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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月二號,我因為「上高速公路抗議」而被拘提了
我從未想過,在解嚴令發佈即將滿37年、民主自由的台灣
卻還有這樣打壓人民言論自由的事情
我在這裡提出三點疑問
1.不發傳票對我實施逕行拘提的必要在哪裡?
2.先安罪名再扣押我的電腦、硬碟,這是不是有罪推定?
3.到底台灣的司法是為民伸張正義的天秤還是迫害人民言論自由的刑具?
在2024年 六月五號,早上十點,我將會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詳細說明我遭遇的不公。
爭取道路平權是為了保護我們所愛的人的安全
而捍衛言論自由則是保障我們還有為不公不義發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