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 Google Ads 中的「目標對象管理工具內」裡面中間有三個頁籤,分別是【你的資料區隔】、【自訂區隔】、【合併區隔】;合併區隔中按建立合併區隔就可以用第一方資料混合第三方資料交集或聯集設定受眾。 另外在第一個頁籤【你的資料區隔】裡面也可以建立合併目標對象,不過這邊只能把多個不同來源的第一方資料合併成一個受眾。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麼要把三個獨立的目標對象,跟 RT 收集到的 TA 合併成一個,其實大 POOL 的受眾在競價上的優勢是遠超過小 POOL 的受眾的,不過這又是另一個主題了... (克拉克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