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必看!房客該負擔這些成本嗎?租屋補助!房東沒收押金不給報稅不合理!【武哥聊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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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小武郎

裝修小武郎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65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本次內容會從如何避開惡房東及惡房客兩造談起,讓租客及房東都能避開風險🎉 幾個真實案例哦!武哥也遇過真實案例!
@Spencerchiang926
@Spencerchiang926 Жыл бұрын
7:54 「紙本」🥹🥹是不…正確的😢😅。按民425條意旨:不定期租約因所有權移轉,是否「繼續存在」?關鍵在於「公證」….而不是「紙本」喔😂😂😂😂😂😂建議更正。
@wadehuangwade
@wadehuangwade 8 ай бұрын
還是蔣哥專業!
@Spencerchiang926
@Spencerchiang926 8 ай бұрын
@@wadehuangwade 😅😅😅😅
@不可殺
@不可殺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雙方都要有同理心,後續才能避免很多糾紛! 謝謝武哥這次分享的租屋主題,期待下一禮拜的房事影片
@lydiatsai91
@lydiatsai91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自己熟悉的人上節目好興奮,總哥好總哥超專業 讚讚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支持~謝謝😊
@Editor54459
@Editor54459 Жыл бұрын
武哥的節目品質真好!收穫滿滿~❤
@House1688prodpi
@House1688prodpi Жыл бұрын
陳泰源終於最後說仲介心態了!房仲根本不想租賃 因為同工不同酬 租賃要找包租代管業者
@huishanchen8575
@huishanchen8575 Жыл бұрын
終於聽到不同聲音了👍👍👍大部分都一面倒訴說租客有多麼可憐被剝削..沒人敢提房東在法律上是弱勢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房東是比較風險大的一群人
@A29377698
@A29377698 Ай бұрын
尤其在租賃專法上線後,情況對房東更不利了
@demicheng6267
@demicheng6267 6 ай бұрын
很棒的一集獲益良多👍~感謝
@無聊人-i2q
@無聊人-i2q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武哥頻道帶來這麼優質的系列,希望能更上一層樓!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支持
@shaunlin-cy8qe
@shaunlin-cy8qe Жыл бұрын
相較之下總哥講的滿受用的,比較貼近現實。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支持~謝謝😊
@趙志成-p7i
@趙志成-p7i 6 ай бұрын
現在房東太難做了,還要包山包海,還要看房客臉色,押金才2個月,一套沙發就超過押金了,還有水電費,瓦斯費,2期加最後一個月共5個月都超過押金了,還要承擔房客人生安全,難道房東是還要繳高額房貸,房東更本沒保障,租屋要對等公平,並不是房客是弱勢,其實房東才是弱勢,不是嗎?
@yl8698
@yl8698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當房東真難賺,不如房子賣一賣拿去買月配息或季配息ETF,省事免稅投報率又高。
@sundilai5253
@sundilai5253 Жыл бұрын
房東真的遇壞房客真的也不少,不繳錢死賴著不走連法院判決警察來都請不走,最後會同警方請搬家公司來整理把全家請走(進屋内租客全家坐那指揮收拾完全不動),也有退租整間像垃圾場一樣,不懂怎麼有人能住裡面,只能請清潔公司全屋大清洗,哎~真的是😥😥😥 真的雙方要互信、互諒!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將心比心🫰
@scchang9374
@scchang9374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政府除了收稅外,也要幫房東處理惡房客的問題,如遇到不繳租的,在已有租約公證情況下,可以修法為一個月未繳租金,就可以馬上申請強制執行,不要說要等兩個月未繳租,才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等真正執行完搬走,可能要耗掉大半年了。相信這樣子房東也很願意繳稅。
@ShiaoRed
@ShiaoRed Жыл бұрын
19:25 鄰居怎麼知道是拉k的味道🤔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或許…聞過嗎?
@帥哥-b4d
@帥哥-b4d 3 ай бұрын
馬的 我中午起床的大學生都不行😐
@maxzero8936
@maxzero8936 Жыл бұрын
沒有理解錯誤的話,陳立委參選人自己都知道,不定期租約對房東比較沒保障的, 但參選的政策,確是要引進日本的"借地借家法" 把正常租約,全部弄成類不定期租約....這是否有點矛盾
@蘇西-w7w
@蘇西-w7w 5 ай бұрын
租屋有的也糟糕 善良居多 仲介會過濾嗎
@林芷盈-s9u
@林芷盈-s9u Жыл бұрын
租屋族報到...租屋補助吃不到,永遠被政府背後捅一刀!!! 其實也要幫房東報冤,那個稅制本身就不合理,你怎麼讓房東真心報稅,應該要有個配套措施,不然其實最後苦的反而是房客,全部轉嫁到房客身上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說的很符合現實面
@juntangu9589
@juntangu9589 Жыл бұрын
依法出租房屋本來就要繳稅 是在幫黑租屋房屋補血? 在大喊什麼黨什麼黨貪污 自己沒繳稅不合理吧
@yan_junpan8043
@yan_junpan8043 3 ай бұрын
房仲不喜歡房東委託招租? 我看591上自租的房東,常看到”房仲勿擾”的備註 而且常常看到呢! 所以到底是誰說的對?
@kate0515kate
@kate0515kate Жыл бұрын
這集很實用!總哥不像典型房仲給人的印象,講話很中肯!希望之後還可以看到總哥來上節目.泰源講得也很好,每個小段做一個整理,易懂!武哥這個系列真的很棒!!!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支持~謝謝😊
@崇字旁
@崇字旁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分析明年三位候選人的房市政見嗎?想聽聽來賓怎麼說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有機會會請各路來賓來哦~謝謝支持
@oiyyoio
@oiyyoio Жыл бұрын
沒報稅這個應該是眾所周知了吧哈哈,沒人管租屋族的死活
@何錦秀-d2q
@何錦秀-d2q 3 ай бұрын
我女兒大學畢業找到工作在高雄縣租套房,因晚上有不明擾亂臉上有抓傷痕跡跟房東說房東只說他房子沒問題,我女兒一嚇到住一星期就辭職,但只退壓金一個月所以房東就是一定扣一個壓金,及第一個月房租所以怕到馬上回台北,房東太可惡了
@王朝鮮-n6u
@王朝鮮-n6u Жыл бұрын
老年人一定要發揮影響力,推翻住宅持有稅,這樣自己後代甚至18代都不愁吃穿
@小明-t8t
@小明-t8t Жыл бұрын
425 條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小明-t8t
@小明-t8t Жыл бұрын
法規名稱:土地法 EN 第 100 條 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 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 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分享
@Spencerchiang926
@Spencerchiang926 Жыл бұрын
7:54 「紙本」🥹🥹是不…正確的😢😅。按民425意旨:不定期租約因所有權移轉,是否「繼續存在」?關鍵在於「公證」….而不是「紙本」喔😂😂😂😂😂😂
@apprivoise9253
@apprivoise9253 Жыл бұрын
台北的房租不太可能殺價吧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還是可以的
@House1688prodpi
@House1688prodpi Жыл бұрын
武哥應該要找包租代管業者來談 房仲業者沒有這樣專業 都是說表面東西 或物業管理公司 有做包租代管的 不是保全物業公司 一起請更好 角度也會不一樣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我來安排~有機會來談看看這個議題~感謝建議
@House1688prodpi
@House1688prodpi Жыл бұрын
@@Real-State 謝謝
@張婉萍-w1p
@張婉萍-w1p Жыл бұрын
釜底抽薪還是把法律條文修改好
@brian19790816
@brian19790816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去年因小孩誕生才改租北市中山區的公寓,房租25000租屋補助7000所以18000一個月, 當初是抱著搬家的決心沒問房東就直接申請, 後來要續約房東LINE都已讀不回, 本來已開始看下一間要住哪, 因為一年省下84000其實可以無痛搬家,後來過一星期房東決定還是租給我們就一次簽二年約, 算是運氣不錯,因為周遭同事申請不是薪水太高不符合資格就是房東不同意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以後有機會深入探討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rogerpei1688
@rogerpei1688 Жыл бұрын
要求回收 可否 但書 無定期租約 到期自動解約 房屋不適合居住 要收回修建 信託物件給他人名下代理
@yl8698
@yl8698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房東不好當,房子賣一賣拿去買ETF,單純每月或每季收現金,不用管惡房客或惡鄰居,又不用被政府課稅。
@尛看-s5i
@尛看-s5i Жыл бұрын
可是更多的是死活不賣喔 畢竟在台灣 房屋持有成本低 槓桿高 長期只漲不跌 除非針對個別狀況的屋主有稅率增加的機制 不然真的很難要屋主釋出 所以說台灣機能建設都好的地方 真的要搶著買
@李麗梅-x8m
@李麗梅-x8m 5 ай бұрын
我卻遇到壞房東二萬壓金只退五千
@2-bu4xu
@2-bu4xu Жыл бұрын
1. 說真的願意給房客報輔助的房東真的佛。 光是自用變營業用,房地合一稅就是問題了。 其它還有房子的增值稅。房東的健保費會增加等等。說真的如果是我。碰到要房客要輔助,我寧可空屋。 2. 我覺得候選人提出的國外要求房客提出財力證明的例子。當然對房東是相對安全的。 但如果是在台灣。是否代表老人全部都會被過濾掉?因為有錢的老人不會去租房子。錢不夠的老人,才會老了繼續租房子。
@deepsoul_seaangel
@deepsoul_seaangel Жыл бұрын
錢不夠的老人,有可能是真的有錢,看到一棟理想的房子,想住進去但錢還不足以買得起一棟理想的房子 比如持有600萬的退休金,月入勞退與存款利息5萬,如果有總價1000萬,月租2.0萬的房子 但銀行不願意幫老人承作貸款,老人就必須用租的 即使老人有大筆的退休金與穩定的現金流收入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未來社會的問題就是老齡化 日本已經很嚴重了
@DFD2010
@DFD2010 Жыл бұрын
​@@deepsoul_seaangel所以照你的論點,買屋應該要從老了還有地方住的出發點開始挑當下能力所及的才對。
@aColinLee
@aColinLee Жыл бұрын
五年前剛出社會只帶5000塊上台北 畢竟第一份工作才剛要開始 如果不是有人收留渡過前四個月 根本不可能有現在 一開始就要看財力根本就扼殺年輕人…
@Real-State
@Real-State Жыл бұрын
當然是情況而定~不是絕對
@邱國彰
@邱國彰 Жыл бұрын
武哥...你終於開超級留言了...
@leon1379leon1379
@leon1379leon1379 Жыл бұрын
談不動產的節目,租賃ㄌㄧㄣˋ,一直講錯,實在不應該 總哥的專業讓人質疑
@氏鳳杜
@氏鳳杜 6 ай бұрын
逃漏稅的房東,政府要法拍他的房子
@smilymecife
@smilymecife Жыл бұрын
在美國 有信用評估 可以查詢個人信用 𠄘租人有時候需附上2-3個月的薪資單 一般都是租介公司可以查詢確認。 然後告知房東申請人符合資格狀況。跟貸款的資格要件 有時是類似的 貸款有時要求提交3-6月的銀行帳戶明細 證明現金來源 及薪資最近2-3月的薪資單等 當然個人信用評和 由美國有三大信用機構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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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arious FAKE TONGUE Prank by 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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