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死囚求生路 憲法法庭決戰死刑存廢|TVBS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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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目前全台等待槍決的死刑犯有37名,他們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將在明天(23號)展開生死辯,聚焦死刑是否違憲、若合憲,應適用哪些犯罪類型?最快在7月底前公布結果,若最終大法官宣告死刑違憲,台灣將透過修法,成為廢除死刑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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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589
@tzutzu8531
@tzutzu8531 4 ай бұрын
死囚的有人權,死者就没人權嗎?該被殺人犯殺嗎?殺人者一命還一命
@user-zb9mu2jo4e
@user-zb9mu2jo4e 4 ай бұрын
死囚當然有人權,如果是冤枉的,國家不得剝奪他們活下去的人權,知道嗎?
@user-tu4to7ut3o
@user-tu4to7ut3o 4 ай бұрын
​@@user-zb9mu2jo4e 就問你那些罪證確鑿的人該不該死 別動不動就扯冤枉
@EK91970
@EK91970 4 ай бұрын
對於吠死聯盟的人來說,死者是沒有人權的,他們定義人權是用「活人」,活人存在於世,哪怕十惡不赦就該有人權,至於死者呢,死了又沒有任何感覺,也已不存在世上,談何人權😂
@EK91970
@EK91970 4 ай бұрын
@@user-zb9mu2jo4e吠死聯盟最愛拿冤案出來當藉口😂冤案是有多少?是不會有疑慮的先放著,把罪證確鑿的執行嗎?
@user-gi9zz7iz9l
@user-gi9zz7iz9l 4 ай бұрын
​@@EK91970說對了一點,在法律上,死人不是人,更談不上人權了。所謂應報情感,都是家屬自己的情緒。 不過,我不支持廢死,不為別的,就為司法權居然侵害立法權,由非代表民意的大法官而不是立委廢死,這違反了民主制度規則。
@insist99
@insist99 4 ай бұрын
被死刑犯殺害的人都沒權利說話了。廢死還在幫死刑脫罪
@jom770403
@jom770403 4 ай бұрын
真希望牠們被私法正義,一直在受害者身上灑鹽
@rainTW
@rainTW 4 ай бұрын
請看廢死金流😂😂😂
@mduya6239
@mduya6239 4 ай бұрын
邱和順是台灣蠻有名的冤案,當年的警察刑求逼供猖獗,還有已經執行死刑的江國慶,被軍方陷害指控姦殺五歲女童,審判過程黑暗,在1997槍決,江國慶的家人一直提出上訴才在2011翻案,很難想像他的家人這幾十年是怎麼被周遭的人唾棄的。 冤案這東西即便是現在都還有,只是沒有以前那麼猖獗了。
@mduya6239
@mduya6239 4 ай бұрын
邱和順是有名的陸正案,東森有做過紀錄片,還有徐自強、蘇建和案。
@hasamchen5104
@hasamchen5104 4 ай бұрын
不要講風涼話 扯冤案。攝影機都拍到 人是他殺的還不死刑嗎
@user-wv7do5qw4g
@user-wv7do5qw4g 4 ай бұрын
這些廢死的人士,要等到他們的親人也遭受到傷害的時候,一樣站出來說廢死這樣才比較有公信力。
@user-db4hv2jv2o
@user-db4hv2jv2o 4 ай бұрын
郭台銘曾經說過,廢死聯盟就是最壞的聯盟,只有死者的家屬才有資格說廢死。
@gantonio8785
@gantonio8785 4 ай бұрын
說不定這種人都很自私,反社會人格在作祟,應該要他們自己親身體驗。
@johnnykong8792
@johnnykong8792 4 ай бұрын
聲請人方的訴訟代理人的外婆也是遭遇搶劫而死 小燈泡他媽也贊成廢死 那請問有沒有公信力了?
@user-ur6px4so2w
@user-ur6px4so2w 4 ай бұрын
不覺得很自私嗎?已死的受害者可沒有說話的權利 儘管是當事人的親人 從來都沒有人說兩者的生命等值 但是不好意思吼 這到底跟廢不廢除死刑有何關係?​@@johnnykong8792
@gantonio8785
@gantonio8785 4 ай бұрын
@@johnnykong8792 別再想特例當慣例了,其他95%都認為死刑才是法律與正義的體現。
@user-vo3cx8ux9o
@user-vo3cx8ux9o 4 ай бұрын
反對廢死,該執行就執行,拒絕拖延
@user-uw5cu1kk4c
@user-uw5cu1kk4c 4 ай бұрын
殺人者 一律死刑😡😡😡
@mduya6239
@mduya6239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沒殺人呢?你可以yt查查陸正案,東森有紀錄片,是全台關最久的死刑犯。
@iVaN-ub1lp
@iVaN-ub1lp 4 ай бұрын
錯 殺人分很多種 警察槍斃死刑犯也是殺人 戰爭時期上戰場殺敵 也是殺人 這些難道也要死刑?
@kroies
@kroies 4 ай бұрын
@@iVaN-ub1lp 他指的可能是類似陳時中那種人吧,我猜~平常根本就直接無罪,但是其實直接間接不知道害死多少人
@user-ev4sr3bx2h
@user-ev4sr3bx2h 4 ай бұрын
@@iVaN-ub1lp 哪只有投降了XD 執行死刑者也必去需S
@games1tw
@games1tw 4 ай бұрын
這有點過度了,難不成意外殺人也要死刑,有人故意撞你開的車自殺也要死刑?
@user-sh1qf9dp5i
@user-sh1qf9dp5i 4 ай бұрын
笑,還人權,全判死,敢殺人還怕死,丟臉
@user-cj1uz8dt4q
@user-cj1uz8dt4q 4 ай бұрын
我只能說林欣怡生活在台灣 如果生在一些比較偏激的國家 他家人生命真的堪憂
@YMSW1510
@YMSW1510 4 ай бұрын
她如果生活在北非或者是中東國家的話,就不會說這種話了,這就是典型的那種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kawatseng713
@kawatseng713 4 ай бұрын
因為她在台灣,知道台灣人只會上網打打鍵盤不會真的對她怎樣,就算怎樣了她上個電視哭個幾聲就會有另一派人來讚聲了
@JK-gj1rz
@JK-gj1rz 4 ай бұрын
他沒小孩吧 或是他家人沒經歷過被害者家屬的痛 最好她受害時候還能繼續公開在電視節目上支持廢死
@whitenoise3098
@whitenoise3098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不是報復,而是代價。 就像不讀書,那麼被當不是學校報復你,而是自己該承受的後果。
@JK-gj1rz
@JK-gj1rz 4 ай бұрын
@@whitenoise3098 但是你被當 學校不會倒阿 殺了人 被你殺的人回不來啊 死人怎麼復生
@eric-ni2zw
@eric-ni2zw 4 ай бұрын
2:00 你邏輯才不通吧,死刑才不是叫人民不可以殺人,而是殺人必須償命,這是有因才有果,反之,沒因就沒果,而你說的國家可以殺人怎麼去說人民不可以殺人,這就是沒有因但有果的謬論
@user-vx4rn5rp1r
@user-vx4rn5rp1r 4 ай бұрын
對阿她到底在講甚麼...
@Cody_HoushouKaizokudan
@Cody_HoushouKaizokudan 4 ай бұрын
廢死聯盟的邏輯就是反正不是死我家所以出來刷個存在感
@Peter-qk7fq
@Peter-qk7fq 4 ай бұрын
那種傢伙還會站在殺人犯的立場替他們開脫,死後必定下地獄
@user-li2xf4gp4d
@user-li2xf4gp4d 4 ай бұрын
那我覺得劊子手殺人也要償命,憑什麼他們可以合法殺人?
@Lily0317
@Lily0317 4 ай бұрын
@@user-li2xf4gp4d 那叫執法==不懂別亂叫惹人笑
@davidwang4184
@davidwang4184 4 ай бұрын
殺人不用償命,欠債不用還錢,說話不用負責,貪污不用擔心
@user-md8fp4zo8s
@user-md8fp4zo8s 4 ай бұрын
執政者強力打造完美的犯罪者天堂啊!!
@pyliu8668
@pyliu8668 4 ай бұрын
沒錯!!這就是現在執政黨的真實嘴臉!!
@1980JUN
@1980JUN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他們有給被害人人權嗎?
@user-tw1nr3gt5x
@user-tw1nr3gt5x 4 ай бұрын
好像是沒有喔!
@yoslin3888
@yoslin3888 4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的權力太大,如果死刑被大法官判違憲,我希望那些大法官全部下台,再重新釋憲
@user-sh9mj2fk9v
@user-sh9mj2fk9v 4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權力再大 他們的頭還比不上 穿甲子彈的威力大 夜路走多必見到鬼 不信就試試看
@brucefu1046
@brucefu1046 4 ай бұрын
7個人憑甚麼決定2300萬人的意志?!
@user-hn4ly9nx8g
@user-hn4ly9nx8g 4 ай бұрын
都幾年了 還在2300萬
@hun.111
@hun.111 4 ай бұрын
意思是可能要減掉40%😊
@iVaN-ub1lp
@iVaN-ub1lp 4 ай бұрын
你幫幫忙 真是少見多怪 在中國 在俄羅斯 在北韓 一個人就可以命令 指揮 決定幾千萬~幾億人口的意志!
@iVaN-ub1lp
@iVaN-ub1lp 4 ай бұрын
@@user-hn4ly9nx8g 差不多喔! 台灣人口目前生不如死 差不多是2340多萬人口
@albertchung373
@albertchung373 4 ай бұрын
這其實是法學中的抗多數決的深刻問題。 不過如果你認為大法官不能宣佈法令違憲,那也不會有違憲案了。那麼,譬如你現在走在路上,警察想攔你就攔,隨便說個你身分不明,就能把你帶回警局;你出入國也都需要政府機關同意,如果你出國後被撤銷或廢止入境許可,恭喜你,你就自己想辦法看去那裡過生活吧,總之臺灣你是進不來的。這些都是大法官宣佈法令違憲後,國家機關才沒有按照那些違憲的法令繼續行政。 一堆狗屁倒灶,影響到你生活,有問題的法規。只因為有人沒被判死(順便衝擊你一下,大部分的殺人犯都沒被判死),你就要把這維護你人權的制度給廢掉嗎?
@kenlin1114
@kenlin1114 4 ай бұрын
廢死?那被殺的人 誰能幫他們喊冤! 殺人犯不用托太久浪費社會資源!7七天被殺害的人頭七,你直接槍斃! 不要說死刑殘忍!那他殺人的時候這些法官都不覺得他們很殘忍嗎??? 我們都不想成為在路上的冤大頭!因為台灣的法律保護不了人民!這種這麼嚴重的罪犯還需要考慮那麼久嗎? 看看新加坡為什麼沒有人敢犯罪!! 法律就是要嚴厲;而不是讓人民覺得可有可無人權在先!那何必設定法律呢?
@user-jy5ke5cu4v
@user-jy5ke5cu4v 4 ай бұрын
不能廢死刑,要殺人償命!關幾年社會還要養他!所以死刑不能廢!
@user-jy5ke5cu4v
@user-jy5ke5cu4v 4 ай бұрын
社會有很多壞人,做什麼事都要承擔責任,做錯事之前,你沒有想到後續,反正做了就是,心裡就反正臺灣,做壞事心中都沒事,關幾年就好!出去一樣會再犯,死刑不能廢!賣毒更要廢死刑!
@8.867
@8.867 4 ай бұрын
對啊~新加坡不還有原始鞭刑,怎不說沒人權?死刑犯一命抵一命還算帥氣,若只是鞭刑打屁股出來不覺更丟臉嗎!哈
@user-ci4cp3wg4u
@user-ci4cp3wg4u 4 ай бұрын
廢死之後 萬一綁票案頻傳 讓台灣一夕間回到1997年 只要小孩被綁走 一律撕票 誰要承擔這個責任
@tseng1787
@tseng1787 4 ай бұрын
廢死才違憲!
@user-gv3rs5ow3y
@user-gv3rs5ow3y 4 ай бұрын
會支持廢除死刑的人 因為不是死你們家人 你才會這麼說 如果你們家人被殺害 你們還會支持廢死嗎
@tech110277
@tech110277 4 ай бұрын
@johnnykong8792
@johnnykong8792 4 ай бұрын
支持死刑的人也很多是被害人家屬喔 本案聲請人的訴訟代理人 小燈泡他媽等等 請問你們又是被害人家屬了嗎?
@user-3788
@user-3788 3 ай бұрын
那些所謂的法官或律師早就知道大家會講這種話 , 並且引用犯罪學來反擊 , 但其實那些人是笨蛋 , 腦袋已經讀書讀爛了 , 其實也可以用犯罪學術來反擊回去 , 只要跟他們說 : 1974年馬丁森炸彈 他們就會直接閉嘴了
@ppp4917
@ppp4917 4 ай бұрын
既然台灣不執行死刑,那就外包給俄羅斯,死刑犯一律移送北極監獄,那裏有美麗的極光,雪白可愛的北極熊,相信會有被教化的可能。
@easonjack9248
@easonjack9248 4 ай бұрын
對啊,與其讓他們在監獄爽爽過日子 還真的不如外包給俄羅斯
@user-gg5tl8oq8k
@user-gg5tl8oq8k 4 ай бұрын
也是,北極熊都快餓死了,放他們去跟熊一決死戰,贏了就免死
@user-ob7du7fh3u
@user-ob7du7fh3u 4 ай бұрын
認同把他們丟在俄羅斯陪北極熊玩幾招
@easonjack9248
@easonjack9248 4 ай бұрын
乾脆北極熊與台灣黑熊一起和死刑犯,決一死戰。 贏了就免死,輸了當晚餐 也可以促進台灣黑熊與俄國北極熊的互動合作。
@easonjack9248
@easonjack9248 4 ай бұрын
乾脆北極熊與台灣黑熊一起和死刑犯,決一死戰。 贏了就免死,輸了當晚餐 也可以促進台灣黑熊與俄國北極熊的互動合作。
@d011583
@d011583 4 ай бұрын
一堆死道友不死貧道的 只會在哪裡廢死 事情不是發生在他們身上 只會嘴砲
@user-bz4qq6qz7g
@user-bz4qq6qz7g 4 ай бұрын
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alubaba1692
@alubaba1692 4 ай бұрын
當大法官披上有顏色的外袍,何需演這齣多餘的戲碼? 公投表決!
@user-vp6kn2ib2f
@user-vp6kn2ib2f 4 ай бұрын
我曾經被竹聯幫逼迫成為謀財害命的幫兇,我知道很多死刑已經不是人間法庭能辦的案
@s29867662
@s29867662 4 ай бұрын
人家法律是保護人民 本島反而來保障犯罪者😏
@user-ci9yr3tn2y
@user-ci9yr3tn2y 4 ай бұрын
亂世~死刑不得廢除!
@user-jy5ke5cu4v
@user-jy5ke5cu4v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不能廢,往後有什麼的大事件,,只要做幾年牢就好!所以不能廢死刑!
@austinhsu8058
@austinhsu8058 4 ай бұрын
怎麼可以廢死,這樣以後誰來轉移政治醜聞的焦點。
@marswang2207
@marswang2207 4 ай бұрын
最糟糕的是林X怡
@vimcentcheng
@vimcentcheng 4 ай бұрын
林欣x
@Lily0317
@Lily0317 4 ай бұрын
不敢說名字,會怕喔?
@JK-gj1rz
@JK-gj1rz 4 ай бұрын
她沒遇害過啊 遇害過就不會這麼淡定在電視前這樣講話了
@shwkz7794
@shwkz7794 4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執政,沒救了...
@user-qb8kw9mb1y
@user-qb8kw9mb1y 4 ай бұрын
憲法是國民黨寫的、國會最大黨是國民黨,為什麼怪民進黨?
@user-qy7mh5ys2n
@user-qy7mh5ys2n 4 ай бұрын
@@user-qb8kw9mb1y 廢死都在民進黨這一次選舉就已經給他們教訓了 他們再繼續沒關係
@看天邊雲捲雲舒
@看天邊雲捲雲舒 4 ай бұрын
@@user-qb8kw9mb1y 台灣法律沒有廢死 廢死是少數人利用職權拖延執行
@user-xi1kw9th4g
@user-xi1kw9th4g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犯值得同情? 那受害人純屬活該? 法律!不保護安份守己的人!反而卻幫違法的人脫罪! 法律是秩序維護的底限!當秩序崩塌了!那還有啥能保護弱勢民眾! 那麼未來…就是以暴制暴了! 你殺我家人!我就滅你 死刑犯或累犯因有妳的馳援…終逃得一死或減輕刑責… 卻在出獄後,又犯法、殺人…妳們簡直就是共犯、劊子手~ 如果妳不能教化、感化他們!並且在其出獄後妥善安排出路和追蹤! 那妳沒資格為他們求情! 妳只會增加社會負擔與悲劇的再發生…😢
@butterfly21376
@butterfly21376 4 ай бұрын
給壞人機會,那誰給被害者機會,他在殺人前有給被害者機會嗎?
@LCW-sc5mp
@LCW-sc5mp 4 ай бұрын
林x怡的邏輯才說不通吧,如果殺人犯不殺人,法律沒事會去判死刑嗎?這跟報復一點關係的沒有 = = 而是要犯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davidwang4184
@davidwang4184 4 ай бұрын
你知道的林X怡,不怕殺人犯
@JK-gj1rz
@JK-gj1rz 4 ай бұрын
林XX就是沒遇害過 才會這樣講 等到有一天受害了 她就不會這麼淡定了
@user-ws8oi7em2v
@user-ws8oi7em2v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犯應立即執行
@jouyingwu5041
@jouyingwu5041 4 ай бұрын
重點是加害者根本沒有給被害人活下來的機會! 加害者主動蓄意剝奪受害者的人權,剝奪受害者活下來的基本人權。 公然違法、違憲在先,還有什麼資格在憲法面前主張自己也要享有同等的生存權利! 根據情、理、法來說,都是天地不容的。 加害者也得為此付出相對的代價給受害者家屬,以示負責。 況且輕判是否也間接表示其他刑事案件也可同理辦理,引發連帶輕判的效應?
@user-ob7du7fh3u
@user-ob7du7fh3u 4 ай бұрын
有些受害者死得並不無辜騙人錢財玩弄他人感情這種案例也很多
@user-xn1ts1fz1c
@user-xn1ts1fz1c 4 ай бұрын
@@user-ob7du7fh3u 但那是少數
@yishenoo2400
@yishenoo2400 4 ай бұрын
​@@user-ob7du7fh3u這種能被判死?多的是殺人連無期都判不到的
@user-ob7du7fh3u
@user-ob7du7fh3u 4 ай бұрын
@@yishenoo2400 鬼島法律沒辦法所以才會有人用私刑解恨
@user-tr9zf8he9d
@user-tr9zf8he9d 4 ай бұрын
若廢死成立(國家無法幫人民討回公道),那麼被害人家屬為討回公道就不得不想盡辦法報仇,只好去殺害加害人(反正殺人得不償命),當然在互打之下還不ㄧ定是誰殺了誰,那麼這個社會可熱鬧了?
@user-jc7kw9uk6k
@user-jc7kw9uk6k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的替代方案是什麼? 用國家的糧食幫他們養老?
@user-ll4yl2ef6l
@user-ll4yl2ef6l 4 ай бұрын
羅馬競技場 30個互殺 唯一存活的可以出來
@user-bz4qq6qz7g
@user-bz4qq6qz7g 4 ай бұрын
假仁假義,社會不公!
@janechun4722
@janechun4722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不能廢,否則沒有紀律可言 每個人都可以殺人。然後只要被關。為什麼納稅人還要付錢養他們嗎??有考慮被害人的家屬的心情嗎?!死形必須執行!試問支持廢死的人如果自己家屬被害還能支持廢死嗎?!為什麼不能將心比心。還來道德綁架??!不要滿口仁義道德,實則自私自利!
@georgehsu8282
@georgehsu8282 4 ай бұрын
真是站著說話腰不疼欸😂 反對死刑的人比死刑犯更加可惡、無恥!🔥🔥
@user-pz6xi3vn1i
@user-pz6xi3vn1i 4 ай бұрын
好恨那種人!!受害者是活該嗎?
@user-ob7du7fh3u
@user-ob7du7fh3u 4 ай бұрын
有些受害人不見得就是無辜而死……如是騙加害者錢財感情得人被滅門我都覺得是剛剛好而已
@yoondejun2664
@yoondejun2664 4 ай бұрын
我衹能說 那個說要廢除死刑的執行長是因為自己身邊還沒遇過這些死囚 不然你們看看她敢廢除死刑嗎
@user-fg4dr7gn1y
@user-fg4dr7gn1y 4 ай бұрын
去跟關公駁12個聖杯,駁不出來他們死。
@user-yf4uy5iv7v
@user-yf4uy5iv7v 4 ай бұрын
那信耶穌的勒? 也是向耶穌博杯嗎?
@Lin2Kai3Ya3
@Lin2Kai3Ya3 4 ай бұрын
我提幾個配套措施,各位參考看看 A: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或特赦),所有吃喝看管醫療等一切費用全數加倍後由廢死聯盟全額支付. B:死刑犯交給廢死聯盟管理(不得外聘),管理者不得攜帶任何武器(含辣椒水),罪犯逃獄時管理者即享有與罪犯相同刑責. C:每日最低工時16小時,收入扣除水電伙食以及管理人員薪資後,全數交付給被害者家屬或慈善團體.
@ulysses9376
@ulysses9376 4 ай бұрын
對啊,每次都拿無期當作死刑的替代,那可是全民買單的啊 少數人想要廢死可以啊,費用你們出啊
@user-gg5tl8oq8k
@user-gg5tl8oq8k 4 ай бұрын
A+B,C沒用,受害者要的是正義不是錢
@Lin2Kai3Ya3
@Lin2Kai3Ya3 4 ай бұрын
@@user-gg5tl8oq8k 如果以廢死為前提的話...與其讓這些勞動力放在那邊閒置,不如好好壓榨乾淨,讓他們在最後有限的時光裡好好發揮剩餘價值. 所以A+B+C就是... 終身監禁(無假釋和特赦) 1.死刑犯監獄由廢死聯盟全額免費管理,所有水電伙食等開銷由廢死聯盟雙倍價格支付. 2.監獄管理者不得攜帶任何武器(含辣椒水),且必須負起罪犯逃獄或鬧事的連帶責任(與罪犯同罪). 3.每日工時不得低於16小時,收入將全額交付被害者家屬或慈善團體.
@user-nh9ts8il5d
@user-nh9ts8il5d 4 ай бұрын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現在社會越來越沒有同理心,去體會被殺害人的痛苦,家屬一輩子的痛!現在詐騙猖獗,也是沒有同理心,怎麼好意思欺騙自己的同胞,如果是你的家人被騙,你會如何?
@lotusTV555
@lotusTV555 4 ай бұрын
會犯死刑的人,憑什麼討論人權?!他們傷害社會,傷害別人的人生,死亡判決還算對他們是輕了。 這些廢死連盟的人,應該摸摸良心,若死的是你們家人,應該就不會支持廢死了。
@sindchrist
@sindchrist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 最大目的根本不是報復 而是"永久性隔離" 唉 亂扯一通 . . . . .
@user-sn6zj5vq6i
@user-sn6zj5vq6i 4 ай бұрын
最大目的就是報復 平息民怨阿 讓他們不能在殺人
@fg8kq
@fg8kq 4 ай бұрын
古代的法律,與現代同道理,殺人一命賠一命。現代不改革?難怪,監獄殺人犯人都笑呵呵,反正不會槍斃,政府等於共犯,助長殺人犯猖獗,沒逮捕一堆政府官員都算共犯?罪名助長殺人犯(每次修法表決,反對重刑法的,那些幾百個官員反對者,應被逮捕)政府瀆職,官員們才是罪大惡極,導致殺人犯猖獗,詐騙猖獗
@user-cz9rw5ms4c
@user-cz9rw5ms4c 4 ай бұрын
由受害者家屬決定或用人民投票表決。
@XiaoHeiKing
@XiaoHeiKing 4 ай бұрын
不一命償一命 不然鞭刑? 死刑犯談人權真夠噁
@user-nh6nq5py3g
@user-nh6nq5py3g 4 ай бұрын
想問此次虐童事件是冤案嗎?
@CHD-jp6ge
@CHD-jp6ge 4 ай бұрын
冤案是指「錯判」或「無罪的人被判有罪」,請先了解各個名詞的定義。
@user-nh6nq5py3g
@user-nh6nq5py3g 4 ай бұрын
@@CHD-jp6ge 與本件無關。
@Batman-ys9oe
@Batman-ys9oe 4 ай бұрын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若經他人苦,未必有他善 。 罪犯有人權 (被害者也有人權 )能夠原諒罪犯的不是廢死聯盟 不是任何其他人 而是當事人 (被害者) 希望死刑恢復 因為有死刑才有嚇阻作用 還有罪犯真的願意改或是彌補自己的錯也是要由他自動自發去做 不是有好處(減刑)什麼的才做 罪犯不是每個都願意改的 你人生有很多不順遂 都不能拿來當妳犯罪殺人的理由 正因爲這些事很不好 你更應該不去做 確實有些人智慧不夠 沒貴人幫而無法成長 但是 如果有死刑 也許每個人不會那麼衝動 除非是亡命之徒 死刑一定有用
@weishengchao7204
@weishengchao7204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不能遏制凶殺案,這個説法就是學者治國,有違常識,看看那些凶手一直問律師會不會判死刑,那種恐慌的樣子。在看失去兒女的家屬以後無盡哀痛的人生。死刑是必要之惡,兩權其害取其輕。
@CHD-jp6ge
@CHD-jp6ge 4 ай бұрын
小的孤陋寡聞,沒見過兇手問律師會不會判死的樣子,但聽過被部分人視作冤案,被判死刑的盧正死前注入麻藥仍掙扎喊冤「不是我做的,怎麼能槍決我」2小時,之後被開3槍行刑完畢,過程眼睛始終睜開、死不瞑目。
@johnnykong8792
@johnnykong8792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能夠遏止犯罪 就是愚者臆測 全球重大暴力犯罪率最低的歐陸國家 幾乎99%都是廢死國家 視而不見還是完全不視?
@weishengchao7204
@weishengchao7204 4 ай бұрын
@@CHD-jp6ge 你是孤陋寡聞,既然孤陋寡聞知見難免偏差。
@user-ft3bh2kz8s
@user-ft3bh2kz8s 4 ай бұрын
請先鞭刑每個月最少一次三下以上鞭邢受害人無法為自己申冤受害者是弱勢的難道加害者才有人權受害者的人權在哪難道國家沒有王法了嗎
@benson-to9qe
@benson-to9qe 4 ай бұрын
來廢死阿,替代方案鞭刑10下起跳如何?
@cheng07191
@cheng07191 4 ай бұрын
磨光10牙齒,不打麻醉,我考慮
@cheng07191
@cheng07191 4 ай бұрын
皮肉之痛,背後才五級而已
@user-uw7rj2co3w
@user-uw7rj2co3w Ай бұрын
條件是每天
@jtlin9709
@jtlin9709 4 ай бұрын
如何對待犯人比較公平? 死刑:殺一人執行一次死刑;殺多人也只執行一次死刑。顯然不公平! 徒刑:有人被關幾天損失慘重,有人被關正好不愁吃睡。顯然不公平! 罰款:有錢人被罰萬元不關痛癢;窮人家可能要鬧人命。顯然不公平! 只有勞役(人力發電)或鞭刑(新加坡特色)比較公平! 將死刑改為 終生監禁加每日鞭刑 殺幾人每日就打幾下
@moonshen3459
@moonshen3459 4 ай бұрын
要我想除了死刑以外的替代方案就是,如果可以把死刑犯驅逐出境,那我覺得可以廢死,問題是這種人哪個國家要收?丟外太空台灣也沒那個技術🙄🙄🙄
@SoSoDeng
@SoSoDeng 4 ай бұрын
黨想要廢死就廢死,韭菜們在那叫什麼
@derrick10130
@derrick10130 4 ай бұрын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wordexcl
@wordexcl 4 ай бұрын
有誤判嗎? 沒有 要為自己的所做的行為負責 請依法執行死刑
@ZICO-v
@ZICO-v 4 ай бұрын
死掉的向你求生路你不聽,現在你求生路誰要聽?
@user-fv1tf8yr9s
@user-fv1tf8yr9s 4 ай бұрын
支持死刑,國家需要精英,不需要殺人魔,守法勤奮的人民需要一個安全的環境,過幸福人生!
@eheart88
@eheart88 4 ай бұрын
做做樣子,走個過場,演一齣爛戲;這個所謂的憲法法庭,根本不在乎人民的感受與意願。
@cmykjames
@cmykjames 4 ай бұрын
一命賠一命 就這麼簡單
@user-bm4lp9vz1s
@user-bm4lp9vz1s 4 ай бұрын
這世道到底能會有一些公正無私的法官嗎!司法是國家社會治安最厚的防線,如連司法只為政治來作考量,那我們百姓如何安居樂業,憲法不是也說國家有義務來保障百姓有生命財產被剝奪的權利嗎!如果就這樣廢死,是否更鼓勵欲犯罪者
@user-yz2mq2wj1v
@user-yz2mq2wj1v 4 ай бұрын
害死人的犯罪,沒有法律責任?那麼是否把加害者交給被害家屬 ,由家屬決定將如何處理。(家屬如何處理,也不用負法律上的責任,立場互換)
@user-sv2gl4ec2i
@user-sv2gl4ec2i 4 ай бұрын
政府無能司法已死😢!
@user-zm6pn2xh6m
@user-zm6pn2xh6m 4 ай бұрын
法律要講成規範、嚇阻、處罰、報應付出代價都可以,一昧地說沒有嚇阻成效,那麼交通法跟法律甚麼可以燒一燒了,說要尋找源頭,這個議題不是今年才開始討論的,蔡總統修復了8年的安全防護網毫無成效,被政治操弄成死刑不具嚇阻效力,原本就應該是規範、嚇阻、處罰,要單方面來看的話沒有一個國家法律能0犯罪,犯罪根本原因應該另外討論,原本就是該處理的東西,還在拿來當作理由很可笑,死刑犯如果不賠錢不道歉,關著他能得到甚麼尋找源頭的方法嗎? 有些只是求愛不成就砍人還有隨機殺人,卻可以因為法律的關係演戲而減輕刑法,可笑,被關了長達10幾年的人無法假惺惺手抄一本佛經嗎? 這辯論會敢不敢播給死者家屬或是死者墳上聽? 趕的話且家屬認同那麼這就是"公理" 不敢的話就是"自己覺得有理"
@arkM2001
@arkM2001 2 ай бұрын
其實很簡單的驗證:以前古代只殺一人就死,甚至搶劫就被砍頭。這麼嚴苛,為何還有一堆暴民?被處決?代表國家治安不好,說明是因為社會不穩定。那麼,真正該解決方法,就是該改善社會的整體舒適度,減少8+9文化,協助轉型商業,整體社會提升,讓暴力犯罪率大幅下降,就會社會長治久安。
@hl6y3c04
@hl6y3c04 4 ай бұрын
若最終大法官宣告死刑違憲,那就修憲阿!! 看看哪一個立委表態不支持?
@user-qs4gr2bs7y
@user-qs4gr2bs7y 4 ай бұрын
倘若被害者是您的親人 您還會支持廢死嗎 這無形中不是造成受害家屬第二次的傷害嗎😢
@user-ob7du7fh3u
@user-ob7du7fh3u 4 ай бұрын
那就應該給受害家屬有私刑無責得權力
@shuo1996
@shuo1996 4 ай бұрын
那個廢死的執行長,你有問過被殺害的人的心聲嗎?沒有你是在亂什麼?
@CHD-jp6ge
@CHD-jp6ge 4 ай бұрын
那你知道被害人的心聲嗎?
@JK-gj1rz
@JK-gj1rz 4 ай бұрын
@@CHD-jp6ge 我只知道被害人笑不出來 肯定家庭跟人生沒有姓林的小姐這麼美滿 要不要交換看看 我就不信 林XX可以這麼淡定講話
@user-zs9xi1jp7b
@user-zs9xi1jp7b 4 ай бұрын
殺死人的人要人權,那被殺死的人就不需要人權嗎?
@8.867
@8.867 4 ай бұрын
不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命還一命」剛好而已啦。
@Qwertyuioplmnbvccx
@Qwertyuioplmnbvccx 4 ай бұрын
這些死囚應該主張的是他們是被冤枉的,讓那些閒閒沒事想廢死的人替他們主持公道,殺人者就要背負償命的義務
@user-zo4df6xo9f
@user-zo4df6xo9f 4 ай бұрын
廢除死刑可以修法看可否過的了立委及民意這關,但不溯及現有的死刑犯才可以,而且這不能上綱到憲法,幾個大法官如何能決定這麼重大的事
@user-qg7bm7gr5z
@user-qg7bm7gr5z 4 ай бұрын
敢殺人,就應該賠命,天理難容,人神共憤,請立即執行死刑。
@ethos0712
@ethos0712 4 ай бұрын
牠們怎麼還有臉求生??
@queeniii9895
@queeniii9895 4 ай бұрын
那些殺人犯在殺人的時候有在乎那些受害者的生存權嗎?然後現在又在提生存權根本雙標仔
@vanessawong4747
@vanessawong4747 4 ай бұрын
被害人的家屬都要求死刑了 還是沒辦法執行😢
@user-yp7up8dd9l
@user-yp7up8dd9l 4 ай бұрын
這些死刑犯最沒資格說人權和法律 這些死刑犯當你做出對不起國家及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事。那你就等同放棄自己的人權和國家憲法褔利 你不遵守法律 法律就沒必要保護你
@Cody_HoushouKaizokudan
@Cody_HoushouKaizokudan 4 ай бұрын
要廢死可以,但必須要有個相對行刑的強度 死刑還要打麻藥然後開個幾槍就升天了,這感覺有點太便宜犯人 用鞭刑或其他酷刑讓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並依照罪刑來調整酷刑次數 不僅比死刑更能得到深刻教訓,而且讓受害者家屬看到行刑過程更能得到慰藉
@maohuohsiao7374
@maohuohsiao7374 4 ай бұрын
替代方案就是用高壓電電死
@user-ee1bx5bn5j
@user-ee1bx5bn5j 4 ай бұрын
被判死刑的極大部分罪惡重大 憑什麼能活下來
@jwshiao1
@jwshiao1 4 ай бұрын
依照憲法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這裡有很大的漏洞:當被害人生命已死,就沒有所謂的生存權,但是不代表,加害人的生存權就要得到憲法的保障。這是玩文字遊戲,這是同一件事件不能被拆開來解釋。法律的正義不能夠用文字去曲解、改變甚至傷害善良社會道德的基本規範。大法官的解釋如果單純用文字去解釋,這根本就是無知的沒有能力和資格的大法官。 法律所不及,應該要以情理來判斷,法律的文字漏洞,應該要以情理來圓滿,而不能成為總統或當權者做為自身權利的無限擴展或當作政績,個人反對死刑違憲的主張。 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是為了完成多數人民託付的工作,而不是濫權的展現,如此重大的憲法議題,怎能讓一個或幾個人,透過文字遊戲去操弄整個國家的根本大法
@user-zm6hk3es4e
@user-zm6hk3es4e 4 ай бұрын
台灣社會政治意識嚴重分歧,兩岸外交軍事能源政策都各自有各自的想法 但只有一項,死刑。不管什麼顏色執政,死刑支持度是台灣社會長久以來難得的高度共識超過七成 所以意思是說,想要廢死的人只是在台灣社會小小的一部分人。 然而,莫名其妙這一小撮人可以搞得社會上常常在討論這個多數大眾普遍都不認同的政策 媒體以無聊常常給他們舞台。就我說的:不要理這些人就好了。必須維持死刑(喔而且必須執行)
@user-uz9ke4ts3g
@user-uz9ke4ts3g 4 ай бұрын
2:00 現在是什麼時代?現在是什麼社會主義?國家不會沒事殺人,只有殺人犯才會隨自己的意殺人! 人民不可以殺人是基於法律,不是國家,法律裡有死刑,國家依法執法制裁"惡意殺人犯",好人才能安居樂業,哪裡不對???? 這廢死聯盟執行長根本是唯恐天下不亂,殺人犯的亂源。 袒護殺人犯表示她自己也有殺人的意圖,誰快去報警一下,順便提告請檢方調查其預謀袒護殺人犯之意圖。
@user-jh8xb8tg6m
@user-jh8xb8tg6m 3 ай бұрын
廢除死刑後 只有四個字 肆無忌憚 另外廢除死刑 唯一的好處 就是可以大開殺戒 終於可以替家人報仇了 這也是另一種 剝奪殺人犯.人權的方式 比喻的話 晚上開車遇到 故意酒駕.高速 行駛撞上來 駕駛座輕傷沒大礙, 副駕駛座當場死亡, 駕駛看到家人死亡 直接下車把酒駕肇事者,殺掉替家人報仇。 或是遇到捷運隨機殺人 搶奪對方的刀之後,在 把他殺掉,這樣可以合理正當防衛。 因為都廢除死刑不用怕 可以大肆報仇了。
@user-bm4lp9vz1s
@user-bm4lp9vz1s 4 ай бұрын
怕被執行死刑,就不要犯案嘛!加害者有人權要為他們考量,那被害者就該死嗎祂們的人權又在哪裡,說什麼執行死刑是酷刑,那被害者在他們要往生那刻他們經歷多痛苦,你們這些廢死團體你們到底有沒有對被害者將心比心,你們說死刑無法扼止犯罪率發生,結果呢!再再的數據都告訴我們不可能的,真搞不懂要我們這些百姓每天都要處於生活恐怖中嗎!若不幸我們或家人再外發生不幸,請問我們自己活該是嗎!
@waterwater9051
@waterwater9051 4 ай бұрын
可比照部份國家死刑保留,有期徒刑要提高刑期最多伍拾年,無期徒刑不可假釋終身監禁
@Chimxcaramel
@Chimxcaramel Ай бұрын
死刑的根基有完整確實的民意基礎,政府不得違反民意廢除死刑
@qiu9888
@qiu9888 4 ай бұрын
剝奪別人的人權憑什麼談人權.剝奪別人的生命憑什麼求生。這些死刑犯有什麼臉去求人權求生~無恥!冤案特例再議⋯罪證確鑿的和累犯重犯為何不能求處死刑。
@CHD-jp6ge
@CHD-jp6ge 4 ай бұрын
所以如果你曾經打人,那你就應該被每個人打而不能要求自己的權利被保障?🧐
@tech110277
@tech110277 4 ай бұрын
能交由受害人家屬 或者公投決定嗎?
@user-nk7rd3bs8f
@user-nk7rd3bs8f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是死刑可以解決這些雜碎~!
@user-im9cz2qs4g
@user-im9cz2qs4g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真的敢廢死 有人有人要一起來成立 處決廢死聯盟(包括那些貪官) 槍刀都有門路 反正不用死刑人民不造反國家不會知道人民的需求真的不要把人民都逼到要跟政府動刀動槍
@user-wf6nb8rb5x
@user-wf6nb8rb5x 4 ай бұрын
廢死,就是縱容加害人。 人權團體一直維護加害人的人權,那被害人的人權呢?
@user-qw1ex8qg9t
@user-qw1ex8qg9t 4 ай бұрын
在你無視他人的生命權並剝奪其時 你就已經沒有跟他人談論生命權的權利了 現在還有臉出來說死刑剝奪人民生命權 難道要放你們出來繼續剝奪他人生命權?
@b.n.h.238
@b.n.h.238 4 ай бұрын
先把目前該執行的先處理完再來釋憲吧!
@user-qg2ie3ct2q
@user-qg2ie3ct2q 4 ай бұрын
所以我想問廢死聯盟~~你說國家不能殺人!!那犯人故意殺人就因該被容許!!所以被殺的人是該死??這論點很奇怪~~2.如果給人民更多資訊或選擇!!是怎樣的選擇~~聽你說了那麼多好像都是對犯人比較有利!!那被害人呢~~他們的權利呢??
@komeko_honmono
@komeko_honmono 4 ай бұрын
刑法271條告訴我們要尊重生命,不可以殺人,但刑法33條又告訴我們,國家可以殺人。 或許有人說,刑法302條告訴我們要尊重自由權,但刑法又告訴我們,國家可以拘禁,但事實上這是憲法23條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況且憲法第8條對國家拘禁之權利加以制衡與限制,不得隨意擴張濫用,而國家殺人是嚴重違背憲法23條及憲法15條的,因終身監禁就可以達到此目的。
@PP-uv5sx
@PP-uv5sx 4 ай бұрын
死刑存廢和大法官什麼關係,由10多個大法官來決定,少數否決了多數人意願,就是民主嗎?國家無權殺人,殺人犯就有權殺人嗎?這就是人權保護壞人的叫人權,那些被害者就沒人權了嗎?也對他們都死了,哪來的人權,這就是反對死刑的原因,而沒有一點公平正義,這就是執政黨要的社會嗎?
@user-zp4dc7mi4n
@user-zp4dc7mi4n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沒有死刑犯法的人會越來越多
@suole5172
@suole5172 4 ай бұрын
廢死的話.以後只要有人被無故殺害.被害家屬直接幹掉對方.還有跟他有關係的人.以彼之道還施彼身解恨.反正不會判死
@juihuiLife
@juihuiLife 4 ай бұрын
干,所以犯嫌可以殺別人。別人不能殺牠。更何況,牠們不是人。是人渣,何來人權呢?甚至,這些已經被判死刑的罪犯。是經過多少位檢調和法庭審核偵辦。耗費多少時間。才判刑。如果變成不是死刑。這樣之前所做的偵辦,都是白白浪費資源。我就問。為什麼周處要除三害。讓那些人死得其所。包括牠自己。為什麼那部電影會受到歡迎。因為善良的人,受夠了。不公不義的社會。
@piorepiore
@piorepiore 4 ай бұрын
之前日本某人也是支持廢死的,直到他家人也被殺,才說他現在也支持死刑了,能明白被害者家人的心情,我只能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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