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衝衝衝_2021房地合一稅2.0全解析【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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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ywin志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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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жыл бұрын

#志聖會計師 #線上學會計來志聖 #防疫安心學
‪@easywin88‬

Пікірлер: 95
@user-rs8qr2xg2p
@user-rs8qr2xg2p 2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上課上的很棒,我是從事金融行業,有時需要自費學習課程無論是本業的或者是稅務的,而且學費還不便宜!常常上的一頭霧水,又覺得上完課很挫折,繳了學費又很不爽😕!而老師這個課程,是現代社會人士都需要了解的重要課程,而老師真的很用心的準備用淺顯易懂的方式告訴學生,連我們一般社會人士都覺得非常的受用!非常感謝
@user-qy4fj1mw4d
@user-qy4fj1mw4d Жыл бұрын
賣房子會用到房地2.0,其中這個部份都不懂,老師講了就清楚了❤
@user-um4wb4fv3b
@user-um4wb4fv3b 2 жыл бұрын
房地合一1.0與2.0比較,是我目前看到解說最詳細的版本,受益匪淺,感謝老師!
@user-sc2io3kk7c
@user-sc2io3kk7c 10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真的上的很好,也同時解決了我關於房地合一1.0&2.0上『融匯貫通』的困擾,也感謝志聖,更感謝YT頻道...
@AlphaStudioFM528
@AlphaStudioFM528 3 жыл бұрын
雖然我是考地政的,但因演算法看到這個影片,很喜歡老師 2:15:47 的鼓勵,雖然會計的稅法難度高於土地考試所需,但這影片相當有扎實又詳細,相當感謝(而且老師感覺很帥)
@user-zj5bu6ke4j
@user-zj5bu6ke4j 3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講的好棒,,本來舊制和1.0還有2.0搞的霧撒撒~現在觀念很清楚,謝謝老師
@slamdunk33914
@slamdunk33914 3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脈落講解的很清楚,受益良多。過一陣子再來看,又會有新的理解,目前看過滿多影片,這一部解釋的最詳細,沒有之一。
@smallape9870
@smallape9870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老師詳細解說。受益良多。
@user-wf3th4jg5r
@user-wf3th4jg5r 2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非常的專業,講的非常的清楚
@user-gn9bc9ug6j
@user-gn9bc9ug6j 2 жыл бұрын
覺得老師好辛苦哦 感恩!!
@hu117256
@hu117256 2 жыл бұрын
好認真的老帥 謝謝您無私跟我們分享'
@user-ih1yl6zq6u
@user-ih1yl6zq6u 2 жыл бұрын
這老師講的好精彩,滿喜歡,又清楚很清析
@user-kc7fo7bd8n
@user-kc7fo7bd8n 2 жыл бұрын
這老師真的很用心!!受益良多
@raymond4687
@raymond4687 Жыл бұрын
好認真的老師,脈絡架構清晰 有機會想上老師的課
@sinlico8864
@sinlico8864 3 жыл бұрын
我就是看這部影片才購買柏威老師的稅法 真的超認真
@Sunny-ht6jv
@Sunny-ht6jv 2 жыл бұрын
這老師非常厲害~講得很清楚!
@only2wo9
@only2wo9 2 ай бұрын
太感謝老師了😭真的很感謝
@ANN-rk2wm
@ANN-rk2wm 2 жыл бұрын
我0觀念都聽得懂,老師講的好淸楚!!
@r_rei0215
@r_rei0215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bkc751
@bkc751 2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講的好棒,連我這個非本科系的都聽懂了
@user-yg7xi2by6l
@user-yg7xi2by6l 2 жыл бұрын
講的真好
@user-qe9op5yh1z
@user-qe9op5yh1z 2 жыл бұрын
前天才去國稅局辦了房地合一2.0,回來經過演算,才看到這個影片,真有趣。 ,代書叫我30日內去報,給他們代理的話,要5000元,當然自己報啊。 給學弟妹們,如果自己買賣一次,又自己來申報,肯定不會忘了,哈哈。 跟以前高考一樣,普考時做過的工作,考到時連整個細節都會知道。
@-------7779
@-------7779 2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太猛,讚讚讚。
@h121159
@h121159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獎的超級詳細!
@user-ww8ot4ny1o
@user-ww8ot4ny1o Жыл бұрын
3:38 感謝
@user-hw2rh5sx3s
@user-hw2rh5sx3s 2 жыл бұрын
太好了
@huayingliu9891
@huayingliu9891 10 ай бұрын
聽過的最棒的解析
@user-gx3ru5kb7h
@user-gx3ru5kb7h Жыл бұрын
講得很清楚欸!
@user-sl5py8kj5f
@user-sl5py8kj5f 2 жыл бұрын
好的老師帶你上天堂啊
@user-oq2ir6to8d
@user-oq2ir6to8d 2 жыл бұрын
農地繼承後經政府區段徵收,配地要繳房地合一稅
@hugo680628
@hugo680628 2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是以被繼承人的原取得日為準
@user-ey4tr4bb6w
@user-ey4tr4bb6w 3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教得太棒了,又清楚!把模糊地帶弄的很清析!請問老師的大名
@easywin88
@easywin88 3 жыл бұрын
同學您好,老師是柏威老師😊 主要上課科目是中級會計學跟稅務法規,最近暑期有新班課程,歡迎預約線上試聽新班☺️
@user-fc6xs5ed7p
@user-fc6xs5ed7p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 1:19:00的部分, 我有跟建商危老合蓋分屋 ,預計兩年後拿到使用執照 ,建商過戶給我兩年內賣 別人也是扣稅20%嗎
@user-vb9vq3ix2f
@user-vb9vq3ix2f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老師有教財稅行政的稅法嗎?
@user-yt6gy4iu9h
@user-yt6gy4iu9h 2 жыл бұрын
年輕有為
@user-lz5vh4vw5d
@user-lz5vh4vw5d 2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真的講得太棒了。 老師是否能出一本土地稅法的書?
@easywin88
@easywin88 2 жыл бұрын
同學您好,謝謝您的肯定^^
@user-px9xo8ob4b
@user-px9xo8ob4b 3 жыл бұрын
想請問老師1:53:14的地方,您有說到除屬未自該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之稅額外,不得列為成本費用,題目所示申報現值為80元,公告土地現值為40元,言次移轉現值為40元,其土增稅為4元,多繳的4元可以列為費用,那此費用可否再加上推計稅率100*0.03=3元?
@easywin88
@easywin88 3 жыл бұрын
您好,以下為老師的回覆 費用核實認定:有提示證明費用(含未自當次房地交易所得額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可列費用的部分)。 若未提示時則依照,費用部定標準:成交價3%,以30萬為限 謝謝
@user-px9xo8ob4b
@user-px9xo8ob4b 3 жыл бұрын
@@easywin88 感謝老師的回覆,老師辛苦了!
@user-cd2zy9ex6b
@user-cd2zy9ex6b Жыл бұрын
有順便教重構退稅嗎?
@user-rw2zc1px2i
@user-rw2zc1px2i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 如果房子104年10月購入 [都純自用住宅 沒出租] 今年賣掉是用哪種繳稅方式呢? 舊版的還是新版的房地合一稅1.0還2.0呢? 如果賣掉房子 購入新的 小換大 這樣還可以退稅嗎? 如有另外加裝採光罩,這也是可以另外退稅嗎? 房子都是用本人的名子 請各位大大 幫解答 謝謝~
@user-dh8dz6dy6i
@user-dh8dz6dy6i 2 жыл бұрын
1.舊制 所得稅法4-4 2.賣小的兩年內換大的之前繳的全退 買大的起算超過五年沒申請就沒了 所得稅法14-8 3.採光罩也算 但不是按架設的成本 是看出售時的成交價 所以賣小屋的成交價已經含採光罩了 重購退稅只看成交價沒有出示成本費用的問題14-8 17-2 以上是我的見解 有錯請指教
@cheer0912342348
@cheer0912342348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 柏威老師的 稅務法規課程,有記帳士班的嗎?
@easywin88
@easywin88 2 жыл бұрын
同學您好,柏威老師目前是會計師課程為主,9/5前有單科 55折起,建議您可以預約試聽看看^^
@CJ-sx5bf
@CJ-sx5bf 2 жыл бұрын
演算法我以為有板擦妹
@user-ty5rf7oz5p
@user-ty5rf7oz5p 2 жыл бұрын
號稱滔滔幸福之地的臺灣去年出生小孩13萬創新低,老年死亡也創高,10年才生1百多萬人口補不了死亡人數,長年低薪、低利率、炒房地產、炒高物價、民眾經濟支出巨大,而大建商市值大倍增,新加坡打炒房沒在預告直接突襲超暴力加稅下去外國法人稅率倍增,臺灣抑制炒房不但事先預告加不朔及既往還有開後門的條例在,是怎麼打炒作房地產房蟲? 政府如無遠慮國家必有近憂,臺灣或許能善用AI的大數據和客觀性來參與制定國家政策參考,人民行最後之表決義務可讓國家政策制度更公正長久健全,少了政客因任期的短視政策與私心圖利,既得利益者的長久壓榨,貪腐與官商勾結而傷害國家百姓權益也不易產生! 眼下臺灣cpi的數據沒反應房價與房租形成的高通膨,高房價又引發高物價.高通膨.更阻礙創業與創新產業,臺灣少子化造成陸專召生要壹千來兩百人報名的徵兵不順,大陸侵犯意圖擴大的現今,國防兵力逐漸不足,連女性都考慮徵召,招不到學生與學校倒閉頻傳,連年輕的勞工都產生嚴重短缺問題,老齡勞工又大量退休,退休年限持續往後延長,公勞保也逼近破產,這是國力與國安警訊,原有70萬外勞今年在引進40萬也無法解決國防臺灣人口斷層與未來的國安危機,不過是短暫的麻醉劑. 臺灣政府把資源挹注給財團,政策上窮人補助富人,還有土地持有低稅率長久未改革,房產稅比汽車稅低,近百萬囤房數竟享極低稅率,而很多產業不靠生產卻依賴炒作房地產致富,炒房地時政府不緊縮資金 通膨時又不敢升息讓房地產向下調降所以價格不斷墊高,多年降息而不升息與沒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是炒房的主因之一,政府不願提供足量比例社宅抑制炒房,社宅蓋不足時地方政府又大賣土地給建商與財團炒高地價,社宅建置龜速而且佔住宅比例只有0.16%明顯太低,要到達先進國家社宅建置20%到30%以上比例還太遠,央行與內政各部會等更像是建商地主暴力獲利保障代言者不敢真正去作為,而使年輕人淪為資產壟斷政策遊戲制度下的高房價奴隸,世代剝奪又導致年輕人偏門取巧社會動亂,還有政黨寧可長年操作藍綠意識型態也不願面對土地與居住等國安問題,可見政府政策規劃對於民生最基本居住權利的藐視. 臺灣央行不關注民眾所得而關注財富效應,降息是從百姓口袋搶錢,貿易順差巨大的台灣每年出口賺了大量外匯本應該升息,政府卻靠買入外幣與美債來控制匯率並降息,讓有擔保品的財團買地囤地囤房避稅、企業國外投資、炒房客借錢利息極小化幾乎無本,還有更多企業用法人名義挪公司金流購房地產避稅享受並對豪宅行造價作為製造自身複利形成房地產比價效應進而蘊釀創造高房價市場,政府還不改革稅率與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與實坪計價房市跟齊歐美先進國家,讓金融寬鬆槓桿泡沫資產價格高估帶來的效應扭曲了房地產的價值,連美fed都認為升息是一件好事,有助於供給與需求恢復平衡,並讓貨幣寬鬆引起的攀高房價回到應有合理價位,即使全球進入量化緊縮時代台灣央行仍究維持低利率讓資產泡沫不斷擴大,利率比通膨物價低,無視通膨的持久與僵固性,如可比照先進國房地產稅率還可增加國庫並供應國家建設、公勞健保等資金來源收入. 臺灣央行的低利率使熱錢進入市場讓有心人士透過媒體操作餵養輿論頻繁的炒作各種商品與房地產賺取大量利差,百姓存錢富人與財團極低息拿來炒作,導致百姓口袋快速縮水,便宜的房地產持有稅比歐美日差距巨大,沒有完善的配套稅率2房以上地產持有稅太低導致炒作,物價年年上漲薪資跟不上,墊高通膨與墊高的房價貸款綁架銀行與央行不敢強升息幫民眾抗通膨,只能放任百姓錢貶值,而政客與大建商資產數倍增加,成為最大獲利者. 且企業商品說漲就漲沒有可調控單位,民眾連升一顆茶葉蛋的薪資都要看政府、商總、工總、勞委會的臉色,近視短利犧牲百姓應有權利造就財團企業富人與投機者,這樣人口怎麼會不凋零,國力如何不衰弱. 不管任何政黨請愛惜百姓做好執政應盡之責,國際期貨有漲有跌,臺灣的物價政策應有單位監管與調控,物價不應永遠只漲不能跌,房價要漲跌只看政府的態度、方法與決心,何時還給百姓居住的正義,如果不想對居住正義有實質作為,還是全民公投立法修憲制訂房地產漲價所得歸公,不能只顧政治獻金. 臺灣的高房物價讓只想賺臺灣錢回母國消費置產的外勞入籍安居也是不切實際,沒有安居就沒樂業,沒安居樂業國力與家庭將沒依歸所以少子化也是必然,少子老齡不改革制度下台灣人口驟減產生的產業斷層與文化技藝傳承老齡照護等各種國安連鎖問題正在侵蝕著這個國家,也希望現在與未來老齡照護的預算不要成為政客的提款機!
@user-ty5rf7oz5p
@user-ty5rf7oz5p 2 жыл бұрын
都說臺灣看齊歐美資本經濟可自由買賣房地產,但歐美是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透明可查,臺灣是房地分離公告地價課稅,兩者稅率差距巨大,借錢低利、稅率又太低造成全民大炒房讓國力衰微,政府在制訂政策上存在很大弊病,希望不是故意圖利特定一群人
@user-wk1ph5ft7l
@user-wk1ph5ft7l 2 жыл бұрын
想請問老師: 營利事業在房地合一2.0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繳納土增稅時如果有高報也是跟個人適用一樣的處理方式,把未能減除之土增稅當費用扣除嗎,謝謝☺️
@easywin88
@easywin88 2 жыл бұрын
同學您好,不好意思·,讓您久等了, 以下是老師的回覆: 『同學你好 是的沒錯喔!』
@user-wk1ph5ft7l
@user-wk1ph5ft7l 2 жыл бұрын
@@easywin88 非常感謝老師 辛苦了 感謝
@easywin88
@easywin88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wk1ph5ft7l 謝謝您^^
@user-jr6il5ys7q
@user-jr6il5ys7q 2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您好,想確認試算土漲重複課稅那部分,在2.0把未減除部分列為費用,那原本的上限30萬還有嗎?還是擇一列為費用呢?
@rondow8905
@rondow8905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jr6il5ys7q 一樣是核實跟部頒費用取大認列哦
@hahaha16888
@hahaha16888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房子在99年購買,如果在111年賣出,這樣該採用哪一個稅制呢? 謝謝
@user-ff9iu4nm9q
@user-ff9iu4nm9q 2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適用舊制屬財產交易所得,應於下一年度112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併入總額計算。
@pinnping3981
@pinnping3981 2 жыл бұрын
黑板有寫~沒看唷
@ann850713
@ann850713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今年記帳士考試會考房地合一2.0的部分嗎?
@easywin88
@easywin88 2 жыл бұрын
同學您好,幫您跟老師確認喲
@t0930242099
@t0930242099 2 жыл бұрын
房地合一稅股權交易不適用上市上櫃公司
@user-gn9bc9ug6j
@user-gn9bc9ug6j 2 жыл бұрын
說的好 建商就是炒房的兇手....
@clooneychu6804
@clooneychu6804 2 жыл бұрын
這位老師講的好仔細,而且解釋得很清楚,想請問老師大名~
@easywin88
@easywin88 2 жыл бұрын
同學您好,這位老師是柏威老師,主要教授稅務法規及中會這二科
@user-le9kp3zq9y
@user-le9kp3zq9y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喔!他是林嘉焜老師有很多着作都很實用深入淺出助人無以計數是個很好的稅務規劃的大師
@easywin88
@easywin88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le9kp3zq9y 同學您好,這位不是林嘉焜老師,是柏威老師,謝謝
@user-ff9iu4nm9q
@user-ff9iu4nm9q 2 жыл бұрын
1:44:50 「不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得以費用列支之計算方式,老師說的公式分母是「申報現值」,較正確的說法是否應為「以申報移轉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1:52:17 後面的範例,老師說分母的數字是用「公告現值」,是否口誤? ------------------------------------------------------------------------------------------ 老師舉的範例,因為公告現值跟前次移轉現值數字剛好都是40 所以算出來答案才會剛好是4 我只有看影片,並沒有當天老師上課用的講義,所以不清楚講義是怎麼寫得。 如本人有誤,請大家不吝指教,謝謝!
@user-ff9iu4nm9q
@user-ff9iu4nm9q 2 жыл бұрын
自己的範例: 申報移轉現值170,土地公告現值100,前次移轉現值70,土增稅稅率皆適用20%,無改良等其他費用。 依「申報移轉現值」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170-70)=100 依「申報移轉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100x20%=20(實際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額) 依「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100-70)=30 依「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30x20%=6 再來計算「不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申報移轉現值-土地公告現值) -------------------------------------------------------------- X實際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額 = (170-100)/100x20=14 以申報移轉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如本人有誤,請大家不吝指教,謝謝!
@dj94xk4yji4104
@dj94xk4yji4104 2 жыл бұрын
我有去講座有拿到講義來回答您 柏威老師講義在第三頁的國字五所寫公式 分母確是寫「申報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哦! 我想應該是柏威老師不小心口誤成公告現值 上述您寫的公式正確無誤
@user-ff9iu4nm9q
@user-ff9iu4nm9q 2 жыл бұрын
@@dj94xk4yji4104 感謝您的回覆解惑,這應該就是只有看影片沒有講義可以參考的缺點。
@rubywu4330
@rubywu4330 3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老師的名字?除了稅法有教其他科目嗎?他教的很清楚明瞭。
@easywin88
@easywin88 3 жыл бұрын
同學您好,不好意思,那麼晚才回您,這位是柏威老師,主要教中會跟稅法,也歡迎您可以加入我們的LINE好友,我們有線上的課程,可以在家試聽^^
@user-qw5mi4kz6z
@user-qw5mi4kz6z 2 жыл бұрын
房屋、土地持有期間之計算,以自取得日起算至交易日止為原則。 但老師說的是過戶到過戶所以不曉得到底是哪一個為準
@rondow8905
@rondow8905 2 жыл бұрын
過戶指的就是至地政登記日,也就是看謄本、公契及權狀上的登記日期,而不是一般大眾簽訂私契上的日期。by 小小稅務員
@pinnping3981
@pinnping3981 2 жыл бұрын
"登記"
@briansheng4383
@briansheng4383 3 жыл бұрын
cpa班1a講義對不上,請問是另外有教材發放嗎??
@briansheng4383
@briansheng4383 3 жыл бұрын
cpa班的講義內容豐富,但裡面沒有納入預售屋這一塊,建議補齊會更好
@easywin88
@easywin88 3 жыл бұрын
同學您好,這是另外針對房地合一稅的講座,所以是另外的講義^^
@easywin88
@easywin88 3 жыл бұрын
收到,謝謝您
@easywin88
@easywin88 3 жыл бұрын
@d03170378黃玉鈴 不好意思,講義只有提供給當天參加講座的人,目前已經發完了,不另外提供電子檔喲,謝謝您
@user-kr6ld3sv6g
@user-kr6ld3sv6g 2 жыл бұрын
您好,請問有提供這堂課程的講義嗎?謝謝您
@easywin88
@easywin88 2 жыл бұрын
不好意思,講義只有提供給當天參加講座的人,目前已經發完了,不另外提供電子檔喲,謝謝您
@babybaby3301
@babybaby3301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這是哪一位稅法老師?有在南部上課嗎?
@user-oq2ir6to8d
@user-oq2ir6to8d 2 жыл бұрын
農地在105年後取得
@user-df4xk8cm5v
@user-df4xk8cm5v 2 жыл бұрын
思維清晰,但用字遣詞糟糕。 想幫學生之心感覺的到但添加很多個人不嚴謹的用字,對於即將成為"師"字輩的學生,是種嚴重負面影響。 Ex: 定義就是"定義","態樣"是甚麼?
@user-do2uf8rj3r
@user-do2uf8rj3r 2 жыл бұрын
老師身材不錯唷 還好我不是你的學生 不然我可能都在注意看你 沒有在聽你講什麼
@easywin88
@easywin88 2 жыл бұрын
哈哈,歡迎同學來現場搖滾區試聽上課喲^^
@1968fredc
@1968fredc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對房地合一稅一直有一個問題,問題是如果在109年繼承了母親留下的房地遺產,但這房地遺產應該是母親在30-40年前取得的,未來繼承人對這遺產的出售也是納入房地合一稅的考量嗎(聽說有一條排除條款)?另,類似問題,也是想更確認,繼承人父親目前仍在世也持有一些祖產(絕對是在105.1.1前持有,應該也是30-40年以上),而目前有房仲洽談買賣問題,是不是在父親在世持有時出 售,就不適用於房地合一稅呢?以上請教。非常感謝。
@user-qi5qk5ov5j
@user-qi5qk5ov5j 2 жыл бұрын
繼承是看前次取得時間,如果是在105年以前,就不用課徵房地合一稅, 等於說如果繼承了兩次,那就虧大了,取得成本用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計算,所以要注意
@louischen9084
@louischen9084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老師的全名是?
@easywin88
@easywin88 Жыл бұрын
同學您好, 這是我們會計師授課的稅法- 柏威老師
@user-kf7cn2gc7e
@user-kf7cn2gc7e 2 жыл бұрын
字很醜...講得很詳細
@menghuishih6582
@menghuishih6582 2 жыл бұрын
至少每個字都看得懂⋯很多老師字都潦草到沒辦法抄筆記
@ameishih
@ameishih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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