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千萬換100億獎勵,為什麼只有京華城有這種好康?|EP.58 【 阿苗的臺北百科全書】

  Рет қаралды 46,519

苗博雅

苗博雅

Күн бұрын

#苗博雅
政見政績: portaly.cc/mia...
Line貼圖小舖搜尋🔎「阿苗陪你每一天」
line.me/S/stic...

Пікірлер: 211
@deIiahsiang
@deIiahsiang 20 сағат бұрын
關注阿苗很久了 最近才認真的來泡在這裡 覺得支持者如阿苗也是很有水準很有愛 👍👍
@朱寶樺
@朱寶樺 8 сағат бұрын
阿苗,我也是住在文山區30年的居民,妳應該知道文山區都是深藍的大票倉。 但,自從認識了你,我非常欣賞你的口條及問政態度非常認真,又聰明機智,所以我做了選擇。 以後我選人,不再選黨了!優秀的人,我都支持!不再盲目只投國民黨的候選人了。 阿苗!加油!我支持你。
@yfl1848
@yfl1848 19 сағат бұрын
謝謝阿苗,也謝謝京華城案臺北市議會調查小組(除了民眾黨陳姓議員⋯⋯陳根本來亂的⋯⋯),希望檢調能揪出柯市府所有為京華城開綠燈,大放送容積圖利財團的官員,以正社會風氣。 也督促蔣萬安趕快處理京華廣場需要回吐給市府的利益。
@taily168
@taily168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這種事如發生在民進黨縣市長,蔥第一句話:太離譜了!,所以蔥為了挺柯,這次大家也給蔥第一句話:太離譜了!
@lir0513
@lir0513 16 сағат бұрын
我有去LA場!看到阿苗很高興,也捐錢給了FAPA,FAPA請你應該是很值得的。
@TaiwanTaoyuan
@TaiwanTaoyuan 15 сағат бұрын
我是解嚴之子 1988/11/07生 蔣經國死後10個月生 所以我活在很尷尬的交界點 威權轉民主的交界點 現在的國民黨已經不是當初的 現在已經變成習近平的小弟了 所以我不會投給國民黨
@迷路-y1g
@迷路-y1g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謝謝阿苗一直追蹤時事,並用理性、有條理的方式分析給大家聽,非常有收穫~
@meour65
@meour65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难怪柯教主 讲什么财团刀叉吃人肉的,原来它是全程参与的经验之谈啊!
@musclemorris
@musclemorris 16 сағат бұрын
沒有什麼比親身體驗更清楚了。
@mjk7530
@mjk7530 15 сағат бұрын
專業人士
@meour65
@meour65 15 сағат бұрын
这大概是它 很罕见的一次自白吧。
@musclemorris
@musclemorris 15 сағат бұрын
@@meour65 沒有沒有,其實柯一直都是這樣,講話目中無人,心裡邪惡才會叫人要自殺去公園不要在家裡,他一直都很做自己的,說藏人流行自焚…?說這些話的人叫柯文哲。
@Ko-kb5yz
@Ko-kb5yz 23 сағат бұрын
支持阿苗找阿蔥辯論,他會不會又躲起來不敢
@wokeitofflee9797
@wokeitofflee9797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已經叫很久了,蔥頭裝傻聽不到。
@hungchiwen
@hungchiwen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蔥他根本不敢...他的目的只是在把阿伯的草變成他的蔥 到時他能帶著他的小蔥去國民黨
@nicsqian2986
@nicsqian2986 10 сағат бұрын
黃國昌出來辯呀~他只敢在同溫層裡面講這些廢話而已.....
@52KTRN
@52KTRN 6 сағат бұрын
蔥只會找那種不可能真的跟他辯論的人吧,例如大法官
@dorischang993
@dorischang993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謝謝阿苗不放棄地、條理分明的講解👍總是那麼有耐心的在循循善誘❤
@0104ryk
@0104ryk 20 сағат бұрын
是‘’硬辯小組‘’啦!! 😂😂
@che-huachang7151
@che-huachang7151 13 сағат бұрын
民眾黨就是一堆國文和地理不及格的集合
@yfl1848
@yfl1848 19 сағат бұрын
重點: * 高院見解:圖利罪由一般法院判決,而非行政法院 (請見大巨蛋案被判圖利罪的李述德) * 京華城案容積560%到840%無法源依據(民眾黨至今仍拿不出法源)
@kidstar123
@kidstar123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那國賓1140%的法源依據? 該不會叫我去告吧?我沒有想妍妍。
@阿魯巴吉魯巴
@阿魯巴吉魯巴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kidstar123 該案同時經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鑑定,符合中央法規危老重建條例給予26%危老獎勵基準容積(14,628.42㎡)與10%的時程及規模獎勵容積(5,626.31㎡),所以總計容積獎勵為36%,換算獎勵樓地板面積為20,254.73㎡,並未超過危老條例40%上限(該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獎勵後之建築容積,及同條第2、3項時程及規模獎勵合計40%獎勵容積上限規定)。 高雄市政府的公告
@dhsk
@dhsk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kidstar123別看到破千就覺得京華城840合理,法源依據上面有人講了,高雄國賓商五用地本來就840起算,加上36%容積獎勵破千很正常。 另外小草拿出來講的結構技師鑒定結果,因為有疑慮所以高雄市府已經確定要重新鑒定,不過結論是一般都更或危老都更,怎麼樣都比沒任何法源依據還通過的京華城來得有說服力。
@kidstar123
@kidstar123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阿魯巴吉魯巴 民眾陳情2020年建物公安申報的耐震初評數值,判定單位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和2022年危老重建申請的耐震報告數值出現落差。高市府先前多次強調,2022年鑑定報告為內政部認可的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結構技師「沒有問題」,卻在5日大轉彎,將委託第三方再做專業判斷。
@kidstar123
@kidstar123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dhsk 2020年高雄建築公會說沒有問題非危老 R係屬25 2022年台北結構公會說有問題是危老 R係屬飆高到67 你來解釋這是因為被隕石撞到嗎?
@zoo0602
@zoo0602 20 сағат бұрын
精華城那30%所謂自購的容積更好笑了,先拿建照先施工了才在去年八月補繳所謂那30%自購容積! 這就讓人懷疑是不是先拿到建照再向新光貸款才有錢購買那30%的容積? 這豈不是空手套白狼?
@zekochang5438
@zekochang5438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關於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25條 1.‘’都市計畫法‘’是‘’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的母法,而‘’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是‘’都市計畫法‘’的施行細則。子法不得逾越母法的規定。 2.不論是市府擬定的「細部計畫」,或土地權利關係人所自擬的「細部計畫」,只要是「細部計畫」都必須符合‘’都市計畫法‘’23條的規定。 3.根據都市計畫法23條,「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也就是「細部計畫」的核定就該依“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處理,根據該原則第7、8點,「細部計畫」的容積率,不得逾越‘’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或‘’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規定。根據‘’北市土地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規定,除依第十一章申請容積獎勵外,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 4.也就是,不論是市政府或土地權利關係人所提之「細部計畫」,其容積率都必須遵守‘’北市土地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除依第十一章申請容積獎勵外,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的規定。亦即除非依照十一章各法條的規定申請外,不得以其他名目申請容積獎勵,更別說京案自創的容積獎勵項目。
@user-jb1bv7dj4n
@user-jb1bv7dj4n 14 сағат бұрын
終於等到阿苗回來播🎉
@zero-uj6vr
@zero-uj6vr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黃國昌的違建拆完了沒??
@breezechen5494
@breezechen5494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還沒~~~
@dupliner
@dupliner 16 сағат бұрын
應該是新北市的權責
@王駿傑-v3r
@王駿傑-v3r 15 сағат бұрын
@@dupliner 黃國蔥自己說自己要拆的窩,別吧鍋甩給別人
@dupliner
@dupliner 15 сағат бұрын
@@王駿傑-v3r 你誤會我的意思,國蔥自己講要拆卻沒拆,新北市政府應該要執行公權力。新北市政府自己都沒有去拆或是起訴國蔥,是新北市跟國蔥的違法。
@王駿傑-v3r
@王駿傑-v3r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dupliner 你沒看到國蔥是怎麼捧侯友宜的嗎?
@邱美妗
@邱美妗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阿苗真的細心耐心用心的為全民講解讓我們可以更加清楚明白不法者的瞞天過海。阿苗讚棒🎉🎉🎉❤❤❤
@roxannelin3487
@roxannelin3487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謝謝阿苗的數學課😄
@greedymonkey3731
@greedymonkey3731 9 сағат бұрын
京華城是都委會透過自創的計畫法參照準用了都更條例裡的獎勵,但要準用應該要符合都更等相關條例,京華城不符合,最重要的是他們加總的容積率不能超過土地分區自治條例的規定,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明定「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而京華城案既非都市更新也非危老重建案,法規上不適用上述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容積獎勵辦法。 但威京總部集團於2020年3月17日向柯文哲市長辦公室陳情,且北市府受理案件後,都委會也參採《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獎勵規定,法外創設了「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再給予最高20%的容積獎勵, 等於北市府讓京華城另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的細部計畫修訂案獲得獎勵,但卻無視「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所以「20%容積獎勵」根本沒有合理的法源依據。 另外黃33拿台灣省條例來講更可笑,台北市是中華民國直轄市,劃分上跟省是同級的,要參照的是自己的自治條例 現在不只是法官跟檢察官,甚至包括連柯的律師都是認同京華城案是違法的,所以辯護方式才是柯並不知情,如果他們認為合法那根本柯知不知情都無所謂了,就只有民眾黨還在那邊胡扯硬拗煽動小草
@家榮楊-o7x
@家榮楊-o7x 9 сағат бұрын
重點是: 縱使都審會全票通過核發給京華城20%都更獎勵, 但是,但是 都審會只有建議權, 都審會只有建議權, 都審會只有建議權, 最後拍板定案核可的人就是台北市長,所以台北市長要負擔最後的責任!
@user-cs9eg4jj7g
@user-cs9eg4jj7g 6 сағат бұрын
所以他那句:我不知道,無恥
@glorias2kimo
@glorias2kimo 23 сағат бұрын
阿苗為什麼這麽高檔帥❤
@user-yh8ej3dk5y
@user-yh8ej3dk5y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其實民眾黨所說的話永遠不能掰開來看,他們永遠只用他們有利的那一部分來說,標準的政客
@user-heart1221
@user-heart1221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感謝分享🙏❤👍
@zekochang5438
@zekochang5438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京華城案是依都市計畫法24條,並「自創容積獎勵項目」去申請容獎,但: 1.都計法24條只授權土權關係人可自訂細部計畫,並未明文授權土權關係人可於細部計畫中「自創容積獎勵項目」。本條文末又云依前條(都計法23條)規定辦理,也就是本條未說明的部分依都計法23條辦理。 2.根據都計法23條,「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也就是「細部計畫」的核定就該依“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處理,根據該原則第7、8點,「細部計畫」的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前兩條法規即是‘’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和‘’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要注意‘’容積率‘’跟‘’容積獎勵”二者是不同的東西。北市都計施行自治條例內無明文規定“容積獎勵”,而北市土分管制自治條例則明文規定,除依第十一章申請容積獎勵外,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 簡單的說,要依都計法24條取得容積獎勵的唯一辦法,就是依‘’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十一章(79~82條)的法條,依其法定條件申請容積獎勵,而非未依上開法條,而「自創容積獎勵項目」來取得容獎。更別說自創的容積獎勵項目,是挪用自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的容積獎勵項目。 3..要在法定容積外,額外獲得容積“獎勵”,北市目前的法源依據有八個: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十一章)、大 眾 捷 運 系 統 土 地 開 發 辦法(第 6 章)、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 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善後處理自治條例、「促進都市再生 2010年臺北好好看」開發計畫。非依上述法源取得的容積獎勵,則無合法法源,自為非法取得。京案僅依都計法24條自創容積獎勵項目申請容獎,既無合法法源,即為違法取得,無庸置疑。
@shunokougetsu
@shunokougetsu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Orange County 記得最早有人翻成橙縣
@pck191
@pck191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波特蘭是高雄的姐妹市
@邱美妗
@邱美妗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準時收聽❤❤❤🎉🎉🎉
@Brush-0328
@Brush-0328 8 сағат бұрын
FAPA原來為台灣做這麼多這麼重要的事! 長知識了。 阿苗總是給我們知識滿滿❤❤❤
@hide10141
@hide10141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黃國蔥這樣告訴我他是專業法學律師真的很搞笑
@DaDanDaoDiao
@DaDanDaoDiao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雖說反對的委員聲音都消失這點很可疑,但其實即使從頭到尾所有委員都同意,也不代表這沒有違法、圖利,因為其在細部計畫做針對性的創設容獎這件事本身還是有問題 所有的容積獎勵都應該是通案性的,不論是開放空間、都更、危老、海砂屋、TOD,只要你符合前提條件,任何人都可以依規定申請,但是京華城細部計畫的範圍就只有京華城的土地,這三個獎勵項目寫在該細部計畫裡,等於只有京華城可以申請,這不可能符合容積獎勵的精神
@塔紅班
@塔紅班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因爲圖利😂爲什麼只給晶華城?爲什麼說財團吃人肉、確去圖利財團的陶朱園吃喝唱歌😮
@lir0513
@lir0513 16 сағат бұрын
就慣學生啊,考試不考,作業不做,上課不上,然後要老師期末給100分,不給就靠賄賂老師,然後老師就说哦該學生有去赢了一個大胃王比賽所以本科目100分(鼓掌)!
@kaywang6528
@kaywang6528 2 сағат бұрын
沈醫師的論述,請參考 【土管條例與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不是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的上位法規 土管條例是通則 細部計畫是個案;京華城改建案沒有違反土管條例 柯市長更不可能了解法條規定】 監察院在京華城改建案的糾正文裡說,「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土管條例)是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的上位法規」,意思是該案給予二十趴容積獎勵已違反土管條例。 這,根本誤解了都市計劃的精神! 須知,一個城市那麼大,隨著都市發展,各區域在不同時期都有各自的計畫需求,怎麼可能一套土管條例訂下來,不管時間地點,一律必須適用,不得逾越? 土管條例的用意是,不可能所有區域的都市計畫,都從頭規劃與審核,因此訂定一個通則,如果沒有特別狀況,就依此辦理,絕非細部計畫不得逾越之意。 事實上最理想,應該是台北市所有土地使用,都由都委會進行每一寸土地的審核,以符合當下都市發展需求,然而,都發局與都委會不可能有這樣的人力與時間,於是訂了一個通則,就叫土管條例。台北市民蓋新房子或改建,如果沒有特殊需求,就依照既有的都市計畫相關規定來辦理,包括土管條例的適用。 台北市法規會在二〇〇六曾經發文解釋,「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為本市一般性土地及建築物管制之基本要求,細部計畫建築管制要點地區之申請個案,是否符合管制要點使用目的,而類推適用酌量予以放寬申請,考量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在不違背細部計畫管制要點特殊需要所必要之範圍內,衡量個案地區自行認定之。」 看到沒有?土管條例是一般要求,細部計畫是個案,可酌量予以放寬。 事實上都市計畫法二十二條就說了,細部計畫應擬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意思就是必須針對個案來做考量,而不是直接引用都市計畫法裡的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定。 監察院糾正文說,「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規定,細部計畫的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施行細則或土管條例的規定。」 意思是細部計畫也必須符合土管條例的規定,殊不知該原則也說, 「除都市計畫相關法規及主要計畫另有規定外,應依本原則規定辦理。」而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就是一種「另有規定」。 京華城改建案,就是走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由地主自擬細部計畫,交由都委會審核通過。為什麼要有這一條?就是公辦的都市計畫是一個通則,私人若有特殊需求,可以另外擬定,但必須重新由都委會審核。 這樣,知道我的意思嗎?都市計畫是一個活的東西,隨時隨地都要做出最適宜的調整,既然都委會都針對京華城改建案做了那麼多審查,根據台北市最新的都市發展需求給予評估與核定,怎麼會說,喔,你違反了幾十年前制訂的土管條例! 事實上台北市的土管條例,對於容積獎勵(或增額容積),上限可以拉到三十趴,京華城改建案只有二十趴獎勵容積,根本沒有超過,只是它並沒有根據土管條例來申請容積獎勵,因為它是三十年前開挖,早已逾越了土管條例的建蔽率要求。當時有都委會委員說,「你超過是你的事,符合土管條例再來申請!」但其他都委不這麼認為,最後共識決就是,重新開挖有安全疑慮,因此改走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 台北市有沒有其他建案走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而不是土管條例的容積獎勵?有啊,就是另有一案,在信義區。當然細節不一樣,但精神就是:土管條例不是細部計畫的上位法規,而是一個是通則,另一個可以因應個案需求酌予放寬。 當時訂定台北市土管條例的時候,應該加一個但書:其他法規或都市計畫有規定者,從其規定。高雄市的都市計劃施行細則十八條就是如此:本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劃定下列使用分區,分別管制其使用;其使用管制項目及內容如附表一。但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自治條例或都市計畫書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看到沒有,「都市計畫書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台中市也有都市計畫自治條例,但沒有土管條例,而是列在前者裡頭,當中也講得很清楚:各使用分區之容積率,依都市計畫書中所載規定;未載明者,其容積率(以下簡稱法定容積率)不得超過附表一之規定。使用分區管制事項規定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得視各都市計畫實際發展需要,訂定較本自治條例嚴格之規定。 也就是說,土管規定是通則,細部計畫可以視個案酌予放寬,或訂得更嚴格, 事實上,在給監察院的答覆裡,當時都發局的人也講得很清楚,土管條例是通則,細部計畫是個案,京華城改建案並沒有違背土管條例。 也有人說,「都委會不應該創設容積獎勵!」哪一條這麼規定?所有的都市計畫,不管主要或細部,最後都由都委會依據都市發展需要給予審查,他們是最專業,也是最能因應都市最新需求的單位,當然可以在法定容積以外,以其他方式提升都市計劃的周延性。 以上所述,柯市長有可能弄懂嗎?當然是交給底下的專業團隊來處理嘛!怎麼會說他明知違法又圖利? 四個字:邏輯不通。 我也勸告看不懂上述論述的人,少在那邊胡亂打柯毀柯,那只是意識型態的嚷嚷而已,影響不了別人。
@MrJames0823
@MrJames0823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魔鬼終結者
@李小展-k9v
@李小展-k9v 4 сағат бұрын
對於公務員或公家機關來說🥰法無授權 即禁止 所以對於法律沒有授權的事🥰而公務員去做了 就是違法🥰🥰🥰
@kansony6601
@kansony6601 Сағат бұрын
有條有理的分析清楚,阿苗👍🎉。
@kaywang6528
@kaywang6528 2 сағат бұрын
阿苗的講法,是比較用左派去‘’質疑‘’•••••另一派是以解決數十年冤案,尋求法條爭取,然後委員會決議••••••
@lugugulp
@lugugulp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支持苗博雅找黃國昌辯論,幹爆黃國昌⋯⋯
@fanny3358
@fanny3358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找過了,黃不敢
@YuShawStang
@YuShawStang 18 сағат бұрын
國蔥從政也十年有餘,很愛喊"不服來辯",但也沒真看他跟人辯。四叉貓甚至都有,國蔥4秒就迴力標打自己臉的短片。 kzbin.infomi_gL3G47Xg?si=HHa21mqE82SS2g4T
@t4g05cj3
@t4g05cj3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其實橘郡要講台語必須用文讀音,台灣人很多人都不懂只要是名稱基本就是要用文讀音才對
@meisiebert8651
@meisiebert8651 23 сағат бұрын
何時可以來德國?
@hiturn7328
@hiturn7328 13 сағат бұрын
黃國昌都沒有講到法條的細節及規範的範圍!
@王駿傑-v3r
@王駿傑-v3r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各位台北市民要重建房子的有福了,民眾黨證明,只要你們認養家門前臭水溝,就可以跟市府要4趴容獎😂,是民眾黨說的不是我說的,我還拿京華城的一半來說的😂😂😂😂
@RobertVandenberg
@RobertVandenberg 16 сағат бұрын
小草還在否定期 我們同情他們
@黃世輝世輝
@黃世輝世輝 15 сағат бұрын
柯整天想為財團謀福利,難怪市政吊車尾。
@邱美妗
@邱美妗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小草們早點覺醒趕快來聽聽阿苗詳細的分析解剖❤❤❤
@SC-zq4qb
@SC-zq4qb 3 сағат бұрын
Orange County 也可說「橙縣」。
@田玉英-x4m
@田玉英-x4m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支持阿苗做最正確理論的事情
@flyeric1125
@flyeric1125 13 сағат бұрын
雖然標題事實,但建議阿苗不要這樣下標題,那些瘋草根本也不會看內容,只會被他們斷章取義做文章
@devilteki
@devilteki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聽到:如果你要說許巧芯是綠的,綠營民眾會跟你拼命,不知為了笑得很開心
@luchiachun7854
@luchiachun7854 8 сағат бұрын
美鳳沒長歪前也是個正常人,看了真感嘆,這些利益和官說把一個阿伯和一個早餐店議員歪成現在的醜態
@S59782003
@S59782003 18 сағат бұрын
想妳的聲音了下班喝酒配阿苗
@ccwang4710
@ccwang4710 13 сағат бұрын
黃X X ! 👎👎👎👎👎👎👎👎👎👎👎👎
@kaywang6528
@kaywang6528 2 сағат бұрын
李述德是明顯簡單一個會議,權利金一句話就降為0,不像這次是有程序會議+共識決 而且這一次的違法與否,是屬於高度專業複雜的都市計畫法,有見解不同使用的角度,偏保守的或許怕被說圖利不敢碰,另一派,覺得有一個脈絡可以有解決爭議的依尋方向可以走,反正經過會議,經過共識決議,也沒有預設一定得過,所以硬要說違法,也算超過。
@lwj0626
@lwj0626 5 сағат бұрын
雜草Frank被點名以後就不敢吭聲了,哈
@NANONAME99
@NANONAME99 5 сағат бұрын
有一次聽到dearnana的live說 只有柯被羈押 沈、彭⋯等相關人士都沒被抓。我想這是認知失調的由來
@jiajuan6200
@jiajuan6200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66666國師要把大家都拖下水
@user-vv7xp8nc8f
@user-vv7xp8nc8f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司馬昌 之心路人皆知~~😁
@nichalipivetchakulkit7848
@nichalipivetchakulkit7848 27 минут бұрын
是的旅居國外越久特別思鄉,今年特別回台選總統⋯但說沒資格因要回台半年以上⋯⋯⋯
@天馬行空-m9q
@天馬行空-m9q 2 сағат бұрын
國昌不僅是老師 也是律師 還是魔術師 魔術師只給觀眾看到他想給觀眾看的(剛剛有打錯已更正)
@奶酥麵包7
@奶酥麵包7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阿苗對黃的評論太客氣了。黃根本就是為自己的利益在説謊
@紘森
@紘森 17 сағат бұрын
黃副教主就在騙小草😂
@very6664
@very6664 5 сағат бұрын
騙完才能當教主🤣🤣
@इदानीम
@इदानीम 17 сағат бұрын
直轄市人口多少以上, 省轄市 縣跟市"不同版本法律,互不隸屬? 導致新聞很多通緝犯爬爬走,被攔查才發被發現,但是也只能由他自己戶籍的法院審理? 在外地做壞事等於沒事? 這是真的,新聞常看到闌查發現通緝,警方追逐,直轄市(高級) 省縣 貧困區?
@ivy-dy7to
@ivy-dy7to 3 сағат бұрын
我是外縣市,請問,除了起訴的人,京華城還繼續在蓋嗎?當初法院市府判贏,不是就可以依法停建?以後拆除不是又要花大家的?再拖久點,都可以招商了,沈某應該不會生病。
@liang310
@liang310 8 сағат бұрын
阿苗選市長,please
@mjk7530
@mjk7530 14 сағат бұрын
遠房大伯拿綠卡三十幾年,真的是寫中國
@Devilbutlers
@Devilbutlers 19 сағат бұрын
柯文哲事都講到爛了,講下關於偵查不公開吧,我比較想知道馬記者那個消息來源是怎來的?😂😂
@wilsonmin6805
@wilsonmin6805 18 сағат бұрын
跟你解釋之前,我想你必須先說明那個消息來源是哪個消息,問東西不清不楚的要怎麼跟你解釋
@Devilbutlers
@Devilbutlers 14 сағат бұрын
​​​@@wilsonmin6805獨家掌握柯文哲住家取得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的隨身碟啊當時記者認為1500就是1500萬啊,你是沒在看新聞是不是都報那麼久了還要說明那麼清楚嗎?
@misoshiru-_-
@misoshiru-_- 14 сағат бұрын
笑死 京華城的事都還不清不楚 現在是只能用偵查不公開來轉移焦點了484 就事論事很難ㄇ
@appaul7095
@appaul7095 13 сағат бұрын
@@Devilbutlers 那鄭文燦的偵查被報導怎麼沒看到你大呼小叫呢? 再者北檢都已經發新聞稿說沒有北檢的洩漏消息 要不要回去問問是不是你們民眾黨的內奸或是哪個證人或被告放出的消息
@TpBrass0
@TpBrass0 8 сағат бұрын
沒興趣 柯文哲是不是圖利甚至貪污更重要點 你可以聯絡其他雜草去開這個戰場圍魏救趙😂
@sava3862
@sava3862 10 сағат бұрын
阿苗的彩虹標不見咯~~
@henryy123
@henryy123 6 сағат бұрын
硬辯小組~~~
@taylor7019
@taylor7019 13 сағат бұрын
感謝小編開始寫集數在標題❤ 但可能要統一一下, 寫題目後面可能因字數限制很難看到;寫前面可能會破壞想吸引人的標題字? 總之感謝
@इदानीम
@इदानीम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直轄市(高級) 省縣 貧困區? 不同版本法律互不隸屬?
@TT-wx7ew
@TT-wx7ew 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1
@屋烏
@屋烏 13 сағат бұрын
真的笑死耶,還是硬要套349->840耶 本頻道: 京華城容積大放送!送出997坪,法源在哪?市府又讓財團「用刀叉吃人肉」?【20211111_京華城容積案說明】 直接寫997坪,2:53 寫十億以上 阿苗要不先跟過去自己打一架WWWWWW
@flyeric1125
@flyeric1125 13 сағат бұрын
從頭到尾都在講560到840的20% 苗講過多少次392到560是監察院糾正的,但出問題的是後面的容獎,而且連最原本的392都可以講錯,小草想洗地也先把功課做好一點
@屋烏
@屋烏 13 сағат бұрын
@@flyeric1125 200億怎麼來的?
@appaul7095
@appaul7095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屋烏 560 -> 840
@奶酥麵包7
@奶酥麵包7 10 сағат бұрын
@@屋烏 京華城土地面積約5000坪。20%的容積獎勵是建立在560%的容積上面的。所以: 560%的樓面面積是5000*5.6=28000坪 而增加20%後,所增加的樓板面積是: 28000*0.2=5600坪。 5600坪*200萬單價=116億元 阿苗的算法確實是有問題沒錯⋯⋯雖不到200億的利潤,但台北市增加的容獎並非只有997坪,而是5600坪。 但⋯京華城的回饋有符合116億的價值嗎?
@屋烏
@屋烏 9 сағат бұрын
@@appaul7095 算起來50%耶,不過樓下解釋了
@kidstar123
@kidstar123 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可以順便說國賓1100%容積率嗎? 笑你不敢,做著跟侵犯港人一樣的事情還拿港人沒有自由出來背書。
@scottting
@scottting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你可以斗內給他講,我記得之前有人提過也有稍微講一些。
@kidstar123
@kidstar123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scottting 喔喔喔,所以打柯文哲是抖內來的。😂😂😂原來如此。我以為是正義的天命,好的,可以啊,她不講怎麼辦。沒辦法,大家都要吃飯,我以為市議員有收入。
@orsentsao9131
@orsentsao9131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當伸手牌粉輕鬆。國賓如果有違反法律規定 不會自己搜尋
@kidstar123
@kidstar123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orsentsao9131 2020年高雄建築公會說沒有問題非危老 R係屬25 2022年台北結構公會說有問題是危老 R係屬飆高到67 40年的國賓危老25 第四十一年危老67 你解釋給我聽。 你來解釋這是因為被隕石撞到嗎?
@scottting
@scottting 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kidstar123 1.節目叫台北百科全書,京華城不在台北? 2.自以為正義的天命的是你愛的 柯文哲 ,苗 他沒說過這種話。 3.叫你 抖內 純粹是因為你要求做他本來就不會做的事情,抖內很過分??
@iamaliens7086
@iamaliens7086 9 сағат бұрын
對了,聽到黃一半的「我必須要老實說」就要意識到,這髒東西準備說謊了! 還有我很反感就是明明聰明卻要裝笨、明明學法律的卻刻意錯誤引用,根本就是缺德!!而且,這事情連噁芯也有戲? 太微妙了吧!
@塔紅班
@塔紅班 19 сағат бұрын
❤因爲圖利😂爲什麼只給晶華城?爲什麼說財團吃人肉、確去圖利財團的陶朱園吃喝唱歌😮
@奶酥麵包7
@奶酥麵包7 10 сағат бұрын
公家機關根本不需用到頂極商辦
@banjong_178
@banjong_178 23 сағат бұрын
肯定是相互抽油水啦,完全就跟1MDB一样!
@jiaqixu544
@jiaqixu544 17 сағат бұрын
橙郡不就是la😂
@sherabzz
@sherabzz 2 сағат бұрын
噁心,極盡扭曲之能事
@塔紅班
@塔紅班 21 сағат бұрын
因爲圖利😂爲什麼只給晶華城?爲什麼說財團吃人肉、確去圖利財團的陶朱園吃喝唱歌😮
АЗАРТНИК 4 |СЕЗОН 3 Серия
30:50
Inter Production
Рет қаралды 916 М.
GIANT Gummy Worm Pt.6 #shorts
00:46
Mr DegrEE
Рет қаралды 10 МЛН
АЗАРТНИК 4 |СЕЗОН 3 Серия
30:50
Inter Production
Рет қаралды 916 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