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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見名家 Master Insight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208
@brianwong2151
3 жыл бұрын
前主席呀?不要再説你的偉論,你有法不依,與你為耻,你不能代表建制同民建聯。
@kerbykuek
3 жыл бұрын
今日之立法會,沒法沒天係你一手一脚做成!昔日一句"臭坑出臭草"已被譴責!你放縱放肆任由立法會掟蕉掟杯。係你之過!你這個立法會主席,縱容議員違反議事程序,遺禍無窮! sorry no contribution at all during your tenure!!
@孫胤-e1j
3 жыл бұрын
成個政制好地地,被佢扮好人,害死好多香港人。
@ddzfung
3 жыл бұрын
@@孫胤-e1j 所以個仆街先叫二五曾囉。
@tampamela6566
3 жыл бұрын
當年以為跟泛民係老友,竟被李卓人出賣都無反抗能力,政治真係唔啱佢玩!
@avachou4910
3 жыл бұрын
華玉講堂-Daoism Auditorium 一副狡猾
@luvfed3160
3 жыл бұрын
睇到好多網友留言的三言兩語,比曾肉成長篇大論講得還要好,還要精準
@allankk203
3 жыл бұрын
呢條曾鈺成,立法會之所以变成咁,係由佢開始
@happyhappy2164
3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曾生在好多香港人心目中沒有公信力,你只係活在自己及犯民世界中,永遠腳唔到地。
@李泰-u9z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貴党大事大非,6|2-一定要上立法會.不會改期! 禮貌啲喇泛民腳唔到地1/水平毒素質同葛博士一樣?勁/有意思到了今天/
@luhuiwu5274
3 жыл бұрын
曾前立法局主席不知讲什么?不支持你。
@yuenlinglee8083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選舉辦法非唯一正途,用於善心方快,用於惡塗炭生靈。
@pcyu9007
3 жыл бұрын
最!重!要,美國支援香港搞普選,是想控制香港政權,干擾中國穩定。這是新式殖民。殖民的後果是什麼:美國越來越富有,中國越來越窮。問問菲律賓。 結論:既然基本法第45条有協商這個機制,就用吧。香港政治智慧未成熟到可以普選特首。做人腦子要靈活,要看時勢和國情。不要把政治當宗教來拜。 做完宗教傀儡,還要做美國傀儡???有無再笨?
@李虎-w4b
3 жыл бұрын
身为立法会主席,不尊重议事规则,容许立法院议员暴力、,还有脸谈别人不讲规则。
@孫胤-e1j
3 жыл бұрын
說得太對了,佢仲有顏面喺度發噏風。
@liphilip8164
3 жыл бұрын
曾鈺成先生請你不要忘記基本法除了說“ 循序漸進”亦有講到需要“按實際情況”才達至普選。 若果“實際情況” 不適合 (例如2019年香港發生的黑暴事件),那麼中央就可以無限期押後普選。再者, 基本法亦有相關條文講明人大是有權修改基本法的。 亦即是說人大絶对有權按實際情況而修改基本法以取消普選特首的選舉制度。
@Trevorleung1126
3 жыл бұрын
咁多廢話!
@s03006403
3 жыл бұрын
愛國者,我覺得愛國係為民生社福謀穩定,但有愛國係為利益賺大錢先行而打愛國旗號,功能組別係為個別利益既愛國,事實上立法會是這樣組成也不為奇,重點可能是指歷屆行政長官及其班子都偏向大財團,睇財爺施政報告落墨就知道。另外重要係指出多種深層次矛盾,須由中央全面介入才可解決,呢句緊要。
@mingleelai6806
3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 灼見名家
@sowilliam3429
3 жыл бұрын
不等於支持內奸!
@lhsfightlion4574
3 жыл бұрын
假中間派,言語之間已顯示民主派的立場,還裝著咬文嚼字,以事論事,還裝作就法論法誇誇其談,法律大得過現實,大得過政治嗎? 香港的政治危機是愛國者治港造成還是反中勢力造成的這問題還不清楚嗎? 現實是,目前香港需要清除內外反中勢力,若幹年後再談選舉吧。
@solant9879
3 жыл бұрын
這老人浪費這平台,也使自己的名聲盡失.唔怪知得他做議員主席時一團糟,真是敗壞的人就是敗壞,到最後他狐狸尾巴完全暴露無遺。
@2828SimonSo
3 жыл бұрын
既然曾生咁叻,點解到一把年紀都做唔到香港特區特首,又做唔到政協副主席呢?香港立法會搞到現在這樣亂七八糟都是由你一手開先河做成的,自己反省下啦,唔好再自以為是,以為自己係德高望重嘅政治家。
@李泰-u9z
3 жыл бұрын
有運讀耀宗中學生又做人大常委!兒子一家個澳州辦移民?有運同冇運分别!港大.中學校長/
@李泰-u9z
3 жыл бұрын
贵党主席冇领度能力?周是律師葛博士語出 語出驚人, 其他 中學生水平!係你 領導無方 大改革 訓新人? 下屈希望有 海歸派受過西方文化教育一! 畀貴黨更好市民有選擇
@solant9879
3 жыл бұрын
全國和香港咁多人,只有他最聰明,咁就唔洗只有議員啦! 不如叫你做中國國家曾主席 發夢王
@mokinchu1798
3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你不是正常人的立場,才有你刚才説的所謂理据!我也請你细看基本法45條後再發言。
@pakhonglee5746
3 жыл бұрын
曾鈺成, 你收吓声。 你都做过立法会主公职, 都唔尊重过去政府委以重任的责任与尊貴身份。連公职退位保持緘默的原则都冇, 事事多咀多言, 嬉笑嘲罵, 全冇有益时局应对之策。 你講嘅不但冇用, 仲蠱惑人心, 兴波作浪; 听嚟全主见, 仲阴阳怪氣。又要奉承人意, 又要话俾听你意中立中肯。收声啦。 响我记忆中, 你仲喺牆头章, 见风搖擺, 你仲喺出声话特赦黑暴嗰个人。绝对鄙视你, 事过境迁又出嚟扮代表。收声啦。
@charliechang9948
3 жыл бұрын
曾鈺成當然唔妥CY啦,因為CY做特首時炒過佢兄弟(曾德成局長)魷魚。
@boris7417
3 жыл бұрын
循序漸進係大前題,其中包括了選舉或協商。所以恊商也屬於循序漸進的一部份,只不會是終極部份而矣!冇所謂倒退不倒退的問題!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除了尾句都同意. 而且都是很多留言懟曾生時, 所忽略或不知道的. 是否倒退, 要看看如何協商. 而且我一直認為, 協商是避車處、並不是大直路. 正常下不可能尾二一界是協商、最尾一界是全港普選! 太突兀了. 我不反對適當情況要入避車處. 但通處都是「今時今日, 避車處是解決辦法了... 曾生你咪阻住」, 我便不同意. 主張入避車處解決者, 連收油轉低波(修改附件一)也不同意, 對車輛運作、道路設計、目的地, 都不理解、誤差很大.
@boris7417
3 жыл бұрын
@@tonybox4496 有道理,所以基本法有述按當時社會的實際情況,而決定要不要入避車處。
@jt7725
3 жыл бұрын
幾十歲的人仲似一個天真的小學雞。
@oldginger1504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突然咁雀躍走出來貌似為誰抱不平 ..... 有陰毛乎?
@barryko9684
3 жыл бұрын
有以退為進,前路有障,轉個彎還是可向同一目標的。 不一定是選出最好、最本事的人,但選舉如受別國所控,失本去本地市民的民主主導時,是不可接受的,是本地民主倒退了,有彎道前進必要。
@singlo678
3 жыл бұрын
“一國两制”本就中國制造,“基本法”批准權和修改權是人大常委會!香港人包括我,都是先輩逃亡香港而寄生,共產黨軟硬兼施攞返香港主權,江澤民回歸慶典時的“你們當家作主”,香港人當真要賣香港了?!未知國人是否信賴香港人,我就可保證,靠香港人,難保障安全!難保障安寧!老毛的“世界是你們的……”,香港人不少真認為“世界是他們的”了!
@emilychan3185
3 жыл бұрын
你為香港, 貢獻過什麼 ?
@terryho6202
3 жыл бұрын
有。沒有曾玉成這個不知羞恥的人,就沒有去年九月前的立法會。
@KK-ob8hq
3 жыл бұрын
你呢?
@emilychan3185
3 жыл бұрын
佢只是一個平民 ?
@jplauky
3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
@luhuiwu5274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玉成应该自我检讨,不要再发什么高见。
@deetang9798
3 жыл бұрын
曾先生是大智慧
@judywu9525
3 жыл бұрын
曾主席(其心可誅)形容你的虛偽在建制派內的所作所為係最貼切
@maikwaikwok2787
3 жыл бұрын
好一個黃皮白心,藍皮綠🦴嘅人兄
@pchow1634
3 жыл бұрын
狹隘的咬文嚼字,立法会主席几年是白做了。
@tsaiwinsor5644
3 жыл бұрын
請持有加拿大护照的騎牆派收聲!冇資格評論香港憲法!
@szetimmy5808
3 жыл бұрын
是不是曾先生呀!
@chungkin2338
3 жыл бұрын
听闻习大大的亲人都在外国生活
@zuti4411
3 жыл бұрын
@@chungkin2338 美国制裁了北京一堆高官,为啥没一个有资产的?要么美国通共,要么人家确实清白。
@pamelalau5536
3 жыл бұрын
加國護照幾時獲得呢?
@llstephen1992
3 жыл бұрын
若果因應實際情況,一定要用協商的方法產生特首,照曾生講法就不能做到因與附件一有抵觸,或曾生支持林鄭特首所說要修改附件一,曾生的意思是否立基本法時不完備,用協商方法行不通,一定要修改基本法先可做到,當初寫協商是錯咗?曾生有冇咁兒戲啊?請曾生賜教點樣先至行到協商辨法
@mingchan515
3 жыл бұрын
協商或選举是特首产生辦法,循序漸進是選舉的方式。主讲者把两樣混為一谈。汤家華都话協商是产生特首其中的一個方法,沒有违及基本法和联合声明。
@kinkeungchu6207
3 жыл бұрын
恊商还是选舉根本多此一論,因为这是究竟是要开倒車还是繼續向前行的大方向問题,实际上,2019年的確是香港回歸以來最黑暗的一年,所有潛藏的問题都暴露倾瀉出來,还能更惡劣嗎?这就能对正下藥了。 大家知道辧证法嗎?事物的发展总係正反相合才能去一个更高境界。回到普选特首,並设提名委员会的根本方向上吧,此亦为中央不会改變的主張,談其他的都是多餘 重要的是要在提名委员会上对特首候选人资格嚴格把关,以更加体現中央的主权與及在目前國际新形勢下確保香港,國家的安全
@msdyhk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好簡單啫,如果選舉就按照附件一,如果用協商,就由人大常委會制定新方法,有咩咁複雜呀!
@喜-r7e
3 жыл бұрын
找人大常委會逐行逐字解釋吧,香港今日景況,都係你班權貴為了私利搞亂香港。
@鄭理德
3 жыл бұрын
依家香港仲使用法律嗎?行使緊急法就🉐️啦
@ivanlieu2400
3 жыл бұрын
曾主席好厉害,次次听完佢讲嘢都好似觉得佢无讲过嘢咁,永远都将个波踢比其他人,有时公正和无能也往往是一线之间
@KK-ob8hq
3 жыл бұрын
你智力太低啫
@ceciliatsang6916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早就承認唔妥梁振英。自從曾生走入理大保釋暴徒出來,他已出賣了自已。請認清現在香港政冶小環境, 中美博弈的大環境, 完全唔知自己 的份量, 仲要同梁振英繼續辯駁支持選舉, 但係點都唔會選到你做特首囉!
@kenchan3042
3 жыл бұрын
絕對認同曾先生嘅邏輯。
@fatfatchu8958
3 жыл бұрын
你想做特首,第二世啦! 唔好諗啦!喺度搞搞震😠,在位又唔做好,而家就講風涼話, 話你係九,重影衰咗啲可愛狗狗😡😡😡😡
@ganglico8573
3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曾生,應該點樣協商出特首呢?其實香港冇運行邊個做特手又咪一鬼樣。曾生應該讀過小學,"循序漸進,按字面一定係要進;但舉例如果被"倒退"3步又再進2步,是否該進就唔係"循序漸進"呢?請問此進又是否係退咗呢?[正因爲香港有大量曾生呢類型嘅西人所以至冇運行]
@gdjchan3399
3 жыл бұрын
E个曾鈺成蔭阳怪氣,不知所謂
@proofna
3 жыл бұрын
坦言,猜測阿爺都不想動用“協商”,協商產生 是保險絲,今天玩到咩地步,全部紅線觸動晒,國安法出台算是堅壁清野及清君側,由此點做起 選舉,完全規範晒,這樣的都是亂亂轟轟,紅線全動,觸動保險絲說不定。😎
@yuenlinglee8083
3 жыл бұрын
👏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認為協商是避車處, 選舉是公路.
@lagunacity508
3 жыл бұрын
按社會實際情況及循序漸進。。。最終達至。。。,其實這與「一國兩制」的解釋沒差別,即一國為先為基礎下的兩制實施,所以,循序漸進的最終達至則仍然必須按照當時的社會實際情況而釐定,所以不同意曾先生把「當時社會實際情況」的前提淡化掉。
@luvfed3160
3 жыл бұрын
同淋病鹅一樣,乜都當冇發生過咁,乜都話唔驶改,不知所谓
@singlo678
3 жыл бұрын
改革、改良、改善,就是發展!更是進步!西方體制不改良他們巳知道是死症!如果是“良方”,他們的知識產權,西方政客會容許中國摸仿嗎?! 讓利嗎?!可以肯定,香港繼續服從他人的指令,戲弄陌生,玩弄政權,香港將永遠不能安寧!立法會變擂臺,學校變基地組織訓練營,不是你死我活,就我死你活,你開始上台、執政,我就開始點火、破壞,西方先進體制,埋地雷兼發射導彈,我們香港還學嗎?
@wailimchiang5118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所以你不得中央信任
@Allen88
3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特首都按附件一選舉產生,就完全排除了協商的可能,也否定了第四十五條關於「選舉或協商」的條文,这樣說曾生明白了吧?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前兩句你都說得有些對, 我部分同意. 大家也知道, 第四十五條關於「選舉或協商」的條文也不能被否定. 有問題嗎? 未必. 如果大家都想選舉, 當然沒有問題; 如果大家都想協商..... 先修改附件一. (其實咪講左囉) 「如果特首(都)按附件一選舉產生,就(完全)排除了協商的可能」, 「都/完全」, 是你寫的, 便入了牛角尖, 沒有出路. 我同意「如果特首按附件一選舉產生, 便不是行協商」, 果然之前一直如此, 你明白嗎?
@Allen88
3 жыл бұрын
@@tonybox4496 到今日你仲未明白附件一係為選舉服務的而非協商,協商合法,第四十五條清清楚楚列明了,只係具體辨法缺位,但係拿選舉辨法的附件一否定協商,係愚蠢同狡辯,明白了未?當然,附件一的制訂係有問題,它應該有前置條件:如果選舉……,如果協商……,第二款……。 上帝都犯錯…… 何況嗰個時代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但係最重要的, 確立了選舉同協商的兩條途徑。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Allen88 你回錯人、定係誤解? 現時「附件一係為選舉服務的而非協商」,當然! 我沒有否定協商. 我明明有句「如果大家都想協商」, 容許協商. 上帝我不知, 你卻...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Oscar L 這「說白了」我不反對, 45條第一段不就是這麼白嗎? 唉~ 「協商就不需要參考附件中的選舉辦法」是常識上的說法、討論上心思. 不過這一句違反憲法條文第三段. 白紙黑字, 是不是? 至於「一開始就排除了協商」, 只要不是你不是我, 也不是曾生或他點名的人, 我便不討論了.
@afive3189
3 жыл бұрын
B N 0 的性质都可以与时并进修改,那么,修改、增减其它法律法规,有何问题?如有问题,怎样解释各强国众多的法律法规修改议案? 你是前香港立法会主席?真是浪得虚名。
@kevc.2958
3 жыл бұрын
拥有BNO资格的香港说人移民英国门槛降低了,但请问BNO的性质有何改变?另外大陆先表明中英联合声明已是历史文件。
@afive3189
3 жыл бұрын
今天开始,香港改变、及取消B N 0可入境的性质。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嗎? 中方的確反對這個B N 0「性质修改」啊~ 其實前香港立法会主席有說清楚 : 協商第一步請修改基本法/附件一.
@言森
3 жыл бұрын
@@tonybox4496 先別說曾鈺成這個牆頭草政客算老幾,閣下與曾先生一樣,是否閱讀理解及邏輯思維出現問題?無無謂謂都要拗一餐!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什麼是「附件」?有《基本法》條文先還是有「附件」先?如果唔明,就讓我來簡單解釋一下。附件是用來輔助、更詳盡解釋條文內容的,所以要先看了條文的說法,而非拿着「附件」去解釋條文。基本法第45條清楚說明,特首是可以由選舉或協商產生。文字理解非常顯淺,就是特首可以用「選舉產生」或「協商產生」,而附件一便羅列了以「選舉產生」特首的細節。那為何沒有說明協商產生的辦法,是否因為當遇到實際情況有需要「協商產生」特首時,中央要保留全部「協商」的話事權,包括協商的方式及對象?邏輯就係咁簡單,附件一只是規範了由選舉產生特首的細節,完全與協商產生特首風馬牛不相及,那為何要修改附件一?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言森 喜歡「拗一餐」是你吧, 去到尾「才入正題」, 所謂「風馬牛不相及,那為何要修改附件一?」 //而非拿着「附件」去解釋條文// .... 這句有趣, 你唔好話, 有人, Christina Siu正是如此. 自作聰明推出「附件釋法論」. 仲要問「那為何要修改附件一?」 講左N次, 不修改附件一, 你會點? 選舉? ----- 好啊, 沒問題. 協商? ----- Sorry, 違反第三段, 因為第三段要求行附件一, 附件一「此路不通」, 中了你句「附件一只是規範了由選舉產生特首的細節,完全與協商產生特首風馬牛不相及」 如果不違反第三段? 修改附件一!
@hkang435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是故意曲解或狹隘曲解有關辭意,循序漸進最終達成目標不代表只能單一路線前行,也包括了曲線行進,所謂條條大路通羅馬,如果一條線路行進遇到艱險可以採用曲線方式行進,例如紅軍長征繞道西南甚至在一個區域反覆進退,只要最終方向未變就沒有問題。
@leo8202003
3 жыл бұрын
我嘅理解係 如果選舉出嚟嗰個人 可能唔夠認受性 就要用協商嚟產生 就好似現時香港嘅情況下 社會嚴重分裂 選舉可能會有好多問題出現 就可以考慮用協商產生
@roadlai9963
3 жыл бұрын
股神巴菲特那句名句講 : 潮退才知誰人有無著褲?。。。。。。
@yuenlinglee8083
3 жыл бұрын
😂
@hingchau7646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
@yuenlinglee8083
3 жыл бұрын
@@hingchau7646 👏
@tonychan817
3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付條一只充許由"民主方式"選特首, 那麼條約所刊登的特首也可以由協商產生會是多餘的?
@yukip901
3 жыл бұрын
皮笑肉不笑評論的事觉得好似冇講過收皮啦
@singyiutse8386
3 жыл бұрын
跟基本法做事,應該是對的。不過好多人以為自己是基本法專家。唉!
@fish3378
3 жыл бұрын
個兩頭蛇死唔斷氣咁亂咁噏,習主席話要愛國者治港,實際情況係協商產生特首!
@莊昌-r8q
3 жыл бұрын
曾老師👍👏
@tklui7738
3 жыл бұрын
这么说,就是如选择了用協商辦法选特首,应该考虑在”附件一” 中補充一些相关於“協商辦法”的资料
@tonglandstacy864
2 ай бұрын
其实我个人理解是协商是未来避免香港存在不必要的动荡导致没有条件选举产生特首而留下的一条口子。刚编写basic law的时候,谁都不知道回归后的香港会是一个怎样的情况,为了避免以后还要动用人大权力直接修改法律,就留下一个空间,允许特首“由协商产生”。实际上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一个情景,刚建国共产党没有条件实行全国性的选举,还在和国民党打内战,南部还有土地没有被解放;所以当年建国时是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共产党一起来北京开一次政治协商大会,制定《共同纲领》以代替宪法,并由大会选举出第一届国家领导人,初步建立起各政府机构,等到日后有条件后再实施全国性的选举并由未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各项全国性的法律。规定“协商产生”不仅是应对前途未卜之未来的避险,也是对过去历史做法的模仿。
@kuttam7884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退休啦,
@焦急的羊扒
3 жыл бұрын
按實際情況以退為進 目標不變 這就是循序漸進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這是「一種」循序漸進 .
@kenhuang6225
3 жыл бұрын
二十年前的基本法,是当时的形势产物,今天的形势十分不同,世界天天变,所以要重新制定新的规划,
@pamelalau5536
3 жыл бұрын
重新制定都要依基本法等程序的,吾係小圈子制定的!
@liuniwota
3 жыл бұрын
👍👍👍
@singlo678
3 жыл бұрын
改革、改良、改善,是發展更進步 ! 曾生 ,你想停留在2019嗎?港督可以委派,特別行政長官不能委派嗎?西方選舉是遊戲、是兒戲!“民主”必然是大多數人支持的,未超過350萬支持,絕對是虛偽的選舉!國家領導是選舉產生,需要全城街頭拉票嗎?我們的國家領人不是一人一票生產,支持度會低於西方國家總統嗎?!擺明市民不認識不了解候選人,係要逼人去投票 ,為何要咁大虛偽的選舉工程?香港選舉,各國各地都發功,几諷刺?!
@kevc.2958
3 жыл бұрын
中国是一党长期执政,根本就不会有民调国民支持还是不支持国家,有人不支持敢说吗?小学学生就强制性加入少先队,有法治课,跟香港的环境无可比性!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kevc.2958 外國有相關或類似民調, 當然不是是否支持共產黨, 就算「你是否支持国家」也很奇怪, 外國有這些嗎? 外國民調是安全感、信任度、前境看好之類. (我不記得原字) 是高分的.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覺得曾生會強烈反對您的說法. 即是, 你提出這些似乎是強烈反對曾生, 但我看不出這些反對了甚麼曾生的錯誤觀念.
@kevc.2958
3 жыл бұрын
@@tonybox4496 我上面讲国家,其实意义上同党/政府一样,国内对这些都是很模糊。 在国内生活够久,就知道同胞们的真实想法。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kevc.2958 国家、或同党/政府不是上帖焦點. 你說國內沒有民调, 我提供資料: 外國有對中國的民调, 就算國內無, 你可參考. 另一個沒明確指明的焦點是針對「有人不支持敢说吗?」這問句.
@hollandbankchq
3 жыл бұрын
信曾生定信某政協,大家心中有數。香港國安法令香港民主循序漸進還是退步,大家亦心裡有數。如果大家都想香港繁榮穩定,就應該和而不同。只有人大有釋法權,附件一如何解讀,我只信人大。誰較接近人大我就信誰。上次國安法公佈之前曾先生在灼見名家的論點,大家歷歷在目。誰在褻瀆中央,大家心裡有數。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香港國安法如何令香港民主退步呢? 想請教一下.
@hollandbankchq
3 жыл бұрын
@@tonybox4496 你覺得國安法實施之後,香港人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集會自由,選舉自由,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民主進步並不等於社會進步,看美國就知道。自由並非無限制,一個人的自由不應該影響到其他人的自由,所以才有法律的存在,取最大公約數。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hollandbankchq 根據我理解,「言論自由,結社自由,集會自由」受影響, 因為「威脅國家安全的言論、結社、集會」受法律禁制. 任何限制, 我同意會有副作用. 副作用超出所得國家安全、或會嚴重影響「自由」, 我不知道, 的確不能「心裡有數」, 所以要請教. 不良副作用, 該由你方發出第一個論點, 上面你只反問而沒有說呀! 我等. 無論如何, 您提出的問題, 是關於自由, 不與選舉、民主選舉有「直接關係」, 可能有間接關係, 所以我在上面還是回應了你. 「選舉自由」方面, 沒有影響. 後面你說的, 例如自由並非無限制是在幫助我副作用觀點, 多謝了.
@hollandbankchq
3 жыл бұрын
@@tonybox4496 有民主但沒有自由,第一次聽。國安法結果取消了部份人參選資格,甚至最後可能被起訴。如果有人覺得香港民主因為國安法而進步了,那是掩耳盜鈴。或許有人覺得拿走了部分人的民主,會令到其他人更民主,但這根本就不是民主。 早於2014黃色革命,我已經講過,要香港更民主,首先要令到中國更民主。有香港人希望用脅迫中央手法令到香港更民主,那是拔苗助長。結果人大釋法DQ議員及國安法等等,都正正是削弱香港民主與自由。香港一國兩制是實驗,將來可能用於台灣甚至深圳上海。但如果太多牛奶味,朱古力味無定企。調教一國兩制的界限是一種藝術,需要長時間。不同地方適合不同制度,不能簡單籠統地說成「循序漸進地達至民主」就算。收放收放,釣過魚就知。曾先生作為香港其中一位最有資歷的政治家,卻完全不明白妥協的藝術。所以我覺得,歷史證明了香港根本就沒有政治家。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hollandbankchq 咦? 我沒有說過「有民主但沒有自由」. 國安法取消了部份人參選資格是執法結果! 你不能憑此剪貼出「國安法對xx不利」. 你先要主張「國安法條文錯誤、或執行錯誤」, 我未聽到你引出這個, 這是避不開的前置討論. 還由你說出掩耳盜鈴呢, 您明白這成語的意思嗎?
@yuenanna9328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越來越懵懂
@miuchoi733
3 жыл бұрын
愛國愛港定愛自己,佢自己心中有數,次次講完一大輪帶完風向,尾段又交個波比觀眾自行判斷,當自己冇講過一樣
@Always-On9
3 жыл бұрын
豬肉成;有一樣野你唔記得咗,就係叫做人大釋法! 不過!無論如何都輪唔到你同葉劉,慳啲口水啦!!
@avachou4910
3 жыл бұрын
英雄所见略同👍🏻
@喜-r7e
3 жыл бұрын
CY,叶刘,自称爱阈爱港人士無事生非。
@陳玉霞-m4y
3 жыл бұрын
只有曾鈺成才有資格擔任特首
@jeffleong5346
3 жыл бұрын
還有支持曾生,好客觀!
@MetaView7
3 жыл бұрын
曾主席發怒了! 抽得好呀! LOL
@tamaster9940
3 жыл бұрын
阿全國政協委員,只係想講出日常中央係點同佢哋協商。佢哋份章程有冇用。 曾先生你又唔係全國政協委員。
@张帝星
3 жыл бұрын
没让曾先生选特首是有原因的
@samchiu5236
3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特首由協商產生
@kennethso1181
3 жыл бұрын
張志剛可能開政協會議時候恰眼瞓又唔熟書, 又唔睇章程, 所以咪乜都唔知亂咁噏囉!
@Justy88HK
3 жыл бұрын
好笑,曾生讀數學出身,但邏輯卻很一般 。
@得仔政
3 жыл бұрын
搞破壞 壞腦嘅反對派, 立法會 (定期 )選唔選都罷啦
@sergeikwong4716
3 жыл бұрын
唔驚,反正邊個都未講全~
@jieshi323
3 жыл бұрын
啊爺話事,正常!
@kwongkiutang244
3 жыл бұрын
你講選舉未必是最好,但你講出有什麼更好的方法,是否你自己去做特首就解決問題⋯⋯
@jimchim8072
3 жыл бұрын
👎👎👎👎👎👎👎👎👎
@NONONONO930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無提一個最重要字眼, 按「實際情況」協商產生同選舉產生, 最大分別係選民智慧, 如果選民智慧有問題, 咁當然唔應該由選舉產生 淨係睇下個屈穎然, 曾經係肥佬黎夥計, 1週刊副總篇, 又係福建干犯國安法被驅逐, 叛國賊轉軚愛國就一定係值得信任愛國者? 單憑佢要求盲撐警隊, 就知佢係度玩「捧殺」, 再加上佢老公就係頭條新聞主持, 根本就唔係一個愛國者 但好多藍絲信奉佢個套, 明顯就係一個正常有智慧嘅人, 再加上好多藍絲本來就係鄉黑, 一講違建, 就話共產黨鬥地主 所以愛國者本身係唔係愛黨愛國都成問題, 國家政策陽奉陰違, 從來唔係鄧水平先生設計一國兩制嘅目的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按「實際情況」協商也不能違反基本法.
@chopuicheung4189
3 жыл бұрын
香港再要選舉,社會只有更撕裂'修改基本法囉
@luvfed3160
3 жыл бұрын
好同意
@davidtran327
3 жыл бұрын
唔使拗,唔使估, 所有人的分析都存有個人立場 ,就等人大釋法喇。
@michaelsiu4099
3 жыл бұрын
不知所謂!不顧現實.
@barryko9684
3 жыл бұрын
曾先生聽過楚莊王,一飛衝天,一嗚驚人的故事嗎?目光短者以為楚王不向目標前進,更有愚者作亂。 真係呀! 淺水灣去中環都要先上山、後落山、先東後西啦! 曾先生不會選頭衝山吧?
@马进-j5i
3 жыл бұрын
我只想知道曾歪嘴说的这个全国政协委员是谁
@mellisacheung2849
3 жыл бұрын
咁即係掟個靚灣話中央失職、揀個咁冇智慧嘅人做政協委員?
@tonybox4496
3 жыл бұрын
該政協委員有無人知係乜水? 想睇下佢寫乜.
@jeffleong5346
3 жыл бұрын
見到咁多留言,都不難估到香港搞成今日咁既原因,都係英國人有政治智慧,搞成香港今日咁,都係某些所謂政治精英,當法律唔可以按文字解釋,唔可以按條文解釋,變左同睇風水,睇相,睇命理一樣時,咁個社會變成一個咩社會,舊香港已經被出賣晒
@KK-ob8hq
3 жыл бұрын
慘了看到下面的評論在一面倒批評曾生,咱們建制派支持者原來多數係目不識丁
@李泰-u9z
3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 循進漸進! 2047年前兩屆 可以直選 我都有個希望吖! 現在循進漸進都冇一個日期 .!曾鈺成 你現在嘅黨真係好差! 「特別係個博士」 差人拉人法官放人 有冇睇法官判詞 冇邏輯 冇常識!
@dyiu38
3 жыл бұрын
Yeah I also agree that HK democracy should be more and more progressively but this plan has been rejected by pan democrats in 2014 (or 2016 I forgot which year).
@afive3189
3 жыл бұрын
圣旨:爱国者治港。 选举、协商、双普选各方式,都要向圣旨的方向前进,才能合法。 世界通行:地区首长,必须服从中央指令,违者、违誓言之人,下台。 不要受曾误导。 双普选,只是方式,爱国者治港,才是原则、前进方向。
@GC-bu7sv
3 жыл бұрын
主席點出阿媽係女人,引发梁生网军又一陣骚動!网军不知党章有话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乎?!
@喜-r7e
3 жыл бұрын
CY,葉劉香港两大网军日日咀咒,自稱愛國愛港,少啲出声,天下太平。
@kevc.2958
3 жыл бұрын
讲乜7都无用,最后人大释法,法力无边!
@言森
3 жыл бұрын
曾鈺成是否老懵懂了?他口中的全國政協委員,並非一個普通委員,而是全國政協副主席,是國家72位領導人其中一位,而你自己算老幾?誰的說話對國家更有參考價值、更有影響力?而且他不只是政協副主席,他更是當年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港方最積極及活躍的一員,他對基本法的起草原意,比你高出不知多少班。我奉勸一句,做個牆頭草政客沒有問題,頂多俾人咒罵一兩句,但跑出來自取其辱,結果只會使自己更為難堪!
@henryliu8689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睇基本法亦未必全啱
@meikuenho1270
3 жыл бұрын
曾生,你在確認所謂恊商委員全部都是花瓶。跟本從無恊商,正如你所說作者真的是花瓶,每次恊商會議都是在做戲。
@RU-uv3pz
3 жыл бұрын
民主選舉的必然缺點,一個字,「效率」
@mellisacheung2849
3 жыл бұрын
次次都唔知佢講乜?真係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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