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開倒車 美墮胎法案被推翻 保守派經營50年終獲勝 操之過急?重創憲法法庭信任度【TODAY 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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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ld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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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美國大法官們上周五正式推翻保障墮胎的《羅訴韋德案》,墮胎的爭議將留給各州決定,這個結果被視為保守派的重大勝利。自由派支持者反應激烈,質疑川普4年提名了3位保守派的大法官,侵害了最高法庭的中立性,整體民眾對最高法庭的信任度也僅剩1/4,數十年來新低,美國的「文化內戰」要出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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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1 200
@rachelhsiung9962
@rachelhsiung9962 2 жыл бұрын
唉,現在問題是, 這些人真的在意這些孩子嗎? 孩子生下來之後的補助措施和教育系統還有太多的改進空間, 但很少被拿來討論 這樣很容易讓人覺得他們只是基於宗教原因要求婦女生下孩子, 之後就不管他們死活了。 前陣子在德州的校園槍擊案帶走那麼多孩子的性命, 但這些大法官在前陣子還在推動讓槍枝更好取得的法案⋯ 還有其中一個法官還說接下來他們要動刀的是婚姻平權和避孕權, 婚姻平權又是一個被宗教影響的權利, 但是甚至連避孕也要干涉? 我真的不懂這些人在想什麼⋯ 還有投下同意票裡面的那位女性法官, 她身為女人卻放任這樣的決策通過, 讓我覺得她身為白人並出身經濟能力中上的家庭, 並沒有能力去看到這項法案對別的族群的女性會帶來的影響。 她應該要更容易去換位思考才對, 真的覺得很傻眼⋯⋯
@Vidalsassiz
@Vidalsassiz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你了解美國的政治系統跟這些大法官如何出線得到提名,還有這些大法官背後支持他們的團體,你絕對會了解他們的判決⋯⋯
@ShangShangChien
@ShangShangChien 2 жыл бұрын
哇塞避孕權跟婚姻平權也要開刀 接下來就是美國最高法院被攻佔的新聞了
@brucel7430
@brucel7430 2 жыл бұрын
那些要求禁止墮胎的都是紅色州份, 大部份對孕婦, 小孩的福利都極少, 又不肯花錢幫助新媽媽, 又不肯花錢去教育, 你說這些人在意嗎?
@jerry9527
@jerry9527 2 жыл бұрын
錢還有權力,一切都是為了錢還有權力阿
@ericl4053
@ericl4053 2 жыл бұрын
保守派做不到的就是換位思考
@user-oi9io8wu4w
@user-oi9io8wu4w 2 жыл бұрын
非自願生下的孩子,孩子本身或許是無辜的,但一個被母親所厭惡乃至於憎恨的存在,真的能健康長大?如果這樣的孩子也是神的禮物,孩子本身,應該覺得自己被詛咒了吧!請不要忽略孩子的心理需求
@chiuansheng
@chiuansheng 2 жыл бұрын
你說的這些事都要孩子先能出生.......我們也許可以去孤兒院問問.因為他們未來可能會很慘.問問他們想不想馬上死?
@user-ve9cu2lu4j
@user-ve9cu2lu4j 2 жыл бұрын
@@chiuansheng 難道要在無法生養孩子的情況下 先把小孩生出來 7歲或14歲再問他 你覺得你被生下來開心嗎?值得嗎? 不值得難道可以如何?
@93413
@93413 2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評論都是從孩子生下來後扶養的問題,很少有提到懷孕的母親的問題?
@gongsulee3971
@gongsulee3971 2 жыл бұрын
腦細胞都沒有成熟的狀態為什麼不能打 神經病
@howies6874
@howies6874 2 жыл бұрын
保守派:孩子如果可以長大,會問你,你為什麼要墮胎不要我了。 自由派:孩子如果不能長大,會問你,不想要我,為什麼要生下我? 旁觀者。。保守派要自由派生,就都送到保守派那裡養就行了,自己出錢喔。
@rocktommy0
@rocktommy0 2 жыл бұрын
RGB當初便說過隱私權不是最好的論證,所以才希望墮胎權再緩緩,最後仍因為這件事被推翻了😢
@erict8771
@erict8771 2 жыл бұрын
二分法就是這麼好用⋯ 支持共和黨,女性不能墮胎。 支持民主黨,男人可以進女廁。 就像台灣⋯ 支持民進黨,就要吃核食萊豬 不支持民進黨,就是中共同路人 怎麼選都是死🤷‍♂️
@gantonio8785
@gantonio8785 2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用人權的角度
@erict8771
@erict8771 2 жыл бұрын
@@gantonio8785 你沒研究過這個問題吧⋯prolife說的是剛形成的生命也是生命。沒有什麼有資格剝奪這些生命🤷‍♂️
@gantonio8785
@gantonio8785 2 жыл бұрын
這問題本來就是認定上的差異,也有了不少人支持細胞論。
@erict8771
@erict8771 2 жыл бұрын
@@gantonio8785 我的意思是⋯保守派說的正是你講的人權⋯胎兒的人權生命權🤦🏻🤦🏻🤦🏻
@tristancyc3541
@tristancyc3541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現在最高法院過度原典主义(originalism)了,沒有顾及到当今社会很多議題不能以「通過憲法時」的原本理解為基礎。 很多标志性案例法案(如婚姻平權,避孕隱私權,跨種族婚姻)多少都和羅訴韋德案有一定的聯繫。當一個标志性案例法案被推翻的時候,其他的法案同時也會骨牌效應坍塌下來的(可以參考Justice Thomas的協同意見書)。 "“In future cases, we should reconsider all of this court’s substantive due process precedents, including Griswold(避孕隱私權), Lawrence(同性戀非刑事化法案), and Obergefell,(婚姻平權法案)”。 個人覺得他少講了一個: Loving v. Virginia(跨種族婚姻法案)。 我個人覺得墮胎本身就是一個極大痛苦的決定,更是當事人的隱私,真沒必要去弄到政府立法限制還是禁止墮胎,這對社會沒有幫助。
@hongliu9269
@hongliu9269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有需要那应该增加一条宪法修正案吧,大法官释宪随意扩大范围,那岂不是相对于大法官有立法权了
@kevinyu1224
@kevinyu1224 2 жыл бұрын
憲法真的不應該參與這種事情
@radissionlv7214
@radissionlv7214 2 жыл бұрын
之所以少講,是因為他本人作為黑人(托馬斯大法官)的第二任妻子就是白人,是loving案的既得利益者。
@tristancyc3541
@tristancyc3541 2 жыл бұрын
@@hongliu9269 宪法修正案需要聯邦兩院的三分之二的投票同意,然後还需要获得四分之三以上的州的批准方能生效。最後一次的憲法修正案是1992年5月7日 美國憲法第二十七修正案,耗時202年7個月又10天。而且有關於禁止性別歧視,保障性別平等權利的“平等權利修正案” 目前因爲還差3個州議會無法通過。從這裏你就可以看出宪法修正案有多難通過。
@user-fn3ic1gp5d
@user-fn3ic1gp5d 2 жыл бұрын
@@hongliu9269 美國最高法院的司法審查權也是自己在Marbury v. Madison案做出來的,而且現在多數國家對於釋憲機關,多採認憲法應有當代化之特性,適應當代之變遷,並且參酌制憲者之原意,不然許多案件根本無法做出判決,而且,憲法本就是僅對原則性事項做出規範,碰到憲法沒說清楚的事項就增加憲法修正案,對法安定性和社會成本都是一種負擔。
@user-it8bx4cl7c
@user-it8bx4cl7c 2 жыл бұрын
真可怕,看到美國社會出現巨大裂痕的感覺。
@tristancyc3541
@tristancyc3541 2 жыл бұрын
十分認同,尤其是很多标志性案例法案(如婚姻平權,避孕隱私權,跨種族婚姻)多少都和羅訴韋德案有一定的聯繫。當一個标志性案例法案被推翻的時候,其他的法案同時也會骨牌效應坍塌下來的。
@user-zq8ln3kt6j
@user-zq8ln3kt6j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國一直問題都很多,槍枝種族人權等問題...只是太會用影視來行銷包裝
@i5421jeffrey
@i5421jeffrey 2 жыл бұрын
別太擔心,民主國家意見一致才可怕,美國從建國到現在可說是各種議題都有不同角度的聲音,透過這種互相溝通尋找共識的方式,本來就是社會進步的一個過程。
@YSC430
@YSC430 2 жыл бұрын
@@i5421jeffrey 社會會一直進步可能是一種錯覺… 事實上社會可能是呈現螺旋式/潮水式的進退,古羅馬古希臘等例子告訴我們國家可以在民主理性和感性(民族主義)獨裁之間盪來盪去,民主在退潮一書正正告訴我們,民主國家面臨很大的挑戰。我覺得把下一代教育得有理性思考積極“進步”同時對生活滿意,能合作改善國家才是最重要。意見不一樣也算,問題在於美國兩派連合作求同存異發展國家也很撕裂,如果不是中俄的威脅…美國人還在發夢呢!普京簡直是他們的負面菩薩。
@chrisdt2297
@chrisdt2297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多數國家都有巨大的裂痕存在,或潛在 只是被大家視而不見或因為沒有需要所以沒必要衝突 美國只是因為每個人的聲音都很大,所以衝突才明顯 其他國家如果面對特定壓力......裂的機率也很大
@user-nz6sd1gf7l
@user-nz6sd1gf7l 2 жыл бұрын
改變一個重大法案,必定要推出配套措施來緩和社會的波動。保守黨的州如果限制墮胎,那就要有宣導避孕、貧困家庭補助、嬰兒信箱等保障權利受侵害的人。
@SugarDannyyu
@SugarDannyyu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是保守派一般也不會宣導避孕喔
@laygonelin6536
@laygonelin6536 2 жыл бұрын
保守派 還有打算剝奪遭受強姦的婦女墮胎權@@
@nshihhh
@nshihhh 2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喔,他們下一個目標可能就是避孕和同志婚姻喔
@ikertable
@ikertable 2 жыл бұрын
同意,要不然那些不想要胎兒的婦女還得幫忙養育,這本身就不公平 另外,懷胎十月期間的費用也應由州政府承擔,因為既然州政府自認保住不是母親喜愛的小孩是正義,那自然要為這正義買單
@david79lam47
@david79lam47 2 жыл бұрын
@@SugarDannyyu 其實還有需要避孕設備資助,完整的性教育,對未婚單親母親友善的醫療機制,完整而最好近半年的產假,育嬰補貼,房屋津貼,對孕婦在接受教育的津貼,讓她們能產後重新融入社會,被社會接納,而不會偷偷墮胎哦
@user-rz3oy5io1h
@user-rz3oy5io1h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一直都認為每個人的意見都很重要 所以就算持反對意見 我也還會維持最基本的尊重 但麥康諾真的太誇張了 憑甚麼歐巴馬不行 川普就可以?根本就小人的行為啊 這種政治介入的判決 怎麼能讓人信服?
@yugema6821
@yugema6821 2 жыл бұрын
这里有个细节很重要 奥巴马是最后1任结束前提名 他不需要再为自己的提名负责 川普是第1任结束前提名 提名会影响到第2任 或者至少会影响连任竞选 所以他是需要为此负责的 一个不用负责的提名 被制止 也是合理的
@anywaysick
@anywaysick 2 жыл бұрын
影片有提到川普是卸任前四個月。所以沒連任的煩惱。 歐巴馬是卸任前八個月
@nickhu9389
@nickhu9389 2 жыл бұрын
@@yugema6821 但他如果本來就會輸呢? 不就變成死前回馬槍,也不用負責。
@yugema6821
@yugema6821 2 жыл бұрын
@@nickhu9389 对啊 但你觉得川普是那样的人吗 他会觉得自己会输? 他愿意牺牲自己的选票去达成“保守主义的崇高目标”?
@foryounoname8392
@foryounoname8392 2 жыл бұрын
@@yugema6821 那奥巴马提名还会影响到党派候选人肋,什么帮麦康奈尔找的理由,人家说的就是选举年不批准,自相矛盾还怪奥巴马任期快到了?
@user-ks3dn8wz8w
@user-ks3dn8wz8w 2 жыл бұрын
本來覺得這個法案很扯 但看過內容跟原因... 好吧!其實蠻有道理的 但間接導致的可能後果根本是莫名其妙 憑啥州政府能禁止墮胎?
@ame444
@ame444 2 жыл бұрын
难道州的议员和州长不是人民选举的么?为什么没有权力决定呢?!
@Marco-op9rr
@Marco-op9rr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想了解詳細一點可以推薦你去看《報導者》的內容 但為什麼州政府可以禁止墮胎的話,如果是以現在來說的話,是因為美國各州早在最高法院保障《羅素韋德案》的相關權利時,各保守派州就已經在準備相關的「觸發法」來等到羅素案違憲後,直接發布「觸發法」內的墮胎禁令和法令
@ame444
@ame444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好前程 你觉得人民都是傻子那我也没办法!
@maxi0361
@maxi0361 2 жыл бұрын
@@ame444 試想白人比較多的州想畜黑奴,議員跟州長都同意,那麼是不是就該⋯甚麼事情都能用民意決定嗎?
@user-dz2gx5ys3u
@user-dz2gx5ys3u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好前程 搞清楚,墮胎權是國家保障,不是你天生就該有的。 如果你不同意,你們可以去說服伊斯蘭國家人民,看他們怎麼說。
@ghrgun
@ghrgun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反墮胎一方的重點 根本放錯地方 應該要致力於增加孕婦們 把孩子生下的意願 而不是阻斷“墮胎”這行為 如果是沒錢養 或是在非志願下懷孕 那就以金錢資助 以及完善的照顧體系 支援這些新手媽媽 讓她們能夠安心生育 養育以及教育下一代
@user-hs9nu3rt9j
@user-hs9nu3rt9j 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這些反墮胎人士是群半吊子的既得利益者啊。 他們是一群支持生育率=GDP的有錢人士,不然忙到沒時間的窮苦人民會有時間來抗議嗎? 生育率下降了,那他們未來還有多少韭菜可以割?到時候就換成他們被更強的割了。
@user-nx6jt6oz4o
@user-nx6jt6oz4o 2 жыл бұрын
那些被信仰模糊到連現實的問題都分不清的人來說,哪管真的弱勢的人去死,一切都交給該死的耶穌基督就好了
@HazeGold1995
@HazeGold1995 2 жыл бұрын
就你說的有道理 國泰民安 誰想當乞丐
@user-oi9io8wu4w
@user-oi9io8wu4w 2 жыл бұрын
一部分和他們的信仰有關,教義反對墮胎
@chiuansheng
@chiuansheng 2 жыл бұрын
馬的一個幾塊錢保險套就可以減少99.9%的問題.要吵到憲法去?
@user-nz3gt8jb2u
@user-nz3gt8jb2u 2 жыл бұрын
直接取消有點太極端了 感覺根本是為了討好一方 連之後的配套措施都沒有 這樣也只會讓墮胎變成地下化 更危險更不透明 應該是增加墮胎的一些條件 才比較可能是現在的平衡點(個人看法
@DS-yx2kr
@DS-yx2kr 2 жыл бұрын
要禁止墮胎權就得立法,在釋法前,因為墮胎權,沒有州有這條法,釋法後也沒有州能馬上推出禁止墮胎的法律,這段真空期不就是要州政府自行處理樓主說的那些配套嗎? 甚至這法立不立也是兩說,更大機會是扯皮 其實我很好奇,為什麼最高法院說憲法沒有墮胎權,墮胎的法律由各州自決,會有人像天崩下來似,難道州政府就比聯邦政府更不講理嗎?
@michellecheng3826
@michellecheng3826 2 жыл бұрын
@@DS-yx2kr 7州已經禁止墮胎了喔,他們的禁止墮胎法在Roe v Wade 被推翻(6/24) 之後是立刻生效(trigger ban)。根據當地在 Roe v Wade之前的法條、和當地政府的態度,已經可以預期在很近的未來,可能幾個月、一年內美國會有約一半的州會禁止、高度限制墮胎權。目前已經禁止的州,其中四州(像Alabama)是強姦性侵也不能墮胎,有不少州是嬰兒基因缺陷也不給墮胎。 墮胎,很多州會連帶醫護人員,會被關十年以上的。
@hsuan.c.3569
@hsuan.c.3569 2 жыл бұрын
懷孕從偉大的任務變成雖小的義務
@userJiangPisces
@userJiangPisces 7 ай бұрын
簡直不能同意你更多欸
@lil_flower_0214
@lil_flower_0214 2 жыл бұрын
憲法本來就不會寫應不應該墮胎,當初強硬通過本來就有留下隱憂,歐巴馬當時說要寫進聯邦法律裡面,後來為了選舉也沒有做,結果最後還是自食惡果
@zoe2657
@zoe2657 2 жыл бұрын
憲法寫有擁槍權XDD
@howies6874
@howies6874 2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擁槍權是一種社會活動,但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財產所有權,追求幸福的生活尊嚴權被認為是天然神聖的。不可侵犯的。墮胎權對應的是婦女的生育選擇權和人身處置權,後一項歸為人身自由權,因墮胎而導致母親傷害,關係母親的生命健康權都是自然擁有,法律只能確認不能否認。唯一的就是胎兒屬於不屬於生命,具有不具有自然權利,反對墮胎的人認為有,支持墮胎權的人認為沒有,因為為了母親殺死胎兒是合法的,二者生命權不等價。且法律上胎兒的確不是人。屬於宗教道德問題而非政教分離的法律權利。
@nyn7666
@nyn7666 2 жыл бұрын
判例的焦點根本就不是女性有沒有“墮胎權”這個權利。如果是討論最高法院的正當性為何受損,怎麼不提保守派大法官們在確認任命聽證會上都公開表達過羅訴韋德案是“settled law”呢?這種朝令夕改的做法才是最讓人沒信心的把。 複雜的我也不想多費唇舌了,Ruth Bader Ginsberg說的最簡單明了,政府無權強制婦女懷孕。
@jfp5852
@jfp5852 2 жыл бұрын
对。相当于大法官在”工作申请面试“时公开撒谎...
@cindyliao2250
@cindyliao2250 2 жыл бұрын
大法官公開說謊可以一點後果都沒有!
@yenjun0204
@yenjun0204 2 жыл бұрын
播主是非常左親的民主黨人。不意外,都在攪混水,斷章取義,加油添醋。
@adamalston7829
@adamalston7829 2 жыл бұрын
@@yenjun0204 笑死 共產黨是左還是右?
@paradisekiss922
@paradisekiss922 2 жыл бұрын
@@adamalston7829 額~共和黨?!😅
@chrisdt2297
@chrisdt2297 2 жыл бұрын
當年這最高法官的判例援引真的很不穩固,且這只是強行解決問題 也沒有走過完整的立法過程確實反映民意,變為較為穩固的法條,而是將這重要的權力建立在浮沙上 現在的反撲只是反映出美國在這議題上根本還沒有共識,走捷徑是要付出代價的 也是自由派過於習慣要求他人配合自己的政治正確,而非真的溝通與了解慢慢從根本統一共識的代價 紐約的槍管法條否決也是同樣的情況 民主制度反映的是民意而非絕對正確,要轉變整體民意是民眾/團體與議員要盡的責任 台灣的墮胎法也不是永遠固定的,如果民眾的共識改變或心跳法案團體凝聚到足夠共識,都是可能變更鬆或更嚴 所以真的在乎的話就好好傳播自己的理念確保共是吧
@user-zk7mn1gf4m
@user-zk7mn1gf4m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讓我越來越討厭某些宗教了,尤其是他們拿自己的信仰伸手到政治上面的時候
@siruranca
@siruranca 2 жыл бұрын
小時候有一陣子家人會每週一天帶我去某宗教的集會 在那邊孩子們會一起遊戲、唱歌,我覺得很有趣 但後來突然家人就跟他們斷絕關係了,那時我還不明白為什麼 現在想想真的是還好沒再去了...長大見識多了也對一些宗教滿反感的
@user-lj1yk1wd3g
@user-lj1yk1wd3g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是 本來沒什麼感覺的 是個人自由 但信徒盲從到一定程度就成為禍源了
@user-zk7mn1gf4m
@user-zk7mn1gf4m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lj1yk1wd3g 尤其是習慣二分法的宗教:「不聽我的你就錯」,這根本就是社會亂源的起頭,造成對立與分裂嘛!
@viki6896
@viki6896 2 жыл бұрын
女性自主權不應該由其他人來決定 1. 沒有了全國性的保障,最受影響的必然是那些經濟上處於弱勢和被動的女性群體,80%有終止妊娠需求的女性生存在貧困線之下 2. 禁止墮胎的州多半聚集在中部,能夠墮胎的州則在沿海地區,一張從德州到加州的機票來回就要200美元 綜合上面兩點,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就禁止墮胎手術的現在,就是徒增墮胎的成本,但是需求並沒有消失啊,因為養小孩的成本遠遠大於墮胎所需的500美元 不要說什麼可以搬到能夠墮胎的州啊、可以去其他州墮胎再回來啊,美國超級大,超過100英里的跨州搬家最少需要拿出1000美金,對於那些原本就經濟弱勢的人來說光是跨州墮胎就已經是超過負荷了,更何況是跨州搬家 對,推翻羅訴偉德案的確不算是全面禁止墮胎,但這種不設上下限的把權力放到州政府,就會讓州政府制定極度嚴苛的墮胎法令 以至於連遭受性暴力這種非自願性的懷孕、可能會危及母體或胎兒的狀況在部分州都不被納入終止妊娠的理由,未來是不是連離開這個州墮胎再回來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viki6896
@viki6896 2 жыл бұрын
那些pro life的人根本不在乎生命權,也不在乎胎兒,不然怎麼不提倡育兒津貼、公設育幼院、營養午餐、學費補貼 還沒出生的時候都說的好像自己很聖人、很在乎他是不是能活著離開他媽的肚子,出生以後當嬰兒是吃空氣曬太陽長大的 這不叫在乎生命,這只是控制女性而已
@user-tq5xk4fc6p
@user-tq5xk4fc6p 2 жыл бұрын
可惜了,這些都不是美國的主流民意了,真心替那些無法為自己做決定的婦女感到心痛
@cu35468
@cu35468 2 жыл бұрын
保守派去爭甚麼時候有生命根本是搞不清楚重點。 關鍵是人類目前沒有技術讓這生命可以在脫離母體的環境生存,所以墮胎其實並不是謀殺,更該描述為不同意提供自己的身體或人生去維持另一個人的生存。
@cu35468
@cu35468 2 жыл бұрын
@@matthewc167 用什麼詞彙根本不重要,你要說不願意貢獻出子宮就是殺人也可以。倒是你知道你因為拒絕捐獻自己的器官而殺了多少人嗎?很多人因為少了你的器官而生命終止,是事實吧?
@user-id9gc8gu4n
@user-id9gc8gu4n 2 жыл бұрын
@@matthewc167 未成熟胚胎的權益,大於已出生絕對有自我意識思想的法定自然人,真棒。
@lukeli445
@lukeli445 2 жыл бұрын
范姐好会找角度。这次堕胎法案的事件轰动世界,已经有无数解读了,但是范姐从侧面找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公正性”以及“民众对制度的质疑”的角度,让同样的新闻能被看到不同的内容。
@zero520100
@zero520100 2 жыл бұрын
就只是佈局讓窮的 被未來掌控 藍眼的養不來就送養 也是有人養(一堆人搶) 黑的沒人養 就更窮的佈局
@lukeli445
@lukeli445 2 жыл бұрын
@En Xi 温良的老中总是学不会礼貌发言,我建议您止步中国社交网络,少来外网秀您的优越😍😍❤❤
@TobenyChen
@TobenyChen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这件事的本质就在此。用什么“人权”/“宗教”去看待的,都是内宣
@brucel7430
@brucel7430 2 жыл бұрын
正正因為法院越來越政治化, 美國人對最高法院公正性的信任度每況愈下, 現在只有25%人信任它.
@lukeli445
@lukeli445 2 жыл бұрын
@En Xi 这跟你是哪里人并无关系,就算你现在打英文你也仍是个典中。希望您带着这份自信回到简中网络世界,别来扰乱外网的一番宁静💕💕
@user-st4ub5tg8n
@user-st4ub5tg8n 2 жыл бұрын
民主黨太天真太蠢了做事也不夠狠。一直想談判還會為了談判犧牲盟友。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
@fengli6891
@fengli6891 2 жыл бұрын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最高法院保障未出生“婴儿”的生命权,那它就要对此负责,至少要负担孕期以及成年之前的全部抚养成本。哪可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ccw5212
@ccw5212 2 жыл бұрын
但我認為再怎麼樣負擔全部的扶養成本,也沒辦法完全照顧到每一個有如此需求的人……
@fengli6891
@fengli6891 2 жыл бұрын
@@ccw5212 是全部育龄妇女!不可以区别对待。
@henrylin4667
@henrylin4667 2 жыл бұрын
站著說話不腰疼,實證數據就說明過會因為墮胎權限縮而受到影響的,永遠都是那些經濟程度最為弱勢的女性,誰出錢讓她們跨州墮胎?
@henrylin4667
@henrylin4667 2 жыл бұрын
知道可笑的點嗎 女人的子宮終究是別人的子宮,為何自己的身體自主權要受到別人的限制? 為何需要人民投票決定婦女的身體自主權?
@Marco-op9rr
@Marco-op9rr 2 жыл бұрын
@@siyuanhuan1599 還要考慮到弱勢族群和受家暴婦女,她們出去一趟墮胎,所損失的金錢成本根本就不會讓她們想去墮胎,因此就只能選擇被迫產子和非法墮胎其中一種選擇,不管哪兩個選擇當下的成本都會比去其他州墮胎的成本還要來得高。而且之後可能會有去其他州墮胎回來還要被罰的可能,這樣只會加重這些族群的負擔而已
@89729025
@89729025 2 жыл бұрын
墮胎應該是基本人權,不應該交由州政府投票,根本就沒有這種必要,難道男生有沒有打手槍的權利也要經過投票嗎?超傻眼 自己想生的,孩子才能在好的環境成長,不想生的,就不要造成社會負擔了! 還有州政府投票,應該要限定女生投才符合民主吧!又不是男生懷孕!
@yoyowang8880
@yoyowang8880 2 жыл бұрын
妳說的沒錯,有些投票權必須限定。所以女性在有受教權之前本來就不應該有投票權。電力問題也不應該由老百姓決定,應該由電力相關背景的人決定。
@Ed.nameless_knight
@Ed.nameless_knight 2 жыл бұрын
重點是怎麼做有益於人類社會 但他們只是在政治鬥爭
@商戰風雲之恨海情天
@商戰風雲之恨海情天 2 жыл бұрын
還我們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user-tq5xk4fc6p
@user-tq5xk4fc6p 2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很像我們台灣有時會出現的恐龍法官,一旦常常出現荒謬的判決理由時,大家對於司法就會有更多的質疑和不信任,之後就算不是法官問題,只要判的不符合人民期待,就會被群起攻擊,之後美國的大法官就會淪於這樣的狀態,再也不會給人民有獨立且公平的感受了,這個根本的傷害其實是很長遠的,可惜現在的美國讓人覺得很沒有未來
@licon318
@licon318 2 жыл бұрын
@@siyuanhuan1599 有些州已打算立法禁止跨州墮胎
@aloy0128
@aloy0128 2 жыл бұрын
@@siyuanhuan1599 不要洗地了,有很大一批美國人事實上的權利已經受到侵害,生命體驗已經下降。
@brucel7430
@brucel7430 2 жыл бұрын
@@siyuanhuan1599 沒有禁止墮胎, 卻廢除了墮胎為憲法保障的權利之一. 讓州來決定, 即認為議會有權立法禁止墮胎. 目前以有多州因最高法院判決而可以立刻禁止墮胎, 跟最高法院禁止墮胎只是distinction without a difference.
@MkGrA1
@MkGrA1 2 жыл бұрын
@@aloy0128 但是有一批胎兒的體驗提升了,不用擔心被夾碎腦袋了~
@城市化的波爾布特
@城市化的波爾布特 2 жыл бұрын
@@MkGrA1 生在對新生兒還有新手媽媽沒有任何福利跟協助的保守州,我會選擇去死
@user-qj4cl4ym9k
@user-qj4cl4ym9k 2 жыл бұрын
對於這次范姊只解釋社會面情況感到失望 其實看看意見書可以發現部分大法官認為法源依據有問題, 而這次最高法院的判決,並不是支持或反對墮胎,而是這次判決會讓最高法院重新回歸到最高法院原本的功能,即專注案件的憲法層面的法律解釋,而不是深度介入社會爭議性議題。 要知道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任命而非民選,而讓非民選的大法官在重大社會議題、對人民生活有深遠影響的事情上有承擔如此重要的決定權是否符合美國憲政體制值得深思。我非常不同意和大多數媒體一樣把這個案件稱為“否定墮胎權”或者“女權運動的倒退”等,因為從憲政體制角度出發,這是美國憲政體體制重回正軌的標誌。 如果一個三權分立的社會要在墮胎權的問題上角力,民選的立法機構-國會才是最合適的舞台。 以上部分引用自(´•ω•̥`)
@savage4890
@savage4890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是認為修憲才是正軌,不然隨著時間流逝,"人權"一詞會無上限上綱,到時候又會開啟什麼奇怪的特例
@ganter5447
@ganter5447 2 жыл бұрын
左膠日常發揮,意外嗎 到底是誰在政治化憲法法庭
@stevenyan0408
@stevenyan0408 2 жыл бұрын
​@@savage4890 重點是美國不可能修憲,門檻過高,導致這問題沒解
@hokamto7754
@hokamto7754 2 жыл бұрын
6:07 那麼你如何解釋這一個雙重標準?
@timtian6479
@timtian6479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推翻50年前堕胎合法的判例当然是对堕胎权的否定。
@user-vo9lk3qn9u
@user-vo9lk3qn9u 2 жыл бұрын
每個人對於自己身體的權利還要被法律限制才不合理吧!
@user-hi2de8ls2o
@user-hi2de8ls2o 2 жыл бұрын
女人想決定自己? 胎兒的權力在哪裏? 在可憐的女人的身上???
@zzzzzzzzzzzzzzzzz635
@zzzzzzzzzzzzzzzzz635 2 жыл бұрын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anerdwitdacamera204
@anerdwitdacamera204 2 жыл бұрын
你说得对,所以最高法院说堕胎这个事情宪法不管
@user-hi2de8ls2o
@user-hi2de8ls2o 2 жыл бұрын
憲法不管這種小事情,各州自己撕殺去
@stevenyan0408
@stevenyan0408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hi2de8ls2o 所以你認為被強姦的女孩懷孕也不能墮胎嗎? 想知道你的看法
@asidfjlk
@asidfjlk 2 жыл бұрын
有人說解釋權下放各州是好事是分權的展現 但是對於需要墮胎的女性而言政治根本與她們無關 這些女性多數是未受良好教育、沒有什麼社會資源的社會底層(沒有看不起的意思) 年輕不懂事 連自己都沒有辦法負責了要怎麼對小孩負責? 現在超過30幾個州在未來的一段時間會陸續禁止墮超過一定時期的胎兒 她們沒有時間或是金錢可以長途拔涉到其他州進行手術 如此以來她們的選擇會變成非法墮胎或是階級複製出更多低端人口 前者比起合法墮胎危險性更高 後者可以找一下美國在合法墮胎後 犯罪率下降的相關文章來看
@Xinnmg
@Xinnmg 2 жыл бұрын
但是50年前,最高法院的释法可能根本就不合理。 如果需要堕胎权,那应该是由国会立法。
@asidfjlk
@asidfjlk 2 жыл бұрын
@@Xinnmg 推翻不合理的釋法這個可以接受 但問題就是沒有人願意接這個爛攤子 把這個本該有的權利給明文規範起來 兩個黨派在政治角力 受害的只會是無辜的人⋯
@yi-chen4757
@yi-chen4757 2 жыл бұрын
@@asidfjlk 只能等之後修正憲法看看能不能解決問題了
@tian-tsilau2540
@tian-tsilau2540 2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不知道要有多不食人間煙火 才會在已經許多保守州出現心跳法案的前提下 還在那邊說什麼沒有憲法保障還有法律保障啊、沒有反墮胎只是交由各州自主決定啊 你所謂的中立、自主 說穿了就是讓「多數人決定少數人的子宮」有成為事實的可能性與正當性
@user-ji9ck3ez5r
@user-ji9ck3ez5r 2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這種言論真的很噁心,我覺得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是冷血
@l7i7k7e7
@l7i7k7e7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國女權開倒車 真不可思議 女性身體自主權本來就應該受到保障 不應該限制女性身體不能做什麼 限制不能墮胎就算限制女性身體自主權 法律憑什麼限制女性墮胎 墮胎又不會影響到其他人的自由 也不會讓其他人受傷 政府管這麼多幹嘛?
@user-yy7fy4pu5l
@user-yy7fy4pu5l 2 жыл бұрын
那胎兒呢?被強迫成為一個人,又被強迫結束掉生命,怎麼沒有問過他的意願呢? 兩方的想法都是需要被尊重的,國家的法律不是只保障女性而已
@shilanaisilang
@shilanaisilang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yy7fy4pu5l 那如果女方(尤其未成年)是被强暴怀孕,或者恋爱怀孕却突然被男方抛弃,又或者怀孕后发现对方家暴/嫖娼呢?所有这些情况都不允许堕胎吗?这么一来,美国会有更多被遗弃的婴儿生活悲惨的带娃单身母亲吧。
@jackjo7
@jackjo7 2 жыл бұрын
這件事情只是把墮胎從憲法保障移除,把墮胎合法性下放到州法院好嗎?
@katcat1108
@katcat1108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yy7fy4pu5l 它還是不是生命 都缺乏共同意見 你自己就立刻設定人家是 然後再用這個設定去傷害一個已經活很久的成年女人 那以後大家定義精蟲是生命 誰打手槍就是殺生?
@jackjo7
@jackjo7 2 жыл бұрын
@@katcat1108 六個月早產都可以活了好嗎,左派要的是從陰道產出的前一天,只要母親有意願,醫生就可以拿剪刀進去把嬰兒手腳都剪斷以後,再把殘肢斷顱內臟從子宮內移出。
@44264
@44264 2 жыл бұрын
假如女權倒退,其他少數民權都有可能倒退,但太多保守美籍華人卻支持共和黨,目光短淺!
@anm4477
@anm4477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國種族歧視越來越嚴重
@weihsinchen4
@weihsinchen4 2 жыл бұрын
墮胎就是個醫療和社會議題,不是法律問題,不知道大法官為什麼要搬石砸腳。
@uchida0282
@uchida0282 2 жыл бұрын
墮胎與否本該就不該由最高法院干預,由各州自行決定就好了!
@agnes-7541
@agnes-7541 2 жыл бұрын
都是 宗教 意識 型態 在背後運作, 宗教 真的是亂源之一
@dawnormoon
@dawnormoon 2 жыл бұрын
讓那些反墮胎的人出錢養那些孩子算了(沒有義務的人都馬出一張嘴
@pppo3146
@pppo3146 2 жыл бұрын
在自然界沒有墮胎,只有棄養。動物會選擇最有可能活下去並自己養的起的。不過人類的道德觀就是,沒錢不要生,懷孕不要墮,但懷孕的大部分又都是貧窮階級。真的韭菜
@ShangShangChien
@ShangShangChien 2 жыл бұрын
口口聲聲說孩子很重要 生出來後通通閉嘴消失
@mypurm
@mypurm 2 жыл бұрын
反墮胎的人他們根本也不在乎孩子生下後,母嬰是否獲得完善照顧制度,而且通常保守派都是積極擁護槍枝權的。 如果他們真的在乎生命,又怎麼會一邊強迫女人生小孩後在底層生活掙扎、然後一邊允許小孩在學校被槍掃射死也不願禁槍呢? 他們就只是想要Anti-women而已。
@johncle2002
@johncle2002 2 жыл бұрын
假如,一個女孩被強暴後,還要生下強暴犯的孩子 難怪美國槍枝可以如此開放
@user-gn1mh7zv3m
@user-gn1mh7zv3m 2 жыл бұрын
女不女權的不是重點,他們是想讓更多人受活著的痛苦
@amberteng4625
@amberteng4625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我覺得,法官們否定法案並不能直接代表他們否定了女性的墮胎權力,可能只是從“法律”來看,當年的判決有誤。而根據保守派遞交的釋憲申請,他們“依法”的確應該做出羅素韋德案失效的判決,並請各州政府自行立法。(因為該案援引的憲法根本不保障墮胎權) 當然,那些贊成墮胎入罪化的法官可能還因為其他大大小小的原因而有自己的偏好(保守黨要選票、個人自身信念等等),但羅素韋德案也是因為真的援引錯誤,才導致給保守派可乘之機,給他們一個冠冕堂皇的藉口。 我感覺這有點像台灣很多人都會罵恐龍法官,或是罵為什麼法官不判重一點,但有時候法官也很無奈,從感性面來說他們也想這樣做,但是法官是法律的執行者,他們得依法辦事,這樣才對得起他們的職業道德。 總之美國這個事件讓我覺得真的要罵得應該是那些保守到靠背、八股守舊不講理的州,而不是大法官。畢竟部分州馬上就開始立法保障墮胎權,也有些州是直接原地墮胎入罪化(法律的被動效果)。
@hokamto7754
@hokamto7754 2 жыл бұрын
5:54 你又怎樣解釋這個雙重標準?
@user-by8ct2zi4t
@user-by8ct2zi4t 2 жыл бұрын
本來對宗教就沒有一點好感,的現在我越來越噁心基督教了
@user-wf1il6cu8h
@user-wf1il6cu8h 2 жыл бұрын
你對宗教沒有好感 別人對你也不會有好感。換位思考 女生說他們墮胎的權力受到限制 那為什麼宗教的人不能說信仰受到束縛?
@nelsoncheng2674
@nelsoncheng2674 2 жыл бұрын
哀 討厭維尼 討厭神 什麼都討厭。 我只能說 願神保佑你
@HazeGold1995
@HazeGold1995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wf1il6cu8h 因為子宮長在別人身上,自己信教愛生幾個自己去生沒人強迫你墮啦
@sfandcs665
@sfandcs665 2 жыл бұрын
宗教自由不是應該是不影響他人嗎?可是很多宗教都是在製造對立,這樣真的是你們的神希望的嗎?
@monglee7560
@monglee7560 2 жыл бұрын
所有的宗教都是某一部分人以神之名箝制他人自由的道具,沒有例外
@user-xb7du1pn7g
@user-xb7du1pn7g 2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神可以保佑這些反墮胎的人,他們的女兒、孫女乃至往後的每一代女性不會被強迫懷孕。 沒有在詛咒保守派的妻女,只是覺得,當她們真的有需要(不一定是被強迫,也有可能是意外,或雖在期望內但卻有問題的胎兒)卻因保守派家人而不能墮胎時,恐怕會很怨懟和悲傷,不得不把不被祝福的孩子生下來。
@user-cb7gh2nk2p
@user-cb7gh2nk2p 2 жыл бұрын
極為反智的言論
@l1194-h1z
@l1194-h1z 2 жыл бұрын
你忘了 他們的老婆 / 如果支持者是女的話 那就他本人
@nelsoncheng2674
@nelsoncheng2674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很多州的反墮胎法都包含 被強姦可以剁胎 不知道你們在裝甚麼的
@a29510330123
@a29510330123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cb7gh2nk2p 反智?
@user-kq2km4ni3l
@user-kq2km4ni3l 2 жыл бұрын
@@a29510330123 不用跟會取這種名字的人太認真
@jobajo7418
@jobajo7418 2 жыл бұрын
母親不能墜胎,但可以讓兇手更多持槍在校園射擊。某程度上,生得愈多死得愈多,非常地獄😖
@sherlynsherlyn6396
@sherlynsherlyn6396 2 жыл бұрын
呵呵,要一群男人来控制/决定女人的身体,我真的怀疑他们真的了解女人的身体构造才做这个决定吗~
@alexwu358
@alexwu358 2 жыл бұрын
就是呀,你可能不知道,当年roe v wade是由8个你所谓的老白男和一个黑人男性法官决定的哟。
@sherlynsherlyn6396
@sherlynsherlyn6396 2 жыл бұрын
那才叫先进,有可能就是不了解,所以才决定她们的身体交给她们自己负责和自己决定,而法律就负责保护她们。
@hgsbeauty
@hgsbeauty 2 жыл бұрын
想要減少墮胎行為 應該教育女性尊重自己的身體 加重迫害女性的懲罰及批判 而不是透過剝奪女性的權利來達成 墮胎很傷身 沒有人會很喜歡去做 但女人不知道怎麼說不 或是不知道自己可以說不 甚至在婚姻關係裡也是 婚內墮胎是大宗 根源來自男人不願採用適當避孕措施 我認識一位中國學者 在學校教書 她經歷三次婚內墮胎 因為一胎化跟他丈夫的不管不顧 結果就是一堆身體上的毛病 連如此高知識份子 都沒辦法保護身體 非常可悲
@timlin0322
@timlin0322 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不止教育女性,男性也得從小教育尊重伴侶的性自主權
@ChuSY6121
@ChuSY6121 2 жыл бұрын
怎麼是只教導女性??我的天呀
@hgsbeauty
@hgsbeauty 2 жыл бұрын
@@ChuSY6121 當然也要教育男性 悲哀的是 在墮胎這件事裡 能懲罰男性的空閒很小 我曾想提出強迫男人結紮 如果他造成兩次的流產 但不太可能執行啊
@user-bt9wc2iw4b
@user-bt9wc2iw4b 2 жыл бұрын
@@hgsbeauty 我比你激進一點,曾經我還覺得為什麼不讓男人發育成熟的時候就結紮,等考慮好後再解開 而且那時候我還很認真的深入思考,想當父母了不只男人解開輸精管就好,還要雙方經過考試考查之後才能允許生育 很激進吧?XD
@jackjo7
@jackjo7 2 жыл бұрын
婚內墮胎才真的該禁止,現代醫學科技有好多種避孕方法,到底有多難阿操
@ssanonswu2010
@ssanonswu2010 2 жыл бұрын
讓近一半的男人在州議會管制別的女人的子宮本身就很反智
@jackhappy2108
@jackhappy2108 2 жыл бұрын
第一次非常不認同范姐解說偏向某派,明明兩邊各有說法卻專取一面,這樣的新聞時事解說非常令人失望。有心跳的胎兒任何時刻皆可把它剁掉且受 "憲法" 保障,破壞海龜的蛋卻會受刑罰,於此動物與人的生命權的價值觀相比難道不是特別荒謬之事?左派歷來常朗朗上口的理由是女性會受強暴應有身體自主權,但事實上應針對特別情況立專法,而不是以此為藉口,對胎兒的生命權視若無物,人們偶爾想狂歡作樂放縱自我也沒關係,不幸懷孕想剁就剁,浮濫的應用身體自主權,美國人們若認真調查墮胎裡面又有幾個強暴案例。憲法它同時保障人權與自由權,但特別偏向某權這就是偏頗,這憲法即違背超然性,賦予墮胎權應由特別情況立專法,而不是讓某派對某些取向的人們做政治賄賂
@natsumi444
@natsumi444 2 жыл бұрын
前面說最高法院要能不受民意影響,後面又提出民調說最高法院失去民心,這不就對了嗎? 最高法院就是該秉持法學專業,不受民意影響呀。
@fufucat4854
@fufucat4854 2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
@hokamto7754
@hokamto7754 2 жыл бұрын
5:54 請你解釋這一個雙重標準以及與法學專業的關係
@palma6563
@palma6563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這個奇妙的推翻,讓人傻眼到不行
@user-hq5ic8ke4f
@user-hq5ic8ke4f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很蠢 要不要推翻舊法 就讓全國的法律人全去投票 就好
@sevenlin481
@sevenlin481 2 жыл бұрын
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可見「明辨是非」跟「學歷社會地位」都無關。 但是「傲慢」一定會伴隨某程度的「極權+愚蠢+無知」,還有「迫害」。
@yiji000175
@yiji000175 2 жыл бұрын
當年美國犯罪率突然下降就是因為18年前的墮胎合法化,讓許多底層8+9沒機會長大變治安人口 五個人決定多數國人的墮胎權實在有夠愚蠢,就算你不合法,婦女還是有不少方式阻止出生 女性的身體自主權也不該由法律說的算! 如果政府/保守派真希望讓這些底層孩子出生和成長受到保障,那就乾脆廣建育幼院鼓勵不想養的民眾送養孩子 小孩統一由政府培育管理,講難聽就是收容所的概念,既要這些人出生就要負責到底
@ramrem317
@ramrem317 2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覺得可能會重新立一條墮胎法,而不是判例
@ccchen4164
@ccchen4164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國是不成文法國家
@abula3692
@abula3692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連懷疑都不能懷疑,那才是最大的悲哀。
@arbiter7234
@arbiter7234 2 жыл бұрын
我支持女性應該有墮胎權,但某個角度來看美國本來就是多個州組成,有些州的實力跟國家差不多,所以問題在於聯邦是否有權利規定各個州怎麼做,如果把每個州視為"類國家",或許可以理解為一個國家沒有權力干預其他國家怎麼規定墮胎權。最近看完《變化中的世界秩序》 ,書中提到美國的內部矛盾越來越高,貧富差距和價值觀差距都越來越大,在這樣的矛盾中人們傾向於對抗而不是尋求共同點,不同州之間也容易劃清界線突顯自己的價值觀,如果這樣看分裂的美國就比較容易理解這樣的判決。
@youtubehand
@youtubehand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司法者能依照自己喜好擴權制造法律,那才是動搖國本。
@foryounoname8392
@foryounoname8392 2 жыл бұрын
你最好注意到,最高法的合憲性審查的權力都是最高法自己解釋憲法來的,憲法裡面可沒有這項內容。 所以司法者能自己製造法律嗎?很明顯有啊,不然美國的憲政根本沒法運行
@boykayang1628
@boykayang1628 2 жыл бұрын
建議你研究一下馬伯利訴麥迪遜案
@foryounoname8392
@foryounoname8392 2 жыл бұрын
@hung po 然而他却没注意到最高法之所以能够对这种案件进行宪法审查,就是因为最高法在两百年前的一次造法。。。
@calvin7434
@calvin7434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終究是人來解釋、執行、修改,執行和解釋都存在著靈活的空間,人類的社會的本質還是人治社會,不存在純粹的法治。
@timmy5224
@timmy5224 2 жыл бұрын
政府跟人民一定會有立場對立的地方,所以不管那個政黨執政,肯定都會有違反民意但符合兩黨利益的決策出現,只要執政黨跟在野黨在同一條船上,民意就是參考而已,選舉前再拿來吵就好,就算換在野黨執政,往往做的跟過去說的都不一樣
@ladygraceck
@ladygraceck 2 жыл бұрын
什麼叫純粹的法治?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user-qj7pb7mj4d
@user-qj7pb7mj4d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是交給各州立法機關決定的話那就是變成某些州可以某些州禁止了吧
@user-en5lf1jr4x
@user-en5lf1jr4x 2 жыл бұрын
她自己說大法官扮演者對抗多數的角色,但沒有發現嗎,這一次大法官就是扮演對抗多數的角色
@MSSMusChaos
@MSSMusChaos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認為可以利用修憲的方式來重新保障墮胎權,並在合法墮胎權的定義重新進行。 RvW 案畢竟是用走隱私權解釋來說明,會不會在法律依據上比較沒有解釋空間呢? 不過修憲就更容易進入兩黨雙爭的環境,深怕會在條文上變成大比數的專制,也是值得擔心。
@nyn7666
@nyn7666 2 жыл бұрын
完全不可行。修憲門檻比通過聯邦法案高,如果做得到的話,還不如乾脆直接立法使墮胎全國合法。
@MSSMusChaos
@MSSMusChaos 2 жыл бұрын
@@nyn7666 的確,兩會要同時達到三分之二的難度實在太大,也難怪很多人會依賴最高法院,門檻相對較低
@user-nn3hl9tr2m
@user-nn3hl9tr2m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國修憲還要各州通過…不是只有國會這麼簡單,要那些紅州願意通過相關修憲案,需要比國會更大的政治操作
@jfp5852
@jfp5852 2 жыл бұрын
@@MSSMusChaos 不止需要“兩议會同時達到三分之二”,还需要50个州里的3/4的州议会通过,在今天的政治两极分裂的美国简直难于登天...
@ooolll8902
@ooolll8902 2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议题修宪是把双刃剑了,这个提议修宪保障堕胎,那个提议修宪彻底杜绝堕胎。还不如尊重美国制度 让各州自行决定。
@user-jf8gn9md6g
@user-jf8gn9md6g 2 жыл бұрын
最好是開始編排「非自願性育兒預算」
@user-yp8cy7ph1q
@user-yp8cy7ph1q 2 жыл бұрын
自由民主的世界什麼時候管的那麼寬了 可以管到個人自主權的問題 請問這些人不得以的人有做出傷害到你們這些外人的事嗎? 你不是當事人有何資格幫別人做決定 每位當事人做這事時有誰是高興去做的? 又傷身體又傷心裡 你們這些外人有真心了解每個當事人的處境嗎? 有問過婦產科與心理醫生專業的意見嗎? 台灣心跳法案時有過街頭訪問 最後一位醫生有說出醫生站在專業角度上的看法 不要把自己的想法硬套在別人身上去2度傷害別人 我相信沒有一位婦女喜歡做這種傷害自己極深的決定
@lembertlin
@lembertlin 2 жыл бұрын
制度是人訂的,沒有與時俱進地檢視法律、制度是否有需要更新修補,報應就會在想不到的時候來到。
@yuntinglee1432
@yuntinglee1432 2 жыл бұрын
很棒啊!算是發現了民主的漏洞,再來改進就好
@user-hr4xe3qw1c
@user-hr4xe3qw1c 2 жыл бұрын
很正常 就憲法裡面沒規定,所以讓各州自己立法決定啊 如果覺得憲法有問題應該是想辦法修憲,而不是要大法官無中生有裁定一個憲法裡沒有的東西吧? 台灣人可能很難了解,但美國是"聯邦",在組合前每個州可都是一個"國家" 每個州的自治權遠超台灣人想像 推翻這個法案又不是說以後墮胎就犯法,而是墮胎權不在聯邦法院管轄範圍 留言很多劈頭就罵的可能需要的懶人包 大法官 : 憲法裡沒寫的東西,干我屁事,你們各州自己立法
@misterhero1994
@misterhero1994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們是因為憲法第22條的概括規定才允許大法官適用這條來新增權力 而且我們是單一國 所以一定要有一個答案 但聯邦制就放給各州內部決定就好了 也就是你講的最後一段 簡單又直白 讚
@iammakimadog
@iammakimadog 2 жыл бұрын
對,如果想要憲法保障墮胎權,那可以修憲,而不是用判決凌駕憲法,現在只是撥亂反正而已。50多年時間民主黨也不修憲,現在可以說是自食其果了。
@azheng1
@azheng1 2 жыл бұрын
不只宗教因素吧,更多時候應該隱藏更大的背後利益, 檯面上:打掉孩子是剝奪生命 檯面下:保險套廠商的回扣真香
@vincentyang8393
@vincentyang8393 2 жыл бұрын
是嗎?1973年的最高法院的判例本身就是一個極具爭議性的創造性判決。大法官的工作是根據憲法判決,而不是透過創造性判決去遂行政治目的。要更動憲法應該要由立法機關的路徑執行,那是透過政治鬥爭改變法律的舞台,不是大法官會議。我對議題本身沒有任何意見。但是我對自由派凡是政治化,只要合於政治正確就指鹿為馬我倒是有點意見。維護憲法的正確立場是分權政治下的設計。大法官不是政治失能的 last resort。我支持大法官會議回歸憲法賦予的應有角色,讓政治爭議回到政治場域去解決。我支持Scalia說的,The US Constitution is 'Dead'。So, don't make it dance!
@rickywu101
@rickywu101 2 жыл бұрын
就是因為沒有直接規定,才會這樣,我不懂美國法律,但以我的知識與感受認為,假如這權利真的受到重視,並不是只是用判例當參照,應該是要真正的立法才對吧?
@howardchen6702
@howardchen6702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國是英美法系,判決除了參考法律也必需參考判例。歐陸法系國家以法律為主判例為輔
@akira00150
@akira00150 2 жыл бұрын
那個判例位階是憲法等級,要真正有同等效用的立法只有修憲
@Xinnmg
@Xinnmg 2 жыл бұрын
@@howardchen6702 但法官做判决是不是要以已有法律为基础。
@tian-tsilau2540
@tian-tsilau2540 2 жыл бұрын
憲法位階的判決基本上無法用普通民意多數推動的立法推翻,這才是關鍵
@rickywu101
@rickywu101 2 жыл бұрын
@@akira00150 其實我不是很懂,既然有判例了,國會立一個清楚的法律來保障權利應該不難吧?還是說他們會覺得沒必要,有判例就夠了,我難以理解...希望大神能給解答
@monglee7560
@monglee7560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要回歸各州民主自治精神嗎? 來啊! 把蓄黑奴法案拿出來推翻嘛! 讓白人男性Great again囉!
@waynechen8656
@waynechen8656 2 жыл бұрын
都說是修正當時聯邦的濫權, 各州本來就該有自主權, 不認同應該可以用選票改變或者搬到別州即可。 如果禁止的州沒人住自然就必須開放。 什麼都不想付出,就期待別人幫忙給予的話,遭罪或許沒那麼無辜。
@paulh.1322
@paulh.1322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是這麼一回事,擁有權力解釋法律的人,才擁有法律的權利
@user-fl7vs4ed6l
@user-fl7vs4ed6l 2 жыл бұрын
一直想問,為什麼反墮胎的假道學在台灣沒市場? 我粗略地想, 首先是台灣的城市化程度高,沒有窮鄉僻壤絕命鎮。 再來是社會福利不足,不容易在孤兒院棄養。 我不是相關的專業,但很想了解相關的文化差異分析。
@hokamto7754
@hokamto7754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不只有台灣,整個東亞都沒有這個問題
@C_Y_1893
@C_Y_1893 2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台灣政治吵的不是左右是統獨。
@Alexander-rd7bi
@Alexander-rd7bi 2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台灣宗教瘋子沒這麼多,用反墮胎當政治議題操作的主要也是美國保守教徒。但是,但是,台灣這類人的數量已經在暴漲了,因為現在美國那邊一直想把這種風氣帶到台灣教會,近年來同性戀政治議題也這批人在搞的。個人作為教徒只想講:歸剛ㄟ。
@user-gp1bw3og4q
@user-gp1bw3og4q 2 жыл бұрын
臺灣墮胎仍然違法 因為政府需要美國的協助,跟上國際看重女性權益的腳步,從上而下有力的提供性平教育, 隨著女性人權提升,優生保健法也順勢為刑法墮胎罪解套 臺灣仍有墮胎罪,但符合優生保健法的終止懷孕是合法範疇
@user-tq6vk4ye4z
@user-tq6vk4ye4z 2 жыл бұрын
基督教教義問題吧,我印象中他們的聖經好像有對於胎兒生命的解釋,導致西方國家對於墮胎權都吵蠻兇的
@user-hh4mz2bj7n
@user-hh4mz2bj7n 2 жыл бұрын
我看過一個有趣的說法,美國的民主,只是一種"剛好"的民主。
@ted886tw
@ted886tw 2 жыл бұрын
不知道我國最高法院正當性如何?
@Fran-cf2yt
@Fran-cf2yt 2 жыл бұрын
終於等到這集!!
@silasvanhelsing8136
@silasvanhelsing8136 2 жыл бұрын
真是可怕又恶心惹,假如一个女生被强暴怀孕,难道还要被法律强制承受为强奸犯生孩子的二次伤害???这哪里是反智,这根本反人类好吗?!女性的身体不是政治博弈的牺牲品!!!
@oke3frr532
@oke3frr532 2 жыл бұрын
強暴只佔墮胎中的小數,更何況強暴發生後必然會第一時間驗孕,保守洲也有少量的時間能合法墮胎,這些時間對強暴而言非常充足,強暴這不是合理的理由,
@1234516121
@1234516121 2 жыл бұрын
@@oke3frr532 不知道小孩被强奸的案例?她们可能连怀孕是什么都不知道。更何况有些还被囚禁并强奸。
@1234516121
@1234516121 2 жыл бұрын
@@oke3frr532 是有多不食人间烟花才说得出这种话
@oke3frr532
@oke3frr532 2 жыл бұрын
@@1234516121 這都是極少數的特殊情況
@tristancyc3541
@tristancyc3541 2 жыл бұрын
@@oke3frr532 目前有五個州是全面禁止墮胎(連强奸懷孕也不能),十七個州限制墮胎(六到二十個星期)
@teasy1019
@teasy1019 2 жыл бұрын
最高法院把墮胎的爭議將留給各州決定,怎麼就變成了墮胎法案被推翻 ? 只要州政府決定墮胎合法,就可以墮胎了 如果州政府決定墮胎不合法,那可以搬去合法的州啊 這不就是美國最引以為傲的聯邦制度嗎? 為什麼在墮胎議題上就一定要上升到聯邦的高度,強制各州一致呢? 為什麼大法官沒說嶞胎是對是錯,只說各州自行決定, 就開始各種帶風向,質疑制度、質疑信任度 那要是沒推翻,就變人權勝利? 還是單純是保守派大法官是由川普提名的原罪? 所以只要跟所謂的自由派想得不一樣,就是正義沒有伸張、就是可怕的局面? 可怕的不是大法官,可怕的是只要不合己意就肆意攻擊的媒體, 可怕的是媒體背後自以為高人一等,覺得所有人都該照著他們認同的價值觀過日子的專家
@nelsoncheng2674
@nelsoncheng2674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還是所有人都照神的旨意過活比較好。
@hokamto7754
@hokamto7754 2 жыл бұрын
搬不了那怎麼辦?你以為全美國人人都有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身家?何不食肉糜呀
@sfandcs665
@sfandcs665 2 жыл бұрын
生活不是那麼簡單吧,如果你說因為一個意外懷孕,但是你本身沒能力養,你所在的州不允許墮胎,你覺得在本就生活困難前提下,怎麼會有能力搬家去別的州,只為了墮胎?
@eric85077
@eric85077 2 жыл бұрын
不用搬家,人過去就行,所以這變相剝奪了弱勢族群墮胎的權利,美國大概15-17%的人在貧窮線下,台灣只有1-2%。而且美國沒有全民健保,對這些人而言,沒有去外州的選項,最後只能走非法途徑墮胎。
@teasy1019
@teasy1019 2 жыл бұрын
@@hokamto7754 搬不了買保險套如何?真的被強姦又好死不死在不准墮胎的州,那還不讓自由派吵上天,還怕找不到人捐錢幫忙墮? 重點在美國不就是聯邦,一個連喝酒法規都可以各州不同的聯邦,怎麼一到墮胎就要求各州一定要一致? 怎麼大法官一把權力下放給各州,就變成覺得這決定也沒什麼問題的人是「何不食肉糜」了? 在要求我不吃肉糜前, 能不能買個保險套? 能不能對自己的性行為負責? 能不能不要再拿被強姦那種極端案例掩護其實很多懷孕都是自己的行為造成的?
@user-ch1nt8ys9f
@user-ch1nt8ys9f 2 жыл бұрын
主審:(拉弓)OUT! 1壘審:揪豆!(比Save) 2壘審:(攤手搖頭) 3壘審:小小小?! 1壘邊觀眾:洗啦! 3壘邊觀眾:奧啦!
@sakura811229
@sakura811229 2 жыл бұрын
連被性侵生的孩子都不能墮胎,天下有多少女人多聖母願意接受?生下來大概就掐死他或丟到孤兒院了,每看一次心理的舊傷就復發。
@joker73416
@joker73416 2 жыл бұрын
往好的方向想,起碼美國保留了校園槍擊這個墮胎手段,雖然是晚了很久很久的墮胎就是了,不管妳想不想。
@twhot
@twhot 2 жыл бұрын
那個不是胎啊,你是否中文沒學好?
@fetarw5758
@fetarw5758 2 жыл бұрын
他是在諷刺⋯
@historypie897
@historypie897 2 жыл бұрын
@@twhot 你沒幽默感。
@user-qd9ud4iw6k
@user-qd9ud4iw6k 2 жыл бұрын
是時候重温一下卡林的脫口秀了
@srseki
@srseki 2 жыл бұрын
墮胎權的關鍵是州議會吧,如果允許墮胎的意見在每個州都占多數,那根本就不會有禁止墮胎的法律。
@ccchen4164
@ccchen4164 2 жыл бұрын
但是聯邦法院的決定決定了這個「國家」保障墮胎權與否
@ccchen4164
@ccchen4164 2 жыл бұрын
在法律上 有一些權利是不能允許以任何方式限制的 以台灣舉例就是人性尊嚴等等
@srseki
@srseki 2 жыл бұрын
@@ccchen4164 墮胎權沒寫在憲法裡,聯邦法院沒權力決定,要嘛修憲,要嗎各州立法。而且母親墮胎是人權,那嬰兒的人類生存權是不是人權?現在的爭議點是多少周的胎兒屬於人類。
@mukaiiii
@mukaiiii 2 жыл бұрын
像是重機上國道這件事今年直接被台灣的大法官駁回不審議,大多還是有受到政黨及輿論壓力影響。 路權沒有開倒車,而是直接不討論
@ChenLiYaun
@ChenLiYaun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我覺得這次判決對民主黨是好事 畢竟對多數美國人來說,包含墮胎在內的身體自主權利已經是絕大多數美國公民的共識,這次判決既然把墮胎立法權交還給各州議會,民主黨在地方選舉就有主打議題,現在看來尷尬的反而是共和黨人,挺或不挺都不是
@bonker8385
@bonker8385 2 жыл бұрын
嗯..你這說法其實就是把這法案當作政治籌碼來玩,先不管哪一方是合理的,但就是不符合這影片說的正當性呀0.0
@brucel7430
@brucel7430 2 жыл бұрын
是否有利, 50/50而已, 雙方都能催票, 但最終最能催票的還是經濟.
@user-rn2qh6sy3u
@user-rn2qh6sy3u 2 жыл бұрын
保守派:那不是強暴犯給你的孩子,那是神!
@user-wf1il6cu8h
@user-wf1il6cu8h 2 жыл бұрын
你要看清楚 墮胎不是憲法保障的 但是各州有管轄權
@user-tq5xk4fc6p
@user-tq5xk4fc6p 2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保守派可以和我們台灣的護家盟當好朋友
@monglee7560
@monglee7560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要回歸各州民主自治精神嗎? 來啊! 把不準蓄黑奴法案拿出來推翻嘛! 讓白人男性Great again囉!
@user-wf1il6cu8h
@user-wf1il6cu8h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tq5xk4fc6p 請問下 母親有辦法去墮六歲的小孩嗎?一旦她養不起?
@user-wf1il6cu8h
@user-wf1il6cu8h 2 жыл бұрын
@@monglee7560 那時候又不是只有黑奴??請問下母親能墮六歲的小孩嗎?況且聯邦制度,不喜歡也沒人攔著你啊?
@Yuanmaolin
@Yuanmaolin 2 жыл бұрын
當初判決如某些立場的人的意時就歡欣鼓舞、青天老爺英明 等到判決不如己意就又說蒼天不公、公信盡失,ㄏ
@allemkimo
@allemkimo 2 жыл бұрын
某政客:上次你們奪走我的勝利,這次換我們拿走你們的權利,正義雖遲但到。(設計對白)
@user-jf8gn9md6g
@user-jf8gn9md6g 2 жыл бұрын
淦真的要civil war了
@timtian6479
@timtian6479 2 жыл бұрын
要是美国真内战了,估计会刺激中共武统。不过我觉得可能性不高。
@yukin1990
@yukin1990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會,那只是左派中共同路人炒作!
@cchcypress
@cchcypress 2 жыл бұрын
我知道貴節目較偏民主黨,但這集也歪得太誇張了。明明最高法院的判決是讓各州議會自己對墮胎權立法,這集內容卻講得一副是最高法院判決禁止墮胎!這樣不好啦~
@licon318
@licon318 2 жыл бұрын
州權完全只是藉口,只是假議題,那幾個基督教保守派大法官只是想反墮胎而已。若要維護州權,他們同時可是樂於推翻紐約州基於州權而做的限槍法令呢(憲法第二修正案只是不容許禁槍,但沒涉及限槍)。 那幾個基督教大法官完全知道自己這樣判決會導致婦女的墮胎選項在許多地方被剝奪,他們根本不是在為州權著想。
@joving3634
@joving3634 2 жыл бұрын
說是讓各州決定,但是美國有13個州(都是共和黨執政)在判決之後幾乎禁止合法墮胎。雖然字面上不是最高法院禁止墮胎,但是卻開了綠燈,實際上也是最高法院容許禁止墮胎的決定。
@user-fj8ev1qv7f
@user-fj8ev1qv7f 2 жыл бұрын
2:06 有講最高法院的判決是讓各州自己決定
@user-twkmcj
@user-twkmcj 2 жыл бұрын
你試想一下 過去的女權法案如果也交由地方決定 女權的推展是不是會更受阻礙? 當法官交由地方決定時,其實就等於否定墮胎為女性的身體自主權。換言之,法官否認墮胎權。
@user-twkmcj
@user-twkmcj 2 жыл бұрын
否認墮胎權的意思雖然跟禁止墮胎不一樣 但是若將墮胎視為女性身體自主權 否認墮胎權形同法院否認人民有自由權 影響程度絕對不是交由地方決定那麼簡單
@user-yg7xi2by6l
@user-yg7xi2by6l 2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法律根本沒關係啊,是自己決定要不要生的問題。
@Shuads0
@Shuads0 2 жыл бұрын
墮胎權主要就是美國憲法隱私權的解釋問題 到底憲法的隱私權包含墮胎權還是沒有 說有包含是合理? 還是過度解釋?
@timtian6479
@timtian6479 2 жыл бұрын
把堕胎权和隐私权挂钩属于误解,这项误解在“凯西案”中被修正,修正后堕胎权的核心议题是“女性生育自主权”。
@user-ox5dy9uy7o
@user-ox5dy9uy7o 2 жыл бұрын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隱私權沒有直接寫到墮胎權相關規定,依照保守派的想法,沒有特別寫出,就不該由執行法律(法官)的人去決定,應該下放權力給立法機關(中央或者地方機關)去決定。 所以不見得是保守派的政治問題,很多時候之所以叫做保守派就是因為不做過多衍伸解釋。而自由派就是比較偏向於根據時事或者時代進行最適合當代的法條解讀,這也就是兩派法官的立論基礎。 PS 但是很多人已經認為政治立場已經影響法官的判斷了。
@roylu1398
@roylu1398 2 жыл бұрын
即便是给女性生育自主权力,14周已经相当足够了做出自主决定了。之后形成生命意识怎么能说杀人就杀人,美其名曰“堕”“割肿瘤”,长得不一样就不是人和纳粹种族主义是一个思想套路。
@luxsey01
@luxsey01 2 жыл бұрын
要玩就一起玩 多任命幾名大法官啊 反正又沒限制人數 呵呵
@alexwu358
@alexwu358 2 жыл бұрын
你以为美国政治是你玩的过家?你想任命多少个就任命多少个?你当美国三权分立不存在?
@luxsey01
@luxsey01 2 жыл бұрын
基於憲法原意,本來就是總統想提名多少就是多少,只要參議院同意。 一直以來,美國憲法根本沒限制大法官人數上限與下限唷。
@sandra8158
@sandra8158 2 жыл бұрын
一個未出生的胚胎甚至比一個活生生的女人來的重要,何其荒唐
@TakoShrimp_o23
@TakoShrimp_o23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能公投嗎 連生不生都不能自己決定 真可悲
@TheECSH
@TheECSH 2 жыл бұрын
標題直接寫"開倒車",典型的政治正確。點進來看同樣政治正確的留言區。
@yugema6821
@yugema6821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倒是赞成这次大法官的决定 虽然我是支持女性堕胎权的 大法官要做的只是释宪 如果宪法没有涉及到女性堕胎权 那就不应该存在"罗诉韦德案" 至于大家民情激愤? 那还不简单么 本来就是州立法来决定的 既然大家都支持堕胎权 那州议会肯定能通过这个保障法啊 通不过? 那就别说你们是多数了 最后想说 宪法的修正要特别谨慎 大法官维护宪法 也是特别重要 老 想着改宪法 过一百年再改回来? 好玩吗 美国又不是只有宪法 是不是根本连一个州法都搞不定 才想着走捷径 改宪法?
@robertlai6962
@robertlai6962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暫時不用擔心大法官去推翻過去像是748號釋憲案的判決,但也不可以掉以輕心,尤其某些宗教的政客積極地加入保守派政黨藉由網路聲量在發揮影響力,748號釋憲案之前以及反同公投都見識過了,不敢說台灣未來會不會反墮胎,但是某些人想讓台灣變成宗教治國,為了個人宗教利益自私自利,其心可誅。
@asdf19870126
@asdf19870126 2 жыл бұрын
不就是一堆人信教信到頭殼壞掉嗎?
@user-pn5kz1ll9w
@user-pn5kz1ll9w 2 жыл бұрын
公務員年改時大法官們對於信賴保護和溯及既往的見解 不也是大法官政治化的表現嗎?
@user-ni4rt3jm2c
@user-ni4rt3jm2c 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現在是間接承認公務員只有藍的沒有綠的嗎
@liay0513
@liay0513 2 жыл бұрын
同理,那也在直接承認大法官只有綠沒有藍了。
@user-fh8tq5uh7d
@user-fh8tq5uh7d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大法官提名制度設計絕對是高度政治化的
@liay0513
@liay0513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fh8tq5uh7d 美國已經在證明給我們看啦www
@user-pn5kz1ll9w
@user-pn5kz1ll9w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ni4rt3jm2c 你這句話有至少2個問題: 1.沒有什麼好承認的,綠營的票就是勞工跟日殖遺民後代為主,而公務員在他們眼中往往是既得利益者,甚又不是票倉,打擊公務員本來就是動員凝聚的一步棋 2.公務員有藍也有綠,只是綠相對少數,西瓜偎大邊而已(丟掉小群支持者來擁抱大群),沒有「只有藍」一說 執政黨提名再透過立法院同意任命的大法官,看來要擺脫政治色彩、獨立審判,是有點請鬼抓藥單了。
@winghang69
@winghang69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觉得这次释宪只是讲明了宪法中没有关于保护堕胎的规定。隐私权中含有保护堕胎权确实有点扯,如果认为宪法应当保证堕胎权,修宪不是比这种有点别扭的保证更合适吗?再者,堕胎权重新归各州自己管理并不代表堕胎权的取消,而是有利于各州制定更细致的法律来管理堕胎。
@timmy5224
@timmy5224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沒有去釋憲,憲法就會繼續保障墮胎權,所以問題是出在釋憲這個決定導致墮胎權無法被保障。 修憲的確是一個手段,但非常不容易,首先保障墮胎權必須成為普世價值,但很明顯目前還沒到那個階段,所以透過釋憲來保障墮胎權是一種比較可行的辦法。 問題在於只要大法官願意,釋憲結果是可以保障墮胎權的,現在交由個州政府決定,就變成了一種多數暴力。
@timmy5224
@timmy5224 2 жыл бұрын
用一句話總結:問題在墮胎權還沒成為普世價值
@winghang69
@winghang69 2 жыл бұрын
@@timmy5224 问题在于宪法里到底有没有关于堕胎权的描述,没有却硬加的话,容易造成宪法的滥用。大法官应该对宪法负责,而不是根据民意或自己的意志强行解释宪法。就像美国指定宪法的先辈没有考虑到堕胎权(毕竟那个年代),后人按照正确的程序应该在宪法修正案中添加,而不是企图用宪法里的模糊部分来解释,这样会动摇宪法的正当性。也许时间上会慢一些,但保障宪法的合理正当更为重要。
@timmy5224
@timmy5224 2 жыл бұрын
@@winghang69 「羅訴偉德案」用憲法的隱私權來保障墮胎權已經將近50年,不管現在看來合不合理,本來被憲法保障的權利被剝奪了,怎麼可能不生氣? 你說應該要修憲來完善法律我認同,前提是保障墮胎權是普世價值才有機會,很明顯現在還沒到那個階段。 「本來有的權利變成了必須多數同意才能得到」這種被剝奪感就已經足以讓人憤怒了。 要求透過修憲來解決問題其實是一種多數暴力,「多數即正義」是否適用在墮胎權上才是問題的本質。
@timmy5224
@timmy5224 2 жыл бұрын
@@winghang69 我舉個例子給你參考,假設你活到100歲時,政府為了解決高齡化問題,規定人不能活超過100歲,因為活超過100歲的是少數人,而大部分人因為高齡化而受苦很久了,所以這個法律有辦法通過,多數人可以決定你該不該活著,你身體健康,也還不想死,這時你會遵守法律還是出來抗爭?
@upinl9583
@upinl9583 2 жыл бұрын
大法官的選上方式也太傻眼了,完全不用給人民被選,總統想選誰就選誰…….難怪夭壽
@user-ko4hr3sb2y
@user-ko4hr3sb2y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倒覺得不是什麼人權的問題 而是單純缺人
@lanceslaw
@lanceslaw 2 жыл бұрын
很好奇,如果這樣的話,大法官是否會被裁撤?被誰裁撤?裁撤後三權要如何分立?
@timtian6479
@timtian6479 2 жыл бұрын
美国大法官可被弹劾,但具体流程不明,也从来没实现过。
@jfp5852
@jfp5852 2 жыл бұрын
大法官可以被弹劾,但需要参议院的2/3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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