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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左轉下秒被攔GG了?警抓沒「兩段式左轉」結局大逆轉@newse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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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墊載電箱被攔查!拒酒測警「沒收鑰匙+拉車」 騎士怒:我沒犯罪-全民話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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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2 800
@怡文高
5 ай бұрын
我也遇過 我停路邊 沒違規 警察 只是懷疑你沒駕照 就直接盤查 攬完盤查後 確定我有駕照 警察補上一句 只是要認識我而已 ,本人也很不喜歡 那些 警員 沒有實際違規 就只看你民眾 表情不削他人 所以盤查民眾的理由,但也有很好的警察 確實 客氣也很實在。
@reflectiondddvvv
3 ай бұрын
謝謝你的貼文❤❤
@JerShyanLin
5 ай бұрын
因為我們對於警察對於一般民眾執行酒測前,沒有一套酒精清醒測試的初判程序,這就是法律規範的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兩造雙方在大馬路上進行無效對話,爭執的點皆有合理與不合理之處,最後不了了之,最後放在網上讓普羅大眾依照個人的看法和想法來說法。
@只想見妳
6 ай бұрын
警方表示:去跟市長說啊!!反正,睡了8年,不差在睡4年..都沒聽見啦!!你只是老百姓,是在叫什麼叫😊😊😊😊😊
@染澀
Ай бұрын
釋字第535號僅適用於本法尚未完成立法前2年緩衝期間,本法立法後所制定之相關規範內容,應屬立法自由形成空間。因此,本法實施後,釋字第535號解釋內容,不宜繼續適用,惟其解釋之要旨,仍應予以遵守。另本法與釋字第535號解釋差異之處如下: 1.對人臨檢之要件 (1) 釋字第 535號解釋規定,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2)本法規定,以「合理懷疑」為發動身分查證之最低門檻。 1. 實施臨檢前告知由及出示證件 (1)釋字第535號解釋規定,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 ,「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 (2) 本法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2. 同行至勤務處所 (1)釋字第535號解釋規定,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 (2) 本法規定,現場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 3. 救濟途徑 (1)釋字第535號解釋規定,臨檢人、利害關係人對執行臨檢之命令、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情事,於檢程序終結前,向執行人員提出異議,認異議有理由者,在場執行人員中職位最高者應即為停止臨檢之決定認其無理由者,得續行臨檢,經受臨檢人請求時,並應給予載明臨檢過程之書面。上開書面「具有行政處分」之性質,異議人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 (2)本法規定,義務人或利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當場表示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孫文-t5p
8 күн бұрын
他根本是把自己搞死,本來可以脫身,讓他這麼一搞,自己也站不住腳,警察真的可以盤查他了.. 他應該事後去檢舉那個警察,不是現場跟他爭吵
@EasyLife9001
6 ай бұрын
盤查要有合理的理由,而這個合理的理由要足以構成安全或者犯罪等疑慮才得以進行盤查。(例如開頭提到的搖搖晃晃,是否有可能飲酒後上路)基本上這是一個合理構成盤查的條件。 除非警察今天什麼都沒有表明就直接要求盤查你,若是這樣民眾得以拒絕配合。但無論如何警察可以請求支援,不要主動伸手拿鑰匙!不然有贏面也被自己搞輸。
@阿榮鐵牛
4 ай бұрын
是否合理不是警察說了算,我身為民眾今天認為不合理,你必須為你因此盤查留下背書記錄
@張凱-b8i
4 ай бұрын
警察可以隨便盤查路人嗎?答案是不行。 大法官曾經說過,不管是路檢、盤查還是取締,警察臨檢都要有法律的明確規範。法律並沒有授權警察可以有「不顧時間、地點、對象」任意臨檢的權力。 《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在行使職權的時候,必須「穿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且「告知事由」,否則人民可以拒絕。 此外,警察只有兩種情形「必要時」可以查驗人民身分: 1. 有「合理理由」懷疑人民「與犯罪有關」。 2. 為了「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 如果人民認為警察沒有依法行使職權,而且權利被警察侵害了,此時宜提出「異議」,並要求警察製作紀錄,事後也可以訴請行政救濟。
@張來進-m5d
4 ай бұрын
這麼兩光也能當警察,直接淘汰好了。
@趙藍寶-v8o
2 ай бұрын
警方的盤查確實有理由,並可要求確認身分,若拒絕帶回警局確認。
@張凱-b8i
2 ай бұрын
員警非依法規定所為之臨檢、盤查,可能觸犯刑法妨害自由罪嫌:員警執行臨檢時,明知其行為不符上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之規定,及大法官會議535號解釋,仍恣意為之,阻擋民眾離去,為違法攔檢,可能觸犯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且依刑法第134條公務法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罪,應加重其刑。
@噗-XvX
6 ай бұрын
遇到警察想藉理由盤查或搜身搜車 教大家合法又舒服的流程: 詢問警察這次攔查或要我酒測的理由? 對著警察現場講我就不同意你做任何搜查的事情,並告知請先開異議單給我。開完後任何動作都不要做在旁邊錄影就好,警察如果要看你車廂或是搜身你就邊錄影邊講,我沒有同意你搜索你這樣已經違法了,切記不要做任何反抗的動作避免警察假摔或是拉你去撞他假借你衝撞員警辦你妨礙公務,警察有任何動作就趕快複誦講出來。還有不要奢望警察會提供他的密錄器給你告他,請自己錄影!再強調一次請自己錄影!
@癲天
6 ай бұрын
此人 樹下涼頻道 多次以違規名義 背相關條款和警察玩相同手段 及 故意違規 製造事端
@李慶璋-o6q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異議單作用為何
@噗-XvX
3 ай бұрын
@@李慶璋-o6q 事後可以申訴行政處分+提告的證據之一。
@94520
Ай бұрын
有拍攝不能漏氣,漏氣怎麼po給大家公審?
@黃亞樂
6 ай бұрын
我懂被無故攔查很不爽,但這麼熱的天…我情願吹10秒回家吹冷氣。有那種力氣在這邊吵15分鐘…我也是佩服😂
@劉誠
5 ай бұрын
就吹嗎?你沒喝,怕啥
@劉誠
5 ай бұрын
上地檢,慘,很慘,上面,跟慘
@乾麵不加湯
5 ай бұрын
叼民 2個字 丐😅😅😊
@chihminghuang5528
5 ай бұрын
@@乾麵不加湯 警察國家吧!還是共產國家!跟冥禁黨一樣囂張!沒違規也不是嫌疑犯現行犯!為什麼要給盤查!你沒搞清楚吧!
@chihminghuang5528
5 ай бұрын
@@黃亞樂 是沒錯!但這種侵犯人權自由的警察也該被檢舉!查辦!甚至重新被教育!因這樣的警察水準太低落!難怪台灣會這麼亂!還不如去多抓幾個詐騙集團!
@其實其實-e4d
6 ай бұрын
整個就是很奇怪的處置,警察說拒絕酒測就要開單,結果不敢開,騎士要求他請求支援,也不敢叫,反而最後是灰溜溜的離開,整段看下來就是明顯知道自己理虧又拉不下臉的反應,說的那麼有把握,就給騎士強制下去就對啦,申訴等申訴再說,法官會給出仲裁的
@ky466078
7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警察確實理虧~那個騎士確實有看過警察職權行使法~然後騎士的載物尺寸也符合交通法規的~警察完全就是拉不下臉而已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影片中,民眾因把電箱置於腳踏板上,依客觀合理判斷造成行車不穩,易生危害,警察人員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上述三列措施。 警察依法行政而已,一堆法盲是在高潮幾點的?
@GeorgiaJoe-qw9fk
6 ай бұрын
没事找事。 头盔后面有个帖纸危害安全吗?警察怎么说都有理?
@郭先生-p7o
6 ай бұрын
真的有理,那他拒檢帶去警察局就好啊!站得住腳何必退縮?
@郭先生-p7o
6 ай бұрын
要嘛就是警察本職學能沒做好,要嘛就是法律上站不住腳,你覺得是哪一個?
@bofengchen
6 ай бұрын
你有沒有看到電箱大小,你確定是客觀判定而不是主觀判定,釋字535也有規範,你確定這合法,別說法不法盲了,那電箱大小可以客觀判定為騎車不穩,那警察騎車帶工具不也是騎車不穩,易造成危險,拜託,客觀判斷不是這樣用的,釋字535也有規範到易生危害之事,這有易生危害嗎?我是看不出來啦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bofengchen 民眾自己都不穩了,要到真的倒了撞到別人才甘願?
@鄭義承
Ай бұрын
若無沒有明顯犯罪事實 警察是不能任意盤查的 若無搜索票 更不得搜車搜身 我自己也遇過好幾次了 無言
@錦楷測量
6 ай бұрын
看起來是專業的還知道3樓刑事組
@stu90064
6 ай бұрын
說真的這騎士如果真的去6組偵查隊(刑事組),更站的住腳!
@劉顓睿
6 ай бұрын
這應該是常去報到才會知道吧!說出來唬人用
@林柏宇-q3t
6 ай бұрын
@@劉顓睿 專業挑釁警察也是
@Wishdhdjsxj-nc8zv
6 ай бұрын
@@林柏宇-q3t 挑釁警察是不對的,但挑釁有牌流氓是沒什麼問題😆
@鮮茶道-u6i
5 ай бұрын
@@劉顓睿法律系也知道啊
@monoyako2540
6 ай бұрын
有沒有去地檢署提告的後續結果?
@劉書君-c1u
6 ай бұрын
不敢啦
@albert09818
6 ай бұрын
去被檢查官凶一下就會醒過來的鯛。
@跟鬼一樣的高雄人
6 ай бұрын
@@albert09818 真的 一看就是沒被檢察官洗過臉的
@毛毛魚
6 ай бұрын
不用去提告 光這部就夠讓流氓警洩氣了😂 臉整個超黑 有夠好笑 後面想討又只能摸摸鼻子逃
@何家歡-y5y
6 ай бұрын
@@monoyako2540 想太多,官官相衛走到哪都一樣。 書面文字很會打。 就只是一堆單純坐在冷氣房 看著電腦螢幕的廢物而已。
@金瑋宸
5 ай бұрын
拒測,開單就好
@user-mv9hb6qaz
12 күн бұрын
他沒帶開單子⋯⋯也沒帶章😂
@jimmyice4384
4 ай бұрын
搭版問一下,騎車停紅綠燈時,路邊警察隨機找人吹酒測棒,可以拒絕嗎
@Hung-z2f
3 ай бұрын
警察會藉機靠近你(技巧執法)如果有聞到酒味就不能拒絕了,因為屬現行犯
@jimmyice4384
2 ай бұрын
@Hung-z2f 如果確實沒喝酒,是否可以不要理他
@Hung-z2f
2 ай бұрын
@@jimmyice4384 可以不理他,但警察會想盡辦法刁你@@
@520iloveblue
Ай бұрын
可以不要理他~ 告知無義務~ 告知手機開錄影存證~ 之後不要說話全程看他表演
@謝慶和-n2m
6 ай бұрын
搞得好像2個小朋友吵架。 A:你看,被你拉壞了。 B:那有?我不會賠你啦。 這是???哈哈哈
@吳小瓜-e9k
6 ай бұрын
阿就一個要對方配合 一個不配合😂
@shenglin6085
6 ай бұрын
那有?我還這有
@w0970255245
6 ай бұрын
超好笑 這兩個越看越像歡喜冤家😂
@劉德華-b8k
Ай бұрын
他們最後會不會在一起
@markpigforyoutu
6 ай бұрын
其實就不用盤查,直接給他一張罰單就好。 機車裝載物品有貨物不穩、脫落、掉落,行駛有危險時,處3,000-18,000元罰鍰,並禁止通行或當場改正。 .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joshw9855
6 ай бұрын
對啊,這警察為什麼不開?是有什麼隱情嗎?
@tsu3556
6 ай бұрын
有脫落、掉落 ???
@jego8852
6 ай бұрын
@@joshw9855 因爲他(警察)背不出來這一條😂
@markpigforyoutu
6 ай бұрын
@@tsu3556 不穩!行駛有危險!警察有說過了,你沒在看嗎?
@張皓毓-t4h
6 ай бұрын
呵呵,說你不穩就是不穩 要件一個都沒成立,只看到關鍵字就想拿法條來用 下次你面前三寶鬼切,煞車車頭偏一下 把你鑰匙拔走,要你接受盤查出示證件酒測,看你是不是通緝犯還是顛覆國家罪
@陳欣欣-g7p
Ай бұрын
看到這種的就覺得很療育的感覺,很好笑的感覺。像在八點檔看連續劇一樣。不是大聲就贏哦!千萬要記得。有修養的人通常是用心感受。🙏🙏🙏🙏
@先生-d8v
6 ай бұрын
我國警察執法一定要重新檢討執行的方法方式,絕對不要像該警察一個人執行,一定要呼叫支援,若是如此單獨執行勤務的,歸來後一定要予以懲處。
@oflasho1
6 ай бұрын
這真的~單獨值勤隨意攔查都不怕哪天被襲擊喪命~事後又舉國譁然
@江秉洋-y9e
6 ай бұрын
你警力太多喔?
@dd96711
5 ай бұрын
警察攔停盤查的原因要客觀存在的事實,例如,機車載物錯誤,車體改造變更。像騎車不穩,沒走直線,這種摻和個人主觀意思的攔停,應以安全,健康的關心照護為主,而不是盤查。在攔停了解中有新的客觀事實呈現,才能進一步進入盤查。
@陳碩甫-t2p
5 ай бұрын
大家認識警員 找理由不放你走
@梁燕輝-e2t
4 ай бұрын
沒有種子
@aa0939039331
Ай бұрын
用路人跌倒是他的事! 只要他沒有違規違法就可以了! 我也曾紅燈右轉被開單過!
@葉鴻寶
5 ай бұрын
若有這情況發生,請民眾打110申訴。不用跟現場員警起爭執。
@hunhun4044
5 ай бұрын
市警局督察室😂
@李鈺
5 ай бұрын
不懂法在胡扯,笑死人
@鳳山一哥啊華
3 ай бұрын
直接打110 說你被警察 脅迫!!酒測!!什麼事情都沒有ㄌ
@brianma6000
4 ай бұрын
原來是暖市警民和藹的日常 真暖⋯⋯
@david13000088
6 ай бұрын
行機車不穩! 進行告誡!屢勸不聽! 還想加油門逃跑!所以警察拔了鑰匙!
@ky466078
7 күн бұрын
後面心虛把鑰匙插回去了~就算合法的臨檢也不能拔鑰匙~何況他是非法的
@buuz666
3 күн бұрын
我覺得應該叫雙方家長出來調解
@csjvhhl
5 ай бұрын
重點說拒測了 就不要跟這種人廢話
@阿榮鐵牛
6 ай бұрын
建議這種情況,感覺雙方都很強勢,最好的方法是打110或警政署督察室,請第三方來主持公道
@老朱-r7z
6 ай бұрын
民眾有要求警察叫支援啊,結果他也不敢叫……基本就是無理盤查了。
@ZoKim_Shalafi
6 ай бұрын
@@老朱-r7z 不是無理盤查,只是民眾懂得行使自己的權利,警察法條熟業務不熟XD
@yiting4570
6 ай бұрын
台灣警察到場通常也是幫自己人啦
@精靈-r9h
Ай бұрын
證明警察可能遇到高手所以也沒有酒測也沒有開單
@peter-yx2in
6 ай бұрын
對不起民眾說的真的是對的,我告訴你們為什麼?我是工人沒有喝酒的習慣,警察常在我沒違規的情況下攔停我(重點來嘍)他們都會隨便掰一個你違規的理由,有的扯到我會想笑,其中有一個說,你綠燈剛變就騎出去了,他目地其實就是要給我酒測,雖如此然而我每一次都配合,因為我尊敬警察,希望警察要一法執法就好,然後重點警察人民大部份都尊敬你們,你們要帶著服務人民的心,人民保姆的使命感,不要因權力而傲慢,我們對你們警察只會更尊敬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你懂甚麼?不懂別吵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影片中,民眾因把電箱置於腳踏板上,依客觀合理判斷造成行車不穩,易生危害,警察人員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上述三列措施。
@漁歌
6 ай бұрын
騎士當事人問:(依據哪條法規…說我違法,要攔查我?)這警察卻完全答不出,明顯站不住腳。最好隨意攔查人說不用出示證據,那是攔查心酸的嗎!這警察根本胡說八道,那是(路邊設立攔查臨檢站)才不用證據,個別攔查理應出示相關依據!不然每個警察都這樣隨意攔查路人,然後不用提相關依據跟證據,台灣不就成了警察國家,還得了。這種沒涉及違規事宜,本來口頭告誡就可以了,當事人沒有涉及違規,警察是依據甚麼要盤查?這警察強制罪/侵害人權都犯了。
@丹青-s8q
6 ай бұрын
@@漁歌 哪有什麼侵犯人權? 如果都要有犯罪的行為才能盤查 那罪犯交給你來抓就好啦 講的那麼容易 多少通緝犯是看起來人模人樣的 也沒有違規行為的騎在路上 這時候不就是需要靠警察的經驗嗎
@楊鴻偉
6 ай бұрын
@@丹青-s8q 我真不覺得這警察有經驗
@漁歌
6 ай бұрын
@@丹青-s8q 警察要實行個別盤查,是要有相當懷疑依據跟證據,你懂不懂。不然每個警察都像他這樣,隨意抓路人,說要盤查,還得了!之前就很多案例,警察隨意攔查路人,都被公幹(執法過當)你不知道?這警察,一下說人酒駕,一下又說人是通緝犯,這種沒有事實依據亂指控,豈止侵犯人權,還涉及公然侮辱!咱是法治國家,不是警察國家OK。
@丹青-s8q
6 ай бұрын
@@漁歌 瞧你拿警察國家的大帽子隨便扣 多簡單!你是時空錯亂? 誰跟你警察國家 台灣已經民主化多久了 你不知道嗎? 還是你骨子裡很懷念警總復僻?
@丹青-s8q
6 ай бұрын
@@漁歌 那你怎麼不合理懷疑駕駛人的百般推拖 有點可疑?
@丹青-s8q
6 ай бұрын
合理懷疑駕駛人是不是有什麼隱情
@賴命東
6 ай бұрын
駕駛人本來就有權利拒絕警察無理由的欄停及盤查 自己的權利自己要知道 頂多就是就是開單罰錢 其實警察告誡一下就好了 不必要弄得雙方都難看
@沈昱宇-v8s
6 ай бұрын
@@賴命東頂多就是?,怕你不繳
@丹青-s8q
6 ай бұрын
@@賴命東 照這樣的邏輯 警察廢掉就好啦 每個人都可以拒絕盤查 通緝犯也可以 這社會還需要有公權力嗎?!
@丹青-s8q
6 ай бұрын
@@賴命東 何謂無理的理由? 你認定的?
@wsy7507
5 ай бұрын
對了,還有幾個影片是偷拍在意淫的 (說明欄有這人頻道)
@歐逸青
6 ай бұрын
第 8 條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pobtpdhloz
6 ай бұрын
客觀合理判斷~就很難判定了~每個人的客觀價值都不一樣~何謂客觀的合理判斷?? 國外是降級處理,如果是警方主動升級處理。 那警方還會被判罰。
@RibonJustin
6 ай бұрын
@@歐逸青 法條所謂「客觀合理判斷」的解釋模糊,也給予警察濫權的空間,你警察現在都是故意找毛病來增加開罰單的機會製造業績好給自己考績加分,把人民當犯人看待,不能有一絲一毫的犯錯,過去政府有微罪不舉發的規定,而今卻用「科技執法」讓人民毫無喘息空間,動不動就收到罰單,你會認為這是台灣人民之福?笑死人
@RibonJustin
6 ай бұрын
@@pobtpdhloz 你講的很對,我也認為在法規的制定以及警察和人民對法規的解釋各有不同,台灣是警察國家已經漸漸形成,人民以前認為到處裝監視器可以幫助抓壞人,從沒想到有一天會變成天羅地網的監視人民,我住在美國,我要求我的社區裝設監視器來防範小偷居然被管委會否決,理由就是人民的隱私權必須保障!而台灣人民給予當初支持裝設監視器時的政府是有節制的,不會濫用監視器來監督人民的一舉一動,而今換個政府之後大變,從以前替人民爭取民主到執政後壓制民主,從這些小地方可以看出來!
@追風大叔
6 ай бұрын
所以僅憑警察個人客觀判斷就能隨意攔查?
@RibonJustin
6 ай бұрын
@@歐逸青 台灣人民對法條的定義與解釋因人而異是事實,跟他們所受的教育與生活認知有很大的關係,而你就是其中之一盲目的相信警察執法一定是公平正義的,卻不知道警察因自身的中文程度不夠造成的誤解以及自以為是「正義化身」往往去做出一些實際上擾民的事情,當被人民質疑時惱羞成怒的搬出更多法條來修理民眾,自認倒霉的善良民眾因息事寧人的態度只能接受警察濫權,而有法律常識的就據理力爭,警察自知理虧(如影片中)就灰溜溜的跑了,這種警察如果警政單位看到不處理就是失職!
@peng9140
6 ай бұрын
其實天氣很熱,警察口氣好一點、客氣一點,民人也不會跟你過不去,本來就要配合公務員完成盤查,行使職權可以,但無故居留且破壞個人財產屬事實,此警回去必然會被處分,反請人民應配合盤查,如其為在逃犯或酒駕者,應不應該攔停,若發生事故前已有此動,是否可減低更多事故發生率,你們說呢?
@癲天
6 ай бұрын
他是故意的 他用這方式在賺錢 頻道 樹下涼 看就知道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癲天沒錯!我故意的,但我頻道沒有賺錢營利喔!
@SpadesGodMe
6 ай бұрын
他踩電箱,停車差點摔倒,因此此位警察認為可能造成生命安全,此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第6條-1之三項 之後警察意圖執行:第二章-第7條-1之一項、1之二項、1之三項 再執行:第二章-第8條-1之一項、1之三項 還可能執行:第二章-第8條-2項
@SpadesGodMe
6 ай бұрын
補充,第8條-1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 或 「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SpadesGodMe
6 ай бұрын
因此沒有肇事也可以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就沒有差點摔倒,完全是警察瞎掰。
@SpadesGodMe
5 ай бұрын
@@gishitaryo 我不在現場,我也不知道有沒有差點摔倒
@gishitaryo
5 ай бұрын
@@SpadesGodMe 可以攔檢,沒找出犯罪等問題就是強制罪囉! 證明沒有客觀危險的事實,所以是非法攔檢,強制罪成立。
@morrissongwu4196
6 ай бұрын
後續發展?
@ipstyc5362
6 ай бұрын
說的好.對付不講理的警察就是要這樣.好樣兒!!!
@JCB7222
6 ай бұрын
沒錯啊~~騎車歪來歪去 可以盤啊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沒有人騎車不穩,只有警察不穩亂衝出來差點撞到了。
@ky466078
7 күн бұрын
行車不穩只是警察主觀判斷~~在路上閃坑洞龍頭也會扭一下
@許柏偉-d5z
20 күн бұрын
有沒有完整的片段
@jordan5441
22 күн бұрын
警察搶劫鑰匙已經觸犯強制罪
@鬼火-g7i
10 күн бұрын
有逃跑疑慮才拔鑰匙的!
@gishitaryo
8 күн бұрын
@@鬼火-g7i可以合法的逃跑喔!
@lau9107
6 ай бұрын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如果不依警方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測試檢定,初犯即處以新台幣18萬元的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內不能考領。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電單車2400,但要設臨檢站,停車受檢看板,警局長要在場,分局長不能,所以沒違規拒測罰款等於幾乎不可能。
@yarsarsi
6 ай бұрын
重點在於"有無違規"及"是否有正當懷疑其可能的犯罪行為" 這兩點都需要有根據及懷疑的正當性過程. 擾民跟執行公務辦案的分別.其實都在警察及民眾兩人的的內心思考中抉擇. 總而言之,一個不太敢堅決抉擇執行所謂合法性公務,因他心中難作抉擇,另一個是完全不怕有任何指控.堅決違護公民權的人.
@sho1105k
6 ай бұрын
關於行車不穩 1.有看到完整錄影騎士真的行車不穩或者:如騎士所言被警察嚇到才不穩? 2.判斷者是否不常/沒騎過摩托車腳踏車?二輪車常時不穩是常識,只要沒有蛇行,影響他人用路安全到底有什麼能證明可以隨意出來嚇騎士? 配合不難,難的是腦子有邏輯 如法律這樣就沒問題 有模糊空間也該在盤查時先表明,騎士態度這樣明顯被刺激到,應安撫,但沒有才導致爭執。 警察在影片最後不了了之走人超級漏氣
@阿智-q4v
6 ай бұрын
有後續嗎?
@林士虹
6 ай бұрын
先撇除其他問題不說,不理解為什麼就不能好好接受一個簡單酒測,明明幾秒鐘就可以解決的事情,吹完走人不就了事。除非真的有喝酒⋯
@Shin-s5c
6 ай бұрын
為何要配合? 台灣人就是這樣阿 反正也沒幾秒 配合一下就好 所以警察才會這樣肆無忌憚 沒有任何違規違法 不可以隨意攔停好嗎 法律訂假的喔??? 而且影片警察就是站不住腳硬ㄠ 還配合勒 一直挖洞 酒測完 是不是又要驗別的東西? 看那警察態度 是我我也不會配合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因為不爽配合。
@龜龜派氣功
2 ай бұрын
剛剛喝87杯高粱😂
@chihminghuang5528
Ай бұрын
@@林士虹 這員警就是找麻煩!有沒有喝酒你站在他旁邊都跟你講話這麼久你聞不出有沒有酒味!如果沒聞到這個民眾也沒違規勸導告誡一下!叫他注意安全再離開!不是皆大歡喜嗎!這社會是怎麼了!
@廖弘毅-u7l
6 ай бұрын
說真的雖然警察有點強制性 但他們只是在做他們該做事情而已 路上每天有多少騎機車來來去去警察都需要去觀察那輛車疑似有可疑是否違規或者犯罪前科 很多時候能配合一下就配合不耽誤妳幾分幾秒時間也不需要與警方過度爭執展現自己,如果今天沒警察與消防等等人員的付出台灣會變成多麼混亂。
@普-v7m
6 ай бұрын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對於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提高罰則,由舊法處3,000~6,000元罰鍰,加重為處1萬~3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那是臨檢勤務要設臨檢站停車受檢,警局長要在場,分局長不行。
@曹奇偉
5 ай бұрын
請配合盤查
@chihminghuang5528
5 ай бұрын
你的講法是錯的!如果是警察國家當然可以!民主國家可隨意盤查則是侵犯人民的自由!除非是現行犯或通緝犯或有交通違規!這位民眾都沒有!所以這個警察是逾越法律的界線!這是基本常識!他連這個都沒有改被再教育了!
@gwochy-pr5cr
6 ай бұрын
直接給罰單就好,幹嘛搞的自己那麼窩囊!
@culin8876
6 ай бұрын
你不懂就別說了,機車騎士的態度,開單他也是拒簽,沒你想的那麼單純
@gwochy-pr5cr
6 ай бұрын
@@culin8876 要說別人不懂前先評量自己了解多少,遇到拒簽直接在罰單上註明後移送,有問題去監理所申訴~
@blackjack4839
6 ай бұрын
重點開哪條?😂
@culin8876
6 ай бұрын
@@blackjack4839 危險駕駛,妨礙公務
@gwochy-pr5cr
6 ай бұрын
@@culin8876 不用再問,依時下判斷,執法不當民眾有權可以提出申訴,在那邊搞的那麼難看(警察立場不堅,民眾故意搞刁)讓大家在那邊討論,對整個社會價值產生負面與仇視,怪不得社會風氣越來越差,漸漸走向以暴制暴;尤其從討論區看到相互回覆中其口吻存在部分是警察在搞警察,幾十年了這種惡習仍在~唉!
@鍾羽志
2 ай бұрын
後續,有去提告 該員警強制罪與妨害自由嗎!
@lionh6057
6 ай бұрын
至少我認為(極)大多數台灣警察在沒任何徵兆下會對人民進行侵害人權的行為,哪怕有業績壓力也不會去攔停一個(很正常)在路上行駛的車輛,反之一個喝了酒仍然可以非常正常行駛的人民也能大大降低被抓的機率,這支影片雙方都沒有實証是機車先差點摔倒,還是因警察攔停才差點摔倒,我傾向警察先看見機車的不穩定才去進行攔停,當然先決條件是這名員警是(極)大多數中的員警。
@阿益-v1q
5 ай бұрын
怎會那麼多人認為警察不能攔檢啊,你有行車不穩就能當場制止你操作交通機具,攔檢不出示或拒絕提供身份,警察就能帶回警局調查身份
@shidongxu3410
5 ай бұрын
支持警察
@АндрейЮ-м2э
5 ай бұрын
人民的基本人權 與警察執法權 權衡兩者孰重孰輕 為了防範 公權力迫害人民的可能 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 優先於保障警察執法權
@yiting4570
5 ай бұрын
建議你找看看你的說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支撐 若能記得憲法第8條和刑法第304條那就更好了 就我所知的範圍內,你的說法恐怕有誤 行車不穩就能當場制止你操作交通機具 並不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範內 kzbin.info/www/bejne/imjUq5abq5mma8ksi=0p_LByhwnmsWPRmS&t=362
@阿榮鐵牛
4 ай бұрын
@@yiting4570 你看看大法官釋憲535條吧,為什麼會有這種條文出來,就是因為以前有太多不肖員警爛用權限欺壓民眾
@阿榮鐵牛
4 ай бұрын
@@АндрейЮ-м2э 這真的是基本,保護人民的基本人權、應高於警察或其他公務公權力,這樣才能算是法治民主國家,警察與民眾應該要立於平等點(現今社會普遍還是認為警察高於民眾),警察可以攔查民眾,但要是以"請“帶有尊敬意思的請民眾配合,就好比在路邊“請”陌生人幫你做一件小事一樣,無法理解這點,警民糾紛永遠無解
@4311tth
6 ай бұрын
警員法條不熟啦, 依大法官釋字535、699號 因用路人有駕行交通工具不穩之樣態而依法攔停並進行酒測。 如不配合酒測當下,警員應告知其後果。 開單結案!
@大佑池久-y2l
5 ай бұрын
535是不能隨機盤查,行車不穩根本不是盤查的理由,況且民眾也解釋不穩的理由,因此不得盤查民眾!
@mtk3728
5 ай бұрын
@4311tth 你說的沒錯!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乃警察之任務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酒測: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參照 是駕駛人有依法配合酒測之義務。 而主管機關已依上述法律,訂定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警察對疑似酒後駕車者實施酒測之程序, 及受檢人如拒絕接受酒測,警察應先行勸導並告知拒絕之法律效果, 如受檢人仍拒絕接受酒測,始得加以處罰。
@taihotech6689
22 күн бұрын
是啊,釋699那麼清楚了,這直接開拒測就好了,警察不知道在退縮哪一點的 機車人拒簽就拒簽,也沒差
@烈烈烈-s5i
Ай бұрын
這種警察請提告上法院教教他
@Ben-ml4kb
4 күн бұрын
告阿,在這嘴
@v398814g1
6 ай бұрын
原來公權力可以這樣踩
@陳樹雄-d9b
6 ай бұрын
是你不懂 那個條子真的很爛
@ergghhhfdesswfhh
6 ай бұрын
@@陳樹雄-d9b這影片沒頭沒尾,你就能判斷對錯?
@ror9113
6 ай бұрын
@@ergghhhfdesswfhh不管有沒有頭有沒有尾,你一個警察覺得他是通緝犯 他是酒駕犯 不拘留 不叫支援 是何居心?
@akanegiga
6 ай бұрын
公權力可以濫用?
@Kacalijsiyan
4 ай бұрын
高雄啊!
@nozomitu1618
6 ай бұрын
刁民說的其實也沒錯,現在沒擺安全錐設臨檢點,確實無法在無犯罪行為情況下隨機攔停機車進行盤查
@deepdrop7400
6 ай бұрын
所以從以前警察這樣查都違法嗎?
@夕鶴-h2n
6 ай бұрын
第 8 條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nozomitu1618
6 ай бұрын
@@deepdrop7400 你可以估狗“釋字535”,所以許多警察一開始盤查都不會跟你說法律,只會不斷激你、拖你、盧你
@nozomitu1618
6 ай бұрын
@@夕鶴-h2n 第8條是要建立第6條成立下才能對你行使職權
@夕鶴-h2n
6 ай бұрын
@@nozomitu1618 如果你說的是第7條那你是對的,但第8條是獨立出來專門針對"交通工具"的,法條內也完全未提及需依第6條規定,你該不會是聽影片車主講的你就信吧?
@敏堂謝
2 ай бұрын
這警察丟盡全國警察的臉
@louis0820
6 ай бұрын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看來警察認為倒機車會死亡?
@無此仁
5 ай бұрын
以後在路上看到警察騎車或開車馬上拍照,發現警察騎車開車管他穩不穩立即報案,在追蹤是否有立案處理盤查酒測,沒有馬上檢舉吃案 想看法官如何認定何為不穩??? 組織犯罪學校畢業的就很秋!?
@mada2049
6 ай бұрын
警察有時候真像流氓😂😂😂 笑死!整天犯人不抓詐騙不抓 擾民最厲害👍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你懂甚麼?不懂別吵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影片中,民眾因把電箱置於腳踏板上,依客觀合理判斷造成行車不穩,易生危害,警察人員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上述三列措施。
@oflasho1
6 ай бұрын
看來你好像很懂法律? 請問我去年被一個躲在暗處~開了閃紅燈罰單的警員開單 我很配合的停車受檢~態度客客氣氣 我已經跟他說我騎行到該閃紅燈有減速慢行了 他很堅持說一定要停車雙腳著地~硬要開我單 後來我申訴監理站~監理站給我的回覆是~該閃紅燈非那路口專用號誌~是下一個路口用的警示號誌 說我沒違規可以撤單退已繳罰款,我因為有聯結車駕駛執照無白牌重機駕駛執照~當時被多開一條越級駕駛罰單 我是有去申訴獲得平反~但是我前面一堆被這警員開單的全部罰款上繳國庫當冤大頭🤣 你說這種警員可不可惡?適任嗎? 晚上約20:00左右躲藏暗處,也沒開啟警用機車警示燈就在那邊攔檢~還是自己一個單獨值勤~都不怕被人襲擊?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oflasho1 就事論事嘛 就影片來講不要跟我扯你之前的故事
@oflasho1
6 ай бұрын
@@謝勛-l6o 我是針對這樓開樓的大大說的就事論事阿~倒是你不是耶 難道我說的事警察不是擾民?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oflasho1 在講這部影片的 你扯什麼你的人生經歷
@richfancy
6 ай бұрын
沒證據說你不穩就不穩!載個電箱就不穩,那麻煩前面載小孩的都給我攔下來,一堆老人綠燈起步搖搖晃晃的都給我攔下來。 今天如果騎士是對的那就是警察違法攔查,如果警察是對的(但是你跑掉了)那就是怠忽職守。不管哪個都是你有問題啊!警察大人
@李榮章
5 ай бұрын
就違法攔查還硬要給人酒測 這是擾民啊
@bp7825
6 ай бұрын
把影片傳上來真的讓大家看一輩子😂😂😂
@shilichen5106
6 ай бұрын
拍攝者也沒有錯,只是若自己也入鏡不知道會不會有點羞羞.....
@xtwfrp9695
6 ай бұрын
@@shilichen5106我覺得拍攝者蠻刁的,不吹然後花一堆時間搞這個有比較賺?
@阿為-f2j
6 ай бұрын
@@xtwfrp9695 吹啥?沒設酒測臨檢點,拍攝者也沒車禍 吹啥?
@UTubeSOX3411
6 ай бұрын
@@xtwfrp9695 沒設臨檢站 沒有騎車異常 沒有事故 沒有聞到酒味 憑什麼要吹?
@RAYRAY-op5yu
6 ай бұрын
是笑一輩子
@黃リュウウウジ
4 күн бұрын
不能隨便拔鑰匙,他要逃自然有罪加以開罰,這真的強制罪
@古月-c1f
Ай бұрын
刁警遇上刁民...
@賴文廣-y8j
29 күн бұрын
騎士如果沒任何案件,就配合幾秒鐘就沒事可以離開了。 一定有問題才會如此刁鑽。 支持警察強勢辦案, 台灣社會太多這種爛人。
@davejohn4578
5 ай бұрын
沒頭沒尾,影片沒有放全部。 老實說,這警察看到這騎士騎行不穩,懷疑有酒駕。 不能酒測這騎士??? 那我還真的覺得,警察公權力太小了。 這騎士沒放完整行車紀錄器+不敢酒測,個人是挺這警察(因為他有懷疑的理由,並且這警察直接表明沒酒駕就可以離開,不像是找碴)。 今天要是真的行的正做的直,警察找碴又如何? 沒喝酒直接酒測完,警察也不能拿你怎樣。 這讓我想起學生時代,有時候上學校門口會有訓導主任,隨機檢查學生書包,看有沒有學生代違禁品(香菸、刀、掌上型電動、毒品等等),這不是很正常嗎?? 警察這種保護人民安全的公務員,本來就因該要有基本的公權力。
@g0925287706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你遇到濫權的警察餒?如果你運氣不好遇到一個當天情緒激動看你不爽的警察餒?遇見言語挑釁如流氓一般的警察呢?別說沒有,就是太多了,記得被當成流鶯被過肩摔的老師嗎?她若是您的家人或女兒呢?
@g0925287706
4 ай бұрын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當然我支持合法的公權力,但只會欺負善良百姓,卻跟黑社會握手道歉的你也認同嗎?
@跟鬼一樣的高雄人
6 ай бұрын
看了看留言...人民法學堪憂,再來引述一句看過這麼多次地檢署檢察官開庭時對頭頭是道的當事人說過的話:"法條不怕你不懂,只怕你一知半解還要裝懂", 反正都有錄音錄影為證,依影片來說就好,警方已先表明所見行車不穩事實,引警職法第六條一項三款"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行車不穩都有跌倒疑慮了,難道不能看成防止其本人身命之危害為要件嗎?第六條成立後,第七條一項一款及三款自然可以發動"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及、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至於是不是真的差點行車不穩跌倒,這個沒有畫面本來就不能加以評論,只能說現在要模糊大眾視聽真簡單,拍個影片上傳就能帶風向。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沒有騎車不穩,所以沒影片,是你胡說八道。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有騎車不穩也不能攔查酒測啦!胡說八道什麼?
@染澀
Ай бұрын
先了解釋字535號解釋,與警職法差異之適用,不要一堆鄉民法律思維,甚至混搭使用
@風早誠志
6 ай бұрын
很奇特的是 我第一次遇到要拼法條拼到後面在量自己車子部件的角度的😂😂😂
@曼特寧-j4m
2 ай бұрын
囉唆那麼多,用妨礙公務現行犯逮捕就好了
@user-rb9gn6gjkvjrshkfjncjegb
6 ай бұрын
此人 樹下涼頻道 多次以違規名義 背相關條款和警察玩相同手段 及 故意違規 製造事端 封鎖留言
@阿榮鐵牛
6 ай бұрын
看得出來他就是想搞警察的,這次剛好給他抓到機會了XD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阿榮鐵牛爽啦!
@郭哲銘-i8j
2 ай бұрын
還年輕 我遇到警察都很開心 就在路邊聊天啊 拉塞 問警察ㄧ堆問題 然後以後警察都不要找我聊了 難過⋯⋯那次就開心的一只聊天 哈拉 然後警察聊不下去了 拍我的背說;好啦⋯快回去! 之後警察看到我的機車都不理我了😢
@黃昱華-z3s
5 ай бұрын
靠 我之前就是因為等修車在學校外圍散步,結果兩個巡警把我攔下要證件,我當時還不知道怎麼回事就報了身份證,結果現在轄區警局的可疑人士布告欄上竟然有我😮
@劉賢-i3r
6 ай бұрын
警察小心一點多盤查可疑人是對的。台灣太多喝酒肇事的毀了多少個家庭
@伍原宏
5 ай бұрын
程序不對就是不對
@jkzora5904
6 ай бұрын
像類似這種案件,直接去地檢署申告員警妨礙自由,讓警員去跟檢察官說明理由。
@붉은장미-g2b
4 күн бұрын
想知道後續發展
@oiooec
6 ай бұрын
一般人會背法條???
@feifei4516
6 ай бұрын
應該是想考警察考不上,所以跑去做水電工。。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feifei4516喜歡騎車到處走走就一定要當水電工?
@feifei4516
6 ай бұрын
@@gishitaryo 這要問你阿嬤啊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feifei4516 我問你媽媽好了
@feifei4516
6 ай бұрын
@@gishitaryo 問你阿公也可以啊..... 難道你家人都沒大腦..還得問別人?
@楊玉隆-s9o
6 ай бұрын
我笑到肚子痛😂😂😂😂😂😂😂😂超滑稽
@許吉如-r2l
6 ай бұрын
對啊蠻好笑的 我以為是朋友在鬥嘴
@RibonJustin
6 ай бұрын
大家是公民就應該站出來跟這種沒有讀什麼書卻能考上警察的人對抗來維護憲法保障我們人民的權益!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你懂甚麼?不懂別吵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影片中,民眾因把電箱置於腳踏板上,依客觀合理判斷造成行車不穩,易生危害,警察人員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上述三列措施。
@RibonJustin
6 ай бұрын
@@謝勛-l6o 你是來自曝其短秀下限的嗎?警察有理還會這樣溜掉嗎?這不是瀆職是什麼?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RibonJustin 唉 看來你不懂警察的業務量 你真的覺得處理這件事警察就算贏了有好處嗎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RibonJustin 今天你贏了什麼都沒有你還會想去處理這件事?小朋友你機會成本學過嗎?
@謝勛-l6o
6 ай бұрын
@@RibonJustin 我們的賈斯丁先生是去背元素週期表了嗎?
@sincity8040
5 ай бұрын
為何沒有實施酒測和盤查身分證件呢?嫌犯不能無故拒絕盤查,除非證明那不是真的警察,隨便放行也是一個疏失喔
@Kan-f6t4w
4 ай бұрын
4:02要警察說出違規事項還講不出來也很好笑,就問你們警察有沒有違反警職權行使法。然後警察老樣子口頭說在執勤公務一句話自己沒有錯 柿子挑軟的也不是這樣吧ww
@陳建良-t3t
6 ай бұрын
這警察真的是、無語以對!強拗、硬拗、法條不讀好只會拗!如有酒駕,警察拿的指揮棒早就閃爍起來了!
@沈昱宇-v8s
6 ай бұрын
@@陳建良-t3t 有些也是測下去才知道
@影片播放使用
6 ай бұрын
爭議性人物, 原本支持變保留
@康祐哥
6 ай бұрын
想看告後續
@飛煙-u6y
5 ай бұрын
有時候配合警察 反而讓他們更超過 之前我開車 停在路邊(白線)稍微休息一下 旁邊開來一台警車 上面下來3個警察 要我下車盤查 我抱著給你方便 查查就沒事的心態 就給他查了 然後一個警察拿著我證件用他那檯小電腦查 另一個就開始摸我褲子口袋 然後要我把口袋東西都拿出來 然後搜我身 還有一個就開始去我車上搜 (我沒有任何前科) 搜半天 沒有任何違法物品 只有從我駕駛座底下搜出一堆銅板 大概300多元 然後竟然問我 怎麼有這麼多零錢 當下我只有滿頭問號 從那次開始 我再也沒有給他們方便 好好配合的心態了 也不會好聲好氣的配合他們了
@宗和陳-v3d
6 ай бұрын
我沒有替警察講話 我本身是更生人 這位機車騎士 配合一下 不是就沒事了嗎 如果在大陸公安 事情的變化就不是這樣 因為我們太過民主了
@癲天
6 ай бұрын
他是故意的 他用這方式在賺錢 頻道 樹下涼 看就知道
@曹小川-u9l
5 ай бұрын
民眾自己都說管我好不好騎,言下之意就是我亂騎就算危害交通你也不能攔我
@gishitaryo
5 ай бұрын
確實不能
@YouTube-Taiwan
6 ай бұрын
這騎士真的很扯,亂扯法條,什麼叫沒有搜票就不用出示證件,拒檢就要開單,開單本來就要出示證件,連這麼基本都不懂,還在那裝得很懂法律!!
@YouTube-Taiwan
6 ай бұрын
警察本來就有權抓酒駕,連沒有任何嫌疑的車都可以被攔下來查了,你這種騎車不穩的,憑什麼不能查?
@YouTube-Taiwan
6 ай бұрын
這騎士真的很扯,警察抓一下後照鏡就會壞掉? 騙人家沒有騎過機車嗎? 本來就壞掉的東西,硬要扯到警察頭上,警察遇到這種也真衰,換做是別的警察早就把他壓在地上了!
@jaychen8957
4 ай бұрын
怎麼看都覺得警察也沒錯啊 那個騎士問題也很大 沒開單才算不對吧
@劉炳聖
4 ай бұрын
一本正經的胡説八道,為啥不能酒測,
@霸道的溫柔-b5b
4 ай бұрын
扯的是警察,民眾就算真的酒駕好了,警察可以搶劫民眾的財物(鑰匙)嗎?
@換日線-m7x
6 ай бұрын
看起來明顯有喝喔,不然吹一下就能解脫的事灰那麼久?
@鄭旻濠
Ай бұрын
就說拒測了 直接開單拒測 讓騎士去監理站投訴
@蔡明修-z9j
4 ай бұрын
這位民眾是無理的強辯。
@user-TEAMTAIWAN
4 ай бұрын
那你怎麼不說警察不依規定攔查
@emao1688
4 ай бұрын
@@user-TEAMTAIWAN事實上這樣抓通緝犯很好抓,也是真的😅
@chihminghuang5528
2 ай бұрын
@@蔡明修-z9j 現在是怎樣!警察國家嗎!沒王法嗎!如果有違規警察怎麼不開單呢!明明就是警察違法盤查嘛!不要鬼扯!
@kelvin2023kelvin
2 ай бұрын
配合警察攔檢是基本公民義務@@user-TEAMTAIWAN
@chihminghuang5528
Ай бұрын
@@emao1688 講白了就是要業績嘛!真正叫他抓通緝犯他還抓不到!當然特警是除外!一般交警經常就會找小老百姓的麻煩!(業績)這也是習以為常!
@fotov9992001
Ай бұрын
這直接開單就好了
@狗王尼克森
6 ай бұрын
真的沒喝酒就給他測一下,他沒有理自己就會走了,又何必越鬧越僵
@癲天
6 ай бұрын
他是故意的 他用這方式在賺錢 頻道 樹下涼 看就知道 你會發現這個人特別無恥
@致遠李-u5d
5 ай бұрын
爭執,大多是警察對人民犯罪與否的判斷不足,我的意思是,人民沒有犯罪時,警察不要找人民的麻煩,而人民犯罪時,警察應該當機立斷,直接對犯法人上銬,或在有必要時開槍。
@問不要問
6 ай бұрын
行車不穩是不是疑似酒駕 可使用這種非專業酒測棒做簡單測試 就算有吃燒酒雞 不超標的都不會叫 工地很常見 這不是攔查臨檢 是停紅燈做簡單盤查 不想給他看身分資料完全可以 但不能妨礙公務喔 畢竟行車不穩是想害死誰? 盤查不是剛好而已嗎? 酒測是初步研判(酒測棒有唉唉叫就是有酒味 證實確實有喝酒,做依法處置 才會再進行操作專業儀器,正式酒測 車主 快去告吧 最好露臉拍片說明 讓全天下人知道你的笑話 影片標題想好了 時下最流行的人權魔術, 你會多少~ 警察手上那根吹幾秒就沒事了 還硬要對著尬 很厲害就對了🙄 歹年冬
@gishitaryo
6 ай бұрын
真的很厲害,所以警察收押了
@懷念李登輝
6 ай бұрын
說話的藝術真的很重要
@deepdrop7400
5 ай бұрын
真的,說不對感覺就不一樣,很麻煩
@benjaminhuang2111
5 ай бұрын
這句話真的很有意思
@bro-t9g
6 ай бұрын
警察沒有公權力的話?要怎麼管理這個社會?
@林育智-n5b
Ай бұрын
現在的警察真的很厲害,法條講的頭頭是道叫他念出來一句你自己回家看,傻眼了
@user-lr3hx4pq9f
7 күн бұрын
幹嘛囉嗦,直接叫支援,就不會大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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