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這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台灣不是個法治社會。在台灣,法律為政治服務。 接下來上訴要做什麼是,個人選擇的問題。如果我是王郁文,我會選擇入獄,為全國人民當烈士。我也希望成為司法改革的動力,讓自己成為最後一個,被這樣起訴並重判的立委助理。 我並不是說她應該像我這樣做。我知道我們必須尊重每個人的決定,不能評斷別人,因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 "邏輯思考 x 有一說一" 向他的觀眾提問 : 如果你只是政治人物的助理, 遇到檢察官問你這問題,你會怎麼選: 一位網友的回答,是一個令人悲傷而殘酷的現實: "這問題很兩難,如果我孤家寡人一個,為了公平正義或許硬槓上,但若我上有老下有小,為了公平正義被弄進去關,老人小孩頓時失去依靠,工作也丟了! 所以追求公平正義原來是要有本錢的,普通小老百姓連追求公平正義的資格似乎都沒有。" (請參閱: "高虹安貪污案,一場思辯之路") 人們常常覺得事不關己。人們就是無法從歷史中學到教訓。 First they came for the social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because I was not a social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because I was no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because I was no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me-and there was no one left to speak for me. -Martin Niemö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