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把小孩教好也要負「刑事責任」?美校園槍擊案15歲嫌犯父母遭定罪!為何小孩犯罪爸媽要被起訴?【TODAY 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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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ld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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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ай бұрын

2021年,15歲的美國少年伊森・克魯布利(Ethan Crumbley)在高中持槍攻擊同學,造成4死7傷。去年底,伊森被判處終生監禁。但當地的檢察官沒有就此罷休,起訴了伊森的爸媽,說都是他們沒把小孩教好,才會導致這場悲劇發生。
而且伊森的媽媽珍妮佛(Jennifer Crumbley)還真的就在上週(2/6)被判下4個過失殺人罪成立,成為美國首位因為子女犯下#校園槍擊案 而被定罪的父母。消息一出,很多美國媒體都在討論,難道未來沒有把小孩教好也有刑事責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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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738
@janetw.5260
@janetw.5260 5 ай бұрын
如果覺得自己買槍給兒子當聖誕禮物沒有錯,為什麼在知道兒子在校園內開槍的當下就開始逃亡,在州界邊被警察攔截下來。如果覺得很為自己的兒子感到驕傲,不是應該跟他一起面對他犯下的錯,為死去的人道歉嗎?
@glimpselight4562
@glimpselight4562 5 ай бұрын
有人來抓還不跑?😂
@Bossfish512
@Bossfish512 5 ай бұрын
​@@glimpselight4562敢作敢當跑什麼
@s13233123
@s13233123 5 ай бұрын
@@glimpselight4562 這甚麼邏輯?
@user-ze4ys7ut5v
@user-ze4ys7ut5v 5 ай бұрын
沒做虧心事的話,看到警察為何要跑?
@oops7878
@oops7878 5 ай бұрын
@@glimpselight4562 這麼想吃電擊嗎?你枓M?
@PhysicsGeekTW
@PhysicsGeekTW 5 ай бұрын
人的確不用為了他人的行為負責 所以他爸媽負責的是他們父母失職的部分
@PiPiXing1
@PiPiXing1 5 ай бұрын
案發前她還在FB上傳了他兒子和槍的合影,寫了什麼我我為我的兒子驕傲。這對爸媽在交保候審的時候還試圖逃跑,把銀行帳戶清空然後開車去了離機場超近的地方,後來被通緝才回家候審。最後他們更是給自己請了律師,但是沒有給他們兒子請,兇手結果用的是法庭派去法律援助律師。這種人渣爸媽,不關起來還讓他們在外面再生小孩再危害社會麼
@kkbox5097
@kkbox5097 5 ай бұрын
好鄉愿唷 有直接證據證明是他們唆使 或者引導小孩去開槍行兇嘛?
@greensung3769
@greensung3769 5 ай бұрын
@@kkbox5097 整起案件本來就不是用唆使或是引導去起訴這對父母,您可能需要重新看看影片。 而是檢察官認為父母在應該清楚兒子有心理問題的情況下,依然買槍給他做為生日禮物,幾乎放任一個沒有行為能力的孩子掌握強大的殺傷武器。 而母親的律師抗辯的方式是認為父母根本沒有能力知道孩子有心理問題。 也就是說兩造都事後認同孩子有心理問題,且不能持有殺傷武器,如果基於以上這點也不該給孩子槍,也就是他們抗辯的立場重點完全跟你說的重點不同。 用極端一點的例子,如果父母把槍交給嬰兒,而嬰兒誤觸板機導致傷亡,父母的監護責任上的疏失不言而喻。 就好像在台灣如果我們將炸彈放置於公眾場合,且沒有盡看管義務而導致傷亡,就有公共危險、意外傷害、致死等 問題在於孩子本身並非完全沒有行為能力,造成傷害的間接因素並不是一個完全的無生命因素,所以爭議點在這裡。 即便大家可以肯定孩子確實喪失的部分行為能力,但是那個界線在哪?孩子的精神狀況跟行為能力要到甚麼地步我們才能對父母定罪?這是在挑戰法律上對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看管義務、行為責任歸屬、監護人責任的界線。
@kkbox5097
@kkbox5097 5 ай бұрын
@@greensung3769 照你這樣說 父母給小孩錢 小孩拿去買小刀戳人 那父母也有錯囉
@klapklap715
@klapklap715 5 ай бұрын
​​​​@@kkbox5097拜託,美國持槍最少要18歲,這個人心理有問題大機率還通不過背調,還送他禮物,當然是父母有問題。就像要成年實名認證的東西給兒女自己身份證實名,難道借身份證那個人不要負責?退一萬步說,小孩拿刀捅人賠償的人當然是父母😂
@kkbox5097
@kkbox5097 5 ай бұрын
@@klapklap715 小孩偷拿父母的身分證去犯案 是父母的問題? 小孩偷拿鄰居的身分證去犯案 是父母的問題還是鄰居的問題?
@SkyLight339
@SkyLight339 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這是一個趨勢,之前大家只會死刑,後來有人主張去了解原因,建立社會安全網,結果慢慢的發現很多都是童年有問題或是在學校、職場被霸凌,那這類事情能第一時間注意並處理的人,真的就是家長啊... 而且上次在一位律師討論未成年犯的影片中了解到,你把孩子關進少年監獄或是少管所,基本上就是在煉蠱,出來變得更兇更壞的一堆、交一堆壞朋友或是直接加入幫派,要達到有效懲罰 + 不要給變壞的機會,處罰時間縮短並父母連坐其實真的可能是一個解法,更何況父母還真的可能是主因的情況。 還是一句,沒能力養、不會教,真的不要生,生一個孩子下來痛苦,最後走歪路,還敢說自己是好家長嗎
@dinahmo2006
@dinahmo2006 5 ай бұрын
這案例父母及校方都責無旁貸。 明知孩子有情緒問題卻給他買槍、帶他去練靶場,亦沒留意其在社交媒體的公開言行。學校發現問題卻不願帶他回家。 而校方也沒搜他帶有槍支的背包,及早防止悲劇
@yxchen6080
@yxchen6080 5 ай бұрын
@@dinahmo2006以台灣的法律來說,搜包包不合法哦,不過不確定有沒有特例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5 ай бұрын
@@dinahmo2006校方是絕對不可以搜查學生私人物品的,哪怕是在台灣都得證據確鑿才能搜查(並且只能查本人和相關人的)而且證據確鑿的定義很嚴格,教師要看到學生拿出來才可以
@A178808939
@A178808939 5 ай бұрын
抽到爛卡又不能安樂死,哭R
@Ggyyddkkffn8171
@Ggyyddkkffn8171 5 ай бұрын
@@AltisVerley台灣學生有多少人會帶槍去學校呢?
@samuelsamuel805
@samuelsamuel805 5 ай бұрын
你讓我懷疑了一下今天禮拜幾
@userJiangPisces
@userJiangPisces 5 ай бұрын
+1今天禮拜五,看到宗翰很訝異
@MrKid80618
@MrKid80618 5 ай бұрын
真的 想說還沒放假阿
@samasan7027
@samasan7027 5 ай бұрын
以前遇到父母沒有適當管教他們的兩個兒子. 反而父母站在孩子這邊,譴責別人並扭曲事實. 最後兩個兒子犯法被關進監獄. 父母仍然繼續譴責別人並扭曲事實.
@youtubehand
@youtubehand 5 ай бұрын
人之常情,為親隱,我同意無罪。可受公評
@user-nm4cd8wt2u
@user-nm4cd8wt2u 5 ай бұрын
「我孩子很乖」
@kuanruchen2317
@kuanruchen2317 5 ай бұрын
一定是別人帶壞他
@love77_77
@love77_77 5 ай бұрын
希望臺灣跟進 讓那些每次出事 都說自己小孩最乖了 都是別人帶壞他的恐龍家長 送進監獄
@faith6502
@faith6502 5 ай бұрын
讚成未年人犯罪父母連座處分!🎉
@graysylph
@graysylph 5 ай бұрын
我認為伊森的父母光是買槍這件事上,就犯了嚴重的錯誤,其他不說,光這部分就是錯的離譜,也是該判刑
@user-eu2pv7og8y
@user-eu2pv7og8y 5 ай бұрын
先搞清自己是那國人吧???你也犯了嚴重的錯誤~~~~~你該用當國思維去思考!!! 2022年美國民用槍枝統計,在美國大約有4億支民用槍枝(這還只是有記錄的)。 美國總人口也才3億3千萬人~~~~~ 換句話說,若是把4億支民用槍枝分給男女老少每人一支槍,還會多出大約7千萬支槍械。 (這就是美國) 伊森的父母買槍,是全美國多數人都會去做的事!!!!(何來錯誤) 在跟你說全美國一堆靶場,有親子票,家庭套餐,假日更是一堆11~13歲的小孩在靶場射擊~~~ 這些在當地形容給小孩槍多壞多不好的媒體,新聞更是這些槍枝廣告,的大戶哩。
@immajustabear
@immajustabear 5 ай бұрын
@@user-eu2pv7og8y你根本都不认识美国人吧 靶场是靶场 未成年还没有持枪证父母送他枪就是犯法
@user-qr4pz4ny2d
@user-qr4pz4ny2d 5 ай бұрын
@@user-eu2pv7og8y 沒有把自己的槍收好,還送小孩槍枝 未成年欸 錯誤很大吧,哪裡沒錯
@trish5830
@trish5830 5 ай бұрын
文化不一樣,我們不拿那我們台灣人對於槍枝的想法來看這件事。美國人很愛打獵,通常家裡有槍主要原因是打獵用。而打獵也是爸爸跟兒子最佳的互動方式。很多都14、15 歲就跟著爸爸去打獵了。但是,你說的沒錯,不應該送未成年小孩槍枝。他們可以在父母的監視下使用槍枝打獵,沒打獵時,未成年孩子不應該這麼輕鬆拿到槍,這才較正確。
@Ronitiva
@Ronitiva 4 ай бұрын
​@@user-eu2pv7og8y 我覺得他只是少了幾個字忘打。是”買槍送給未成年兒子當聖誕禮物”
@raven.c703
@raven.c703 5 ай бұрын
最應該做的就是管制槍枝,根本治標不治本...
@starsue1211
@starsue1211 5 ай бұрын
位在教育第一線的都清楚,很多小孩在學校跟在家裡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人,可是家長不知道
@judywilde4239
@judywilde4239 5 ай бұрын
是的,所以20歲前,家長就是有教養的絕對責任,不然當什麼父母?當什麼監護人?
@bearlet765
@bearlet765 5 ай бұрын
但是老師聯絡簿上面都會寫字,父母多久沒看聯絡簿!
@user-hl1je1un4l
@user-hl1je1un4l 5 ай бұрын
在教育第一線的更知道班上有些家長有權有勢,小孩欺負同學校方及老師根本不敢得罪😢
@wing2262
@wing2262 5 ай бұрын
從這起案件學校跟老師有多積極負責,一發現徵兆就積極聯繫當面溝通 就會知道,他們的父母[沒那麼不知道]
@tat4340
@tat4340 5 ай бұрын
通常來說家庭是建立孩子行為的很重要管道 但要判定是父母的關係才讓孩子殺人 就很困難
@rewer
@rewer 5 ай бұрын
他父母买枪给孩子还鼓励他用(很典型的共和党支持者)。一个头脑健全的父母会给孩子买杀伤力武器?
@wing2262
@wing2262 5 ай бұрын
學校已聯繫成這樣了他們還置之罔顧,所有因果關係已難逃究責。人家雷厲風行的法律跟台灣的什麼都可教化😊不一樣
@junchisong
@junchisong 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這樣的制度很好,像台灣割喉案的兇手跟教唆殺人的那個女生,也是因為這樣才導致悲劇發生。要不然未成年子女要監護人幹嘛?
@C_Y_1893
@C_Y_1893 5 ай бұрын
責任要麼在行為人要麼在監護人,沒有「單一案件課予雙重責任」的道理。要判父母有罪可以,請判行為人無罪釋放。
@C_Y_1893
@C_Y_1893 5 ай бұрын
法律不是拿來讓你肆意懲罰所有「你認為不道德的人」。
@yasu0321
@yasu0321 5 ай бұрын
法律與道德並非等號
@m66176688
@m66176688 5 ай бұрын
​@@C_Y_1893我倒是覺得樓主沒說錯 法律是建基於道德的 像以前男人三妻四妾沒問題 但現在外遇重婚之類的會有法律約束 這其實也只是道德問題而已 所以法律就是跟著時代道德而改變的 而如今因疏忽照顧未成年人而引發的未成年人犯罪在全世界都屢見不鮮 其中又以美國校園槍擊案最舉世聞名 這個所謂的道德問題已經引起嚴重的社會問題了 且不是單一事件 而現時法律根本無法阻止這社會問題了 那是不是代表現在的法律已經跟不上時代呢?
@sunkid66
@sunkid66 5 ай бұрын
@@C_Y_1893 挖.你好懂法律喔...那我拿槍給你去搶銀行.是誰會被關?? 只能有1方有罪其他人沒事???
@SkulkingFish
@SkulkingFish 5 ай бұрын
這案件是主要因為父母不聞不問才會判刑 而不是小孩犯錯要父母承擔
@user-tw3gt8zp3w
@user-tw3gt8zp3w 5 ай бұрын
但那母親被判的是過失殺人罪,而不是不聞不問罪。
@r1_anon
@r1_anon 5 ай бұрын
父母有一般照护的义务,而有证据证明他未能尽到此义务,因此存在过失。 而这种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因此有过失杀人。
@SkulkingFish
@SkulkingFish 5 ай бұрын
當然反過來說,認真照顧孩子(精神物質充足)也不一定就不會隨機殺人... 推薦去看GQ的一部影片,有的人可能物理上腦袋受損以至於...
@SkulkingFish
@SkulkingFish 5 ай бұрын
kzbin.info/www/bejne/hGi9q3xjnM6eaacsi=VQdB8YERVZ7vkBeI
@ai8989889
@ai8989889 5 ай бұрын
@@user-tw3gt8zp3w 對 就算有罪也應該是疏忽照顧兒童致人死亡罪 量刑大概5-7年吧 4個加起來判25年吧
@sxz741206
@sxz741206 5 ай бұрын
父母要怎麼教小孩也是門問題,例如過年回家親戚長輩問的問題跟本人真的想讓人關心的問題往往不一樣,每個人的問題狀況也都不一樣,要怎麼正確的教育就是個問題。不過最嚴重的還是槍枝氾濫,這個先解決可以少非常多悲劇。
@itsannaheart
@itsannaheart 5 ай бұрын
😊
@love77_77
@love77_77 5 ай бұрын
美國這件案件 涉案的槍是父母送給他的禮物 小孩沒有權利買槍 你不覺得父母問題很大嗎?
@user-un6mc9jb9m
@user-un6mc9jb9m 5 ай бұрын
大家都知道槍枝氾濫很嚴重 可惜沒辦法控管 因為這條產業鍊太大了根本沒辦法動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5 ай бұрын
@@user-un6mc9jb9m但這是他們憲法保障的權利,所以如果要改要先修憲
@user-zw6tl3xz7z
@user-zw6tl3xz7z 5 ай бұрын
@@AltisVerley 修不修宪杀人犯想杀人自然会找到各种办法杀人就算没枪,不过就算是枪好用
@garlic5558
@garlic5558 5 ай бұрын
這社會很荒謬的就是不管做什麼事情都要證照、執照、許可證、通行證,但是生養小孩這種超級重要且影響深遠的事情卻隨隨便便就能做 一個女的隨隨便便在網咖廁所就能生小孩,也沒有明確規範父母的教育方式
@user-ht9jc9yl9t
@user-ht9jc9yl9t 5 ай бұрын
這真的是一個很創新又有意義的想法欸。感覺還真的可以推廣
@user-hu6ih6ei6i
@user-hu6ih6ei6i 5 ай бұрын
強烈認同生小孩要有資格證,現在高風險家庭一直生,對社會不是好事
@user-ub6kr3wp2z
@user-ub6kr3wp2z 5 ай бұрын
@@user-hu6ih6ei6i 那如果是戴套打炮不小心有的怎麼辦? 被強姦的怎麼辦? 小孩出生但還沒考到證照,小孩要被吊銷嗎? 智障是不是永遠不能生小孩? 我只是提出疑問,我沒有要反駁這個方式,我也認為生小孩應該要上課🤔
@qing8993
@qing8993 5 ай бұрын
不需要證照出生率就夠低了 改成需要的話,90%以上的已開發國家都直接人口負成長
@user-mu9in9dr6g
@user-mu9in9dr6g 5 ай бұрын
​現在是鼓勵生 只考驗投胎的運氣
@misterhero1994
@misterhero1994 5 ай бұрын
這個判例的出現有好有壞,好的影響是讓家長能夠更負起管教子女的責任,但負面影響是讓更多人不敢生小孩,因為怕自己不會教或投注了心力卻還是出事情。總而言之,這是個雙面效果很顯著的判例,不知道會對未來實際造成什麼影響
@h906230
@h906230 5 ай бұрын
地球人口太多了該降低了😅
@user-tv3id4mc4c
@user-tv3id4mc4c 5 ай бұрын
現在資訊管道太多,父母根本防不勝防。
@josephchu9798
@josephchu9798 5 ай бұрын
父母應該要付80%的責任
@33twhome
@33twhome 5 ай бұрын
身為一個看過無數被霸凌小孩的人:(直覺)他們的小孩有被霸凌的長相,學校本身可能也很難撇清關係。 案件可能也該算校方一份,調查小孩人際關係
@yiniwong9906
@yiniwong9906 5 ай бұрын
真的,看第一眼就觉得这小孩很常被欺负
@fgfd190
@fgfd190 5 ай бұрын
我也覺得案件需要調查兇手周圍的老師和學生,是否有被霸凌的傾向,不然一個普通生才不會突然拿槍到學校攻擊學生
@user-qc7yj5se1v
@user-qc7yj5se1v 5 ай бұрын
我也懷疑有霸凌問題,小時候我也被霸凌過,只是我會反抗不低頭 後來我進了軍校,學習了戰技,身體也練得很壯,回頭遇到那些曾霸凌我的人,他們再也不敢拿以前那種眼光及態度對我 即使我拿以前他們霸凌的事,當面對著他們提起,甚至挑釁,他們也不敢再這樣做,或許他們知道,再敢用這種姿態對我,會被我打得滿地找牙
@zongfujian8670
@zongfujian8670 5 ай бұрын
你真要上綱上線的話,那學校可以說是法規限制了教師干涉霸凌的程度,所以無法及時處理霸凌情況,因此政府教育部門和立法部門也有責任,通通一起被告
@MicHaeLPWH
@MicHaeLPWH 5 ай бұрын
​@@user-qc7yj5se1v其實是他們忘記了,對很多人來說只是學生回憶,至少我看過的是啦
@user-hr3ru6ch6z
@user-hr3ru6ch6z 5 ай бұрын
只生不養或不教就是要付出代價
@oaopamnay8031
@oaopamnay8031 5 ай бұрын
鼓勵墮胎
@C_Y_1893
@C_Y_1893 5 ай бұрын
揹著「殺人犯父母」的罵名過一輩子,我個人認為這已經是極度沉重的代價。 說來諷刺,現在這個判決看似大快人心人人叫好,但如果順著同一個邏輯把責任歸咎範圍擴大到社會甚至整個國家,大眾絕對會反過來說是「幫罪犯找藉口」。不少社會案件的兇手都是歷經霸凌、排擠、冷漠、求助無門等絕望後走上絕路,如果社會足夠溫暖就有很大的機會避免釀成悲劇。照這個思維,最終得出的結論只有一個:「你我皆有罪」。
@shutupandeaturgrass8872
@shutupandeaturgrass8872 5 ай бұрын
​@@oaopamnay8031为什么堕胎必须合法化就是这样,这案例完美的告诉那些虚伪假正义的保守派,堕胎的重要性 一对不适合当父母的人 硬是生下来了,结果怎样? “拯救了9个月的生命”结果怎样? 这生命出生后的痛苦童年,怎样算? 这生命因为烂父母不教养,后来夺走的其它孩子生命,怎样算? 现在那生命才16岁,一辈子就要在监牢里度过了。请问保守派基督徒反堕胎有多伟大?! 他的父母如果根本不爱小孩,自觉自己没能力没心思养育孩子,当初就应该让他们堕胎 现在就不会害死别人的孩子,现在这个孩子就不需要经历痛苦的童年和一辈子的牢狱之灾。 生下来了,只要父母没有虐待孩子,就及格了社服机构的最低标准,父母可以拥有监护权 问题是冷暴力冷落,心理创伤,心理扭曲,缺爱,这些都没算在父母的资格里。那么又能怎样保护到孩子不受父母看不见的心理层面伤害?! Pro Life基督徒根本不在乎生命,在乎的是自以为伟大的自尊和荣耀感
@tat4340
@tat4340 5 ай бұрын
@@C_Y_1893 個人覺得一體兩面啦 我也曾經看過一個運匠跟老闆聊天 說還好判刑不重最近才出來 之前是因為撞死人才被關 一臉輕鬆感覺在說前輩子的事情一樣 法律要方方面面都顧及真的就只能懲罰還有點良知的人 而已經無人性的人 只會更喜歡更文明的法律 可惜一個社會兩種人都會有
@user-qc7yj5se1v
@user-qc7yj5se1v 5 ай бұрын
或許不結婚,不生小孩真的是好事 以台灣為例,老闆們巴不得你24h為公司效力賺錢,美其名叫責任制 在這情況下,對子女教育及照顧的時間一定會少,沒教好的機會大幅增加
@a6549654qq
@a6549654qq 5 ай бұрын
4:55 兒子:I'm not in danger I'm the danger.
@chiangstacey4432
@chiangstacey4432 5 ай бұрын
會被判刑應是大部分人都覺得此事本可被阻止的,這對父母應該要先注意孩子的心理健康問題,而不是送槍並帶他去靶場練槍,而且在案件發生當天,校方已經通知母親將孩子帶離校園,但是母親並未告知孩子擁有槍枝,而是自行離去到騎馬場照顧馬匹(難道在她心中馬比孩子重要)!!
@JopJop-dq5lc
@JopJop-dq5lc 5 ай бұрын
生而不養、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user-zn1hv9fb4m
@user-zn1hv9fb4m 5 ай бұрын
我同學養了2個兒子,就同樣的教育,大的從小就乖巧,年長還考上書記官.小的自小出入宮廟與8+9鬼混,經常出入警局,有時還故意在警局大哭,哭的警察也受不了他.為了這小兒子造成的損失經常賠償大量金錢,直到小兒子20歲成年才免去賠償責任.但小的出入監獄回家把能拆變賣的金屬用品,甚至大樓的止滑條也拆掉變賣,很無奈!誰也不願意教育出壞小孩.
@ai8989889
@ai8989889 5 ай бұрын
孩子犯法父母需要負刑責 很好 那以後霸凌者的父母也應該要負刑責
@CK-gd3lb
@CK-gd3lb 5 ай бұрын
沒錯!霸凌者父母也應和小孩同罪!
@hungjoyee
@hungjoyee 5 ай бұрын
最大問題是15歲少年擁有一支槍 條例要改 然後沒有做相關槍枝保管 然後是購買子彈渠道 一半是父母問題 一半是條例 三字經說 養不教 父之過 大學教授說也沒錯 問題是少年沒到合法年齡 而做出嚴重犯罪行為 少年坐牢 父母的也要負責任 不然一堆8+9 令世界更亂
@huang6257
@huang6257 5 ай бұрын
7:13 當時在看「我們與惡的距離」時 也是看到最後那句話:沒有一個父母願意花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看完那句話真的很鼻酸😢
@chengzhixing8614
@chengzhixing8614 5 ай бұрын
你说的很对也很无奈。很多杀人犯也不是愿意杀人的。但总是要承担对应的后果。
@substarX
@substarX 5 ай бұрын
但又有哪個父母願意讓養了十幾年的親生子女被莫名殺害呢? 群情激憤之下,重判自不意外。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應可比照辦理。
@gustavewill
@gustavewill 5 ай бұрын
乍看之下這句令人很同情,但是倒過來想,這個「殺人犯」也是沒有選擇下被父母養育成這樣 彷彿想撇清致人死亡的過失外,連自己的失敗家庭教育毀了孩子這件事也想推卸
@wowilikeuu
@wowilikeuu 5 ай бұрын
也沒有一個父母願意花二十年養一個受害者被殺人犯殺,事情不要只看片面
@user-qb2nv4it5t
@user-qb2nv4it5t 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這部分有歧義 這裡要先了解原型的鄭捷案,鄭捷他本身是已成年,是完全行為能力者,其父母並未參與進案件的行為,甚至未主動提供工具 而這個案件則是,少年未成年,頂多是半個行為能力人,父母有主動給予(贈送)辦案工具,甚至沒進行規制(上鎖),在其心裡狀態有周遭人警示的情況下忽略
@tengj-s8165
@tengj-s8165 5 ай бұрын
如果一個重大刑案兇手在童年的時候受到一定程度以上的家暴,那施暴的長輩我覺得應該要有連帶的刑事責任。 在某種程度上他或她教導了這個小孩能夠用暴力對待他人。
@user-nt7ui2km4k
@user-nt7ui2km4k 5 ай бұрын
沒法證明是否有直接關係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5 ай бұрын
@@user-nt7ui2km4k心理學或行為學都能證明,你要是不喜歡犯罪學或者社會學也是行的
@user-nt7ui2km4k
@user-nt7ui2km4k 5 ай бұрын
@@AltisVerley 建議你看inside the criminal mind 一書,裏面心理學家提到犯罪跟童年無關
@userJiangPisces
@userJiangPisces 5 ай бұрын
本影片提到的伊森也許不至於到「熱暴力」,但是確實是法律無法制裁的「冷暴力」, 而我家的爸爸媽媽則是一天到晚都是言語+肢體暴力的熱暴力==
@kintama817
@kintama817 5 ай бұрын
魔幻的是,美國國會指責社群網站危害到青少年身心健康, 但對已經具體危及青少年生命安全的槍枝問題連提都不提
@dinahmo2006
@dinahmo2006 5 ай бұрын
槍擊大國並非浪得虛名。Houston 最近有14歲少年槍殺了"懷疑是想入屋行劫的賊”, 社會都讚他會保護自己🙄
@MR-kf8xt
@MR-kf8xt 5 ай бұрын
這次的事件可以很明確的指出家長的問題(例如給小孩買槍)。但並不是每個案件都能那麼簡單找出爸媽參與的成分。實在是很難說啊
@user-eu2pv7og8y
@user-eu2pv7og8y 5 ай бұрын
從已起訴內容來看,檢方起訴雙親是家長沒有善盡保管義務,把槍鎖好!!!(預防兒童接觸槍枝法罪) 而不是用"輕率行為罪"起訴就能知道,更本就(法庭上)拿不出任何雙親買槍給小孩的事~~~~
@dinahmo2006
@dinahmo2006 5 ай бұрын
多溝通、多留意是基本
@wing2262
@wing2262 5 ай бұрын
退一萬步來說這種學校積極干預 要求家長多留意並帶孩子去看心理科,這對差勁的父母仍置若罔顧.. 這麼[因果關係明確的事情能快速被判刑]也是好的。有了這個判例很多父母不能再輕易卸責
@user-eu2pv7og8y
@user-eu2pv7og8y 5 ай бұрын
​@@wing2262 學校積極干預??? 差勁的父母仍置若罔顧????? 在法庭上檢方根本就拿不出 任何(((醫學證明)))孩童心理是有問題的, 檢方提出的(只有孩童筆記本、日記); 這只是佐證跟暗示。 這表示什麼? ((案發前根本沒人覺得學生心理 問題有多嚴重,包含校方))。 隨便去查或問, 全美國是有法律規定每間學校 都要有1位心理輔導老師在校, 校方若向它說的"積極干預", 為何學校、法庭上檢方都沒有這份 (校方心理老師對孩子的評估報告)???? 新聞更是完全不提????(檢方會拿不到嗎), 那校方指學生心問題嚴重,卻又完全沒讓 校內心理老師去評估過學生??((你覺得這合理嗎???))。 所以案件因該是校方早就讓學校心理老師評估過,更判定學生需要心理醫治,所以校方通知家長,帶回尋求醫治,但被拒,就放學生回教室了, ((而不是讓學生接受治療或通知相關單位求助),隔沒幾小時,就發生槍案。 我說的最有力證明就是,檢方完全不提 ((校方那份評估)), 反正新聞都在報雙親就是最大惡極 之人(案發經過是如何誰在乎???孩子當時沒受到幫助,該如何改進,就雙親的錯))~ 畢竟雙親就是罪大惡極。 ((幾百年來案件不就都是這樣,不停出現)) 過失致死罪?????完全就是搞笑~~ 我今天是老師跟你說,你小孩心理變態 ,因為他在學校偷看女學生裙底,你就會送你小孩去看心理醫生嗎???? 還是你小孩在本子上寫我恨誰,要殺了他 我就能認為你小孩心理就是出了毛病??? 你要送他去醫院治療????? 一個連醫學證據都拿不出的控方、媒體、 新聞、人們你們是又要製造什麼樣的罪犯出現了。 退一萬步來說,你是先跟新聞吧人罪大惡極化,再用他們是罪大惡極化去看它們吧了。 雙親有罪,只有輕率行為罪,忽視對兒童照顧罪!!!!過失殺人???有也不是雙親最先
@top78954123
@top78954123 5 ай бұрын
不是沒有把小孩教好 是沒有把槍械收好😢😢
@glimpselight4562
@glimpselight4562 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沒有教育好比保管槍械更重要。就好像給小孩保管金錢一樣,結果他胡亂花光,還向別人偷錢搶錢一樣,看得出父母溺愛孩子和疏於管教。
@zongfujian8670
@zongfujian8670 5 ай бұрын
@@glimpselight4562 沒錯,但教育需要時間,而立法管好槍的效果是立竿見影的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5 ай бұрын
@@zongfujian8670十五歲要花多少時間?又不是聽不懂人話,並且這個孩子自己也知道自己有問題,而且有明確求助,是父母長期忽略
@antibut1126
@antibut1126 5 ай бұрын
@@zongfujian8670的確 限制槍枝 才最根本 但美國做不到
@trish5830
@trish5830 5 ай бұрын
@@antibut1126不,教育是最根本。今天他沒槍可以拿刀,沒刀可以拿棒球棒。但是教育好小孩,他就不會想著要去犯法。所以教育才是治根本。
@linyarrou
@linyarrou 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雖然這案真的很誇張,但是除非父母有教唆或參與,不然還是誰做的誰負責吧! 父母沒有犯意,雖然他們是垃圾但不是他們蓄意要這件事發生的 一碼歸一碼
@user-ji5ez4dj7k
@user-ji5ez4dj7k 5 ай бұрын
一個快樂的童年,造就一個身心健康的成人,反之則反是。
@user-qm4lq9ie9k
@user-qm4lq9ie9k 5 ай бұрын
基本上這種案件父母只有附道義責任而已 當然父母給孩子買槍讓他有能力殺人也是要付一點法律責任 除非你能證明他的父母有指導他如何殺人犯案
@W_Sushi
@W_Sushi 5 ай бұрын
這對父母都很失職,但2:25說更該照顧小孩的媽媽成為眾矢之的,我覺得很莫名奇妙。槍是爸爸買的不是嗎?為何媽媽總是要背負更多教小孩的責任,很奇怪的default. 另外,這個媽媽的忽視取笑等行為是很糟糕沒錯,但我從小到大我媽也常取笑我怕鬼或忽視我的心情,我 也沒有因此走歪啊。我個人認為很大一部分還是取決於小孩本身個性,還有政策造成槍枝氾濫。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5 ай бұрын
但是你是正常的,你並沒有生病 從小孩的情況看,這個孩子本身在學校被同學長期忽略,甚至有可能有霸凌或排擠的情況 其次是他的行為有憂鬱症的傾向,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沒有辦法改善(因為沒有社交圈,估計看起來也沒有能緩解的興趣愛好) 而且這個媽媽之所以有更大的責任是因為這個家在教育孩子的是媽媽,教育上有強烈主張的也是媽媽
@tillychen7290
@tillychen7290 5 ай бұрын
我也覺得那句話很奇怪 為什麼照顧小孩是媽媽的責任?什麼叫"更該"照顧小孩? 這段超莫名其妙的
@W_Sushi
@W_Sushi 5 ай бұрын
@@AltisVerley 我是覺得父母兩人有一樣的責任,不是說父親比較少碰教育小孩這塊責任就少一些吧。 然後我覺得很看小孩本身情況,意思是說有些人可能比較容易心理生病,可能免疫或基因問題吧? 似乎跟怎麼教育跟環境都沒太大關係,畢竟也有很多家境超好的孩子有憂鬱傾向,所以完全怪父母也不太對勁。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5 ай бұрын
@@W_Sushi 但是在這個個案裡父母問題,尤其是母親問題本就是重點,當然我支持對孩子父母有一樣的責任,但在這個家庭裡母親對教育的主張本就更為強烈,她有明確的表達對孩子的教養方式和意願,那當然誰幹的就誰負責嘛 再者,心理疾病是可以預防的,雖然的確是有人更容易,但你不能把這個當推託責任的藉口,尤其是這很明顯的就是父母不負責任也不願意為孩子尋求醫療協助,甚至用訕笑、忽視的方式對待孩子,這甚至可以上法庭告父母的你知道嗎?
@W_Sushi
@W_Sushi 5 ай бұрын
@@AltisVerley 如果說誰幹的誰負責...那槍是爸爸買的,怎麼不是由他負責呢? 教育不應該是媽媽一個人的事情,就算媽媽意見更強烈,爸爸一定也參與或默許了決策啊。 心理疾病可以預防,但我很好奇可以預防到甚麼程度,因為各種背景的人都可能得憂鬱症。我的確覺得父母非常不負責任,但我也相信沒有一般父母會投資十幾年時間故意把孩子教育成殺人犯,對他們自己沒有好處。這父母看起來是很忽視孩子需求沒錯,但我成長環境中忽視孩子,訕笑憂鬱孩子,各種體罰和霸凌的家庭教育不少,也沒有養出拿槍掃射的小孩...所以我才覺得更大問題是出在槍枝氾濫。
@user-nk1po1tz7b
@user-nk1po1tz7b 5 ай бұрын
人無完人,父母也沒有最完美的 可「這件事」最大的問題是,槍居然是父母主動「送」的,而不是小孩偷拿或騙來的,這才是主要責任吧 至於小孩傷人父母要不要負責,我個人覺得要,但不是負全責 畢竟傷人的還是孩子那個「個體」,不論是無意的還是蓄意的,動手的的確就不是父母 所以我覺得這個先例很糟糕,明明還有一堆的刑法跟民法責任,但判過失鯊人,真的過了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5 ай бұрын
但問題是如果父母一開始有回應孩子的求救訊號,那事情也許就可以解決,這對父母不是無力尋求外界幫助,甚至是外界叫他們找外界幫助的,這怎麼看都不是過失能表達的程度,不要說過失了,甚至故意也不為過 再說我不相信這對父母不知道未成年持槍違法,知法犯法這不是故意是什麼?
@dellastone8741
@dellastone8741 5 ай бұрын
父母該付90%責任。不用懷疑…
@wasabilai9405
@wasabilai9405 5 ай бұрын
那6:29那個例子呢,假設母親完全是誠實的話
@dellastone8741
@dellastone8741 5 ай бұрын
你生過小孩就會知道了。 這不用懷疑,是父母的責任。從小到大有沒有用心養跟觀察小孩是否言行一致,很多細節觀察後可以介入。 特別是在美國18歲以前,每個青少年也還是都是要看兒科醫生的。看醫生前,父母會寫很多問卷,提醒爸媽觀察小孩行為。 在美國是很多資源讓父母可以申請免費提早介入輔導⋯⋯況且在美國 家庭教養會80%重於學校教養,跟台灣概念不一樣,自己小孩自己管的。
@user-eu2pv7og8y
@user-eu2pv7og8y 5 ай бұрын
父母該付90%責任???所以你小孩犯法時你也會去跟法官說,都是我造成的??? 台灣法律是沒有這總,這麼牽強的"過失殺人罪"~~(有也在2審,就會被推翻) 但你若自己認罪,是能因共謀或是協助,教唆等等判刑喔(畢竟不用證據,你的自白就是證據了) 還是因為是別人就能說90%有責任,自己時就0%了~~~~~ 不用懷疑…你指是............
@wasabilai9405
@wasabilai9405 5 ай бұрын
@@dellastone8741 所以我猜你有孩子吧,而且他奉公守法,所以你覺得都是你的責任 但是當他平常正正常常,突然有一天他傷人,你還會不會說是你自己的責任
@akumanekokyou_kyouto
@akumanekokyou_kyouto 5 ай бұрын
3:49黃金船表示:怪我囉?
@user-qc7yj5se1v
@user-qc7yj5se1v 5 ай бұрын
這有點扯,雖然說子女沒教好,父母確實有一定的責任,但要負刑事責任?美國這是開始在走回頭路? 這道理若通,台灣刑法一百條就不用廢了
@yxchen6080
@yxchen6080 5 ай бұрын
7:11 好多年了,聽到這句台詞,想到劇裡的場面,還是會很想哭
@xiaomadmd9093
@xiaomadmd9093 5 ай бұрын
这让我想起以前在网路上的一句话或是莫个名人说的 “如果当父母需要考试,那么社会上会有多少对及格的父母呢?”
@qiwenzheng8142
@qiwenzheng8142 5 ай бұрын
全部都不合格,因为父母也是人,做父母都是在学习中成长,并逐渐成为合格的父亲和母亲。
@YSC430
@YSC430 5 ай бұрын
不合格沒關係,做家長是一門專業,先讀書再考實務拿執照,再去孤兒院當實習,合格才準結婚生子。我保證社會會變好。不過,政府需要的能當勞動力的韭菜,而不是全人😂
@joker73416
@joker73416 5 ай бұрын
送槍給未成年我不驚訝。 前幾年就有紅州州長(女性)出來說送孫女槍還兩把的樣子,還加碼說因為她自己從小就擁槍才培養出堅強與獨立思考的能力。 我當下就好奇她難道覺得沒有持槍權的國家和國民就沒辦法培養出堅強和獨立思考的特質嗎。
@rewer
@rewer 5 ай бұрын
她这么说有很大的政治目的,你不用管它是否合理。
@Kate-hi7ox
@Kate-hi7ox 5 ай бұрын
有時候生到一個奇特的,也很倒楣: 鄭捷的父母、弟弟都是很平凡的人,但鄭捷卻很特殊,我是相信人是一種生物,可能會生到先天有些問題的,這種狀況父母已經很倒楣了,還要受罰,實在.…
@nelsoncheng2674
@nelsoncheng2674 5 ай бұрын
不管怎樣都不該讓民粹凌駕於法律之上。明明就沒有法律規定父母有連帶制度,可是當地檢察官卻為了要順應民意而做出這種荒謬的決定,為了一時的大快人心而去模糊法律界線擴大了自己的權責,他們不是一天到晚都在講法嗎? 怎麼現在自己生氣了就利用順應民粹的陪審團來達到原本不該有的判決呢?
@roym4457
@roym4457 5 ай бұрын
你要不要上維基查一下民粹什麽意思?
@immajustabear
@immajustabear 5 ай бұрын
本来以为台湾是思想相对先进的国家 没想到居然还是那么多人认为一个孩子被教得想自杀又杀别人和家长没什么关系😂
@h906230
@h906230 5 ай бұрын
你確定這事父母不用負責任,你這種態度要不得,沒法律就能隨便嗎?你又確定美國沒有相關法律嗎?
@alexia6678
@alexia6678 5 ай бұрын
那麼假如不是父母,是犯罪人有曾向身邊的人,例如朋友同事,暗示/明示他有傷害他人的傾向,甚至拿了朋友同事的工具犯罪,而他的朋友同事因為各種原因沒有行動幫助他,那也要被定罪嗎
@Dreamersnow0531
@Dreamersnow0531 5 ай бұрын
這次可不止沒有幫助,還在對方沒要求之下提供武器呢
@yutinglin4024
@yutinglin4024 5 ай бұрын
父母可是監護人,朋友同事有監護權嗎...
@mozzie0115
@mozzie0115 5 ай бұрын
槍枝相關法律再修訂嚴謹一些囉~這樣你要判父母還是學校才更好依法判決,而不是死人了才判有點牽強的過失殺人。
@ursowrongwrongisaid
@ursowrongwrongisaid 5 ай бұрын
也許 這告訴我們 不要有小孩最好
@PigSirotan
@PigSirotan 5 ай бұрын
關於此案、關於宗翰最後的靈魂拷問, 我覺得問句可改成「父母如何說服陪審團,讓陪審團相信他們盡力了」。 在此案當中很顯然的沒有...
@JayPengX
@JayPengX 5 ай бұрын
應該是檢察官證明他們沒有,不是他們證明,不然這樣違反無罪推定
@PigSirotan
@PigSirotan 5 ай бұрын
@@JayPengX 我不知該母親在法庭內說了什麼, 或什麼都沒為自己辯護, 但從本案結果看來, 顯然是檢察官說服了陪審團這個母親不稱職...
@user-gn8lz7yl2x
@user-gn8lz7yl2x 5 ай бұрын
剛開始看覺得 "?這陪審團在搞啥?" 到中間 "這有道理(點頭),該判" 到後面 "確實存在問題,但槍枝責任跟父母責任到校方責任,難道沒有一邊有問題嗎???" 想想突然發麻,作天才看到, 公共政策平台提點子,有一個覆議過關送交行政院的案子 "應修改兒少法,將父母責任納入刑法"......
@amysheu4004
@amysheu4004 5 ай бұрын
是的 全天下沒有父母想要花二十年養一個殺人犯 就像我好幾十年來從沒想過要把自己吃胖了 但心願跟作為造成的結果其差距⋯⋯唉 無法測量
@C_Y_1893
@C_Y_1893 5 ай бұрын
美國法律難道沒有「一罪一罰」的概念? 如果是把「造成個別受害者死傷」都視為單一罪行並論以數罪,這在法學上確實有辯論的空間,但在判處行為人有罪之後又再對於行為人的監護人針對同一犯罪結果再次論罪,等於「同一件事情被定了兩個罪」。犯罪責任要麼屬於動手的當事人、要麼屬於放縱的監護人,對同一行為課與雙重非難並不符合法學基本邏輯。
@ja2002lysine
@ja2002lysine 5 ай бұрын
父母被起訴的原因是『放縱、忽視』,不是造成死傷。
@C_Y_1893
@C_Y_1893 5 ай бұрын
​@@ja2002lysine 所以美國刑法有「管教子女不嚴罪」嗎?「沒管好小孩」這件事本身在美國是一條刑法明定的罪行嗎? 只要定罪的標的(造成死傷結果)一樣那就是同一件事,換幾個說詞都一樣。
@user-cu9vb6mr1g
@user-cu9vb6mr1g 5 ай бұрын
@@ja2002lysine 但在0:26提到母親是以過失殺人罪被判刑
@Jestersage
@Jestersage 5 ай бұрын
@@C_Y_1893 1) 要看哪個州 2)California Civil Code section 1714.1: "Any act of willful misconduct of a minor that results in injury or death to another person, or in any injury to the property of another, shall be imputed to the parent or guardian having custody and control of the minor for all purposes of civil damages."
@C_Y_1893
@C_Y_1893 5 ай бұрын
​@@Jestersage 你貼的這個是民法欸
@ccchen4164
@ccchen4164 3 ай бұрын
人不用為別人做的事負責,但有責任作為的人要為自己的不作為負責。
@greensung3769
@greensung3769 5 ай бұрын
05:25 因為父母疏於教育而導致孩子侵害他人,而父母需要承擔罪責的本身並沒有法條,如果州議會或美國立新法並通過,那麼就會有法條依據。 比較不像是直觀的代他人承受罪狀,因為許多國家的法律,教唆或引導犯罪也是有法律責任的。 只是在這起案件中父母並沒有教唆也無引導犯罪意圖,兩方應都認同父母並不是真的有意要讓孩子造成殺傷,起訴的依據就相對模糊。
@Heming_home
@Heming_home 5 ай бұрын
要怎麼教小孩列入高中課程😂
@gustavewill
@gustavewill 5 ай бұрын
國中生小孩,高中教小孩
@user-gs3zh9hu2l
@user-gs3zh9hu2l 5 ай бұрын
合理啊,高中性器官成熟後本來就容易生育,教導即將成年的高中生如何養育小孩,本來就是應該的
@user-ry1in9hl5r
@user-ry1in9hl5r 5 ай бұрын
支持
@h906230
@h906230 5 ай бұрын
國中就能生小孩了
@jasword26
@jasword26 5 ай бұрын
父母的言教身教很重要,付很大責任沒錯,但是以此來判刑我又覺得好像不對勁的過重懲處……
@user-zl4xu1vk8s
@user-zl4xu1vk8s 5 ай бұрын
跟學術圈的想法一致 此事件只會是單一極端的判例 不會片地開花的 開此先例反而讓大家有了思考的空間跟嘗試
@komeko_honmono
@komeko_honmono 5 ай бұрын
真的不是什麼東西都要用刑法手段
@ladygraceck
@ladygraceck 5 ай бұрын
這種判例的負作用,可能是更多人不敢當父母。
@Graham900452
@Graham900452 5 ай бұрын
如果這個邏輯可以說得通... 辯方律師應該要上訴國賠,因為國家沒有為生育孩子建立完善的執照考核制度...
@user-bh7pb2ss5z
@user-bh7pb2ss5z 5 ай бұрын
每個孩子的成長過程充暪憤怒情緒 當孩子在無知狀況下發生叛逆行為 身為人父禍人母 沒有用更強勢態度壓下來 孩子就此報廢了
@jason56457
@jason56457 5 ай бұрын
反对这个判决,舆论绑架司法👎
@whuangjaison6931
@whuangjaison6931 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這是好事,因為小孩的教養父母本來就有責任,又不是養動物那麼簡單。更何況,沒有對自己行為能力負責的狗狗咬傷人,主人也要負責不是嗎?這是給不負責任的父母一個很好的警剃,請好好的關心和教導你家小孩。想想看這個少年的槍造成多少家庭一輩子的破碎?
@papawsnancy
@papawsnancy 5 ай бұрын
誰生誰負責,很公平
@noblemily
@noblemily 5 ай бұрын
既然是人人擁槍的地區,校方的要求應該要賦予強制性,父母不得拒絕將孩子帶回家才對。 到頭來美國的擁槍權只造成無數悲劇:校園槍擊、暴動搶劫、種族主義私刑,我始終看不到擁槍者堅稱憲法保障對社會的好處在哪裡。
@user-eu2pv7og8y
@user-eu2pv7og8y 5 ай бұрын
2022年美國民用槍枝統計,在美國大約有4億支民用槍枝(這還只是有記錄的)。 美國總人口也才3億3千萬人~~~~~ 換句話說,若是把4億支民用槍枝分給男女老少每人一支槍,還會多出大約7千萬支槍械。 (你問好處,這真的要問美國人) 還有你的問題,校方的要求應該要賦予強制性,父母不得拒絕將孩子帶回家才對?? 這之前你要先知道美國是每間學校都有配置心理老師(心理学工作者),那為何這場法庭上,檢方能提出校方給的孩童心理有問題/並告知過雙親 ,卻拿不出任何孩童心理有問題的(醫學證明),更是完全不提學校心理老師是否評估過小孩˙(當時的評估報告),((((因為罪大惡極就是雙親))) 校方若沒有送孩子去,給學校的心理老師評估過,這不是證實了,不只雙親,連校方根本就不覺得孩童心理有多大問題!!!!! 以案件描述因該是讓校方心理老師評估過(所以校方告知雙親小孩須心理治療),但校方再明知學生須幫助清況下,雙親不同意接回家,就放學生回教室,不就也表示當時學生是有問題,但不嚴重(還是很嚴重還是放回教室????)這跟新聞、檢方描述的孩子心理問題就有很嚴重出入很大!!!!! 更顯現出,案發當天不管是雙親、校方、都沒人覺得孩子問題有多嚴重。這才是這案件該讓人沈思的地方~~~~
@kittiemamba
@kittiemamba 5 ай бұрын
好沈重的話題 - 也許管控槍枝 不把這麼重的責任交給父母 會比較好定標準吧
@user-yr4ju9do9z
@user-yr4ju9do9z 5 ай бұрын
家庭功能真的很重要,像台灣之前國中生刺殺案,專家討論後,結論是家庭沒支持教養好才是發生憾事主要因素;小孩犯罪,父母也應擔起責任,警方跟檢察官會搜證父母是否有負責認真教養小孩,若認真教養法官會視證據判案,所以不用怕被判
@Stone_Rock
@Stone_Rock 5 ай бұрын
如果父母沒有教好孩子可以判刑過失殺人,那如果有學生、教師曾經霸凌過槍擊案犯人,他們是不是也要判過失殺人?畢竟他們可能是造成犯人犯下槍擊案的(主要)原因之一,比起父母應該注意但卻沒有好好注意孩子的身心狀況來說,我認為前者至少也該有相近或相同的責任。
@roym4457
@roym4457 5 ай бұрын
當然不一樣,霸凌很難證明和他的action有直接關係,但是父母沒有管理好槍支這是有直接關係,在法律很好證明
@Stone_Rock
@Stone_Rock 5 ай бұрын
@@roym4457 這就是我覺得不合理(或者說不公平)的地方,因為一個行為比較好證明所以就只罰那個行為;但明明這件事會發生不會只有單一因素。
@CK-gd3lb
@CK-gd3lb 5 ай бұрын
@@roym4457 父母把槍收在保險櫃裡
@cjchang23
@cjchang23 5 ай бұрын
謝謝整理!我覺得是文化差異,類似課題分離的光譜兩端,就像本集有學者在領域內主張「沒有人應該為別人負責」, 但社會上有另一端是相反的「我會有今天是因為___」(對與惡戲劇中的父母而言,孩子是兇手是他們一輩子的罪惡),如果在都要走平衡木的前提下,我想重要的不是哪一端更對,更重要的是如何平衡吧....
@wonderman7788
@wonderman7788 5 ай бұрын
可是法律卻要約束父母親的管教方式。孩子犯錯,卻把責任完全推給父母,這樣對嗎? 立委們也要負起責任啊
@ai8989889
@ai8989889 5 ай бұрын
真較真起來 一個人犯法 其實父母社會凶手甚至受害者(在某些案件)或多或少都有責任
@userJiangPisces
@userJiangPisces 5 ай бұрын
0:20我希望我這一輩子都不要腦袋卡到沒事白癡到跑去生小孩,因為我實在負擔不起這樣的極重大責任…(雖說我覺得伊森的爸媽未免也太冷漠了吧,也太沒有好好照顧孩子的心理了…)
@bsKennys
@bsKennys 5 ай бұрын
最後的幾句話聽着好心酸
@a5211229
@a5211229 5 ай бұрын
我兒四歲,我很努力教他,但是他也很有自己的想法,有時候教得我也很心累,當了父母真的才知道父母的不容易 多年前看過事發的19分鐘一書,裡面寫到兇手要最後開庭可以穿便服,他母親覺得這可能是兒最後一次穿便服,於是去幫他買一套西裝,他跟賣西裝的店員聊天,騙說他兒子考上哈佛,他要為他開學典禮買西裝,這個過程讓兇手母親覺得自己真的孩子是考上哈佛,而非要等待被判刑,誰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 我常跟自己說我努力教,但是孩子是個體,我也要尊重他,他不會跟我希望的發展,因為他是個體 我不知道那對父母有無失職,但是孩子是個體這是事實,父母真的需要為孩子的行為負責嗎?
@user-mu9in9dr6g
@user-mu9in9dr6g 5 ай бұрын
所以還是需要證據來判斷是否為故意教唆吧 看到的當下也是覺得教育沒那麼簡單 但真的有問題的父母也是有的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5 ай бұрын
因為你就是孩子的監護人啊,社會賦予你在一定範圍內支配孩子的權力,那想當然你也應該擔起一定的責任,養這個字不單只有負責生理需求,教育也是很重要的責任 你要是不想擔這樣的責任那麻煩交給法院幫你解決或者丟給育幼院,畢竟你養寵物都要教,更何況是人
@hong-yuli
@hong-yuli 5 ай бұрын
所以當父母之前就要思考清楚 你不會知道自己生出來的是天使寶寶還是天生反骨難教養的孩子 但無論如何生下來就是要負責 孩子在還沒成年以前就是父母/監護人的責任 不要扯其他的當藉口 因為生之前就該有這些風險的評估 覺得自己不能承擔另一個個體的行為的話,大可以在最初就決定不要生不是嗎?
@user-ry1in9hl5r
@user-ry1in9hl5r 5 ай бұрын
聽起來你是個好父母,但不是所有父母都是好父母
@hou9133
@hou9133 5 ай бұрын
@@user-ry1in9hl5r 孩子一天未成年你就需要負責,你家養的狗咬了人不關你事嗎🙂
@lcharnia
@lcharnia 5 ай бұрын
理當如此.
@abc-xb3tm
@abc-xb3tm 5 ай бұрын
過失殺人的涵蓋範圍有那麼廣嗎🤔
@elwinw8950
@elwinw8950 5 ай бұрын
這樣難怪很多人都不想生小孩,好處沒多少,責任那麼重
@akk8314759
@akk8314759 5 ай бұрын
生小孩的好處不夠多,人們可是不生的哦~
@s13233123
@s13233123 5 ай бұрын
會覺得生小孩責任不重的才有問題吧...
@elwinw8950
@elwinw8950 5 ай бұрын
本來好處就很重要,不然農業社會為啥生那麼多小孩,不就是為了有勞動力可以幫自己種田嗎?
@user-cat_eat_my_food
@user-cat_eat_my_food 5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社會中有槍枝的差異,在其他沒槍枝的社會也不至於死傷這麼慘重😢,情緒失控加上能合法有槍真的旁人都要自危。 父母的觀念加上父母個性遺傳,高風險家庭,台灣也很需要刑法處罰父母,很多高學歷高智商的父母,社會地位也高但根本不關心,沒有愛小孩,心中沒愛小孩人格就容易扭曲缺陷,像……鄭捷捷運殺人案😏
@lung1981
@lung1981 5 ай бұрын
說真的,不太認同這樣的判決,你教得再好管得再嚴都有可能出事,不管不教小孩也有可能靠自己成功。 也許對個案父母明顯失職可以民法審判,但一旦刑法審判,在美國偏海洋法律,開先例是很嚴重的事。
@peterchan7036
@peterchan7036 5 ай бұрын
民事責任可以, 刑事責任不行. 想像一下, 他日當權者指控你的朋友/鄰居/兒子/身邊的人危害國家安全, 但是你知情不報, 沒有阻止, 因此把你定罪, 你能接受嗎? 有些事情發生了, 很氣憤, 但係某些原則還是要堅守的.
@a9nonymous
@a9nonymous 5 ай бұрын
From Gemini: They bought the gun for their son. The parents bought the gun for their son just days before the shooting. The gun was used in the shooting to kill four students. They ignored their son's mental health problems. The suspect had a history of mental health problems. His parents were aware of these problems, but they did not take steps to address them. They failed to take action on the day of the shooting. On the day of the shooting, the suspect's parents were called to the school because of their son's behavior. However, they did not take any action to prevent the shooting.
@bret4757
@bret4757 5 ай бұрын
人不用替別人的行為負責,但是父母的放任行為導致這樣的後果,處罰父母的的放任行為沒毛病。
@wing2262
@wing2262 5 ай бұрын
希望嚴重的校園霸凌也可比照。雖然社會風氣、槍枝氾濫是根源;退一萬步來說 這種學校積極干預 要求家長多留意並當面要求其帶孩子去看心理科,這對差勁的父母仍置若罔顧.. 這麼[因果關係明確的事件能快速被判刑]也是好的。有了這個判例很多父母不能再輕易卸責
@jonrychen
@jonrychen 5 ай бұрын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在科技與網路發達的現代,“家務事”真的難斷嗎?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如果法律要跟著時代走,那相信兒童與青少年的重罪,父母要負連帶責任的法律,這種法案成立的日子大概不遠了。 P.S. 兒童和青少年的重罪,至少是傷害至死,不能濫訴!
@willywentaiwan
@willywentaiwan 5 ай бұрын
其實撇開身為監護人責任, 雖非行為人(正犯), 提供槍枝或疏忽保管槍枝的被告(非行為人) 本來也有可能成立 共同正犯(合謀),或者幫助犯的可能性。 參:刑法28,30條。 所以 很好奇教授的那句 「人不用為他人行為負責」是不是被精簡和扭曲原意後的翻譯文? 我認為定罪與否還是根據檢察官搜集到的證據等級,也並非是美國法官/陪審團制度一定就是特別先進。 但比較值得借鏡的是,國內國民法官制度未來是否適任這類案件(審理過失殺人罪+追究監護人責任) 最後,則是值得探討 我國 過失殺人 刑法§ 276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會不會即使按該判決,國內輿情是否能接受國內的量刑。
@user-cy-wu
@user-cy-wu 5 ай бұрын
3:48 黃金船WWWWWW
@user-iw8zc9di8p
@user-iw8zc9di8p 5 ай бұрын
如果成功了,認為一堆案件開始會瘋狂上綱
@raymondpan6531
@raymondpan6531 5 ай бұрын
父母至少要負50%的責任,未成年犯的人格成長受到父母的影響最大 老師也是要負責,有些犯罪者是被長期霸凌,求助無門的絕望轉變成同歸於盡的憤怒 台灣也曾有學生自殺後,學校單位忙著掩蓋這個學生多次求助被校方忽視的記錄
@wangwang1862
@wangwang1862 5 ай бұрын
應該有刑責但不應該判那麼重
@ExactlyYeee
@ExactlyYeee 5 ай бұрын
同意這種共罰的作法,網路霸凌者跟他們的同學都該罰錢
@user-kv8qf7bj2b
@user-kv8qf7bj2b 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單就教養,絕對不能達到負擔刑責的高度,甚至我覺得道義責任的承擔都有待商議,畢竟合格的父母也完全可以養成垃圾人。 只能就個案,短期事件,明確的因果關係才能做判定。我覺得這也是本案具備的。這對父母的疏失可不是什麼言教身教等級。
@BRKkkkkkkk
@BRKkkkkkkk 5 ай бұрын
乾脆要當人父母 要先通過國家考試 面試 合格者才能生小孩 這樣不是更能防止😂
@user-lq5ge1qp7g
@user-lq5ge1qp7g 5 ай бұрын
過去應該也有家暴的案子 那些受過傷害的孩子,也沒有每一個都變成罪犯 在美國擁槍應該是有規範的吧,是可以送未成年人槍的嗎???
@sky1sea
@sky1sea 5 ай бұрын
監護人是一項職位,不是代名詞,瀆職就需要付出代價。
@CK-gd3lb
@CK-gd3lb 5 ай бұрын
那政府社工都要辭職了,他們還是有償的,父母可是無常的
@love-neko
@love-neko 5 ай бұрын
這案件就是告訴全美父母要有負責任的能力才生
@user-pp8de1cg2d
@user-pp8de1cg2d 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這對美國是很好的先例,因為他們擁槍,而且他們國家只是單純腿開開只生不教養的小孩也很多。每次關於槍枝問題,就說那刀怎麼辦,是持有者的問題。但殺傷力差別太大了,槍真的隨便就能殺很多人,支持擁槍的乾脆支持人人擁核好了
@CK-gd3lb
@CK-gd3lb 5 ай бұрын
美國的校園槍擊案多著呢,兇手出身弱勢家庭或中產家庭的都有,被霸凌而反擊或自己發神經進行無差別攻擊的都有
@ChengTiwen
@ChengTiwen 5 ай бұрын
太棒了!
@chuhanxu7017
@chuhanxu7017 4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還是要以個案論,但誰能避免時代帶來的流變影響?而實務上判案也得考慮輿論與旁證,只能說與其對正義失望,不如早先一步覺察正義的實行上不可能完滿。
@chuhanxu7017
@chuhanxu7017 4 ай бұрын
說一個政治不正確的,我認為家是人們的港灣,國家社會的環境對人的不可抗影響更大,當一切開始不對勁總是從金字塔最底層開始,而整體社會將不會有一個人願意承認錯誤,這是群體社會機制將責任分攤給社會中每一個人後的雙面刃一般的理所當然。 惡魔藏在細節裡,而惡魔是人造的。
@andrewchan4695
@andrewchan4695 5 ай бұрын
不合理,每個人都是所有社會關係的總和,只將矛頭指向父母無限上綱,會破壞親職教育的溝通本質,變成「你不要連累我」的責任制。要告,就告所有持份者,學校、社工、槍店、網絡遊戲、美國政府。 父母對子女的教育過失,與其追究成人格責任,不如檢視整個勞工、社福制度、社會風氣有沒有倡導家庭的親子互動,而不是殺一儆百。 回應某些留言,我認為「疏忽」和「教唆」差很遠呢
@user-ve9wk1ht4z
@user-ve9wk1ht4z 5 ай бұрын
👍👍👍👍👍
@qd6154
@qd6154 5 ай бұрын
教育,只是孩子成長過程的一個輔助輪罷了。不同環境、想法,都有可能促使孩子走向不同的道路。也有可能因為突然的想法而做出衝動的事。
@tat4340
@tat4340 5 ай бұрын
我是覺得突發性殺人概率不高 但要為這低概率而破例與否 就真的要看每個社會的選擇了
@roym4457
@roym4457 5 ай бұрын
你説一下哪個青少年在沒有童年創傷或者心理疾病的情況下做出衝動的事情?這個比例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你就隨便在油管上找到一個講這些的視頻,基本上都會告訴你要不孩子小時候父母離異,要不孩子被抛棄,順便説一下,甚至心理疾病也是由童年創傷所激發的
@CK-gd3lb
@CK-gd3lb 5 ай бұрын
@@roym4457 一個在青少年時期一切行為都深思熟慮從不曾衝動過任何一次的,還能算正常的青少年嗎?
@HeiMiBR
@HeiMiBR 5 ай бұрын
教育不是一清而白,並非好的教育必定教出好的小孩--當然此案的父母以目前已知的資訊判斷,沒有盡到應有的教育和關心責任。另一方面,他們也沒有盡到持槍者對於槍枝保管該盡的義務。會被判刑定讞,我認為不單純只是因為教育失職,槍枝保管失職更是原因,因為這與槍擊案有直接且絕對的關係。 但這個判決讓我有一個疑問:假使犯案者成年,父母是否就再也沒有責任了?父母管不管得住孩子,是法律規定的年紀可以清楚劃分的嗎?現實不是這樣的吧?這個判例我覺得是可能造成反效果的--孩子犯罪,父母為了自己而被迫變成從犯以掩蓋犯罪,或是早早撤手不管孩子自己逃走。 這對於糾正社會風氣與遏止犯罪,是否正面效益會大於負面,我個人抱持著問號。
@peihsuanchu456
@peihsuanchu456 5 ай бұрын
聽過我在案發現場podcast 小燈泡事件精神鑑定的那集,覺得父母的責任有必要釐清,這相對於與惡講的「沒有父母想花20年養殺人犯」是不同狀況😢
@rewer
@rewer 5 ай бұрын
因为这个事件父母买枪给孩子
@elwinw8950
@elwinw8950 5 ай бұрын
小孩在學校的時間,是遠大於跟父母相處的時間,所以學校也有責任
@user-qb2nv4it5t
@user-qb2nv4it5t 5 ай бұрын
這樣說似乎也是可以 但美國學制我記得很早就放學了,最多早上八、九點到下午三點吧,也就7小時,剩餘時間屬個人,如果歸屬上屬於家庭,這議題在美國似乎就無法成立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5 ай бұрын
學校確實盡責,第一是沒有侵犯學生隱私 第二是在學生求助時有通知家長,說實話已經是盡責了,再下去會有越界的風險
@celinehuang6765
@celinehuang6765 5 ай бұрын
學校一直反應孩子不尋常的行為,是這對家長的忽視和不當的槍枝取用問題才造成兇案
@elwinw8950
@elwinw8950 5 ай бұрын
不是只有反應要有所作為,例如報警,學校都預見危險了
@GaoGao0617
@GaoGao0617 5 ай бұрын
似乎也是 整個社會都逃不了責任
@CK-gd3lb
@CK-gd3lb 5 ай бұрын
檢察官控告嫌犯父母有理,但適用法條是什麼?檢察官是否應該也控告因霸凌同學遭反擊而傷亡的霸凌者家長們和處置不當的學校?這些霸凌者家長和處置不當的學校是否應該先向霸凌的受害人們道歉?
@Waxtz193
@Waxtz193 5 ай бұрын
標題誤導 建議直接看相關文字報導
@terencechia9827
@terencechia9827 5 ай бұрын
超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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