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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the 法|Ep.1 是正當防衛,還是殺人?|公視 青春發言人 x 視網膜 x 法律白話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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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發言人

青春發言人

Күн бұрын

第一集我們要來討論「是正當防衛,還是殺人?」
這兩者之間,存在著一條充滿爭議的微妙界線~
若為了保護自己不受傷害,不小心殺了人!
你覺得這樣能算是...有罪嗎?
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拿捏有罪、無罪的標準呢?
▍ W H AT THE 法 ? ▍
嘿嘿,這不是在鼓勵你罵髒話!
這是 公視 #青春發言人 x #視網膜 x #法律白話文運動 的最新聯名力作!
我們挑選了一些容易出現爭議的案件,開 放 大 家 來 吵 架(欸不是
是一起來思辯啦!
大家喜歡這次的風格嗎?
青春編自己是很愛很喜歡啦!
看完歡迎留言告訴我們你的想法喔喔喔

▍法律小教室 ▍
涉及法條:
刑法第23條 正當防衛
刑法第276條 過失致死罪
這集我們想說的是:
1. 正當防衛是指正在被侵害下的防衛,如果已經被攻擊完,氣憤追上去打,就不是正當防衛,是報復了,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喔!。
2. 正當防衛不是怎樣都可以,如果傷害程度小,防衛程度大,可能會變成防衛過當,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製作協力 ▍
劇本:法律白話文運動
製作協調: 臥蠶
主持人:視網膜
動畫製作: 人森
配音團隊: 嗓音不甜也有春天
特別感謝: #司法院

【青春發言人】
台灣坊間吵雜加口水戰的新聞,模糊真相,也無助於公眾理性思辨。台灣公共電視首創兒少新聞雜誌型節目「青春發言人」,矢志和青少年一同培養思辨能力。節目內容涵蓋兩性平權、生命教育、轉型正義、情感教育及性教育等等,不廻避重大及困難議題的探討,是一個以兒少為主體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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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610
@albert_ysy
@albert_ysy 4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膜膜說的,有一段超讚:這不是主觀,這是主流。我們看新聞的人往往會被新聞媒體以及主流民意帶風向,常常忘了獨立思考,讓輿論去造成傷害當事人甚至是第三者,真正恐龍的,往往是自以為客觀的旁觀者。
@AquariUs.0126
@AquariUs.0126 4 жыл бұрын
沒辦法 這世界本來就是順流主流民意 當世界上所有人都是三個眼睛 你是兩個眼睛 那麼你就是有問題 我今天不管看沒看這個節目 我都不覺得有過失致死的理由 不過還好是緩刑 可以接受 但是有人想過 這樣的判決會給阿豪帶來一輩子的殺人陰影嗎 說來說去 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只有相對的 所以不遵照主流民意 就是相對錯誤的
@b19800407
@b19800407 4 жыл бұрын
@@AquariUs.0126 不管判決的殺人成不成立 阿豪有殺人的事實是作實了 所以如果阿豪有殺人的陰影 那也是在阿星死亡的當下就會產生了
@12131525
@12131525 4 жыл бұрын
@@AquariUs.0126 你好啊,民粹信仰者
@AquariUs.0126
@AquariUs.0126 4 жыл бұрын
@@12131525 如果你反駁不了就安靜吧
@AquariUs.0126
@AquariUs.0126 4 жыл бұрын
@@b19800407 我沒有說不是事實 但是如果判無罪 世人就不會覺得你是殺人犯
@This_is_a_pig_farm
@This_is_a_pig_farm 4 жыл бұрын
1.以結果論回推警察很快就會到 並不正確 張家豪跟小C並不知道警察多久會到 2.坐在風平浪靜的審判桌 忽略張家豪在極端環境的心理狀態 做出他在極端環境仍可理性判斷的結論 根本笑話 法官也不可從張家豪事後回憶的內容 判定他當下有心力可留意到嫌犯身體異常 事後回想起跟當下能否留意是兩回事 且相關回憶極有可能是張家豪在聽聞嫌犯身亡後 才觸發的 就像你聽聞某個不熟的同事腸胃炎後 才會想起 『對厚!我這才想起昨天有看他去很多次廁所』 『啊!難怪他這幾天都買粥來當午餐』
@gth_Jeff1229
@gth_Jeff1229 4 жыл бұрын
觸發回憶這個部份我很認同!
@seanwang7475
@seanwang7475 4 жыл бұрын
1可是張家豪還是發現了他已昏迷,他大可以壓著他的肩膀或把刀丟遠一點 2所以他就是沒有做出理性判斷 才導致他被判刑 3不能類比,昏迷比多上幾次廁所嚴重多了,難以想像你同事在你眼前昏倒你不會發現
@segalai8954
@segalai8954 4 жыл бұрын
@@seanwang7475 如果是裝的呢?情急之下如何判斷?講難聽一點今天就算是防衛過當被判有罪,也好過如果對方被裝死騙取反擊的機會而造成遺憾!
@jaychan1816
@jaychan1816 4 жыл бұрын
@@seanwang7475 這就像在武術比賽的時候,當你的比賽經驗不充足時,在當下對方擺出攻擊姿勢對著你,腦袋會一片空白。 能做的就只有進攻,一轉頭只要看到對方還站著就再進攻,一直進攻直到體力不支或裁判定出勝負。 之所以不會逃走是因為知道這只是比賽,不然其實很多新手剛上場都會下意識想逃跑。 有時會看到已經殺紅眼的,對手明顯已經不行了、或因為比賽結束而解除攻擊態勢,還繼續緊張地攻擊,裁判只好趕緊上前喊停。 在危急狀態能保持冷靜和理性是高度訓練者的特權。
@terry6804
@terry6804 4 жыл бұрын
嗯你說的對,法官或任何人都不能用事後的供詞判斷,畢竟事後回憶和當下根本就兩回事,我主張發明時光機回去看是最準確的
@mick2147
@mick2147 4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有網友在眼球中央電視台提醒我們過來看XD 追記:視網膜的諷刺風格再三強調不能只看片面就擅自定罪。 這就像是《我們與惡的距離》探討的其中一個議題一樣-「罪人背後到底是什麼因素」 這又跟"效率"也有關聯了。先不要提"死刑" 我們拿"武漢肺炎的處置" 常有網友開玩笑說 「北韓處理方法就是直接把病患槍斃掉」 這是最有效率的作為,但是你們能接受嗎?
@lackneetschang7260
@lackneetschang7260 4 жыл бұрын
浪費我10分鐘 XD
@Anubbice
@Anubbice 4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公視願意製作!觀眾也可以參考臺灣吧的『荊軻刺秦 - 被追殺可以殺人嗎?』法律吧 EP2 kzbin.info/www/bejne/mH3HoH6sa8uIerM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Anubbice 謝謝補充❤️
@user-tg3in1jj1f
@user-tg3in1jj1f 4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吧的那個法律系列也很棒
@user-uk4wv1ev1i
@user-uk4wv1ev1i 4 жыл бұрын
好厲害,公視的節目真的好厲害! 結合視網膜的表演風格跟法白的專業討論,跟一般的法律科普節目比起來更有可看性,動畫也超精緻!這個節目值得更大更多的宣傳,讓更多人看到! (小建議,想說視網膜的畫面可以調亮一點,現在畫面有點偏黃了>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笑臉同學 謝謝你的建議!我們繼續改進!宣傳的部分,就要靠大家多多幫忙了
@Jane-xq3ze
@Jane-xq3ze 4 жыл бұрын
通常這社會對犯罪者都是主觀盲目地往死裡打,現在有這樣的節目,又有受年輕人歡迎的膜膜來搞笑主播,讓大家能更客觀的用更寬廣的角度來看待案件並提升法律素養,hen好!
@SaiDanny-zo7ud
@SaiDanny-zo7ud 2 ай бұрын
因為法律更應該保護被害人而非犯罪者
@carolchiang816
@carolchiang816 4 жыл бұрын
是.......是......盛竹如爺爺穿視網膜的皮衣嗎?盛爺爺快脫掉,不然不能吃香菜唷!多麼悲慘的啊~~~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carol chiang 好好笑
@rewer
@rewer 4 жыл бұрын
吃香菜会变香菜英文,膜膜说的。
@maruyoutube30
@maruyoutube30 4 жыл бұрын
覺得張無罪 1.對方體格雖較弱但有武器 2.情急下可能無法判斷對方是否真的昏迷
@KuangNingYu
@KuangNingYu 4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這樣的節目可以長期播出!(至少來個2、3百集吧)青春發言人真的很優秀喔~公共電視是全台灣最優秀的電視台!支持法律白話文運動!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余光寧 這....這系列真的要了偶棉的小命(誇張,目前會有8集!不定時推出哈哈哈哈哈
@lin1012600
@lin1012600 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你們!身為法律系的學生,一直很希望有更生活化的管道讓非法律專業的民眾,即便不能認同,但至少能理解法官做出「違背民意」的判決背後的原因,甚至進一步去換位思考如果自己是法官可能會做出什麼判斷取捨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lin1012600 謝謝你的回饋❤️
@MeariBamu
@MeariBamu 2 жыл бұрын
@@ptsyouthnews 其實還有其他安全的鎖法,就是犯人躺著面向上,只用手鎖握刀的一隻手,和用腳壓肩,這不會傷害到脖和其他內臟, 法庭更不應把使人翻倒而受的傷歸罪於防衛者
@user-sb5hf6cb4w
@user-sb5hf6cb4w 4 жыл бұрын
哇嗚,終於上線了!配音夥伴們都是第一次看到成品,超棒的啦!期待後面集數!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嗓音不甜也有春天 耶~謝謝你們!٩( ö ٩)三
@user-fy9io2ov2j
@user-fy9io2ov2j 4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還是站在「正當防衛」的一邊,只因為對方拿了「刀」, 不要以為身強體壯,跟館長一樣,就對拿刀的人有辦法;要是一個不小心,照樣一刀刺死。 當然,如果對方赤手空拳的去搶劫卻被反殺,我還可能比較站在法官那方的想法,認定是「防衛過當」。
@LAKICE
@LAKICE 4 жыл бұрын
我認同,而且我覺得這種防衛過當在法律上的概念,尤其是越懂法學的人越容易被這種價值觀誤導。請問一下,今天如果當事人長期受侵害和侵擾,那個犯罪者報復心極重,而且絕對不會輕易善罷甘休,法律也沒辦法遏止他的念頭,那請問不殺了他就無法阻止他的情況下要怎麼做才對? 防衛過當的法源的部分我認為是對的,但是權衡是否防衛過當不能拿法官的主觀判定,要配合上具體客觀的部分。1.要考量如果當事人防衛失敗的後果,如果最差的情況下有可能致當事人死亡,那他殺死對方就不構成防衛過當。2.法律上沒有任何法條能長久保護任何一個人,就如同家暴令也常常只是一時的制止。要是無法完全制止,加上對方施暴的致死可能性,只能由殺死對方來平息,就算對方暫時因事無法攻擊或離開,那在之後殺死對方一樣不能算防衛過當。反之,如果對方從頭到尾沒有對你攻擊致死的意圖,就比如視網膜說的,只對你吐口水,你卻因此殺人或攻擊致重傷,那就屬於防衛過當甚至故意致人於死的部分。
@shao-yuwang1440
@shao-yuwang1440 4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啊,法官不是說了,對方持刀時掐脖是正當防衛,當對方刀已離手甚至失去意識時繼續掐脖才構成防衛過當啊。
@LAKICE
@LAKICE 4 жыл бұрын
@@shao-yuwang1440 你怎麼對方是不是裝昏?你怎麼知道你放手後他一定都沒再產生攻擊你的意圖?連動物吃過虧都會想出下次迴避的方法,人類更不用說。這次是你好運能制止他,下次呢?死了再去跟法官討理?別鬧了
@medicfu4045
@medicfu4045 4 жыл бұрын
@@LAKICE 如果我是控方律師的話我會主張被告完全可以在受害人昏迷之後踢開他的武器,因此此等理由不成立
@LAKICE
@LAKICE 4 жыл бұрын
@@medicfu4045 踢開武器然後你們再來等後來突襲的心跳?就算武器被當事人拿到手又如何?他再度襲擊你的時候怎麼算?萬一你被刺死又或者他再度被你刺死,那帳怎麼算? 先不說人在緊急情況根本沒這麼冷靜,就算有也是理性以自保為重,明知道他有可能性反擊的情況說理由不成立,我個人是認為很瞎。 這也是法律人最容易被人說恐龍的原因,既不是保護受害人的權益,也不是當初法律立法的立意,四不像尷尬的處境。人家說情理法,情是第一位,重的是社會情感,讓一個清白無罪的人蒙上陰影,這是身為法律人應所當為的作為嗎?自己換位思考看看,你有沒有這麼做的餘裕。每個時代的法律和判決都要符合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期待,而不是在你法律人的小圈圈裡面來認定來玩。你法律人可以試圖影響社會大眾來變更認知,但是不是強迫社會大眾一定要理解你。就像廢死不廢死的議題一樣,這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答案,可是有絕大多數人在當下支持的方案,而那個就應該是現下你的解答。
@samuel810207
@samuel810207 4 жыл бұрын
應判有罪 然後在全國中小學課本裡加入「脖子應該掐多久?多大力?才不是防衛過當」教學單元,課程中兩人一組互相演練 期末考與左側同學演示,及格標準:掐至昏厥並需確保對方不是裝的。無補考,掐死直接死當。
@user-tg3in1jj1f
@user-tg3in1jj1f 4 жыл бұрын
安捏母湯
@Niyan_Nyan
@Niyan_Nyan 4 жыл бұрын
笑死,很會
@Amanda-10702
@Amanda-10702 4 жыл бұрын
好好笑
@Dminor
@Dminor 4 жыл бұрын
應判無罪,未來只要收到侵害就直接把對方掐死
@user-vv2yz2ht4l
@user-vv2yz2ht4l 4 жыл бұрын
只有死當嗎? 都掐死了
@lin3322110
@lin3322110 4 жыл бұрын
中間阿星媽媽有說到因為坐過牢的原因,沒有人願意雇用他 這點講出就算犯罪者已經服完刑期出獄,但因為社會上對於犯罪者的部分偏見,導致犯罪者就算有心也無法重新融入社會,所以又會再次犯案,然後產生輪迴
@johnathanfabio71
@johnathanfabio71 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沒前科的時候,幹麻犯罪
@user-od2cb9wt5x
@user-od2cb9wt5x 3 ай бұрын
@@johnathanfabio71 犯罪的成因很複雜不然就不會有犯罪心理學的出現
@lzqlzq6749
@lzqlzq6749 4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怎么优秀的节目真的很羡慕台湾的朋友们,台湾有你们怎么优秀的人一定会有会变的更好 加油
@user-gn2ph5ex7j
@user-gn2ph5ex7j 4 жыл бұрын
中間一段出獄後阿星找不到工作,這件事情看似主角是阿星和家豪,放大來看的話,可能是整個社會體系、階級、偏見等出的問題,會不會有更多其他層面的探討這些問題就比較不會有看似正解的正解?(btw很棒的節目~使人深度思考 by路過留言的理工宅男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謝岳呈 謝謝你❤️
@user-ce1jy7cz6e
@user-ce1jy7cz6e 4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但要人幫助也需要自己伸手求救,有更生人職再訓練和媒介幫助融入社會的管道,監獄裡面就有社會怎可能沒有?所以阿星完全是可以有選擇的,但最後卻是選擇持刀恐嚇,得手卻更加得寸進尺吃女性被害人的豆腐…
@user-il9bv8cw7d
@user-il9bv8cw7d 4 жыл бұрын
@@user-ce1jy7cz6e 我覺得有可能是資訊量的問題,困苦的人往往不知道哪裡有管道可以提供幫助,不知如何求助是一個常見的問題 當腦袋只剩下:「做點什麼,只要能餬口」時,就很有可能沒有餘裕去看到另一條選擇 貧窮和困境是真的有辦法限制住人的想像力和思考能力的
@user-ce1jy7cz6e
@user-ce1jy7cz6e 4 жыл бұрын
@@user-il9bv8cw7d 這也是有可能的,但我個人認為這裏的判決考量時不應該過度納入加害人的生活背景,因為這相對會剝奪被害人的權益,真正應該協助的是判決確定後的社福協助,再視社會化、技能培養的表現予以酌減刑責,讓體系回歸到分工合作。 防衛行為的判定過嚴,往往造成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這邊的二度傷害是指被害人防衛過當後,理性的法律針對防衛行為是從嚴性,更有事後諸葛的批判性,經常是有罪的判決,一旦確定就有民事賠償的問題。 造成法律保障出現偏差和順序錯誤,給大眾產生「法律保護壞人」、「只有壞人的人權」的觀感,所以現行法律確實不符合目前的社會需求,以及法官自由心證嚴重偏離社會邏輯,該做司法改革了。
@user-il9bv8cw7d
@user-il9bv8cw7d 4 жыл бұрын
@@user-ce1jy7cz6e 認同你的說法,在判決時不該做此考量 這邊提出來是希望社會大眾能這樣想,因為很常看到民眾一面倒情緒化的指責加害者 但我認為加害者的產生跟社會結構有關係,並非是要為加害者脫罪,只是若社會大眾的一些既定印象能有所改變,也能了解一些事情其實事出有因 我想這些因為社會壓力或社會結構而導致犯罪的事情也能少一點
@annieannie8194
@annieannie8194 4 жыл бұрын
沒想到公視這麼開放 這個節目特別有創意也讓人用輕鬆的方式了解了法律常識 而且動畫真的很可愛 好佩服畫動畫的人❤️謝謝你們製作這個節目 好期待下期!
@ayakiniwa5841
@ayakiniwa5841 4 жыл бұрын
我彷彿看到了盛主播
@user-ur8ls4vo5f
@user-ur8ls4vo5f 4 жыл бұрын
啊他是可憐沒錢才去搶,那你都搶到了,摸人家女朋友屁股幹嘛🤔不摸就沒事了餒,是在哈嘍?
@user-yg6mt5yc9z
@user-yg6mt5yc9z 4 жыл бұрын
鳳梨 啊就社會敗類啊
@22736419
@22736419 4 жыл бұрын
可憐就可以搶劫嗎?那我工作幹嘛?社會保障弱勢幹嘛?我家族糖尿病史遺傳,常有體力不足、容易疲累的症狀阿,我是不是也可以拿刀搶劫你家呢?我家樓下二樓一個年紀很大的媽媽一個人打兩份工,養一個半失智的老媽媽、和一個精神有問題的孩子,她每天還沒天亮就去市場賣菜、晚上8點之後才回到家休息,是不是也很可憐也可以搶劫?
@jean-fq6gm
@jean-fq6gm 4 жыл бұрын
@@22736419 其實樓主的重點是在目的已經達成還去做額外的性騷擾很莫名其妙而已 當然經濟窮困不是搶劫的正當理由這沒有錯
@Dminor
@Dminor 4 жыл бұрын
好會畫重點,有當記者的資質
@jaeng26
@jaeng26 4 жыл бұрын
"然後就突然摸了我屁股一把" 這句話總覺的怪怪的....身高165對上180公分理應拿到錢後就快跑.... 我心理一直有個聲音:會不會家豪給錢丫星當下就被制服然後也知道自己當下理智線斷掉而殺了對方臨時跟女友起意想到脫罪之詞呢?
@ccandyman0506
@ccandyman0506 4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只刑事有罪,判緩刑,到這邊都還算可以理解 但是刑事有罪,就可以去告民事賠償,如果告成再賠下去,就很難接受了
@user-jb7kt9dq5o
@user-jb7kt9dq5o 4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有種我們與惡的既視感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陳泓邑 嗚嗚嗚嗚真的有 ( ・ᴗ・̥̥̥ )
@masonabc3561
@masonabc3561 4 жыл бұрын
要用別人的死威脅,就要承擔自己被反殺的風險啊
@rzjust7654
@rzjust7654 4 жыл бұрын
動畫超可愛!膜膜很主流(?)青春發言人和法白好棒❤️公視好棒❤️繼續加油喔~~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Ruined Best_ 好~~~~
@naomilin1848
@naomilin1848 4 жыл бұрын
動畫搭配配音 很有趣的敘事方式 配音也很生活化
@user-ps7vx5dv7f
@user-ps7vx5dv7f 4 жыл бұрын
某日,又有一對情侶遭到歹徒的襲擊。男方很快的將歹徒制伏並掐住其頸部,但突然想起本案的判決,因為害怕防衛過當而失手殺人被判刑,所以停止了動作,怎料兇嫌那起刀往男子的腹部捅去, 男子雖被刺但因要保護女友不肯從嫌犯身上起來而被刺了多刀導致大量失血而亡。女孩因過於害怕而將手機落於現場。等到逃離幾里路後才遇到好心人。好心人替其報警。警方數分鐘後趕來,兇嫌被抓,男子的遺體被抬進了救護車。 請問,女子如果說,假如沒有之前那個為保護女友而被判防衛過當的案例,我男友也不會因害怕被判刑而讓歹徒有機可趁。你不要跟我說什麼妳男友他從歹徒身上下來就不會被捅死之類的屁話,請問法官怎麼回答。
@a0952338562
@a0952338562 4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一切依法判決
@Stone_Rock
@Stone_Rock 4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看完之後,我的結論是:不要找女友,不要隨便出門,不要去偏遠地區,直接從根本上杜絕有可能要正當防衛的情況就行了(咦?)。
@claudiavatic
@claudiavatic 4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法白限動過來+1 超級淺顯易懂~~~~給推個 真不愧是法白大大❤️❤️❤️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vatic jam 感動!謝謝你來看❤️
@user-rk8uf9op8e
@user-rk8uf9op8e 3 жыл бұрын
這位張先生很勇敢法官也很兩難
@wenya87052
@wenya87052 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團隊製作這樣優質的節目! 所以說如果今天阿星有刺傷家豪造成重傷或性侵小C,後來被掐死,是不是結果又會不一樣了?
@utubee2011
@utubee2011 4 жыл бұрын
好喜歡這些團隊陣容 也覺得這個專題很棒 繼續期待這系列~~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Chaco 耶~謝謝你
@Himcneil
@Himcneil 4 жыл бұрын
反過來想,這個案列,法官若最後判的是無罪,就沒有爭議了嗎?
@user-pn3fy5eb1v
@user-pn3fy5eb1v 3 жыл бұрын
賠它家屬100塊好了
@kidstarkenny
@kidstarkenny 4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用幽默帶我們面對, 思辨的過程很重要,因為社會重視的東西不同, 每個人也有不同的生活經歷。 謝謝製作團隊。
@user-qu1zo7rd6s
@user-qu1zo7rd6s 4 жыл бұрын
很棒的節目!!! 一件事情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有立場不同。
@user-bz9fp3qi6b
@user-bz9fp3qi6b 4 жыл бұрын
都判緩刑了,法官應該也是從輕了吧 時間過了就算無罪了
@user-puchi_rascal
@user-puchi_rascal 4 жыл бұрын
這就跟薩利機長一樣 以結果論當然簡單 但是如果是當事人 當下發生時恐懼的心理 這樣完全理性的判決就有失公正了
@fishingwong
@fishingwong 4 жыл бұрын
正常人被人拿刀威脅一定可以冷靜判斷用甚麼方法制服凶手😊
@user-yz3cr3iu4m
@user-yz3cr3iu4m 6 күн бұрын
他都說情有可原了還判他有罪,真好笑
@s19920731
@s19920731 4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媒體都只報導片面、大眾想要看到的事情,往往被忽略的細節才是魔鬼的細節,感謝視網膜的解說,發人省思。
@adll987
@adll987 4 жыл бұрын
不這樣,怎麼帶風向
@viviggyy
@viviggyy 4 жыл бұрын
7:28這笑容根本盛竹如大哥的接班人啊!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雪寶 你也看太細xDDD
@wei75631
@wei75631 4 жыл бұрын
難得看到那麼精緻可愛的台灣動畫,之前看過心靈環保兒童生活和反霸凌宣導卡通等教育動畫也做得不錯,希望What the法能出好幾集
@qian9102
@qian9102 4 жыл бұрын
辛苦公視還有央視的製作團隊了~ 永遠❤膜膜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蚊子ㄇㄤㄚ 謝謝你❤️
@Foodpenguin_TW
@Foodpenguin_TW 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你們的用心製作及主持,貢獻你們的能力於社會🙏🏻 祝福你們的主題能跨越眾多同溫層被更多人看見,我也會分享給身旁的人
@c2c246
@c2c246 4 жыл бұрын
公視永不讓我失望!! 願榮光永與公視同在!!
@hizoshiroki3832
@hizoshiroki3832 4 жыл бұрын
人在危機時的反抗本來就可能會失去理性, 尤其在脅迫狀況下跟不可能都能冷靜地判斷加害人是否真的被壓制昏厥, *有可能加害人故意假裝昏厥,趁被告鬆懈再拿起武器攻擊*; 不是每個人都是受過訓練的格鬥選手,下手都知輕重, 更不要說兵役都有上過課(法官的詭辯),軍中受的訓並沒有教你判斷,只有教你基本防禦, 所以應該無罪,還要對被告進行心理輔導,畢竟奪去一條命,一般人心裡都會有創傷. 在美國,一般人受到生命威脅時反抗擊斃匪徒大多無罪,還能要求賠償...
@tim79130
@tim79130 4 жыл бұрын
真專業,都沒人提到心裡創傷
@FALCOCAESAR
@FALCOCAESAR 4 жыл бұрын
熟悉的嗓音! 期待下集!
@user-ou6so5px7c
@user-ou6so5px7c 4 жыл бұрын
視網膜!!動畫好可愛哦(˶‾᷄ ⁻̫ ‾᷅˵)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吃吃不倦 嗷嗚謝謝你❤️
@HiroshiLi
@HiroshiLi 4 жыл бұрын
對這個議題有興趣的朋友 可以搜尋「延展型防衛過當」 在犯罪審查中,一般是認為死者昏厥而刀脫手時 在違法性上欠缺正當防衛所需要的防衛情狀 行為有逾越防衛情狀的時間界限 但主觀上要求行為人能在如此緊急的情狀下判斷很困難 在罪責的部分期待可能性較低 不法縮減與罪責縮減的雙重特性下 法官給予輕判兩個月並緩刑兩年
@user-ce1jy7cz6e
@user-ce1jy7cz6e 4 жыл бұрын
剛跟人辯論,結果對方越講越講不出。這邊看下來就你講得精闢,突發危機的防衛行為真的極少有人能符合我國的理性法,這同時也是兩面刃,判決不合理就會造成社會的不安及仇恨,這影片的核心應該是要討論法度,以及理性判決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
@user-nk5hv5nl1g
@user-nk5hv5nl1g 4 жыл бұрын
你拿刀去搶劫,最糟糕的狀況也是會殺死人,那你起初也就要被殺死的覺悟 你先把對方往死裡逼,再怪對方的防衛如何如何人的求生意志是非常感性的,過當?或許有,但是錯誤嗎? 我不這麼認為
@mozah8222
@mozah8222 4 жыл бұрын
這麼會講不會去當法官,只會在網路上說說
@a0952338562
@a0952338562 4 жыл бұрын
人畢竟是人不是聖人,今天有隻狗對你亂叫還想咬你大多數人一定會想踹牠兩腳,如果今天在掐暈人後把他帶的刀子踢到遠處想說已經把危險解除了就將人放開,若過了數分鐘後他醒來又從身上拿出事先藏著的刀子怎麼辦,每次壓制拿刀的歹徒都是一次風險,不可能每次都那麼好運能掐到他脖子
@CH-ce1rm
@CH-ce1rm 4 жыл бұрын
@@mozah8222 當法官就意味著要接受判這種三觀不正的判決,還要自以為清高的接受社會的「不諒解」,殊不知只是太把社會理想化的智障
@user-gq2nl9rv5e
@user-gq2nl9rv5e 4 жыл бұрын
換做是我寧願被判兩個月,也不想多出有可能被捅的風險
@user-nk5hv5nl1g
@user-nk5hv5nl1g 4 жыл бұрын
@楊愛云 撞死人的就要看意圖了,上述的拿刀搶劫明顯是要傷害或恐嚇,是已經超出社會規範的行為 開車除非自己直直的去衝撞對方又或是違規,才可以構成威脅 否則一般開車也是在社會規範之內
@kevin1003279
@kevin1003279 4 жыл бұрын
片頭動畫也太ㄎㄧㄤ了吧!?
@susanchang1103
@susanchang1103 4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還是覺得可以直接判家豪無罪 (雖然最後家豪是不用被關啦🤣 並非被主流洗腦, 而是「可能被持有武器的人攻擊致死」這件事, 我看過一個韓國KZbinr提過他遇過這種場面, 他在韓國當兵是在抓逃兵的, 有一次去抓一個逃兵, 親眼看著那位逃兵拿著刀站在他面前, 他說當下腳根本動不了, 真的太恐怖了讓他動不了... 所以家豪當下看到刀子一定是覺得恐怖到極點, 當有活命機會可以抓住對方,自然會一直固定著對方。
@brianandkiki3888
@brianandkiki3888 4 жыл бұрын
衝著這個節目名稱訂閱了
@playerslive2311
@playerslive2311 4 жыл бұрын
假設 私闖民宅 誰知道當事人的犯意是 強姦殺人 還是竊盜? 被害人 的承擔的風險 早已超出 當事人的生命安全 擒拿術、正當防衛 是什麼? 請問,那間學校有教?那個老師有教怎麼做? 司法永遠講得好像大家都知道「要怎麼處理歹徒」
@Stone_Rock
@Stone_Rock 4 жыл бұрын
他們判斷的依據是,犯人是否還有「施加傷害」給被害人的能力,如果已經沒有了(像影片中阿星昏迷),而被害人仍然繼續進行會傷害到犯人的防衛行為,那就是防衛過當。 不過這種現場情況的拿捏一直以來都是一個難點,所以法官只能依照法律要件進行判斷,而民眾看到判決仍然會覺得不合預期。
@user-wx9kq8rj1s
@user-wx9kq8rj1s 4 жыл бұрын
@張庭瑋 被害人的生命安全是被害人承擔的風險其中之一,就如同影片中那樣,而被害人跟加害人的生命究竟孰輕孰重,才是其中需討論的點
@user-vv2yz2ht4l
@user-vv2yz2ht4l 4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國外的堡壘原則就很清楚明白
@azsx77998
@azsx77998 4 жыл бұрын
這真的是一個好棒的節目!!!完全想讓爸媽一起看!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黃馨儀 趕快推薦給爸媽
@qe6715
@qe6715 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這個節目,讓我們能夠清楚地用另一個角度判斷事情
@seant4282
@seant4282 4 жыл бұрын
犯罪者要承擔自己死亡的風險 要不然被害者就只能當羔羊了,人的身體無論多高大威猛,只要被剖開就很容易死去,沒有人會知道結果是什麼,所以保護自己是第一要務.
@frankyang5657
@frankyang5657 2 ай бұрын
一個案件的判決, 應該要先看事件的起點是誰, 誰如果不這麼做就不會發生後續的事情, 如果做了就應該承擔後續的結果, 這應該是上綱, 有了這上綱再來判決後續的事情, 這件事小混混既然開始了壞事, 就應該承擔後續的主要責任, 這如果是美國警察遇到歹徒抵抗, 警察本身或者來救助的路人幫忙壓制歹徒造成窒息死亡, 絕對不會有事, 個人認為台灣法官很多判決的跟社會的期待有巨大差異, 而且也是在法條允許的範圍, 卻做出不適當的判決. 法官的主觀認定權力太大且決定了被告的生死, 而且明顯偏向加害人的一方, 這就是需要陪審制度的必要性, 但不是像目前這樣半套的.
@devil5cry
@devil5cry 4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有武漢肺炎的時期 吐口水這梗 很有討論的空間W
@user-tg3in1jj1f
@user-tg3in1jj1f 4 жыл бұрын
想到之前看到的梗圖www 「我確診了,打個商量,不把錢交出來我就去你家門口吐口痰。」
@user-ti7pm2gl9d
@user-ti7pm2gl9d 4 жыл бұрын
這題材選得好啊,到阿星媽媽講完話,還是很難脫離對阿星憤怒的情緒,甚至覺得罪有應得,想說人家情侶就要被你無故侵擾嗎?直到後面有理有法的陳述,才終於讓人服氣這判決有道理。感謝這個節目用心的製作,也多虧視網膜的演出突顯了理盲濫情是多麼"主流"。
@user-ti3vw6pl3j
@user-ti3vw6pl3j 4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以後被威脅要乖乖被砍囉,不然就是有罪 學到了,謝謝上了一課
@Xuetutu
@Xuetutu 4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 主動犯罪威脅他人生命的犯罪者 就是該死..
@chij8953
@chij8953 4 жыл бұрын
拿刀要傷害別人的時候應該就要做好會死的覺悟了吧
@davidh3118
@davidh3118 4 жыл бұрын
以當事人來講,我認為無罪,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專業訓練的情況下,面對這種情況肯定是緊張個半死,好不容易可以牽制對方了, 又怎麼會想到會不會不小心把對方弄死,更別提還有餘力去想用別的方法壓制對方......當每個人都做過警察嗎? 但我知道法官在判決上還是有很多的灰色地帶,要不是嫌犯本身有前科,法官應該也沒辦法這麼快篤定就是搶劫案? 萬一嫌犯沒事又沒前科,被捕後死不認罪,是不是就會加深法律判決的難度?? 更甭提被害人對女友被捏屁股的說詞,又是否會被法官採納? 感覺台灣對於防衛過當這件事一值處於一個模糊地帶,就像之前的某某新聞說,法官認為被害人應該可以奪下對方的棍子,但館長直接跳出來打臉, 不要說歹徒持有武器了,就算對方是空手,任一個平凡人也不見得天生就會擒拿術,來來往往中造成歹徒掛彩的機會大有可能。 不是說嫌犯的命不重要,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我們作為旁觀者當然可以事不關己的說嫌犯死好,或者當事人防衛過當。 但當我們身為被害人的時候,根本不會去想到這嫌犯是誰家的孩子,我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我只會想,你是不是裝暈,你是不是還有別的武器,警察怎麼還不趕快來,我現在該怎麼辦? 但我知道法律上還是得對正當防衛制定基本的規則,不然深怕以後有可能真的歹徒利用正當防衛來脫罪之類的。 但不要拿「可以搶下他手上的武器」這種鬼扯淡來當別人沒有正當防衛的理由,e04,你TM就給我去搶看看!
@user-ky1is2ri8k
@user-ky1is2ri8k 4 жыл бұрын
被判有罪應該的...掐脖子這行為...還有勒跟掐手法差很多吧⋯⋯至於那個老母講的是幹話..哈哈
@user-sn8ti5qk2q
@user-sn8ti5qk2q 4 жыл бұрын
正當防衛必須要有兩個條件 1.現在不法侵害 2.防衛必要性。 我主張張家豪有罪因為當時已經沒有防衛性必要性了,但他仍然掐著脖子沒有要放手的樣子。
@72720ZMJ
@72720ZMJ 4 жыл бұрын
奇幻 你如果是當事人就不會這麼想了,遇到強盜怕都怕死了,好不容易制伏,怎麼會考量到他是否有反擊的能力,嘴巴講都很會~~
@user-sn8ti5qk2q
@user-sn8ti5qk2q 4 жыл бұрын
@@72720ZMJ 在這種情況來講的話需要第三者與理性的方式看待,如果是以主觀的情緒來看待的話那永遠都不構成防衛過當,這是法律不是情緒
@user-sn8ti5qk2q
@user-sn8ti5qk2q 4 жыл бұрын
@@72720ZMJ 所以我主張有罪但可以量刑
@user-bc4lj5vn5m
@user-bc4lj5vn5m 17 күн бұрын
遇到事出時只有少數人能夠保持理性,正常人是不可能的
@user-mp4ge1pg2f
@user-mp4ge1pg2f 4 жыл бұрын
動畫好ㄎㄧㄤ好有趣XDDD 我覺得這種各方面的辯白真的不錯,因為總是有判決出爐後大家在罵恐龍法官這件事,但讓人疑惑的是,明明法官對於法條的熟悉程度一定高於一般民眾非常多 到底為什麼會判出超過主流民意的事情呢?
@mashafuji229
@mashafuji229 4 жыл бұрын
這企劃超級讚的~~~~
@kasar0105
@kasar0105 4 жыл бұрын
這在我家旁邊耶! 製作單位你們觀景涼亭畫的真的像XD 台詞還沒提到時我就想說該不會是大古山吧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阿哲 真實還原xDDDDD
@youlo3398
@youlo3398 9 ай бұрын
如果是我身邊的人,那我應該會覺得不意外,好走。
@yuanchen6848
@yuanchen6848 4 жыл бұрын
我比較在意的是...有孩子的阿星,搶到錢的阿星....他為啥要再去摸人家屁股啊!!?
@user-tg3in1jj1f
@user-tg3in1jj1f 4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是www你為了養孩子搶錢就算了 跑去摸人家屁股真的活該被踹
@user-iv9eu8ke5o
@user-iv9eu8ke5o 4 жыл бұрын
誰知道有沒有摸,甚至進一步想,誰知道有沒有搶?這個案子的複雜性,就在這邊……
@yu0936421234
@yu0936421234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事情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sally6552
@sally6552 4 жыл бұрын
標題真好😂
@jocelyn5929
@jocelyn5929 4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是非常棒的節目!我們歷史老師之前上課的時候就常放青春發言人的影片~臺灣有你們真好!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太感動了吧!!! 老師是播歷史動畫嗎~~?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這系列可以推薦給公民老師 XDD
@jocelyn5929
@jocelyn5929 4 жыл бұрын
@@ptsyouthnews 是「臺灣史,不能只有我看到」那系列。內容很好又有笑點,班上同學反應都很好
@jocelyn5929
@jocelyn5929 4 жыл бұрын
對了,你們的影片都做得很精緻,超厲害的啦!動畫都做的非常好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jocelyn5929 謝謝您~~~
@rebeccawei229
@rebeccawei229 4 жыл бұрын
公視真的是媒體清流欸 支持❤️
@lalonies7166
@lalonies7166 4 жыл бұрын
很多人誤會一件事,首先回憶跟實際發生是不一樣的 回憶是之前是理智的,但是當下防衛的時候不是,這個已經做過研究了 再來當人類自己生命的時候受到威脅的時候, 肉體想到的只有自己絕對安全,能夠不弄死別人,那只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才辦得到 你就想想你能夠在跟持刀人打架的時候,能夠不弄傷對方? 而你又怎麼知道對方不是裝死?爬起來繼續傷害你? 台灣的法律已經弱智到警長都不敢開槍打這些敗類了 最後一個首尾呼應的問題,他是哪種反社會人會想殺人的人嗎? 他為什麼會殺了小混混?他不知道殺人的後果嗎?他不知道不能殺人嘛? 活在台灣會不知道有被害者被判過失殺人? (護孕妻勒死竊賊勇夫得賠家屬64萬元) 他有任何會想要殺人讓自己被判刑的理由嗎? 如果大家那麼有理智他的女友怎麼不阻止她,他女友覺得殺人可以? 我相信要是平時他跟他女友討論說想殺人,他女友一定會勸退他 這代表無論是,他們早就被嚇到失去判斷能力
@lf2deep123
@lf2deep123 4 жыл бұрын
正因如此,所以法官判的很輕阿,你看殺人罪隨便都15年以上,如果硬要順從法盲和理盲的邏輯弄成無罪或不起訴,造成的法治及社會問題更嚴重
@user-ce1jy7cz6e
@user-ce1jy7cz6e 4 жыл бұрын
@@lf2deep123 竟然在這邊看到你,唉,你以為緩刑那麼簡單,這代表阿星家屬可以告賠償,阿星拿刀、阿星家屬提告,被害人的人權呢?阿星在這邊有充分的理性選擇,卻選擇持刀傷害,拿刀就是該預見可能傷及或致死對方,也該預見自己不會有好下場。你這人真的思維很奇葩,到現在都講不出被害人要如何實施防衛行為的準則和範圍,以及如何期待恐懼驅使的不理性,給大家參考啊,誰想路邊被威脅生命後還要被判刑?你嗎? 就是看不慣你自以為的法匠態度,整天說別人法盲和理盲😒
@lf2deep123
@lf2deep123 4 жыл бұрын
@@user-ce1jy7cz6e 案例中阿星好像沒有揮刀耶,即使受到家豪女友攻擊也沒有揮刀,無人受到刀傷,你是在腦補? 不用我來說,影片中的法官說的很清楚,勒暈即可,不用勒死,這樣好難懂???一直跳針
@Aaron-ul4od
@Aaron-ul4od 4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棒的節目,新媒體與舊媒體的合作真的是碰出新滋味呢!
@user-fg8fo5ny7s
@user-fg8fo5ny7s 4 жыл бұрын
刑事判決我認為很合理,但是這件事重點應該是在民事訴訟,那個活該的家人肯定要求賠幾百萬才會放手,但是個人我認為最多幾十萬賠償金就夠多,畢竟他自己跑來送死的。
@jo80429
@jo80429 4 жыл бұрын
一分鐘的時候,膜膜的手無處安放~合不起來😂😂😂
@CHEN_SHIANG_FEI
@CHEN_SHIANG_FEI 4 жыл бұрын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社會沒能給予適當的協助讓阿星出獄有正當工作可以回歸社會,所以漠視著一切的我們,需要承受這起社會事件帶來的衝擊;掐住脖子過久會導致死亡,這是常識,張先生也許是過於緊張而忘記改變壓制方式,但生生把一個活人掐死,這不是應該被縱容的小事,不論法律怎麼判,他一生也都將承擔著這個沈重的陰影;阿星搶了錢已經是不對,還要繼續折辱女性,本來他有機會活著的,卻被自己的色心趕上了死路;阿星的母親面對這樣的局面,卻不見檢討自己(不是檢討兒子),只能說,悲劇固然是天意,但人力的影響也不容小覷。 聽聞醫院中每次有病人往生,都會開案例檢討,回溯一切作為,提出改善方法,我想,如果每個人都學著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擔一點,是不是巨石也能輕易地被搬移?急著找人擔責任,卻忘了想辦法停止悲劇往復發生,於事無補。 謝謝公視帶著我們一起思考。
@a0913625295
@a0913625295 4 жыл бұрын
失誤就是有錯啊 輕判到是會有 只能說這是悲劇 雙方都有錯
@chococ7651
@chococ7651 3 жыл бұрын
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要被害人做出完全正確的判斷是不是太強人所難?人們總是對好人有高要求,為什麼就對壞人零要求?明明只要犯人不去搶劫就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yichinliu9012
@yichinliu9012 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公視,謝謝膜膜,謝謝法白
@user-pn3fy5eb1v
@user-pn3fy5eb1v 3 жыл бұрын
8:37 盲點:你確定他不是裝的?
@jimy9266
@jimy9266 4 жыл бұрын
各位好,我有個疑問,希望有人幫我解答 如果加害人故意詐死呢? 我覺得持續壓制是沒有問題的,但不那麼做,那種情況又該如何預防 任一隻手一離開脖子,他趁機桶你該怎麼辦呢? 先排除有女朋友這個角色,因為不能讓他靠近奪刀(要保護她吧),假如只有自己怎麼辦呢?
@a0913809952
@a0913809952 4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好得教育思考節目 可讓這社會多點理性的思考
@12131525
@12131525 4 жыл бұрын
底下有一些流言在討論正當防衛的界線應該在哪 我自己的看法覺得應片中的案例應該很好判斷 有些人說如果阿星是假裝暈倒怎麼辦,一個人被掐住壓制連手上有刀都無法反擊 這樣的狀況下還有餘裕能假裝暈倒這種情節大概只有電影裡能看到
@sanfaxinyi2826
@sanfaxinyi2826 4 жыл бұрын
是啊,至少應該也有辦法在掐著的空檔換個方式思考手放著哪裡會更有效制止。 比如覺得這個人已經沒有力道的話,可以嘗試趁空檔壓制他的雙手,或是趕快讓女友搶走他的刀,不用一直掐著脖子。 當然情感上並不會想要去責怪那對情侶,不會對被掐死的人有什麼憐憫,只是事實上的確是過失沒錯。
@user-ce1jy7cz6e
@user-ce1jy7cz6e 4 жыл бұрын
人的行為是感性,法律卻是理性的,所以這議題其實涉及判決的合理合情、社會資源的協助,最難也是互為因果的部分:犯罪者需要花百分之幾百的努力和誠信重新取得社會的信賴和融入,多數人是良善、也樂意幫助,只是要信任犯罪者真的很難。
@ted146
@ted146 4 жыл бұрын
刑法第276條,並「 沒有 」項次哦⋯⋯ 煩請更正囉~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Ted Hsieh 已修正唷,謝謝你🥺
@somiya80
@somiya80 4 жыл бұрын
好棒的系列,期待後續影片了=ˇ=
@teablack8660
@teablack8660 4 жыл бұрын
好看的節目,推起來~
@oomnibo6809
@oomnibo6809 4 жыл бұрын
防衛就是防衛,先動手的還有法律保障啊? 那防衛過輕有沒有獎狀可以領?
@yipeiliu7765
@yipeiliu7765 4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公視,太優質了
@SuperTatami
@SuperTatami 4 жыл бұрын
好愛這畫風!!
@jean-fq6gm
@jean-fq6gm 4 жыл бұрын
關於防衛過當這點 我曾經想過一個也許能減少這類爭議案件的方式 在國中小和高中的體育課內修訂進防身術的學習 除了讓學生增加自我防衛的能力 同時融入關於碰到緊急狀況適合的應對方式以減少吃上罪名的機會 就像從小到大都會做的防震防災演練做久了都會有印象該怎麼做 雖然還會有其他的問題 像是其他的運動項目要怎麼調整教學 還有防身術該教跆拳道還是柔道之類的 但至少有個起頭這些後續才能討論
@哈1
@哈1 4 жыл бұрын
期待這系列~~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你❤️
@user-rw3jj4xv7s
@user-rw3jj4xv7s 4 жыл бұрын
有公視就按讚!有視網膜就訂閱~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жыл бұрын
窩愛你!
@Destiny58401
@Destiny58401 4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認為一個人的行事動機和結果都是那個人應當負起的責任與義務 換個角度想想,原本殺人罪是死刑、無期徒刑或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現在男友只用兩個月刑期就換到自己和女友的安全 在其他主流群體眼裡也得到為民除害的優良標籤,這根本是超級划算的交易吧
@chia-lunliu2202
@chia-lunliu2202 4 жыл бұрын
可是社會大眾不這麼看待這種類型的殺人犯
@8ty491
@8ty491 4 жыл бұрын
好可愛W 太精緻了
@hsmstars15
@hsmstars15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案子就是當年海軍陸戰隊勇夫護妻案下去改編的 換位思考
@user-gp6om7tv8b
@user-gp6om7tv8b 4 жыл бұрын
3:48跟風咒罵的鍵盤俠,就是沒殺人的殺人犯
@mozah8222
@mozah8222 4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一般人都是這樣
@user-hh5co6qp4t
@user-hh5co6qp4t 4 жыл бұрын
這不是我大中華主流民意審判嗎! 太好看了
@i14d14
@i14d14 Ай бұрын
雖然這個法律的判決很有道理,但是我不認為這個判決,以及現在所有對於防衛過當的判處的慣例與方法符合真正神經科學裡面顯示的人腦運作的方式。人腦有兩套系統,一套是思考邏輯與道理的皮質層,尤其是皮質層當中的前額葉,另外一套是掌管獸性本能的邊緣系統跟腦幹。在人類受到巨大危險的時候,邊緣系統跟腦幹會取得大腦所有資源的優先權,血液會優先留到這個掌管本能的地方,抽離理智思考的地方,甚至連理智思考的神經通電的迴路都會背邊緣系統跟杏仁體攔截,這個是腦神經科學建立起來的事實。 法官的論述與過程思考非常合理,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尤其是有生體/生命安全情況下,人類的大腦是沒有能力用理智的大腦區域去思考事情的,因此法官主張「以理智思考的角度而言,在該情況下,該防衛者做出的行為決策是錯誤的,且有罪的」 是有問題的,因為該防衛者在該情況下的大腦的理智區域可能甚至是無法使用的,法律不該強人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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