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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糯康贩毒集团成员执行死刑!
犯我中华者 比将其绳之以法!!!
2011年4月3日,糯康团伙在湄公河水域金木棉附近武装劫持我"中油1号"、"渝西3号"、"正鑫号"3艘货船及船员29名,其中中国籍17名,缅甸籍12名;
2012年11月6日下午14时,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昆明一审公开宣判,公诉机关指控六名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罪名。法院指控罪名成立,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一审被判死刑,扎波被一审判处死缓,扎拖波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