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hua City Case Summary! What is the controversy over the floor area r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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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6 900
@shasha77
@shasha77 Ай бұрын
【勘誤】 6:50 字卡應為:560% + 560%x20% + 560%x30% = 840% 很抱歉這邊字卡有誤,非常感謝觀眾提醒! --以下為宣傳資訊-- 2024 同志學生校園經驗調查,現正募集中! 點這裡填問卷:lihi.cc/buiQn
@a7040k-fedafasha
@a7040k-fedafasha Ай бұрын
對以下這條怎麼看,有符合20%規範嗎?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 34-3 條 第二項 各土地使用分區除增額容積及依本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規定可移入容積外,於法定容積增加建築容積後,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一、依都市更新法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五倍之法定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三倍之法定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 二、前款以外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法定容積。
@newswang1217
@newswang1217 Ай бұрын
B C忙猜 留言區還是會出現說你是柯粉/綠蛆
@irene423601
@irene423601 Ай бұрын
志琪要不要先去看一下都市計畫法24條,提出自創獎勵的是土地關係人,不是都委會提出的。(也就是此次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可依法提出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 156地號商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 而你所引用的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獎勵條款並沒有提到不能使用內規以外的容積獎勵規章。(桃園就直接明文規定得視需求另訂容積獎勵) 超過560%以上的容積獎勵限制,按照當初都委會的開會記錄有提到 "臺北市通案性規定可使用容積獎勵 + 容積移轉總額為 1.5 倍法定容積"。 我建議志琪要談論合法性與否要保留一點。 圖利罪要件是明知違法而為之,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是其違法。如果現在違法與否都不能夠確定,如何判定柯文哲圖利? 如果這件事違法,為何當初最後決議通過的都委會成員(除了彭振聲)現在沒有一個被因涉犯圖利罪羈押?(按照第二次羈押庭法官裁示涉嫌串供且影響社會公益重大就該羈押的話)
@jy9915
@jy9915 Ай бұрын
京华城最终收益的金额是多少?提高容积率后多卖了多少钱?10亿?50亿?然后行贿的可能比例10%相对10亿就是1亿。这样才只管,都是百分比,啥也看不出来
@kaslofchen257
@kaslofchen257 Ай бұрын
@@jy9915 多賺200億台幣..
@jackson0508
@jackson0508 Ай бұрын
唯一沒有說民進黨FB幫北檢發聲😂😂
@張雅婷123
@張雅婷123 Ай бұрын
我說今天志祺的影片怎麼7點了還沒出,原來又是一部需要小心處理,馬上又要血流成河的世紀大片啊...以下開放吃瓜觀眾席,讓想默默吃瓜的朋友一起來看留言區的世紀大戲😎🍿🥤
@LLENN0420
@LLENN0420 Ай бұрын
青鳥 V.S. 小草,史無前例的大對決 ~ 我拿著爆米花擔任觀賞者 😂
@吳品逸-o5h
@吳品逸-o5h Ай бұрын
​@@LLENN0420飛行系打草系乘兩倍😂
@hashigua
@hashigua Ай бұрын
4分鐘欸
@aszxcv54123
@aszxcv54123 Ай бұрын
前排兜售可樂🥃爆米花🍿另有漢堡熱狗吐司薯條披薩墨西哥捲鬆餅🍔🌭🥪🍟🍕🌮🥞等等歡迎各位入座😘
@ཀྱིཨངདངཔོངནིའཛམགླིངཡོངས
@ཀྱིཨངདངཔོངནིའཛམགླིངཡོངས Ай бұрын
有雅婷就是讚
@billgeng8464
@billgeng8464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臉書幫北檢發聲明怎麼沒提到XDDD
@WOWCOWSHM
@WOWCOWSHM 29 күн бұрын
怎麼可以講金主不利的事情 傻了唷
@Alex-jb3nu
@Alex-jb3nu Ай бұрын
那民進黨發文幫北檢發聲過沒多久就刪文又是什麼意思 這舉動真的太讓人懷疑了
@nk7260ynpaG
@nk7260ynpaG Ай бұрын
要是台灣媒體能夠像志祺一樣用官方資料進行討論, 而不是引用奇怪的雜誌爆料,台灣媒體就有救了。
@陳智澤-z9p
@陳智澤-z9p Ай бұрын
這是供需問題,看看公視的收視率,在利益面前專業不值一提。
@capowo
@capowo Ай бұрын
先不說有沒有罪,我覺得部份媒體的行為是還蠻誇張的 北檢資料假爆料樣樣來
@kaixuan1016
@kaixuan1016 Ай бұрын
沒辦法 大部分民眾就愛看這種的
@tong7536
@tong7536 Ай бұрын
因為很多只看重流量罷了
@user-cornsoup
@user-cornsoup Ай бұрын
所以傳播假訊息到底合不合法== 如果不合法 為什麼能這麼明目張膽
@cklx1031
@cklx1031 Ай бұрын
雖然志琪以前就有講過很多政治議題 不過感覺都沒有很對黨的胃口 能不能蹭上就看這一次了 想必志琪是格外重視
@canda1981
@canda1981 26 күн бұрын
😂😂😂
@汯衛
@汯衛 Ай бұрын
不用看這個啦! 根本就是帶風向,引用的資料 只有偏向某一編的 感覺好像很中立 很公正,但是真正的中立公正 是要把正反兩方的論述 都SHOW,而不是像懶人包一樣,然後只提供給你某一方的資訊
@sworo2000
@sworo2000 Ай бұрын
這影片就是告訴你的就是京華城容積有違法北檢羈押相關人的重點流程、這是檢方公開的資訊哦…至於你說另一方說法、容積是否合法或者司法流程有問題,就不是影片所要討論及表達的重點…
@鄭唷唷
@鄭唷唷 Ай бұрын
@@sworo2000 那你這觀點不就直接論述京華城容積案就是違法 什麼違法?是關於容積違法還是什麼? 笑死 那麼綠的一篇還可以被你講得很公正似的? 影片上我都沒看到志棋,我都只看到哥布林在鏡頭前講話 沒差啦,反正明年度中央編列預算媒體宣導費總共15億,志棋也是要往明天著想麻 反正台灣網路一堆民進黨花錢請來的水軍、網軍、甲帳號,我們還會在乎差一個人嗎? 你明天就可以看到賴清宗被媒體宣傳唯一的真神了
@sworo2000
@sworo2000 Ай бұрын
@@鄭唷唷 笑死…照檢調及司法立場去引述這些消息就是綠啊?你已經把司法扣上綠的帽子而給出的結論…笑死你說水軍媒體網軍假帳號都是綠的…那你又是哪個黨派來的網軍?留言區一堆像你立場這樣的留言、看來你們網軍也不少嘛
@鄭唷唷
@鄭唷唷 Ай бұрын
@@sworo2000 大哥,都已經綠出汁了你看不出來啊?
@sworo2000
@sworo2000 Ай бұрын
@@鄭唷唷 我說老兄啊 留言一堆你這立場的網軍在洗到底誰的人多啊?反正你認為「這全都是芙莉蓮的錯」就好了…🤣🤣
@葉子陽-z1y
@葉子陽-z1y Ай бұрын
很想假裝中立 但還是有沒說到的事情 還是很偏袒
@Victoria-nb3vv
@Victoria-nb3vv 29 күн бұрын
你看認知作戰那一支影片 就能知道他到底是不是中立了 (我直接退訂了)
@LifeTao
@LifeTao 29 күн бұрын
這就是個綠營側翼頻道,相信影片內容就是被認知作戰了
@Victoria-nb3vv
@Victoria-nb3vv 29 күн бұрын
@@LifeTao 快退訂 離開垃圾資訊 不要成為民進黨愚民政策下的產物
@463lab
@463lab 14 күн бұрын
? 18:05 還是說你有更中立的方式來整理其他暫無法客觀解讀或無法驗證的資訊? 腦子沒了政治光譜就動不了了? 還是他們講的內容對你來說太難理解?
@葉子陽-z1y
@葉子陽-z1y 14 күн бұрын
@@463lab你這些話對你說也剛剛好 你接受到的根本就與現實不符 你看不到還好意思質問別人
@MrCrazy6312
@MrCrazy6312 Ай бұрын
光是講解上說詞中性,細節程度,參考資料,再到最終呼籲偵查不公開以及無罪推定,就值得所有台灣人好好支持,請繼續做這種新聞,也請其他網友如果也肯定這部影片,用實在的支持,讓媒體 & Youtber 們了解台灣有這樣理性的觀眾
@MrCrazy6312
@MrCrazy6312 Ай бұрын
*KZbinr .......
@bruh-wm3yv
@bruh-wm3yv Ай бұрын
@@MrCrazy6312 YT可以編輯😂 threads才有5分鐘限制 在此呼籲一下,想要媒體品質提升首先要從每個人的閱聽習慣開始改善 媒體的嗜血是供需問題 來自「這種報導方式才有人看、才有錢賺」 公視的報導品質很好但收視率依然慘淡🫠 台灣還是有非常多優秀的記者與媒體在各界默默努力 像公視、報導者、環境資訊協會、部分傳統新聞台的專題報導與專欄 負面的給予理性批評,但正面的希望大家可以多多發掘跟給予鼓勵 才能更好的支持新聞業越來越好的正面循環👍
@ayj5094
@ayj5094 Ай бұрын
@@bruh-wm3yv我有在看報導者
@powerogg
@powerogg Ай бұрын
@@bruh-wm3yv 公視算了吧....
@是我-l1n
@是我-l1n Ай бұрын
怎麼那麼剛好漏講了換法官的事?
@suesu940
@suesu940 Ай бұрын
謝謝志祺。這是為什麼我不想看2分鐘的各台新聞(補風捉影),會看20分鐘的志祺(真憑實據)。👍 Ncc被罵的合情合理。
@張育毛毛怪
@張育毛毛怪 Ай бұрын
說實在,光看這幾周的媒體我根本沒辦法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欸,蠻神奇的(蛤被抓了?為什麼?蛤?無保請回?所以是怎樣?到底發生什麼事?
@DuRYu-k5l
@DuRYu-k5l Ай бұрын
沒有說到柯文哲清白-50分 沒有指出司法不公 -50分 沒有帶出綠色恐怖 -100分 總分:-100分
@f537964
@f537964 Ай бұрын
台灣媒體亂象不是浪得虛名= =
@chanjason9133
@chanjason9133 Ай бұрын
@@DuRYu-k5l你比較恐怖🤣
@adamwei9682
@adamwei9682 Ай бұрын
@@DuRYu-k5l 1500萬 61萬 700萬 170萬 2億 台灣媒體還真有公信力
@Bean90638
@Bean90638 Ай бұрын
15:47 沒有介入? 怎麼看都是他們在主導@@a 民進黨都可以代為發文解釋 還知道搜索票內容這個不公開資訊 看77影片很久了 請不要為了$$部分揭露資訊帶風向🙏
@huanglisa3901
@huanglisa3901 29 күн бұрын
的確不需要"直接"介入,只要一直以來懂得"看顏色"辦案的就升官,正直的就調走,終歸留下的自然是懂得揣摩上意的!
@Victoria-nb3vv
@Victoria-nb3vv 29 күн бұрын
直接退訂吧 假中立 真綠色的頻道
@罐罐-j3o
@罐罐-j3o 27 күн бұрын
睜眼說瞎話 綠媒 你們都是綠共擴張的共犯
@canda1981
@canda1981 26 күн бұрын
可以偏頗成這樣,自己良心不會不安嗎😅
@7312ssddeeww
@7312ssddeeww Ай бұрын
如果有確切事證,該關就關。但最好是把所有這種案子都拿出來檢討,這種容積率的問題,肯定每個縣市都有。
@sammylien2018
@sammylien2018 Ай бұрын
容積本來就是有問題的東西 你家被劃農地就當窮人,被劃商業區就準備變有錢人 政府有什麼權力控制容積率
@QQ-vq6lf
@QQ-vq6lf Ай бұрын
很佩服77敢在事情還沒結束的現況就製作這種爭議性極大的影片 但看完內容後感到十分的佩服 沒有主觀的看法 引用現有的資訊來做報導 不做過多揣測 要是台灣媒體有一半的製作水準 早就有救了
@hidden1test
@hidden1test Ай бұрын
還是有漏提很多確定關鍵資訊,比如今年1月蔣市府的都委會聲明稿啊,比如決定通過20%的關鍵公文是彭振聲甲張代蓋啊,但就是77沒說,我也沒確定為什麼不說
@YHHuang2023
@YHHuang2023 Ай бұрын
@@hidden1test為了雙方不得罪吧
@LucasJieJie
@LucasJieJie Ай бұрын
建議要的話請志棋兩方都陳述比較不偏頗 這影片明顯敘述都偏向執政黨立場那一方 都沒講另一方的立場 感覺和以前志棋雙方意見都陳述的風格差異挺大
@camelw2001
@camelw2001 Ай бұрын
藍綠相挺,需要勇氣嗎?
@summer1269
@summer1269 Ай бұрын
⁠@@hidden1test 有太多的綠蛆,享受被餵養,昧心說假話帶風向。 被餵養的媒體、記者、檢調、名嘴還有職業道德和良善的心嗎? 培養了7年檢調的線? 誇張~不用查嗎?
@昏默杳冥
@昏默杳冥 Ай бұрын
有勇氣,而且編排得相當穩重、適當,給個讚!這正是我們需要的KZbinr,這才是我們需要的公眾討論
@camelw2001
@camelw2001 Ай бұрын
編排穩重的就是好新聞?
@ambert919
@ambert919 Ай бұрын
請更正,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非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權,台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規範容積率,於是台北市及每個縣市都有權,自訂各種容積率包括法定容積,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又不是京華城獨有的特例,所以拿都市更新條例說不合法,拿A說B,根本不恰當。
@molingch.
@molingch. Ай бұрын
@@ambert919 我看都市計畫法39條寫 「對於都市計畫各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以及有關交通、景觀或防火等事項,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得依據地方實際情況,於本法施行細則中作必要之規定。」 不過 我自己看自治條例以及內政部的獎勵辦法 內政部獎勵辦法確實有可能將京華城的容積率提升到840% 但根據自治條例其又會限制成560% 我自己不太懂這類法律,所以也沒辦法去想這東西到底違不違法,所以說只能等司法的判決
@dc_shiki
@dc_shiki Ай бұрын
​@@camelw2001不然你覺得什麼沒講到?請陳述有證實的消息😗
@eddiechang9155
@eddiechang9155 Ай бұрын
跟政府站同一邊是需要什麼勇氣?留言在那邊猛猛猛猛什麼?只要信賴台灣,記者可以不受偵查不公開規範,只要信賴台灣,選輸還可再選一次,在信賴台灣,第四權是監督在野的你不知道喔?
@such1460
@such1460 Ай бұрын
我笑了 北檢說沒有洩漏 就沒有唷! 新聞上的報導都跟我沒關係 志祺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xiao954
@xiao954 Ай бұрын
對啊,北檢說沒洩漏就是有窩!但阿北說我都不知情就真的是好可黏政治迫害喔!
@sw.7124
@sw.7124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幫北檢當發言人他根本不敢講!!!! 三立養七年的檢調線他怎麼不敢講????? 黨檢媒一體,什麼不關民進黨的事?????噁!!!!!
@1229vv
@1229vv Ай бұрын
所以柯文哲說沒有貪就沒有嗎?北檢說的你不信,柯文哲說的你就信?零知草人!😏😏😏
@mayed.l8034
@mayed.l8034 Ай бұрын
@@1229vv 柯文哲啥都沒說喔,是媒體幫他說的,他都羈押了你不知道嗎?哪隻眼睛看到他自己說的?
@1229vv
@1229vv Ай бұрын
@@mayed.l8034 柯文哲被押之前說了不少啊!一下我什麼都不知道,一下自己絕對不可能貪,清廉勤政?我呸!!!7414!
@HUNGWEILIU-cl1qz
@HUNGWEILIU-cl1qz Ай бұрын
影片中,最後只有把監察院認為不合法的理由寫出來,但是2024年1月 台北市都委會發新聞稿 回應監察院監督,再次審議, 提出了認為均符合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他們提出合法的理由為何? 重點貴節目便沒有詳細說明這爭議?? 因為看完後就覺得 啊 就是違法的,應該要正反兩方面的觀點 都提出來檢視,才會更中立
@子子-p2b
@子子-p2b Ай бұрын
我是聽別人說志祺七七的影片解說很清楚才特地來看。 這是我第二次看志祺七七.. 第一次:覺得有沾染色彩,所以後續就沒追了 這次第二次:貌似看起來公正,感覺還是偏綠吧..至少用詞什麼還是比那些新聞媒體理性多了。
@Victoria-nb3vv
@Victoria-nb3vv 29 күн бұрын
你不要懷疑自己 認知作戰那一支影片 證實了 他是有色彩的 (我已經退訂了) 居然能說政府沒有擋疫苗 天殺的鬼話 人品道德令人懷疑 直接退訂比較實在啊
@canda1981
@canda1981 26 күн бұрын
認知作戰的代表作之一吧
@阿瀚-p5k
@阿瀚-p5k Ай бұрын
會覺得跟政治權力沒有關係的,只有看特定媒體接收特定資訊的人 當你看了兩邊立場的報導,你才能權衡思考哪邊的真實性比較高 柯文哲有罪,一定要用正當法律程序繩之以法 反之,用過於粗糙的方式羈押一個未確定事證的國民 即使討厭柯也都應該予以譴責 因為這是正常法治國家的底線 試想如果完全沒有政治力介入,北檢何必這麼急著押人? 有致命證據一刀斃命再收網,不是才不會打草驚蛇嗎? 北檢這麼做的壓力來自哪裡呢? 本來我也覺得沒有民進黨介入的證據 但看到民進黨臉書幫北檢發文,還能貼出理應是北檢才知道的搜索票內容 很抱歉 任何理性的人都應該警覺,這不是一個正常現象
@chenjingyeh
@chenjingyeh Ай бұрын
1. 應委員的台中逃亡行動,迫使北檢必須提早收網,亂了進度 2. 檢/調/廉 確實有成員為辦案目的,在對外放話,且人民/白黨拿他們沒輒,這已不是秘密 綠營黨工想順便撈點政治資本,唯手段難看,落人口實,才被其高層下令撤文 政治的本質就是權力的分配與實踐,因此政治不可能不涉入司法;我們只能盡量運用制衡機制,消極地讓無辜者不過度受害 3. 國台辦對這事開記者會,顯示這盤棋所牽涉的人事金流,遠比我們市井小民能想像的,還深,還廣 4. 教育的用處,是讓我們看出有人在胡說八道;曾擺明說謊/顧左右言他/不正面對決的人,未來都不應輕易相信 社會的灰色地帶很廣闊,這也是政商賴以生存運用的空間 但明顯顛倒黑白的政治人物,無論執政或在野,一旦有了前科,都應永久唾棄,不再選擇他 凡存在必合理;您認為「不正常」的現象,在我們三四十歲的人看來,才是真實世界的「正常」樣貌 看明白這些,才比較有機會能保護自己,並克制不誤傷人 看您的評論不帶情緒,不貼標籤,有邏輯推導過程,這在現今的網路生態實屬難得;願您可以保有您現在的理想性。 這份理想,相當珍貴
@lushuoling
@lushuoling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願意發表您看法,我想補充的個人意見是民選行政權是包含廉署調查局;我們都知道檢院體系是司法獨立不容政治力量介入,但司法官在調查案件的 ”過程” 中是依法也無法僅依司法權完成,必須要依靠行政權包括但不限於警察調查局廉政署等等機官;法院系統不是行政權能碰得到但司法院長是行政全提名;檢方的人事是行政權在管;我們的司法官依法依現狀有沒有 “能力” 和 “ 權力” “ 獨立行使職權”?有沒有有沒有有沒有??? 兩個約後若查無貪污受賄金流,行政權可以說因我國司法獨立所以執政黨和總統都無權干預,尊重司法官獨立辦案,和我們行政權無關,我下車了謝謝。如此社會能接受嗎? 再次謝您願意發表高見,但上述拙見希望您也參考一下,謝謝。
@user-jcrk
@user-jcrk Ай бұрын
​@@lushuoling有些看不懂,不過我看完的理解是行政權包含部分檢院的權利,但是檢院又該是司法獨立的。不過由於執政黨的行政權可以選擇監察院長所以,行政權才能像這樣干擾司法的獨立性。 所以問題就是當執政黨能干擾司法獨立的時候,就應該修法阻止這件事。 或是執政黨不應該透過選擇性處理貪污案件,來作為政黨鬥爭清算的武器。
@八格野鹿
@八格野鹿 Ай бұрын
@@user-jcrk 法官屬司法院管姑且不論 檢查官主要由法務部管轄 而法務部是行政院轄下部會 那行政部長是誰指定的呢 想必用膝蓋就能想出來了吧 所以行政是可以干預檢查官系統的 這可由水母貪466元案件的証言可見一般 法官的部分無法干預 所以只能由行政去配合司法了 第二位自稱綠色法官的法官 就是檢查官配合他的值班時間 提出抗告給他來審理 才能順利羈押柯的
@a23919763
@a23919763 Ай бұрын
急著押人是因為已經有人通風報信,導致應曉薇和沈慶京準備出逃國外了。腦殘也請有限度,難道又要等全部嫌犯都逃到國外再來押人?
@rockmanx3721.
@rockmanx3721. Ай бұрын
失望,志祺其他節目都做得很好,訪談都很不錯,不管是住房還是健康甚至社會議題我都有看。 為什麼這件事情全部避重就輕,然後沒問題的事情卻把它講得模稜兩可?這樣真的太明顯了,尤其結尾針對柯,你怎麼不談郝時候的狀況,還有蔣團隊對於這次彈劾的回覆來說明?避重就輕!失望!
@mingwu4331
@mingwu4331 Ай бұрын
蔣市府只講有開會的程序合法,他們不承認幫內容的合法性背書,資訊不更新?
@alvinwang1204
@alvinwang1204 Ай бұрын
志祺一直是綠色,假中立真置入。
@sw.7124
@sw.7124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幫北檢當發言人他根本不敢講!!!! 三立養七年的檢調線他怎麼不敢講????? 黨檢媒一體,什麼不關民進黨的事?????噁!!!!!
@balicc1585
@balicc1585 Ай бұрын
不奇怪,假中立
@zoililk2087
@zoililk2087 Ай бұрын
他連「公開展覽」都不敢提,假中立
@superpcwang
@superpcwang Ай бұрын
志祺製作新聞資訊的專業度已經遠大於舊媒體了
@Oliver-o1b
@Oliver-o1b Ай бұрын
贊成
@詹穎柔-i6w
@詹穎柔-i6w Ай бұрын
本就想了解這個議題,七七出這個議題真的是幫大忙了😊😊
@lieaiv
@lieaiv Ай бұрын
確實! 現在很少新聞媒體能這麼客觀的角度去看待每個議題 雖然還是有人沒辦法接受 就像我們已經把電視新聞媒體給冠上是政黨工具一樣 我相信還是有好的記者 但社會和輿論多少還是會影響 所以也不能全怪他們就是了 因此不管是電視新聞還是志祺七七 我們還是要有分辨的能力 不過能得到我們的肯定代表志祺的努力是值得的 而且讓我們知道社會議題不是只有記者在製作 也有像志祺七七一樣的好團隊給我們沒有被權利給扭曲的客觀資訊 真的辛苦志祺七七的團隊整理這些資料和知識 也感謝志祺能做出這個影片 畢竟這種影片很容易被誤會、攻擊、被炎上
@camelw2001
@camelw2001 Ай бұрын
用媒體的錯誤資訊做出來的,有什麼可信度?
@路西法-f9x
@路西法-f9x Ай бұрын
@@camelw2001 他沒用媒體的錯誤資訊,雖然只提執政黨的觀點和法源依據,一丁點都沒有提到反駁方的觀點和法源依據, 你只能說依照媒體錯誤指控的方向為基準,使用絕對沒問題的資訊去做影片,屬於先設好答案再填內容。
@Teddy-be1wv
@Teddy-be1wv Ай бұрын
看到下方一大堆人留言,“七七很勇敢,製作這種批評政府的議題” 讓我感覺到,現在台灣是大陸嗎?
@york9247
@york9247 Ай бұрын
因為現在小草只要意見不合就會到處出征
@dog95234
@dog95234 Ай бұрын
@@york9247 你不也到處在出征別人和引戰? 理性討論好像很難似的
@freeav418
@freeav418 Ай бұрын
​@@dog95234陳述事實為何就不是理性討論了?
@chaonick6199
@chaonick6199 Ай бұрын
恩...如果台灣是大陸,你應該看不到這部影片。 而且會說很勇敢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不管站在哪一方,都會被另外一方的狂熱支持者攻擊 瘋狂騷擾追著洗版的也不是沒有,實在吃力不討好,敢做這個議題真的值得respect
@陳智澤-z9p
@陳智澤-z9p Ай бұрын
@@freeav418 不要有隨便扣人帽子和看言論就把人分類的壞習慣,每次看著這種千篇一律的互相嘲諷指責,就覺得台灣的包容多元社會遇上政治就成了假象。
@王惟-u2r
@王惟-u2r Ай бұрын
北檢發言人發的文,自己發完又刪掉的,不提一下嗎😂
@踢出一個未來
@踢出一個未來 Ай бұрын
+1
@Eric54188
@Eric54188 Ай бұрын
偏綠的就別希望了
@qwe22222zxc
@qwe22222zxc Ай бұрын
這樣就不能幫綠營洗地了 民進黨現在的做法跟共產黨沒兩樣 有時想想乾脆給中共統一好了
@sw.7124
@sw.7124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幫北檢當發言人他根本不敢講!!!! 三立養七年的檢調線他怎麼不敢講????? 黨檢媒一體,什麼不關民進黨的事?????噁!!!!!
@陳為平
@陳為平 Ай бұрын
*柯市府8年任內都委會通過的容積率是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加上20%獎勵容積率為672%(就是公文上蓋甲章的那個公文)。 *威京集團可自己花錢買容積率申請容積率移轉(法律上限最高30%)加總後容積率為840%。(柯卸任至今尚未申請) *所以柯文哲說不知道容積率是840%是沒錯的,他無法預知未來!!!840%容積率都是綠議員名嘴媒體對外放話的!!! *目前檢調是針對20%獎勵容積率部分有無涉及圖利辦案。 *2024.1.24蔣市府都發局新聞稿表示經都委會確認20%獎勵容積率符合都市計畫法,獎勵容積率可市府依規定決定 *獎勵容積率是財團讓利出來,比如捐地皮蓋公共設施 如停車場、捐金錢蓋公共建設 如捷運...等 助於都市發展與民眾獲益,市府協商討論後予以財團的獎勵 *獎勵容積率明明市長可以自由裁量的東西,柯卻丟給市民組成的都委會,開了無數公開透明的審議會,多數決 一致達成了這個圖利全體市民的結果。此例一開,叫官員未來如何上下其手?結果卻被說成柯市長主導一切,若要圖利就市長自己決定即可,不用都委會多數決 京華城基本容積率560; 獎勵容積率為基本容積率的20%,560x0.2=112; 移轉容積率為基本容積率的30%,560x0.3=168; 所以: 560+112=672 560+112+168=840 高雄國賓飯店改建豪宅1,142%容積率弊案: *為什麼地目是商五用地,商五用地全台目前只有高雄有,連高度商業化的台北市都只有商四,高雄有甚麼條件優於台北市能有商五用地? *危老鑑定僅由一位技師鑑定 *至今不肯提供鑑定報告 *容積率上限30%給到36% *沒有都委會由首長決定 *2020年非危老但2年後突然變危老建築 *被判定為危老建築後還繼續營業了一年
@HuangHuang-t3k
@HuangHuang-t3k Ай бұрын
高雄國賓?你去問吳敦義啊🤣
@葉丁-m2y
@葉丁-m2y Ай бұрын
吳敦義 高雄市(院轄市)第5任官派市長 第1任民選市長 任期 1990年6月18日-1998年12月25日 前任 蘇南成 繼任 謝長廷 得票數400,76 得票比54.46%
@葉丁-m2y
@葉丁-m2y Ай бұрын
​​@@HuangHuang-t3k 吳敦義維基百科zh.m.wikipedia.org/zh-tw/%E5%90%B3%E6%95%A6%E7%BE%A9
@kuohuachuang5593
@kuohuachuang5593 Ай бұрын
中肯~如果在fb就會有一堆假帳攻擊你
@ritalu7312
@ritalu7312 Ай бұрын
​@@HuangHuang-t3k不懂,到底是從哪裡得知要問吳敦義?國賓是這幾年才申請危老都更,在公佈後,還一堆人為了懷念裡面的餐廳,一直去訂位,且正常危老都更申請,不是市政府要依現行法規審核嗎?都2020年後了,還在找20幾年前的市長,就算找,也該找謝長廷或陳菊吧,陳菊當了12年市長,才又換陳其邁的。
@我蝸牛啦
@我蝸牛啦 Ай бұрын
感謝志祺團隊的努力整理,讓我們看到京華弊案的過程與目前進度。最近看到阿北發生這些事,真的覺得很意外,都有在關心,但就是看得一頭霧水😂
@camelw2001
@camelw2001 Ай бұрын
77的資料來自所有媒體,所有媒體夾殺柯,得到的資訊都是假的,用顯微鏡看柯?旁邊的垃圾貪污 弊案安不用看?
@0701polly
@0701polly Ай бұрын
+1 😅所以真心感謝七七團隊用心整理
@天魔神
@天魔神 Ай бұрын
看阿館或國昌老師的節目就能知道哦
@nicknick1774
@nicknick1774 Ай бұрын
@@天魔神這是我今年目前聽過最好笑的笑話,感謝你😂
@jryanyang2701
@jryanyang2701 Ай бұрын
@@天魔神😲 卡提諾學者 哈哈哈
@jasonyang55
@jasonyang55 Ай бұрын
直接跪著看完這部,資訊量有夠龐大,相信貴團隊在決定要製作這部影片時,也下了非常大的勇氣。重點是內容來源都是客觀的事實,而非主觀的認定,這更需要非常龐大的時間跟專業才能完成,實在佩服!
@0701polly
@0701polly Ай бұрын
沒錯!真心佩服七七團隊!真的也是辛苦了!這樣超級有爭議的議題還是勇敢的非主觀的報導,超級不容易呀~~~辛苦七七團隊了!❤
@ambert919
@ambert919 Ай бұрын
請更正,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非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權,台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規範容積率,於是台北市及每個縣市都有權,自訂各種容積率包括法定容積,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又不是京華城獨有的特例,所以拿都市更新條例說不合法,拿A說B,根本不恰當。
@CoolAsIce3927
@CoolAsIce3927 Ай бұрын
最大的重點沒說到,整片就照本宣科而已,京華是改建案,改建就不能有容積轉移跟容積獎勵,不然大家都來改建就好
@qwe14785294
@qwe14785294 Ай бұрын
@@CoolAsIce3927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先看完吧
@aaronwang8980
@aaronwang8980 Ай бұрын
8:33 錯誤點1,京華城本來就不是都更案,京華城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細部計畫,向北市府申請容積獎勵,「是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 15:32 錯誤點2,兩次裁定都是必須依照第一次羈押時提審的資料來裁定,不得用新證據,以免辯方沒有時間來準備。因此這兩次本質上根本是相同事件、相同證據的情況下,產生出不同的法官的心證,而第二次裁定的法官甚至還有被彈劾的經歷,這個事情很好查證,不懂為何志祺避而不談?
@shasha77
@shasha77 Ай бұрын
【勘誤】 6:50 字卡應為:560% + 560%x20% + 560%x30% = 840% 很抱歉這邊字卡有誤,非常感謝觀眾提醒!
@user-broken_head_blue_bird
@user-broken_head_blue_bird Ай бұрын
少講一個民進黨代替北檢發澄清公告,被抓包後才立刻下架。
@brlin
@brlin Ай бұрын
@@user-broken_head_blue_bird 民進黨只是以主觀的角度進行澄清而已吧?
@kyotasineigi
@kyotasineigi Ай бұрын
@@brlin 沒有什麼主觀的角度,裡面明顯寫出只有檢調才知道的事情,他要是心中沒鬼就不會刪了
@brlin
@brlin Ай бұрын
@@kyotasineigi > 裡面明顯寫出只有檢調才知道的事情 來源?(敲碗
@林小穎-v3c
@林小穎-v3c Ай бұрын
我有截圖,只是這裡也不能弄照片上來​,截圖的文字我不知道怎麼複製,但我想你有心要多查查應該查的到@@brlin
@鍾阿光
@鍾阿光 Ай бұрын
你在影片6分14秒的時候引用錯誤京華城不是引用都市更新條例而是都市計畫法的細則~~細則當中就有明確規範都委會審議計畫當中細部辦法可以視城市當中需求決定"容積率"然而這個辦法是全國各都市都適用的~~然後你還拿苗博雅質詢都市計畫當中來當錯誤資訊~~都市計畫裡面的細部計畫裡面就有提到非都更地區給予的容積獎勵有很明確的規定~~如果你沒有經過求證詳細看過京華城的提交的都市計畫法就不要輕易評斷你得到的事實資訊是否正確~~~一般人不會去看到詳細辦法書的內容跟他們的計畫但是麻煩請自己去查閱他們都市計畫更新小組每次開會所決定的事項然後去找相關法律他們都會說明~~~但是你現在用你自媒體的影響力用錯誤的資料來源在講述給其他不知情的民眾你這樣不算是誤導嗎?不算是假訊息嗎?不經過求證就利用部分媒體的資訊來假裝自己第三方公正評論~~~這個不符合你自己所說的公正客觀事實如果要公平使用媒體資訊請兩方對造民眾之聲他們有提出京華城的記者會請您兩方對造在看你所下的評論是否正確~~~
@鍾阿光
@鍾阿光 Ай бұрын
最後你文裡面提到偵查不公開原則~~如果不是北檢洩漏透露出相關秘密那不就代表媒體正在散撥不實的假訊息嗎?因為自己敢保證所拿到200%的消息說得繪聲繪影~~~這不算是假訊息在誤導嗎?偵查不公開原則根本就是個笑話~~~之前黃國昌上帶著秘密證人去北檢檢舉 當時只有檢察官 黃國昌 秘密檢舉者 協助紀錄的四人 上午檢舉下午鏡新聞就把秘密檢舉者全部資料大公開~~然後黃國昌質詢法務部的時候法務部說北檢沒有洩漏~~那真的好笑了沒有洩漏難道自己去秘密檢舉然後自己再把當秘密證人身分透漏給媒體嗎?要大家相信司法偵查不公開~我相信有眼睛都看的出來到底有沒有洩漏給特定媒體了~~~媒體自已是第四權理應該監督執政黨來達到媒體監督政府~~~可是現在變成媒體在幫執政黨當作特定打壓的對手~~~有人會不知道三立 民視 自由時報全都偏頗民進黨的嗎? TVBS 東森年代等這些新聞都是偏跛國民黨的嗎?有人不知道的嗎?但是整天播報的新聞都不是正確的消息也沒有看到他們各大媒體為了錯誤報導有跟社會大眾道歉跟澄清~~~這就是我們的新聞媒體素質嗎?~~~自媒體是自己經營沒錯但是也是算公眾人物之一難道不用替自己錯誤影片跟誤導來跟所看到影片的人道歉嗎?我知道有些自媒體會道歉這個我個人欣賞但是我還沒在你這個志祺77看到你有為了這個錯誤訊息而道歉
@張大刀-g1y
@張大刀-g1y Ай бұрын
可以做一集文燦嗎 我很想看
@GGG-qy9jd
@GGG-qy9jd Ай бұрын
綠的他敢做嗎? 標案不要了?
@kellyhuang3378
@kellyhuang3378 Ай бұрын
文燦的支持者相信司法,沒有問題。
@user-qjxhr26f9w
@user-qjxhr26f9w Ай бұрын
那可以再做一集高鼻安嗎?
@卡巴拉吉
@卡巴拉吉 Ай бұрын
@@user-qjxhr26f9w你看了可能會吐血😂 466元貪污罪,然後有智障就開始跳針,貪一塊錢也是貪污
@HappyDDays
@HappyDDays Ай бұрын
她不敢啦XD
@john-chung-hsuanwu8766
@john-chung-hsuanwu8766 Ай бұрын
這樣看下來 如果檢方要治柯文哲圖利罪 那就必須滿足兩條件 1. 京華城的容積增加是違法的 2. 柯文哲知曉這是違法的 從都委會的獎勵條例缺失來看,容積增加是違法的,所以檢方的目標就是要證明柯文哲理解其條例缺失的不合法性。 如果檢方要治柯文哲貪污罪 那就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1. 錢從沈慶京口袋出去 2. 那筆錢進到柯文哲口袋 目前看來沈慶京一定有錢出去,但是有沒有進柯文哲口袋還不知道。 這樣就合理解釋為什麼柯文哲的 “不知道“ 跟 “謎之帳目“ 會引起這麼多關注了… 感謝解說,全台灣媒體現在只有志祺有辦法這麼有條理的講清楚🙏
@sodamilk8459
@sodamilk8459 Ай бұрын
解析的很清楚 不過在北檢之前的羈押文裡已經說柯文哲「明知違法」 不知道是已經有他「明知」的證據了還是什麼意思
@jackie36952
@jackie36952 Ай бұрын
@@sodamilk8459 這就看檢調 證據在哪 就知道了
@vsentong
@vsentong Ай бұрын
​@@sodamilk8459所以實際上圖利罪的判定還蠻主觀性的,前幾年就有在討論要不要除罪化,但後面就不了了之了
@howfan5566
@howfan5566 Ай бұрын
光是蔣市府還不知道是否違法,因此還沒停工京華城,就能造成一整串的圖利要件鬼打牆
@jasonmakemoney
@jasonmakemoney Ай бұрын
@@sodamilk8459這個北檢的”心證”真的有夠”心證”….😆
@哈哈哈哈哈-l5l
@哈哈哈哈哈-l5l Ай бұрын
如果用「無罪推定原則」與「避重就輕」作為你很「中立」的標準,那你成功了😂
@EhS-g8r
@EhS-g8r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這次最誇張的是媒體,不斷報假新聞,又改,為什麼這些媒體就不能管。
@Excalibur0923
@Excalibur0923 Ай бұрын
你要政府直接介入懲治媒體?要確喔....
@李長融-q8y
@李長融-q8y Ай бұрын
​@@Excalibur0923中天ban
@similis_5526
@similis_5526 Ай бұрын
@@Excalibur0923 但中天被懲治已經是先例了
@kmwitness5885
@kmwitness5885 Ай бұрын
​@@李長融-q8y中天是大家都看得出來的爛
@正義執行-y1e
@正義執行-y1e Ай бұрын
假消息自然有人關係人提告,因無法說明,只好抹黑媒體作假也是手法
@fredafeng188
@fredafeng188 Ай бұрын
我之前蠻常看77的整理,但越來越不敢看,因為有時候錯誤資訊還要從留言區才能知道😑
@tingyu8290
@tingyu8290 Ай бұрын
在現在的媒體你怎麼知道哪個才是真實性?
@張柑仔-l9t
@張柑仔-l9t Ай бұрын
太勇敢了吧 居然做這個主題
@domo9378
@domo9378 Ай бұрын
現在做還嫌晚哩 不過本來就有很多有爭議的地方要小心
@skwong94
@skwong94 Ай бұрын
不懂就問:是要怕什麽?
@coolwater5831
@coolwater5831 Ай бұрын
@@skwong94 草
@MingKitChan2000
@MingKitChan2000 Ай бұрын
@@skwong94 怕白蓮草
@skwong94
@skwong94 Ай бұрын
@@coolwater5831 可能同溫層不同,我到現在還沒看過真正的草,反而全都是討厭草的,而且假設大家説的是真的話草都很弱勢根本做不了什麽,這樣的群體到底有什麽好怕的 (話説在台灣人的認知裏面是草多還是粉紅比較多?
@yoheitcy1
@yoheitcy1 Ай бұрын
「不看新聞,你會跟世界脫節。看了新聞,你會跟真相脫節。」-丹佐·華盛頓 志祺七七的資料來源是可查證的,要是傳統媒體有這一半的道德就有救了。
@劉宏宇-g1i
@劉宏宇-g1i Ай бұрын
別認為他們有救,他們是故意放棄治療的
@mangopo99
@mangopo99 Ай бұрын
事實上,丹佐華盛頓並沒有說這句話
@jonathanliu7999
@jonathanliu7999 Ай бұрын
唉 小草見識
@_twotwocw9085
@_twotwocw9085 Ай бұрын
@@mangopo99 怎麼說
@EiShin1152
@EiShin1152 Ай бұрын
​​@@mangopo99 kzbin.info/www/bejne/hGnaZ4GFgZZ3hJo ??? 請問我們現在是活在不同的平行時空嗎
@keroro3487
@keroro3487 Ай бұрын
影片中容積獎勵的部分說可能違法,結論是以有適法性的問題,看完給我的感覺就是這裡面有鬼,一定有人有犯罪 但根據《都市計劃法》賦予每個縣市政府都可以自己制訂容積獎勵規定。《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的規定方式,與其他縣市不同,除了「提供公共開放空間」之外,沒有對其他常見五種容積獎勵事由做通案規定。但台北市政府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85條的授權,仍有權規定容積獎勵,並跟據《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的規定,其有權在細部計畫中作規定。 如果理解上述說明,就可以知道,台北市公務員、都委會委員、台北市長,並沒有「明知違反法令」,而是遵循《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的作法。而且京華城並非台北市對此種「非都更案」採此種在細部計畫規定方式的唯一一案。況且,撇開法律形式主義,其他縣市都可以對五種事由給予容積獎勵,台北市當然也可以在細部計畫中自己規定。 這影片的基調是不是就以有罪為出發點來討論呢?
@LBW-r6d
@LBW-r6d Ай бұрын
我也覺得他似乎沒有討論到不同觀點,例如楊智傑老師的觀點!
@CHKu-l4f
@CHKu-l4f Ай бұрын
沒錯,很明顯,意圖引導
@yaoxuanxiao
@yaoxuanxiao Ай бұрын
在2020/10/12那場關鍵會議裡, 京華城直接引用「都更」條例,提容積獎勵,原因是建商自我感覺良好,認為改建符合都更「精神」--誰敢同意? 然後都委會、都市規劃科、都市設計科通通跳出來,急喊:不妥不妥。 這時,某都委出來打圓場:不然你都發局先訂個容獎上限吧。 講完之後,現場「完全沒人反對」。 都發局總工程師兼會議主持人邵琇珮依委員建議,就說:那麼,比照通案原則,容獎上限為20%,至於實際要怎麼給,交給委員們決定。 等到實際審查的時候,為了參考給多少獎勵比較合理,他們就參考了都更的綠建築標準,所以找柯文哲蓋章背書「準用都更條例當參酌」(而非依據),去審獎勵4%、6%、8%合不合理。我猜柯文哲跟我一樣是法盲,而且基於信任都委會是共識決的前提下,問都不問,直接「砰」地就爽快蓋了章。 → 什麼叫做「通案原則」? 意思是其他建案都這樣處理,這件就比照辦理吧。 台北市政府沒有欺負他們,不會給得比較少,但也絕對不會給得比較多。 雖然都市計畫法沒有明訂容獎上限,但地方自治條例裡面確實授予了地方政府有裁量空間。 就像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上字第372號對新竹市兒童醫院容積率的判決,就直接說了:都市計畫法只有指導原則、框架規範,地方政府在「一定範圍內」有形成自由去達成目標。 如果沒有形成自由,怎麼會叫「計畫法」呢? 至於如何確定「合法界線」?就要考量公益性和對價性,這也是整體會議歷程不斷爭論的部分。
@alvinwang1204
@alvinwang1204 Ай бұрын
77滿綠的
@alvinwang1204
@alvinwang1204 Ай бұрын
@@CHKu-l4f 77滿綠的
@shinerain2598
@shinerain2598 Ай бұрын
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第39條、第85條規定,臺北市完全有權利訂定相關施行規則。 但臺北市沒有《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其他直轄市與臺灣省都有,只有臺北市沒有),臺北市有《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根據該條例第25條,「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交通、景觀、防火等事項,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程序辦理。」所以擬定相關容積辦法是寫在細部計畫中,在細部計劃有提到京華城是非都更,容積獎勵上限比照內政部規定『非都更不得超過1.2倍法定容積。』 以京華城舉例:560%*1.2=672%(+112%)=20%,所以給予京華城20%沒有違法。 在20%沒有違法的前提下,該考慮的就是獎勵項目的問題(也是這次的爭議問題)。 京華城獎勵容積取得條件: ①韌性城市貢獻獎勵(4%) 綠建築鑽石級+繳納17.5億元保證金+認養復盛公園50年 ②智慧城市貢獻獎勵(8%) 智慧建築鑽石級+繳納35.1億元保證金+設置法定停車位數6%以上之充電停車位及電池交換設備供公眾使用 ③ 宜居城市貢獻獎勵(8%) 耐震標章+繳納35.1億元保證金+無償提供公益空間達800平方公尺+協助吉祥路、東寧路整修順平道路鋪面與改善人行道或興建公共人行陸橋,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 根據監察院的說法是認為京華城是非都更,獎勵沒有法源依據,也沒有臺北市政府說的對價性與公益性,認為臺北市有缺失。關於對價性與公益性的問題見仁見智,因為沒有統一適用的標準。但法源依據在《 都市計畫法》上有規定直轄市自行辦理,而且《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臺北市政府有權在某地域的細部計畫中,規定該區域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方式。 綜上所述20%沒有違法的問題,主要的問題只剩對價性與公益性問題,但因為京華城還在施工還沒蓋完,能不能拿到20%都是未知數,而且在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83次會議中有提到,如果達不到鑽石級那就沒有20%的獎勵容積,因此京華城繳交了87.7億元的保證金也可能拿不回來。 補充:臺北市是全臺唯一沒有明定都市計畫容積獎勵的直轄市,他們一直以來都是以細部計劃訂定獎勵容積。至於其他縣市有沒有跟京華城案類似的獎勵容積,以《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該施行細則適用範圍不包含直轄市,因為直轄市能夠自行訂定)舉例。 第34-2條『』的部分是京華城能適用的範圍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銀級以上。 二、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達現行規定之一點二五倍。 三、應用智慧建築技術: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智慧建築設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且通過智慧建築等級評估銀級以上。 四、納入綠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關於20%的部分同樣條款的第34-3條,『』的部分是京華城能適用的範圍。 各土地使用分區除增額容積及依本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規定可移入容積外,於法定容積增加建築容積後,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一、依都市更新法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五倍之法定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三倍之法定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 二、『前款以外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法定容積。』 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於12日在內政部表示,至1991年開始管制容積率以來,因強調各地發展特色,內政部定調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而為了避免浮濫,也要求地方政府以人口和活動量,估算基準容積。他表示,2013年已明文規定,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這已經是所有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共識。
@keroro3487
@keroro3487 Ай бұрын
既然是直轄市自行辦理,就沒有違法的問題,公益性跟對價性身為一個商人一定會盡量以可以賺錢為目的去爭取,若做出來的效果對台北市民整體有益則獎勵沒問題,反之保證金被扣掉,怎麼說都是市政府及市民佔便宜 所以現在是哪個部分違法了?
@shinerain2598
@shinerain2598 Ай бұрын
@@keroro3487 兩個羈押庭的法官,對違法的認定有很大的不同。無保請回的法官,依據監察院的說法認為20%違法,但柯文哲信任專業認為都委會是共識決,所以他不認為違法,所以才沒以圖利罪羈押他。 羈押禁見的法官則是認為超過560%違法,包括京華城合法自購的30%以及目前具有爭議的20%違法。 我個人認為羈押禁見的法官問題蠻大的,因為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20%的問題,但他卻把問題歸在超過560%違法?還包括合法的30%?🤔
@stormtrees6940
@stormtrees6940 Ай бұрын
如果公益性有問題 我比較想知道,現行台北市 是不是知法犯法阿?
@shinerain2598
@shinerain2598 Ай бұрын
@@stormtrees6940 公益性的問題應該跟現任臺北市無關吧?因為不是他們決定的。
@stormtrees6940
@stormtrees6940 Ай бұрын
@@shinerain2598 不懂 如果當年有算公益性(認養公園、擴增道路、蓋路蓋天橋) 那今年重新估算獎勵的時候 這種公益性應該也要含擴吧? 但據我所知 今年也是獎勵20啪(都更局 2024年 一月四號的會議紀錄) 所以我不懂這一塊 比較想知道 是因為時空背景嗎?
@8889man
@8889man Ай бұрын
從頭到尾都不提都市計劃法39條、85條及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這集有有張冠李戴之嫌 當年北市府是按都市計劃法39條、85條及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授權而自定容積率..且有報政院核備 因為這幾條"並未"僅限都市更新的危老建築... 京華城案原本就是有考量"非"都市更新案,容積審核標準參考都市更新案後訂的"更嚴格"... 現在被顛倒是非,說明知不是都市更新卻硬套都更的法規;訂的標準明明更嚴格,卻說對價性不足是圖利
@RYF-d9v
@RYF-d9v Ай бұрын
對的,選你正解。七七以前就有類似手法了。
@winddroper
@winddroper Ай бұрын
現在就很怕不少媒體是用假中立去達成自己的目的 整部影片完全沒有提到沒直接證據聲押的討論。 也有一些訊息故意遺漏,從上次的青年貸款導致房價暴增的事,就一直感覺似乎有似有似無的想要導向是通膨造成房價暴增,這樣就讓我覺得相對起來不是那麼公正了。
@FDHVV225
@FDHVV225 Ай бұрын
你應該說這獎勵為何只能京華城有。可以帶動旁邊經濟給予獎勵 那之後沒有要怎樣
@姜明翰-o5w
@姜明翰-o5w Ай бұрын
我以為只有我覺得志祺七七在洗地😂😂😂
@user-jm6un8vr6f
@user-jm6un8vr6f Ай бұрын
@@姜明翰-o5w是喔
@CobbW
@CobbW Ай бұрын
我看得出志祺他想用公正客觀的角度去解釋 但其實他的論述多數都是質疑方的論述 對於柯文哲方的解釋陳述不足 另外怎麼會覺得民進黨干涉的程度不足呢?客觀事實就是民進黨不斷公開喊話 以及民進黨本身是當權者 不管是地檢署還是司法院本身都受中央政府指揮 所謂的司法獨立 是一種抽象的概念 因為如果要真正獨立 那司法院可能要改叫司法府 完全另外獨立 但這不可能啊 現在社會撻伐柯文哲的理由是啥?是他知不知道840%?是他對於京華城都市計畫案的態度嗎? 當然不是!! 現在社會質疑的是柯文哲是否貪汙 是否不當收賄 這才是問題啊 地檢署主要也不是在查京華城都是計畫案是否合法 是在查柯文哲是否貪汙圖利 我就問假設都是計畫案不合法 那麼柯文哲就是圖利或貪汙嗎? 不是這樣講的吧 這事情本身就是在找柯文哲麻煩 如果有先掌握柯文哲貪汙圖利之證據 那這個過程當然合法 但檢方起初調查開始就非如此 那這跟京華城都是計畫案是否合法 還有關係嗎?
@kingkinglin3783
@kingkinglin3783 Ай бұрын
你怎麼會用許淑華說彭正聲說什麼? 許淑華就是柯黑,許淑華說「彭正聲說是柯文哲交辦」,這句話就有鬼了。建議你除非真的查閱了檢方有公佈彭正聲的說法,否則你被帶風向就算了,還帶別人風向。
@bin64077
@bin64077 Ай бұрын
真的,開頭說要以當事人說法,後面看到「許淑華說」 許淑華是當事人?還是會議紀錄?還是北檢新聞稿?
@陳志瑋-i7n
@陳志瑋-i7n Ай бұрын
77就是呱吉2.0阿,以為自己藏的很好😂
@bubblebear888
@bubblebear888 Ай бұрын
這位本來就不是中立的 之前幾篇影片跟波特王一樣 這次裝得更高招了 一堆人被騙😢
@jolie7147
@jolie7147 Ай бұрын
而且苗博雅是大柯黑..... 因為七七是綠色的
@ChampionBoyGG
@ChampionBoyGG Ай бұрын
我看到這也覺得不對勁..許是當事人 還是北檢聲明嗎? 還好我有戴顏色過濾鏡才沒被帶風向
@archer9527
@archer9527 Ай бұрын
主要容積給予牽涉到很多法條,很多名字又很像,基本上一般人也很容易搞混,下面就來整理一下。 【都更】條例 65 條 給予獎勵 →京華城 不符合都更 這個是裡面最簡單的。 監察院糾正 都市計畫法 32 條 分區管制 →  台北市【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25 條】 :560% →  台北市【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 11 章】:給予獎勵 1.監院說不行從這邊給容積獎勵 2.監院覺得缺乏法令依據給容積獎勵 3.監院並未說不可採用其他法條給予獎勵 台北市府引用 都市計畫法 39 條 施行細則規定容積 → 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25 條】: 擬定細部容積 請注意,不要跟上面 台北市【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25 條】搞混。 另外要注意的是,台北市是全台唯一沒有明定 【都計】 獎勵容積 20%的 縣市。而是擬定細部計畫訂定。 高雄施行細則 24條、桃園施行細則 42條,等等(全台除台北市外),皆有明定 獎勵容積20% (1.2倍)。 很可能「通案原則」是由此衍生,台北市外的縣市,滿足都計條例就有 20% 獎勵,台北市則不知是否故意沒明訂,通常會往下凹不給到 20%。 爭議 雖台北市用【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25 條】: 擬定細部容積,但大部分【參照】【都更】獎勵條件去做訂定。 已知京華城,不符【都更】65條。 且已知台北市其實是使用【都計】自治 25條,但內容大部分【參照】【都更】獎勵條件去做訂定。 因此監院很可能解讀成,北市直接用【都更條例 65 條】 給予 20% 獎勵,變成糾正錯重點,最後也沒說明是否可用,【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25 條】,給 20% 通案原則獎勵。 結語 (參雜一些對監院的推測) 監察院在調查報告與糾正文中,並沒有討論《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可能搞烏龍,或是監察院不認為第25條是其法令依據。也許監察院可能認為第25條這種作法,違背了《都市計劃法》希望直接在施行細則中規定的意旨,不該「再轉授權」到細部計畫中去規定。 但監察院沒也有明確指責這種方式不對 (沒提) 。 因此目前引用【都計】25,是否合法,只能等仲裁機關新的說法。
@0928024852
@0928024852 Ай бұрын
解釋的很棒,推! 而不是像其他人亂用其他法條再帶風向...
@worldpz
@worldpz Ай бұрын
6:58秒開始說,都委會沒有創設獎勵機制的權利,且監察院也認定這個案子完全不符合容積獎勵的條件,所以我想問,你所謂的都市計畫25條,能說明給予20%容積獎勵合法嗎?
@nathanchen6158
@nathanchen6158 Ай бұрын
超讚
@archer9527
@archer9527 Ай бұрын
​​​​@@worldpz這就是監院報告搞錯重點的問題所在,已知 用【分區管制】、【都更辦法】不可給容積,所以北市用「都計」25,然後你監院報告繼續說用分區管制、都更違法喔! 變得根本沒回答到重點。 影片六分多那邊 77 也是講,用 【分區管制】給容積違法,而不是 「都計」 25,因為監察院根本沒提 「都計 」25。 至於法務局的部分,就是跟你說,你要依法給容積,不能無法源自己創立容積獎勵規則! 但台北市 「都計」25 就是寫成自行細訂,不像是其他縣市寫明給 20%。 所以監院應該要說明可否使用「都計」25,才是這 20% 是否合法的關鍵,但監院上次根本搞錯重點沒回「都計」25,直接一個鬼打牆輪迴。 備註: 這裡「都計」25,皆指 都市計畫法 39 條 施行細則規定容積 → 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25 條】 【分區管制】 係指 都市計畫法 32 條 分區管制 →  台北市【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25 條】 →  台北市【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 11 章】
@worldpz
@worldpz Ай бұрын
@@archer9527 那我再請問,除了監院的糾正案之外,為什麼一開始也有都委反對、也提出適法性問題,法務局也提醒過法源依據問題。換句話說,是否如果當初先訂立通案容積獎勵辦法,再來進行京華城改建案,是不是就沒有問題了!
@燕南天
@燕南天 Ай бұрын
我就問,北院說柯文哲「明知違法」而為之;表示都委會最後審議決定通過的11名專家學者都是「知法犯法」?然後還把這些犯法的文件做公開展覽?荒唐~
@gdf66555
@gdf66555 Ай бұрын
這麼說吧,如果是圖利罪,那所有簽名的最後都是同罪 但如果柯有收錢那才是貪汙罪,只有柯有問題 所以所有人都"明知違法而為之???"
@limo9177
@limo9177 Ай бұрын
​@@gdf66555 就不要整個委員會/市府都被起訴,有夠荒唐😅😅😅
@Easonchang-y9c
@Easonchang-y9c Ай бұрын
@@gdf66555目前有被查到有收賄的有都委會、應曉薇,你要這樣編故事這樣的話不是也有可能是都發局、應曉薇議員、威京集團刻意將市長蒙在鼓裡嗎?
@electromagnetic9527
@electromagnetic9527 Ай бұрын
@@燕南天 其實就是因為是柯文哲,都抓起來了,一定要有罪,最好是圖利罪成立,最低刑期五年,下一次選舉,賴皮寮躺著選
@marcofeature
@marcofeature Ай бұрын
都委會的決議是由主席裁定的,所以主席彭現在是被告。
@fule-bw9mm
@fule-bw9mm Ай бұрын
志祺七七有關京華城案他選擇性忽視: 1. 法律之間牴觸應該走行政訴訟和釋憲流程,不是台灣獨步全球的刑法圖利罪和起訴標準,這是該被阻止的迫害人權 2. 無罪證的情況下,法官同意檢察官執行搜索,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不可侵犯人權蕩然無存,這是程序正義的粗製濫造,應該修正 3. 押人取供,檢察官的審訊墮落為刑求手段,程序正義該修 4. 民進黨臉書小編代北檢發新聞稿澄清,檢調說這叫偵察不公開,司法獨立性被政黨髒手染指 5. 檢察官看政黨顏色辦案,過去八年金額更大的中央弊案至今未起訴,檢察官,司法獨立性被政黨髒手染指 6. 媒體未平衡報導各方說詞,我們需要創立新主流媒體 後來才知道是個有拿政府標案的頻道!
@user-jm6un8vr6f
@user-jm6un8vr6f Ай бұрын
有拿標案的有幾個都超明顯的 假中立 真洗地
@ppy1225
@ppy1225 Ай бұрын
新主流媒體? 你是說阿北選前講的 選後就知道哪一家媒體沒穿褲子 最後證明最不準的匯流嗎?
@DearDaniel710
@DearDaniel710 Ай бұрын
打太多字了吧 就直接用崩潰兩個字就好了啊
@AKA72713
@AKA72713 Ай бұрын
你乾脆說 鄭文燦也是押人取供好了 我等你替燦哥抱不平 別忘記桃檢多少次抗告
@bctvanw
@bctvanw Ай бұрын
也說不敢提到柯去小沈家唱歌 是否要掩蓋什麼? 什麼都可以說
@jackymhliu
@jackymhliu Ай бұрын
這次藏的很深喔, 故意不提辯方的理由, 算了畢竟不會跟金主過不去.
@CHIAMINGYU-j2p
@CHIAMINGYU-j2p Ай бұрын
這是斯文洗地 ...看看就好,抄一個政黨翻櫃....跟光電,雞蛋等等無作為相比,司法才有如此爭議,也讓人不得懷疑是棋子,更有人諷刺是為黨狂熱的狗
@user-qjxhr26f9w
@user-qjxhr26f9w Ай бұрын
好好笑,人家明明沒怎樣硬要腦補,小草的腦子除了仇恨與抹黑,再無容量裝其他有意義的東西了,好可憐
@jolie7147
@jolie7147 Ай бұрын
七七是綠色的
@郭秉紳-i3d
@郭秉紳-i3d Ай бұрын
有沒有拿政府標案 有嘛 那還屁話什麼 誰會跟錢過不去
@默默の生活
@默默の生活 Ай бұрын
@@user-qjxhr26f9w這不是很簡單就釣出綠共的你了嗎😋
@林益豪-l1y
@林益豪-l1y Ай бұрын
媒體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所以我們的所有資料來源都是觀落陰知道的😅😅😅
@kenhuang933
@kenhuang933 Ай бұрын
第四項,適度的接露是公開接露,並不是私下偷漏給媒體,因為公開揭露才有真實性,且檢方需要為自己揭露的事件背書,這點個需要說明清楚,不要誤導觀眾
@delicious3715
@delicious371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有點在幫民進黨洗白欸 偵查不公開 但是說洩漏的不是檢方 或者說本來就可以適度洩漏…?
@MrBananason
@MrBananason Ай бұрын
揭露
@delicious3715
@delicious3715 Ай бұрын
@@kenhuang933 偵查不公開然後說 公開的不是檢方 而是底下的基層 不然就說本來就可以適度公開 你不會覺得他到底在供三小嗎 那所以不就沒有所謂的偵查不公開了嗎 這不是洗白是什麼? 這麼明顯還看不出來?
@OuO-r5e
@OuO-r5e Ай бұрын
媒體本來就會跟檢方合作方便調查。
@夏筱紫
@夏筱紫 Ай бұрын
@@OuO-r5e 媒體好棒棒替檢察官辦案
@oh1cabard96
@oh1cabard96 Ай бұрын
看完這集我更疑惑...到底為什麼每天新聞標題都是柯文哲... 先不論涉案動機,明明柯文哲都只是配角...
@haharu3547
@haharu3547 Ай бұрын
他說他不知道是真的嗎? 林洲民都說他不可能不知道了! 三年前阿苗質詢提醒他,他還裝傻! 明明大家提醒他,還通過? 有人會傻成這樣?
@autumn09065
@autumn09065 Ай бұрын
@@haharu3547 你說得很好,那京華城違法了現任市長為什麼還沒給京華城停工,還說甚麼尊重法院判決,是不是現任市長也是圖利?到底是誰傻?
@wei2822
@wei2822 Ай бұрын
他說他不知道是840%
@marcofeature
@marcofeature Ай бұрын
@@autumn09065 北市府在等法院判決,說一審有罪就會停工
@jonathanliu7999
@jonathanliu7999 Ай бұрын
就像綠營立委心犯件 大家都會罵賴一樣呀
@linjia8014
@linjia8014 Ай бұрын
88槍 北檢:查無不法??
@oliviahuang7228
@oliviahuang7228 Ай бұрын
京華城不是申請都市更新 跟「都市更新條例」無關 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是根據 「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權 台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 規範容積率 於是台北市及每個縣市都有權 自訂各種容積率包括法定容積 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 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 20%容積獎勵其中包括 4%要求京華城設計頂級綠建築 8%要求設計頂級智慧建築 8%要求負責建造鄰近街廓通道 包括興建公園和人行陸橋 這三項要求都要京華城多花錢 並非無代價的獎勵
@garychen72688
@garychen72688 Ай бұрын
給推 很多人都不知道 市府只是把都更法的容積獎勵辦法照搬拿來用而已 而不是依都更法去做處理
@OneStepFromHell-85
@OneStepFromHell-85 Ай бұрын
笑死 捐三塊給一百萬
@ritalu7312
@ritalu7312 Ай бұрын
​@@OneStepFromHell-85你在說陳其邁??三年內土地開發並申請建照開工,直接給25%容積獎勵....容積獎勵最高可達60%。
@游千仁
@游千仁 Ай бұрын
京華城: 不是都更案, 故不是用《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 而是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提出申請。 「非都更案」各縣市都可給予容積獎勵 整部《都市計劃法》母法中,都沒有提到容積獎勵。 但是, 《都市計劃法》第39條規定:「對於都市計畫各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 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得依據 地方實際情況,於本法施行細則中作必要之規定。」 《都市計劃法》第85條規定:「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所以,《都市計劃法》有授權直轄市或內政部對容積率(包含容積獎勵)在施行細則中做必要之規定。 除了台北市, 其他縣市都有「非都更案」的五種容積獎勵規定 內政部確實有訂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其於101.11.12年修正時,增加了第34條之2, 規定了五種容積獎勵事由:「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 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 二、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 三、應用智慧建築技術:... 四、納入綠色能源:...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根據內部政訂的這個《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在直轄市以外之縣市,都可以對商業區容積率,另外給予容積獎勵。 另外,高雄市自己也訂了《都市計劃法高雄市施行細則》,於第24條規定了「都市更新地區」和「非都市更新地區」的容積獎勵。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有規定嗎? 回到台北市,台北市有訂定這種「都市計劃法施行細則」嗎? 有的,台北市原來有《都市計劃法台北市施行細則》, 但到100年7月22日臺北市將其改為《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這個《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中, 有沒有明確規定通案的容積獎勵?有一個最相關的條文,是第25條。 第25條規定:「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程序辦理。」 但這個條文並沒有規定通案的容積獎勵, 而是讓市政府可以到細部計畫中再規定該地區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 另外,台北市另訂有《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9條以下規定「提供公共開放空間」可以獲得容積獎率。但此只針對提供公共開放空間這件事,並不包括《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的五種容積獎勵事由。 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規定寫在哪裡? 回到京華城案。京華城案是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由土地權利關係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提出申請,然後台北市政府依同法第23條辦理。 台北市政府辦理時,又跟據《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在擬定細部計畫時,決定為該地區規定特殊的容積獎勵規定。 台北市政府公告的 京華城區域細部計畫書第16頁, 對該區域的細部計畫,詳細規定新的容積獎勵規定: 「(四)符合下列各該規定之一,其各該規定 得分別給予獎勵, 但合計獎勵之容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百分之二十, 且依本計畫或相關法令申請之容積獎勵加計其他獎勵或容積移轉後, 以基準容積百分之五十為上限。 1. 韌性城市貢獻獎勵:......。2.智慧城市貢獻獎勵:......3. 宜居城市貢獻獎勵:......」 從這個細部計畫的規定方式,顯示台北市政府的作法是, 其並沒有在《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規定通案的容積獎勵規定, 而是在個別的細部計畫中,規定該細部計畫的容積獎勵規定。 台北市政府有沒有權力自己規定容積獎勵? 問題就在於,台北市政府有沒有這個權力在細部計畫中「規定」容積獎勵? 台北市政府的《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中,沒有像內政部和其他直轄市(例如高雄市)一樣,把容積獎勵的細節寫在施行細則中。 台北市只有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對「提供公共開放空間」此種情況明訂通案的容積獎勵, 對於其他縣市都可援引的五種容積獎勵事由,台北市政府卻沒有通案規定。 但是,我們卻不能說,台北市政府沒有權力對個別「非都更案」給予容積獎勵。 一方面,《都市計畫法》第39條、85條,本來就有授權台北市這個直轄市有權力自己訂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 二方面,台北市因該授權所制定的《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在第25條所採取的方式是,「(台北)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容積率」。 也就是說,台北市有權在細部計畫中「規定」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 台北市政府針對「非都更案」,與其他縣市雖然有不同作法, 但從法令上來看,不能說台北市政府違反了《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也不能說台北市政府沒有法令依據。 監察院為何認為台北市政府違反法令? 監察院認為,既然台北市政府只有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9條以下對「提供公共開放空間」明訂通案的容積獎勵, 此外並沒有對其他縣市常見的五種事由規定通案的容積獎勵規定。所以監察院認為,台北市政府不能為京華城創造個案的三種容積獎勵規定。 問題在於,一方面,其他縣市都有規定,對於非都更案,可以用五種常見的容積獎勵規定。 二方面,《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所設計的方式與其他縣市不同。該條規定台北市政府有權在某地域的細部計畫中,規定該區域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方式。這是《都市計劃法》第39條、第85條的授權,且此《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也有報行政院備案。 監察院在調查報告與糾正文中,並沒有討論《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表示監察院不認為第25條是其法令依據。或許監察院認為第25條這種作法,違背了《都市計劃法》希望直接在施行細則中規定的意旨,不該「再轉授權」到細部計畫中去規定。 但監察院沒有明確指責這種方式不對。 且這種方式是否真的不對,還有得爭論。 監察院自己對法令的理解,與台北市政府與筆者的理解不同。不同法律專家對此種複雜的都市計劃法令的解讀,有所不同,是很常見的事情。 台北市公務員、都委會委員、台北市長是否明知違反法令? 經上述說明可知,《都市計劃法》賦予每個縣市政府都可以自己制訂容積獎勵規定。 《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的規定方式,與其他縣市不同, 除了「提供公共開放空間」之外,沒有對其他常見五種容積獎勵事由做通案規定。 但台北市政府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85條的授權,仍有權規定容積獎勵, 並跟據《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的規定,其有權在細部計畫中作規定。 如果理解上述說明,就可以知道,台北市公務員、都委會委員、台北市長,並沒有「明知違反法令」, 而是遵循《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的作法。 而且京華城並非台北市對此種「非都更案」採此種在細部計畫規定方式的唯一一案。 況且,撇開法律形式主義,其他縣市都可以對五種事由給予容積獎勵,台北市當然也可以在細部計畫中自己規定。
@kaiweichen6701
@kaiweichen6701 Ай бұрын
第一次看到把脈絡整理這麼清楚的文章,推!
@LazyAIstudy
@LazyAIstudy Ай бұрын
整理的很棒,目前連是否違法都不能確定,但人已經押起來了....😮
@cheng-gangwang1557
@cheng-gangwang1557 Ай бұрын
写的字多不代表写的是正确的。《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并未授权台北市政府可以自行增加容积率限制。该《条例》还有“第 24 條 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依照容積管制之規定辦理。”
@cheng-gangwang1557
@cheng-gangwang1557 Ай бұрын
@@LazyAIstudy 是否违法需要法院做判决。涉嫌刑事犯罪之人在法院审判之前进行羁押是非常普遍的。
@wjiahuei
@wjiahuei Ай бұрын
邏輯 整理都很清楚
@cywu718
@cywu718 Ай бұрын
15:13 我還無法確定容積率的計算方式是否合法 但在此之前,我可以先認定你 "明知違法,而為之" 蛤? 這是什麼邏輯?
@CHIAMINGYU-j2p
@CHIAMINGYU-j2p Ай бұрын
這是斯文洗地 ...看看就好,抄一個政黨翻櫃....跟光電,雞蛋等等無作為相比,司法才有如此爭議,也讓人不得懷疑是棋子,更有人諷刺是為黨狂熱的狗
@卡巴拉吉
@卡巴拉吉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北檢的先射箭再畫靶😂 我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MsMp1000
@MsMp1000 Ай бұрын
當時看起來很中立,但兩個禮拜後再來看,有很多奇怪的點在勉強告訴大家這個合理,放這麼多風聲NCC沒有出來抓假訊息,北檢也不敢掃內鬼,不必去查就是政府團隊介入,反正民進黨就是要讓柯背上貪汙終身不得參選,最後用非常複雜來合理性,真佩服睜眼說瞎話的功力
@功辰不必在我
@功辰不必在我 Ай бұрын
我只知道 最近這起案件在都市計畫界真的相當有名 有名到老師上課都會口誤XDDD
@tengle9085
@tengle9085 Ай бұрын
本案重點應該要先釐清‘’京華城容積增加是否違法‘’為偵辦方向,但現在好似反其道而行,是先調查相關涉案人知情與否,是否明知違法? 前述論點若不成立,圖利在哪呢? 著實給人一種迫於壓力,急於找出罪魁禍首的樣態。 這就是部分民眾對於司法不公的疑慮
@asuradacyberformula3433
@asuradacyberformula3433 Ай бұрын
檢察官、律師、法官又不是傻子, 違法問題早就在這些人腦子過了一遍有結論了, 如果沒違法,柯文哲律師不會極力爭論嗎? 沒違法的話為何柯文哲辯護策略先是強調不知情? 應該是強調沒違法啊, 現在不知情金身被一堆證據打臉攻破, 為求無罪脫身只好換打京華城沒違法, 這種政治攻防的策略在法官面前是無效的。
@朱俊穎-v1w
@朱俊穎-v1w Ай бұрын
朝聖
@CHIAMINGYU-j2p
@CHIAMINGYU-j2p Ай бұрын
@@asuradacyberformula3433 目前來說,檢察官,律師,法官確實不是傻子,但你所說的有結論卻只有心證部分,法官認為有圖利嫌疑,所以是收押不是起訴,押人取證也實在發生,你能說他犯了什麼法 ? 傷害了什麼 ? 可以抄一個政黨翻櫃....跟光電,雞蛋等等無作為相比,才有如此爭議,也讓人不得懷疑不是傻子是棋子,更有人諷刺是黨養的為了上位且為黨狂熱的狗
@CHIAMINGYU-j2p
@CHIAMINGYU-j2p Ай бұрын
@@asuradacyberformula3433 賴清德總統16年前說的話「羈押是違反人權的,檢調如果有確切証據應該要直接起訴。」
@asuradacyberformula3433
@asuradacyberformula3433 Ай бұрын
@@CHIAMINGYU-j2p 京華城是不是違法,去問除了黃珊珊和黃國昌以外的律師就知道了,小草堅持要行政法庭宣判,在非民眾堂信徒的人眼裡就是垂死掙扎而已,但確實有掙扎的權利。至於羈押違反人權,下次去幫2772聲援時,做個看板『釋放鄭文燦』讓大家相信你們的確是為了人權,不是為了個案。
@jason-CDpro2
@jason-CDpro2 Ай бұрын
這讓我更加相信七七是綠的無誤,還公正咧!!!
@bzhong9364
@bzhong9364 Ай бұрын
不要這樣 他偽裝中立很辛苦 你不要戳破他
@mickeyjackwu
@mickeyjackwu Ай бұрын
前半段整理的很好,認真詳細。 但後半段的講法,仍然會讓人感覺引用媒體報導,畢竟已經再次說明只用會議紀錄、聲明稿、當事人說法,那就不該引用各新聞社報導,應該是某時的記者會。
@alvinwang1204
@alvinwang1204 Ай бұрын
假中立,真置入。 當綠友友新台幣好香好賺。
@shining3814
@shining3814 Ай бұрын
媒體判案才是最荒唐的
@jonathanliu7999
@jonathanliu7999 Ай бұрын
盡信嫌疑犯才荒唐
@啊賓-g5i
@啊賓-g5i Ай бұрын
@@jonathanliu7999 無罪推定,讀書沒犯法你很需要,不要再這樣折磨你的大腦了
@lch9144
@lch9144 Ай бұрын
貌似很客觀 一點都不公正 柯文哲當市長時過的是容積率672,560加上20%=672。 後來到840(在加30%)是京華城後來在花錢買的 你拿840問柯文哲 ,回答當然是不知道。 很多人就拿這個在攻擊 你啥都不知道 當啥市長 蔡正元那邊說的比較簡單明瞭 大家可以多聽聽不同人說的話。
@dys347w
@dys347w Ай бұрын
是这样的,很多细节被忽略了…除了你说的不知道840容积率这点没说清楚,还有没有明确的证据说民进党有介入,我一路跟下来当初民众党质疑北检,民进党官方脸书还下场帮北检声明,尤其是关于民众党质疑搜索票没有中央党部却仍以柯文哲个人办公室的名字搜索党部。而民进党脸书却可以为了这条出图卡反驳,重点是它又不是国家单位也看不到搜索票怎么帮北检反驳民众党? 综上所述,光77说的“没有证据证明民进党有介入这次的司法案件”这句话就非常不严谨…还有蛮多处有问题的
@Seven_China_Policy
@Seven_China_Policy Ай бұрын
唉 說「市長啥都不知道可以7414」也是柯p自己說的,現在用他自己說過的話來質疑他也是很合理嘛
@lch9144
@lch9144 Ай бұрын
@@Seven_China_Policy 用672問柯文哲答案是? 你拿一個後來發生的事840,他不知道的來問他 答案就是不知道 這回答不合理嗎? 柯文哲的市長章是蓋在672。這樣懂了嗎 這影片中有一頁說有罪 法官判了嗎?
@fall661237
@fall661237 Ай бұрын
@@lch9144 已經一堆有參與的單位紛紛向檢方說明他不可能不知道840了,這麼大的案子,這麼多行政流程,決行章也蓋了,說不知道合理個鬼喔,建照一發隔天就立馬參加動土誒,如果今天這角色變成賴清德你說服的了自己他真的不知道嗎?
@DearDaniel710
@DearDaniel710 Ай бұрын
現在連蔡正元的話都會有人信了喔 小草真的不能怪人家笑你們低能
@kenno0316
@kenno0316 Ай бұрын
感覺貌似公正的評論,卻還是依稀可見立場,另外看到留言理性的提出法條,論證,也很慶幸台灣的未來還有這一群可愛的小草們
@electromagnetic9527
@electromagnetic9527 Ай бұрын
@@kenno0316 沒錯,七七的立場就是不中立,你很厲害耶,有看出來!!哈哈
@ytlin-b8w
@ytlin-b8w Ай бұрын
啊你立場也很明顯啊,小草就很理性可愛,志祺就不公正
@delicious3715
@delicious3715 Ай бұрын
@@kenno0316 偵查不公開然後說 公開的不是檢方 而是底下的基層 不然就說本來就可以適度公開 你不會覺得他到底在供三小嗎 那所以不就沒有所謂的偵查不公開了嗎 這不是洗白是什麼? 這麼明顯還看不出來?
@r1_anon
@r1_anon Ай бұрын
把所有资料读一遍,然后就听出立场了。 这是不是说明,被骂的槐有点太烂了啊?
@leonlee3695
@leonlee3695 Ай бұрын
小草只講立場不講法律,哪裡可愛?根本可悲可恨
@chendoris8876
@chendoris8876 Ай бұрын
560%是監察院發函要求更正的 560%*20%是容積獎勵 560%*30%=840這是沈自購的,花錢跟北市買的 柯唯一親自蓋章是京華城送公展 除此之外皆是彭蓋柯的甲章(副章) 如果京華城真的不法,那麼所有經手此案的都發局人員都要抓。
@bobfq5164
@bobfq5164 Ай бұрын
北檢很明顯偏袒一方⋯綠方,也沒辦法,賴清德是頭、各部會首長都是我的人⋯😂 柯文哲给我關就對了!
@竹中直男
@竹中直男 Ай бұрын
感謝志祺尊重偵查不公開,臺灣媒體真的很棒,反正無論消息正不正確都不需要負責任
@greenlight7463
@greenlight7463 Ай бұрын
台灣傳統媒體真的很糟糕啊~!!
@紫爵
@紫爵 Ай бұрын
偵查不公開原則主要是約束檢調人員而非其他媒體、民眾,不懂就去孤狗吧而不是亂罵!
@竹中直男
@竹中直男 Ай бұрын
@@紫爵 偵查不公開原則係為貫徹無罪推定原則、保障相關人之權利、維護偵查效能。 偵查中的事實存在與否,在法院判決前尚有待斟酌,那麼記者透過自己的管道揭露偵查中的事實,固不受該原則拘束,誠如您的法律高見,但記者有任何能量或權責去釐清事實真相?如果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此知悉偵查方向而滅證、或因此名譽受損,誰該負起這個責任?記者的揭露,有助於上開任何一個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目的?或是滿足媒體的點閱或是特定群眾的見獵心喜? 要是可以這麼理直氣壯,媒體也不用自律了。 那麼,敬愛的紫爵先生,現在到底是誰在亂罵?
@陳昕昀-z3w
@陳昕昀-z3w Ай бұрын
@@紫爵所以檢調沒洩漏給媒體?都媒體亂造謠?1500他們夢到的?馬記者亂講?
@yamikura9101
@yamikura9101 Ай бұрын
質疑偵查不公開的爆發點不就是記者說檢調跟她爆料嗎?
@andy_chy
@andy_chy Ай бұрын
看到這集出現在主頁時的心理活動:喔喔喔喔喔那麼刺激的嗎😂這選題🤣你好勇哦👍必須進來給你一個讚❤
@ambert919
@ambert919 Ай бұрын
請更正,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非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權,台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規範容積率,於是台北市及每個縣市都有權,自訂各種容積率包括法定容積,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又不是京華城獨有的特例,所以拿都市更新條例說不合法,拿A說B,根本不恰當。
@eddiechang9155
@eddiechang9155 Ай бұрын
跟政府站同一邊是需要什麼勇氣?留言在那邊猛猛猛猛什麼?只要信賴台灣,記者可以不受偵查不公開規範,只要信賴台灣,選輸還可再選一次,在信賴台灣,第四權是監督在野的你不知道喔?
@imjeffreylee
@imjeffreylee Ай бұрын
@@eddiechang9155 不過他這影片沒有很偏綠吧
@yuanhsutw
@yuanhsutw Ай бұрын
@@ambert919 就問台北市哪個建築拿到這種容積率,在不是公益價值底下?如醫院等。 如果不到三十年不符合都更的京華城可以,是不是全台北市都可以比照辦理。 更何況台北還有很多是連220%都不到的地方如民生社區等,情何以堪。如果可以蓋到840% ,相信台北房價都因此可以降低了。
@路西法-f9x
@路西法-f9x Ай бұрын
@@imjeffreylee 其實只要忽略檢調的情報全都直接從綠媒體、名嘴那邊洩漏出來,而且洩漏完全沒有任何後果,司法明顯被直接干涉的情況下, 只放北檢的指控和相關的法律規定文件,而不敢放跟指控對應的反駁和法律規定文件, 只要忽略這些事情,確實沒有很偏綠。
@phoenix1688
@phoenix1688 Ай бұрын
唉,連志祺七七都淪陷了⋯⋯ 不是說不引述媒體,只看檢調、北院內容? 結果還是引述,且還只引述民進黨員說的⋯ 😢 真是噁心,偽君子,假公正
@fiiert8816
@fiiert8816 Ай бұрын
这个志祺七七其实很早以前已经被各大社群和论坛的网民识破是绿营的喉舌爪牙了 遇到对DPP不利的事实和证据便莫名其妙地回避推卸, 顾左右而言他
@小輔-y3l
@小輔-y3l Ай бұрын
以目前官方的資訊能收到的就這些,重點是官方資訊已經偏袒某方了,也已經過濾掉不利資訊了,怎麼可能收集到真的非官方的解釋。 然後光是官方資料都已經很混亂而且有先入為主的想法了,加上媒體亂報更是讓人難以理解,主要目的就是要讓一般人簡化想法,跟著官方想法走。 能整理官方內容出來已經很不容易了,非官方的資訊更是零星難整理跟證實,其實光是要引用有據而且要對內容負責的這部分,就已經勸退很多媒體了。
@脫殼貓
@脫殼貓 Ай бұрын
人家有拿民進黨標案啊⋯⋯🌝🌝
@脫殼貓
@脫殼貓 Ай бұрын
嘖嘖….不愧是有拿綠蛆標案的 綠棋77 拿一堆被檢調打臉的資料 在唬爛人 真噁心💩💩
@a6674aa7
@a6674aa7 Ай бұрын
不然要引述誰的? 你們民主黨連台灣省法條都拿來引用了,笑死 拿不適用的法條適用?還要人家引述你們的? 淡水捷運紅線都能拿來說塞車了,你們民眾黨早就沒公信力了 個位數%數支持者的政黨😂
@張柏文-t4m
@張柏文-t4m Ай бұрын
講個笑話 說涉嫌圖利重大的法官本身被監察院彈核過 本身立場就不中立 更是在施明德的案子表明他是綠色法官 這才是這次判定涉嫌圖利被人講有問題的地方 一個法官本身言行立場就有問題 北檢還派他出來 北檢不用出來講一下嗎?
@thirteenaug548
@thirteenaug548 Ай бұрын
為什麼記者明明已經明確表達他是從他經營了7年的"檢調"那裏得到訊息,你卻沒有這麼說並且還要說有可能是檢調以外的人透漏? 如果檢方沒透漏 那檢方以外的人又是如何得到資訊? 柯文哲蓋的章有一方是說他蓋的是公告的章能不能從這點討論看看?我怎麼感覺有刻意繞過的意圖,並且彭說的柯文哲的指示應該是指柯讓彭成立專案小組應該沒有明確說是要通過容積獎勵的部分吧?怎麼感覺是以假裝公正的角度慢慢把風向帶偏,有一些該仔細說明的地方好像都粗略帶過?是我的錯覺嗎
@ZOPR1021
@ZOPR1021 Ай бұрын
對啊 人生有3大錯覺 自己很重要 別人都是錯的 她/他喜歡我
@sw-ip9ze
@sw-ip9ze Ай бұрын
⁠裡面就偷渡概念試圖把柯文哲的發端轉移鍾小平,跟民進黨無關。表面說無罪推論,試圖幫北檢洗白檢方放消息出來本來就可以。連檢方都不採用的證據放給特定媒體及記者養了7年檢調的線,輕描淡線轉移是檢調之外的人,明顯帶風向好嗎
@leonlee3695
@leonlee3695 Ай бұрын
是經營7年的「檢調線」,真的一堆不懂記者工作環境的出來瞎逼逼
@黃于軒-b2h
@黃于軒-b2h Ай бұрын
噓🤫…你知道的太多了
@bevis3950
@bevis3950 Ай бұрын
@@thirteenaug548 這邊本來就是側翼..沒看到他都站在北檢立場 被彈劾的法官來判羈押、70小時+夜間偵訊 也沒提半個字
@kaykayyy8760
@kaykayyy8760 Ай бұрын
台北京華城840%容積率案 圖利了誰?財團獲利200億? *柯市府8年任內都委會通過的容積率是 「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加上「20%獎勵容積率」為672%。 *威京集團可自己花錢買容積率申請「移轉容積率」(法律上限最高30%)加總後容積率為840%。(柯卸任至今尚未申請) *所以柯文哲說不知道加總後容積率是840%是沒錯的,他無法預知未來!!!840%容積率都是綠議員名嘴媒體對外放消息的!!! *目前檢調是針對一般「獎勵容積率」15%但給到20%部分 有無涉及圖利辦案。 *2024.1.24蔣市府都發局新聞稿表示經都委會確認「20%獎勵容積率」符合“都市計畫法” *「獎勵容積率」是財團讓利出來,比如捐地皮蓋公共設施 如停車場、行人步道、捐金錢蓋公共建設 如捷運公園...等 助於都市發展 與市民獲益,屬市府協商討論後予以財團的獎勵 *明明獎勵容積率是市長可以自由裁量的東西,柯卻丟給一群市民組成的「都委會」,開了無數公開透明的審議會,“多數決” 和都發局形成共識決一致達成了這個利益全體市民的結果,也就是都委會“多數決”認同財團讓利的價值 並同意給予能相對應划算市民的獎勵趴數 多數決案例一開,叫官員未來如何上下其手?結果卻被說成柯市長主導一切,倘若要圖利 市長自己決定即可,根本不用讓“都委會多數決同意”直接和都發局達成共識決 *市長要求加速京華城復工程序,變成別人口中的“ 施壓” 目的僅為圖利財團,但這損害誰的利益? 財團為獲取更高獎勵容積率而 “讓利更多”給市民有錯嗎?市民有損失嗎???週邊市民是期待還是抗議??? 為加速行政效率的這種催促 讓爛尾鬼城不再爛尾,預使商城週邊的商圈早日更為發展起來不走向蕭條 是利民行為?還是僅為白給財團利益而故意為之的施壓 ? *明明「獎勵容積率」是財團與市府及市民互惠互利之事 此案卻被說成「柯市長圖利財團 200億」 如同財團憑白獲利沒有讓利,這200億也不知是有心人士如何計算出的市值? 危言聳聽散佈 「柯文哲施壓讓京華城不當獲取840%容積率 圖利財團200億」這種連三錯的造謠訊息,意圖誤導不了解的大眾對柯信賴度下降,聞此訊息多數人直覺柯必有圖利 京華城 「基本容積率」560; 「獎勵容積率」為基本容積率的20%,560x0.2=112; 「移轉容積率」為基本容積率的30%,560x0.3=168; 所以: 560+112=672 560+112+168=840 高雄國賓飯店改建豪宅1,142%容積率案: *為什麼地目是商五用地,商五用地全台目前只有高雄有,連高度商業化的台北市都只有商四,高雄有甚麼條件優於台北市能有商五用地? *容積率上限30%給到36% *危老建築可獲得危老容積率 *危老鑑定僅由一位技師鑑定 *至今沒提供鑑定報告 *沒有都委會 由首長決定 *2020年非危老但2年後突然變危老建築 *被判定為危老建築後還繼續營業了一年 *週邊居民抗議
@Burberry-yg3xx
@Burberry-yg3xx Ай бұрын
既然都合法,那為何花這麼多公關費去疏通? 市府不給容積率,就去打行政訴訟就好了。
@keroro3487
@keroro3487 Ай бұрын
高雄:查無不法
@kaykayyy8760
@kaykayyy8760 Ай бұрын
@@Burberry-yg3xx 我不知道 這只有當事人知道
@TERESA33333
@TERESA33333 Ай бұрын
寫得這樣落落長故意混淆視聽,當法官、檢察官、律師、建築師都是白癡嗎?這個案子就是有很大的問題,你這些資訊就跟民眾黨的記者會一樣無用
@bearbro6108
@bearbro6108 Ай бұрын
高雄商五840%、台北商四800%,兩邊半斤八兩。 危老重建的容積率獎勵除了第六條第一項的30%之外,還有第六條第二項的早鳥獎勵。高雄國賓是111年7月的案子,危老重建條例106年5月公布,也就是適用公布後第六年的獎勵4%。高雄國賓的建築基地6698平方公尺,符合第六條第三項的基地面積獎勵2%。合計36%無誤。 下次記得先把法條看完。
@willy8262697
@willy8262697 Ай бұрын
竟然會有youtuber敢出來談論這話題 真的值得令人敬佩 客觀討論相信大家也都能接受
@林丹尼-o3t
@林丹尼-o3t Ай бұрын
真的嗎威力可是你支持柯文哲誰都知道吧
@willy8262697
@willy8262697 Ай бұрын
@@林丹尼-o3t 雖然看起來很多事情和下面的人都指向他 不過從小的教育都是無罪推定 所以不管是支持者或是不喜歡他的人 我們也只能看法官怎麼判 台灣內部都很亂了,又還有中國強權干涉 不管他有沒有罪 我們還是要團結
@CHIAMINGYU-j2p
@CHIAMINGYU-j2p Ай бұрын
這是斯文洗地 ...看看就好,抄一個政黨翻櫃....跟光電,雞蛋等等無作為相比,司法才有如此爭議,也讓人不得懷疑是棋子,更有人諷刺是為黨狂熱的狗 同時,一個刻意壓七年的案子,因某人上位,立馬打給什麼男孩的主人看,這司法就是在搞笑
@Butler13141
@Butler13141 Ай бұрын
為什麼不做一期「台灣司法亂象」OR「台灣司法不公」一期節目呢?高雄國賓1000%以上,THE ONE 2000%以上,沒人吭聲,不覺得奇怪嗎?
@single019
@single019 Ай бұрын
謝謝志祺的說明,希望大家想想賴清德總統16年前說的話「羈押是違反人權的,檢調如果有確切証據應該要直接起訴。」
@dog95234
@dog95234 Ай бұрын
權利的魔杖
@WeiChung7979
@WeiChung7979 Ай бұрын
時代背景不同之術
@combocard
@combocard Ай бұрын
沒證據柯的三位王牌律師早就提起抗告了,還允許收押禁見喔
@jolie7147
@jolie7147 Ай бұрын
七七是綠色的
@黎爾凡
@黎爾凡 Ай бұрын
謝謝整理 台灣需要的不是誇大不實的媒體報導,而是需要這種據可靠事實所整理成的內容 - 還只是個學生 只能小額感謝😂
@ambert919
@ambert919 Ай бұрын
請更正,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非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權,台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規範容積率,於是台北市及每個縣市都有權,自訂各種容積率包括法定容積,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又不是京華城獨有的特例,所以拿都市更新條例說不合法,拿A說B,根本不恰當。
@dc_shiki
@dc_shiki Ай бұрын
​@@ambert919標註時間點,大家審閱你的消息才會比較方便。
@隱風
@隱風 Ай бұрын
小學生加油,不要看電視,大人都很笨
@今年二八腳殘的螞蟻
@今年二八腳殘的螞蟻 Ай бұрын
@@隱風不是小學生拉,哈哈
@yuanhsutw
@yuanhsutw Ай бұрын
@@ambert919 就問台北市哪個建築拿到這種容積率,在不是公益價值底下?如醫院等。 如果不到三十年不符合都更的京華城可以,是不是全台北市都可以比照辦理。 更何況台北還有很多是連220%都不到的地方如民生社區等,情何以堪。如果可以蓋到840% ,相信台北房價都因此可以降低了。
@安安-e2q
@安安-e2q Ай бұрын
12:59 柯本來就不會知道840%,都委會當時審的是增加20%後變成672%,這就是媒體誤導閱聽者的做法。
@zancelin9497
@zancelin9497 Ай бұрын
提840代表志棋團隊還是沒搞清楚狀況
@terryhsieh7236
@terryhsieh7236 Ай бұрын
@@zancelin9497 你說: "提840代表志棋團隊還是沒搞清楚狀況",我問: "哪一支曾經獲得政府標案例的團隊「有膽量」搞清楚狀況?"
@DearDaniel710
@DearDaniel710 Ай бұрын
笑死 自己都親身開了三次會還什麼都不知道 到底是柯文哲低能 還是你們小草低能 還是柯文哲把你們小草當低能
@ifz4124
@ifz4124 Ай бұрын
😂押人取供,綠色恐怖😂就是這麼簡單😂
@桐谷神人-e3n
@桐谷神人-e3n Ай бұрын
不知道京華城案後續到底如何,但那些一直到處亂放話,一直有錯誤的內線消息的媒體雜誌記者真的是社會亂源欸,NCC應該要確保媒體的客觀公正並且報導內容應有確切證據
@likemusic989
@likemusic989 Ай бұрын
我怎麼有一種NCC跟監察院一樣的感覺? 讓我想到一句廣告詞! 也想送他一瓶鳥頭牌愛福好!
@陳蒨-d3h
@陳蒨-d3h Ай бұрын
鄭文燦被羈押的時候你也這麼覺得嗎?
@jinkt6550
@jinkt6550 Ай бұрын
@@陳蒨-d3h 燦哥有什麼錯誤的內線消息新聞嗎? 想看?
@我柯我驕傲
@我柯我驕傲 Ай бұрын
鄭文燦2800億都能交保不查,只查沒錢的阿北,台灣真的要亡國了!
@ambert919
@ambert919 Ай бұрын
請更正,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非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權,台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規範容積率,於是台北市及每個縣市都有權,自訂各種容積率包括法定容積,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又不是京華城獨有的特例,所以拿都市更新條例說不合法,拿A說B,根本不恰當。
@amberwang9352
@amberwang9352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干涉不是蠻明顯的嗎?都代替北檢發文了,怎麼不一起做在影片裡?
@Wayne97023
@Wayne97023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強調了無罪推定,雖然要調查,但是羈押的必要性沒有說明,只是導向了這些人都有問題的感覺,不夠客觀的角度
@coldwind17
@coldwind17 Ай бұрын
謝謝志祺,一堆人對柯直接有罪推定,真的是被媒體洗腦得很徹底。 不只如此,媒體最近對柯的報導力度遠超其他政治新聞(由新聞篇數就明顯觀察到),我是那種你越用力洗我就越懷疑的人,沒有勢力介入第四權我是不相信的
@H123877829
@H123877829 Ай бұрын
他只是用委婉的語氣在有罪推定,你可以看看其他樓在歡呼的人覺得柯批有沒有罪🐸
@aaaaaaa9665
@aaaaaaa9665 Ай бұрын
無罪推定是指刑事庭的法官不能對被告有事先有罪的心證,一般民眾或媒體看了看事件資料進度,覺得柯八成有罪,有何不可?
@coldwind17
@coldwind17 Ай бұрын
雖然志祺77確實有很多東西沒講,但至少已經比傳統媒體客觀很多,媒體霸凌太嚴重了
@ai-lingchen1257
@ai-lingchen1257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的整理,很中立也有實有據,而且你們的觀點不偏不倚。這就是我最希望的媒體!
@jamielin5463
@jamielin5463 Ай бұрын
「你們的觀點沒有不偏不倚」是否打錯?不偏不倚就是抱持立場中正,但前面加了「沒有」意思就變成是「偏頗」了喔
@ambert919
@ambert919 Ай бұрын
請更正,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非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權,台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規範容積率,於是台北市及每個縣市都有權,自訂各種容積率包括法定容積,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又不是京華城獨有的特例,所以拿都市更新條例說不合法,拿A說B,根本不恰當。
@kevin-xj7gp
@kevin-xj7gp Ай бұрын
不偏不倚???? 洗白的這麼多????檢方說詞本來問題就多 還拿來用????根本就是在誤導
@delicious3715
@delicious371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有點在幫民進黨洗白欸 偵查不公開 但是說洩漏的不是檢方 或者說本來就可以適度洩漏…? 說民進黨沒有干涉 但是民進黨在臉書卻幫高院發了聲明稿 事後卻趕快刪掉
@delicious3715
@delicious371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有點在幫民進黨洗白欸 偵查不公開 但是說洩漏的不是檢方 或者說本來就可以適度洩漏…? 說民進黨沒有干涉 但是民進黨在臉書卻幫高院發了聲明稿 事後卻趕快刪掉
@羅周平-j3t
@羅周平-j3t Ай бұрын
鄭文燦的新聞好少,可以也做一集嗎
@shihjoe5505
@shihjoe5505 Ай бұрын
他做我就訂閱他= =
@navikaowayne9659
@navikaowayne9659 Ай бұрын
很難吧,有接標案的公司,不能得罪政府路不能走窄
@shihjoe5505
@shihjoe5505 Ай бұрын
@@navikaowayne9659 很懂喔~~
@翰777
@翰777 Ай бұрын
希望大家能繼續追 偵查不公開背後到底是 司法體系裡有人違法還是媒體自己編故事造謠,一個是台灣司法的敗壞一個是媒體的腐敗,雖然以上兩者一直以來都是如此,但這次政府一定要有制裁,如果沒有就可以知道現在的政府有多無能(雖然無能政府早已是事實,就看政府還能爛到什麼程度,把人民當白癡❤
@marialee3407
@marialee3407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這報導故意漏了很多事實沒說 ,例如馬說是北檢洩密給她的
@jolie7147
@jolie7147 Ай бұрын
七七是綠色的
@麥麥麥麥-r1j
@麥麥麥麥-r1j Ай бұрын
建議還是多查證在做影片吧
@tsai_yu
@tsai_yu Ай бұрын
@Ü早安美之城Ü
@Ü早安美之城Ü Ай бұрын
我認為這個案子非常有問題 我是相信台灣司法的 但是我們台灣的無罪推定好像不適用於媒體
@jackhsu2039
@jackhsu2039 Ай бұрын
你都沒有仔細去閱讀,就這樣下這樣的評論,不就好笑?當初馬英九也是那樣,後來呢?還不是沒事,更早以前,宋楚瑜呢?還不是最後沒事,請問柯市長為何有問題??
@yingmao9607
@yingmao9607 Ай бұрын
@@jackhsu2039 你可以去看瑩真律師的說明,一切都還在偵查中。
@suabayai
@suabayai Ай бұрын
你是不是都沒有在看無罪推定的小標語?
@11chen21
@11chen21 Ай бұрын
​@@jackhsu2039草,因為他蓋了章
@11chen21
@11chen21 Ай бұрын
​@@jackhsu2039「責任政治就是誰蓋章誰負責」,一個市長什麼都不知道,那他白做了😂
@s899456
@s899456 Ай бұрын
每個綠營側翼都一個樣,講的自己好像很公正,結果只接受一言堂,有夠靠北
@eee3399
@eee3399 Ай бұрын
說得蠻好的,不塊是77,把身上的綠色一如既往的藏的很好很深。
@ylunjay
@ylunjay Ай бұрын
隱形綠,但總歸仍是綠!
@electromagnetic9527
@electromagnetic9527 Ай бұрын
@@eee3399 你也看出來了喔!我也是最近才看出來 七七綠油油,他們團隊真的語言能力蠻厲害的,有中文系專家吧
@林羿廷-g2d
@林羿廷-g2d Ай бұрын
可憐 就事論事也要被靠北 全世界剩藍白黨員不是綠的啦好不好
@starblack4947
@starblack4947 Ай бұрын
​@@electromagnetic9527 很早之前立場就滿明顯的,不是近期的事了
@electromagnetic9527
@electromagnetic9527 Ай бұрын
@@starblack4947 那你比我聰明,我是這次事件才看出來,七七是綠骨頭!! 希望40%的人,可以從這次事件長一些邏輯
@閃亮亮山羊
@閃亮亮山羊 Ай бұрын
偵查不公開被玩成偵查看情況 鄭文燦七年前就有證據 壓到現在才辦的時候那幾個現在跳舞跳得很開心的媒體一句話都不講 柯文哲火速70小時辦理 具體事證還在調查階段的時候就開始報內幕 還都不知道真假 (某七百萬還直接被打臉 隨身碟的1500也在啥資訊都沒有的時候被媒體洗成1500萬行賄證據 更別提所謂政論節目 講的東西無憑無據 隨便拉句話出來就可以編故事 國中公民就教過的無罪推定也被特定的一群媒體洗成有罪推定 民進黨小編還可以比北檢先發澄清文 謝了真的 司法單位對柯文哲的調查我支持 是不是政治追殺我也不在乎 查完該關就關 該賠就陪 我只想知道真相 但這些媒體就差把"我在造謠 我在違法 我在政治追殺"直接貼在臉上了 那個NCC你還要睡多久 喔對了 還有那些只看特定一方媒體的傢伙們 我是建議你們好好地看正方反方所有的資訊 在台灣 只看一方媒體是不可能獲知真相的 高中公民的媒體識讀 各位謹記
@funpumama
@funpumama Ай бұрын
媒體報道阿哥都沒柯那麼多直播獨家爆料200%斃命之類,媒體大扣分😏
@electromagnetic9527
@electromagnetic9527 Ай бұрын
@@閃亮亮山羊 因為要把柯抓起來,賴德宗下一屆才會穩穩的啊
@Grisiachen
@Grisiachen Ай бұрын
1.圖利罪本來又是台灣特別版,就跟你玩手游台灣伺服器總是特別課一樣,認定上容易有爭議,更多是心證,特別適合拿來弄人。 2.20%獎勵在法規內給予,有完整的會議跟程序,而剩下的30%是京華城買的,加起來才有840%這個聳動的數字。 3.在尊重專業的前提下,這事情就是副市長彭振聲主導的,柯本非專業,且那時候在忙疫情,中央政府把口罩、疫苗搞得有多爛,第一波守下來後,從3+11開始衛服部的一系列做為,台灣人都看得到。 綜以上3點,是否圖利、是否有罪都未定論,且此時跟柯根本無實質直接關係,你頂多說他太信任彭振聲。 4.搜了那麼多日子,媒體不斷放話,從長輩的遺產到ATM,170/700/1500從出不窮的數字,USB資料到虛擬貨幣,到記者與檢察體系養線七年,一條龍式的服務,就為了攻擊政敵,濫用司法跟媒體。 5.至今完全沒有查到任何金流,家裡、柯辦、立法院黨部辦公司,完全沒有,如果有找到早就破案了,貪汙一成立,圖利自然成立也無須論斷圖利罪,但事實就是找不到金流。 6.柯身上還有許多媒體民嘴所說的案件,這一次機會正好通通查清楚有沒有金流關係,但事實上就是查無金流,等於查一案、清數案。 7.媒體與北檢過程中的策略,除了先射箭再畫靶,先覺得有罪,但不知道是什麼罪就抓人之外,鋪天蓋地的與論從民嘴到網軍,全都在意圖抹滅柯清廉的形象,如果定不了罪,至少毀他清譽。 8.黨、檢、媒一體實質上有明確連動關係,黨是中央主政的民進黨,檢是民進黨掌握的司法院,判處羈押的是有綠色法官之名的法官,媒體是飽受爭議硬要開的鏡傳媒,還有全台灣人都知道,那是民進黨的電視台的三立電視台,每天都有獨家、每天都有小道消息,每天都能通靈,這不僅僅是司法迫害,就是濫用權益的鬥爭。 9.NCC形同虛設,鏡傳媒獨家、三立馬記者、民嘴于北辰,至今為止沒有遭到NCC任何懲處。 10.檢調徵查不公開也形同徵查獨家公開,以他字案選手兼裁判的方式調查馬記者,難以說服人民。 最後,司法不公平,上述所有量能完全徵辦柯一人,為了定他罪付出大量心力跟佔據媒體版面,每日一更由如章回小說, 但3+11可以沒有會議記錄 圖利高端可以不辦 超思雞蛋可以不辦 台南市議會賄選可以不辦 光電弊案可以不辦 台南爐渣案可以不辦 詐騙年年遽增卻,反詐卻毫無效果 這樣的做法,完全排擠司法體系的量能,只為了政治鬥爭 當年打不到疫苗的人怎麼辦 吃到臭雞蛋的人怎麼辦 台南議會有汙點怎麼辦 88八槍開死的人怎麼辦 冤死的台南里長怎麼辦 被詐騙一堆錢拿不回來的人,沒被綁去柬埔寨,卻在台灣當豬仔的人怎麼辦 你只辦柯文哲與鄭文燦 直到沒人敢選總統 最後,台灣號稱民主,卻成為獨裁國家,我們又該怎麼辦
@Ketsu.888
@Ketsu.888 Ай бұрын
两点错误 1.有争议的容积率是560加20%的部分,后面加30%到840部分是威京花钱买的 2.盖的章是柯文哲的甲章,这是副市长手上拿着的市长章,所以虽然是柯文哲(甲)的章被游淑慧故意讲成是柯文哲的章,但是这个章是副市长手上的市长章,并不是柯文哲本人盖的!
@wjiahuei
@wjiahuei Ай бұрын
對👍🏽
@藍雷
@藍雷 Ай бұрын
那為何2020年議員總諮詢時有提出要市長注意為何阿北都沒有任何動作?如果他自己當初警覺性夠高親手處理就不會有現在這樣的事情發生了!!還記得當初他要選市長時是如何說郝市長的5大幣案的嗎?
@涼涼冰冰
@涼涼冰冰 Ай бұрын
@@藍雷交給專業處理底下亂搞,連陳其邁都怕了重新鑑定。還有唷五大案柯沒有那本事還是政治素人當時是綠營丟給柯去打的還沒有撕破臉。
@啊賓-g5i
@啊賓-g5i Ай бұрын
@@藍雷 有沒有啥動作都你自己在講,阿北怎樣跟副市長勸導有誰能知道?覺得信任手下或是已經轉為告知手下,沒有啥警覺性高不高的問題,你託付給別人,別人真想搞你你覺得一定能躲掉?
@藍雷
@藍雷 Ай бұрын
@@啊賓-g5i 以阿北以往嫉惡如仇的言行 你還會認為當他發現有問題就只會是勸導 那我也只能呵呵了 有人想搞他那是必然 但給人有機會搞他的卻是他自己 而且別忘了他本人自己說了今年四月才知道這件事情
@江柏賢-x8s
@江柏賢-x8s Ай бұрын
這個是都市計畫法喔合法有公開而且每個市都有容積獎勵喔,蔣市府也認証,容積率也被風向帶到蓋不蓋章知不知道去了
@RON-Lin
@RON-Lin Ай бұрын
終於有一個比較理性評估事件發生的媒體了!謝謝你們
@camelw2001
@camelw2001 Ай бұрын
77的資料來自所有媒體,所有媒體夾殺柯,得到的資訊都是假的,用顯微鏡看柯?旁邊的垃圾貪污 弊案安不用看?
@ambert919
@ambert919 Ай бұрын
請更正,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非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權,台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規範容積率,於是台北市及每個縣市都有權,自訂各種容積率包括法定容積,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又不是京華城獨有的特例,所以拿都市更新條例說不合法,拿A說B,根本不恰當。
@gn6228
@gn6228 Ай бұрын
​@@ambert919不過目前77看起來是“整合”資訊並排除那些垃圾造謠媒體與非當事人,有時候真的覺得台灣媒體怎麼了? 77這樣整理出來也是讓大家獲得資訊和不錯的方式
@daird20021
@daird20021 Ай бұрын
京華城還不叫特例哦? 一坪換四坪 小老百姓一坪都不能換一坪了欸(柯大市長認證的)
@daird20021
@daird20021 Ай бұрын
@@camelw2001 舔共人士當專家?了解
@kevin630220
@kevin630220 Ай бұрын
既然要提容積獎勵,為何不提一下高雄的破千案例作比對?這看似公平的影片,卻有帶風向的感覺,不公正的內容,決定退訂閱。
@EasonTsung
@EasonTsung Ай бұрын
偵查不公開,但媒體都知道,北檢說要查內部誰洩密,妳覺得會認真查自己人?再來,如果媒體爆料的是假的,大可申明媒體爆料虛假、不屬實,會調查內部就代表確實有洩密啦。
@laverney_chu
@laverney_chu Ай бұрын
沒想過媒體跟檢方的資料來源不一樣的可能性嗎?這麼大的案子不可能只有一個關鍵證人是知情者吧,如果消息屬實但來源不同,那就不會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了。既不是記者又不是檢方,就不要急著站台講話,等著看法院判決吧
@沒心蝦
@沒心蝦 Ай бұрын
​@@laverney_chu 三立馬記者公開說資料來源檢調200%保證😂😂😂沒看到嗎
@canneduck6533
@canneduck6533 Ай бұрын
偵查不公開原則如果你有每條都看完應該可以理解基本是檢方說的算,檢方以外的人或單位最多只能用個資方面的法律來檢舉。
@boy780420
@boy780420 Ай бұрын
@@laverney_chu 沒洩密 可以知道保險箱有一百萬? 搜查人員是被放了錄音器嗎?
@Si-vh7he
@Si-vh7he Ай бұрын
很簡單啊很多記者為了獨家也會想辦法從其他角度去主動挖掘更多東西,這就是看記者能力的時候了,我覺得相輔相成,得利的都是吃瓜大眾
@d79518
@d79518 Ай бұрын
這頻道本來就是親綠的,看看就好,自己做判斷,沒有頻道會是中立的,只有自己收集各方說法才有可能客觀的了解一件事。
@chicken32123
@chicken32123 Ай бұрын
真的非常感謝做這個議題! 最近真的很想關注這件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但找到的資訊真的不是太雜就是太極端了幾乎都無法用客觀的角度弄清楚這整件事,現在終於看到有個參考消息來源準確度與可信度高並以中立的立場講解這件事的媒體可以了解這件事了。
@jaycheng2537
@jaycheng2537 Ай бұрын
光是跟柯有關的560~672,實際坪數算下來頂多圖利100多億,但法官判決書用的是840去算變成200億,而且這件事今年1月8號民進黨出來開記者會說京華城,1月16監察院就發文糾正,法官的判決也依照監察院的內文判定,但不要忘了監委名單都是民進黨提名的,監察院的糾正文本身也有爭議,新任北市府也在後來澄清一切符合程序。所以為什麼第一個法官是無保請回?因為他的判決書上寫超過560為"客觀"違法(實際上超過不違法),連違不違法都還沒定論。第二個綠色法官就直接說了超過560明顯違法所以直接收押了,光是看到200億跟超過560明顯違法就清楚法官要就是不懂,不然就是上面有壓力,明顯的政治追殺,就是用媒體假消息騙一堆不懂的人而已
@jerrychen8263
@jerrychen8263 Ай бұрын
我發現一些留言內容比影片更加專業 凸顯出影片勘誤或應傳遞的資訊過少 希望志祺七七可以再統整一次這次的爭議 畢竟打著懶人包跟新媒體的大旗 大家對這頻道都有很高的期待
@引-o7f
@引-o7f Ай бұрын
意要認判柯文哲已知違法 ,然, 這才是民進黨現在只能做的主軸要點,>>>要判已知故意>>>>然後圖到什麼利>>>>所以找金流>>>>這就是現在北檢一些綠色新聞頭痛的滯礙>摯愛>永不停息??愛柯文哲的民眾黨賠進去然後收編,如此 。 不過顯然,賠了夫人又折兵,到時候就反向燒到自己,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想要貪,又想要害人, 逼老天爺兩隻眼睛全開,小心囉!!
@noya240
@noya240 Ай бұрын
人家京華城從頭到尾都是用"都市計畫法",就你一直在講側翼在講的不適用"都更條例"
@ani5855
@ani5855 Ай бұрын
所以大家都刻意忽略京華城自購容積的部分?花冤枉錢? 拜託以東方文華為例子就知道容積率超過20%獎勵的例子大有人在,前提是什麼?要獲得獎勵容積有很多要達成的前置目標,綠建築、公共用地共享資源,怎麼會是單方面圖利財團?要把該地作為半公共財的設定之下,財團跟市政府的關係是互惠互利而非單方面圖利。 如果因此把京華城打成圖利,那全台灣沒有一個都市計畫能安全從法律層面全身而退。
@mingwu4331
@mingwu4331 Ай бұрын
重點是你申請那20%的理由,不是申請20%就有問題,都第幾天了還搞不清楚? 全台北大大小小建案,大家都符合耐震,綠化的資格,為什麼沒人去拿那些獎勵?因為他們就不是老屋都更啊,資格根本不符是很難懂嗎? 獎勵是來鼓勵老屋參與都更,改善老舊環境還有建築抗震,你屋齡不到20年的商業建築是在都更獎勵什麼?
@ani5855
@ani5855 Ай бұрын
@@mingwu4331 誤導。都市計畫法24條明文規定商人可自提計畫交由市政府審核來獲得獎勵。以東方文華作為例子 他也是引用都市計畫法24條來作為原則 來做給予獎勵容積的部分。還有提醒你 當初101也是這樣 給予的容積獎勵也是20%。人家也不是危老改建 你所說違法的20%在都市計畫法24條都有法源依據,哪來違法?都市自治懂不懂?
@mingwu4331
@mingwu4331 Ай бұрын
​@@ani5855101的獎勵不是都更獎勵,你說看看101引用的獎勵哪一條不合理。都說了重點不是20%,還一直巴著20%,你是有什麼閱讀障礙?都市計畫法只說你可以擬定,沒說你可以自創法條自創容積獎勵。不然全台灣的建案都這樣亂搞就好了,市府可以隨意開獎勵圖利財團???????
@旭日東昇-l9z
@旭日東昇-l9z Ай бұрын
19年能都更晶華城是危樓嗎,只有30年才有資格都更
@dog95234
@dog95234 Ай бұрын
@@mingwu4331 回答你獎勵資格的部分,京華城細部計畫提到"鑽石級"綠建築和智慧建築,鑽石級是非常難達到的。據官方統計,從2000年到2024年1月底,取得綠建築標章累計4453件個案,多數是合格或銅級,鑽石級案件302件、不到7%。 我列出「台北市政府公開展覽文件「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 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細部計畫案」部分內容,裡面提到只要符合標準就可以拿到獎勵 韌性城市貢獻獎勵: A.鑽石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四。 B.黃金級:基準容積百分之二。 智慧城市貢獻獎勵: A.鑽石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十。 B.黃金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八。 C.銀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六。
@Catio-p9v
@Catio-p9v Ай бұрын
回到最原點,所有的爭議都是來自於媒體亂象,把全部的相關新聞和討論列出來,到底有幾成是真的在討論容積率,對我來說容積率多少我根本不在意,我在意的是真正影響到我自己的事物,但這次事件讓生活周遭的媒體、司法、民主儼然成笑話了。影片開頭就把爭議中最爭議的媒體亂象剔除,之前多麼關注媒體議題,現在看來就多麼可笑,然後影片中資料還是來自應"剔除"的新聞
@LancerWang
@LancerWang Ай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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