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交接就離職 老闆能拿我怎樣嗎? | 視在哈LAW_Q&A|陳宇安律師 x LI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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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жыл бұрын

本集重點:
一、我要離職結果老闆說要等找到新人來才讓我走怎麼辦?
二、沒有預告離職會怎樣?可以有不用預告的狀況嗎?
三、交接是勞工的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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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Пікірлер: 18
@duwa7
@duwa7 2 жыл бұрын
很好!很實用,幫助台灣日常生活法律透明,不讓雇主威脅弱勢員工!
@sarahsarah82359
@sarahsarah82359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爛公司太多了
@chujustin2234
@chujustin2234 9 ай бұрын
加班費試算系統 法令依據及解釋: 一、 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二、 勞動基準法第32條: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三、 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四、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3) 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於平日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五、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時,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2)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3) 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4)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46小時內)。 (5)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出勤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其工作時數不受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六、 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 七、 例假出勤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40條: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八、 舉例而言:勞工月薪30,000元,於平日加班3小時,休息日加班6小時,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其加班費算法如下: ((30,000/240x4/3x2)+(30,000/240x5/3x1)+(30,000/240x4/3x2)+(30,000/240x5/3x4)+(30,000/240x8x1))=2,708.33…
@user-wz5dz2yv1q
@user-wz5dz2yv1q Жыл бұрын
下一個是地雷同事的話,交接完等你離開時,也差不多忘了當初你交接什麼了,剩下留著的就痛苦了
@tonywhchck
@tonywhchck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前公司不給離職證明可以提告損害賠償嗎?
@cheng7608
@cheng7608 7 ай бұрын
1:08驢 ❤好可愛哦
@blueone1225
@blueone1225 Жыл бұрын
交接時是給薪還是 不給薪? 離職後交接是當免費工?
@user-yd5cy6cs9v
@user-yd5cy6cs9v Жыл бұрын
我月底要離職,早在月初就告知,我屬於做滿3個月到6個月之間的員工,為了給老闆方便才說月底離職 我想請問,關於老闆要求我把9~12月份的簽到表先做好,這樣我可以拒絕做10~12月份的嗎? 如果遇到我這種接近年底要離職的員工,但老闆要求員工把剩下月份的工作提前做好給他,我可以說只要做這個月份的嗎?還是說我有其他請求方式?
@haopeter8134
@haopeter8134 2 жыл бұрын
過程細節最好全程錄音錄影 這最有保障
@Chenwei908
@Chenwei908 9 ай бұрын
想請問如果是餐飲業 未滿三個月 提前幾天跟主管提離職 但主管說太臨時提出 人手不足 要我等到下個月底如果提前找到人才可以讓我提前離職 我該怎麼辦 我原本想好月底要離職
@bird860415
@bird860415 2 жыл бұрын
聲音偏小哦
@user-sf3sf1zt8i
@user-sf3sf1zt8i 2 ай бұрын
請問我是做保全。平常國定假日沒休息,公司也沒給雙倍薪水,我是不是可以以這個當依據,不用等10天預告直接離職
@user-vb6ee2ei9y
@user-vb6ee2ei9y Ай бұрын
如果直接連3曠 那還需要交接嗎?
@siowsiow9141
@siowsiow9141 7 ай бұрын
我我想问一下如果被老板炒鱿鱼我可以告他😮
@truth_will_cometo_light
@truth_will_cometo_light 8 ай бұрын
我遇過爛老闆 ,要求提前3個月提離職,工作約2年,每天都在老闆+同事的冷嘲熱諷中度過 最後要離開時還遭到瘋狂洗臉 說什麼以我的工作能力外面沒人敢用我,說害怕我連怎麼交接都不會,叫我不用交接 新人給同事帶 結果3個月還沒到就要我簽同意提前離開,而且當天才告知我做到那天 事後又故意傳訊息說要跟我討論班表???!!有病嗎? 現在又鬧說 什麼我工作沒做完沒交接 ??? 當初說都有按照政府法規,結果檢舉結果出來 1.薪資未全額給付 2.勞退整整8個月未提撥 3.未依規定給特休 4.休息日出勤未給加班費 5.常態加班未給加班費 6.國定假日未休未給加班費 7.健保前6個月高薪低報 請問符合規定在哪裡??? 有夠噁心的破英文補習班 破制度 破人破事,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 是私人小補習班 夫妻經營,只有2名員工 一位資深5、6年的員工P,再來就是我 工作期間所有政策朝令夕改 非常難以適應 除了我以外其他人已經配合工作多年,根本不會考量新員工的難處
@wollongalex
@wollongalex 10 ай бұрын
交接人是主管,主管自己簽了名,還搞不清楚,就沒離職人的事吧
@wu.m
@wu.m Жыл бұрын
1:19 蠟筆小新
@berhanerashmi9104
@berhanerashmi9104 Жыл бұрын
教這些,公司還能好好經營嗎?🥺 遇到很多亂交接的同事。那不是惡性循環嗎?
Эффект Карбонаро и нестандартная коробк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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История одного вокалист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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