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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對舞蹈、戲劇、電影等多元藝術領域懷抱熱忱和憧憬的藝術人和大學生一個交流的網路平台,以良性競爭的方式進行自由創作。隨著科技的進步,全國舞蹈影像競賽將排除傳統劇場形式的表現方式,運用「影像拍攝剪輯」的手法呈現,讓創作者能夠在影像中結合課多元創意,進階發表作品於雲端世界,無舞風限制。
本競賽活動分為「網路影像舞蹈徵件徵選」、「網路公布參與決賽名單出席頒獎典禮」及「得獎作品發表暨分享會」進行。詳細資訊如下:
10月09日(六) 第一階段/網路影像舞蹈徵件 (12/07下午5點截止)
12月14日(二) 第二階段/網路公布初賽得以參與決賽的名單
12月21日(二) 第三階段/頒獎典禮現場下午3點至5點得獎作品發表暨分享會 (台中臺體大)
活動對象及參賽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證,對舞蹈影像極具熱忱者皆可報名參賽。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舞蹈影片,而非宣傳片,且無版權侵犯等問題,若依主辦單位查證違犯以上規則者,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競賽資格。
2. 參賽作品內容須與舞蹈藝術相關,舞蹈種類與主題不限,創作者可自行決定。影像以原創為目的,並具藝術水準,並以「播放」形式完整呈現創作內容。
3. 參賽作品人數已1人(含以上),5人以下為限。
4. 參賽作品長度需大於3分鐘,小於7分鐘。若未達或超出作品長度標準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
5. 評分標準:拍攝及剪輯技巧 30% 主題與關聯性 20% 舞蹈技巧與設計 30% 作品原創力 20% 參賽作品務必於競賽期限內繳交連結
權利與義務
一、參賽者權利義務:影片中之配音、配樂及使用之圖文均需向原創作者/團隊取得重製、改作編輯、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訴、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之授權,如因影片播出產生著作權相關法律爭議,由參賽者負完全之責任。必要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提出證明外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以供查核。參賽者於完成報名程序後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所列之各項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報名。報名者、影片製作方,出品方、發行方或相關單位有義務確保影片之合法性,主辦單位保有該影片是否具備參賽資格之最終決定權。影片之至著作權歸參賽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得無償使用、修改、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入圍影片及其劇照或參賽者之相關計畫書、產品與服務內容,作為行銷、推廣及展示之用。
二、得獎者權利與義務:主辦單位為獎勵影像創作,獎狀、獎牌收受人及獎金之受款人為創作影片之人。如有任何爭議,該收受人/受款人為導演,由主辦單位逕依得獎者提供之文件認定之。若委託他人代領,應檢附授權書,且得獎者願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報名方式
本競賽活動採「網路報名」方式,詳細報名資訊與完整作業相關內容,請至下方報名連結。報名費用:完全免費。
●聯絡方式:葉景雯老師 chingwenyeh@gmail.com 或 賴小姐 ss93178@gmail.com
競賽獎勵
第一名 新台幣15,000元整 並頒發獎狀
第二名 新台幣10,000元整 並頒發獎狀
第三名 新台幣5,000元整 並頒發獎狀
入選獎 新台幣 1,000 元整 並頒發獎狀 (三名)
※參與此次競賽之創作者與演出人員皆有參賽證明乙張。
若因其他因素,活動有所更動,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各參賽者,並公告於競賽活動網頁及粉絲專業。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2. 參賽作品如牽涉智慧財產權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得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需退回獎狀、獎座/獎牌與獎金。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其他智慧財產權,請於繳件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與授權之相關證明文件。
3.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公布及簡章、徵選過程、競賽結果等一切解釋及裁量權限。
指導單位:中華民國行政院教育部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曾賢文教基金會,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