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這次me too 事件能督促重新檢討司法制度…這些應該兒少性剝削…性暴力犯罪,不管是拍攝或是購買、甚至是實際侵犯…因為他們的行為真的…不可饒恕,權自立案及梁恩睿案…讓人們看到的是…他們是無法教化的…為了保護任何一個可能的受害者,當我們抓到了可以辨識出這些變態的時候⋯要遏止必須用「重典」! 我覺得公開罪犯資料…長期標記他們,通報….都是不錯的方法,可以在他們身上植入晶片…用科技協助…讓我們一打開某個地圖就可以看到有哪些危險在身邊…可是除了這個…我覺得還有化學閹割,長期隔離他們也可以接受。 或許或有些人為這些罪犯做出爭取…認為通報他們或是長期隔離…都是戕害人權…但是想想他們傷害他人所做的事,以及那些傷害或許是無論多久也無法抹滅的⋯失去人性的犯罪者⋯⋯就不要再要求他們不配擁有的權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