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小姐,抄襲嗎?誣告嗎?|北院認為她知道自己是抄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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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592
@lukuon70
@lukuon70 4 ай бұрын
我聽到一個終點就是從頭到尾「北院認為」
@ujmhjk357
@ujmhjk357 4 ай бұрын
這次羈押終點也是 很悲哀
@mamypoko1982
@mamypoko1982 2 ай бұрын
那出證據啊😂
@yekai6327
@yekai6327 25 күн бұрын
@@mamypoko1982就是啊!現如今世道是當一國之首的做賊喊捉賊,查不到金流證據,還隨意將人羈押了二個月?廖老師卻儼然已經說成柯文折有罪?有罪在哪裡?證據在哪裡?
@kytu5017
@kytu5017 4 ай бұрын
法官說高虹安違反學術倫理, 辛辛那提大學回函明確表示自己引用自己的著作,並沒有違反學術倫理, 法院還能跳到別的領域不尊重別人的專業? 另一詭異的是, 博士論文都是先發期刊、後在學校發博士論文畢業, 怎麼在台灣,發期刊的單位還能告第一作者違反著作權? 只因為是單位出資? 那國科會是不是能告各大國立大學的碩博士違反著作權?
@卡卡東-t6p
@卡卡東-t6p 4 ай бұрын
引用了沒,加註了沒,還是去信徵求同意了沒? 你不是黃一半,別羅織罪名給尋合法管道引用的撰文者😢
@c2co2co32-
@c2co2co32- 4 ай бұрын
你要講回函笑死,他回說學校研究學院沒有自我抄襲的定義,所以沒問題 你可以問看看台灣任何一間大學學倫委員,自我抄襲會不會出問題
@林宗緯-n5o
@林宗緯-n5o 4 ай бұрын
引用自己的論文是抄襲?那你花自己的錢算不算偷竊
@卡卡東-t6p
@卡卡東-t6p 4 ай бұрын
@@林宗緯-n5o 比喻失當,個人請勿直接幹走整組人的研究成果。
@wfjh31738
@wfjh31738 4 ай бұрын
​@@卡卡東-t6p你真的寫過論文? 我的論文也會把指導老師 跟 重要協作者 放共同作者,但...就我寫的阿
@rony1022
@rony1022 4 ай бұрын
高虹安:我從頭到尾就認為我只是引用自己共筆撰寫的論文另開主題寫一篇新的論文,這當然不算抄襲,就是引述前作,何來明知抄襲? 法官:有一種抄襲叫做法官覺得你抄襲,然後因為你不低頭向我法官認罪所以我判你十個月。
@鄭米茲
@鄭米茲 Ай бұрын
這不就跟民進黨當初要關中天相同的手法嗎?爛告爛罰讓罰金超過他下次可以申請電視台的資格 你就必須得關台。而現在即便中天的司法都獲得平反 又如何 電視台還是開不了 不是嗎?
@王子倫-y9p
@王子倫-y9p 3 ай бұрын
廖老師講的沒有太大問題,依據判決去做課堂的分析並教課我覺得沒問題 但本案最大的問題就是法官認定學術操守是可受大眾公評這句話,但卻忽略學術研究這件事情本身應該是極為專業及嚴謹的事情 也就是說林智堅抄襲經大眾檢驗後“認為”他有抄襲的疑慮,後經“學倫會”這"專業單位"來判定是否抄襲,所以抄襲確定 高虹安案最大的問題就是有人認為他論文抄襲,依照合理的程序應該是,我認為你抄襲->我去該校檢舉你並提供相關證據->經該校學倫會判定抄襲 但北院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他直接取代了該校的學倫會去判定抄襲,法院判斷的依據應該是由學倫會的判定來做客觀的依據 由此大概得出幾個結論: 1.台灣法官領先全球成為宇宙大法官 2.同理可拿同樣標準檢視蔡英文的論文及學位等相關問題 以上
@林明宏-q4d
@林明宏-q4d 4 ай бұрын
這案的重點不是誣告罪的問題 而是法官自行認定抄襲的問題 最後還要裝的好像自己很公正 根本笑死
@rogerchang8550
@rogerchang8550 4 ай бұрын
完全顛覆了我對法院的公正與職責, 原來法院可以不管學校的聲明, 直接判定該論文是否抄襲, 學位是否適格等。 我的媽啊, 台灣法院至高無上!
@la-ck2pn
@la-ck2pn 4 ай бұрын
​@@iou5231也許我們活在不同的時空
@簡文彬-s6k
@簡文彬-s6k 4 ай бұрын
​@@iou5231這樣就是學校態度!如果抄襲就應該撤銷學位才是學校的態度,就像林志堅,蔡適應撤銷學位~那才是學校態度
@iou5231
@iou5231 4 ай бұрын
@@簡文彬-s6k 學位不是根據論文而來?論文沒了學位還在?閣下見解獨特。
@林布萊恩
@林布萊恩 4 ай бұрын
​@@iou5231學位從來就不會因為論文搜尋不到就消失。 你回母校申請不到你國中成績單,你國中畢業的事實消失了嗎?
@777kyz7
@777kyz7 4 ай бұрын
蔡英文論文就不必受公評 高虹安論文就必須受公評 還有天理? 檢調選擇性辦案是人民最無法接受的
@yleypuvuoowlfq
@yleypuvuoowlfq 4 ай бұрын
不用公評的原因是因為蔡英文的論文不存在,能證明論文不存在的文件封存30年
@mosquito520
@mosquito520 4 ай бұрын
老實說,廖震老師提起蔡英文的論文,我個人是覺得多少有些個人立場 但廖老師也僅止於他個人立場的闡述「我好像也沒去看過」 至於不必受公評 不太確定您指的公評是什麼,公眾討論? 連廖老師都可以拿出來講,沸沸揚揚吵了兩三年的事情 您用不必受公評來形容其實有些偏差
@李七月-k7b
@李七月-k7b 4 ай бұрын
@@mosquito520全國只在乎小黨的清白、執政黨只要躲在媒體保護傘之下幹什麼事人民根本無悉。媒體根本不報
@c2co2co32-
@c2co2co32- 4 ай бұрын
想當年明明白白能看到查到,硬是一對人說查不到看不到,我是不知道高虹安論文的論文有沒有公開拉,但我知道蔡英文的論文圖檔被傳去nhentai過
@vkyajyu
@vkyajyu 4 ай бұрын
@@李七月-k7b 其實就是反差太大了 主打清新 清廉的小黨 人設崩壞 藍綠大家都知道貪 所以反而傷害不大 媒體也不是傻子 知道要報精彩的新聞 才有流量 民眾黨犯法 不一定是最嚴重的 但一定是最精彩的
@L95154002
@L95154002 4 ай бұрын
沒加參考文獻是瑕疵,但不一定等於抄襲,是否抄襲要由學倫會判定。而辛辛那提並沒有判定該論文抄襲,還同意讓她增補參考文獻,被告主觀上認為自己沒抄襲應該很合理吧?
@po-tingchen525
@po-tingchen525 4 ай бұрын
著作權是屬於資策會不是高虹安
@L95154002
@L95154002 4 ай бұрын
@@po-tingchen525 學術論文引用的期刊、書籍都馬是別人著作權,學術上的抄襲跟著作權侵權是兩回事
@mosquito520
@mosquito520 4 ай бұрын
您可以去參考看看判決書 高被判有罪,除了抄襲這件事本身以外 也包括高對陳提出毀謗告訴之後,後續高又限縮告訴範圍,說告毀謗僅限於少部份說法 也包括高提出毀謗告訴之後,修改論文,並且以修改後的版本提告
@L95154002
@L95154002 4 ай бұрын
@@mosquito520 1. 我這邊只針對老師有講到的主觀認定這個點,她整體來說有沒有罪是另一回事,但法院認定的明知抄襲的理由不充分。2. 所謂修改就是加上謝辭跟放入參考文獻。而母校同意,既然母校都同意了,可見母校不認為有到抄襲的程度,那當事人主觀認為自己不算抄襲也很合理吧
@pingchuanpeng2599
@pingchuanpeng2599 4 ай бұрын
​​@@mosquito520​​@L95154002 簡單說 學校不撤銷學位就是論文有效 論文有效即代表符合該校的規範 即使有自我抄襲也符合學校規範 另外 「學位」論文和期刊論文 在抄襲問題的認定上 不同學科有不同標準 理工科的畢業條件 都有期刊論文篇數的要求 所以學位論文常是期刊論文的雜燴 去問問理工博士們就知道 最後 所有台灣留學生取得的學位 都經過外館認證 能被認可的證書 也都來自經過教育部認可的學校 既然翁達瑞也去辛大檢舉過 學校不撤學位 立場已清楚 學位有效 論文符合規範 法官實不宜越俎代庖 宣告論文無效
@CYL-wo4nr
@CYL-wo4nr 4 ай бұрын
台灣司法如果淪落到,要總統開綠燈,才能辦的話,司法檢調都可以包一包,收一收了
@yekai6327
@yekai6327 25 күн бұрын
昨天聽一個民進黨樁腳跟旁人聊說,陳水扁也是利用總統豁免權,一上任就要求幫他將過去帳戶資料淨空~蔡英文應該也是利用總統行事豁免權吧~看要怎麼辦,一國之首竟都請到這些詐騙出身人士⋯⋯
@盧小盧-y5d
@盧小盧-y5d 4 ай бұрын
是否有抄襲竟然是法院判斷不是由該校學倫會判斷,這也真是台灣法院厲害的地方,一個讀法律系考上法官這個工作的公務員,竟然啥都會,好厲害!
@陳峰-w7q
@陳峰-w7q 4 ай бұрын
抄襲自己的文章算不算抄襲?顯然北院的法官認為這也是抄襲....真製杖人!
@Andy-iv9br
@Andy-iv9br 4 ай бұрын
這樣等於法官自由心證? 法官自己認為高知道自己抄襲所以判決成立 那換一個法官走證據決定就變成不成立?
@barry55662
@barry55662 4 ай бұрын
確實從判決書看起來,法官是採取陳教授提出的相關證據或是法院派人調查而得的證據來做心證裁決,如果二審要翻案的話恐怕真的要由辛辛那提大學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說法
@不亂苦林
@不亂苦林 4 ай бұрын
@@barry55662 辛辛那提有沒有撤銷高的學位?
@barry55662
@barry55662 4 ай бұрын
@@不亂苦林 很想知道辛辛那提有沒有針對這個博士論文有重啟調查過?
@vkyajyu
@vkyajyu 4 ай бұрын
除了原告被告外 認為是抄襲的有: 資策會(被抄襲者) 認為不是抄襲的有: Jane Strasser(僅是個人意見, 因此證據能力降低) 辛辛那提校方不表態 資策會太晚告高虹安抄襲 所以高虹安刑事上無罪 民事上轉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M%2c112%2c%e9%99%84%e6%b0%91%2c937%2c20240726%2c1&ot=in
@不亂苦林
@不亂苦林 4 ай бұрын
@@vkyajyu 辛辛那提 有 沒 有 撤 銷 高的學位?
@dodgershung2783
@dodgershung2783 4 ай бұрын
只有顏色沒有是非已經蔓延到法官了,真的很夭壽
@mosquito520
@mosquito520 4 ай бұрын
建議您可以去仔細看看判決書 針對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來 如果沒有任何具體指涉,就下這種評論 我想,您帶風向或是洗地的可能性會有點高
@李七月-k7b
@李七月-k7b 4 ай бұрын
@@mosquito520辛辛那提大學承認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我們的法官可以判她的博士論文抄襲?司法瘋了
@lkk150
@lkk150 4 ай бұрын
影片不就有說延,如果承認為什麼現在無法搜索到論文而高虹安無法給出合理解釋?這在法庭攻防裡一定會拿出來講的啊。
@c2co2co32-
@c2co2co32- 4 ай бұрын
雙標拉,哪次不雙標,用同樣的標準,換成蔡英文就又不行了,倫敦政經學院背書應該比較沒效力,換成高虹安,好棒棒,學校背書就是真的 要就兩個都下去,要就兩個都給過
@lkk150
@lkk150 4 ай бұрын
@@c2co2co32- 學校沒幫高虹安背書,那是私人信件。
@Quaker20100101
@Quaker20100101 4 ай бұрын
論文有沒有抄襲,應該以學術界的標準來判斷,而不是由法院作裁決,既然高虹安所屬學校都認定沒有抄襲,何以法院可以推翻學術界的判斷? 法院又不是相關專業之機構。
@jeraul-tc6uj
@jeraul-tc6uj 4 ай бұрын
依照法官這個邏輯,把自己著作的期刊整理進博論視為抄襲,恐怕全台有發表期刊論文的碩博士其論文都是抄襲的,而且很多學校沒發表期刊論文是沒辦法畢業的。
@argonw5304
@argonw5304 3 ай бұрын
以後博班要念八年了,發表論文跟畢業論文最好不要題目相同(攤手。
@merora
@merora 4 ай бұрын
這個判決最大的爭議就是法官可以認定專業論文是否抄襲,高的博士論文是高是第一作者資策會論文的延伸,主題都是工業大數據,就算法官認為是廣義上的抄襲,也應該請專家鑑定,母校早就接獲檢舉重審認定沒有抄襲。
@chiawenwu1300
@chiawenwu1300 4 ай бұрын
辛辛那提都說他沒抄襲問題了,你們還硬講他抄襲,難怪一堆人覺得蔡英文跟林智堅的論文是真的
@點點我
@點點我 3 ай бұрын
小智:是非可以這樣顛倒(轉手)嗎?
@funchannel94666
@funchannel94666 4 ай бұрын
不是啊,資策會的期刊內容作者高虹安就是第一著作人,自己用自己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被認定抄襲喔?! 這是哪門子法律見解?!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4 ай бұрын
文組法官可能不知道我們理工科碩博士要怎麼畢業的吧 簡單來說 這位法官判抄襲的邏輯成立的話 台灣科技業就要崩盤了 台灣大學一堆碩博士要畢業都需要發期刊拿夠點數才有辦法交畢業論文畢業 照此案的抄襲成立邏輯,這些工程師畢業生論文都算抄襲 學位都該被撤掉
@mhho2336
@mhho2336 4 ай бұрын
ㄜ 高虹安與「其他人」是共同著作人,的確就是不能抄。
@funchannel94666
@funchannel94666 4 ай бұрын
@@mhho2336 高虹安肯定可以提出大量的證明出論文採用的資料是她自己的研究成果啊,學界掛名歪風懂的就懂第一人以外幾乎都很“多餘”,拿“自己”首創研究的成果再次發表論文何謂“抄”? 資策會被指示硬是拿著作權來找麻煩誰不知道? 連辛辛那提校方都完全背書高虹安的學歷,學界也引用多次,還有人要扯什麼抄襲真的莫名奇妙!
@funchannel94666
@funchannel94666 4 ай бұрын
@@mhho2336 請叫那些其他人證明論文中的多少東西是其他人著作的而不是高虹安自己的首創研究成果?! 誰不知道除了第一著作人其他人都是"多餘"的掛名歪風!
@mhho2336
@mhho2336 4 ай бұрын
​@@funchannel94666 恩? 你怎麼會有第一著作一定是自己做的研究的錯覺。 1. 如果高虹安心裡沒有鬼,他應該不用告人之後偷改論文吧? 2. 如果徵求其他人同意,就可以引用的話,那高虹安被指抄襲,不就代表其他人不同意嗎? 高虹安人緣應該不錯才會連前同事都不願意出來背書吧。
@RockyChen1205
@RockyChen1205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一下廖震老師,陳時奮在臉書上提及「高虹安被指導教授除名」這件事情與事實全然不符,但為何在判決時被忽略?還是我被認知作戰了?謝謝。
@kyoweng194
@kyoweng194 4 ай бұрын
北檢就是不演了 搭配鏡週刊放假訊息 可悲的司法 還天下第一端股 🤢🤢🤮噁心至極
@po-tingchen525
@po-tingchen525 4 ай бұрын
著作權是屬於資策會不是高虹安 資策會沒收到使用申請
@JackRakan31115
@JackRakan31115 4 ай бұрын
@@po-tingchen525 引用公開資料庫的論文本來就不用申請,附上引用來源就好
@張宇龍-j9p
@張宇龍-j9p 4 ай бұрын
經老師這樣解說,確實法官如果認定複製自己發表的期刊寫進自己的碩士論文成果裡面等於抄襲,會得到這樣的結果。 但自己發表在期刊上面的成果,寫進自己博士的論文,這件事情不是很正常嗎? (這樣等於抄襲的話) 那這樣應該會很多人都抄襲。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4 ай бұрын
簡單來說 這位法官判抄襲的邏輯成立的話 台灣科技業就要崩盤了 台灣大學一堆碩博士要畢業都需要發期刊拿夠點數才有辦法交畢業論文畢業 照此案的抄襲成立邏輯,這些工程師畢業生論文都算抄襲 學位都該被撤掉
@prince2yeh357
@prince2yeh357 4 ай бұрын
@@張宇龍-j9p 國語字典明確定義,抄別人著作才叫抄襲,這個法官明確是違法判決。
@卡卡東-t6p
@卡卡東-t6p 3 ай бұрын
@@prince2yeh357 所以原始著作權是資策會還是高?論文是集體貢獻還是全知全能?如果高沒完全掌握裡面的所有版權。 如何能拿[抄襲自己]來移花接木? 實際上,高與資策會也有糾紛,此段沒解決,打官司輸實可預見。
@prince2yeh357
@prince2yeh357 3 ай бұрын
@@卡卡東-t6p 1.高的學校證明她沒抄別人 2. 民刑法規定原告要負舉證責任,高的學歷有學倫會認證,法官有什麼認證可以證明高抄襲?側翼認證嗎?3. 有抄襲的可能就等於抄襲嗎?證據不足就是無罪推定懂嗎?不然豈不是只要有殺人的可能就可以等同於殺人了?
@yudimiz1986
@yudimiz1986 5 күн бұрын
現在回頭從柯看高,北檢的問題很大 這背後沒有人唆使很難讓人相信 這些故事還沒完呢 民進黨不怕國民黨 只怕另一個民進黨
@陳家福-j7p
@陳家福-j7p 4 ай бұрын
對於誣告的構成要件,老師說明的很好,非常感謝老師的解說,但聽起來整個判決可成立的前提「高虹安知道自己有抄襲」,這是法院認定的狀態,這狀態要成則 1.抄襲要是事實 2.高虹安知道自己抄襲,前述條件缺一,那應該誣告都不能成立,所以拉回來,討論到底一個論文是否有抄襲,判斷抄襲成立的構成要件是哪些? 北院又是怎樣認定高虹安知道自己抄襲,我依然感到困惑🤔
@林布萊恩
@林布萊恩 4 ай бұрын
法院莫名其妙的地方在於 妳認罪,叫做有悔悟得減刑;不認罪叫做狡辯,應重罰。 法官認為有罪,但妳竟然不承認?!妳就是狡辯!法官就是這樣活在象牙塔裡的XD 此案
@卡卡東-t6p
@卡卡東-t6p 4 ай бұрын
抄襲,論文相似度是一個常見的標準。 該引用、標註的沒做,也會當成抄襲。
@wfjh31738
@wfjh31738 4 ай бұрын
​@@卡卡東-t6p問題是兩篇主要作者都是自己,自我抄襲到底是什麼東西....
@peter0702
@peter0702 3 ай бұрын
​@@卡卡東-t6p畢業論文要引用自己的著作很難耶,幾乎全文照貼,引用是要引用在哪一句?
@ta-chanchiang2297
@ta-chanchiang2297 4 ай бұрын
完全強姦常識的判決
@garychen995
@garychen995 4 ай бұрын
關鍵是沒有人會認為自己引用或使用自己的作品叫抄襲吧.....有點扯 為什麼可以判高虹安「主觀知道自己」是抄襲??聽完我只想拿起棍子
@衝呀阿瑋
@衝呀阿瑋 4 ай бұрын
@@garychen995「主觀知道自己」這句話聽起來很像法官認為自己是高虹安,自認自己是高虹安的感覺,心情很差,但畢竟我不是法律人,我只是低端人口
@mosquito520
@mosquito520 4 ай бұрын
@@garychen995 建議您可以去仔細看一下判決書,整個判決的理由寫的蠻詳細的 針對您質疑的部份 判決書有提到,高在他的論文內"引用自己其他著作",有放到reference內 但抄襲比例高的沒有 而且在高提起毀謗告訴"之後",才去修改論文加上reference 即使加了也只加一篇,沒有把另外一篇同樣是"參考"的資料也加進去 您拿起棍子之前可以先去讀看看判決書
@vindar0525
@vindar0525 4 ай бұрын
@@mosquito520 你搞錯方向了 一般民眾直接的主觀意見=>為什麼作者之一的高虹安無權使用自己的文章 大家想聽的想知道的是這種判決依據何來 畢竟不會因為有沒有reference的後續增添與否,作為作者之一的身分就因此不見 抄襲若非來自實質的『這東西不是我的/我沒有權限』結果『我還拿來用』,通常情況下不會讓他人產生幾分認同 換句話說,在一般民眾的觀感裡面,即便沒多少法學知識,普遍都會認為這已經接近『玩法、弄法』的程度 畢竟『共同著作權』的相關那怕不用實際去翻法規權益,太過直白的東西也能讓人一目了然,這還是在撇除第一作者的前提之下
@chemiblue
@chemiblue 4 ай бұрын
是看不懂裡面老師有講說擠牙膏式發現才把自己的論文加到reference,另外陳時奮就明講了這就是抄襲,你們樓上有哪位著作比他多的?要不要跟他戰一下?
@tizETE
@tizETE 4 ай бұрын
現在台灣還是快逃,一個黨能代表北檢發言,法官還自稱是民進黨的… 競選總部的主任當大法官。
@Alcohol-h3d
@Alcohol-h3d 4 ай бұрын
法官不能加入政黨,法官法第15條
@liuapril9409
@liuapril9409 4 ай бұрын
@@Alcohol-h3d 他說的是呂法官 當初判施明德案件自述自己是深綠法官
@卡卡東-t6p
@卡卡東-t6p 4 ай бұрын
黨能代表木可發言結束營運,有啥不可能,黨的手比你想像的廣啊。
@JosyCheng
@JosyCheng 4 ай бұрын
@@Alcohol-h3d😂😂😂😂😂但每個大法官都是民進黨提名的!!??
@Alcohol-h3d
@Alcohol-h3d 4 ай бұрын
@@JosyCheng 不然大法官由誰提名?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不就說了嗎🤭
@shenhli6496
@shenhli6496 10 күн бұрын
我國司法案件應該沒有任何政治立場,如今看上去是何其諷刺
@Mr-Chim
@Mr-Chim 4 ай бұрын
就是法官主觀認定高虹安抄襲,講完。 申論的話,法官是左共信眾,或揣摩上意想升官,以上。
@加摩爾-x9r
@加摩爾-x9r 4 күн бұрын
法院判決要成立是明知有抄襲,但學校都沒說有問題,高當然認為自己沒抄襲不然學歷早沒了 像小智就抄到沒學歷,法院怎能自由心證就說高自知有抄襲
@johnjohn31109
@johnjohn31109 4 ай бұрын
看不太懂,請指教一下,照老師所說“虛構事實只有一個範圍:誣告的人要明知無此事實而故意捏造“,高有校方聲明無抄襲,因此有合理理由捍衛自己清白,從外觀而言滿足有事實非故意捏造啊,到了法院卻心證成“明知自己抄襲“,那法院應該要提出高認為校方聲明是假的,才能說故意捏造事實吧?
@專用遊戲-s8g
@專用遊戲-s8g 4 ай бұрын
同上 都有校方背書了 高當然能自認不是抄襲 但法院竟認為高是明知? 請問高的明知在哪? 😅😅😅😅
@Mr-Chim
@Mr-Chim 4 ай бұрын
高虹安,乃至於台灣民眾黨的所有政治人物,並不具備自我澄清的能力。因為該不具備控制任何電視台(談話節目)的事實,令其立足點就不同於藍綠,尤其是執政黨的自我澄清能力。台灣民眾黨自我澄清的輻射範圍,僅限於網路同溫層,甚至不如一位普通藝人。該法官做了一個與事實相逆的論述,且對違反人生而平等的歧視性觀點,而且有罪推論,在沒有任何客觀證據下,認定高適具有惡意的對特定人禁聲,而非申冤。 在缺乏對法官的考核制度原罪下,不可能成就理性、高效率、公平的司法。只會讓司法淪為若干法官個人縱慾、營私的工具。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4 ай бұрын
簡單來說 這位法官判抄襲的邏輯成立的話 台灣科技業就要崩盤了 台灣大學一堆碩博士要畢業都需要發期刊拿夠點數才有辦法交畢業論文畢業 照此案的抄襲成立邏輯,這些工程師畢業生論文都算抄襲 學位都該被撤掉
@卡卡東-t6p
@卡卡東-t6p 4 ай бұрын
不知道,比較有用。只要有犯罪事實,又能如何澄清。 既然事實無妨更改,只能改變態度😊
@ubiqe
@ubiqe 3 ай бұрын
@@卡卡東-t6p 你就好好站隊執政黨,然後不要得罪任何派系,不然哪天你也會發現自己有很多『犯罪事實』
@卡卡東-t6p
@卡卡東-t6p 3 ай бұрын
@@ubiqe 笑死😎執政黨爛是肯定的,但是民眾黨「現在」是爛透了,阿北羈押是阿北的事,但黨中央的假帳何時要給支持者交代? 還是阿北沒打完3審之前,黨中央都裝死到底?🔥
@lalala-me9nf
@lalala-me9nf 9 күн бұрын
邏輯要件沒有問題,但由法官來認定學術論文是否抄襲甚至否決校方說沒有抄襲的意見,就非常有問題,等於法官自己當自己是學校學術倫理委員會而且自己做結果認定。
@joelee8857
@joelee8857 4 ай бұрын
臺灣的司法會讓人失望不是沒有原因,每個法律人都該好好檢討。高提出的事證不採用就算了,用倒果為因的方式認定抄襲,這樣有公正客觀嗎
@soarchen4188
@soarchen4188 4 ай бұрын
學校不認為高虹安抄襲,這不是客觀的事實?
@mashwu6823
@mashwu6823 Ай бұрын
在台灣,不是。要法院認為才是
@小潘潘-j5v
@小潘潘-j5v 4 ай бұрын
高虹安是延伸之前研究,而之前研究也是她自己的研究成果,且為第一作者,不能算是抄襲。簡單來講。懶人包就是。法官認為你有抄襲就是有抄襲,即使辛辛那提大學證明高虹安論文無抄襲,法官只會認為那是大學單方面的想法。 法官 > 學術教授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4 ай бұрын
簡單來說 這位法官判抄襲的邏輯成立的話 台灣科技業就要崩盤了 台灣大學一堆碩博士要畢業都需要發期刊拿夠點數才有辦法交畢業論文畢業 照此案的抄襲成立邏輯,這些工程師畢業生論文都算抄襲 學位都該被撤掉
@lunc1473
@lunc1473 4 ай бұрын
這也有一個問題,國外學校和教授都說她論文沒問題了! 當然高虹安也就認為她論文不是抄襲的,提告不是很正常? 所以法官對論文的抄襲與否有學校和教授專業嗎? 法官說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還不承認,基於學校和教授說法高虹安還真不認為自己抄襲耶.... 這樣如何說高虹安"明知"???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4 ай бұрын
不這樣心證的話,怎麼讓高於法入罪呢?
@hugo44776
@hugo44776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自己的發表寫進自己的博士論文裡是抄襲的話全台大概80%以上的理工論文都是抄襲了.....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4 ай бұрын
簡單來說 這位法官判抄襲的邏輯成立的話 台灣科技業就要崩盤了 台灣大學一堆碩博士要畢業都需要發期刊拿夠點數才有辦法交畢業論文畢業 照此案的抄襲成立邏輯,這些工程師畢業生論文都算抄襲 學位都該被撤掉
@許銘丰
@許銘丰 4 ай бұрын
台灣法官認定標準,成為了新的世界笑話! 建議藍綠白各位政治人物,通通到法院聲請學位論文的鑑定(一來可以增加法官的業績,二來可以一勞永逸的免除以後被人告時,出現這種情況)
@user-kiyousin
@user-kiyousin 4 ай бұрын
看到無法下載的這一點就覺得很傻眼,明明就是翁達瑞號召下載搞到伺服器無法負荷才拿下來的,結果法官這還這樣判
@VictorChen-cp3sg
@VictorChen-cp3sg 4 ай бұрын
關鍵是有這個判例,法院就不要搞雙標 林智堅也告了國民黨員論文抄襲案毀謗罪,後來也被反告誣告… 除非法官認為小智沒有抄…不然就是誣告罪成立
@gn6228
@gn6228 4 ай бұрын
法律真的是很詭異有時脫離現實的東西 跟隔壁:你沒有撞人為什麼要扶他的感覺差不多
@f4819835
@f4819835 4 ай бұрын
我引用我自己 所以知道我自己抄襲? 以後都不知道怎麼寫論文了 (笑 所謂的引用 多少%是可行 多少是不可行 為自由心證 認真地說 以目前台灣的碩士論文 全篇引用的應該不少 挖出來就死一大票了
@mashwu6823
@mashwu6823 Ай бұрын
被要求要投期刊才能畢業的人,九成九應該都會掛在"抄襲"這點上。
@binsono
@binsono 4 ай бұрын
原來學術上的"抄襲" 跟法院的"抄襲" 不是一樣的XD~~~ 台灣的法官 珍攝由外太空都內子宮都懂.....車禍肇責 都要有專業委員會意見了~ 學術抄襲 原來不用專業委員會意見~ 法官自己就可以判斷.....
@這是阿伯你知道的
@這是阿伯你知道的 5 күн бұрын
抄別人的沒事(某堅),抄自己的有事(某安)。
@Somewhereiam
@Somewhereiam 4 ай бұрын
27:15 北院的專業跟高虹安是一樣的專業嗎?高虹安的指導教授有出來說句話嗎?學術有專精,不是嗎? 林智堅的情況不一樣耶,他的論文並不是由法院來裁定的,是由學校的學倫會來裁定耶! 北院那麼厲害,下一次要不要把愛因斯坦的論文也拿出來評定一下看有沒有抄襲?
@小圓-x1m
@小圓-x1m Ай бұрын
你這麼厲害怎麼不去當法官 ,你有法官專業 ? 學術有專精,不是嗎?
@Somewhereiam
@Somewhereiam Ай бұрын
@ 學術有專精,法官憑什麼判人的論文?當年林智堅的論文是台大學倫會判的,又不是法官判的。 咱們台灣的法官那麼厲害,以後所有評論都給他寫就好了,包括美食包括旅行包括人家家務事夫妻吵架,……
@jemicheng
@jemicheng Ай бұрын
我很喜歡老師這句 "司法判決理應不該有政治力介入,司法案件不該有政治立場"
@moodee01able
@moodee01able 2 күн бұрын
論文的真假認定為何是由法院判斷,我覺得這才是最主要的癥結點,希望廖老師有機會可以談一下 柯建銘兒子的大麻案 ,這我也相當好奇 ,包裹有毒確定,兒子檢驗出陽性確定,但是無罪??
@ArashiSnow
@ArashiSnow 4 ай бұрын
原來是法院先射箭再畫靶,難怪會輸
@MrKenny543
@MrKenny543 4 ай бұрын
我不懂法律 但我知道無罪推定 我好奇的是 高宏安明知自己抄襲 這句話 法官有什麼證據嗎 博士論文的認定 在任何一所學校 都是很嚴格的 論文抄襲一定會被取消學位 請問法官有看到高被取消學位的證明嗎 如果沒有 法官憑什麼說 高宏安明知自己抄襲 論文是否抄襲 看學位有否被學校取消 就是唯一的證據 法官有什麼資格說嘴
@billlin421
@billlin421 4 ай бұрын
想問一下廖震老師 高的論文並沒有被辛辛那提宣布為抄襲,但是北院認為她是抄襲故而造成誣告罪成立 那是否高去請辛辛那提調查後如果結果是無抄襲的話能一舉反轉呢?
@鄭鈺璋-o3k
@鄭鈺璋-o3k 4 ай бұрын
前提要辛辛那提願意阿😂 雖然辛辛那提沒有針對高虹安的論文公開發表聲明,但是高虹安的論文被校方下架了,所以真相應該是...
@Hero680523
@Hero680523 4 ай бұрын
下架的原因是因為塔綠班一直下載高的論文,伺服器不堪負荷先行下架,有一種東西叫腦子,可以去想去查​@@鄭鈺璋-o3k
@荒荒-c4s
@荒荒-c4s 4 ай бұрын
我也記得他下架原因是 一堆人跑去下載然後就當機了==
@allred543
@allred543 4 ай бұрын
@@鄭鈺璋-o3k下架的原因是因為被DDos 攻擊到成為世界上下載最高的論文
@nicetrybr0
@nicetrybr0 4 ай бұрын
​@@鄭鈺璋-o3k如果你有關注的話 就會知道那段時間有人號召大量下載高的論文 讓校方決定關閉高的論文喔
@stevenchen9325
@stevenchen9325 4 ай бұрын
我好奇的點在於,法律上對於“抄襲”的認定跟學術上對於“抄襲”的定義是否一致? 我上網查了對於法律上的抄襲,似乎是針對著作權,而這邊期刊的著作權目前是歸資策會所有,所以以法律上的著作權來看,確實有”抄襲”之虞。 不過從學術上來看,自己抄自己合著的期刊內容,很難被理解為是“抄襲”。 回到高虹安跟陳時奮的論點爭議,如果陳時奮是以“著作權”的角度論述“抄襲”這事,可以理解,但高虹安在學術上“抄”了自己的合著,並不認為這屬於學術上認定的“抄襲”,這樣法院何以認定高虹安有“明知”抄襲的事實而去訴訟,進而判決誣告成立呢?
@73Hsin
@73Hsin 4 ай бұрын
大部分有往上攻讀的人,他們的認知應該都是跟高虹安一樣,看來以後千萬不要得罪法律人,解讀會不一樣。
@juntomms2000
@juntomms2000 4 ай бұрын
這根本就是玩文字遊戲 ​@@73Hsin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4 ай бұрын
簡單來說 這位法官判抄襲的邏輯成立的話 台灣科技業就要崩盤了 台灣大學一堆碩博士要畢業都需要發期刊拿夠點數才有辦法交畢業論文畢業 照此案的抄襲成立邏輯,這些工程師畢業生論文都算抄襲 學位都該被撤掉
@mm0937
@mm0937 4 ай бұрын
法律還有個不可轉讓的著作人格權 不知道對於本案該怎麼理解~
@junyanchen6434
@junyanchen6434 2 күн бұрын
這真的講出重點....
@fredkuo5017
@fredkuo5017 4 ай бұрын
廖老師, 有怪怪的邏輯捏?大家都在問,連學校都不覺得高抄襲,法官何以認定高抄襲?同時,堂堂中華民國總統的博士論文加密30年?😂😂😂 我不是啥法律專業,但我看最近辦在野黨的案件,速度其快,效率其高,然後你跟我說這純粹只是靠法律條文規範判決,我膝蓋的腳毛都說不信 😢😂😅😮
@劉奕宏-v1e
@劉奕宏-v1e 4 ай бұрын
這位老師是綠師,一堆解說都偏綠,看完笑笑就好,還裝作中立客觀,有點噁。
@hethan22
@hethan22 4 ай бұрын
那法官有說你有抄襲 那後來學術證明不算抄襲 可以告法官嗎? 還是法律上法官說的算
@MarkaiYan
@MarkaiYan 4 ай бұрын
我自己的觀想是法院中間有設防火牆,院方有去查證論文的網站,但都找不到論文,請被告人說明但也無法舉證原因,足以構成心證,第二個是說抄襲這件事,如果把”抄襲“當成是一個動詞,法院認為一字不漏的照抄且連圖表內數據都相同,在動作上是符合的,覺得要告法官應該不容易
@y3imy3
@y3imy3 4 ай бұрын
@@MarkaiYan 辛辛那提是一直被綠圾騷擾,明明就公開回答過了,才下架高的論文
@prince2yeh357
@prince2yeh357 4 ай бұрын
@@MarkaiYan 院方說找不到就等於找不到嗎?院方有問被告論文在那裡?要怎麼找嗎? 院方自己無能為何等於被告有罪?2. 抄襲的定義國語字典有,國字的定義有屬於法官自由心證範圍嗎?
@peter0702
@peter0702 3 ай бұрын
​@@MarkaiYan找不到論文是正常的,因為畢業論文不是公開著作
@MarkaiYan
@MarkaiYan 3 ай бұрын
@@peter0702 誰管他是不是公開著作,他原本就放在網路上提供免費下載,不然怎麼會有百萬次下載的紀錄?在後續爭議事件之後,不能被下載也是事實,跟他是不是畢業論文所屬於公開著作有何關係?
@簡文彬-s6k
@簡文彬-s6k 4 ай бұрын
這集以北院認為她知道自己是抄襲的!!為標題~ 我感覺北院就已經翻車了,任何事情尤其法官在判決任何事情都是要確定證據、而不是北院(認為)她知道…她就必須是知道…! 難道法官有特異功能讀心術!可以讀到她確實知道…?
@derek888277638
@derek888277638 3 күн бұрын
學校都說沒抄襲 法官直接說他有抄襲 法官比學校還厲害
@4n239
@4n239 4 ай бұрын
阿人家教授、學校就說沒有抄襲了,到底要怎樣說我自己明知道抄襲還抱有僥倖心態?抱有僥倖心態的是那種被抓時高聲說我沒有貪汙,然後後面才默默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結果這樣的行為反而還可以得到輕判
@prince2yeh357
@prince2yeh357 4 ай бұрын
本案的核心就是檢察官和法官對抄襲的定義和一般人不一樣,高的論文和資策會的文章一模一樣是癈話,因為二篇都是她自己寫的。自己抄自己算抄襲這個法律依據在那裡?
@richardwu8113
@richardwu8113 4 ай бұрын
法官心證能突破客觀事實時,結局就是法律無法保障人民
@mayhuang8685
@mayhuang8685 7 күн бұрын
誣告罪很難成立吧? 高虹安是當事人,為自己清白向法院伸張正義,結果被法官認定濫用司法意圖使人不敢說話,判刑十個月。 這違反過往判例吧? 不是違憲、違反判例,判決無效?
@Evilpandasshop-mq6mc
@Evilpandasshop-mq6mc 2 күн бұрын
1. 論文抄襲到底是學術單位認定?還是法院認定?學術單位認定沒有但是法院認定有?所以未來每一篇論文都要交由法院裁定? 2. 法院的認定標準?法律上很會用模糊的詞...大部分、很多、疑是....到底是什麼?難怪在Goblin但統治下使用法律很好的打壓政敵 3. 學術單位認定沒有抄襲,當然本人也會認為是沒有抄襲。但是“綠法”認定有抄襲,所以才會說你自己知道有抄襲竟然還說沒有抄襲...到底是什麼Goblin用語?
@j2285345
@j2285345 4 ай бұрын
我非理性面的講翁達瑞這位,他為了林智堅抹黑球員抹黑台大,立場十分鮮明。 翁有說論文抄襲因而下架,教授除名等事。但整個判決都在處理論文抄襲,沒有就論教授除名這件事。我是支持高上訴的,希望她能跟學校取得未上架的聲明跟學倫會的聲明。
@于書函
@于書函 4 ай бұрын
我記得當時高的論文下架好像就是他說可以衝高高的論文下載量讓賠償金額提高 讓一堆人跑去下載異常衝高下載量 才被學校鎖住下架
@j2285345
@j2285345 4 ай бұрын
@@于書函 但法院以查不到為由草草帶過,不接受高的證詞。
@chiajungliu
@chiajungliu 4 ай бұрын
原來國外拿到的博士學位,不代表在台灣你就是博士,法院說你是博士才能是博士。這個判決對國外人才的回流是好事嗎!!
@pudding86200
@pudding86200 10 күн бұрын
doctorial thesis 的自我抄襲是不算抄襲的 應該要以學術機構的判定為主 而不是法院判定的為主
@M_spring
@M_spring 10 күн бұрын
廖老師,所以你的結論是法院說你抄襲就是抄襲,即便你的學校的學術倫理委員會發具聲明說你論文沒有抄襲,但法官認為你抄襲,且有說明他認為你抄襲的心路歷程那不管你母校怎麼澄清你還是抄襲嗎?如果是這樣的話,以後論文有沒有抄襲應該給法院判,而不是回歸論文母校的學倫會囉?
@davidjenq2465
@davidjenq2465 Ай бұрын
北院的見解使人無言 抄自己的文章叫抄襲?
@Doludoluda
@Doludoluda 4 ай бұрын
法院對於論文抄襲的認定是有問題的, 法官應該要請教這方面的專家. 照這樣的標準全世界的論文抄襲非常多, 學位全部都要撤銷. 這種用自己過去的論文內容, 這很常見的. 因為這些內容同一是個人創造出來的, 怎麼能說是抄襲呢. 所以這影片觀點的前提就不對的.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4 ай бұрын
簡單來說 這位法官判抄襲的邏輯成立的話 台灣科技業就要崩盤了 台灣大學一堆碩博士要畢業都需要發期刊拿夠點數才有辦法交畢業論文畢業 照此案的抄襲成立邏輯,這些工程師畢業生論文都算抄襲 學位都該被撤掉
@rudykung2017
@rudykung2017 Ай бұрын
法官一定沒去搞懂,博士論文的意義在哪?學位論文不是一個商業行為,他是為了證明一個人的學識、研究已經達到一個高度,然後給予學位。高虹安過去的研究成果,當然也是證明自己的一部分,直接拿來用,一點問題也沒有。所以學校才會認定,高沒有抄襲。 另外我國著作權法明文規定,學術論文引用無須取得著作權人(資策會)的同意。
@能者過勞
@能者過勞 4 ай бұрын
抄襲的認定不是應該屬於大專院校的裁量餘地嗎?為什麼法官可以略過辛校的認定直接判為抄襲?
@恐怖筋肉人
@恐怖筋肉人 4 ай бұрын
一般學校認定的"抄襲",會導致學歷無效或論文無效。法院認定的"抄襲",是指即使你引用的是你自己的研究成果,因為那是資策會財產,所以算是"抄襲",跟學校認不認可你的論文沒有關係。而你知道自己引用了別人的財產,等於你知道你"抄襲",所以你誣告。 如果要這樣見解,世界上會多出一堆"抄襲"但是論文有效,學歷有效的博士。台灣的法律人果然厲害👍👍
@簡文彬-s6k
@簡文彬-s6k 4 ай бұрын
這個判決如果最後確定定案,所造成的衝突是論文抄襲認定到底是歸誰管轄,是法官!還是學校學倫會…? 那以後所有的論文是否抄襲!都可以由法官自行裁決判定就好?一個人論文抄襲與否都不用學校學倫會來做調查判定!
@mm0937
@mm0937 4 ай бұрын
看起來脈絡是: A.有抄襲事實 B.知道自己A C.在B狀況下還提告 全都是基於A所延伸出來的 但A有問題啊! 學校與老師都不認為有抄襲、就法官最懂抄襲? 自己寫過的東西再寫一次算抄襲? 小說的前情提要算不算抄襲? 如果真有抄襲學校還發聲明,這學校還要不要混了?
@frank19905
@frank19905 4 ай бұрын
高這案的判決是建立在高明知抄襲而進行一連串作為的要件上 然如果這種「抄襲」樣態屬於理工生醫等學門在學術研究體制上的通例則又如何判定抄襲是否為客觀事實? 作為工學院相關科系的碩士 只能說如果高的狀況屬於論文抄襲 那先不論國外 國內應該7成以上碩博士論文都屬抄襲 甚至很多狀況下如果不寫的相同或相似還會被質疑實驗或成果的真實性 該案爭議絕對不在於要件成立後的判決是否公平 而是要件是否成立
@釘頭七箭書
@釘頭七箭書 4 ай бұрын
簡單來說 這位法官判抄襲的邏輯成立的話 台灣科技業就要崩盤了 台灣大學一堆碩博士要畢業都需要發期刊拿夠點數才有辦法交畢業論文畢業 照此案的抄襲成立邏輯,這些工程師畢業生論文都算抄襲 學位都該被撤掉
@mm0937
@mm0937 4 ай бұрын
同意 做研究許多是站在眾多巨人肩膀上尋求那10%、20%的突破 那是不是要說八九成都抄襲? 更何況有些是survey各種方法分析比較,完全原創的比例可能更低 那是不是要說全部都抄襲?
@hcf
@hcf 4 ай бұрын
看到留言,我安心了。但希望大家不要怪廖老師,畢竟廖老師不是當事法官也不是檢察官,單純討論案件判決書上既成事實來看的話就會是這樣。雖然大家都知道審判法官已經有其主觀、立場,因此高提出的任何有利證據皆不採信。若高上訴時不曉得是否能申請更換承審法官?倘若高案翻盤,又是否能算是司法(政治)迫害?是否能要求任何形式上的賠償?
@無敵鐵金剛進化版
@無敵鐵金剛進化版 4 ай бұрын
參與第一審法官不得審理第二審,應回避,否則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prince2yeh357
@prince2yeh357 4 ай бұрын
@@hcf 重點不是賠償,而是這些亂判的法官有沒有法律也讓他們被關。
@__cool9003
@__cool9003 4 ай бұрын
現在的檢調跟法官都忘記自己任職的宣誓了
@yom1224
@yom1224 3 күн бұрын
說高虹安有問題的我看大部分都沒寫過論文
@Somewhereiam
@Somewhereiam 4 ай бұрын
今天所有法律條文都是要解決人間紛爭,如果所有的法律的裁決不能符合人心的正義,那麼如果不是法條該要重修,就是這些法律官員丟失了他們的自由心證。
@yi-chiehlin4180
@yi-chiehlin4180 4 ай бұрын
我的認知"抄襲"指抄別人的東西才叫抄襲不是嗎? 自己的文章自己拿來用叫引用吧 法官認為陳時奮說高虹安抄襲有理 那如果另一個法官覺得是引用而不是抄襲 那這樣不是加重誹謗就成立了呢? 老師的觀點跟這判決真的顛覆了我的想法
@taijason6184
@taijason6184 11 күн бұрын
法院心證真的很可怕。
@williamwu4615
@williamwu4615 4 ай бұрын
所以論文是不是抄襲,為什麼檢察官,法官,不是請學校確認,是自己確認?
@newjohnpcpc4218
@newjohnpcpc4218 Ай бұрын
誣告罪要成立的最大要件是"被告自己明知" 也就是虹安對 "自己引用自己是第一作者的文章" " 自己認為"是不是抄襲 若"高虹安"或是"其他人"有著, 我是第一作者的文章我拿來引用不是抄襲的想法 那誣告罪就不會成立 這也是誣告罪難成立的原因 因為你要去證明 高虹安自己認為 "引用自己是第一作者的文章" 這件事是抄襲 是很難證明的.. 另外真的有人會認為引用自己以前為第一作者的文章是抄襲嗎? 拜託不要再北院認為了, 北院搞不好連高虹安的博士論文都看不懂吧!! 認為個屁啊..
@akw5162
@akw5162 21 күн бұрын
蔡英文的英國博士論文根本就沒有,彭文正教授追了4年,英國法院也證實沒有蔡英文的博士論文...但結果卻是彭文正的中華民國護照,在屆期前申請換發時,卻被外交部舊金山外館沒收了,這是什麼道理,依據中華民國哪條法律條文,民進黨政府可擅自沒收彭文正博士的中華民國護照?
@Qazwsx-dn3wd
@Qazwsx-dn3wd 2 ай бұрын
我現在對台灣的檢察官,原則上就是不信任
@tzu-huilin
@tzu-huilin 4 ай бұрын
希望老師平安,因為連公家機關都是有色彩的,我非常擔心
@leecheelin
@leecheelin 2 ай бұрын
論文是否抄襲不是該由學校認定 不懂為什麼是北院自己認為呢? 那是不是以後台灣所有論文都送給北院審核?
@Quo0805
@Quo0805 4 ай бұрын
法官說你是就是❤❤❤事實不重要啦。清德宗黃朝開啟嘍。現在跪舔享榮華富貴歐😂
@kuo510504
@kuo510504 8 күн бұрын
你講了一堆認為大多數的人都是法盲,但卻忽略最重要的一點,高虹安抄襲這一點,因為據我所知,高虹安有沒有抄襲還有很多爭議,學校都曾經為高虹安出面背書了,這個抄襲是哪一個單位認定的?一個法官可以代替學術單位判定一篇論文有沒有抄襲嗎?
@hkdbajvvj
@hkdbajvvj 4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分析,只是我很好奇,抄襲的定義,因為看起來立基點就是在認定高抄襲之上,但,高虹安引用自己的著作,好奇抄襲的定義
@miffychen4783
@miffychen4783 4 ай бұрын
所以看起來是政治鬥爭
@peter0702
@peter0702 3 ай бұрын
老師對理工科畢業論文的實際做法不夠理解。期刊論文是博士的真正的成就,是公開著作,畢業論文只是存查,不是公開著作。畢業論文直接把期刊論文複製貼上非常常見,最多就是換句話說,圖表完全一樣。Google 無法搜尋到畢業論文很正常,不是公開著作為什麼要讓人搜尋? 法律人真的要多跟世界接觸,理解一下其它領域是怎麼運作的,不然對所有理工科碩博士來說,北院的見解都是極度無知的
@keen8129
@keen8129 3 ай бұрын
有時候引述未註明出處就被認為是抄襲,但我覺得引述不當不能等同抄襲,只要補正出處就好了。
@raywang9485
@raywang9485 4 ай бұрын
喔 原來學校認證的論文原來不算喔 那我的論文是不是也要拿去給法院再認證一次?? 身為不是法律出身的人完全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 如果學校撤銷那也就算了
@jiv0424
@jiv0424 4 ай бұрын
老師,法官的理論基礎 要如何證明本身實質客觀?因為從不同的角度去看事情本就會導致不同推論結果 第二是政治人物公開可議 但現在的側翼沒證據狂抹黑狂帶風向 不須查證的情況 在法官的論訴似乎沒有考量對社會與被告的影響 最後同樣 從高虹安有意而為之 或是陳教授有意而為之 其實都取得不同結論 但我想問針對現在的社會亂象 是狂抹黑嚴重 還是大家噤聲的現象嚴重? 比較該做哪樣的矯正? ❤
@JosyCheng
@JosyCheng 11 күн бұрын
在柯文哲第二次交保之後,回來看這些案例,難道法院真的沒有針對民眾黨嗎????難道這一切不是政治迫害???民進黨太誇張了!!!!把真的有做事的被抓起來!?強行羅織入罪??
@qqdog0720
@qqdog0720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老師會跟最新的時事嗎~😆好想知道一般公務員要怎麼保護自己不要被捲入貪污和圖利罪~(敲碗😆
@williamstark2069
@williamstark2069 4 ай бұрын
未看先按個讚👍👍
@jarekfan1990
@jarekfan1990 3 күн бұрын
北院這邏輯也很怪吧 你認定她"明知"是抄襲 還要提起訴訟所以判誣告 那她如果就是不認為自己是抄襲所以才要提告呢? 頂多說她認知有問題吧? 怎麼會這樣就說人意圖陷害別人 這自由心證也太誇張了吧 我是認為這個太難舉證了 畢竟這是"認知"問題 頂多就是兩方不起訴 硬是要判刑就是要搞人
@liriena4101
@liriena4101 4 ай бұрын
大家畢業前記得去北院排隊讓法官簽核無抄襲哦
@la-ck2pn
@la-ck2pn 4 ай бұрын
要怎樣在和老師確認過自己沒有抄襲後,又要同時知道自己抄襲自己,故意誣告別人
@sean_channel-bq3mr
@sean_channel-bq3mr 4 ай бұрын
依照高虹安的論文標準,全台灣的教授應該有一大票都要睡不好了 自己的國外期刊 研討會 國科會還有產學計畫通常都是拿來塞博士論文的 連自己的研究路程的資料都不能使用,真的是整個論文內容教學要重新定義了
@gtophgtoph00
@gtophgtoph00 4 ай бұрын
笑死 後面怎麼好像貌似在對小英說😂
@cf3028
@cf3028 Ай бұрын
台灣的法律,就是對人民有效,高官是無效的,除非高官卸職了!
@Seven-vl9je
@Seven-vl9je 4 ай бұрын
我認真覺得老師在YT上課比在補習班上課活潑多了🤭
@NTUT_daiban
@NTUT_daiban 17 сағат бұрын
想問一個可能與政治無關的行為是否符合誣告: 同學A聲稱同學B夾傷他,對同學A進行報警與告訴,同學A客觀事證上沒有受傷,但還是去拿了驗傷證明單。現在同學B被他告上法院。 請問這樣算是誣告嗎? 還是有什麼具體方式可以讓同學A構成誣告。
@勾登-m2f
@勾登-m2f 4 ай бұрын
北院都這樣判了?怎麼學倫會都沒啟動?法院認證論文抄襲?學校承認博士學位?
@Cayma623
@Cayma623 2 ай бұрын
有一說一,依法論法而已。 參考共同著作當作自己的論文,算不算抄襲?這個請專業回答吧。 「抽換論文」這事,有點說不過去。 至於翁的人品是另一個問題。
So Cute 🥰 who is 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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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dnah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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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dnah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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