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同意家譜取證,首先 DNA 技術雖然純熟,但是統計分析存在邏輯上的先天缺陷:如果一個人是兇手,則他的 DNA 和現場吻合的機率是 99%。可是一般鑑識調查的邏輯是反過來的,你只知道一個人的 DNA 和現場吻合,他是兇手的機率必須用貝氏定理換算,那他是兇手的機率其實不到 50%。意思是說比起現階段的調查方式,因為雜訊太多,家譜取證會影響更多的無關人士,而這件事很可能發生在我們身邊。比如你十年沒聯絡過的表哥不是兇手,但可能剛好吻合,現在你父母兩邊家族的所有男性都會被當成嫌疑人看待,這是不合理且對調查沒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