Пікірлер
@orffhuang
@orffhuang 10 күн бұрын
勞先修憲在變法,緣憲法第二章第十五條、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第二十四條、(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凡公務員違法侵犯人民權利者、受法律懲戒外、應負刑事責任,被害人民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向國家請求賠償.
@jxLin-sd7yq
@jxLin-sd7yq 11 күн бұрын
所以89前就存在了也不行?
@Money-tj2xe
@Money-tj2xe 16 күн бұрын
既然政府限制私人農地使用,政府也應該每年撥款一定金額的補償金給農民,這才合理。
@orffhuang
@orffhuang 22 күн бұрын
國土法是親民黨的主張,民主國家不該沒經公民資產原所有權人的共同同意下、任意變更公民資產原所有權人的權利與義務,這是極權政府的施政現象、有違憲背信之疑 !
@詹茂平
@詹茂平 22 күн бұрын
打房不打。現在打農民土地價值
@willisho491
@willisho491 23 күн бұрын
就是只有政客可以開發農地,人民跟農民沒有權力!
@黃先生-v4j
@黃先生-v4j Ай бұрын
國土法實施後,老農不要再傻就讓它荒廢不要再當農奴,該反推倒這個賴政府
@user-eq2km1oe7n
@user-eq2km1oe7n Ай бұрын
講得非常好聽 農地農用,但政府要你的土地時,不管水源汙染、環境汙染、生態浩劫,甚至刨祖墳、剷平一座山(竹科寶山二期)都沒有關係,隨時可將其掠奪變更地目為工業區、住宅用地...等等
@佳龍-u6b
@佳龍-u6b Ай бұрын
甲建容積率會影響嗎? 我看政府公告怎麼寫維持原使用上限
@Freeway548
@Freeway548 Ай бұрын
請問農四(原)土地可以合法興建建物,甚至違建可以補照,如果新建建物還有受農舍建築規範嗎?老農條款?756坪才能新申請農舍規範嗎?
@goodnewstoknow
@goodnewstoknow Ай бұрын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農民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 1.已成年者。 2.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均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滿2年(申請日往前推算連續2年)。 3.申請人無自用農舍(如領有個別農舍或集村農舍建造執照者,視為已有自用農舍)。 4.申請人為申請之農業用地所有權人。 5.申請人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面積大於0.25公頃,但89年1月28日前取得之農業用地(以土地登記謄本所有權部登記日期為準)、參加集村興建農舍及於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 6.該農業用地確供農業使用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需檢附過去2年農業經營實績佐證文件)。
@Freeway548
@Freeway548 Ай бұрын
@@goodnewstoknow 跟之前規定一樣,沒有因為農四就放寬,了解,謝謝
@詹茂平
@詹茂平 22 күн бұрын
國土計劃法。農舍要蓋很難。政府騙農民權力不會受損。
@sanitylin9057
@sanitylin9057 2 ай бұрын
農地先請政府弄個透明的交易平台才不會淪為財團工具!!!!!
@msiho4992
@msiho4992 2 ай бұрын
這(( 立法院 )) 以變建立特權,及欺壓人民的地方 政客要去蓋農舍時或是蓋豪宅就修法,以前不能蓋的就變能蓋,什麼比過,遠地合併,現在蓋完了,就修法幾年前申請的或蓋的就可以,現在蓋完了不再蓋了,還反壓沒蓋豪宅的合法農民,一直縮減農民的建物面積。同一區域的農田,卻是不同的制度,有人在農田蓋豪宅,有人連不能蓋,就來個時間不同,就連資才室也限制的過分。這(( 立法院 )) 以變建立特權,及欺壓人民的地方,整天領高薪,如何算計人民,如何讓自己口袋越深,如何增加自己的特權,如何用公費建立停車場,在去收費,人民做事業要花很多錢,還要面對很多的風險,而政客在路邊收費停車場或公有地停車場,用的是大眾的資本,都不用買地,不用花大錢,連畫格子也是用人民的錢,而且在路邊收費停車,如造成停車著亂開車門造成交通事故,也都沒任何責任,明明在哪營業造成事故卻沒責任。如果那邊沒停車格會造成交通事故嗎。有做連帶責任向亂開車門的人求償嗎?亂開車門者若無財產時,停車格營業著是不是要賠。立法院真的很會算計人民。一個建立特權欺壓百姓的地方,這就是((( 今日的立法院 ))) 嚴重變質,國土計畫法不規定國土水質 水土流失如何管理,反而規定"民地",這也叫國土計畫法。國土計畫不去管理垃圾如何不影響水質,如山地的含水不受汙染,河川水源不受汙染,山區保護,樹林火在預防,土石流的排水防範,海洋的汙染防範,這不去規範做好,卻去把國土計畫法規定民地,人民花錢買的地什麼就變國土了。 再說沒蓋農舍下,那資材是是不是有變大,少了農舍空間可用,資材是不用變大嗎?農舍有農舍用途,沒農舍時資才室又被減少那是上廁所還要光屁股做觀光嗎?噴藥時不能洗澡,沒去要連農藥一起代身上嗎?衣服都是農藥,買東西吃什麼死的,就是立法院規定死的,會定一些不正常的規定,根本沒有詢問過真正有從事農作的農民,我都懷疑是立委利益的考量,立院這麼多人卻定的如此外行,根本沒資格領薪,禍害百姓還領薪。立法院最好要有百分之50以上是無黨籍的,不然都是政黨政治,根本不是民主政治。惡法連連
@懷陸蔣
@懷陸蔣 2 ай бұрын
臺灣應該算出完全不依靠進口糧食,臺灣需要多少農地產出的糧食,才足夠國人自給自足,這就是臺灣農業用地的紅線,另外必須再多畫編一倍的農業用地一併加入,因應未來人口多一倍的糧食考慮。 另外除了公共建築用地和有保留意義的建築,其它所有的居住房屋都必須規定使用年限,到時一併拆除重建,都更才有辦法一次取得完整大面積的土地,便於都市未來整體規畫。 所有都市、鄉鎮、村落、零星居住的社區,都要實施居住用地規範,盡可能採取集合居住式的高層建築,淘汰低層透天建築,才能釋出更多的土地面積。 臺灣所有適合建造水庫的地方,都應該規劃建造水庫蓄水、多建造污水處理廠、所有建築都必須利用外牆和屋頂進行光電設計和安裝、政府必須建造公營、公民營植物糧食高層魚菜共生溫室工廠、國家必須逐漸收回非居住用地的所有權,才有機會整併成大面積的農業用地,以最小出租農業用地,每單位十公頃的範圍出租給有能力維修使用大型機械化農業設備、和願意從事農業的相關企業和人士去務農,這樣才能以企業化經營農業。 臺灣擁有幾分農地的家庭佔多數,因為收入少、土地破碎,無法使用大型農業機械化設備,無法降低成本,造成務農沒有效率,都是佔著農業用地,然後全家都從事非農業工作,任其荒廢或已經在城市生活或已移民,務農對他們只是當作副業和退休生活而已。 臺灣政府,既然要國土規劃,就要考慮到一百年後,一千年後,不然農業用地會因為繼承、蓋農舍、工廠、房屋,只會被肢解的越來越小,如果哪一天,國際發生重大事件,無法進口糧食,臺灣一定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問題。 為了建立完整的大農場企業化經營模式,所有佔用農業用地的房屋、農舍、工廠,都必須限定時間取消所有權、使用權、搬離、拆除。 全球農業已經進步非常多,過去的小農精緻農業已經不適合臺灣的農業生產模式,大部份都是低效、原始的農業生產模式,想經營農業獲得高報酬,必需用大型機械化經營大面積農地。 臺灣政府必須由榮工處在全臺灣市區、鄉鎮建造高層社會住宅,補償搬離、拆遷戶居住,這樣才能逐步將平原地區的土地,整併成大片農業用地,這才是臺灣萬年之福,臺灣的農業才能永續經營,農業技術才能更進步和提升。
@李家蓁-i9n
@李家蓁-i9n 2 ай бұрын
一些環團不種田,又怕沒米可吃,去甲賽吼啦
@charlsetsai2462
@charlsetsai2462 2 ай бұрын
國土計劃根本是欺騙和壓榨農民,美其名是保護戰時基本糧食,但你的國防政策是確保能抵抗共軍第一批攻擊兩週,兩週農地能長出什麼?
@phoebehsu161
@phoebehsu161 2 ай бұрын
只是把農地的價值變更低,農家人就不能能翻生,怎麼不先認真打房?
@user-kn6bs9rl7d
@user-kn6bs9rl7d 2 ай бұрын
全世界只有兩岸在炒地皮,回歸憲法裡的平均地權,超出公告市價的交易金額全部沒入。 農地只能農購農用,不要讓農民成為被剝奪者,建地/物太貴買不起,自地興建規矩多。
@user-fo6gf6rv5s
@user-fo6gf6rv5s 2 ай бұрын
農地就是要自由蓋農舍,可以壓制房價,又可以美觀農地。臺灣太依賴進口食材,與其都花納稅錢補助 大佃農 根本是浪費錢
@boss77789
@boss77789 2 ай бұрын
強制後可能沒多少人要務農了,離住家遠 又要拿一堆肥料 飼料 車又那麼貴 還要小心政府引進國外糧食
@georgedu7291
@georgedu7291 2 ай бұрын
●別傻了,在台灣比在大陸還嚴重,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啦!有關係就是變更地目啦,少來了,那些法只是對一般沒關係的庶民啦!
@user-pq1co2et3u
@user-pq1co2et3u 2 ай бұрын
在私人農地增加諸多限制,憑什麼;保護糧食產量,有幫助農民嗎?將農地判死刑,不就是為了將臨城鎮旁農地合法都更而已,你們賺了錢還敗壞農地價值,後續再賺一次
@user-ex8vq6zf2r
@user-ex8vq6zf2r 2 ай бұрын
請問若買賣租賃契約與待地通行權衝突時,該如何處理
@goodnewstoknow
@goodnewstoknow 2 ай бұрын
這問題有很多面向要討論,例如契約如何訂定?袋地形成原因?所有權人?只有片斷訊息無法有正確答案
@睿宏陳-u6q
@睿宏陳-u6q 3 ай бұрын
國土法就是逼農民起義的起點
@charlsetsai2462
@charlsetsai2462 2 ай бұрын
沒錯
@alexstanford4257
@alexstanford4257 23 күн бұрын
真的 想想國民黨當年是怎麼丟掉中國的
@swherej93
@swherej93 3 ай бұрын
那些出租農地給光電業者的都完蛋的,20年不能買賣,租約到期後看著地上的太陽能板廢棄物,地下偷埋的爐渣,還有農地買賣後的跑出來的土增稅,才哭著說被黨騙了.
@corsair70
@corsair70 3 ай бұрын
國土計畫法都是政府說的算只要像是台積電那種大公司想要那塊地都嘛可以過,只要百姓想幹嘛都是違建違法這樣懂嗎
@徐美琴-l7t
@徐美琴-l7t 3 ай бұрын
這種鬼法規只讓窮人更窮~農民有錢去市區買房嗎~不能在
@林裕琅
@林裕琅 3 ай бұрын
國土計畫,就是農民,世世代代務農,蓋農舍,百般刁難,賣農地,讓你賣不出去,保護建地的利益,叫政府補償,免講,說為保護糧食安全,政府要地就給你區段徵收,圖利財團,圖利政府的政策,農地種電就可以,農民就該死的政策
@林裕琅
@林裕琅 3 ай бұрын
不服就給你檢舉制度,高額罰款,罰到你沒錢政府討債公司,行政執行署,就把你的農地發拍的政策
@user-zf2ui1uk4e
@user-zf2ui1uk4e 3 ай бұрын
台灣的土地使用被內政部搞爛了。
@user-rt3is4vh8v
@user-rt3is4vh8v 3 ай бұрын
農地農用就是鬼。世代抬不起頭,挺不直腰,没錢買都市房,自家農地也不能蓋。
@張漢-r7i
@張漢-r7i 2 ай бұрын
放心啦!這些民代只要炒土地一樣會解編,看看宜蘭有多少的高級農舍.
@陳新枝-x5u
@陳新枝-x5u 3 ай бұрын
我有話要說全台灣住宅機関公司大樓及建地前身不是農地。農地是農民的財產,農民是衣食父母農地任由你們規劃貶值地價判死刑。要規劃可以要公平正義農民不反對全部檢討配套補助每公頃多少不然政府收購市價以最近買賣價金收購
@user-zr3wx2bs1j
@user-zr3wx2bs1j 3 ай бұрын
罰太多了吧
@陳來亭
@陳來亭 3 ай бұрын
違規昰針對老實人,有錢有勢隨敢動,放屁。
@馬克-w5r
@馬克-w5r 3 ай бұрын
爛政策!無腦大官衹會圖利財團!
@user-pq1co2et3u
@user-pq1co2et3u 3 ай бұрын
在私人農地增加諸多限制,憑什麼;保護糧食產量,關農地擁有者何事啊,不就是為了將臨城鎮旁農地合法都更而已,你們賺了錢還敗壞農地價值,後續再賺一次
@張秋琮
@張秋琮 3 ай бұрын
我們這些不到百位沒有農地的學者和高官命中註定高人一等,用筆霸凌你們百萬位拿鋤頭的農地地主剛好而已、你有意見嗎? 你們這些農奴只是我們高官、文人的玩偶罷了、別談平均地權了、你就乖乖認命吧!
@笑一笑-g1c
@笑一笑-g1c 3 ай бұрын
國土計畫法就是在懲罰農民懲罰農人??? 國土計畫法只能世世代代種田?
@a460742
@a460742 3 ай бұрын
打造階級制度😂
@user-jq3ke9hc1j
@user-jq3ke9hc1j 3 ай бұрын
MBYW
@alenchien01
@alenchien01 3 ай бұрын
如果農地蓋工廠所帶動的經濟效益是多少,難道會比農業差嗎?人口老化,少子化,誰要來誤農?
@user-uj8hn2vv1x
@user-uj8hn2vv1x 3 ай бұрын
中華民國的農業用工地,說說政府沒有功能,財團法人,政府官員的老闆,国土法欺級教育者,有錢您就是老闆和政府。
@user-gt7gy1qr2q
@user-gt7gy1qr2q 3 ай бұрын
其實這個法的立意是不錯的啦 但目前農地違規使用沒有法可以管嗎? 那為何還要額外立法來處理這些問題呢?? 如果舊的法都沒辦法落實實施 那再多的新法不都是放屁嗎
@花新-l2x
@花新-l2x Ай бұрын
@@user-gt7gy1qr2q 舊法是把農業區搞到沒價值,新法是提高罰款並增加罰額可以直接讓你的土地變國有t也,另增檢舉人制度不但可增加國庫收入且可加快土地國有化,朝共產制度前進
@脖嗯
@脖嗯 3 ай бұрын
應該要罷免賴清德自己違建一直檢討人民違建
@陳來亭
@陳來亭 3 ай бұрын
不是做立委應該昰這樣,白黨人為什麼不用
@user-biggerthan30
@user-biggerthan30 3 ай бұрын
該管不管 破壞一堆農地之後再來說要管 早些時候幹嘛去了 農校生路過 很多務農的想買周遭農地 都用是因為價格炒得太誇張 而且甚至因為農地被當炒作工具 租期都很短 長約才有利農業發展 懂得就懂 不懂的別去佔相關單位的高位
@user-hv8ie1sd3m
@user-hv8ie1sd3m 3 ай бұрын
農民都设飯吃了,一紙命令就罚錢,叫農民死,農地不農用一堆知識份子,政府沒眼晴嗎?
@user-hu7nu5ft6t
@user-hu7nu5ft6t 3 ай бұрын
蓋賴皮寮的樣式就沒有事情上面書寫農民之子
@user-biggerthan30
@user-biggerthan30 3 ай бұрын
不是礦工嗎 怎麼有農民
@user-hu7nu5ft6t
@user-hu7nu5ft6t 3 ай бұрын
@@user-biggerthan30家中沒礦……
@user-biggerthan30
@user-biggerthan30 3 ай бұрын
@@user-hu7nu5ft6t 也要有個官位 不然寫啥還不是分分鐘給拆了
@user-hu7nu5ft6t
@user-hu7nu5ft6t 3 ай бұрын
@@user-biggerthan30 知道太多了待會查水表……噓
@呂錦松-q2c
@呂錦松-q2c 3 ай бұрын
南無阿彌陀佛!🙏🙏🙏
@homechern1303
@homechern1303 3 ай бұрын
還不都是官商勾結、關説,總結法不夠嚴,州官放火貪污,百姓不能點燈+1
@存骨族
@存骨族 3 ай бұрын
鄉下地方很多農舍蓋的又豪華又漂亮, 在113年5月以前就蓋好了,這樣也會被拆除嗎? 還是只要補繳"房屋稅"及"地價稅"即可?
@goodnewstoknow
@goodnewstoknow 3 ай бұрын
如果有使用執照就不會被拆除,若沒有還是會被拆除,因為是違建,不管有沒有繳"房屋稅"及"地價稅"都還是違建
@markchiu0304
@markchiu0304 3 ай бұрын
違規將來罰款繳不出,公告拍賣,政府將侵害農民於無形,比共產黨還可惡!
@mpmpm0925
@mpmpm0925 3 ай бұрын
真農民不闇法令,農設施末申請,被稽查到,應有補正通知及合理補正申請期限,否則对農民太不公平,罚太重。
@笑一笑-g1c
@笑一笑-g1c 3 ай бұрын
大家聽我說、政府缺錢要懲罰農人,要拿我國農人開刀割韭菜🤣🤣大家知道政府要懲罰農人全台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