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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有比阻擋救護車,更令人生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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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色檔案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1 900
@Mr0909009
Жыл бұрын
同樣的一件事,叫做 奇蹟大師 ,他開跑車擋救護車, 被肉搜爆料搞直銷課程,學歷造假, 事後承諾要捐救護車沒做到,就不了了之, 現在還在FB很活躍,搞直銷話術拉人上課。 最讓我難過的是台灣人真的很健忘,還是有人愛去上一堂課要價兩萬台幣的課。
@81029999chris
Жыл бұрын
他超噁心🤮
@帥帥-t4s
Жыл бұрын
有臉書連結嗎
@nothingtosay135
Жыл бұрын
太健忘不就是台灣人唯數不多的特色之一嗎
@xx-br2zo
Жыл бұрын
轉移焦點的方式用的好
@平心氣合
Жыл бұрын
標題讓我聯想到的 就是這位奇蹟大師.... 結果不是他....
@guanyuan5081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消防員,我想藉這個機會跟大家宣導(?) 由於救護車消防車車禍率太高,上級有了一些政策,要求救護車行經路口為紅燈時應「完全停車」再開,並不是單純減速就好,長官也會不定期到單位抽查行車影像,倘若發現沒有依規定停車再開,該名隊員會有劣跡等等的處分。 因此想跟各位用路人說,當救護車鳴笛閃燈卻停在路口,不是要讓行人也不是要讓綠燈車輛,而是要確保所有駕駛都有注意到救護車並停車禮讓救護車。太多太多人以為救護車要給大家快速通過,所以就又往前進,導致救護車永遠過不了路口~
@tt.like.king2227
Жыл бұрын
你們真的辛苦了🙂
@Eliana-tx5fx
Жыл бұрын
難怪~ 自己每次看到救護車是都會減速到暫停 但有陣子開始發現救護車在路口靜止而不是緩緩前進,我還想說是不是上面的病患沒有那麼緊急😮
@XuanSaka
Жыл бұрын
推上去,希望DK D掃可以置頂這個留言
@guanyuan5081
Жыл бұрын
@@Eliana-tx5fx 我們也是被這樣的政策搞的有點困擾,但看看其他國家像是日本也是如此,只能慢慢讓大家習慣慢慢改善大環境🥲
@user-mhllybr8964台灣
Жыл бұрын
@@guanyuan5081 我今天回來時有遇到救護車也是像你說的這樣做,之前就遇到放出笛聲的救護車,都會自覺性的趕快緊張的禮讓給救護車過了,今天遇到像你說的鳴笛聲暫停路口再開的救護車,也是自覺緊張的按住原地保持不動,家境貧困,沒那麼多錢跟能力耗在醫療資源費用上,遇事超容易緊張的我真的很怕哪天會輪到自己家人或是我坐救護車的時候……
@virgoboy520
Жыл бұрын
身為一名第一線119救護員,老實說比阻擋救護車更令我理智線斷裂的是,當我要迴轉或倒車的時候,一些用路人硬要「見縫插針」,每一次急煞都對車上的患者與在後艙處置的同仁有莫大的危險性!
@天撒
Жыл бұрын
一般聽見或看見救護車第一想法就是確認當下是否有供救護車變道或穿插的空間(靠邊或停下騰出空間),確認好就會立即按喇叭通知周遭的駕駛(因為時常看到都在注意手機),心存善念,永遠保持需要救護的人最重要為優先。
@etoys202
Жыл бұрын
多數人行為是行屍走肉,未經思維常識,見警示燈或鳴笛就要提高注意,不要圍觀或好奇分心開車,救護車移動或鳴笛時,所有通行人車應讓道停止
@何奕茹
Жыл бұрын
辛苦你了
@administrator-8964
Жыл бұрын
那些都沒有家人,所以用不到救護車才敢這樣
@莫生-t9g
Жыл бұрын
拜託下次在遇到請直接送他們上路 讓殯葬車接他們謝謝
@rita0099
Жыл бұрын
出了事就說自己生病,根本侮辱那些真正生病的人。謝謝異色檔案做這次的影片,最好這類的事一段時間要給大家回想一下,讓大家記得這件事。
@陳芯妮
Жыл бұрын
生病永遠都不是可以惡意傷害別人的理由!或許要體諒生病的人但也希望他們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沒有說生病的人不好
@伊莎-b6z
Жыл бұрын
我先說,我自己也是躁鬱症患者,但我並不認為這種錯誤事情可以推到精神問題,狂躁症狀如片主所說,會感覺無所不能精神無法集中等,但這是有嚴重程度的,輕微狂燥『甚至不會對生活帶來影響』而中重度的狂躁是『會被醫院追蹤的』,重度有時是直接被關進去管理的,因為可能會不吃藥或者殘害自己,這個我是十分了解的,至於憂鬱症(現代大部分人都有只是症狀輕微而且有紓壓管道,而會判定基本上都是輕中度以上無法透過管道紓壓才會判定憂鬱症)而且會合併一些焦慮甚至恐慌,但有一個重點,不管處於狂躁或者憂鬱期就像我上面說的,除非你中度以上,不然他們是有理智跟思考在的,所以做出那些舉動是『不可能忘記』的,就是因為認為自己無所不能所以才不怕,才敢做出相對應的事情,這之間還得經過自己本身幾秒思考過後才會做,而不是什麼都沒想就做了,如果真的嚴重狂躁不要說擋救護車,不是下車落幹就是衝撞前車,這才是無法掌控的狀態,還會搞急煞擋道代表全部都是思維在,這反而是侮辱那些真正受到這疾病影響勞心苦力的患者,抱歉我是患者但我認為他不配這樣侮辱我們這些對抗疾病的人
@a7609261
Жыл бұрын
說得好👍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是我發作的話,我可能會轉車頭直接和救護車對撞... 是不是每個患者都會思考我不知道,但我出事的時候,都是直接反應,跟本沒有思考過,也沒有思考結果的時間。
@伊莎-b6z
Жыл бұрын
@@blizzard-falcon 你說的就是我說的不可控狀態,不可能單單比中指或著擋道,因為這種狀況是已經失去所有的思維了,而如果還能比中指跟阻擋道路這種你需要特別去注意後車的東西,明顯就是還有思維在,那就根本不可能失控,也就沒有無記憶這種東西了~甚麼嗆聲拉~比中指啦~抱歉對於一個失去思考的人那些東西是不存在的,因為會說是精神病就是一旦發作就不會是積累而是直接斷線,一旦斷線就是失控跟正常人不一樣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伊莎-b6z 然後不管怎麼道歉都沒有用,一定會被嘴,被排擠,各種負面反饋撲面而來...
@xiaoyu6666
Жыл бұрын
@@blizzard-falcon 你這樣做就變第二個中指蕭
@amberchou261
Жыл бұрын
我曾經跟著產後血崩的姊姊搭上救護車轉到長庚急救 幸運的是因為是半夜五楊高架上沒麼車 路程20分鐘內就抵達 但當時我覺得好像開了一個小時才到 對家屬來說每分鐘都非常難熬 禮讓救護車 一個小小的動作 可以為傷者爭取到更多機會 也能保護救護員的安全 真的非常非常重要 謝謝DK做這支影片
@王宏益-u4e
Жыл бұрын
我比較厭惡的是,就算你當下真的是因為躁鬱症發作而作出不理智的行為,但是事後你躁鬱症沒發作理智正常的時候總該認知到錯誤,如果真的是因為躁鬱症發作那當然值得原諒,而不是因為你有躁鬱症所以就認為你沒錯,錯就是錯。
@日子還是要過-v4f
Жыл бұрын
身為患者,非常認同
@justin000456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對方的父母過度溺愛~連一個成年人做錯事了都還要家長出來說明,根本就是一個沒懶叫的孬種啊
@dannyarsene975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沒再管你有沒有病,有病不要出門,出來害死人被肉搜活該
@e214andy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這應該重罰,重重的懲罰他…………
@Bboy_RT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人少拿躁鬱症來做藉口了 躁症結束完全沒有悔意我真的不太相信
@Yianchou901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神奇,跟交通有關的罰則都很輕… 檔救護車3600 在捷運吃東西罰7500
@欸嘿嘿-e6n
Жыл бұрын
官員為自己違規的時候鋪路
@yu_chen540
Жыл бұрын
阻擋救護車危害風險是ㄧ個人的生命 在捷運裡吃東西可能造成的風險更多的生命
@arieschiu5359
Жыл бұрын
@@yu_chen540 我不相信
@陳勁崴
Жыл бұрын
@@yu_chen540被臭豆腐臭死嗎?還是會引起妳的躁鬱症,讓妳失控殺人
@yu_chen540
Жыл бұрын
@@陳勁崴 我沒有躁鬱症,我能理解你不理解我的言論,但又想嘲笑我而酸我,這就是你的休養問題而已。沒事,我解釋讓你知道,無知的可怕😝在大眾交通運輸上吃東西引起的是食物亂丟,而這些食物可能引起小蟲,或者是小動物,來干擾設備運作。所以才必須禁止。
@Thunderbolt756
Жыл бұрын
我本身運輸業開大貨車的 看到救護車我第一時間必定優先禮讓救護車 以前沒遇到過就已經覺得必須禮讓 直到真的需要用到救護車 到現在還是滿滿的感謝救護車的司機合救護人員
@甜恬醬
Жыл бұрын
我個人也有心理疾病,也會有無法控制自己的時候,但事情過後我會馬上道歉或是進行補償,所以我完全無法理解「有病有理」的這種理論。做錯事就是做錯事,不管有沒有病都是一樣的,疾病只能是理由,不能是擋箭牌。
@itsNaya77
Жыл бұрын
原來是2010年的事情 當時還小都不知道有這種事 謝謝DK跟D掃製作這次的影片 從小就有印象 不管是爸爸還是媽媽駕駛 遇到救護車都會禮讓 現在自己不管騎車開車 在道路上聽到救護車的聲音 就會趕快找救護車是從哪裡來 然後看是需要移車還是綠燈先理讓 而且每次遇到救護車 我看其他用路人也都紛紛禮讓 不是摩西開紅海就是綠燈時不走先禮讓 還真的沒有遇過惡意阻擋救護車的人... 相信台灣人都是善良的 希望不要再有這種事情發生了
@TDS-vz8sg
Жыл бұрын
人渣父母寵出來的,我覺得牠全家都有燥鬱症😂
@TunaDeeeeeck
Жыл бұрын
那時我剛好在這個路口旁邊的麥當勞用餐 有目擊這一幕的發生 謝謝這位中指先生讓當時還是國中生的我知道在道路上阻擋救護車的行為有多麼惡劣
@ameliahong9336
Жыл бұрын
聽到蕭父進線節目叫囂,發現原來蕭男的躁鬱是遺傳來的,希望蕭家兩老一生平安健康,永遠不用搭上救護車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目前沒有證據證明精神疾病會遺傳...
@a7609261
Жыл бұрын
那是嘲諷🙂
@theresatsai2522
Жыл бұрын
遲早的啦!誰會用不到救護車。
@kittychung78
Жыл бұрын
不要浪費救護車,這種直接用靈車就好
@小太陽-j5x
Жыл бұрын
父母都不知道錯哪裡,兒子怎麼會知道
@cindycheng3772
Жыл бұрын
少每次犯罪就推給躁鬱症, 我也有躁鬱症,但我從來也不做害人的事, 情緒亢奮只會說比較急躁焦慮想做很多事情沒耐性, 但基本的道德還是會有的, 基本上除非是到了思覺失調,不然就少拿自己有精神疾病來犯罪= =
@hanhaniii
Жыл бұрын
健忘是人之常情,我們無法持續關注所有社會議題,感謝DK努力讓大眾想起來。
@國禎-k2p
7 ай бұрын
人之常情?????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萬物之靈臉都不要了❤
@Lightning_Blue254
25 күн бұрын
@@國禎-k2p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自己也是萬物之靈❤
@黃達威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曾經坐在救護車的副駕駛座陪同親人送醫,才深刻的體驗到救護車駕駛在開車時分秒必爭的壓力,要在盡速與安全中取得平衡真的很不容易,後座幫忙急救看護的救護人員也是竭盡心力的照顧病患。向偉大的救護人員致敬。也期望所有的用路人在遇到救護車時能盡快的讓出車道。
@鍾珮樺-o8g
Жыл бұрын
之前在一個學校附近的路口等過紅綠燈,因為是在學校附近所以都會有一些志工或是愛心媽媽等等的指揮 這時候來了一台救護車,指揮的志工遠遠的看到救護車就開始嗶嗶嗶跟比手勢示意駕駛讓道,最後救護車很順暢的在那個路口通過了 當時我真的只覺得人間值得🫰🫰🫰
@好運狐狸
Жыл бұрын
會覺得人間值得大概是會覺得讓救護車先行的情況太少了不然這是件理所當然的事
@鍾珮樺-o8g
Жыл бұрын
@@好運狐狸 我覺得人間值得的部分是路口的志工在大家還在張望救護車在哪裡的時候,他馬上就開始指揮車子往前開、往旁邊讓了,不只是因為大家禮讓救護車喔!可能是我上面怕打太長所以沒有講清楚😅😅😅
@12139864
Жыл бұрын
前幾年最讓人稱道的是一個山道救護車的新聞,某牌汽車俱樂部辦車聚,數十台汽車在山道上遇到救護車,領頭人用無線電呼叫所有隊車全部靠邊坡讓路,讓救護車幾乎不延滯的快速通過。要知道車子在山路邊坡靠邊也有陷入或刮蹭的風險,但車隊每個駕駛都齊心讓路,看到這新聞,我真的太佩服這領隊和各司機。
@David600153
Жыл бұрын
小弟附近也有人開救護車出勤途中(開警報器)經過一條單向道路,由於道路狹小車速不快,兩邊停滿汽車,突然從中跑出一小朋友反應不及撞上,不知小朋友傷勢但很明顯是家長管教不當照顧不周,而之後索賠過程還請到議員幫忙,明明就是家長和小朋友的問題,議員在和解上還說沒30萬不用想和解這種話,北投汪姓xxx,真有妳的
@akirasakai7999
Жыл бұрын
看父親這樣,再看看兒子那樣,佩服佩服 另外支持這種惡質舊文重新燃起,幫助記憶
@aerc1222
Жыл бұрын
上樑不正 下樑
@hafan32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 謝謝DK讓大家回憶這件事 當時超生氣
@Rnb598
Жыл бұрын
幫助記憶然後呢,大家還不是看完過一天就不在乎了😂
@lsooyeh
Жыл бұрын
血統的優良嗎?
@玉米片-f7s
Жыл бұрын
爸寶 都33歲了(當時) 還這麼偏袒父母有夠好笑
@ナナ-p6i
Жыл бұрын
看完真的很生氣也很心疼老奶奶家屬,願奶奶安息rip 。 身為躁鬱症患者的一員,真的不能容忍身心疾病這樣被污名化,我就算躁症發作也不會亂比別人不雅手勢😡 有躁鬱症並不能構成你可以比出不雅手勢跟妨礙醫護人員救治一條生命,何況全台只要看到救護車要讓道不是常識嗎? 我是不相信你不記得,不要為了逃避社會責任就扯這種爛到掉牙的謊言! 就因為你的行為喪失了一條寶貴的生命!
@yeeehsin
Жыл бұрын
我的天 這件事居然已經過了12年嗎? 那個生氣的感覺還在欸 看到他過得那麼好 好像更生氣了😤
@shbjohn
Жыл бұрын
建議救護車應該全部改用雲豹裝甲車 不讓的全部給他直接督過去
@盧郁郁
Жыл бұрын
+1
@張成能-c2j
Жыл бұрын
+到爆
@momoeric
Жыл бұрын
原來阻擋救護車也會有罰則, 因為我從來沒想過會有人會阻擋救護車, 如同當年的立法者,不然罰則也不會那麼低。 即使現行法規,罰則也低,阻擋救護車就是蓄意殺人。
@theresatsai2522
Жыл бұрын
當時的錢比較大,放在現在是小錢,但是立法之初就算是1元也很大。 記得小的時候,1塊錢可以買很多顆巧克力球(足球的那種),現在一顆恐怕1元不止。
@WTFyoutube8964
Жыл бұрын
@@theresatsai2522 現在沒有在用1顆算的吧🤔
@DENNIS96126
Жыл бұрын
以前錢很大 一包煙不用十元 一根散煙五毛
@小豬-m1z
Жыл бұрын
不止一起了
@s9511171
6 ай бұрын
演算法推我回來看這影片,14年過去了蕭先生依然像沒事人一樣?
@fujishimakosuke9862
Жыл бұрын
這事件當時的我很想說:如果知道自已的兒子有這個病症,是否能減少或禁止他開車這件事? 我不管他的症狀是不是真的,我比較在意的,是明明知道有這個風險,卻還是讓他開車上路 等到事情真的發生了,才要後悔去解釋嗎? 個人是覺得很不可思議…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這就是標準的:「別人都沒事,不可能那麼剛好會讓我遇到吧?」的心態才說的通。
@十三-j8v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的交通跟本是體現人類劣根性的總成
@pink38ify
Жыл бұрын
他感覺也並沒有後悔好不好=_= 父母一句道歉都沒有只知道指責媒體護兒子
@changc.c8545
Жыл бұрын
當時有朋友曾經是他同學,評價:人品有問題。這也是肉搜出來後,提出所謂的精神病,認識他的人很多跳出來反駁,然後越演越烈。
@nicole3662249
Жыл бұрын
而且不能認同他父親callin所說的你們都不了解我兒子 是說本來就不會有人了解啊,比個中指要別人了解什麼 也想反問案主父親有試想過老太太們家屬心情嗎?不是也不了解 感同身受這件事本來就很難 但事發當下,要學習冷靜後做回應並反省 其實也不會造成後續這的多一連串網友的行動
@dio7843
Жыл бұрын
精神疾病絕對不應該被拿來當作脫罪藉口!難道別人就是活該倒楣嗎?屏東超商女店員勸阻不戴口罩男被挖眼,這些都是不可挽回的悲劇,不以牙還牙,加害者根本就不會知道對別人造成了什麼痛苦!
@鋐陞科技
Жыл бұрын
平心而論此症狀必須註銷駕照,誰知道什麼時候發作,這樣才能保護他自己也保護別人
@余坂
Жыл бұрын
讀點法學入門
@kap3754
Жыл бұрын
可悲的是這社會真的有很多人比起事情的對錯,更看重哪一方更可憐,所以打悲情牌對加害者來說屢試不爽
@pehs7038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這家人也有機會遇到一模一樣的事😒
@jangyuhkae
Жыл бұрын
跟他家人沒關係,是希望他自己碰到
@godayu123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每個人都有病,只是差別在於情緒管理的能力而已,我也有可能在極度憤怒的情況下做出不理智的行為,但不能拿「我有病」來替自己開脫、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anneshirley1998
Жыл бұрын
隨便查了一下,中指蕭的地址、電話就都顯現了(不知是有更新)。現年也已經45歲的中老年人了,那段時間也因為這件事,一夕之間地超級網紅,大概比他現在自己寫的書還紅。 聽了那時他家人怒火急躁鬼打牆般地解釋電話,也透過此事,引以為鑒「論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期盼現步入中老成年的中指蕭,未來文化水準與學識教育能正比而論!
@LittleYu.
Жыл бұрын
他45歲了 @@? 他當時不是還在讀書嗎
@Luka56403
Жыл бұрын
影片裡有說他那時候已經33歲了
@Kddnid
Жыл бұрын
天使
@saintetienne4316
Жыл бұрын
我只想知道如果他有小孩了 他小孩是不是也遺傳到躁鬱症w
@ccdawu9522
Жыл бұрын
@@saintetienne4316 有機會遺傳! 但說實話據說當時很多她的同學都有爆料他根本就沒問題 躁鬱症是很容易可以靠關係讓醫生開的.... 我一個朋友就曾用這方式在軍中得到不少好處..... 回來還可以繼續講屁話
@JeR2y
Жыл бұрын
當年我只是個國小生就在現場看到這畫面了 沒想到這麼久後還能看到這件悲劇的相關影片 回憶瞬間被拉上來記憶猶新
@初學者-i6g
Жыл бұрын
已經過12年,刑罰依然還是那麼輕...希望不要再遇到檔救護車的不好心人
@lizald3310
Жыл бұрын
至少500萬到900萬罰鍰 然後罰金是要給被害家屬 這樣才有用
@初學者-i6g
Жыл бұрын
@@lizald3310 這應該一輩子不可能發生的事
@kap3754
Жыл бұрын
就讓那些會去擋救護車的人遇到就好
@-lolyopea
Жыл бұрын
@@lizald3310應該 更高
@TDS-vz8sg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說有修律法,擋救護車的人,一輩子不能叫乘救護車,即便是牠的家人也不行
@DCG1314
Жыл бұрын
惡意阻擋救護車的處罰真的太輕了,什麼幾千元的對那些有錢的公子哥來說根本不算什麼,我記得看過有一個國家罰款是按照你的資產來罰的,譬如說總資產的百分之5或是百分之十那種他們才會怕,最好永久吊銷駕照,3個月到底是有什麼用!?
@user-54900
Жыл бұрын
吊銷駕照還是有人照樣開
@zelinkow
Жыл бұрын
你看错重点了,影片里有提到一个很关键的东西,如果被害者家属和院方有能力证明被害者的离世与被挡救护车而耽误救护时间两者有因果,那就不是阻碍救护车那么简单了。依据我国家法律(马来西亚)台湾我不晓得,明知车上有人需要急救且有能力采取避让措施,却放任病人得不到救治导致病人死亡,依刑法可判处故意杀人罪。
@熊利害
Жыл бұрын
總資產 他就靠家人就好了啊 身上沒錢 總不是罰他家人資產 在來台灣一堆開車的根本不怕吊銷執照 沒駕照照樣開
@只羡忘羡不羡仙
Жыл бұрын
@@zelinkow 感恩生在马来西亚的我
@Doohua
Жыл бұрын
沒有過多的花俏字卡、音效,或是浮誇的詞彙、情緒用詞,喜歡你們的風格
@Shake0701
Жыл бұрын
之前實習時,有個店長也有躁鬱症(確實有) 上一秒還跟你笑呵呵,下一秒跑出來罵你長得好胖好醜怎麼敢出來上班,諸如此類得人身攻擊,還會動手推人,嗆他的話還會惱羞 回報給更高主管,卻只說要我們體諒他,因為他有躁鬱症。 欸講白了,你有病關我什麼事😂😂😂 雖然這麼說有點自私但確實就是這樣。 這位店長還在職,希望不要有人因為他心靈受傷害R
@蔡騫
Жыл бұрын
什麼樣的父母教出什麼樣的兒女,這種真的很可惡,對擋救護車完全沒歉意,真沒人性🤬🤬🤬🤬🤬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那請問要怎麼處理才算有歉意呢? 精神疾病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得到的,目前和遺傳沒有直接的關係,就算家庭教育好,教出來的也不一定是一表人才的才子啊?
@Mrkenkid872058
Жыл бұрын
@@blizzard-falcon 那你如果是老太的家屬,中指蕭的歉意你能接受嗎?
@茶-d1b
Жыл бұрын
@@blizzard-falcon 沒人說一定要一表人才,但當侵犯到別人的權利時,自身的人權卻突然能夠被放大了?難道是因為對方是個過世的人沒有話語權了嗎?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Mrkenkid872058 如果只憑影片中的那段文字,和事後他不說些幹話也願意改變的話,我當然接受啊?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茶-d1b 所以你如果是被害者的家屬,那你需要加害者做到或付出怎樣的行為或代價才能接受他的歉意呢? 被害者的家屬有話語權,但當事者除非你會通靈,不然誰會知道他怎麼想呢?
@龔哲宏-h8v
Жыл бұрын
檢察官的緩起訴 的確是「處分」而不是判決 判決只有法官才能做 後續走的救濟程序也有所不同~~ 通常會說「檢察官給犯嫌緩起訴處分」而緩起訴處分的條件之一是審酌公共利益的維護還有考量犯嫌的態度(有無和解等等)
@黃書翰-u3m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DK能做一集口交惡徒田公子的特輯,一樣是靠爸施壓然後神隱
@jingwang7193
Жыл бұрын
Dk謝謝你為我們教友發聲 也謝謝你認真的對待每一件事情,很謝謝你,也祝福一切平安健康
@黃榮樂-t2b
Жыл бұрын
還是那句老話“臺灣司法太輕了,輕到跟沒有一樣”
@MikeH-q3m
6 ай бұрын
什麼樣的父母養出什麼樣的兒子
@AJK99
Жыл бұрын
什麼事情都能推卸躁鬱症或思覺失調症等其他疾病,卻深深帶來他人一輩子痛苦又完全置身事外心態,我非常不能認同,也不能原諒的。沒人有義務能承擔你的情緒和莫名其妙的疾病。
@a2205029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還call in說什麼不會有人隨便說自己是神經病,事實上一出事大家搶著當神經病
@samegts1870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確定是不是真的出事的人都會裝作有精神疾病,甚至裝到騙過醫生,但如果真的是有精神疾病的人,做這些事不是他們自願的,他們沒辦法控制自己,他們不是惡人,是要接受治療的人
@kap3754
Жыл бұрын
假如真的有精神疾病的人跑去加害他們,他們就會立刻雙標說不能放過精神疾病了 畢竟精神疾病只是他們逃脫罰則的藉口,並不是真的認同精神疾病應該免責
@brian.5168
Жыл бұрын
18年前,因為父親急需因重病而需要救護車,但救護車又找不到正確地址(重劃區新建屋),一直到現在! 只要看到救護車,都會停車讓行,直覺性說出:「加油!」 醫護人員,你們辛苦了❤
@bunnnnies
Жыл бұрын
身為躁鬱症患者必須澄清 躁鬱症的躁期跟鬱期轉換中間會經過一段平原期 才不會因為後面有救護車按突然發病
@user-54900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我也是躁鬱症患者 我也覺得這樣做很垃圾
@李育箐
Жыл бұрын
就是少數人為了脫罪免責請人開個證明,結果真的患者就被污名化了
@Rain-h6z
Жыл бұрын
這會被找喔⋯⋯ 我爸買一台二手車 不是事故車 但有一位老先生在車上徘徊 處理才知道 原來因為前車主出車禍撞傷他 但不致死,可最後卻是傷口感染去世 那位老先生執意要找那個前車主 之後告知那位老先生已經換車主了 才處理掉 這種間接害人死亡的 還是會有報應
@ifcwlme
Жыл бұрын
15:00 這邊應該補一句: 如果他真的有躁鬱症吧
@林俊衛
Жыл бұрын
12年過去了,現在想起當年真的是全民肉蒐...畢竟真的太超過了,12年過去現在他也45歲了希望是真的有好好反省,但還是改變不了當年因為他做的蠢事害了一位老人家的事實,這會寫進歷史永遠流傳
@Augustawoo
Жыл бұрын
DK好善良,我只覺得這不是躁鬱症,這是純粹的惡😢
@leschar8706
Жыл бұрын
有無躁鬱症由醫師判斷 不需你覺得
@Augustawoo
Жыл бұрын
@@leschar8706 你開心就好啦🙂祝你一世出入平安不會遇到惡人
@xyz604527521
Жыл бұрын
不管是否有病也許是寵出來的惡 就像某個吸大麻有病但還是很多人支持 其實這種討論蠻兩邊都有各自合理說法 到底是該體諒傷害別人是否生病來想 還是要站在被有病的人殺害或加害者的立場思考 所以.....到底....應該也說不清楚爭論不完
@macaca_sapiens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停止用「你自身的感覺」對身心障礙疾病污名嗎?
@Augustawoo
Жыл бұрын
@@macaca_sapiens 污名的是拿疾病當藉口的人,我家人也有亞斯,但他不會去做傷害人的事。惡人就是惡人,跟疾病無關。
@victorchan1731
Жыл бұрын
丹佐:「原諒是上帝的事,我的工作就是送他們去見上帝。」
@isudio03120312
Жыл бұрын
"擋車仔的腦憨" ~ 這真的形容得有夠貼切...... 願每台正與死神拔河的救護車、一路平安順暢直通醫院
@小鐵黃-b9p
Жыл бұрын
我支持精神患者可以擁有自由 但犯錯時我也要求跟正常人一樣 這才叫平等 !
@ggbro2750
Жыл бұрын
這一系列的社會事件反映出一件事情,台灣人真的太容易忘記,當下的難過悲痛隔天就被別的聳動標題淹沒過去了。希望這些事情能讓我們謹記在心學到教訓,這不是茶餘飯後的新聞而已,是血淋淋的發生在這個社會上的悲劇,共勉之。
@ww-xf4nl
Жыл бұрын
看完我只在想怎麼會有這種人,還有覺得實在判太輕了,請問這是能學到什麼教訓,只要是一般人都會禮讓救護車的吧
@danny202830
Жыл бұрын
以前在台北有跟蕭男他哥一起打球,哥哥是個有禮貌很照顧球友的人,當時也被這件事情搞得很無奈...
@administrator-8964
Жыл бұрын
有這種家人當然無奈,無辜受牽連
@Huangshian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未來他的家人也會遇到一樣的事情! 讓他明白這種行為有多麼惡劣多麼過分!
@毀譽由人
Жыл бұрын
他本人遇到更好
@whyusostupidbo
Жыл бұрын
@@毀譽由人 本人遇到不痛不癢,他昏迷在車上,死了對他來說都是輕罰
@kap3754
Жыл бұрын
@@whyusostupidbo 坐救護車也不一定是昏迷啊,可能重傷但意識清醒
@柳育華l
Жыл бұрын
唯一可以不讓救護車的車輛是……火車。 不過基本上開救護車的駕駛大哥,會避開火車經過時間,或者行駛不需要經過鐵路的路段,在此,再次感謝救護車駕駛跟醫療人員,有你(妳)的認真負責,才更能救回大家的生命,謝謝你們。
@numlockjeff
Жыл бұрын
除了火車之外 我在想 兩台都在執勤中的救護車相遇.... 那誰要讓誰? 直接來一場矛盾大對決嗎?
@ppu_575
Жыл бұрын
在香港 警車也可以。詳情可以看看周梓樂墮樓事件(2019)
@吳馥茂
Жыл бұрын
13:53正確用詞為「吊扣」駕照三個月 吊扣為暫時免除其駕駛權 吊銷則是撤銷其駕駛權,需間格至少1年以上才能重新考照,甚至情節過於嚴重的違規項目,還可能面臨終身無法考照的命運。
@g0948nht
Жыл бұрын
很多開身分證上路.沒差啦
@sarahuang86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小孩這德性的背後是這款父母,真是一點都不意外了,垃圾養出垃圾危害社會!祝福他們現世報不要來太早😊
@伶伶-t7u
Жыл бұрын
拜託,少拿躁鬱症這種藉口,幸好我看到的民眾都是聽到救護車就四處看是哪邊來的,不管是開車的還是騎摩托車的就開始停車,讓救護車先通過,看到這一幕總是會讓我替這些所有讓路的人感到很棒,驕傲!有次騎摩托車在明誠路上,當時是下班時間,滿滿的車,結果後面有救護車的聲音,全部騎摩托車的人全部馬上往騎樓下騎,開車的也馬上讓出一條路,看到這一幕,我瞬間好感動,差點哭出來!覺得溫暖!
@poorpao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本身或親朋好友有坐過救護車的人, 通常這輩子都會去禮讓救護車,因為救護車救人時真的是分秒必爭
@鳳炎墨客
Жыл бұрын
dk這集影片講到很正確的觀念,看到有人說私刑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某種程度上我覺得蠻恐怖的,以這起案例來說,在嫌犯並沒有公開的狀況之下,一堆人肉搜,結果沒有肉搜到對的人,還對搜錯的人跟家屬進行攻擊,而且通常這種的一堆人肉搜錯也不會道歉......甚至會說我又不知道帶過。已經有很多起這種類似的事件烏龍搞錯,結果傷害已經鑄成並且還有搞到家破人亡的都有。
@日子還是要過-v4f
Жыл бұрын
被肉搜錯的無辜受害者真的可憐
@ssrb7774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沒發生這件事又怎麼會有後續的肉搜 起因才是重點就是法律沒有給人民一個交代才會發生肉搜導致後續一系列的問題 你以為大家都想動用私刑啊?? 就是法律的不公正才會有私刑好嗎... 我說的可不是什麼黑幫私底下解決之類的事件 就好比當初葉少爺酒駕撞死兩人間接害死一人結果只關了三年請問這合理?? 雖然這案子沒有發生私刑但這就是一顆未爆彈只是沒爆而已 而這種案子多的事而且還不止在台灣全世界都有
@翁小多
Жыл бұрын
我曾經坐過10多次救護車。 感恩所有人員。 感恩醫療人員。 感恩感恩。 有機會 會報恩
@糟糕不正直
Жыл бұрын
我記得弟弟是自費旅外到美國打球的,聽說父母對哥哥很偏心,弟弟好像早早就離家了。
@NANAKO-uq1th
Жыл бұрын
😮
@gabk8536
Жыл бұрын
當年這件事真的鬧很大,印象中他弟弟是很努力的準職棒選手,還差點遭到牽連,因此進不了職棒。
@jl8015
Жыл бұрын
我只希望,蕭家有天能坐坐救護車,體驗一下
@kfghfg228
Жыл бұрын
06:37 「你為何不原諒他們呢?」 「寬恕是他與上帝之間的事,我的工作是安排他們見面」 (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 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 《Man on Fire 2004 》
@mrwan6
Жыл бұрын
原諒惡人等同於迫害善人,這種人不應該原諒
@娜芙蒂兒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ryanchu842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喜歡您敘述的方式👍👍
@鄭天帝
Жыл бұрын
我在好幾年前開車在路上的深夜 還真的犯過這種錯,當時行駛在路上抬頭看了一下後照鏡,就有一輛在我後面,沒鳴笛但有開警示燈,還想著說是值勤完要回去的,結果救護車與我車平行時,我看了車內,才知道我當下的猶豫有多混蛋,因為..是正值勤中...
@cipherhu126
Жыл бұрын
別自責, 駕駛是判斷有路可走不然肯定會鳴笛又閃燈的.
@cipherhu126
Жыл бұрын
平面道路遇到隨著整體車流讓道就好, 最令人捏把冷汗的是高速公路上, 開車時遇過幾次順利讓道給救護車, 也見過硬是被龜車卡住內線,中線(就是有那種內線,中線速度保持一樣)怎麼鳴笛+閃燈速度就是保持一樣讓救護車完全切不過去的.
@鄭天帝
Жыл бұрын
@@cipherhu126 高速上最怕遇到龜的,硬占快車道死也不切換道路 要不前面明明沒車,時不時踩煞車的
@wilsonwang7527
Жыл бұрын
有可能只是載不緊急的病患轉院或是把遺體送去殯儀館 通常那個時候會閃燈還會等紅燈
@ahyue0627
Жыл бұрын
@@鄭天帝 平面道路更多 塞車除了車多還有很多是烏龜四輪跟刷卡二輪兩大憨兒 很多時候我在想 速限60 好那我一台坦克開進去就開60 不知道能壓死多少烏龜車
@志強曾-l5q
7 ай бұрын
因果不昧!所作之惡,留在身邊。
@kenyunn
Жыл бұрын
後來法律就開始保護壞人隱私了,再後來…連說真話都會被黃標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沒辦法啊~假設每次出事大家都狂肉搜加害者及其家屬,到最後會有發展成更恐怖的事件的危險性,但就依照人類的本性,光是知道是加害者的親屬,就有可能會對其施展冷暴力、排擠、言語霸凌、毀損任何私人財產甚至是因此而影響到其家屬失去工作,導致失去收入來源的事情就不在少數。
@kenyunn
Жыл бұрын
@@blizzard-falcon 哪來那麼多腦補,就國會議員將心比心,也怕哪天有個破事被聚焦,一路往上燒提肉粽而已。台灣就像洪仲丘案裡的一路綠燈禁閉單、美國就像Epstein小島的旅客名單,共犯集團都被保護的嚴嚴實實的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kenyunn 不是腦補,是確實在現實中發生過的事實,不相信的話,你可以做個小測試,去和鄰居最大嘴巴的阿姨說你有個什麼的特殊癖好,快一點,大概兩天你就知道人性有多愚蠢了。
@tim79130
Жыл бұрын
@@blizzard-falcon 到處洗,蕭先生你好
@MrCriticW
Жыл бұрын
@@tim79130 我也覺得他就是蕭先生,年紀都一大把了,到現在還在試圖幫自己兒子平凡,真是辛苦了
@游駿羽
6 ай бұрын
回頭看這些阻攔的,到先在沒一個不是活得好好的
@ycrecon
Жыл бұрын
也太輕了吧。新加坡這罰款高達台幣22萬或監禁高達6個月。執照還得扣分。
@聶里祐
6 ай бұрын
哀痛能放下 這個仇恨絕對不能放 這種人絕對不能放過
@澳客遇破店員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覺得他就是沒遇到壞人啦
@huangsalusu503
7 ай бұрын
過失致死? 狗屁!! 這種情況真的就應該修法,以“意圖謀殺”起訴。
@洪偉峰-h2w
Жыл бұрын
取名叫做明禮,結果行為模式根本跟名字毫無關係,而且犯錯之後,將行為推卸責任給疾病,實在可惡
@wsxadzc003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罰則笑了一聲 一條可能危在旦夕的命只值最高9萬
@daily7968
Жыл бұрын
14:09 這方面的罰則真的很奇怪,罰錢真的不是什麼問題,這樣真的可以有效逞治犯大錯的人,那明顯是故意為之欸….
@李育箐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台灣的法律一直被詬病,有太多可以改進的地方
@彭玉銀-x8v
Жыл бұрын
上星期兒子車禍轉院到高雄就醫.有機上了救護車,沿途響警笛,有的會讓,有的沒法讓但會盡量挪,心裡會感激那些駕駛,也有不讓的,
@沈默-j6n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他們一家人都可以平平安安的過完這輩子 呵呵呵
@applesun8623
6 ай бұрын
我有一個表弟,當年抽籤抽到憲兵,他公務爸媽竟教他要裝瘋賣傻,裝了2年躲過兵役⋯ 不知是在幫兒子還是在害他🫣🤪👻 如今社會好多寶,我們為人父母的該先自省深思
@reneechen1806
Жыл бұрын
阻擋救護車真的很母湯,現行的罰則依然太輕了。所以不應該研究一下躁鬱症是否可以道路駕駛嗎😅
@zih-minghuang4107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農場標題想滑掉,看到異色檔案直接點進來。 不過標題很像在抽盲盒,完全不知道是什麼案件😂
@ilovetwma123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是因為異色檔案太容易被黃標了 所以標題都不敢打的太直白 很容易又黃標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ilovetwma123 本人表示不會下標題...
@verbty2987
Жыл бұрын
標題一個個都在比聳動 不聳動沒人看 可是這樣有時要搜尋頻道影片有無看過還挺麻煩
@BLAQEJSeungHo
Жыл бұрын
+1🤣🤣🤣🤣
@realhongkonger
Жыл бұрын
在加拿大故意阻礙消防車,救護車,和警車經過是要給扣分的(加拿大每個司機如果1年內給扣15分輕則要上駕駛班重新學怎樣開車,重則吊銷駕照),而且是除了撞死人外,最嚴重的開車罪行,所以有開車的寧遠闖紅燈收罰單(因讓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過的話政府會取消給你的罰單)都會讓路給它們
@yufen8219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大家可以將心比心 如果今天車上的是自己或是自己的家屬 會不會也希望被這樣擋道呢..😩
@qewr86118
6 ай бұрын
原來這件事情已經十幾年了,中指蕭啊中指蕭
@dvdw_graphics_crafts
Жыл бұрын
12年了!?已經12年了!?
@hafan32
Жыл бұрын
我跟您一樣震驚🤣
@林其-z6x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是一樣,竟然老了12歲了…
@dvdw_graphics_crafts
Жыл бұрын
@@林其-z6x 記得還有一個也是不讓救護車,說自己的飽食節還是啥車的隔音太好,沒聽到警笛聲,也是引起不小話題 XD
@kennymccormick2020
Жыл бұрын
對於躁鬱症,其實都和原生家庭有關,很多人也覺的精神病罪犯根本就是拿特權去犯罪,其實真的蒙受躁鬱症(或其他病)時常會做出出軌的事情,想克制時也無力自制,我年幼時深受其害,我那時常常一到鬱期就時常自殘或散佈悲觀言論,躁期就不用說了。然而,透過藥物的治療及社工的陪伴,之後,幾乎就沒有做出過激行為了,所以對於大多精神病罪犯,或許是可以同情,我也看過有些患者遭到家暴而發病,跑去自家周圍破壞公共設施的。 但是像玩弄擋救護車導致過失致死,拿病來免責的,儘管可能他真的病魔纏身,我仍覺得這是對躁鬱症患者的侮辱
@ansonchen3640
Жыл бұрын
怎麼感覺有後台啊。現在發展的不錯欸
@檸檬茶-l5y
Жыл бұрын
是摳摳😂
@GaryChangPhD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他們家人遇到緊急事故都能被阻擋😉, 噢說錯了,都能平安
@user-md1pn8iy4p
Жыл бұрын
是啊 問題是沒有解決的 只能私刑教育去解決它了 蕭家人自己也知道兒子有病還讓他開車出來!! 今天開車擋救護車、明天開車去撞人....... 被抓到後 通通用"我兒子有精神病"就解決了嗎?? 還真希望當初在救護車上面是蕭明禮他老母,這樣蕭明禮才真的有改過自新的可能性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他有的不是那種色盲或其他不能開車的病症,能考到駕照,那當然可以開車啊? 躁鬱症只要花錢就診,保持服藥,花點時間和精神,還是能克制的,但你沒有得過,所以你體會不了那種感覺, 大部分的患者在正常情況下,只要道德標準沒跑,都會有做錯的自覺,但會不會改過自新不是旁人說的算。
@stormnekoyt.2511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問題是長期台灣重大問題,交通意識,駕駛教育,法律法規跟不上時代,立委不修法卻還是相同的人連任,太多事件都是用精神疾病規避,律師法官只能用現行法律去判,然後法律差卻只檢討律師法官,台灣問題還很多需進步。
@blizzard-falcon
Жыл бұрын
@@Olivia-yw9we 你出錢我就去,我沒有美國綠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任何身分。
@tim79130
Жыл бұрын
@@blizzard-falcon 到處洗,蕭先生你好
@adamalston7829
Жыл бұрын
@@blizzard-falcon 喔 誰管你有沒有
@12139864
Жыл бұрын
以前還有個小新聞,某中年男人在紅綠燈停第一台車,後面有救護車廣播和鳴笛要求讓道。但這男的堅持不讓,一直等綠燈才通行。後續他被開罰3600元,居然還找記者來申訴,表示他不知道有罰則,而且堅稱萬一他讓路闖紅燈被開罰,那不就很倒楣? 記者也當場跟他說這個絕對不會罰,就算被拍到也可以撤銷,但這男的還堅持他不懂,所以不該被罰,他要繼續申請撤銷阻擋救護車的開罰! 看到那新聞,我差點砸了電視,幹!無知不是錯,無知犯錯又不認錯,罪該萬死!
@iloveyoujia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
@chieh3393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人最後還去當講師,這社會真可悲!
@voicedouble_8238
Жыл бұрын
轉載自我的朋友,當時蕭明禮左後方的toyota上坐著當時年幼的他,他父親本想撞開蕭明禮的車,但因為車上載著他,於是作罷,現在,我開volvo,我如果遇到這種垃圾,我絕對讓他了解甚麼叫做北歐板金,瑞典坦克。
@李樹林-y9l
Жыл бұрын
嗯~~ 希望蕭「博士」的家人 後來萬一有使用到救護車時 沒有遭遇過被人擋車的事情 當然 這一切 都該「歸功」與他們摯愛的家人 蕭「博士」
@c.delaney4634
Жыл бұрын
在美國聽到鳴笛聲不論是救護車、消防車、或是警車,一律會自動讓路
@小佑-w1n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先不論蕭中指本人,是否真的因為躁鬱症,才導致做出這些惡劣行為,而是應該把重點放在,為什麼蕭中指的家人與本人,明明事前就知道,蕭中指本人患有躁鬱症方面精神疾病,還要讓蕭中指本人開車,事後還要怪社會大眾,不去諒解精神疾病患者,但死去的老太太與其親友,他們同樣也是活生生的人呀!他們同樣也是有人權的,為什麼這些人,就必須要去為了蕭中指的精神疾病,而去付出慘痛的代價,甚至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呢?他們又欠了蕭中指什麼呢?還是因為是精神疾病,就必須讓社會大眾,要去為他們付出慘痛的代價呢? 我個人認為一個健全的民主法治社會,每一個人都是有人權,但個人的人權,是必須要建立在,不會去損害他人的人權為前提,這樣才是一個健全的人權法治社會。 補充:我並不是說不同情精神疾病患者,但我認為精神疾病患者,也是必須要負起管理自己的責任,不能因為自己的問題,而導致他人付出慘痛代價,這也才是公平正義。 以上言論只針對蕭中指案件,做出個人的感想。 在台灣常聽到一件事,就是精神疾病患者,發病殺了人之後,往往都會受到輕判,精神疾病患者是需要人們的同情與關懷沒錯,但我認為這不能做為輕判的藉口,那些已經為此失去生命的人,那些為了他們付出慘痛代價的人,又要如何去同情與關懷他們呢?他們的公道又何在呢? 我個人認為一個真正適當的同情與關懷,對於精神疾病患者而言,社會大眾應該是從平常工作、生活方面去做,而不是成為犯錯之後的逃避藉口,這就不是所謂的同情與關懷,真正應該使用的地方了,只會加深社會大眾與精神疾病患者之間,更多的害怕不信任,更多的隔閡問題,還有更多的對立情況產生。
@Kevin-oi9tl
Жыл бұрын
精神病患者也是要負責 刑法第19條一項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二項是 前項原因,但程度沒有達不能,只是顯著降低,得減輕其刑。 19條是阻卻罪責事由之一,那些案件也不是被告隨便演就能脫罪,就算有證實有精神疾病,也要行為時是精神疾病狀態,才有1、2項規定適用。 如果發現被告是故意利用精神障礙狀態去犯罪,或行為時對於陷入精神狀態有過失時,有第3項原因自由行為的規定前二項不罰及得減輕規定是不適用,所以不是精神病患犯罪不會有刑責,那些不罰及得減輕其刑之案件,並非多數。要用19條1、2項幾乎都是有長期就診記錄,才有可能。 且被害者及其家屬在民法上也能求償。 如果大眾只有觀注如何懲罰、報復。那不會有任何改變也會造成歧視,使他們的社會地位更不平等。 法律是有極限,且只是一種解決紛爭制度,要伸張社會正義,只能盡量沒辦法完全,很多時候都是在權衡原被告利弊罷了
@莊秀雲-o7v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立法 凡有擋道警車,救護車 終身不得考駕照 大車小車都不準考 保證沒有那個正常人還敢擋公務車的 不正常的人不適合給駕照
@len-jager-ye-yao-gai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如果導致他人過世 應要判決過失致死罪 而且更重才是 生命誠可貴 🤔
@Kevin-oi9tl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案件沒有經過審判,緩起訴處分不是判決,依刑事訴訟法253-1規定 檢察官才是決定者,警方移送地檢部分主要是妨害公務,影片中家屬好像沒有深究,如果深究責任。刑法276條過失致死是有空間。
@天寶-l4z
10 күн бұрын
@@Kevin-oi9tl過失致死是非告訴乃論唷,當初是檢座認老婦死亡與擋道行為無直接關連才用妨礙公務作緩起訴處分的😇
@myaschubert3976
Жыл бұрын
李豔秋那個節目,就是因為這個事情我就沒有再看了,什麼“讓了一下”😤聽不下去
@user-zendaya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我家人因為這樣而離世,我寧願坐牢一輩子也要復仇 即使老太太本身已經真的快不行了(無惡意) 但對於家屬來說只要有希望就不會放棄 就因為這一個***延長就醫時間,還因此中止了CPR,我真的會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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