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犯了蛙國台灣人的文盲通病。在從未建國也不敢建國的蛙國台灣,有如一幅牆下一個井,牆底下,青蛙哥說;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樣好了,台灣島是不是中華民國?能否把「中國民國」這個東西這個名稱套在台灣島就成了主權國?中國民國究竟是中國的國號還是一個主權國?主權國在國際洁法上必須從歷史發展繼承主權而來,那中華民國的主權是否繼承是中國?可以不可以挪用當是台灣島民的主權?合法國家必须由聯合國接纳,聯合國有沒有可能接纳中華民國成為國家?中華民國是否满足 de facto and de jure的法律和事實?是不是只是中共打壓進不了聯合國?所有這些問題的答案,會直接告訴你,中華民國不是台灣,中華民國不可能在台灣,中華民國只是國號,不是國家,不符合法律與事實並存,永遠不會被聯合國接纳。 在國際法訂立的時候,各國已經得到了共識成為了國際間的法律,當時在維也納締结和定下了國際法公约,把國家和國號分成两個不同的定義和原則,用嚴謹的法律詞彙以不成文法寫成規範。鑒於世界各國在歷史發展有不同的進程,所以把主權的概念和準則作出規範。由於國際法是不成文法,必须以習慣法定出法源和法規,在各國同意下,把主權的現狀 status Quo定於在 the Treaty of peace of Westphalia 的公元一六四八年,不容許用武力改變。主權 sovereignty 不是實物,是法律與事實共存的延伸,就是 de facto and de jure,從此國家是领土和人民交叠所構成,政權是人民组織成政府行使主權,以憲法實施治權。在歷史發展中,國家恒久存在,但政權或政府是會因政治形勢改變或倒台,每一個新政府推翻了舊政權,就必須訂立新憲法,為國家採用新的名稱,叫做國號 name of nation representing the country,國號的訂立,是以不成文法的代表法人模式,以國號作為代表法人地位。國號代表國家但不是國家。寫在憲法上的是國號而不是國家。所以寫在中華民國的憲法上,用上了代表法人而不是國家。如果要知道是那一個國家,就必须以歷史沿革的繼承,是那些土地和人民,作為國家的依據。在中華民國憲法,歷史沿革是推翻滿清繼承中國主權,固有疆域是中國大陸,人民是中國人民;所以中華民國就明確是中國的法人代表名稱,所以,在憲法上寫的中華民國就是代表中國。這就是維也納國際法的原則性規定。你是法盲,所以這不是你能夠明白的。 我這裏舉一個中國的例子,當公元一六四八年時候的中國,是朱明皇權變了滿清政府,國家就是自周秦漢以來的中國,國號是「大清帝國」。當中國人民唾棄皇權世襲,走向共和,人民用辛亥革命推翻了滿清,把大清帝國的國號廢棄,改成「中華民國」,由總理段祺瑞和各省人民代表共同訂立了「中華民國憲法」,後來的南京憲法和台灣當局所颁佈的,都是一樣,是相同的歷史沿革和固有疆域,所以不能自我否定,更不可以說中華民國不是中國。 在公元一九四五年,中國人民在南昌起義,用了三年,把舊政權瓦解,在公元一九四九年组成中國新政府,依國際法規範,廢棄了「中華民國」的法人代表地位,把中國的國號,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聯合國二七五八議决,裁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這就確立了 中國的改朝换代 sovereignty segregation,而台灣是中國的领土,不是甚麼的「中華民國」。因為在法律和事實共存的原則,「中華民國」怎能把偌大的固有疆域變了一個台灣島?所以,在法律和事實,「中華民國」是不存在的,也不是國家。 台灣島在法律上是中國领土,從沒有人在島上建國,也不容許用甚麼名字建國,中華民國台灣也不可能是個國;甚麼媽的荷蘭西班牙日本统治只是笑談古今,不是法理,比不上现行的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如果說搶來的就是你的,搶到了屬於中國人民的台灣可以變了是你的,中國人民也不須和任何人討論國際法,大家來搶一搶。講道理,中國人民十分歡迎,像燒烤哥講歪理,就要看武力,講武力,中國人民從不害怕。 蛙樂喱功,當清德兄用陽具沾了濁水溝的水混和了地溝油,塗在那些他祖國先人留下的檔布上,人世間成就了一本巨著法典,這是用「蛙國台灣」人由井底望上天空的角度闡釋的國際法,内容揉合了皇民教育之後,令島上蛙民,就可以漠視聯合國憲章和現行的國際法,深深地相信,只要用慰安抹布,寫出自己的憲法,再拉起内褲當國旗,拿起菜刀做武器,高唱黑熊國歌,也規定家内用厠紙當或法幣,在萬華拉幾個亞公店的閒人;這也可以是建立一個國家。所以你可能會說:「我們有不同的憲法和不同的國號、國歌、國旗、國軍、法幣...的確是兩個國家」。大哥的瘋言瘋語使我矛塞顿開,方知道大哥是飽讀「台灣蛙式國際法」,竟又能有如天馬行空,建國幻想中;青蛙如此博大精湛,實在莫测高深。 所謂两國論,常以不同憲法作說詞,但是否两國,必須看憲法内文。台灣當局颁佈的憲法,條文内從领土和人民去看說明,是代表那個以中國领土和人民交叠所組成的政府,所構成的國家;在领土闡明是中國自清代以來固有疆域,憲法在戰後加入了台灣的回歸中國;所以從法律上不能不承認是中國的領土,在中國的領土上,颁佈施行的,無可否認必定是中國憲法,在中國領土上居住的,不可能不是中國人民,治理中國领土和人民的,合法的只有中國政府。現在,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唯一赋有法律地位的國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法訂立時,對國家有嚴謹的定義,寫在维也纳國際法公法的第一章節。國家的定義,首先是從事主權原則伸延,這是事實與法律並存,必须 de facto and de jure,這樣就必須經由聯合國大會,經過審議,和必须考慮由屬下的國際法律委員會的專業意見,把詳細理據提上議程和辯論。最後以動議,和議和決議作出裁決;通過裁決後,才可以確立了是合法的政府代表,代表國家,成為被接納的合法國家;至於國號只由合法政府有權定出國號。在另一方面由政府代表人民,公告憲法,這才是有法律意義的憲法。並不可以像清德蔡英這些假博士類文盲類醫生那般的自說自話,強說是台灣島或某一個國家的憲法,又或是盗取前政權的國號和憲法,割據和控制了一點领土,就宣稱是另一個國家。台灣政權要繼承主權國,就只能是繼承中國主權,所以必须條件是要擁有管治合理比例的领土和人民;在國際法原則,政府是否合法,並不會考慮那些空泛和充滿爭論的民主自由和選舉制度;這些只列為每個國家的内政。 像清德兄憑藉講鬼故事的天才,令到許多蛙國台灣人相信了鬼故事;所以他把「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兩個由各自颁佈為代表中國的國號,用言語藝術弄成了两個國家。再把「中華民國,這個毫無意意,已經成為廢物的名稱,在廢物循環之後,套在中國的台灣島,強行說台灣島就是復生的「中華民國」,事不符實,也不可能符合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中國的台灣島是不可能獨立成為國家。清德兄把國號從虛擬的「中華民國」弄成是國家的存在,這是思覺失調。台灣島只是一個島,不是偌大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又多怎會是小小的一個台灣島?比方說,清德的胯下掛有幾寸長的小陽具,把清德叫來,切除了他的陽具,再把陽具當是清德,叫切下來的陽具等同一樣存在,請問可以嗎?在國際法的國家必须事實與法律並存原则 de facto and de jure, sovereignty inherited from historical and origin,領土和人民是不能切割的,中華民國和台灣的關係,是可比喻於清德和掛在他尿布後的陽具,切了下來,陽具不可以叫做清德。中華民國只是中國以前的法人名字,稱為國號,用作代表中國但不是擁有了中國,也不是擁有中國的主權。當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島,那中華民國存在那裡呢?主權和國家不是實物,是法律和事實的延伸,中華民國只成虚幻,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亡了的是個國號,大哥還是現實一點較為理性。
美国从中国借款400亿美金支持乌克兰,而中国居然如此慷慨就答应借了。乌克兰说出逃了2千万人,看来剩下人的每天收各国的捐款收到手软;中共国究竟是挺俄罗斯还是挺乌克兰? Congressman gregsteube : "we have an invasion at our Southern border and record high inflation offcting OUR country , so why are we borrowing $40billon from the Chinese to give to the Ukrainians ?" ( NTD HOUSE $40B MORE FOR UKRAINE 05/ 13/ 2022 Twit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