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不起訴書】為何併排停車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f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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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tchout - Map-based Dashcam Sharing Plat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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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880
@WoWtchout
@WoWtchout 2 ай бұрын
🔥 LALUNA IO-ONE 3/4罩,內藏墨鏡安全帽,限時限量熱烈團購中 🔥 素色:bit.ly/laluna-wowtchout-plain 戰神:bit.ly/laluna-wowtchout-mars
@klinttung8875
@klinttung8875 2 ай бұрын
真的是保障妨礙他人的自由
@chthonic21
@chthonic21 2 ай бұрын
讓社會風氣低下的不是人,是法律跟法院
@fulin4713
@fulin4713 2 ай бұрын
哪裡有行車糾紛?叭人的車主口氣不差,一下車就被罵要操他媽媽的逼,哪裡在糾紛,警察的嘴臉跟違停的人一樣,路那麼大過不去嗎?檢察官也開始在學警察了,隨隨便便就一句行車糾紛結案,這種檢察官人家要操你媽的逼有罪無?
@LesserPand
@LesserPand 2 ай бұрын
這樣也挺好的啊 不然法庭整天搞這些公然侮辱都不用做其他事情了
@滷味天
@滷味天 2 ай бұрын
@@LesserPand 所以對你罵髒話沒有問題?你可以接受?
@高聖閔
@高聖閔 2 ай бұрын
法律人玩法也不是第一天了 撞死法律人:自首後被求處死刑 撞死一般人:過失致死緩刑
@winglove4324
@winglove4324 2 ай бұрын
@@滷味天 我也認為法院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一堆公然侮辱的小案件浪費資源 別人對你罵髒話現在就幾個選擇 1.當狗在吠直接離開 2.你也罵回去,嗆一嗆情緒發洩完結束 3.要不路邊打一架看進醫院還是進法院
@zerokemx
@zerokemx 2 ай бұрын
太棒了,大違停時代+想發洩情緒+懂漏洞就可以肆意妄為了!
@user-icansayanything
@user-icansayanything 2 ай бұрын
台灣新價值 : 違停+臭幹六譙
@李建宏-u9i
@李建宏-u9i 2 ай бұрын
就是以後路上我可以直接罵「幹你娘」了😂❤🎉
@liseaturtle6371
@liseaturtle6371 2 ай бұрын
因為政府的微醉不舉給他們滿滿的勇氣啊
@huberhu4015
@huberhu4015 2 ай бұрын
就像印度強姦也是微罪...
@陳振偉-d7d
@陳振偉-d7d 2 ай бұрын
問題台灣從來沒重醉 殺警察也只要寫悔過書就好
@darrin1700
@darrin1700 2 ай бұрын
你怎麼不去考檢察官分擔他們的工作量?只會出張嘴
@KR-jv3eh
@KR-jv3eh 2 ай бұрын
​@@darrin1700講得好像你就考得上一樣,考不上就閉嘴吧 笑死
@9aaaaaaaaaaa
@9aaaaaaaaaaa 2 ай бұрын
​@KR-jv3eh 講得好像他像你們一樣怪東怪西怨天尤人,你才笑死
@hminli466
@hminli466 2 ай бұрын
抱歉,現在沒有交通部長,昨天剛請辭
@台南班張嘉和
@台南班張嘉和 2 ай бұрын
為何請辭?是太會「幹」了嗎?還是太能「幹」?
@greendog1450
@greendog1450 2 ай бұрын
@@hminli466 都在忙著跟大陸妹打砲,應該從來沒交通部長吧😂
@tizETE
@tizETE 2 ай бұрын
才幹過人
@阿狼-s9y
@阿狼-s9y 2 ай бұрын
我們原來有交通部長嗎?
@aj2345m
@aj2345m 2 ай бұрын
@@tizETE 回到家 太太約 偷情的老公回答:才幹過人 才幹過人😆
@tingjiahuang7673
@tingjiahuang7673 2 ай бұрын
好爽喔 以後遇到糾紛就直接開噴
@aj2345m
@aj2345m 2 ай бұрын
交通部長:抱歉 我自己都翻車了 下面一位~😅
@user-ru5do5rs2v
@user-ru5do5rs2v 2 ай бұрын
明明就是翻床!
@剛田たけお
@剛田たけお 2 ай бұрын
微罪不罰,現在違停最大,告不贏也檢舉不了,除非出人命
@wollongalex
@wollongalex 2 ай бұрын
出人命也不會罰太重吧
@無獨有偶
@無獨有偶 2 ай бұрын
出人命也不一定有事 台灣的死刑認定很難成立了
@林蒙蒙-p5q
@林蒙蒙-p5q 2 ай бұрын
從車撞下去不行嗎
@黑犬-w5l
@黑犬-w5l 2 ай бұрын
@@林蒙蒙-p5q現在的法律會罰撞的那個😂 他會跟你說他違停是他的事,你撞他是你的錯😅
@林蒙蒙-p5q
@林蒙蒙-p5q 2 ай бұрын
@@黑犬-w5l 並排
@pozai4302
@pozai4302 2 ай бұрын
這種人他想紅 根本不需要打碼 就讓全台的人認識"牠"
@jian-feng2501
@jian-feng2501 2 ай бұрын
想紅,未必要打碼,可以打他媽
@raylee5454
@raylee5454 2 ай бұрын
下次就故意去擋檢察官的路 他只要敢叭就五字經問候他老母
@SummerCanADA
@SummerCanADA 2 ай бұрын
台中檢察官:你可以循法律途徑處理啊
@catandfish0
@catandfish0 2 ай бұрын
警察:你可以繞過去阿
@twobear10201225
@twobear10201225 2 ай бұрын
🤣🤣🤣
@鄭元傑-d7y
@鄭元傑-d7y 2 ай бұрын
別人可以被罵 長官不能被罵 長官被罵就變有事了😂
@mark-fm1qz
@mark-fm1qz 2 ай бұрын
小心綠色恐怖
@衝呀阿瑋
@衝呀阿瑋 2 ай бұрын
謝謝,我要去路上主觀負面情緒發洩了
@不精獨樂
@不精獨樂 2 ай бұрын
很好奇,主觀負面情緒發洩能不能物理化?
@十米半天空
@十米半天空 2 ай бұрын
@@不精獨樂 是人在違停,不是車子⋯別衝動兄弟
@Aaron.66
@Aaron.66 2 ай бұрын
律師果然是律師 我本來想著被罵這麼難聽怎麼可能不起訴處分 後來聽了律師一頓解釋之後 覺得非常有道理 法律果然只能給懂法律的人玩 一般平民老百姓 只要被懂法律的奸惡之人欺壓 肯定毫無還手之力
@svtc2012
@svtc2012 2 ай бұрын
法庭上的攻防戰客觀來看就是對引用法條的文字做何解釋,有時候並不是在看黑白是非,而是看誰說得比較「有道理」,誰可以「說服」誰為勝,例如輔大白骨案,我們認為死者被騙錢騙身體還被灌瓦斯致S手段已經殘忍,但法官用蘇祿軍殘SA大馬警察的案例來說服我們,只有到這樣的手段才算殘忍,灌瓦斯只是輕手法;同樣的案件要說的很嚴重可以很嚴重、要說沒什麼也可以沒什麼,很多都是在玩文字遊戲,實值上已背離立法的目的性了。
@Bbd2290
@Bbd2290 2 ай бұрын
所以現在不懂法的人都直接就給對方上山頭了
@夕鶴-h2n
@夕鶴-h2n 2 ай бұрын
白紙黑字在那邊給你讀又不讀,解釋過了你又不聽,那能怪誰?還是只能怪自己不去了解啊,別整天只會在那邊仇法。
@svtc2012
@svtc2012 2 ай бұрын
舉個襲胸三秒的案例,男法官認為襲胸三秒不足以讓人勃起,並不滿足性慾的條件,因此不構成犯罪;換成女法官認為襲胸是為了滿足性慾而做的衝動行為,在這個前提上早已構成犯罪,同樣都是依法判決,切入的點不同就有不同的見解,只是有些情況法官的見解像是站在至高點上藐視眾生或不食人間煙火的少爺,讓人垢病。至於"仇法",我想每個人的心中都有,尤其是繳紅單的時候,更是明顯。
@see_me77
@see_me77 2 ай бұрын
法官完全都是主管意識解讀而已,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法官被人看不起​@@svtc2012
@tw9807
@tw9807 2 ай бұрын
台灣停車真的太方便了❤
@kilinrose
@kilinrose 2 ай бұрын
台灣司法真"有趣",分案偵查、偵辦進度、起訴、判決結果都是看這些大人的自由心證,同樣的事件進入司法程序後,結果可以南轅北轍,悲哀
@Raymond16888
@Raymond16888 2 ай бұрын
繼大違停時代之後,再來個髒話想罵就罵時代
@ThePadai
@ThePadai 2 ай бұрын
是要看你怎麼罵,至於要怎麼罵才不容易被判刑,請多看點書。
@c60616c
@c60616c 2 ай бұрын
我總覺得整個社會都在往微罪不罰的方向走...這是不是很像0元購??
@jeff730928
@jeff730928 2 ай бұрын
交通零元購
@男女娛樂網
@男女娛樂網 2 ай бұрын
停交通部門口,直接警察拖走
@user-ul5er1pg4c
@user-ul5er1pg4c 2 ай бұрын
覺得台灣是個很可悲的國家 守交通規則的反而是弱勢 違規的總是不要臉的大聲
@張偉良-v8y
@張偉良-v8y 11 күн бұрын
而且還很多人幫違規者說話呢!悲哀的台灣
@tck62c59
@tck62c59 2 ай бұрын
最好是這樣不起訴, 申請再議一定過, 根本公然侮辱+恐嚇+公共危險, 在馬路上肉身恐嚇攔車, 之前就有一個被我請律師告歪
@brown3722
@brown3722 2 ай бұрын
你說的之前是今年四月前嗎?
@陳-c4v
@陳-c4v 2 ай бұрын
他就有講你請律師才行,沒請誰會知道怎吿,你就符合有請,告成功😂
@brown3722
@brown3722 2 ай бұрын
@@tck62c59 公然侮辱當然是對人啊,違停要怎麼侮辱人?
@austin_nothing963
@austin_nothing963 2 ай бұрын
恐嚇一定告的成
@LesserPand
@LesserPand 2 ай бұрын
有點像是如果連花錢、花時間都不太願意,那其實原告好像也沒有真的很在乎,然後透過這樣的機制篩掉一些濫用法律資源的人
@81Afs6H32
@81Afs6H32 2 ай бұрын
就是現在不能檢舉一堆垃圾才敢這樣
@thomasvr4
@thomasvr4 2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是在教台灣人,被罵就罵回去,別浪費司法資源去判這種吵架鬥嘴的雞毛蒜皮事情 台灣有問題的是那幾位大法官吧
@photoxd5330
@photoxd5330 2 ай бұрын
?
@REMIX2145
@REMIX2145 2 ай бұрын
確實這樣比較爽 ,比起那種真的不知道自己有問題的人我還不能不罵他他還來罵我害我產生心理壓力與情緒管理越來越大,如果髒話不罵出來,內心就髒了,最好對方來動手,這樣年終可以提早領 😂😂😂😂
@高聖閔
@高聖閔 2 ай бұрын
法官教你賺年終啊 對方髒話洗臉就用更髒的洗回去啊 等到他受不了衝過來就能告了
@KR-jv3eh
@KR-jv3eh 2 ай бұрын
現在大法官都民進黨派的啊 呵呵
@男女娛樂網
@男女娛樂網 2 ай бұрын
看來我在社群罵大法官尤柏詳是狗沒關係
@鄭柏文
@鄭柏文 2 ай бұрын
很多人聽不懂~我來為各位總結 總之~有事要委任律師,別幻想光憑自己就可以伸張正義 所以有錢人都會聘請律師,甚至有專任法律顧問 至於一般民眾,很多事可能真的要自己吞下去囉! 很多事情真的唯有透過律師才有辦法處理
@lin681213
@lin681213 2 ай бұрын
正解~律師說對了一句話,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沒錢的就吞下去!
@tom1226
@tom1226 2 ай бұрын
不愧是法治國家,忙著助長化外之地&民智未開的風氣
@billhank456
@billhank456 2 ай бұрын
太好了平時不能罵幾字經 那遇到這樣就可以好好的出口成章了😂 讚
@x-bboy8956
@x-bboy8956 2 ай бұрын
謝謝解釋!與其整天責怪遊戲規則不公平,不如深入了解,再來回擊別人,才是在這個社會的生存之道。
@user5454gad
@user5454gad 2 ай бұрын
意思就是可以隨便在路上罵檢察官,反正聽到的人也不多這樣?
@阿程所見
@阿程所見 2 ай бұрын
微罪不舉不罰 花錢律師來 告好告滿哭和解
@gordendd
@gordendd 2 ай бұрын
一般程序好像微罪會先庭外和解庭?
@K59820433
@K59820433 2 ай бұрын
和解費跟律師費哪個高 動腦想
@Edward.h
@Edward.h 2 ай бұрын
1:02 以上影片由大愛搬家贊助違停播出 大愛搬家,一個逼迫母嬰、推車爸爸一家走上車道中央的優質廠家
@秋本まさひろ
@秋本まさひろ 2 ай бұрын
照這麼說員警在執行時,遇到這種情緒帶字眼...也是不起訴處份
@a9231028
@a9231028 2 ай бұрын
可能喔,但以我國警察的方式一定是:來呀!妨礙公務!抓起來 把你的臉摁在地上跟地板接觸,帶回警局後交給檢察官處理,至於會不會起訴那又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yiting4570
@yiting4570 2 ай бұрын
一半一半,有些不起訴,有些還是有被判有罪
@黃世豪-g3h
@黃世豪-g3h 2 ай бұрын
你可以試試看,但你肯定吃虧,因為兩種可能: 一、不起訴,但你還是會被押,而且前前後後還要玩你24小時才放人。而且就算不起訴,也只是主觀認知不同,公務員只要不是故意違法執行職務,大概都不用負什麼責任。 二、起訴,你虧大了,被押還要吃刑責。
@拉斯特布雷克-n1q
@拉斯特布雷克-n1q 2 ай бұрын
對方人都下車 在那叫囂 罵髒話是對自己罵就是了 還未必有污辱他人的犯意? 所以兩人吵架 握說趕羚羊 沒關係? 對方有請律師吧?
@jiangcharlie8541
@jiangcharlie8541 2 ай бұрын
@@拉斯特布雷克-n1q 跟你科普一下,如果你在爭執吵架,說一句幹你娘,用刑法公然侮辱罪是不會成立的。
@jiangcharlie8541
@jiangcharlie8541 2 ай бұрын
@@拉斯特布雷克-n1q 跟你科普一下,如果你在與對方爭執,過程中罵了趕羚羊,是不會觸犯刑法的公然侮辱罪的,另外,影片看起來連偵查庭都沒開,對方沒什麼好請律師的
@taiwanbobo4524
@taiwanbobo4524 14 күн бұрын
當然沒關係啊,玻璃心啥小?
@kobayashi-rindou-1997
@kobayashi-rindou-1997 2 ай бұрын
為什麼底層人類一年比一年意氣風發 因為政府遞給了牠們保護傘
@投機客-p2m
@投機客-p2m 2 ай бұрын
但會修法,正是因為 懂法 有錢的人在濫用,源頭並不是底層濫用,搞清楚因果關係
@十米半天空
@十米半天空 2 ай бұрын
你指的底層是指⋯不守法的人嗎?
@iw662
@iw662 2 ай бұрын
水喔,違停管他有沒有擋到後面的,後面叭太多次還可以罵個他幾聲,等他報警警察來起碼幾十分鐘之後,警察就算到了也只是勸導,違規的根本爽到爆,87才去停停車場 我就是那個87😢
@十米半天空
@十米半天空 2 ай бұрын
話說,停車場真的越來越貴😢
@Vic-ym2kc
@Vic-ym2kc 2 ай бұрын
為什麼違規的人講話都比較大聲,,,因為心虛知道自己違規嗎
@黃狗-w7d
@黃狗-w7d 2 ай бұрын
因為他們道德低下 不知羞恥阿
@Ugjjykc
@Ugjjykc 2 ай бұрын
因為“牠們”也知道微罪不罰ㄏㄏ 現在都是違規的最大
@kobayashi-rindou-1997
@kobayashi-rindou-1997 2 ай бұрын
因為他們知道法律會保護他們
@洪仕彥-u7s
@洪仕彥-u7s 2 ай бұрын
@@Ugjjykc 因為微罪不舉~ 祝福這群違停仔都不「舉」。
@ROCK-ww3zh
@ROCK-ww3zh 2 ай бұрын
吹哨壯膽啊
@buccirati522
@buccirati522 2 ай бұрын
應該立法強制車輛比照物流業的配備:『車輛違停中,請注意安全。』。
@stranglertw
@stranglertw 2 ай бұрын
什麼叫不請律師名譽就沒保護的必要,請一次律師8萬,勝訴可以拿到多少? 5萬?
@bcl2005
@bcl2005 2 ай бұрын
其實本來就應該拿掉了 XDD ,而且不一定收費8萬你那是北部價吧,搞不好以後都走民事糾紛精神慰撫賠償之類的。
@做做效果啦
@做做效果啦 2 ай бұрын
民事訴訟不一定需要請律師,你要自己做功課,付出成本可能是請律師幫忙打訴狀、裁判費用,再強一點訴狀找人家判例嘗試自己打,這樣下來成本可以降到2萬或更少
@Jellal5566
@Jellal5566 2 ай бұрын
吿公然侮辱還請律師除非你很有錢啦😂不然和解金87%不會比律師費多
@CC-bu7ew
@CC-bu7ew 2 ай бұрын
請問違停有開罰嗎?這樣如果沒事我以後也要比照辦理。
@fgfo2018
@fgfo2018 2 ай бұрын
並排違停不是已經不能檢舉了? 我已經停起來了ㄟ
@carldan321
@carldan321 2 ай бұрын
並排現在不能檢舉,警察來趕再走就好~ 一起停吧🎉
@蘇-q5m
@蘇-q5m 2 ай бұрын
如果有人持續錄影超過3分鐘還是會被檢舉成功的,記得並排停車不要停超過3分鐘
@Yang1011-w3d
@Yang1011-w3d 2 ай бұрын
@@蘇-q5m 三分鐘後換個地方繼續停
@imbeciledrivingextinct
@imbeciledrivingextinct 2 ай бұрын
打不過就加入 開始到處停到處罵
@南大翔-k4d
@南大翔-k4d 8 күн бұрын
這種人到偵查庭,就像個乖寶寶歐😆
@blackblue1990
@blackblue1990 2 ай бұрын
針對「裁判的錢都可以省了,那名譽真的有保護的必要嗎?」 那會變成只有有錢人的名譽才有保護的必要? 我的名譽真的受損了,但是我沒有錢提裁判,這是兩回事啊 用這個邏輯,我沒錢治病=治病的錢都可以省=我的健康不需要被重視?
@rexswjazz
@rexswjazz 2 ай бұрын
我認同你的想法,但仍要面對社會現實!
@spacemaple7275
@spacemaple7275 2 ай бұрын
法官檢察官,還有交通部縱容的結果就是這樣 今天檔的是檢察官的路,檢察官叭一下嗆回去 講個幹你娘機掰叭三小,馬上就起訴了拉 換成一般民眾:你可以繞過去阿 你可以等他阿 他只是發洩
@快樂豬-f5o
@快樂豬-f5o 2 ай бұрын
聽聽就好,律師以賺錢為前提 官司能得到的幫助非常有限
@mmmaaarrrkkk
@mmmaaarrrkkk 2 ай бұрын
律師又不是做慈善的,就是用錢買他的知識跟經驗啊,你如果是萬能的,就也不需要讓人家賺,電腦自己組,車子自己組,不知道可以省多少錢
@KR-jv3eh
@KR-jv3eh 2 ай бұрын
​@@mmmaaarrrkkk律師跟那些有專業技能的人不能比啦😅
@gyman978
@gyman978 2 ай бұрын
所以人家才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你永遠也不知道那個最低有多低
@s7778913
@s7778913 2 ай бұрын
在公共場合污辱陌生人沒有違反善良風俗,穿少一點卻違反善良風俗,真是值得信賴的台灣善良風俗🎉
@SummerCanADA
@SummerCanADA 2 ай бұрын
有種勇氣 無知加持
@expert330
@expert330 2 ай бұрын
學到了, 以後遇到這種一定極度挑釁到他動腳動手再來告傷害罪😚
@費免-u9c
@費免-u9c 2 ай бұрын
以後跟警察起爭執情緒這條一定要拿出來
@楊文榮-f8p
@楊文榮-f8p 2 ай бұрын
這好像直接妨害公務 又不一樣了
@franktang3814
@franktang3814 9 күн бұрын
專業!
@bcl2005
@bcl2005 2 ай бұрын
真可惜,應該叭更大力,然後就不理他就好了。
@chienlee7747
@chienlee7747 2 ай бұрын
覺得案件太多 檢察官不想起訴就要說嘛 幹嘛抄別人的不起訴書理由
@帥慶
@帥慶 2 ай бұрын
現在這樣放上網,不就有讓黑車駕駛的社會名譽受損嗎?怎麼會認為只是情緒上這麼嚴重而已呢?
@韋恩-f5d
@韋恩-f5d 2 ай бұрын
之前在彰化市 , 也是這樣並排違停 , 承辦回覆 不予舉發 !!
@ha_ha_ha_beautiful_Sunday
@ha_ha_ha_beautiful_Sunday 2 ай бұрын
現在有錢肯讀,滿街都無案律師啊。律師想的跟檢察官想的不一樣。檢察官想的又跟審判想的不一樣😂
@允丞許
@允丞許 2 ай бұрын
正常,請盡情違停
@廖阿寶-w1d
@廖阿寶-w1d 2 ай бұрын
感謝台灣的司法改革推動者...
@DuckBooBee
@DuckBooBee 2 ай бұрын
青鳥的理想世界
@zoechien8526
@zoechien8526 2 ай бұрын
看看日本及新加坡是怎麼解決違停問題,民眾因為政府不作為而弱弱相殘,無法解決問題。 民眾應該共同努力督促政府進行真實有效的交通改革,否則每年因交通死亡人數3千人以上,有機會一直位居世界前矛。😢
@小抹茶-f9e
@小抹茶-f9e 2 ай бұрын
開心 以後都可以開噴了😅🎉❤ 讚嘆台灣no1
@a11911050
@a11911050 2 ай бұрын
學會了 以後看到併排停車 不當文明人 直接先噴先贏就對了 感謝憲法更新
@e63654222
@e63654222 2 ай бұрын
支持取消民眾檢舉制度
@happyiang
@happyiang 2 ай бұрын
感覺這樣有點像國外零元購了,只要犯的錯夠小,就不起訴,導致大家都開始肆無忌憚地犯法了
@胖仔謙
@胖仔謙 2 ай бұрын
我的話,一直惹怒那位垃圾違停駕駛,逼他先動手碰你,報警後然後再去醫院開診斷傷單。就能求償了
@0219www
@0219www 2 ай бұрын
這樣虧爛欸 為什麼要白白被垃圾打 這種違規還理直氣壯的低等生物本來就不該上路
@呂學晉-l6b
@呂學晉-l6b 2 ай бұрын
看完感覺法律是在保護壞人用的
@JJH238
@JJH238 12 күн бұрын
法/罰 是用來嚇阻,不是用來原諒。
@漁兒魚餌
@漁兒魚餌 2 ай бұрын
如果故意在大法官旁邊‘’大聲辱罵‘’自己的大拇指,會不會怎樣🤔🤨?
@Foreign-54088
@Foreign-54088 2 ай бұрын
沒車位也不用找了,直接併排,看到警察來再走,誰叫司法默許我們方便呢?
@ybc1536
@ybc1536 2 ай бұрын
對方情緒性的髒話,造成當事人身心不舒服,精神心靈上受損,沒罪?性騷擾罪,卻可以當事人主觀上不舒服而成立,難怪社會暴戾之氣如此嚴重,原來是法律縱容造成的~
@msm472
@msm472 21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台灣恐龍法官,以後我要盡情發洩我的情緒了 ❤ 支持私刑正義
@愛貓人士-b8s
@愛貓人士-b8s 2 ай бұрын
感謝陳歐珀
@SSRBDAISUKI446
@SSRBDAISUKI446 2 ай бұрын
看完律師說明 其實就能了解 法律是最後的手段 也就是道德的底線
@yung3894
@yung3894 2 ай бұрын
『如果保護名譽的錢你都可以省了,那你的名譽真的有被保護的必要嗎?』 完全不認同這句話,名譽不該只是有錢請律師的人才能有,窮人被罵幹你娘機掰沒錢提民事就該活受罪? 這樣算哪門子的邏輯謬誤? 求解
@wizard.5288
@wizard.5288 2 ай бұрын
我國法律就是爛,法官也是一堆奇葩
@寶妮-e7z
@寶妮-e7z 2 ай бұрын
那你當啊
@沒開通知看不到回覆
@沒開通知看不到回覆 2 ай бұрын
@@寶妮-e7z 批評就叫人去當,所以台灣人都不能批評當官的。 你共產黨?
@寶妮-e7z
@寶妮-e7z 2 ай бұрын
@@沒開通知看不到回覆 阿當不了又要批評看不懂欸笑死
@tetsuhiroliao7837
@tetsuhiroliao7837 2 ай бұрын
​@@沒開通知看不到回覆他應該是小學生 然後老爸老媽是法官之類的
@poking0211
@poking0211 2 ай бұрын
法律是真的滿爛,有些人就是沒遇到覺得不關自己的事
@dd5466
@dd5466 2 ай бұрын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說的真好
@shunchunwu7122
@shunchunwu7122 10 күн бұрын
請問去警局提告公然侮辱,會請雙方來嗎?還是書面往來,謝謝
@rickychiang7642
@rickychiang7642 2 ай бұрын
如果有點社會歷練的人,特別是經歷台中都市交通夜生活的話,就會知道辣個喇叭不是讓你這樣按的,不然車窗搖下一只改造手槍通常場面都很安靜。
@只想見妳
@只想見妳 2 ай бұрын
沒辦法,行車賤定垃圾會議..保障了四輪有極大的路權..撞上併排車去..四輪也只是次因..幹..還不是愚民選出的檔..也好啦!!就這樣交通地獄..外國客都不來台灣,餐旅館業者..我估計2025年全台迎來..倒閉潮..去抗議爛檔的法條..😊😊😊😊😊😊😊😊😊
@kane307
@kane307 2 ай бұрын
沒差,我都出國,外國人不來台灣也不干我的事,反正來的素質也都不高
@只想見妳
@只想見妳 2 ай бұрын
@@kane307 水喔!!正港高智商台灣人,不像一堆愚民愛選爛檔,往後四年..可是苦與哭..剩下靑鳥..天天在那自嗨高潮
@阿秋-l8d
@阿秋-l8d 2 ай бұрын
你是行駛中車輛 對方是靜止的,並排停車 你還能撞上去 除非你是蕭煌奇啦 你不是主要肇因那才奇怪
@只想見妳
@只想見妳 2 ай бұрын
@@阿秋-l8d TMD靑鳥..路那麼小..是鼓勵大家逆向行駛嗎??台灣8年來..交通地獄不是假的..不要每天說那..扭曲的事在那..“讚嘆台灣,歌頌功德”..好啦!!快去領便當跟飲料,做台灣最87的鳥,無矣!無知!無疑!
@顗鉉賴
@顗鉉賴 2 ай бұрын
你機車併排被檢舉應該也是會說都罰二輪的人吧
@5檔人人果實幻獸種尼
@5檔人人果實幻獸種尼 2 ай бұрын
事主如果是警察被罵就一定成立啦
@yu6888
@yu6888 2 ай бұрын
這段影片談的是公然侮辱不起訴的問題,而不是違停喔, 法律這樣修改的用意也是為了防範濫訴,免得類似案件充斥,造成法院效率低下, 現在行車記錄器很普遍,就會有人刻意激怒違規者,使其情緒失控,好刑事提告, 就像大家有沒有遇到與人爭執時,有些人雖然不講髒話,情緒也很平靜,但卻很能激怒你,讓你先發怒, 或許有人會覺得誰這麼閒,但確實有這樣的人,而這樣的人就絕不會只有一件、二件的提告,件數多了,就增加法院的負荷,排擠正常的工作量, 就像鼓勵大家小病不要跑大醫院一樣,一堆小病塞滿了醫院,自然增加醫生、護士的工作量,排擠到了真正需要的重病患者, 所以你真的覺得忍無可忍,就是要提告民事,不要佔用刑事審判的資源。
@austin_nothing963
@austin_nothing963 2 ай бұрын
所以被罵就活該?
@yu6888
@yu6888 2 ай бұрын
@@austin_nothing963 你可以提告民事,而不是屬於刑事的範圍,免得佔用資源。
@高聖閔
@高聖閔 2 ай бұрын
遇到違停在車上的不趕時間就停他前面10公分就好 怎麼被擋就怎麼擋回去
@户哈利
@户哈利 2 ай бұрын
所以我都跟對方互噴😂 除非對方動手那就是刑事案件
@coolfall9477
@coolfall9477 2 ай бұрын
留言一堆搞錯重點的法盲==
@jordan5441
@jordan5441 2 ай бұрын
台灣司法敗壞了,情緒發洩不能當作保護傘 你做錯事本來就該摸摸鼻子改正,竟然還敢罵髒話 髒話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不應該對著人脫口而出的,既然選擇罵出來就該承受法律責任 現在這種處理方式延續下去,沒人把律法紀律當一回事,我猜未來政府機關被攻擊都沒有意外
@abingchen1504
@abingchen1504 2 ай бұрын
這種違停還不爽跑出來罵人的還真不少,我還真遇到過...單向一線道,違停買東西,後車完全過不了,被按喇叭就跑出來像要打人似的罵人...
@HUHUYAYAHU
@HUHUYAYAHU 12 күн бұрын
吵架罵髒話屬於言論保障自由,只要不要無緣由持續輸出 尤其在今年修法後 就像你看他亂停車一直罵他垃圾也不會有事。 檢舉就好,其它吵起來多說無益。
@TheK0926737661
@TheK0926737661 2 ай бұрын
這種的就是一直叭到他開走啦!他亂停,你就一直叭,兩個都沒辦法檢舉,叭到他動手(記得別還手也別還嘴就是一直叭),領年終獎金
@99Aries66
@99Aries66 2 ай бұрын
車上有親友家人,使自己在家人心中地位受損,以此為告訴理由,能成嗎?
@心葉呼吸
@心葉呼吸 2 ай бұрын
對面沿路 都是四輪大爺併排,政府的德政小確幸。大爺有錢又有選票
@mercuries791013
@mercuries791013 10 күн бұрын
簡單說,我以後不用找停車場或停車格了吧,只要想停就能停!太好了,真是省時又省錢
@user-wecanbest
@user-wecanbest 2 ай бұрын
這些情緒用語用在一些執法人員身上,結果絕對不一樣,現在法律不保護弱勢的人。
@manyes7577
@manyes7577 2 ай бұрын
牛逼啊這個檢察官,我之前比中指就被起訴了
@sf5r6535
@sf5r6535 2 ай бұрын
你就對著對方比阿.......
@user-jz7phyxsius6357
@user-jz7phyxsius6357 2 ай бұрын
請教各位大大,大法官是今年四月才做出解釋,若是去年4月發生的公然侮辱案件也適用嗎?謝謝各位大大們
@BJ-hf8xm
@BJ-hf8xm 12 күн бұрын
辱罵老百姓不起訴,但如果是辱罵法官隔天就一定被起訴
@GDKINE
@GDKINE 2 ай бұрын
路人罵路人 不起訴 但 同樣一句話 同樣提告公然侮辱 路人罵檢察官 絕對被訴到爆 訴到破產 訴訴叫的哩
@Yukai1014
@Yukai1014 2 ай бұрын
聽完律師說明,那我明白了,以後可以直接嘴砲回擊。(被對方辱罵、我也情緒失控宣洩當下負面情緒)不然每次都擔心會惹上公然污辱官司。
@JOJO-vf7gr
@JOJO-vf7gr 2 ай бұрын
反正台灣正在退步,交通部代頭開倒車 交通法規很多都是必須受傷才受罰,比如說沒有上下車兩段式開門,如果受害者閃過就沒辦法檢舉或任何教育,但通常沒有閃過大多數都是重傷,根本就只能等重傷時才能對這些危險之人產生教育和警告。 現在連行車糾紛都已經要演變成肢體衝突才有機會提告教育這些加害者,完全是拿他人的生命來當作教育成本。真是可悲 不過可以告恐嚇罪,因為有阻攔的動作加上喧囂叫人下車
@小黃狗狗
@小黃狗狗 2 ай бұрын
違停不能檢舉,如果警察到場不就變現行犯了,可以直接開單嗎
@何小帥-u1d
@何小帥-u1d 2 ай бұрын
哇!吳姿穎大檢察官好厲害啊!這樣都可以不起訴,懂了懂了!😂😂😂
@志哥-v3h
@志哥-v3h 2 ай бұрын
讚喔
@諸乙恙
@諸乙恙 2 ай бұрын
希望可以看到併排接龍癱瘓交通
@appleappleapple103
@appleappleapple103 2 ай бұрын
浪費時間 不如直接拿球棒敲下去 最後再來互告 然後和解
@あかね-j8v
@あかね-j8v 2 ай бұрын
這次有驚訝到,台灣法律的下限超出我想像
@蔡昉邠-h5x
@蔡昉邠-h5x 2 ай бұрын
法律保護壞人。
@CiinnaSiinna
@CiinnaSiinna Ай бұрын
路哪裡大了?是要逆向過去?
@flytobluesky
@flytobluesky 2 ай бұрын
講簡單一點就是被侮辱的人在社會上的的「身份、地位」的狀態很重要。
@chkohi8465
@chkohi8465 2 ай бұрын
有律師解釋 好讚
@jyun1136
@jyun1136 2 ай бұрын
不起訴是不是代表也無法提出民事的附帶賠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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