個 最簡單的簽字都沒有!這究竟算是甚麼? 祈求法庭於72小時之内將《經蓋印法庭命令》送達原告人以妥為收存,謝謝! 7. 除非廖文健先生「作賊心虛、作虛弄假、捏造事實、虛構案情、作奸犯科」; 否則,務請「指定法官」廖文健先生將閣下聲稱已仔細審閱的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的《書面陳 詞》全部都要影印一份於48小時之內送達給原告人審閱並妥為收存!原告人承諾每張支付五元(HK$5.00)的影印費;倘若不夠的話,可以增加至每張十元(HK$10.00),因為等候太長的日子了!謝謝。 每一位香島中學畢業生寫的中文都是很清晰的,請不要再不斷地裝傻扮懵!!縱使是敬陪末座的原告人也不容許任何人抹黑為「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
1, 2, 3, 4, 5, 6, 7, 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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