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基督徒,就需要跳脫2,3這樣的想法。其實最現實一個考量,在大城市中,兩人同居的居住成本高還是兩人分居居住成本高?進入婚姻其實在經濟上是較有利的。不只是基本花費的成本。心態上進入婚姻的人較有責任感,夫妻連為一體,所做的決定也就不是自己一人的決定。對經濟也有實質的幫助。以我女兒女婿為例,他們在加拿大從11年級(想當台灣高二)開始戀愛,一開始就決定Date to Merriage (以結婚為目標)。所以他們12年級就開了銀行聯名帳戶。女婿高中就開了一家公司幫人庭院剪草,他的企業企劃還送到安大略省高中創業計劃比賽的了二等獎,穫安省教育部投資他的公司三千加元。他們約會就是一起讀經或剪草。小倆口到大學畢業時銀行存款就有約200萬台幣。後來因為工作和實習關係兩人都要到多倫多,分開租房太貴。於是決定先結婚。現在他們28歲,住在溫哥華,剛買房兩年,也在今年喜得一女。婚姻,教會服事,工作都非常美滿。這不是他們能力特別強,他們就是願意忠心的行神的道。神就祝福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