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更正很多人完全錯誤的直覺,翻牆、步行、游泳不經過海關去到美國尋求庇護,不是非法入境,也就是說不能叫偷渡,而是完全依法有據,也就是說絕對是完全合法的移民。每天大概都有一萬人經過這個途徑進入美國。經過可信的恐懼聲言去申請庇護後是可以去領駕駛執照及合法工作的。根據美國聯邦司法部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公佈的最新工作量和裁決統計,經過可信的恐懼聲言(也就是沒有非移民簽證去到美國尋求庇護者)得到庇護的中國公民是全世界第二高,僅次於孟加拉兩個百分點達四分之三強。庇護獲准一年後就可以得到永久居留權,再過五年就可以申請為美國公民。反之,根據美國聯邦司法部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公佈的最新工作量和裁決統計,如果包括未經過可信的恐懼聲言(也就是包括持有非移民簽證去到美國尋求庇護者)中國公民得到庇護率就降到58%。也就是說如果拿到美國的非移民簽證坐飛機去美國再申請庇護,就沒有可信的恐懼聲言,那成功率就大大降低了。所以不要以為翻牆、步行、游泳不經過海關去美國尋求庇護的人都是拿不到美國非移民簽證的。事實上經過可信的恐懼聲言審理的時候都會被問是否曾經有申請過美國非移民簽證而被拒。如果有被拒歷史都是不利的。肯定有不少人有搞清楚詳細的攻略,從來沒去申請過美國簽證,因為知道自己沒有足夠的證據去說服美國領事他在原居地有強大的關係,使他去到美國不歸是絕對弊大於利的,這就是辦美國非移民簽證的必備條件。也不用經過什麼仲介、蛇頭,甚至律師,就自己成群結隊環球旅行到最近美國的免簽國家厄瓜多,再坐車去到哥倫比亞西北部就開始跟著每天成千上萬世界各地來到的北移大軍,途經巴拿馬境內的熱帶雨林及其他中美洲國家進入美國尋求庇護。沒有具體被迫害的經歷也是可以尋求庇護的,但是一定要有足夠證據說服庇護官及移民法官申請者很有可能會被迫害,而且理由只限於以下五種,其他理由都不可以接受。譬如中國共產黨的疫情封控,都市更新的強行拆遷,城市驅趕低端人口,中美洲各國的黑道橫行,賤殺無辜,都不是可以接受庇護的理由。只有因為種族、宗教、國籍、政治理念或者是他人認為您的政治理念或者是您有參加特定的組織或者群體才可以接受為尋求庇護的理由,所以才叫政治庇護。如果您已經在自由民主國家包括台灣拿到居留許可,基本您就已經喪失了去美國尋求庇護的理由了。另外從中國共產黨控制的地方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人士在申請政治庇護同時可以根據1984年《禁止酷刑公約》,全名為《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縮寫為CAT)》由聯合國第39/46號決議通過,並在1987年正式生效來申請庇護。這樣就等於有了個免死金牌。美國沒有辦法拒絕申請庇護之後把申請人遣返回中國。美國只能夠把申請人送去不會被迫害的國家,但事實上有哪個國家會願意收這些中國人呢?這就是導至大量從中國共產黨控制的地方,持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人這麼有底氣去到美國。從來沒有一個人說被遞解回中國的原因。這些少數被拒絕給予庇護的中國人,雖然不能夠在美國根據庇護相關條例拿到永久居留權,但是他們可是有工作許可也有社會保障號碼,基本該有的社會保障,譬如疫情期間發放的現金,失業保險金,62歲以後的社會保障金,65歲以後的醫療健康保險,…等等,他們照樣可以領。就是不能夠申請親屬依親去美國或者是申請成為美國公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