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老闆叫你"滾"!你應該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很多毫無預警的解僱,絕大多數都是違勞基法規定的喔!張秘書帶大家來學習如何自保?如何因應?只要記住這三千萬,就可以保障你的權益了!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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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

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393
@old-soul-pen
@old-soul-pen 4 ай бұрын
再累也要看完張秘書的影片再睡,真敬佩張秘書為勞工的俠義心腸,一部部實用又貼近勞工的工作情況,也只有這裡最詳細最清楚不過了。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呀! 每次聽完你的鼓勵,我就又元氣滿滿了! 哈哈........謝謝你呀!我的好朋友!
@yct9999
@yct9999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8年前我知道這3千萬,我就不會被這個無良的公司給隨意解雇了。我根本沒做什麼錯事,就任意的解雇我,還不發資遣費和年終獎金,真是無良到底!我只能當做吃虧,可是雖然我吞下這虧,但這家老闆這輩子就永遠欠我這些錢了~~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真可惜! 🥺😣 早期勞工吃虧的案例更多。
@cherryhall4080
@cherryhall4080 4 ай бұрын
千萬不要放過無量雇主
@luckysmile3859
@luckysmile3859 4 ай бұрын
老闆絕對不會還你錢 你只能想開放開
@家容黃-s2e
@家容黃-s2e 4 ай бұрын
感謝張秘書姐的提醒及辛苦製作影片分享給勞工朋友們~❤感謝您的付出!🎉
@侯天寶
@侯天寶 4 ай бұрын
張小姐晚安!請問傷病給付能請領幾次!是每住院一次請領一次嗎
@user-una4313
@user-una4313 4 ай бұрын
真是謝謝張秘書,我小時候不懂,去做了某藝術家的助理,上班時間不合理,下班時間也不合理,薪水更是莫名其妙,居然是他們夫妻出國的時候我就沒薪水,走的時候更是跟我說因為我工作做的不好,又他們有出國,所以我得付他們3000塊,我那個時候小,怕還真的付了。 真的很多這種表面功夫做的很好,還信神,但私下刻薄,膽小,還以為自己很慈祥的神經病。 如果家裡有張秘書這樣的長輩,我也不會傻傻的還給他錢。雖然我自認工作不夠完好,也有做錯的地方,但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個人,他教會我什麼叫做真正的斯文敗類。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哇!你竟碰上這樣的雇主! 那是他幸運!如果換到現在,網路發達,早就被踢爆了! 讓你白白浪費那麼多青春歲月! 應該也不可能有勞健保吧? 真可惡!
@yuhsuehlin4267
@yuhsuehlin4267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張秘書 大家不要怕慣老闆 發生任何事都可以打去勞工局問 (電話意外很好打 專員也很親切~) 一起硬起來 💪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4 ай бұрын
置頂
@jimmylee7381
@jimmylee7381 3 ай бұрын
他們也很辛苦,謝謝他們
@生王-h3o
@生王-h3o Ай бұрын
勞工局只是輔助最後還是要靠自己打訴訟
@juiyachang
@juiyachang Ай бұрын
@@生王-h3o 也不見得是這樣。 很多案例還是在調解階段就可以完成的。可能你遇到比較棘手的特殊情況!
@陳秀珠-y5m
@陳秀珠-y5m 4 ай бұрын
感謝張秘書你是勞工的天使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支持與肯定!
@cherryhall4080
@cherryhall4080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張秘書 讓我知道可以幫自己在7-11加保勞保 現在無良雇主+某些工作無法加勞保者真的有福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你可能要更正一下觀念喔! 這不是勞保!而是職災保險,職災保險是類似意外險,只有工作受傷才能請領,沒有年資,不能算勞保年資,也不能請領老年給付。
@王家語
@王家語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職災險跟團體傷害險是一樣的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王家語 概念類似! 但是加保單位不一樣。 職災保險是勞保局辦理的。 團保是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的。
@家容黃-s2e
@家容黃-s2e 4 ай бұрын
感謝張秘書姐的提醒及辛苦的製作影片分享給勞工朋友們~❤感謝您!🎉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支持與肯定!
@林秀諍
@林秀諍 4 ай бұрын
哈囉張秘書你好還有線上的勞工們大家好張秘書你辛苦了有休息的時間要好好休息你的眼睛喔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好喔!謝謝秀諍!
@asakatw
@asakatw 4 ай бұрын
大部份都是被逼迫離開!那有那麼簡單叫你離開!
@陳道明-g1j
@陳道明-g1j 4 ай бұрын
沒有用,台灣勞資維持現狀已經很勉強,且勞保繼續虧損,雇主甚至漸漸大量引用合法甚至非法外勞來節省成本,這就是選出一個無能又貪婪的執政黨的可怕。 「我們只要百萬外勞幫財團賺錢上繳獻金,逃逸何必抓?十萬印度也要來強尖,ECFA當然不斷,黑道也很好用,其他人你們自立自強。」
@csm0064
@csm0064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想請教您, 我的例子是我是在某世界知名外商公司上班,也當到部門資深經理的位置, 去年也經歷當下叫我隔天就不用來上班,也從來都沒有拿過低績效的經歷。 被叫到小房間,要我當下簽署優於勞基法一倍的優惠退職金-屬於自願離職。 或是另外一個選擇走出會議室,你只可以拿到勞基法加失業補助,屬於資遣,但只有前一個方案的一半金額。 由於當下對方只給我20分鐘考慮,對方也列出兩個方案的計算公式攤在面前,所以我只要選擇第一個方案高於勞基法一倍的離職金選擇封口,不告雇主。 因為也是屬於自願離職。 請問這樣是不是就沒輒? 很多知名外商或矽谷都是用這種方叫你10分鐘一個小時內就滾蛋…用銀蛋叫你走….看來這個方式就不適合張秘書的做法是不是?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果然是財大氣粗!用錢解決的企業! 而你要簽署自員離職書,就沒轍了! 就是第一個一千萬,你都沒過關了。 但是,人性都是會簽署的,因為你不簽,他們有龐大的律師顧問團,一般小蝦米也鬥不過他們。
@裝甲小兵
@裝甲小兵 3 ай бұрын
所以簽跟不簽都是一樣,你等於沒說​@@juiyachang
@黃kevin
@黃kevin 3 ай бұрын
優於勞基法,當然是簽呀!
@giannishen
@giannishen 4 ай бұрын
看完這集,發現臺灣的老闆,好可怕!😓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也不是全部都是這樣的,別擔心! 只是提醒大家注意而已唷!
@s0958363496
@s0958363496 4 ай бұрын
但蠻多都是這樣的行為…
@giannishen
@giannishen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張秘書好!我媽以前曾在一家電鍍廠工作兩年多,她很好的朋友介紹去,雖然工作條件差,薪水也不高,她想說自己朋友都在那,有伴就跟著去! 有一次受傷需請假休息,那時才發現他們公司會計根本沒幫她加保,她朋友一問也才知道連她朋友也沒有,問會計,她從頭到尾頂多只有一句~忘了! 那個會計平常就是愛巴結老闆全家那種老鳥,跟老闆講很多天都沒用,自從她們發現那天,她們生產線就多出很多工作,有一天老闆就說她們動作太慢,做到當月就好! 我媽已做兩年多,她朋友更久,從來沒發生過生產線突然會堆那麼多產品!由於她們當時沒有勞保知識,也求助無門,月底領完當月的錢後只好去找下一個工作! 完全沒有被加保,也沒有資遣費,還被那個會計罵,被老闆整!臺灣就是一個這樣人吃人的社會呀!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giannishen 😣😣😣😡😡😡 哇!媽媽也太好說話了! 那時候就是資訊太少了!
@giannishen
@giannishen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我媽就是鄰里傳說的大好人,天生一副好欺負的樣子! 那時候真的資訊太少,政府也從來沒在宣傳相關知識!😥
@陳先生-y8f
@陳先生-y8f 3 ай бұрын
有些僱主,入職前就叫員工簽自願離職書,規避資遣費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哇!這太誇張了!像這樣存心剝削勞工的公司,我建議趕快離開!要抵制!
@chihminghuang5528
@chihminghuang5528 3 ай бұрын
大姊妳想太多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當老板的一定會想辦法來坑員工的!員工永遠就是弱勢!老板只要跟你講一句你要做不做不做就走人!你不做有人要做!這就是台灣的老板!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哇!這太誇張了!像這樣存心剝削勞工的公司,我建議趕快離開!要抵制!
@shihhsu3885
@shihhsu3885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張秘書的講解❤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支持與肯定!
@kinghope7
@kinghope7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張秘書,您是勞工朋友的菩薩❤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支持與肯定!
@山風海水
@山風海水 3 ай бұрын
張祕書好,公司無預警裁員 1.拒決任何簽文件後資方把上下班的卡片停權 公司電腦使用帳號停權,勞方仍有去上班因有門禁無法進入公司上班,請問要去公司門口幾天?(3天夠嗎?工作規則-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 至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開始調解程序後這個需要多久才可不必去上班? 2.疫情期間資方有減薪並承諾於景氣恢復時歸還(營業額需達標),無預警裁員,勞方裁員時有反問是否清算但資方回營業額未達標無法歸還,請問這部份是否有機會爭取?應該如何處理? 3.無預警裁員後對留下的員工調度工作在勞動契約中第三條-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提到必要時得配合甲方之需要,接受甲方(勞方)於其內部單位合理之調動,調動時應依本法第十條之一所列五款原則規定辦理。 第 10-1 條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乙方(勞方)聲明已完全了解甲方之工作性質。故乙方同意甲方基於經營、管理或業務之需要而調動水方之工作職務、地點或輪班輪值日等調度安排,均依甲方指示辦理。當甲方調職、調動命令合法,乙方即有義務配合,而不能拒絕甲方的調動令,若乙方拒絕調動則可視為正當理由矌職,概以矌工論處,甲方並得拒絕乙方繼續在原職、原工作地點工作。 若資方不符10-1 所列五款原則時,請問勞方該怎麼處理?勞方是否權要求資遣?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你每天準時上班,最好留下照片或影片證據,可以記錄一下當時有誰看到你去上班? 蒐證幾天後,你就可以到勞工局去申訴,並請求勞資爭議調解了。 只要勞工局進入調解程序,你就可以不必去上班,等待調解通知。 另外你所有的勞資爭議事項,去勞工局時,可以一併提出。
@山風海水
@山風海水 3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太感謝您了
@生王-h3o
@生王-h3o Ай бұрын
任何解僱資遣都有徵兆,再發生前請準備好證據跟資料(開除證明,有無退勞保,簡訊通知,LINE紀錄,錄音檔..等)之後打訴訟才會有憑有據
@juiyachang
@juiyachang Ай бұрын
🙏🙏🙏謝謝分享看法!
@尼特宅
@尼特宅 3 ай бұрын
個人想法;無論工作狀況如何…早晚有一天你都會離開的,退休離開的不談…重點是其他方式離職的,除非自身工作能力很強…不然隨著年齡越大就會越難找工作,因此只有自身存款夠多才不用怕這些事情,以我來說…估計至少還要在努力8年3個月(提前自行退休最低門檻),因此還要繼續忍耐8年多…唉 至於勞資糾紛…說真的也拿不到太多錢,除非你年資很高薪資也很高,最近被資遣的同事…資遣費+政府那條…大約40多,看起來好像很多…但其實非常少…為何? 第一年紀大了工作越來越難找、第二有家庭要養 孩子還小、第三本身存款不多…年紀大了工作還沒辦法穩定…日子怎麼好過勒? 結論;沒錢的人…結婚生子要想清楚(我單身不婚),這個世界是有錢人的世界,一般人都只是奴隸而已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感恩分享!
@lin4375
@lin4375 4 ай бұрын
感謝仁慈的張祕書 !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阿培!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4 ай бұрын
一切都是為了上法庭有利的證據 謝謝張秘書
@陳道明-g1j
@陳道明-g1j 4 ай бұрын
沒有用,台灣勞資維持現狀已經很勉強,且勞保繼續虧損,雇主甚至漸漸大量引用合法甚至非法外勞來節省成本,這就是選出一個無能又貪婪的執政黨的可怕。 「我們只要百萬外勞幫財團賺錢上繳獻金,逃逸何必抓?十萬印度也要來強尖,ECFA當然不斷,黑道也很好用,其他人你們自立自強。」
@5051lin
@5051lin 3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哦!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謝謝支持與肯定!
@a45456565
@a45456565 3 ай бұрын
阿彌陀佛 謝謝您張秘書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支持與肯定!
@彭美玉-j9n
@彭美玉-j9n 3 ай бұрын
謝謝!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感恩贊助頻道喔! 😍😍😍🙏🙏🙏謝謝支持與肯定!
@平安馨
@平安馨 4 ай бұрын
感謝張秘書😘
@陳道明-g1j
@陳道明-g1j 4 ай бұрын
沒有用,台灣勞資維持現狀已經很勉強,且勞保繼續虧損,雇主甚至漸漸大量引用合法甚至非法外勞來節省成本,這就是選出一個無能又貪婪的執政黨的可怕。 「我們只要百萬外勞幫財團賺錢上繳獻金,逃逸何必抓?十萬印度也要來強尖,ECFA當然不斷,黑道也很好用,其他人你們自立自強。」
@李慧-h9p
@李慧-h9p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張秘書!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
@sizenkyo4453
@sizenkyo4453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張秘書 傳授知識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支持與肯定!
@傑米喵
@傑米喵 3 ай бұрын
我們公司有一種會先針對有重大作業疏失的員工進行不適任約談,有限期改善和稱為重點關注對象,為改善才會留任、反之資遣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對,這就是資遣前的改善輔導期。 有很多公司都會這樣做緩衝,這是比較好的做法。
@panpan3143
@panpan3143 4 ай бұрын
第一千萬超級重要,即使雇主拿出離職單逼迫你填寫,務必拒絕;非不得已填寫不要寫上姓名簽章,並於申請單上寫下‘’應xx人要求並非本人意願,此為非自願‘’。因法律上除非資方拿刀槍架著你簽章,一旦勞工填寫離職單,幾乎無法反轉。 會輕易要求員工“滾”的雇主大多不太懂得法律,公司應該也無法務部門,然後公司大大小小違規就差人檢舉。 自保原則盡快蒐證,相關對話內容錄音甚至錄影存證,違法的書面資料備份。你手上證據越充足時,勞工局調解甚至調解不成立需要到勞動法庭,資方違規事項都是你談判籌碼。 檢舉違規是最後手段,在調解前暫不要檢舉,談判時也要保持冷靜避免衝動反變威脅。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分享!
@pigu8911
@pigu8911 4 ай бұрын
有的慣老闆會先放話,說以前某某某跟勞工局申訴,結果在業界名聲臭了,長期找不到工作;或者時不時放話,說他跟同業很熟,會 跟同業的麻吉佈達不要用你,用這種方法勸退想申訴的勞工,還真的有點效果,有的勞工擔心未來找工作不順,選擇 息事寧人,就寵壞了慣老闆,也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panpan3143
@panpan3143 4 ай бұрын
​@@pigu8911 所以對話錄音很重要,資方明顯違法且內容已構成威脅。我就是沒意識到錄音的重要,幾乎所有律師不看好,最後靠自己蒐證反敗為勝。 另外勞工局不得將檢舉者資料外洩,不然公務員也違法,好不容易考上鐵飯碗就飛了。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pigu8911 😡😡😡這都有恐嚇嫌疑了! 可以蒐證! 真的很氣人!
@ki6329
@ki6329 3 ай бұрын
那時候資方請人事小姐拿離職單給我寫,跟本不知道還可以加註這些字😥
@王貿
@王貿 4 ай бұрын
老師 首先我對妳這個行為表示感謝和尊重 教大家一些不懂的法律問題 我想說都是在要求雇主怎麼怎麼樣 條件、賠償 那本公司要求每一位員工在離職前一個月要提前說 好讓我們可以有時間招人 結果員工大多都不會遵守這個規定 領完錢拍拍屁股就走了 那我們有什麼方式可以讓大家互相 及遵守公司規定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很不好意思!因為我是勞工的秘書,所以一系列的影片,就是為勞工權益而製作,可能造成雇主的不舒服,再次抱歉! 👉我不會否認,在台灣社會有惡老闆也有惡勞工,所以我極力推廣,要當雇主、要當勞工,都要去上課,學習勞基法及勞保法規。 👉雇主要資遣員工要有預告期間,勞工要離職也必須有預告期間。 勞工離職需依工作年資長短提前預告雇主。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建議你可以在離職日才核給應有薪資或者是特休補償,就可以遏止員工拿錢走人的情況。
@joycechen4202
@joycechen4202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 我應該怎麼辦呢?我今年快50歲了,我的勞保年資只有11年。目前的工作已經做了10年5個月才發現有7年沒有勞健保,後面這幾年都是高薪低報⋯我要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哇!那損失很大! 但是問題來了,權利請求權時效只有五年喔! 五年內的高薪低報,造成權利受損可以請求賠償。 建議你找時間到勞工局一趟,將你的情況告訴承辦員。 諮詢該如何提出勞資調解,爭取自己的權益?
@JieLi123
@JieLi123 3 ай бұрын
蒐集證據去勞工局 你的公司太可惡了,還好你沒有出意外,萬一那7年期間出意外,你什麼都很難申請得到賠償或補貼
@徐銘鴻-z8r
@徐銘鴻-z8r 4 ай бұрын
收到,感恩張秘書的講解,讚。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支持與肯定!
@劉小慧-r9q
@劉小慧-r9q 3 ай бұрын
感恩,受益良多!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謝謝支持與肯定!
@林秀諍
@林秀諍 4 ай бұрын
僱主違法的很多市政府要拍勞保局派人去抽查才對啊我被資遣了我受傷了我也是正常冷痛也是要進去上班他不給你進去我也是在外面等一天那時候我沒有在聽張秘書的直播我不知道現在我知道了謝謝讚美詩今天有直播提醒了
@moneymoney4756
@moneymoney4756 4 ай бұрын
資遣員工該給的錢給足就好了,畢竟再不願意又勉強留下來也不好過😢 #十八年的打工人路過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當然,只要是符合法規的資遣流程,那當然沒問題。 但影片說的是,直接解雇,沒有資遣流程的情況。
@小志志-x4c
@小志志-x4c 3 ай бұрын
是呀 可惜每個老闆都是不願意付錢資遣
@林秀諍
@林秀諍 4 ай бұрын
提醒勞工們現在的律師像詐騙集團如果勞工們有碰到僱主之前我們勞工們用調解如果不成立的話要請律師的話真的要透過朋友介紹的才恰當律師如果可以可靠我們才請他現在的律師跟法官都會偷吃案我一個例子告訴我們勞工們
@YOUYOUCHECKER
@YOUYOUCHECKER 3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您好,請問如果是公司暫時將你凍結不指派工作?但是也不說解雇您,將你勞健保斷保。是否就偏向解雇?因為公司希望故意不安排工作不給薪,用這種壓力施加給予你自行打辭職書方式。故意造成你是自願性離職! 之前問過工會說斷勞健保,不屬解雇。個人有此困惑,希望張秘書能再就此議題,拍出解決辦法的影片。感激不盡,您是勞工們的秘書👍👍👍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除非你有觸犯到勞基法第12條,雇主才可以直接把你解雇退保。 所以你自己檢視一下,有沒有12條的情形? 👉假如沒有以上情形,雇主就必須走資遣程序,要一個月前預告。 雇主完全沒預告就直接將你退保,這是違反勞基法規定的。 你可以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確認僱傭關係仍然存在,雇主必須賠償你一切的損失。 👉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YOUYOUCHECKER
@YOUYOUCHECKER 3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感謝張秘書回覆!!!當初公司處罰斷保的理由:就是下船申請書有增加自己的備註。本身是名船員,但公司的下船申請書有公司的備註。上面寫著:本人同意自下船日起終止與xxxxxxxx公司所簽訂服務本輪之船員定期僱傭契約,於派船時另訂契約。 工會平常就有舉辦勞工權益活動,所以得知簽訂不合理的條件是可以劃删除線,再簽名。但本人考量是公司制定表格的下船申請書,所以未刪除線。僅在下方另註解:服務某輪合約期滿,下船休假非離職。公司就以不得擅改表格內容表示懲處。 也有同仁刪除線表示,結果也是以相同方式對待。 經超過半年,造成斷保結果。才又過幾十日派船,復保並指派上船工作。 公司這個行為是正當合法嗎?這還是公營企業的公司。 再麻煩張秘書不吝解答,感謝您!!!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YOUYOUCHECKER 👉所以,我常常告訴勞工朋友,文件不要隨便亂簽名! 這就是大公司的套路,所以,你們都簽了,那就是同意終止僱傭關係,公司當然可以把你退保了。 需要上船工作,在重新聘用,工作年資也可以重新起算。 👉不過,你們應該有籌組工會,工會可以聯名提議修改勞動契約。
@YOUYOUCHECKER
@YOUYOUCHECKER 3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感謝張秘書解答!!!真的!工會一直提醒同仁自己的勞工權益,簽署時務必要確認內容或備註自己的註記。請問若備註再簽署,會無同等效力嗎?因為公司最後也是收了,但就是以更改公司表格為由,故意緩派。我說我未更改刪除公司的那段註記,我尊重公司的註記。但我也增加我個人補充說明的註記這樣。這樣沒有用嗎?勞工的權益真的不知道該如何保障?不簽署,就一直催促簽名或重新修改補單。
@YOUYOUCHECKER
@YOUYOUCHECKER 3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忘了說,直接用刪除線的那名同仁。昨天才問公司認識的辦公人員,更嚴重!已經早超過6個月更多,斷保加未派船直接革職的作法。根本是公營單位帶頭違法……
@嚴巧筑
@嚴巧筑 4 ай бұрын
公司都當天讓員工知道,就做到今天,但該給的一項都不會少,只要求做到今天😂😂😂
@嚴巧筑
@嚴巧筑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就算甚麼都做到位了,也算違規哦!
@隨是時想浩瀚星辰
@隨是時想浩瀚星辰 4 ай бұрын
@sl2390
@sl2390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在一個禮拜前告知做到月底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嚴巧筑 喔喔..... 不好意思,我看錯了! 我以為"一項都不會給"。😥 如果都給了,員工也接受,基本上就沒違規。 除非公司有內規,有輔導級改善期間。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隨是時想浩瀚星辰 已經更正喔!
@伍家郁
@伍家郁 Ай бұрын
請問 1.6%雇主提撥是實領薪資還是底薪? 2.若雇主不是照法規金額提撥可以追溯過往的真正符合提撥金額嗎? 3.可以追溯討回應有提撥金額嗎?可以追溯討回幾年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Ай бұрын
提撥是以實領薪資來提撥,通常45800元以下,都會以勞保投保薪資來提撥。 因為高薪低報所造成的提撥損失,是可以求償的,但是請求時效只有五年。
@five39211
@five39211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請問6%雇主提撥也適用於3個月左右被違法資遣的員工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Ай бұрын
@@five39211 到職日~離職日,只要有領薪資,雇主就必須提撥。
@samLai-v3p
@samLai-v3p 4 ай бұрын
勞工真的很弱勢。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 對!所以才要學會保護自己!
@shuilu5071
@shuilu5071 4 ай бұрын
加油,廣大的勞工,一起努力賺錢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加油!
@張天師-j1m
@張天師-j1m 3 ай бұрын
第三個千萬說要正常上班,讓同事知道你有上班的意願,如果勞工局去問話,那個知道你有上般意願的同事會願意幫你做證嗎?這種事情通常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殘酷,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現在手機很方便,可以自己錄影蒐證喔!
@張天師-j1m
@張天師-j1m 3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請問當下無法進入公司刷卡上班,是在你錄完影後就可以離去,還是要待到下班時間才能離開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張天師-j1m 不必等到下班,就是紀錄你要上班,但沒辦法進去的過程。 幾天之後,就可以到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調解了,進入調解程序,你就可以不必去上班,等待調解通知。
@楊惠婷-d7k
@楊惠婷-d7k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張祕書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
@保力達-w1g
@保力達-w1g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張秘書 辛苦囉🙏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支持與肯定!
@孟孟-o2d
@孟孟-o2d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支持與肯定!
@omom4571
@omom4571 3 ай бұрын
千萬要開心 千萬要快樂 千萬要健康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
@luckysmile3859
@luckysmile3859 4 ай бұрын
算了吧 連台北市政府公管中心 多年起也在聘用違反勞基法的機電空調公司 低薪血汗不足30K 政府部門都在做違法的事 只能怪自己找不到好工作
@陳道明-g1j
@陳道明-g1j 4 ай бұрын
沒有用,台灣勞資維持現狀已經很勉強,且勞保繼續虧損,雇主甚至漸漸大量引用合法甚至非法外勞來節省成本,這就是選出一個無能又貪婪的執政黨的可怕。 「我們只要百萬外勞幫財團賺錢上繳獻金,逃逸何必抓?十萬印度也要來強尖,ECFA當然不斷,黑道也很好用,其他人你們自立自強。」
@garyh6
@garyh6 3 ай бұрын
公告這類公司
@陽光美語
@陽光美語 4 ай бұрын
暖心的張秘書 我是新朋友,因為找不到我的留言,所以再問問題一次 ➡️我原本勞保是在公會 共12年,投保薪資是$30300 請問要逐年調高還是到自己的投保單位到最高的$45800 (剛成立投保單位) 謝謝🙏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你是加保在職業工會,你想要逐年調薪,就必須先跟工會詢問調薪方式如何辦理? 因為每個工會的調薪規定不太一樣。
@sarahtseng4505
@sarahtseng4505 4 ай бұрын
1) 舊制:個人想繼續工作,身體健康,無身心障礙, 但公司因個人年滿65歲要求辦理退休,此要求是否屬於[強制退休]? 2) 上述如屬強制退休 (因年滿65歲強制退休,但個人有繼續工作的意願),退休金是否必須加給20%?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勞基法的規定: 👉強制退休(勞基法第 54 條) 1.年滿65歲者。 2.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另外,可以要求雇主加計20%退休金的情況是:強制退休之勞工,其身心障礙係因執行職務導致而被強制退休者,退休金依前款規定加給20%。 並不是所有強制退休,雇主都必須加給20%的退休金。
@曾得
@曾得 3 ай бұрын
如果是到了一家新公司上班,未滿三個月的試用期,突然接到老闆通知你不適合請你明天不用來,這樣也可以去勞工局申訴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可以。 在勞基法的規定裡,沒有試用期的規定,只要開始上班,雇主要求不要上班了,都要經過資遣程序,給付資遣費。
@usagiliu9035
@usagiliu9035 4 ай бұрын
老闆不想付資遣費 工作不停刁難 再讓你邊緣化,這樣怎麼辦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先蒐證,然後到勞工局申訴,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要求資遣費。
@小志志-x4c
@小志志-x4c 3 ай бұрын
邊緣化很正常 員工之間都是互相陷害😂😂😂😂😂😂
@chinhuilo
@chinhuilo 4 ай бұрын
太晚認識張秘書 我前年年前 公司解顧雇我 言之是給資遣費 但少給了全年度的年終和獎金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可惜了!
@小瑜-i6y
@小瑜-i6y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張秘書妳好 我們公司現正面臨著 但都有給資遣費與非自願同意書 請問那樓上所說的年終這些該如何爭取呢? 昨天無預警的當日告知當日走了10多位 聽還有名單 想趕緊問問 謝謝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小瑜-i6y 勞基法上的規定,年終獎金並不是雇主必須要給的福利。 樓上的意思是,他們被資遣剛好在年終,如果是領完年終獎金才被資遣,就可以多領一份年終獎金了。
@x69toki
@x69toki 3 ай бұрын
繼續上班怎麼去勞工局?應該要強制勞工局24小時輪班,全年無休,六日也有開發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你去上班,公司把你趕出去,或者不得其門而入後,只要記錄幾天,就可以到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調解,開始調解程序後,就不必去上班了,等待調解結果就好。
@shuilu5071
@shuilu5071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祕書❤❤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
@我很帥有腹肌胸肌暈嗎
@我很帥有腹肌胸肌暈嗎 4 ай бұрын
所以現在遇到很爛在混不做事的學生員工都直接讓他班表排少一些的班,他就會跑去找別的工作了,能力好的我就被利用到超級不公平的位子變成8小時,然後薪水非常低180離開才發現原本可以200的 現在找到好的工作小夜班250做三個小時,還很合理,但常常免費加班20分鐘😹,以前做陸軍8年退伍現在是學生,未來要當健身教練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確實很多雇主都會用"逼"的方式,讓員工自動離職,不必多發一筆資遣費。 但是,其實這些故意行為,都可以蒐證,然後到勞工局去申訴的。 只是大多數勞工都嫌麻煩,自己認賠!
@嘉-r2d
@嘉-r2d 3 ай бұрын
兼職 但有投保工會 非法解僱也可以申請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當然可以。
@water0606
@water0606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張秘書,遇到主管職場霸凌該如何應對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先蒐證一段時間,再向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調解。
@陳建凱-t3d
@陳建凱-t3d 3 ай бұрын
這個世界有好人也有壞人 詐騙人也很多
@samanthacat0128
@samanthacat0128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張秘書:如果沒做到這三千萬該怎麼辦??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假如第一時間沒有保全措施,簽了文件,那就沒辦法了。 因為就算進到法院,白紙黑字的證據,就沒辦法替自己辯護了。
@memory-h3l
@memory-h3l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張秘書 加保職業工會舊制 第一問:滿60歲想一次領可領多少? 第二問:如繳到滿62歲,年資滿28年,月領一個月生活費可領多少?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一次領的金額必須看勞保年資和最後三年的平均投保薪資喔! 你的資料沒有給我,我就沒辦法幫你試算。 👉月領金額也是跟年資和最高五年的平均投保薪資有關。 👉勞保一次領的平均投保薪資是取最後三年也就是36個月的平均。 👉勞保年金按月領的平均投保薪資則是取曾經加保過最高五年也就是60個月的平均(不一定是最後)。
@memory-h3l
@memory-h3l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抱歉!我忘記最重要的投保級距了!😭 投保薪資是45800,要是滿60歲時45800就已繳滿5年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memory-h3l 好。 👉一次領: 60歲,年資26年,平均投保薪資45800元 請領金額:45800X37個基數=1,694,600元。 62歲,年資28年,平均投保薪資45800元 請領金額:45800X41個基數=1,877,800元。 👉年金月領: 62歲,年資28年,平均投保薪資45800元 月領金額: 45800X28X1.55%X88%=17,492元
@iyeh5464
@iyeh5464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妳好,A同事看B同事不順眼,A同事去偷B同事內務櫃物品,B同事和主管反映去調監視器影片,拍到A同事偷的,進而公司直接開除A同事,沒遣散A同事,這有公司有無違反勞基法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這部分會有很大的爭議! 還有B是否有提告?也是因素。 如果A不服雇主解雇行為,可以申請勞工局介入調解。 因為:依照勞基法第12條,雇主可以直接解雇的規定裡,第2項和第4項,都是模糊地帶。 👉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陳淑幸-j9m
@陳淑幸-j9m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你好 !公司高薪低報 ,薪資有43000元,公司用27470元投保,若要求公司提高 投寶薪資,一次可以調高多少!多久才可以再調高,感謝妳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公司和工會的調薪規則不一樣, 公司是以實際薪資所得去加保。 公司可以半年調高一次。 但你現在是高薪低報,如果一次到位調到43000元,勞保局會查核公司的申報虛實,公司可能會因此被處罰。 所以,看你怎麼選擇。 如果要保護公司,就建議不要一次到位,分幾次調高。
@呂家銘-k4c
@呂家銘-k4c 3 ай бұрын
所以被擋在門外時 請問必須等到下班時間還是 雇主堅決不讓員工進入職場才走呢? 謝謝...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不用等到下班,就是你去上班,紀錄不得其門而入的時間,也可以拍照,或者是紀錄有誰看到你努力想要進去上班的情形。 現在手機非常方便,錄影也可以。 真的進不去,就可以走了,大約持續幾天,就可以去勞工局申訴,請求介入調解。
@玉珊張-w8x
@玉珊張-w8x 9 күн бұрын
請問張祕書我已經工作再一個月就6年結果老闆現在要資遣我這樣的話謀職假應該怎麼算還有資遣費該怎麼算拜託張祕書講解謝謝
@juiyachang
@juiyachang 9 күн бұрын
👉謀職假每星期最多可請2天、雇主應「照付薪水」。 👉你的年資有6年,預告期間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 👉資遣費每一年年資有半個月的資遣費,所以6年就是3個月的資遣費。
@henrychen8068
@henrychen8068 3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要不要自己當老闆😂😂😂 搞不好到時候,,,,換了位置,,,,某些東西也會換。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至少我現在的位置就是勞工的秘書,就必須從法條上來解釋勞工相關權益。
@tlr6427
@tlr6427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張秘書: 兼職員工也適用嗎?謝謝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兼職員工也算,只要是雇傭關係的就算。
@tuberry1523
@tuberry1523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一下張秘書,公司可以調動勞工的工作地點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可以調動,但是必須經過勞資協商,而且有配套輔助措施。 如果沒有配套,造成員工的極大不便,就是違反勞基法的調動五原則。 👉調動五原則: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想要調職或是調動勞工的工作地點,除了要遵守契約的調動約定,還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1.基於營業上的必要性,不可因為不當動機及目的而調動。 2.不可調降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 3.新工作是勞工能力所及、可以勝任。 4.如果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給予必要協助。 5.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tuberry1523
@tuberry1523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張秘書,所謂勞資協商,如果公司只是口頭講一下,的確也是營業上有需要的,也提供了補貼加住宿,但也沒得選擇不同意,也沒說要調動多久,這樣算的上勞資協商嗎??
@海之音
@海之音 4 ай бұрын
主管說:這裡沒有你的升遷管道,你就做到今天 我說:我沒有要升遷啊 主管說:啊經理不喜歡你啦 我會給你預告工資及資遺費 你明天早上來交接 就這樣,我就被資遣了😂😂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無言!
@洪淑真-x2p
@洪淑真-x2p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張秘書:有朋友被老闆約談,給他兩條路,一:是以三大過免職,二:是自己離職 ,該怎麼辦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那就必須看他犯什麼錯? 是不是屬於歸類在勞基法第12條解雇條件裡? 如果不是,就還有申訴的空間。
@洪淑真-x2p
@洪淑真-x2p 4 ай бұрын
了解,謝謝張秘書解答
@feiling7005
@feiling7005 3 ай бұрын
2024.6.21週五11:50分享出去了🎉3Q❤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感恩!
@789898ful
@789898ful 3 ай бұрын
現在雇主都請派遣勞工這些派遣勞工沒有在視頻說道,其實老板可以隨時叫你滾蛋,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沒錯喔! 因為派遣工的真正雇主是派遣公司,不是要派公司。 派遣工的相關權益,勞動部正在研擬專法來規範。
@炎炎-s1m
@炎炎-s1m 28 күн бұрын
老闆能因為員工被客人客訴,並要求更換司機,而辭退員工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28 күн бұрын
雇主要解雇員工,必須是勞工犯有勞基法規定的嚴重情節。 假如客訴經查屬實,而且讓公司有重大損失,那就可以解雇。 你如果覺得沒那麼嚴重,你也可以向勞工局申訴,爭取自己的權益喔! 👉雇主可以不經預告解雇勞工的要件: 勞基法第12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炎炎-s1m
@炎炎-s1m 27 күн бұрын
@@juiyachang 想再詢問一下 公司說有我摔壞 去客戶那邊貨沒給人放好 直接用丟的但是物品沒有損害 摔公司推車的影片 推車也沒有損壞 這樣算嚴重 公司也沒跟我說他損失什麼 這樣是不是已經構成不合理支遣呢 還有我跟公司的同事有衝突,同事對我動手,公司沒有人來關心與瞭解事情發生經過,然後隔天以我不穩定為理由,把我給支遣,這樣合理嗎?昨天調解時,他跟我說這是你們兩個之間的事,公司沒必要介入,但是事情發生在店家,又是上班時間,怎麼會跟公司沒關係呢? 可以幫我解答 拜託了 謝謝
@曾毓晴-m5v
@曾毓晴-m5v 2 ай бұрын
請問我做一年要怎麼算資遣費
@juiyachang
@juiyachang 2 ай бұрын
一年年資有半個月的資遣費。
@小志志-x4c
@小志志-x4c 3 ай бұрын
別傻了 雇主逼人走 方法百百種 很多雇主會羞辱員工 逼人走太多了
@陳彥伶-x8p
@陳彥伶-x8p 4 ай бұрын
張祕書好,很感謝張祕書幫忙,可以學習很多關於勞工應該知道的,對勞工幫助真的很大,想請問張秘書一個問題,我是在民國89年3月進到公司上班,那如果被解僱,是屬於舊制資前法的嗎?舊制每年有一個月資前費,新制是6個月,請問張祕書是這樣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被資遣的情形,資遣費就是舊制年資一年一個月+新制年資一年半個月(最多只有6個月)
@陳彥伶-x8p
@陳彥伶-x8p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謝謝張祕書的講解,感恩
@月-n5w
@月-n5w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您好 我在6/3就向公司主管提出申請勞退自提6%,主管說從7/1日開始自提6%,6月份薪水就會多扣6%自提金額了. 我說不是從6/1開始自提6%嗎?主管回覆:你是6/3說的,所以申報就是7/1開始自提,申報月份的次月開始.勞健保都是提前1月扣的 請問真的是申報月份的次月才開始自提生效嗎?那麼7/1開始自提,也應該是扣七月份的薪資,不是嗎?怎麼勞保局會提前一月向公司扣錢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公司幫你申請自提是6月申請,所以是次月(七月)才會生效沒錯! 👉另外,七月生效的自提,就是扣7月的薪資,你7月的薪資是8月初才會發放吧? 👉勞保的繳費單是8月底才會收取7月的保險費和提撥喔! 👉公司是不是先預扣呢?可能你就要問清楚了喔!
@菁-z5g
@菁-z5g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 若雇主要求滾,要求員工寫離職單 那如果原因自己寫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六款,會等於非自願離職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勞工可以終止勞動契約的依據,如果是勞基法第14條之各款規定,勞工就可以進一步向雇主請求資遣費,屬非自願離職。 大部分公司會要求員工援用這條勞基法規定,是因為公司不必通報勞工局資遣。
@脫線戰鬧雞
@脫線戰鬧雞 3 ай бұрын
但我公司的同仁,全部都怕老闆,應該沒人會為你出頭,有用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現在手機很方便,錄影搜證!
@starnightsky
@starnightsky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早點知道看到這影片就好。 請問如果已經簽了離職了該怎麼辦? 公司以不適任為由,不只解雇我,還解雇了非常多的同仁,雖然有依勞基法給予遣散費,但並沒有經過任何不適任的討論、調解,就直接說在一個月後離開,請問這樣該怎麼辦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已經簽了文件就沒辦法了! 很多保障自己的權利,都因為不知道相關規定而喪失,真的很讓人懊惱!
@妹-h8h
@妹-h8h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 我舊制期間以時薪制做滿一年多(老闆沒給➕勞保) 同公司轉新制做13年月薪制(有勞保)也已經領了資遣費 資遣已經過了四年,勞保舊制(未加保)(一年多)部分可以跟公司追溯嗎?
@krd229
@krd229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張秘書 勞保年ㄗ有10年 國保有10年 今年60歲 如果現在改工會投勞保 還是直接國保 保到65歲 哪個合算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你可以加勞保,當然是加勞保比較好喔! 保障比較高,請領的錢也比較多。
@我想當追夢人
@我想當追夢人 4 ай бұрын
再請教張秘書!關於資遣的新法規,要先有輔導&改善計畫,這是什麼時候開始的?舉報違規有獎金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績效輔導改善計劃就是簡稱PIP。 勞基法沒有明文規定,而是公司內定的工作規則。 許多公司都訂有「績效輔導改善」(俗稱「PIP」)的措施,給予績效不佳的員工「再次改善輔導」的機會。
@施雨-m4e
@施雨-m4e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PIP沒過,會被資遣嗎?還是開除(無資遣費)
@施雨-m4e
@施雨-m4e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請問PIP沒過,會被資遣嗎?還是開除(無資遣費)
@我想當追夢人
@我想當追夢人 4 ай бұрын
請教張秘書,我發生過二次,叫我明天不用來上班。現在還可以舉報嗎?二次至今都有十年以上,某年某月發現其中一家沒有幫我報勞健保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權利請求權的時效只有五年。 🥺😣
@七星潭-v9l
@七星潭-v9l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張秘書 本人兩年前工作職災受傷,雖然已正常上班工作,但還是需要後續手術 復健回醫院,今年工廠景氣不好 已開始資遣員工,如果公司要資遣我 我要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謝謝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職災勞工不能資遣,除非主治醫生診斷可以完全恢復工作。 你可以請主治醫師開具證明,職災傷病尚未痊癒仍需接續治療。
@七星潭-v9l
@七星潭-v9l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謝謝張秘書,
@七星潭-v9l
@七星潭-v9l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若公司要資遣,除了這三千萬外,還要去勞工局申請協調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七星潭-v9l 如果公司已經按照資遣程序,也有給付資遣費,就不必申請調解了。
@tsengya
@tsengya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您好!我想請問我35歲繳了10年國民年金,我想要該保職業工會,那退休的時後可以同時申請國保年金,跟勞保年金嗎?謝謝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可以,不必擔心! 勞保和國保的年資都是會保留的,只要保過,就不會不見了。 你的國保年資是滿65歲時可以提出請領。
@tsengya
@tsengya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張秘書!❤❤❤
@陳學淵-l2l
@陳學淵-l2l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張祕書👍
@芭樂王
@芭樂王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早上好 今天看到一則文章(網址如上)。😱😱😱 3.掛名投保 據人力銀行統計,這是最常發生的案例, `勞工已離職, `不得再轉往職業工會投保、累積年資` 。一旦被勞保局查獲,就會取消被保險人資格,不但年資無法計算,已經繳納的保費也不會退還,且勞工還必須補繳國民年金保費,已請領的保險給付也要追回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你必須有工作的事實。 有工作就可以加保。 會被查核退保,都是因為沒有工作事實。
@傑米喵
@傑米喵 3 ай бұрын
工會離職只聽過加保健保
@JieLi123
@JieLi123 3 ай бұрын
別擔心,職業工會的投保問題可以很簡單的自己解套 自己可以去市政府登記申請公司或行號之類的,把自己的住家設定為公司地址,自己就是負責人,報最低的經營門檻(每年繳少少的稅或不須繳稅),這樣自然可以繼續加入工會,工會也沒有理由阻止你加入 最簡單的方式是你可以成立虛擬網路店鋪,上面賣幾樣東西,然後請你的親友假裝當買家,三不五時成立交易(運費和相關手續費用自行吸收),交易完成後就可以當做從事相關網路銷售、代購的證明,然後向網拍相關的工會申請投保(網路隨便查查都有資訊)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同一個住址裡,任何一張桌子或一張椅子都可以是一家公司或行號 我認真的建議每個人都應該自己去向政府登記一間虛擬網路店鋪公司或行號,這樣可以增加自己的彈性外,未來可以方便自己為自己投保最高的勞保金額,以便申請最高的勞退金 台灣工會那麼多,不會沒有工會可以投保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Angus-u2e
@Angus-u2e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張秘書分享,請問張秘書資遣費最多是六個月平均薪資,請問月薪有上限嗎?謝謝。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資遣費沒有月薪上限,實際薪資多少就用多少去計算。
@Angus-u2e
@Angus-u2e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謝謝 張秘書回覆。
@謝振湘
@謝振湘 2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juiyachang 2 ай бұрын
😍😍😍感恩!
@盧異明-s4l
@盧異明-s4l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可愛的張秘書 今天我有去查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底下有兩個名目分別是累計提撥金額和累計運用收益金額? 實在看不懂 請幫忙解惑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提撥金額就是雇主提撥的本金也就是提撥總額。 另外的投資損益分配是政府拿勞退基金去投資,因為有賺錢有盈餘,所以將收益分配給勞退專戶的勞工。 這二筆加起來,就是以後你可以請領的錢。
@林芳琪-p8u
@林芳琪-p8u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您好,請教~我的正職工薪資所投保級距式第九級(公司),兼職工資每月薪資約8000元(公司),請問這兩家公司勞保可以合併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兼職公司有幫你加保,就可以合併計算投保薪資喔! 👉首先要說明,投保薪資要合併計算 公司+公司→才可以合併投保薪資 公司+職業工會勞保(或者是漁保)→不可以合併投保薪資
@林秀諍
@林秀諍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有一件事情要請教你關於老闆的作風是不對的我做好好的他沒有理由幫我之前我受傷了就很可憐了他之前我就用理由跟我講說沒有訂單這樣是對的嗎不理由啊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以前的職場環境比較多不合理的狀況。 慢慢的,大家知識比較豐富,老闆就比較不敢亂來了。
@debbieannewilson7258
@debbieannewilson7258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請問什麼是離職慰問金呢?明明是被資遣的預告工資,怎麼會變離職慰問金呢?是不是有點競業條款呢?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勞基法上並沒有離職慰問金這個名詞。 那是企業自己內部的用語。 如果一個公司稱"離職慰問金",指的就是預告工資,那就有點奇怪了。 除非,除了預告工資之外,公司額外又給一份離職慰問金,那就沒話說喔!
@debbieannewilson7258
@debbieannewilson7258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我們預告工資就是離職慰問金,而且他們說是多給的因為我是用勞基法第14條第6款資遣的,他說第14條不用預告工資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debbieannewilson7258 👉勞基法第14條是"勞工"可以不經預告,直接終止勞動契約。 你知道勞基法第14條第6款是甚麼條文嗎?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所以你們要求資遣費是因為雇主違反勞動契約嗎? 是你們主動要求公司資遣的嗎? 如果是,那公司主張是沒有錯! 假如不是你們主動要求,那就是雇主矯情,錯用勞基法了。
@debbieannewilson7258
@debbieannewilson7258 4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我沒主動要求資遣的,是雇主主動資遣的,並且雇主的管理顧問公司要我選的,說11條還是第14條,聽起來當然是第14條比較好聽,所以就選了第14條,怎麼有感覺的被騙了,而且工作到今天馬上就退勞健保,沒等到預告期結束才退保。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debbieannewilson7258 所以,你真的上當了! 因為你用了14條,是你可以主動離職的,是不需要預告期間的。少保了一個月的勞健保,該有的預告工資,卻變成了慰問金。
@diaLy-c2u
@diaLy-c2u 3 ай бұрын
想問,就職前公司給一張勞動契約只有一年的契約單,期滿就要離開(因爲職缺是代理懷孕的員工職位) 這樣算違法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這是定期契約,勞基法上是合法的。 但如果訂立契約後,又繼續工作,就會變成不定期契約。
@diaLy-c2u
@diaLy-c2u 3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好的了解
@哦-r1g
@哦-r1g 3 ай бұрын
感覺如果公司做到這樣 也太壞了吧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 有某些公司的確會壓榨勞工。
@wangchinghsien1396
@wangchinghsien1396 4 ай бұрын
張秘書,若是資方以,你已不適任這工作而要將你資遣,同時也願意支付遣散費,那勞方有權利說不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除非你能舉證自己"適任",而是雇主故意刁難,那就可以拒絕被資遣。 但是"適不適任"是有很大一部分主觀的判斷,通常到了勞工局的調解階段,最後還是會接受資遣。
@Nicole-mb7ue
@Nicole-mb7ue 2 ай бұрын
請問公司7/1才預告,7/31是最後一天,7/10已經付當月薪水,但7/10馬上退我勞健保,這樣合理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2 ай бұрын
可以喔! 只要公司有先結清預告期間的工資,就可以讓你提前離職喔!
@jianguochen4662
@jianguochen4662 3 ай бұрын
我會用自己的性命抵他全家性命。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哇!不值得啦! 別衝動!有其他更好的辦法!
@陳建文-f1n
@陳建文-f1n 3 ай бұрын
請教下張秘書,雇主口頭告知開除也是當天通知 今天不用上班來公司了,依照您的教學我必須堅持去公司表示有意願上班,如果門禁能進去,但是軟體工程師的筆電被收走,那我要繼續坐在辦公室待到下班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也可以不必等到下班,只要你有去公司上班,但公司卻不讓你上班,你可以用手機錄影蒐證,最好也有其他同事作證。 幾天之後,你就可以到勞工局申訴,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只要勞工局介入調解,就可以不必去上班了,就配合調解程序就好。
@陳建文-f1n
@陳建文-f1n 3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感謝您的回覆
@陳建文-f1n
@陳建文-f1n 3 ай бұрын
@@juiyachang 再次請教下,如果已經在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 拿到受理通知信,這樣算是介入調解成立 ?
@juiyachang
@juiyachang 3 ай бұрын
@@陳建文-f1n 沒有喔! 這樣只算是檢舉陳情。 你必須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陳建文-f1n
@陳建文-f1n 3 ай бұрын
收到 感謝回覆
@wuiris
@wuiris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張秘書,申請調解期間三個月,是還需要再去公司上班嗎,老闆不會付薪水,那怎麼生活?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必須準時去上班是在申請調解以前,開始到勞工局申訴,申請調解以後,就進入調解程序,就可以不必去公司,等勞工局通知。 當然這段期間暫時會沒收入喔! 所以你只能取捨了! 看是要繼續爭取權利,或者是要放棄去找新的工作。
@陳秀珠-y5m
@陳秀珠-y5m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張秘書如果公司有門禁無法進入,那要在門口還要拍照存證那意思是說要在門口站足上班時間8小時嗎?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不用,只要證明你有去上班,但是雇主不讓你上班,這樣就可以了。
@陳秀珠-y5m
@陳秀珠-y5m 4 ай бұрын
感恩張秘書回覆的速度這麼快,謝謝你
@noonejack
@noonejack 4 ай бұрын
我正想問這一題,感謝張秘書回答 這也讓大家見識到,原來僱主會用門禁系統惡意阻擋員工,以製造曠職假象,太惡劣了😠😠😠
@rinsyukeitw
@rinsyukeitw 4 ай бұрын
被公司解雇,算一算有3~4次了呢,其實也沒什麼啦,現在還是活跳跳在上班,呵呵,有功夫,無懦夫!不怕沒班上!
@juiyachang
@juiyachang 4 ай бұрын
👍👍👍😍😍😍真棒!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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