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姐妹,法律到底在保護誰?韓國唐津姐妹雙殺案丨英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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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吉來了

英大吉來了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450
@yoyolin9919
@yoyolin9919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本是保護好人,現在卻讓壞人利用來逃避罪責
@林大隆
@林大隆 2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就是守法的是白痴,懂法玩法才是聰明人
@arthurchang3146
@arthurchang3146 2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好人不會犯罪,所以刑法用不到他身上;實際上,都是壞人使用到刑法,所以圍繞著壞人進行設計,也不那麼讓人意外了。 (壞律師,爛檢察官,爛法官 就是魔鬼代言人)
@yoyolin9919
@yoyolin9919 2 жыл бұрын
@@arthurchang3146 是啊。中學老師教过法律保護好人讓我印象深刻。 結果是無辜受害者家屬無力反抗。而那些罪犯卻毫無悔意還在監獄享受我們辛苦工作的稅金 正義何在?
@tvto3025
@tvto3025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本质是维持秩序和利益的。
@Shinfyq
@Shinfyq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从来不是保护好人的……
@kimberlyfung8483
@kimberlyfung8483 2 жыл бұрын
這兩個姐妹也太單純了。 另外要給警惕的阿姨一個讚, 如果不是她報警, 兇手會繼續逍遙法外!
@Momo-bt2pj
@Momo-bt2pj 2 жыл бұрын
只能說遇人不淑⋯⋯早晚氣味也會傳出
@senshin7243
@senshin7243 2 жыл бұрын
38岁都还没结婚 自己也有问题
@mushroomsoup2789
@mushroomsoup2789 2 жыл бұрын
@@senshin7243 是勒供三小
@Connie810516
@Connie810516 2 жыл бұрын
@@senshin7243 你有病嗎?
@seabreeze667
@seabreeze667 2 жыл бұрын
@@senshin7243 她自己的问题就是因为她38岁还正在交往一个那么废的男友
@jaywang2790
@jaywang2790 2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覺得嫌犯的精神狀態,根本不應該影響判決。因為不管當時狀態如何,犯下罪行的都是他,他就應該負起責任,之前澳洲的一個法官對人格分裂的犯人就判的很好,嫌犯想要用精神分裂來逃罪,說犯案當下是其他的副人格做的,跟他沒關係。 法官只回了一句,不管是哪個人格,犯案的都是同一個身體,所以他認為犯人要負起所有的責任。
@Alpacas168
@Alpacas168 2 жыл бұрын
一個窮凶極惡,故意殺人的罪犯,憑什麼應該有人權?
@xaivergarcia7792
@xaivergarcia7792 2 жыл бұрын
韩国的警察真的从不让人失望
@tracyl5639
@tracyl5639 2 жыл бұрын
可能活着的人比较有人权?虽然很气,可是貌似就是这个逻辑。一旦被杀死,人权好像就被devalue了
@darrin1700
@darrin1700 11 ай бұрын
人權的賦予是不能有條件的,如果妳說殺人不能有人權,改天就會有人說破壞別人家庭不能有人權,遲早有一天,會有人主張亂丟垃圾不能有人權,接下來我們就會回到古代不存在人權的社會
@游晉國
@游晉國 2 жыл бұрын
恐慌症並不會傷害別人 因為自己都難過的感覺快死了 那有辦法傷害別人 而且嚴重的恐慌症會引起過度換氣 使自己手腳僵硬 經過藥物治療會有很大的改善 所以這是兇手假借這個病來逃脫之詞 我本人就是恐慌症的患者
@comeonav8d
@comeonav8d 2 жыл бұрын
優質頻道,百萬訂閱指日可待。
@bjmyman
@bjmyman 2 жыл бұрын
他在B站确实百万😋😋
@Sphinxhsu
@Sphinxhsu Жыл бұрын
是我有眼不識泰山呀
@kagami3665
@kagami3665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這裡說的就是恐慌症。恐慌症發作當事人應該因為極度恐懼失去行動能力,怎麼可能殺人。
@陳碧蓮-l8x
@陳碧蓮-l8x 2 жыл бұрын
所有的律法,保護的都是有權勢的人,褔利也是給懂得的人,從來都沒有有弱勢者的份
@yvette74731
@yvette74731 2 жыл бұрын
一次痛失兩女兒...😢 爸媽情何以堪 真的要小心恐怖情人
@yi-hongchiu242
@yi-hongchiu242 2 жыл бұрын
兇手說殺了妹妹後怕事跡敗露所以又殺了姊姊,應該是說謊,他如果怕事跡敗露,應該會處理遺體,從他對兩個遺體都沒有處理的做法,可見他並不怕被發現,跟他的說詞明顯矛盾
@李惠珍-j6e
@李惠珍-j6e 2 жыл бұрын
願大家都平安健康.永遠不會碰到這樣的人!相信自己的直覺.如果覺得遇到(奇怪的人)⋯遠離他們先!!
@s0923111139
@s0923111139 2 жыл бұрын
超喜歡大吉的頻道😊,加油
@momoco101909
@momoco101909 2 жыл бұрын
姊妹住在同一棟大廈本是為了可以互相照應,卻沒想到遇到惡人,父母親竟一次失去了兩個女兒。最危險的不一定是陌生人,更危險的人可能就潛藏在身邊。
@lq4858
@lq4858 2 жыл бұрын
就这个案子而言 住不住在一起 都会受害
@gdloveaa
@gdloveaa 2 жыл бұрын
@@lq4858 对,嫌疑人只要知道地址,不管她在哪里,他想杀她,就会找过去
@bigben5886
@bigben5886 2 жыл бұрын
故意地杀死两个人,居然不判死刑。。。在韩国到底要犯什么罪才会被判死刑。。。
@SHAW0405
@SHAW0405 2 жыл бұрын
韩国90年代取消死刑了。最高刑法就是无期徒刑
@風輕雲淡-h9d
@風輕雲淡-h9d 2 жыл бұрын
在大陸讓人佩服就是 會顧慮到對社會影響 一律死刑 在台灣也是50步笑百步 養殺人犯幾十年還不讓它死
@stephensu4371
@stephensu4371 2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손지아-12a
@손지아-12a 2 жыл бұрын
偶尔也会判死刑,但是只是“判”,并不执行。
@bhcbbulingkle9213
@bhcbbulingkle9213 2 жыл бұрын
韓國早就廢死了 判了也不執行 很多國家都廢死了啊
@鐘純章
@鐘純章 2 жыл бұрын
英大吉講的好
@jofang
@jofang 2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心神微弱無法控制而殺人;沒有客觀事實證明他不會再犯罪,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這兩條為什麼可以同時成立嗎......
@lan-huihuang4821
@lan-huihuang4821 2 жыл бұрын
......聽完了以後我才心神衰弱咧!不就是為了錢嗎?什麼心神衰弱。
@蕎安-y8m
@蕎安-y8m 2 жыл бұрын
在交往前一定要多聽爸媽的建議,因為他們見過世面,所以不要太盲目追求愛情而拋棄家人家人永遠是妳的後盾
@楊莉芳-s5w
@楊莉芳-s5w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一開始沒和那渣男交往,姐妹就能逃過一劫
@lou4040
@lou4040 2 жыл бұрын
唉還為了所謂"人權"不能公布加害者面貌,還逃過極刑,那誰顧及了受害者跟受害者家屬的人權?兩條鮮活的生命自此永眠,無法為自己申訴了,為其奔走的家屬悲痛之餘還不配擁有人權?
@----3007
@----3007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好笑,在犯人犯下命案后就不配有人权。我是支持以眼还眼的。
@玉-h6q
@玉-h6q 2 жыл бұрын
….心神微弱….可以躲在姐姐房間三個小時謀財害命 可惡至極⋯⋯可憐的姊妹就離開了爸爸身邊……
@babeinpnk
@babeinpnk Жыл бұрын
差不多6年前 我第一次體驗到 驚恐障礙/ 恐慌症。 我的情況非常嚴重, 那種感覺是非常恐怖的。 我只能躺在床上 連續5天 不停的哭。 因為那種 快要死掉的感覺 一直停不下來。 躺在床上沒有動 心臟還是 跳動130下一分鐘。 我還記得 好幾次 我終於有勇氣 開車到 醫院的急救室去急救, 醫生診斷不出什麼毛病。很奇怪的事, 當醫生說我沒有毛病,我就很安心了。( 在美國 只要 一進去急診室 , 不管有沒有病 醫院 至少會留你 3到4個小時。 我有 醫療保險, 可是一次就要付美金300元。) 我進進出出急診室 共4次, 打了點滴之後就回家了。 到最後我乾脆就睡在急診室的外面。😂。 我想要說的是, 他不可能 殺人 如果他真的有 驚恐障礙症, 因為自己都顧不了了, 怎麼還會想要去殺人?因為 那種 感覺 一發作就是 心臟跳得很快, 氣喘不過來, 上氣不接下氣。 唯一想要做的事情是, 躺下來 不要動。
@sally113665
@sally113665 2 жыл бұрын
老朋友報到🙋🏼‍♀️認真的看完了還意猶未盡 曾經在別台聽過的~ 在韓國喝酒犯罪=無意識犯罪=無罪 更別說利用精神疾病減輕脫罪 這是每個國家都存在的爭議
@默默看
@默默看 2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犯不能公開身份訊息,因為人權.但被害者可以公開訊息,這是暗示人死了就沒人權嗎?死人就不算人了?這種活人才有人權的,真令人噁心.
@isvina
@isvina 2 жыл бұрын
超喜歡韓國案件👍🏻👍🏻👍🏻 午餐配著影片吃😁
@jasn3117
@jasn3117 2 жыл бұрын
殺妹妹還能說是精神狀況問題,姐姐完全就是有計劃性的了,心神微弱的減刑條例,真的要更嚴謹甚至取消,台灣之前有斷頭母親二審直接無罪的案例,雖然最後還是改判了,但真也說明這個減刑額度非常的誇張,真希望未來能有更高明正確的判斷方法了。
@芒果青-g7m
@芒果青-g7m 2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犯免死判無期可以理解,另一方面想無期是永久的折磨和償罪,對那種無悔過的罪犯一輩子無任何希望的與世隔絕有時是好的結果 所以我不懂為甚麼那種惡意殺人犯還要給他減輕量刑的未來啊???現在是捨不得殺人犯的人權了是不是?不想考慮受害方和大眾只想保護殺人犯?有時候韓國司法真的聖母到突破下限欸?
@----3007
@----3007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好笑,在犯人犯下命案后就不配有人权。我是支持以眼还眼的。
@belindalee4517
@belindalee4517 2 жыл бұрын
活着的犯人就能有人权,那受害者就没了吗,只因为他们都不在了吗?人权是什么?真寒心
@----3007
@----3007 2 жыл бұрын
就是这么可笑
@louissun8781
@louissun8781 2 жыл бұрын
在韓謀生華人,無論韓國人或是華人,都希望一切順利,生活不易
@chenmark2314
@chenmark2314 2 жыл бұрын
正常人誰都不想成為殺人兇手,包括法官,但是法律已經告訴蓄意犯罪的人如何脫罪,成為在社會流竄的地雷,一般人就變成要自己掃雷。
@cp0912
@cp0912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有panic attack 但我认为我哪怕发病了也是有和常人一样的认知(cognition) 就是不能伤害别人这些都是知道的 不会因为发病就忘了 或者就觉得无所谓了 发病只是情绪上的失控 不损害任何智力上的 认知上的功能 不能当作杀人的辩护
@冷非顏-u9s
@冷非顏-u9s 2 жыл бұрын
兩個女孩子都蠻清秀的 可惜遇到不好的人
@張嘉萍-f7t
@張嘉萍-f7t 2 жыл бұрын
韓國的法律又再一次刷新我的三觀,兩姐妹的父母真的好可憐🥺🥺,就像大吉說的為了錢就是預謀犯案,嗎!就當時警方在現場發現的狀況來推理,如果說這個兇手當時真的喝很醉,怎麼會想到在姐姐的家裡,足足等了姐姐幾3個小時,謀害了姐姐然後盜取她的錢財,還用兩姐妹的手機裝神弄鬼,這個案件擺明了就是非常的惡性的案件,所以法律到底是在保護受害人,還是在保護假裝心神微弱的加害人,這可是一次發現兩個姐妹遇害喔!!!真的實在是判得太輕了,這對於一次失去兩個姐妹的父母真的太不公平了,謝謝🙏大吉。
@carolyeang
@carolyeang 2 жыл бұрын
一般精神病者判刑會考慮犯罪時是否有判斷能力,予以減刑或免刑,這是正確的 但免刑應該規定強制禁錮治療直至治好。且如病治好就要繼續服刑至某年期,這才是正確配套
@hongdalai2753
@hongdalai2753 2 жыл бұрын
既然被診斷出精神病,就要強制治療並與正常人隔離,不能拿來做精障犯罪者無罪的荒謬的依據! 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與研究顯示有「精神病會導致殺人」結論,精神科也沒有任何可重複驗證的鑑定系統來證明精神病會導致殺人的指標! 刑法第19條早該廢了!因為犯罪行為只能刑法來管控,其他任何精神學科必須摒除在外才是!
@carolyeang
@carolyeang 2 жыл бұрын
@@hongdalai2753 你根本未懂得何謂罪,多去法學才說話吧,注意是法學,不是背誦法律條文 不能控制的行為根本不能當作罪。強制隔離治療不代表有罪
@JianRong1227
@JianRong1227 2 жыл бұрын
民主社會的判罰都比獨裁國家低很多,這時候真的比較傾向獨裁國家的嚴刑重罰
@takashan1712
@takashan1712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大吉有空可以分析新加坡義順三屍案嗎?
@luchen9640
@luchen9640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懂法官怎麼想的,如果我是法官,我肯定往最重的判決,怎麼會往輕了判呢?難道法官也是犯罪分子,對罪犯感同身受?
@vivivi6263
@vivivi6263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是最不食人間煙火的職業,常常判出讓大眾無法理解的判決,台灣最多,真希望這些恐龍法官也能嚐嚐當受害者的心情。
@cey7257
@cey7257 2 жыл бұрын
英大吉👍🏻❤️
@n22045able
@n22045able 2 жыл бұрын
終於 更新啦😁 彷彿看到另一個台灣😤 以精神狀況作為判斷 完全不可取 正是因為這樣 一堆人罪犯 明明很正常 卻裝瘋賣傻 躲刑責 被害人和家屬情何以堪 誰替他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xsothis
@xsothis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覺得跟台灣的犯罪行為一樣
@wingwing5544
@wingwing5544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這樣一個人傑地靈的地方,司法卻是令人失望的,想當年白曉燕案,到媽媽嘴事件都令人錯愕,震驚
@張忠銘-j3w
@張忠銘-j3w 2 жыл бұрын
身為台灣人的我 同感
@yuchenchen2098
@yuchenchen2098 2 жыл бұрын
法盲加上以為鑑定醫生都白痴?
@babeinpnk
@babeinpnk Жыл бұрын
我並不覺得他是裝瘋賣傻, 我認為他真的有驚恐障礙。 但是我認為 他以病情發作而殺人 是騙人的。 我本身也有 非常嚴重的 驚恐障礙症, 一旦發作 那種感覺是好像在面臨死亡, 非常無助的感覺。 只想躺在床上 不要動。
@百里千千
@百里千千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不管怎麼樣殺人就應該判死刑不然精神有問題的人治不好出來後以後繼續殺人 那殺死人活該嗎
@kwho5408
@kwho5408 2 жыл бұрын
人人都知韓國法律逞保護罪犯而不是保護國民,與新加坡相反。所以罪案超級多而且命案大案不少。
@tong7536
@tong7536 2 жыл бұрын
韩国经常有电影讽刺韩国法律的,不过韩国法律依旧这样
@Q焱
@Q焱 2 жыл бұрын
能讽刺,就比大国强
@芒果青-g7m
@芒果青-g7m 2 жыл бұрын
現實永遠是最好的民間影劇題材來源,特別在韓國,因為現實誇張程度沒有下限
@seoulyouth2689
@seoulyouth2689 2 жыл бұрын
“100步”笑“五十步”么
@風輕雲淡-h9d
@風輕雲淡-h9d 2 жыл бұрын
在台灣你 也什麼都不敢說 第二個中共=假民主退步黨
@fd411071
@fd411071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也是如此
@shenyun524shenyun4
@shenyun524shenyun4 2 жыл бұрын
更新了 支持英大吉
@fw2903
@fw2903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就是为了完成政治任务,法律的解释权在他,他就是偏杀人犯……😡🤬🤬🤬🤬🤬🤬🤬
@観月優美
@観月優美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吉 可以赶紧讲讲唐山打人事件吗?作为有一个女儿的妈妈看到这样的消息真的是让我感到恐惧,难过,想听听你的看法
@shirleydobbin9009
@shirleydobbin9009 2 жыл бұрын
Me too thanks 👍👍👍
@油炸胖头鱼
@油炸胖头鱼 2 жыл бұрын
事件还在进行中急啥呀,等结果出来了肯定很多播主会讲的。
@annayeung4735
@annayeung4735 2 жыл бұрын
打人的好像是黑社会的,已经都抓起来了。
@emmat19871
@emmat19871 2 жыл бұрын
簡單一句話, 不要跟神精病交往, 尤其這種擺明的神精病
@seabreeze667
@seabreeze667 2 жыл бұрын
真正的神经病可能还比较安全。这种做一些普通工作没什么很大的人生打击就去治疗院,又懂的偷姐姐的卡提钱,杀了2个人后还去打游戏,没钱了再拿姐姐的包去卖,又没钱了,又想打劫姐姐的店,神经的那么方便
@aminaliu4744
@aminaliu4744 Жыл бұрын
阿姨太棒了!肯定是很有责任心的人啊!
@姜靜如
@姜靜如 2 жыл бұрын
🙄似乎律法永遠只能是在規範遵守的人 拿那些不當它一回事的惡人和慣犯一點辦法都沒有 🙂那些想當假好人的都替惡人想太多了 為甚麼惡人會這樣做 做了就做了殺人償命不應該嗎? 難道律法不是就是要來規範警醒這些人和事情的發生嗎 為何讓那麼多本不該死和無辜的受害者死不瞑目 家人傷痛無處可化解
@tingting558
@tingting558 2 жыл бұрын
哎……为什么那么轻判……没有客观事实证明会再犯,那就是要等到又有受害人出现再决定吗?翻白眼
@星空喵姐
@星空喵姐 2 жыл бұрын
這件事告訴所有女性. 寧可自給自足. 也不要戀愛腦和( 不知是人還是鬼的東西 )扯上關係. 單身反而能把生活過得更好. 杜絕渣男帶來的危險. ( 殺人必須判s. 沒有任何藉口 ) 心神微弱得獲得減刑. 應該廢除. 才能避免被垃圾人鑽法律漏洞. 利用來為自己的惡行減刑. 而且為了大眾的安全. 罪犯肖像應該被公布.
@巴肚么
@巴肚么 Жыл бұрын
比較熟悉大吉的,問題不大😂
@terrylin418
@terrylin418 2 жыл бұрын
哇!英大大这次两手一起挥呢👍!
@老爹の極樂袋
@老爹の極樂袋 2 жыл бұрын
畸形的法律不分國際。
@yfchung4110
@yfchung4110 2 жыл бұрын
怎麼那麼像台灣的司法........
@fd411071
@fd411071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有過之而無不及
@mayasu9333
@mayasu9333 2 жыл бұрын
沒辦法…..恐龍多
@vivian510403
@vivian510403 Жыл бұрын
韓國法律從不讓加害者失望🙄🙄🙄🙄🙄🙄🙄
@奇尺大乳
@奇尺大乳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吉瘦了 心疼
@senshin7243
@senshin7243 2 жыл бұрын
大鸡儿
@gfabbh
@gfabbh 2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的各國刑法,在罪責方面,都是以被告犯案時的精神狀態作為判斷的,因為被告精神越健全,立法者相信其遵守規範的能力越強,如果在這種狀態還犯法,當然可責性越強。精神病患如果因病犯案,能減輕或免除刑責的道理,就在這裡,能免責,其實是代表法院認定其精神狀態不可能遵守法紀,至少是犯案的當下。
@christinachang4193
@christinachang4193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之前追了部美劇Boston Legal,裡面的律師們在好多殺人案中都用“temporary insanity”這個理由順利讓兇手脫身不用受到任何懲罰,讓我大開眼界
@limjack7666
@limjack7666 2 жыл бұрын
问题是,几乎所有国家这方面的法律不够严谨和规范,变成有钱人的法律逃避刑罚的手段。 甚至有些案子所谓的精神鉴定,就在三流私人诊所诊断,荒谬的是法庭竟然还采纳。 这其中环节涉及太多,给犯人律师很多操作空间,鉴定书,法官,医院,只要有个漏洞,就有机可趁。 不管犯人有没有精神病,伤害或杀害别人是客观的事实,法律一直强调要客观证据和事实,但是他们的“客观”的方向好像搞错了。
@wanlunxxxx
@wanlunxxxx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法律是規範正常人 但是不管瘋子的是不是?那有何意義? 正常人不需法律過於管教 瘋子又不受法律約束 把守法的百姓當白癡嗎?
@gfabbh
@gfabbh Жыл бұрын
@@wanlunxxxx 要到免罰的程度,是那種對週遭事物的認知明顯不正確的程度喔。精神正常者還犯法,才叫可惡呀,因為心態就是明知故犯。
@Aurora_Suzuki1111
@Aurora_Suzuki1111 2 жыл бұрын
韓國對於酒醉後的犯行好像會判比較輕,不知道現在改了沒 不得不說精神病真的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我被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的精神病人威脅過⋯⋯當下第一個想法是如果她真的殺了我,可能也不會被判死刑⋯⋯
@oolam2316
@oolam2316 2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你的文字,能感受到些許的害怕與無奈;但精神病的部分,其實自閉症、性功能障礙、憂鬱症、注意力不足、失眠症、中樞性睡眠呼吸中止也是DSM-5精神疾病診斷準則裡面的, 「社會的不定時炸彈」這樣的言語會讓許多人受到傷害,不是每個有精神病的人就會成為罪犯。影片的案例,我不認為他的恐慌症會使他直接做出這樣的犯罪行為,可能他利用那些令人髮指的行為(金錢問題)來讓自己舒緩,我們無法理解。在對精神疾病污名化的影響下,患者受到社會的排斥(比如被離職),生活受到影響抑或即便出門也擔心會有人指指點點,更可能往著犯罪的方向走去。不過我相信你不是故意的,畢竟當我們自己沒有患上了某種精神疾病時,怎麼會知道其實患者也是一個人,加上媒體的宣傳、法律上案件對其犯罪動機歸於精神障礙的判斷,一般不了解的只會感到恐懼。
@Aurora_Suzuki1111
@Aurora_Suzuki1111 2 жыл бұрын
@@oolam2316 她的精神病是憂鬱症,不是我對這個症狀的人有偏見,我同事跟同行也有在看身心科的,但他們並不會讓我感到害怕,因為他們的行為並沒有那麼脫序,可是我所說的那位讓我感到害怕是他威脅到了我的人身安全,平常被人放話就已經夠害怕了更何況像她那種人?我想指的是像她那種自己不願意去治療然後任由病加重的類型,我被她威脅過要打我要殺我,像這種人在身邊我能不怕嗎?
@Yamual51
@Yamual51 2 жыл бұрын
英大吉晚上好
@mm8693
@mm8693 2 жыл бұрын
哎,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能受害者家属自己解决。女孩子,结交男友甚至结婚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yasminklein7927
@yasminklein7927 Жыл бұрын
问题是凶手在牢里,受害者的父母又已年迈。唉
@butterfly-4035
@butterfly-4035 Жыл бұрын
英大鼠🐭,下午好😂。
@李麗珠-l5i
@李麗珠-l5i 11 ай бұрын
心神微弱,爲什麼殺的不是自己呢?
@文漢許
@文漢許 2 жыл бұрын
通常不會有人會講受害者的人權,只有突顯加害者的人權才能突顯出與眾不同之處。
@JS-ky2us
@JS-ky2us 2 жыл бұрын
願所有恐龍法官都能夠遭遇到受害者家屬同樣的痛⋯⋯
@ax1273
@ax1273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吉来啦~🥳🥳🥳
@珍奶喝無糖
@珍奶喝無糖 2 жыл бұрын
英大吉有沒有考慮製作唐山圍毆女性事件呢? 看新聞看到哭了出來
@gdloveaa
@gdloveaa 2 жыл бұрын
还没结束呢,等那帮人判了再解说,不然就会有人问,结局呢?
@Kinikumi
@Kinikumi 2 жыл бұрын
期待大吉說一下唐山這件事 人神共憤!9人已被捉了 希望牢底坐穿!
@油炸胖头鱼
@油炸胖头鱼 2 жыл бұрын
@@shoxxzhou 受害者共有4人,两人住院,两人没住院。另外,伤情鉴定轻伤是刑事案件,不是你以为的那个轻伤。举个例子,脑震荡都构不成轻伤,被捅一刀没死没残也是轻伤。
@audreychoa4750
@audreychoa4750 2 жыл бұрын
同感,身為女性真的感到難過又憤怒,希望有更多人站出來發聲,讓社會和法律更關注這類惡性事件,必須嚴懲不貸!
@michellecui7939
@michellecui7939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吉 等你更新唐山打人事件!
@寶雪-z6p
@寶雪-z6p 2 жыл бұрын
沒字幕…
@fionzou3614
@fionzou3614 2 жыл бұрын
15 年是有期的上限?why ? 韓國的阿拉伯數字裡沒有6789這些numbers 嗎?
@juliejones4489
@juliejones4489 2 жыл бұрын
👍👍👍👍👍👍
@yunlong911
@yunlong911 2 жыл бұрын
难受!
@徐鈺淇-u3d
@徐鈺淇-u3d 2 жыл бұрын
韓國早就沒有再執行死刑了,之後的判決可以說無期徒刑是最高刑罰了,而且一樣沒有不得假釋,等於他還是會回歸社會,除非他自己病死獄中
@nobody-o4u
@nobody-o4u 2 жыл бұрын
跟台灣的法律一樣! 都死了兩個人還讓牠活著! 請問法律是在保護誰!!
@巴肚么
@巴肚么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犯還有人權?跟台灣的法官一樣無恥
@redtea8374
@redtea8374 2 жыл бұрын
簡單排除法,若殺一人是無意,那殺第二人就是有意。另爛法無处不在,好人總是吃虧。
@gunyengunyen3529
@gunyengunyen3529 2 жыл бұрын
唉。
@TTT-hr2yk
@TTT-hr2yk Жыл бұрын
应该是死刑
@chiyilin3831
@chiyilin3831 2 жыл бұрын
英大吉是住韓國嗎?講好多韓國的案件唷
@hsin1533
@hsin1533 2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大吉可以說說唐山燒烤店的事件🥲
@張小萍-t9c
@張小萍-t9c 2 жыл бұрын
跟台灣一樣,沒有終身監禁,只有無期徒刑,都可以減刑。台灣死刑形同廢設…法官永遠不判死刑,都是不敢擔責任,有的案件明明清楚而且就是惡性事件,但就沒死刑⋯⋯韓國和台灣感覺都差不多,傷心的都是受害者家屬。
@電繪板
@電繪板 2 жыл бұрын
就為了國際虛名,所謂人拳團體吠死團體,誰那個都不想被罵,可見這些團體背後金主多大 無辜的人就沒有人權一樣,他們根本就是只想要特權
@張小萍-t9c
@張小萍-t9c 2 жыл бұрын
@@電繪板 我相信當初廢死團的目的是不是幫惡極的殺人犯,實在是以前錯假冤案太多了,死了就救不回來…但現在真的完全不一樣了,不過由於近年來台灣惡性案件增加,廢死團都沒出來說任何話,或者沒機會,因為沒有死刑了,犯人只要爽爽都假釋就好,很氣吧⋯⋯沒辦法,社會亂象只會使人們價值觀越來越偏差。
@babychu2240
@babychu2240 2 жыл бұрын
常常都被結尾前的音樂(男人聲)嚇到😂
@JayeLau
@JayeLau 2 жыл бұрын
唉...
@林詳維-k3t
@林詳維-k3t 2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不提取指紋??
@sungchiangsun9378
@sungchiangsun9378 2 жыл бұрын
這法官是臺灣人吧
@豔㜤
@豔㜤 2 жыл бұрын
後面裝飾看起來像大吉頭上頂著哈哈
@amyfang4652
@amyfang4652 2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把有期徒刑的最高时间加一加吗,15年也太少了,25年还差不多吧
@Joyce3babies
@Joyce3babies 2 жыл бұрын
阿姨好谨慎!
@お巡りちゃんはアイドル
@お巡りちゃんはアイドル 2 жыл бұрын
日本的司法也很奇葩,但是媒体很给力,偷点东西都晒脸,笑
@helenzhang7317
@helenzhang7317 2 жыл бұрын
这姐妹也够奇葩, 能在医院认识精神病, 还成为男朋友?物以类聚?
@limlim9060
@limlim9060 2 жыл бұрын
无字母🙄
@lanyushan
@lanyushan 2 жыл бұрын
任何『精神病患殺人無罪』的法案都應以『提案人的名字』命名該法案,這樣才不會一堆冤無頭債無主的怪案
@sqx_robin
@sqx_robin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吉啊不考虑出个会员,然后做一点VIP视频吗
@大菠萝蜜
@大菠萝蜜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有两个女儿,看到这种新闻就非常难受……等他出来之后,应该亲手判他死刑!
@novis4993
@novis4993 2 жыл бұрын
今天的轉場是雙手障眼法哈哈哈哈🤣🤣🤣🤣
@williamhsu4097
@williamhsu4097 2 жыл бұрын
背景有點奇怪,好像戴了一頂帽子,應該改善背景。
@凌菱-s8b
@凌菱-s8b 2 жыл бұрын
太殘忍了⋯⋯⋯! 認真生活的姊妹,就這樣被無情的兇手⋯⋯ 法律總是很難站在受害者家屬面,為受害者申冤⋯⋯⋯ 無情又殘酷的法律制度!!
@zhangheping816
@zhangheping816 2 жыл бұрын
宿醉睡觉必点大吉,声音听着还行,慢慢解酒
@克羅哈德
@克羅哈德 2 жыл бұрын
笑死 精障更應該與是隔絕 這很難理解嗎? 就套一句現有的司法體系的核心觀念,正是因為他有病所以理當減輕其刑 那就反問一句,就如你說的他有病,他也不會改,甚至因為有病極有可能再犯 而且犯的案件都是重大的案件之時,有病的人是不是更應該強制與世隔絕? 輕判是基於他有病,但之後呢? 他的再犯率可比一般人大,且情節更嚴重,因為他有病 所以不要講這麼多,輕判是雙面刃,是最不負責的量刑,輕判會導致更多人枉死,我有說錯嗎.. 要就關到死,不然就是死刑,其他的做法都是不洽當的 像這種什麼心神微弱的全部都不是無辜的,就二擇一,關到死或死刑,別跟我說其他量刑
@蘇耀展
@蘇耀展 2 жыл бұрын
贊成~私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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