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故事-o7y 親愛的文盲公小同學,台灣應該屬於甚麼人,那個國家?那就要從國際法和國際法慣例去決定。假如領土主權只是屬於原住民,美國就不存在了,南美諸國也不見了,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都要解散了。甚麼是國際法呢?國際法是近代西方的國家產生出來的主張,對國家,領土,主權和公民所訂立的國際法律。在國際法訂定的時間,是中國的清朝。固有的彊域,也是從當時的現狀去决定的。台灣是中國自古以來,不可爭辯的領土。看見你關心中國對台灣島和的領土主權。你懷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這些固有疆域是不是國際法有所承認。從這裏,可以知道你已經不是小學一般的程度。我仔細看你堆砌了一篇文盲式的論述,使我領會到教豬唱歌的困難,明白了牽牛上樹的痛苦。我也知道頑石是不會點頭的。我只能歇盡所能,去解答你的疑惑。怎樣才可以被承認為一個國家呢?是要涉及國家,領土,主權和主權權益。而今日的國際法是和西方人的歷史,是分不開的。在歐洲,古羅馬帝國的興起,用十二銅柱立法,成立了羅馬共和國。在各個邦國之間,也是一樣混合了多元種族和不同的言語。因此,就有了國家,領土,主權,公民的責任,義務和權益的法律概念。後來的 peace of westphalia 就是沿用這個理據去訂立。甚麼是國際法呢?國際法是近代西方的國家產生出來的主張。是從西方人受到亞里士多德的思想衍生的契約精神spirit of contract 轉變成國與國之間的律法條文。自誇以法治國 rule of law。國際法和慣例的原則性,國際法和慣例的現狀,是國際法的名詞。1648年,帝國主義列強對長久的攻伐,疲不能興,簽訂的 the Treaty of Westphalia當時各主權國的版圖,稱為status quo,現狀就是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必須尊重和建立基礎在歷史沿革。Historical Origin and Development.不應該用發動戰爭去解決紛爭。而國際法習慣法是屬於不成文法。不承認住民民族自決,不容許侵犯宗主國的主權,或是國中䢖國。由國際法延伸至每個國家的國內法,每有逈異。今日國際法的藍本, 起源於 1648年,帝國主義列強對長久的攻伐,疲不能興,簽訂的 the Treaty of Westphalia。英國根據條約,對主權,领土原整和自決原則,用皇室制誥宣言作出闡釋。原住民自決不能凌駕主權國领土原整利益。用意是防止各屬地自成一國,破壞宗主國的主權。這是叫做Westphalian sovereignty。領土主權是不可爭辯的領土主權Indisputable Sovereignty 。國際法中的唯一基礎是根據當時的歷史沿革去互相𠄘認主權和领土。1920年世界各國簽訂了國際法,當時是中國的清朝。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省是在於中國清朝行使寭政治權之下的一個省。甚㦄是主權呢?主權不是實物,是現實和依附在國際法的法律定義,而國際法所𠄘認立國所必須條件。這是De facto and de jure states(i.e., they exist both in law and in reality. 由存在與事實的延伸,制成憲法和行使憲法,公告承認主權Declaratory And Constitutive Theories Of State Recogni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領土主權是rights of sovereignt 主權權益。 在這個原則上,台灣從來沒有制成憲法和行使憲法。只是中華民國的一個省。而國家和主權,一定要建立基礎在歷史沿革。Historical Origin and Development.所以,台灣的領土主權,在這個條款的原則,是中國是擁有自古以來不可爭辯的領土主權Indisputable Sovereignty . 甚麼是國家,怎樣才是一個政府。國家和政府,在國際法上,是不同的概念。簡單地說,人民從穴居野處,聚居成為部落。部族溶合擴大建成國家;人民推舉出領袖管理國家,成立政府,掌握權力,制成法律,代表人民保護人民的權益。中國的領土包括台灣省,所有的主權和主權權益,是屬於中華民族人民組成的國家和代表政府,並不是屬於一撮人或是那一個政體,而根據Westphalian sovereignt or state sovereignty, is the principle in international law 所建立基礎而在於歷史沿革。你能夠把滿清皇朝的國家主權和領土,當成是中華民國這個政治組織所繼承的私人產業嗎? "中華民國"在歷史上,在國際法上,當推翻了滿清皇權後,就是從中國的厩歷史沿革,繼承主權。"中華民國"一些領袖,組織了"中華民國政府",他們聲稱代表中國人民包括居住在台灣地區的人民,保護所有人民的主權權益。 "中華民國政府"這一群體的領袖,因為仁義不施,被中國在大陸地區的人民驅趕,逃跑到中國領土的台灣,苟延殘喘。這一群體的領袖,在台灣行使中華民國的憲法。仍然聲稱代表中國人民。 "中華民國政府"是存在中國領土的台灣地區,所以,不能稱為流亡政府。所以,蔡英文和馬英九都說,"中華民國在台灣"或是"中華民國台灣"。用以混淆視聽。 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聲稱就是代表中國的人民,但是被在大陸地區的中國人民驅趕。中華民國政府,逃跑到中國領土的台灣。"中華民國"事實上已經被推翻而處於負隅頑抗。自稱是"中華民國政府"的群體,是存在中國領土的台灣地區。不被國際承認為代表中國,雖然中華民國的憲法,仍然聲稱代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用革命推翻了中華民國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府已經不能代表中國人民,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現狀 Status quo 是在一個中國的歷史從內戰後的延續,台灣省是在於中華民國行使寭政治權J之下的一個省。而台灣,明顯地不是一個國家。所以在國際法的現實上,中國是處於同一主權而分治。內戰雙方,在協議簽訂之前,也只就是內戰暫停的現狀。中華民國政府只是躲藏在中華民國憲法這個龜殼裏面。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份。所以,中華民國或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國,從存在與事實的延伸,不能夠算是一個國家。所以,臺灣人不可以單是由自己的意志來決定臺灣的歸屬。
親愛的文盲公小同學,台灣應該屬於甚麼人,那個國家?那就要從國際法和國際法慣例去決定。假如領土主權只是屬於原住民,美國就不存在了,南美諸國也不見了,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都要解散了。甚麼是國際法呢?國際法是近代西方的國家產生出來的主張,對國家,領土,主權和公民所訂立的國際法律。在國際法訂定的時間,是中國的清朝。固有的彊域,也是從當時的現狀去决定的。台灣是中國自古以來,不可爭辯的領土。看見你關心中國對台灣島和的領土主權。你懷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這些固有疆域是不是國際法有所承認。從這裏,可以知道你已經不是小學一般的程度。我仔細看你堆砌了一篇文盲式的論述,使我領會到教豬唱歌的困難,明白了牽牛上樹的痛苦。我也知道頑石是不會點頭的。我只能歇盡所能,去解答你的疑惑。怎樣才可以被承認為一個國家呢?是要涉及國家,領土,主權和主權權益。而今日的國際法是和西方人的歷史,是分不開的。在歐洲,古羅馬帝國的興起,用十二銅柱立法,成立了羅馬共和國。在各個邦國之間,也是一樣混合了多元種族和不同的言語。因此,就有了國家,領土,主權,公民的責任,義務和權益的法律概念。後來的 peace of westphalia 就是沿用這個理據去訂立。甚麼是國際法呢?國際法是近代西方的國家產生出來的主張。是從西方人受到亞里士多德的思想衍生的契約精神spirit of contract 轉變成國與國之間的律法條文。自誇以法治國 rule of law。國際法和慣例的原則性,國際法和慣例的現狀,是國際法的名詞。1648年,帝國主義列強對長久的攻伐,疲不能興,簽訂的 the Treaty of Westphalia當時各主權國的版圖,稱為status quo,現狀就是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必須尊重和建立基礎在歷史沿革。Historical Origin and Development.不應該用發動戰爭去解決紛爭。而國際法習慣法是屬於不成文法。不承認住民民族自決,不容許侵犯宗主國的主權,或是國中䢖國。由國際法延伸至每個國家的國內法,每有逈異。今日國際法的藍本, 起源於 1648年,帝國主義列強對長久的攻伐,疲不能興,簽訂的 the Treaty of Westphalia。英國根據條約,對主權,领土原整和自決原則,用皇室制誥宣言作出闡釋。原住民自決不能凌駕主權國领土原整利益。用意是防止各屬地自成一國,破壞宗主國的主權。這是叫做Westphalian sovereignty。領土主權是不可爭辯的領土主權Indisputable Sovereignty 。國際法中的唯一基礎是根據當時的歷史沿革去互相𠄘認主權和领土。1920年世界各國簽訂了國際法,當時是中國的清朝。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省是在於中國清朝行使寭政治權之下的一個省。甚㦄是主權呢?主權不是實物,是現實和依附在國際法的法律定義,而國際法所𠄘認立國所必須條件。這是De facto and de jure states(i.e., they exist both in law and in reality. 由存在與事實的延伸,制成憲法和行使憲法,公告承認主權Declaratory And Constitutive Theories Of State Recogni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領土主權是rights of sovereignt 主權權益。 在這個原則上,台灣從來沒有制成憲法和行使憲法。只是中華民國的一個省。而國家和主權,一定要建立基礎在歷史沿革。Historical Origin and Development.所以,台灣的領土主權,在這個條款的原則,是中國是擁有自古以來不可爭辯的領土主權Indisputable Sovereignty . 甚麼是國家,怎樣才是一個政府。國家和政府,在國際法上,是不同的概念。簡單地說,人民從穴居野處,聚居成為部落。部族溶合擴大建成國家;人民推舉出領袖管理國家,成立政府,掌握權力,制成法律,代表人民保護人民的權益。中國的領土包括台灣省,所有的主權和主權權益,是屬於中華民族人民組成的國家和代表政府,並不是屬於一撮人或是那一個政體,而根據Westphalian sovereignt or state sovereignty, is the principle in international law 所建立基礎而在於歷史沿革。你能夠把滿清皇朝的國家主權和領土,當成是中華民國這個政治組織所繼承的私人產業嗎? "中華民國"在歷史上,在國際法上,當推翻了滿清皇權後,就是從中國的厩歷史沿革,繼承主權。"中華民國"一些領袖,組織了"中華民國政府",他們聲稱代表中國人民包括居住在台灣地區的人民,保護所有人民的主權權益。 "中華民國政府"這一群體的領袖,因為仁義不施,被中國在大陸地區的人民驅趕,逃跑到中國領土的台灣,苟延殘喘。這一群體的領袖,在台灣行使中華民國的憲法。仍然聲稱代表中國人民。 "中華民國政府"是存在中國領土的台灣地區,所以,不能稱為流亡政府。所以,蔡英文和馬英九都說,"中華民國在台灣"或是"中華民國台灣"。用以混淆視聽。 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聲稱就是代表中國的人民,但是被在大陸地區的中國人民驅趕。中華民國政府,逃跑到中國領土的台灣。"中華民國"事實上已經被推翻而處於負隅頑抗。自稱是"中華民國政府"的群體,是存在中國領土的台灣地區。不被國際承認為代表中國,雖然中華民國的憲法,仍然聲稱代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用革命推翻了中華民國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府已經不能代表中國人民,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現狀 Status quo 是在一個中國的歷史從內戰後的延續,台灣省是在於中華民國行使寭政治權J之下的一個省。而台灣,明顯地不是一個國家。所以在國際法的現實上,中國是處於同一主權而分治。內戰雙方,在協議簽訂之前,也只就是內戰暫停的現狀。中華民國政府只是躲藏在中華民國憲法這個龜殼裏面。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份。所以,中華民國或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國,從存在與事實的延伸,不能夠算是一個國家。所以,臺灣人不可以單是由自己的意志來決定臺灣的歸屬。
@Kai-lp4mk5 жыл бұрын
這集好棒,身為台灣人真是感到驕傲
@禍啞通5 жыл бұрын
中华民国总统府在江苏省南京市不知道吗
@ericzhao38554 жыл бұрын
@@禍啞通 懂点礼貌啊小老弟
@mmorpg95643 жыл бұрын
@@ericzhao3855 說事實就是不禮貌?
@taniaseng69562 жыл бұрын
@@ericzhao3855 hidup the people Rep of China 🇨🇳 hancurkan hantu'hantu kelompok speratis Hong Kong merdeka dan Taiwan merdeka gulingkan Tsai ing wen penipu play woman pelacur liar lonte blue dog anjing piaraan kolonialisme Japan and imperialisme USA Amerika serikat ini hidup China 🇨🇳 yang bersa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