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恩開嗆鄰居管太多,丟垃圾、調監視器可以嗎?管委會原來是這樣運作的【時事評判】

  Рет қаралды 141,719

瑩真律師

瑩真律師

Күн бұрын

台中大火,又是樓梯間走道被雜物堵住!博恩日前開嗆鄰居管太多,有道理嗎?
*本影片與「2022台灣燈會在高雄」合作播出
#2022台灣燈會在高雄 #台灣燈會防疫平台 #瑩真律師
台灣燈會睽違 20 年重返高雄!
首創「愛河灣」、「衛武營」雙主場,
超過 180 件作品、 200 組精彩節目,
就在 2022.2.1 ~ 2.28 登場,
一起「聚光台灣 高雄發光」!✨
趕快登入「台灣燈會防疫平台」完成註冊,取得專屬「燈會碼」📱
再選購$99「五行暢遊碼」,就能24小時免費搭乘高雄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
並獲得超萌 「大吉虎小提燈」🏮
詳情請見活動官網 👉🏻 bit.ly/36gkwZ5
▶加入頻道會員支持瑩真律師製作好影片:bit.ly/32YTilz
【想知道更多法律小知識別忘記追蹤】
Line官方帳號好友 lin.ee/4tQtYVv
瑩真律師FB:bit.ly/yinchen...
瑩真律師IG (@angela.lai.908):www.instagram....
合作邀約請寄信至 yincheng@capsuleinc.cc
#瑩真律師 #管委會 #博恩 #台中大火

Пікірлер: 420
@outcast-87master
@outcast-87master 2 жыл бұрын
前有博恩製造話題,後有律師搭上順風車蹭流量,只要博恩再有反饋,就可以變成永動機了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2 жыл бұрын
🤣🤣🤣🤣🤣
@someonecooltech
@someonecooltech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反饋你的反饋!
@le8202
@le8202 2 жыл бұрын
YT題材永動機!!
@CHUUUANCHEN
@CHUUUANCHEN 2 жыл бұрын
尊的影片抄襲了抄襲尊的影片
@ych5439
@ych5439 2 жыл бұрын
這是博恩宇宙
@chienweihuang9578
@chienweihuang9578 2 жыл бұрын
想想城中城火災就知道為什麼樓梯間跟公共走廊不能堆東西了,去稽查還被民眾靠夭擾民,有時候真的會想跟他說哪天你家發生火災擋到你自己逃生看會不會怎樣,哀
@reaperpapa
@reaperpapa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住的大樓是由務業來管理,通常清潔公司或是住戶看到樓梯間有堆雜物就會通知管理室,保全會直接在你家門口扔一個三角錐警告。比較不用擔心做壞人XD 其實我滿喜歡當管委的...我這棟住戶超peace,當管委超閒,開會出席投票還能領500塊順便吃茶點XDD。
@KuTo_0425
@KuTo_0425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以前曾住過的大樓,就發生住戶質問 為啥開會可以領錢。管委 開會為啥可以領錢之類的。
@freemind9527
@freemind9527 2 жыл бұрын
恭喜恭喜,千金難買好鄰居
@kaohiro671
@kaohiro671 2 жыл бұрын
開會出席投票不是管委會~是區權會。所以才有錢領...........一般管委會出席是沒有錢領的。
@user-lj3bx1rl8l
@user-lj3bx1rl8l 2 жыл бұрын
@@kaohiro671 好像看公約怎麼定吧,所以有的有錢,有的沒錢
@user-ki9ue7kt4o
@user-ki9ue7kt4o 2 жыл бұрын
今年接管委會主委,剛好有時間把社區累積的一些該修繕的地方修一修,之前的主委都覺得省錢就好,忍一忍就過了XD
@jacklu1117
@jacklu1117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瑩真律師漏題一個點🤔 就是!該住戶規勸~並非只規勸違規的樓層,而是每一戶都去規勸,而且聽博恩的描述是不只規勸一次,造成部分住戶的困擾(博恩本身並沒有違規,而是被過於頻繁的規勸煩到受不了) 而那位住戶在成五人管委會後,發生私自調閱監視器和其他規勸的爭議(似乎管到非居住的棟去)結果被另四位管委罷掉⋯⋯⋯ 說真的~該住戶或許立意良善?(後續他還說因為看到社區的優點,為了要選里長才當管委的😂)但行事作風的爭議過大,又引起其他住戶反感,也很難說這位住戶完全沒任何問題⋯⋯⋯ 博恩本身也沒有違規,身為合法合理的住戶,對於發生在自身的事本來就有資格抱怨~只能說太容易引火上身了😂
@a58602064
@a58602064 2 жыл бұрын
他這種作法應該用群眾壓力給對方難看所以才會跑去跟其他人說
@xinlu5986
@xinlu5986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是太過積極 根據他自爆的內容以後想當里長 所以先當管委會練練 沒想到博恩是住戶 自己又對號入座 大家都知道是他 這樣怎麼選🤣
@sihboyang9314
@sihboyang9314 2 жыл бұрын
這就是為什麼我喜歡律師的影片!理性而且有條理又客觀 這次事件看留言串真的會笑死😂 那些在燒的人感覺根本沒聽過podcast 就直接挑一個地方開火🤣 希望大家都可以像瑩真律師一樣理性客觀,好好討論事情
@user-tt2yo1gx9e
@user-tt2yo1gx9e 2 жыл бұрын
臺灣人耶。怎麼可以這樣。
@_lin5972
@_lin5972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家就是沒有管委會的老社區,雖然很多鄰居來來去去,但只要在公告欄上貼張提醒,大家基本上都是會乖乖遵守的,也會自發性的不將自己的私人物品放到公共空間。
@tomstudioyou
@tomstudioyou 2 жыл бұрын
您的鄰居素質真好
@user-tt2yo1gx9e
@user-tt2yo1gx9e 2 жыл бұрын
人品問題
@angelinechien
@angelinechien 2 жыл бұрын
_Lin, 真的很羨慕你,有素質好的鄰居。我們這也是沒管委會,住戶有人亂丟垃圾,在不能施工時間頻繁在家中出現敲打施工聲,我們自己寫字條貼在公告欄提醒,住戶不理會就算了,還變本加厲越敲越大聲!
@snoope.snoope
@snoope.snoope 2 жыл бұрын
風水好鄰居耶!
@windband0801
@windband0801 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真的看人QQ
@YuanDunFangShan
@YuanDunFangShan 2 жыл бұрын
博恩還真的是炎柱 每過一陣子就會被炎上一次
@dp9gd7iv7y
@dp9gd7iv7y 2 жыл бұрын
他現在也只能靠這個刷存在感啊 不然說實在他講笑話又不好笑
@long6558
@long6558 2 жыл бұрын
@@dp9gd7iv7y 你要確定餒
@dp9gd7iv7y
@dp9gd7iv7y 2 жыл бұрын
有什麼好確定的 從大奶微微 夜夜秀-萊豬.死刑.公投.同婚 都是靠爭議性話題衝流量 後來的炎上好笑的段子也不是他寫的 論寫段子他還不到jim一根腳毛
@mirai00lucien
@mirai00lucien 2 жыл бұрын
缺電時就可以再燒一次了(抄襲段子
@long6558
@long6558 2 жыл бұрын
@@dp9gd7iv7y 果然是眼界狹小
@kineddy1138
@kineddy1138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記得在大樓公共空間隨意堆放私人物品,管委會有權針對此開出制止單,除了通知該住戶之外也要在限定的時間內改善完成,否則地方政府的工務局查到就會對該住戶開出4萬~20萬的罰款,但如果管委會沒有開出制止單,這筆罰金就要由管委會支付
@user-dq7sx6kk1i
@user-dq7sx6kk1i 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我當了一年的主委就決定賣房買透天了,無薪無償,熱臉貼冷屁股不說,做好無功,打破要賠,還要被惡鄰造謠抹黑,現在有些人真的太可怕了!
@kaohiro671
@kaohiro671 2 жыл бұрын
太喜歡自己選的房子捨不得賣也沒錢再換更好~所以只好咬牙繼續做.......我相信日久見人心!
@balenokaren
@balenokaren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是買透天+1
@afanks
@afanks 2 жыл бұрын
樓梯垃圾堆積當然要管,不然等火災、疫病出現的時候才開找他們來怪嗎? 以管委會名義執行事務,應該要先看憲章有沒有列明,沒有的話就會議通過,或預先議定緊急授權的情況。
@ReSiro
@ReSiro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法規對於管委會貪污、圖利廠商、挪用公款真的有不少欠缺;之前聽親戚說社區主委挪用公款,無法交代帳目,居然還威脅提出問題的人;然後大部分人居然還不敢得罪他事情最後不了了之 超傻眼。 或許律師以後有機會可以討論一些社區常見糾紛遇到該如何處理?
@pupuliao
@pupuliao 2 жыл бұрын
管委會是社區自治,會出現這問題 就是該社區制度問題跟監管問題,有問題都是可以被住戶請下台的,你這問題就有一點像是有人在抱怨政府不好,但每次投票他都不會去投票一樣
@willywentaiwan
@willywentaiwan 2 жыл бұрын
不願意花時間參加管委會就等著被別人管囉。
@user-cs4hf1gs1p
@user-cs4hf1gs1p 2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人想參與卻無權利啊,因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屋主才有權利參與或投票,不然就是要屋主授權承租戶,但有些屋主嫌麻煩,根本不管這些事,沒人簽授權書,承租戶也很無奈啊…我家社區委員依個人觀感做事,因為對某清潔人員不滿,隔三差五找她麻煩,但她明明很認真也做得很好,其他住戶想保她,還打電話到清潔公司去…遇到這種委員也只能忍受了…
@user-rm6ur5wi6p
@user-rm6ur5wi6p 2 жыл бұрын
還常常看到新聞上有管委會在開會時找來外來不良分子毆打恐嚇住戶。
@chen5296
@chen5296 2 жыл бұрын
還有委員一做15年,職務就在主委跟副主委輪流,態度囂張拔扈,有住戶提出建議就會被針對抺黑提告,一位貪圖台灣健保而從海外回台灣的老婦人,台灣人怕事自掃門前雪不團結,就會被這樣惡霸佔領社區,大廈管理條例沒有連當幾年不可再任的條款真的應修法。
@puffergun
@puffergun 2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管委會油水很多,樓夠大的話,那個金錢的進出量不少。有些大樓因為樓高或地段,還可以出租牆面廣告,或把屋頂租給基地台,那油水量真的很豐厚。這種管委會的「熱心人士」就非常多
@bdc9561
@bdc9561 2 жыл бұрын
很多工程都要花十萬,時間也要幾個月 抽點油水才有做事的動力
@bdc9561
@bdc9561 2 жыл бұрын
地下停車場的常規維護,一年就要五六十萬 管理費一戶五百到兩千以上都很正常 除非是小社區,或者管委會選擇不去做,就可以省下來 小停車場的維護一年少說也要十萬
@OYG456
@OYG456 2 жыл бұрын
我知道有个管委会的主席把收到的钱都拿去美化他家外面的休闲区🤣 很多屋主都很讨厌他🤣
@WPtCHO
@WPtCHO 2 жыл бұрын
互相尊重的鄰居比什麼都重要
@user-pb8db9sd2y
@user-pb8db9sd2y 2 жыл бұрын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sandysung4945
@sandysung4945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user-gz8uo8rq5d
@user-gz8uo8rq5d 2 жыл бұрын
樓梯間本來就不能堆雜物啊!
@loseisimprove123
@loseisimprove123 2 жыл бұрын
博恩:就他媽不是我丟的阿
@Tom-qm3eq
@Tom-qm3eq 2 жыл бұрын
就他媽的,愛抱怨,被炎上,活該。
@nieenmeon
@nieenmeon 2 жыл бұрын
@@loseisimprove123 不是他丟的但他覺得檢舉的人吃飽太閒,言下之意不就是堆雜物在樓梯間對他來說也沒差嗎XD
@user-or5bk4og1t
@user-or5bk4og1t 2 жыл бұрын
我還以為在律師說公設比太重 是要跟我們說直接買整棟房子就沒問題了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2 жыл бұрын
問題是沒有錢
@funchulin
@funchulin 2 жыл бұрын
今天放垃圾,明天放鞋子,半年後門直接往外推🤣
@tne01
@tne01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人有個不太好的觀念是覺得我家門前的地就是我的,我老家每戶人的門口都各自放著三角錐,因為大家都覺得自己家門口的地就是自己的,只有自己的車才可以停那邊,還有人直接出租車位的(雖然那是公有地他根本就沒有權狀)。 現在住的地方也是經常有人堆放雜物,像是腳踏車跟雨傘,我的鄰居上次被消防局開罰才心不甘情不願的收起來。還有我認識的親戚都有一個很糟的習慣就是把鞋櫃放在門口,甚至整個樓梯就放滿了自家的鞋子,看得我真的也滿無言的.....
@angelinechien
@angelinechien 2 жыл бұрын
TNE, 我家門前的地是我家的。買房時建商給的圖上面也有清楚標示範圍。有時,還得拿給一些亂停我家門口,讓我們自己都出入困難的人看。
@pudding_in_cake
@pudding_in_cake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能同意更多.....
@eva920222
@eva920222 2 жыл бұрын
@@angelinechien 這種沒有留下電話的真的很惡劣…我如果暫停一下人家門口,都會進去跟屋主打個招呼⋯⋯
@angelinechien
@angelinechien 2 жыл бұрын
@@eva920222 我也是如果要暫停人家門口會留電話的,雖然我通常還是不敢停別人家門口。
@oosyare
@oosyare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要說門口了,我鄰居是把對面都當自己的。 我家是沒車位的那種透天,面小馬路,大家都要自己找停車位,我家是沒汽車,但有次朋友開車來,停鄰居A家「對面」(沒錯,是「對面」,還不是他家門口喔),鄰居阿伯很客氣的出來說:「少年耶,等一下借我停一下」,我還一頭霧水,想說什麼意思?我朋友又還沒要走,要怎麼借你停?我朋友說阿伯要他開走的意思,朋友怕有糾紛就開走了。 又有一次,在家聽到外面鄰居吵架,原來是鄰居B要停鄰居A「對面」停車位,鄰居A阿姨出來叫鄰居B離開,說她先生等等下班要停,B不肯就互相對罵起來,不過最後鄰居B還是開走了。 我真的大開眼界,原來常停,停久就是你的(誤)。
@ponpon6424
@ponpon6424 2 жыл бұрын
更正 其實樓梯間和逃生設施等等 不會納入建造容積率,所以不會影響建商蓋出的樓板面積,但建商納入公設來圈羊已經是常態,一直再試探大家可以接受的公設比,才會有現在的30-35%
@kasper9016
@kasper9016 2 жыл бұрын
建商就是無恥
@legend1080
@legend1080 2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這部影片,第一次去聽博音,才聽10分鐘上下… 就很清楚知道博恩根本就是被斷章取義,他用詞精煉準確。 唯一在我聽時的小漏洞就是他敘述那位管很多人士的事蹟上,很不完整跟太模糊,太少關鍵具體事項。 因為「關鍵就是,那位人士是被社區集體罷免,甚至是其他委員更是因為不爽太久先集體請辭。」 表示,這件事情上… 博恩應該漏講很多那位人士哪裡惹毛社區集體,然後就被人斷章取義跟竄改成不遵守社區消防規章的人來痛罵。
@user-nu1rp9gp2n
@user-nu1rp9gp2n 2 жыл бұрын
以前我是物業秘書 偶爾也要幫忙尋樓 門口鞋櫃什麼都不能放 本來連地墊都說不行@@
@Fu-Jing-Shop
@Fu-Jing-Shop 2 жыл бұрын
在 4:00 瑩真律師提到建築法第77條第1項、第91條第1項,係主要適用於未成立管委會集合式大樓,如係已成立管委會,建議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第1項第四款 4:45 瑩真律師提到刑法189-2條,由於刑法架構較為嚴謹,故須達到以障礙物阻絕,且行為人阻擋逃生通道之情形,並達到"阻塞"的程度,否則若單為妨礙鄰近住戶生活便利之虞,仍無法構成本罪,參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1784號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90號刑事判決闡釋甚明。 建議先責成管委會以勸導移除,未改再拍照存證,爰依社區規約準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寄達存證信函改善,經2週後複檢仍未改善之,管委會可責成主管機關爰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第1項第四款裁處。經裁處三個月未改善之,管委會得爰依區權會決議準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第1項,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千金買厝,萬金買厝邊,請切記鄰近住戶造成堆置雜物,影響逃生通道,建請先向管委會反應,切勿自行清理
@yimai9298
@yimai9298 2 жыл бұрын
住戶還是要多注意管委會的動向,我自己是都會去看開會報告和收支狀況,之前還聽說不少管委會A錢的案例,我自己會很感謝熱心委員的付出,畢竟吃力不討好啊,自己大樓公告處理一些亂放的雜物和腳踏車有的沒的(不是樓梯間)就公告超~~~~級久=_=
@chris1946882
@chris1946882 2 жыл бұрын
參加過管委會後,才知道管理有多麻煩,沒有收益之外還會被住戶質疑威脅提告,心累啊.....
@balenokaren
@balenokaren 2 жыл бұрын
我這邊電梯大廈,還好有管委員幫忙處理,鄰居人也好,沒碰到啥鳥事
@user-dq7sx6kk1i
@user-dq7sx6kk1i 2 жыл бұрын
萬金買鄰,這樣真的是好居住環境。
@sandysung4945
@sandysung4945 2 жыл бұрын
鄰居真的很重要,我家對面夫妻兩個都是為人師表,照理說守法、道德觀念應該很強,畢竟每天都在學校教學生守紀律、有公德心,但是回到社區卻長期堆放雜物,屢次請他們收,最後還理直氣壯對我飆罵,理由是,為什麼別的樓層可以放他們不能放,只因為對面住的是我,說我搞怪,所以變成我有問題囉?是非不分,還好這屆管委會有改革決心,慢慢一定會變好的
@0118hua
@0118hua 2 жыл бұрын
他真的應該要捐消防車🚒😂😂 不過真的看過建案,沒有什麼公設但梯間比每一戶都大🥲想到花的錢都在這裡而且還要付管理費就覺得⋯感傷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2 жыл бұрын
錢錢變成不是你喜歡的樣子😭
@oops7878
@oops7878 2 жыл бұрын
消防逃生梯要符合消防法,內容會牽扯到預定居住人口、避難人數等等 大巨蛋就是因為避難設施而一拖再拖
@yamada7446
@yamada7446 2 жыл бұрын
家有老人需要輪椅大梯廳就方便多了
@gill1001
@gill1001 2 жыл бұрын
@@LawyerAngela 八樓以上就要雙樓梯,難怪很多自建或合建的公寓都在七樓而已,不過人少的公寓大家都不想當管理員也很麻煩
@MesterYi
@MesterYi 2 жыл бұрын
管理費 是一定要繳的 電梯維修保養 大公小公電 垃圾清運 清洗水塔 抽水馬達保養 消防設備維護 監視器設備維護 總幹事 秘書 保全員薪水 這些錢不會天上掉下來 然而就是住戶嫌管理費太貴 所以降低了管理費 導致種種嚴重問題 ~ 保全的薪水少的可憐 ^^ 你還想他給你怎樣的服務
@user-tz8ud8dz7m
@user-tz8ud8dz7m 2 жыл бұрын
樓梯間置放雜物 管委會的正常作法 是由管委會決議發公告請住戶限期改善 並行文至主管機關 請政府協助清理雜物 管理委員個人沒有職權干涉住戶行為 調監視器亦同 管委會決議才能調閱 個人無權力調閱
@user-zs5jd1kt7i
@user-zs5jd1kt7i 2 жыл бұрын
說是這麼說,只要你當上委員,想看監視器就是可以看,因為物業不能得罪委員,理想跟現實都是有落差的,不是物業不做事,物業本身就是管委會控管,裡面委員只要不要太超過,物業都會當作沒看到,你要說是特權也可,禮遇也可,但如果太有原則,輕則換人重則換物業
@felixs_hotwife
@felixs_hotwife 2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請問可以說一集關於煙味跟噪音嗎?感覺這兩個也是大家很頭痛的事情.....
@dp9gd7iv7y
@dp9gd7iv7y 2 жыл бұрын
煙味比較難 因為畢竟是私人空間 頂多蒐證勸導 不然就要看有沒有規約 真的不行只能提告 噪音的話就要看是哪一類 裝潢、動力機具、低頻震動、樂器、狗吠鳥鳴 這方面只要蒐證就可以去環保署檢舉
@FaithNature
@FaithNature 2 жыл бұрын
@@dp9gd7iv7y 低頻的錄音有什麼撇步嗎?感覺很難錄得到
@user-tt2yo1gx9e
@user-tt2yo1gx9e 2 жыл бұрын
噪音也難,低頻更難,基本上都是住宅結構問題。
@user-bt7us4ru3f
@user-bt7us4ru3f 2 жыл бұрын
我現在也是遇到煙味問題,跟主委槓上之後,直接不讀不回我,
@allen365apple
@allen365apple 2 жыл бұрын
推講低頻噪音…QQ
@sul8465
@sul8465 2 жыл бұрын
命中帶火又帶木🤣🤣🤣🤣
@davidliou1379
@davidliou1379 2 жыл бұрын
當年我所監工機電工程的第一個為於文山區的小建案,消檢時剛好是台中衛爾康餐廳大火後沒多久,現在的台北市政府消防檢查後的第二天,消防隊來檢查時超嚴格,當時法規規定每層樓消防栓箱水量計算是最多以二支計算(每層樓超過二支時以二支計),但是消防隊卻是要求我們同時開啟四支消防栓,來測試噴水量。
@user-ny2il4bi9z
@user-ny2il4bi9z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們家社區也是上周突然要求所有住戶把鞋櫃搬進家裡xD,覺得QQ 但感謝律師解說, 突然覺得釋懷(本還想說都放了好幾年了,怎麼突然要我們都搬進去 哈哈)
@yachunlai5613
@yachunlai5613 2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在城中城出事時就要求,大家就立馬知道用意,比較不用解釋太多!😄
@freemind9527
@freemind9527 2 жыл бұрын
鞋子放外面不覺得很臭嗎?我挑社區第一個就是看鞋子有沒有放外面。
@au284hruf83h
@au284hruf83h 2 жыл бұрын
“都放了好幾年,怎麼突然要我們都搬進去” 台灣人很多有這個不應該的想法,因為不知道自己其實是不對的,才有這種想法。很開心樓主最終以獲取知識的方式理性理解了緣由。
@user-ny2il4bi9z
@user-ny2il4bi9z 2 жыл бұрын
@@freemind9527 大家都是放鞋櫃所以還好🤣
@yilichiang7780
@yilichiang7780 2 жыл бұрын
放鞋櫃還好,我家對面租客鞋還很臭,死不收好,反應也無效,我心已死
@yamada7446
@yamada7446 2 жыл бұрын
社區如果沒管理梯廳腳踏車嬰兒車鞋櫃安全帽雨傘 想的到想不到的東西都會跑出來 停車位也是常常會有人亂堆雜物 管理很重要
@sandysung4945
@sandysung4945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就像警察不抓,宵小就會猖狂,久了就會積弊難除,受害的是守法的良民
@moonlycanislupus4346
@moonlycanislupus4346 2 жыл бұрын
管委會很重要,我這老房子沒管委,要修繕公共區域根本就是很難,要不就是自己擅自更換(然後被吉?),要不就是自己去找其他十幾個住戶來談... 問題這裡幾乎都出租了,屋主根本消失了...
@MaykeyIcily
@MaykeyIcily 2 жыл бұрын
在樓梯間或者是公共區域亂堆東西的人就該要管,該罰的一定要罰!個人是很討厭這種行為的,不但有引發危害的可能,也使周邊居住環境變得難以入目。作為管委會,當然也要依據所制定的條例來管理,如果有人因為加入了管委會,就覺得自己擁有無上的權力,想怎麽管就怎麽管,那我覺得這種人應該關一關先接受一下被管。 誠如律師所言,住房還是選擇有管委會的小區會更好一點,但一定要瞭解清楚管委會是否良好運作,如果不是的話住了進去,真的讓人感覺永無寧日啊。沒有切身體驗的人也許不會考慮到這一層,我衹想說,這一點真的非常重要啊! 另外,關於伯恩此次事件,大家還是完整瞭解之後再給出自己的看法,不要被那些聽到風聲就喊雨的人給帶偏了。
@sinerely1999
@sinerely1999 2 жыл бұрын
04:07 91條第1項???是處罰管委會??? 瑩真律師??? 建築物所有權人??不是住戶嗎?怎麼會是管委會?不是應該誰堆的就罰誰?怎麼會罰管委會? 是有說錯嗎?
@sinerely1999
@sinerely1999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沒說錯...那我天天把垃圾堆我家門口...然後自己去檢舉自己...罰管委會錢...那不用多久管委會界破產解散了@@?
@thps51134
@thps51134 2 жыл бұрын
離題一下 公設比超過30%跟雙逃生梯有沒有關係, 其實有待商榷 住過30年左右、8樓以上、雙封閉逃生梯且一層不超過5戶的社區, 公設比沒有現在那麼高
@lccc3606
@lccc3606 2 жыл бұрын
要看你認知的雙封閉逃生梯是不是符合法規的( 舊大樓有就地合法,是某時段之後蓋的才要求 ),我本來也以為我家的是所謂的雙封閉逃生梯,但我們在同一邊。 例如同樣都在西側的二條。30多年的是這樣的,這樣要算一條,因為同一邊。 但法規要求的是一個在東側,一個在西側,(此為例舉) ,這樣確實會佔很大的面積。但有沒有到30% 我也不確定,但至少比單側的高。 我朋友買的新房子(大概2017~2018蓋好的),除了停車廠(2層),一樓大廳, 基本上也沒什公設 (交誼廳什麼的也沒有) ,也是30多
@royis3251
@royis3251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律師的法普~ 我雖然喜歡博恩但是這則事件剛出來時我就覺得他在這地方沒啥常識了 樓梯間的雜物管委會不管誰來管啊...... 不過調閱監視器這個我是也覺得管太寬就是 這程度的確會讓人覺得隱私被侵犯 另外如果要挑選有無管委會的大樓 要我選會是有正常運作管委會的最好 畢竟多繳一點管理費就能省去很多麻煩這再好不過~
@jouchang3228
@jouchang3228 2 жыл бұрын
那時候鄰居還沒當上管委會的主委,就開始在一戶一戶的叮嚀, 所以才被博恩說管太多😅 他的正常流程應該是要在會議的時候提出,不是私底下一戶一戶的拜訪,至少我們社區那時候是這樣處理樓梯間的東西的。
@ddtd6319
@ddtd6319 2 жыл бұрын
曾博恩抱怨的地方不是該位陳小姐去揭發堆放雜物的問題,而是她婆媽的態度。 他提出雜物堆放的事情只是要講連他這個守法乾淨住戶也要被她以這個話題找上,佐證他在前面鋪陳的這位小姐見人就要硬扯兩句的行事風格。 之後他也明言自己人格就是喜愛都市人際的冷漠,所以無法理解這種“好鄰居”。 前後指涉的主題都如此明確,在一個主講人還是靠嘴吃飯的podcast還有這麼多人可以誤解,我實在很崩潰。
@xh3260
@xh3260 2 жыл бұрын
比較好奇的是,該名管委對於在樓梯間堆放的雜物是「只有問一次」還是「提醒好幾次」 如果那個東西不是我丟的,而是跟我同樓層的人丟的 那管委可能跟我確認過一次,知道不是我丟的,就可以不用再來叨擾我了
@LawrenceHuang0520
@LawrenceHuang0520 2 жыл бұрын
​@@ddtd6319 我跟博恩的個性也滿像的,說實話我也很受不了沒事就硬扯幾句的這種人... 明明整件事都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你沒事找事浪費時間跟我屁話幹嘛? 又不是我沒繳管理費,我也沒做什麼事影響到社區。你開心想做主委就去做啊,到底來煩我幹嘛。 現在住在老社區心理都OS 我只想要一個正常的啞巴鄰居,只要不影響到大家,也最好都不要跟我講話,除非有什麼必要的事。
@xinlu5986
@xinlu5986 2 жыл бұрын
你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就去留言搞笑的人
@user-yv1xf2uk7b
@user-yv1xf2uk7b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以為新建案的管委會都是建商的人來運作,以規避一些缺失。保全、物業管理委外是那些公司接手可以直接去查「這些公司的名聲」當作社區環境好壞的參考。
@user-pm9lc4ku9p
@user-pm9lc4ku9p 2 жыл бұрын
目前是擔任社區大樓安管 想問瑩真律師 管委會委員是由"區權會"選出 如果區權會決議"汽車格後方可放置雜物或機車" 這不是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嗎? 內規牴觸法律"這樣區權會決議算合法嗎? 管委會執行區權會決議.是否有點"監介"? 明知有違法之虞.但又要執行推動 執行取締的.又是我們這些安管 配合改善的很感激 如果碰到委員又推得跟資源回收站一樣 只能快步路過.遇到其他住戶請我們去管 我們也能笑笑以對 又不是想被換掉說... 地下停車場.理論上只能住戶進入停放車輛 遇到住戶帶入也不能擋 停到別人車位. 倒楣的又是我們.. 我就曾經被一個委員放他親戚下停車場 他車子已在停車位上.問他親戚車要放那個車位? 她回說有借車位停放 後來.原車位因為這事ˊ追殺我一星期.還揚言提告 他告的成嗎?? 至於那個委員則到處放風聲. 說我刁難他親戚.讓他很沒面子... 每個社區大樓.什麼人都有.. 有人當委員就是為了換掉當初不讓他朋友去停車場的物業安管 有的人當委員就是想要有特權.管理中心前面紅線 住戶都沒人會停.就單獨委員敢停 又不能管... 買到好社區.遇到好鄰居.真的要修陰德才找的到啊!!
@nagisupercell
@nagisupercell 2 жыл бұрын
有聽過某些大型社區因為戶數很多,管理費總合很高會被覬覦,最終管委會被黑道把持變成主委的金庫...
@FuckXiwinnie
@FuckXiwinnie 2 жыл бұрын
管委會之間互告還算好的...之前我站(保全)的一個住宅大樓,開會跟開戰一樣,分成三派人,互看不爽,還各自烙兄弟來,好一點的時候棍棒或刀械鬥毆,慘烈一點有變成槍戰=.=
@febechen9386
@febechen9386 2 жыл бұрын
有律師講解過後知道了知識真好,謝謝🙏
@YT_1ooo
@YT_1ooo 2 жыл бұрын
之前租住的公寓,電梯常常故障,但因為社區老舊加上管委會不健全, 搞到收不足錢維修電梯,就需要走樓梯上下樓, 不誇張!! 樓梯道堪比全家福跟小北百貨+燦坤! 麗麗家具因烏進烏!! 一大堆鞋子、鞋架、鞋櫃就算了, 腳踏車、收納箱、堆放的舊家具、舊家電、空狗籠(鳥籠)、資源回收(瓶罐、紙箱).... 琳瑯滿目都看傻眼了! 比三千障礙賽還累!!!
@akusheila
@akusheila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住的地方沒有逃生梯,走樓梯下樓就是要經過每一戶人家,我的鄰居就很誇張,他把衣櫃五斗櫃都搬到走廊來放,變成走道只剩五六十公分勉強可通過,如果真的火災,樓梯間是完全沒有對外光線,肯定會全暗,逃生一定會很有問題,每次有人舉報他就會收進去,過一陣子又開始一座座擺出來,我覺得如果真的因為阻礙逃生致他人生命喪失只判刑三年實在太少,因為這根本屬於故意殺人⋯⋯很無奈捏
@user-do2pq2wc9b
@user-do2pq2wc9b 2 жыл бұрын
那就一直舉報啊 我不信他 會那麼勤勞
@celineguitar
@celineguitar 2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好follow時事,真的服了!
@user-nx5bg3dr8v
@user-nx5bg3dr8v 2 жыл бұрын
2:15 真的好喜歡 瑩真律師 說廣告這兩個字
@ayueh1988nov_TW
@ayueh1988nov_TW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
@owc4942
@owc4942 2 жыл бұрын
一個總是 檢討喜劇演員言論 但寬恕喜劇官員作為 的奇幻國度😂
@cloudwisdom8328
@cloudwisdom8328 2 жыл бұрын
喜劇演員挺喜劇官員,所以檢討喜劇演員沒問題阿。
@user-bu4mt8zg1v
@user-bu4mt8zg1v 2 жыл бұрын
`管告`看了那麼多集,發現瑩真律師可愛的反差萌😁
@puffergun
@puffergun 2 жыл бұрын
以前參加過閱讀死刑的讀書會, 讀了四個死刑判決, 其中三個跟火有關, 兩個是縱火案。 這兩個案子都是社會邊緣人生活不順隧, 喝酒之後去冤仇人在的地方放火 一個在對方家, 一個在老婆工作的KTV 兩個案子都是單一出入口, 都造成很多人死亡 而犯人都主張自己無意殺人, 放火是為了「嚇嚇他們」 法官則都以「故意在唯一出入口放火,不讓人逃脫,顯見殺意明確」來判處死刑 那個年代,似乎很多人都是因為縱火造成多人死亡,因而被判死刑的 時至今日,一樣有社會邊緣人,他們一樣會生活不順 一樣會找人輸贏、找人冤仇,也一樣有可能去縱火 但像那樣的慘案,後來就幾乎沒有了 顯見真的的問題,是在消防的管制與作為上
@user-volleyjie
@user-volleyjie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律師幫高雄燈會宣傳!
@cschangg
@cschangg 2 жыл бұрын
新大樓的高公設比這段真是受教了,感謝律師
@MrWolf750408
@MrWolf750408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專業客觀的分享👍
@spongejay119
@spongejay119 2 жыл бұрын
首先! 阻礙逃生通道並非消防主管業務,也不是由消防法令所約束.....詳情請找當地建管或都計單位。
@51307
@51307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之前停在我們社區旁邊,車子大牌直接被撞歪,我超級火大的,想要調監視器但,我們總幹事以會侵犯隱私權為由不給我調,我超傻眼欸我停在路邊停車格被撞想要調卻不能調那幹嘛裝監視器啊,想請問律師隱私權確定是這樣用的嗎
@user-iu5kl2md2r
@user-iu5kl2md2r 2 жыл бұрын
報警處理就可以調閱
@Daniel24653800
@Daniel24653800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iu5kl2md2r 對阿 感覺管委會是在管哪種比較沒辦法警察處理的 車被撞了 或是被人砍一刀跑走 應該直接報警吧
@GatsbyChang
@GatsbyChang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不少社區管委會組成年齡都偏大(有錢買房又有閒擔任管委的年輕人不多吧!尤其像主委、財委這種高位的事情真的也較多)... 法制觀念往往薄弱... 我們社區約十年,多數住戶都醫師教師和退休人員等等... 看似素質不差... 也是三不五時有管委會自訂公約;說使用人數不多故障設施不修繕或限制公設使用的情況發生... 很多問題灰下去破壞情誼事小,就怕還得走個法律程序曠日廢時,也不是自己一戶的事情沒人想自己下去淌渾水... 自己住過幾個社區,戶數多的坪數小的往往住起來比大坪數家庭式的還自由 自己家也買過不少社區,買到後面真的會覺得條件可以買獨立透天最實在
@justicewu4696
@justicewu4696 2 жыл бұрын
不一定吧,自己透天跟大樓都有住過 光是掛號信、垃圾這兩點我就不想住透天了 畢竟家人平時都要工作
@linchangsin
@linchangsin 2 жыл бұрын
在150戶以上的社區,其例行所繳交的管理費就比較充裕,可使用在基本的物業維修、外包物業公司、清潔、園藝上都相對的容易運作。 而一年(或兩年)一人的擔任棟委,組成管委會,是每家住戶的責任與權力,不宜過分强調是“義務職”,其實更是“責任職”。人人有責也有權來參與、獲得共識、議決、處理社區内的公共事務。 社區是【公民社會】的初步,住戶學會去監控社區的管委會,也就學會了如何監控議員、立法委員、各院院長、總統。//
@Big_ASIA
@Big_ASIA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們社區管委會也是很嚴格,但是不會特意去揪出罪魁禍首,就是在大樓的電梯貼上公告要求扔的人限期移走不然就叫清潔員清掉這樣。既解決問題又保全亂丟者的顏面。不過也可能我們社區的人比較好,通常講了都會改進吧。
@user-sf8ir5pw9i
@user-sf8ir5pw9i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們公寓發生不太一樣的事情,是新搬進來的住戶沿著逃生梯走道每一層樓,並推開逃生門看看那層的梯廳或是各住戶門口是否有堆放物品,但他本身並不是管委會的人,這樣這位住戶逐層查看是否已經侵犯到每層住戶隱私?
@kycia12
@kycia12 2 жыл бұрын
哈哈哈哈我聽完podcast沒跟進,看到開頭說有鄰居去反駁,我真的笑出來⋯⋯⋯ 太扯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難怪人家說博恩離不開火哈哈哈哈哈 其實這樣製造一點話題引起討論也沒什麼不好啦,讓大家多關注放火議題和監視器相關法條也好。只是用的方法比較⋯⋯😂
@user-ih9fn4ko9e
@user-ih9fn4ko9e 2 жыл бұрын
還是覺得瑩真律師的法律專屬頻道不要夾雜其他的合作頻道比較好,真的不太搭啦,真的~還是支持原本的瑩真律師法律特質頻道,看的比較習慣,加油,瑩真律師,我會永遠支持你^^
@cat430828
@cat430828 2 жыл бұры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是一部「地主建商保護法」, 絕大部分建案裡持有戶數,房地面積最多的就是建商跟地主, 靠著這個本錢他們可以掌控管委會, 小的能讓開會人數湊不足 ( 這部爛法理有嚴格的開會人數限制), 大的則掌控社區基金的濫用或私用, 以至於參選委員的人很多都是為把持社區運作很少是「為人民服務」的, 這就是為什麽很多社區管委會委員會上法院互告, 甚至找黑道兇殺的原因. 瑩真律師真是把管委會太過美化了.
@anderkoarn6078
@anderkoarn6078 2 жыл бұрын
1) 那場Podcast 有提到「主動參與管委會的人生沒別的事好做了嗎」,我覺得對那些辛苦為社區幾乎是無償服務的管委會,不應該這樣講。 2) 調深夜監視器:我不知道博恩在說的那位「非常低~~樓層住戶」是怎麼調,但我這邊有2個案例分享:「學生們在社區大樓深夜開趴騷擾鄰居」、「住戶反映停車場有東西失竊」這些事管委會只好猜拳調監視器取證。基本上沒有人喜歡調監視器,因為檔案非常靠杯多,要一個個看。經過博恩這樣一講,我想更沒有人想去調監視器這個屎缺了。
@user-kb9hx6wc9j
@user-kb9hx6wc9j 2 жыл бұрын
台中中區出租公寓大火,再來看一遍,覺得能有管到別層樓堆積雜物的住戶,算是很值得慶幸的事。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user-qj2nt1qz1y
@user-qj2nt1qz1y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們社區主委開會決定,大樓公共廁所只能給警衛使用。大樓社區住戶不能用。
@user-db2ur3by5n
@user-db2ur3by5n 2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喜歡律師針對時事講解法律相關知識 以法律角度解析新聞上的事件 印象才會是深刻的
@JackieC-ok4xx
@JackieC-ok4xx Жыл бұрын
管理地下停車場出入電子門開關授權
@JesseKnight2000
@JesseKnight2000 2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評論讚讚 🤗
@user-fr8oi1bl6s
@user-fr8oi1bl6s 2 жыл бұрын
有管委會才麻煩,一群住戶吃香喝辣,自己通過一些圖利自己的會議,然後沒錢了就加收費用,而且還可以針對特定住戶補貼跟住宿加收。 問主管機關還會跟你說,你不爽去告,他們不介入的
@suki5210
@suki5210 2 жыл бұрын
你遇到爛的管委會吧!確實有聽過朋友家的管理委員還會A大家的管理費,住戶說要查帳本,管委會說遺失,後來住戶乾脆自己出來選主委,但管委會偽造未實際居住的住戶投票,把票全部投給自己,所以管委會成員還是換不掉,住戶連要找被偽造投票的住戶對質也沒辦法,因為根本沒有聯絡方式,所以就變成萬年管委會,真扯~ 幸好我們社區管委會都非常透明的運作。
@DD-hh5cm
@DD-hh5cm 2 жыл бұрын
正常的管委會每個月開會一次住戶也是可以參與的,同時住戶如果對社區的任何支出有疑慮是可以查帳的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
@phome87
@phome87 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我找房子往獨棟透天去找~~這些都太麻煩了阿~
@user-nh6uk4gc3c
@user-nh6uk4gc3c 2 жыл бұрын
程序不對補程序,切入點才是重點。 人員安全,社區秩序,環境衛生,消防法規。 管很寬?卻是習習相關。幫了個人,就會妨礙其他人。你怎麼選?
@AN-bn1cd
@AN-bn1cd 2 жыл бұрын
根本不知道管理費都去哪裡了,一個月十五坪(含33%公設)要繳快三千管理費,三百多戶,一個月光管理費就一百多萬,但是清潔工只有請一位,坐在櫃檯坐一整天沒事做的人白天卻有三、四個 晚上一個 而且每年都調整費用越來越貴==
@amomania945
@amomania945 2 жыл бұрын
老實說最近都在怕大樓樓梯來維持健康,爬到八樓裡面只有兩樓是樓梯間沒有擺東西的,現在真的是很想去檢舉他們一波,但想到自己的管理費也會賠上去就覺得有點不爽😭
@baijin
@baijin 2 жыл бұрын
至少不是賠上生命 賠錢事小、命更重要
@jasonchen7828
@jasonchen7828 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們社區有4棟樓,約有160戶,之前有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投票,頂樓住戶天花板漏水,管委會只負責一半費用,上限10萬元,而且每戶只限一次,並且還通過了!我是頂樓住戶,管委會也還有幾百萬的資金,並不存在沒錢修的狀況,由於社區已經30年屋齡,我家裡天花板下大雨會滲水…頂樓空間是屬於共有空間不應該是管委會要負責修繕嗎?這種多數表決犧牲少部分頂樓住戶權益的條例我們有辦法反制嗎?煩請律師幫忙解答一下,萬分感謝🙏
@user-oj9rn3qx5e
@user-oj9rn3qx5e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我家都30年老社區了,但是鄰居跟管委會有名到房仲都知道,現在不管誰要搬走都是無縫銜接新鄰居來,壞處就是很難得有沒有裝修噪音的時候
@mooliu7481
@mooliu7481 2 жыл бұрын
最佳解就是自己買土地,請臨時電,放貨櫃屋,就沒這些問題
@user-nb5rq9td7o
@user-nb5rq9td7o 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每次來蹭真的都太好笑了🤣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2 жыл бұрын
當蹭須蹭
@user-oj9rn3qx5e
@user-oj9rn3qx5e 2 жыл бұрын
@@LawyerAngela 身為一個律師,不蹭還能算是好律師嗎!
@leonid3600
@leonid3600 2 жыл бұрын
蹭得好也是需要本事的。瑩真律師都蹭得很好。
@ken6295
@ken6295 2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 每次都蹭的很公道阿.....比起另一個歸剛彭于晏是我老公的那個律師好多了
@MonthLOVEplay
@MonthLOVEplay 2 жыл бұрын
我發現很多人都有一種 不知道怎麼形容的邏輯, 看到有人炫富被嘴就認定嘴人的很窮羨慕。 看到博恩對事情說出他的看法,就認為垃圾就是他丟的。 這到底是什麼邏輯啊🤔🤔🤔 這樣就認定別人實在盲目。
@louitevo
@louitevo 2 жыл бұрын
就是一種二元對立的思維:你是錯的所以我是對的、A是好人所以B是壞人。 但是你和我、A和B之間的差異往往比批評者所想的還要小很多,所以這些批判往往站不住腳。
@tn00345013
@tn00345013 2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有更多關於管委會相關的法律知識
@wenyuchen4857
@wenyuchen4857 2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夠全面 剛好博恩的podcast我有整個聽完 所以整個留言區風向歪樓的事情我也有注意到🤣 瑩真律師很好心 還正了一下視角包括博恩沒有拖放雜物🤣以及重申堆放雜物本身是不對的👍 博恩的podcast分享 加上瑩真律師幫忙針對內容及公寓大廈管理做了一個很完整的解釋 也好去理解現在的社區管委會生態😎😎 剛好最近這兩年身邊有親友在不同地方的買了房子 有趣的是 各自都觀察到一個特別事項 就是他們天管委會每天的line群都在吵大大小小的事情 稍微也可以理解的方向是 畢竟現在房子這麼貴 大家都希望用可以接受(當然低一點最好)的房價 買到一個五星級的鄰居、五星級的管理 得到五星級的住戶體驗 希望每位住戶最好作息全都早八晚五 10點準時入睡 不抽煙 不喝酒 愛乾淨 不養貓不養狗 不過我覺得當一個好鄰居 人人有責😎
@abcd0956120
@abcd0956120 2 жыл бұрын
公共空間本就不能放雜草或私人物品 出了火災誰都不能負起責任 這不是常識嗎!!!?? 好的管委會讓你上天堂 主要還是要看誰在主導的!! 要是遇到再搞事的主委還是住戶大家都頭疼。 主委跟住戶互告的戲碼也不少 相當主委的自己要三思!!!?? 遇到搞事的住戶天天讓你上法院🙄🙄🙄 一般上班族哪有那個期間阿 該繳的公共費用不要囉嗦 除非你不想住了🙄🙄🙄 警衛 環境維護 電梯保養還有一堆共用的管線 都是要有人去養護的 不過有在做事的管委會 看環境整理的怎樣就知道了 那個錢繳的也是值得了
@user-ej2pw8qm6x
@user-ej2pw8qm6x 2 жыл бұрын
博恩或STR不是跟火或木有緣,而是博恩本來就很愛玩火,所以玩火自燃很正常
@user-zy9bm6lv5x
@user-zy9bm6lv5x 2 жыл бұрын
以前的老房子不是也有樓梯為啥以前沒有算在坪數內呢? 就算蓋雙樓梯就要佔30%以上的比例? 如果我買20坪公設佔30%我買100坪也佔30%樓梯卻差不多大小那坪數又跑去哪裡呢?
@xinlu5986
@xinlu5986 2 жыл бұрын
那棟大樓公設算下來就是30% 所以每個住戶都是30% 跟你買幾坪沒關係啊......
@ken28922922
@ken28922922 2 жыл бұрын
鄰居的素質真的很重要...攸關整個居住品質 想像一下 如果你的左鄰右舍都像海綿寶寶 派大星那樣 長期的疲勞轟炸下來 不抓狂也很難
@user-pr2rt6gb6g
@user-pr2rt6gb6g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大家都忘了瑪莎惡少的事情
@kaih1670
@kaih1670 2 жыл бұрын
那停車位呢?我買的車位 不能在空位再停一台重機嗎?管委會說不行
@tomstudioyou
@tomstudioyou 2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要有管委會的社區比較好,遇上惡鄰居也比較好處理。 一個好社區就是公共空間整潔之類的,這些如果沒有管委會,一旦形成破窗效應,整個社區將沉淪下去,以後賣房子價格也會下降。
@KuTo_0425
@KuTo_0425 2 жыл бұрын
真遇到惡鄰居,管委會也處理不了,多半都是不了了之。甚至管委會的人自己就是惡鄰居了。 不管事 爽領錢的比較多啦。清潔、維修會做,但其他住戶間的問題的就難說了。
@user-bu1sw8vb3w
@user-bu1sw8vb3w 2 жыл бұрын
博恩都老大不小了而且還是公眾人物、對違法的定義怎麼還可以這麼模糊,我倒是希望自己住的社區有這種愛管公共違規事務的鄰居😁 管理處有時候真的常常有沒注意到但卻是不守規定住戶擾鄰的現象,這種鄰居就是大樓髒亂的源頭! 如果有管很寬但卻遵守大樓規定的熱血鄰居真的是太好了餒! 瑩真律師講解真的理性又清楚,尤其是涉及到社區安全那個部份管理委員應如何拿捏,更是讓糾紛產生時可以拿來好好參考!
@montao6543
@montao6543 2 жыл бұрын
說真的雞婆的住戶有時會令人不悅, 但等哪天他不管了, 你看不慣的事情沒人處理天天發生了, 逼得你也得出來處理時, 你就會知道有這住戶真好了。
@geminiheng
@geminiheng 2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不要實坪制?就公攤直接放在實際拿到的房子的面積裡面。這樣就沒有操作空間,也比較容易比較真正的房價。附屬單位例如車位額外計算。 馬來西亞、新加坡都是這樣算。
@rhett918
@rhett918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一下有法律管制社區陽台抽煙問題嗎?每次反應的結果就是加強宣導一點都沒用!很困擾
@DD-hh5cm
@DD-hh5cm 2 жыл бұрын
社區住戶大會每年開一次重新選擇管委會的各個委員,同時有任何意義都可提出由大家投票有一個前提社區規約是不能大於法律的。
@sincpc123
@sincpc123 2 жыл бұрын
我會選擇有正常管理的管委會 帳務透明,決議公平,遇麻煩情事能妥善處理的委員們。(雖然還少見但是還是很期待)
@WOLF7473
@WOLF7473 2 жыл бұрын
與其在意有無管委會 更重要的是能不能彼此互相吧,工作關係會稍微占用公共空間(安裝機器),就遇到不少次電梯不方便整箱上去,於是在公共空間拆箱,好不容易把東西搬進客戶家,馬上客戶家來大門警衛電話 ,催促空箱要清走😮‍💨
@KuTo_0425
@KuTo_0425 2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人就是機車
@oegego524
@oegego524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建築法77條通常實務上比較是用來針對辦公改住家違反使用用途,或改變構造影響安全這種情況😅
@user-cw2ld2yr7r
@user-cw2ld2yr7r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可以直接的說….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是不管這種公寓樓梯間放置鞋櫃的事,我曾經打電話想要檢舉,他們的科員直接掛我電話~
@user-jy5dd6jz5s
@user-jy5dd6jz5s Ай бұрын
有管委會的社區,因為有他們,社區才能正常運作
Cute kitty gadgets 💛
00:24
TheSoul Music Family
Рет қаралды 21 МЛН
Fake watermelon by Secret Vlog
00:16
Secret Vlog
Рет қаралды 6 МЛН
МЕБЕЛЬ ВЫДАСТ СОТРУДНИКАМ ПОЛИЦИИ ТАБЕЛЬНУЮ МЕБЕЛЬ
00:20
How to Deal with Annoying Neighbors?
11:47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Рет қаралды 69 М.
稅捐處認證的好笑
4:56
STR Network
Рет қаралды 765 М.
【三重標準】白肉素的例子
5:12
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
Рет қаралды 1,1 МЛН
Cute kitty gadgets 💛
00:24
TheSoul Music Family
Рет қаралды 21 МЛ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