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很多人還分不清楚經神科醫生(psychiatrist)與心理學者(psychologist)的不同,嚴格說沒有心理醫生這一稱謂或法律定位。精神科醫者(psychiatrist)是醫生,醫學院本科畢業後再加三至五年精神醫學的臨床住院訓練.心理學家(psychologist)常被誤認為是心理醫生(師),不是醫學院畢業生,也不需醫院正規住院訓練,所以從法律觀㸃,不是醫生.但心理學家(醫師)有自己的專業及臨床訓練,可行使對有異常心理患者的諮詢治療 (psychotherapy, psychoanalysis, cognitive and behavioral therapy) . 兩者在法律定義及權責區野還是分道有別.在經神病理的診療上,大部合格的經神科醫生(psychiatrist如李醫生是經神科醫師,他不是所謂的心理醫師,或更正確說應是心理學者,psychologist)都會依據同業共守認同的診療標準原則, 如DSM-5(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el of mental disorders ),就如所有正規合矩的醫生也一定在大原則下循規蹈矩行醫。當然醫者就事論事,照書本定義的"奇思異想"或"妄想幻覺"來解說我們深信的怪異幽靈現象(而且列入國際病名索引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完全否決我們一廂情願的認知,難免聽起來不順心,甚至剌耳,立即跳起爭論反駁,本是常情。我等病患不信醫者是自己的權利,但他們如為討好迎合做不實解說造成誤導,則成了疏忽(negligence)及誤醫(malpractice). 喜歡與否,這是社會共守的規則俗約。我們沒法強迫醫生曲解專業知識來逢迎我們的執念信仰。
@ChesterintheField9995 жыл бұрын
village283 完全同意,改斜(邪)撥正是學者的職責.經神科醫生必須依據專業指導原則,如"異常經神症狀診斷及統計手冊"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5), 行醫治病,是以專業立場就事論事,患者持異見,不願接受醫者診斷治療,是他/她的自由,本是常事.經神醫生的訓練就是把靈異經驗列入非自然的認知,也不足為奇.但沒有人願意被糾正,來往辯證反駁,瀰漫意氣感情用事,真假混淆還是居多,理不出公論,姑且聽之,算是見聞的經驗,當做茶餘飯後,助興的聊齋誌異物語怪談吧!何必爭得臉紅耳赤,小心氣壞了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