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g po 詐欺是公訴,這女的行為就和一般網路交友詐騙集團完全一樣,標準假投資、假生病詐騙取財,檢察官是可以直接起訴她,詐欺所得也是要全部吐出,報導應該沒有把案子講得很清楚,她沒用人頭、沒隱藏身分,直接本人實行詐騙,甚至用簡訊來詐騙這種方式把詐騙內容都變成白紙黑字的證據,這女不是聰明不是懶,說穿了根本沒大腦,再遇到一個奇葩男,天作之合,還有,如果男的真要用法律要脅,根本不用告知對方自己侵占,只要直接說醫院證實了她根本沒生病住院,如果不結婚就要報警告她詐騙,要還錢還要坐牢,比起把兩人犯罪綁一起的自爆行為,對方還會懷疑你根本不敢自爆,這種只讓對方一人處在不利地位的要脅效果好一百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