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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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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 蘇穎睿牧師
經文: 馬太福音5:21-26
不可恨人
21 “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 22 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說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議會審判;人若說弟兄是‘摩利’,必難逃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供物的時候,如果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對你不滿, 24 就當在壇前放下供物,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才來獻你的供物。 25 趁著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要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抓你去見法官,法官把你交給獄警,關在監裡。 26 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否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日期﹕ : 2023-02-12
Original Source:
三藩市播道會
www.sfef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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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ngso
Image Credit : Kevin Ca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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