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i House 的抄襲是被抓個現行,可是要說到台灣不會有下一家在發生,我覺得很難,畫作說實話,不像一部電影一看就知道誰演的誰導的,一首歌有作詞作曲演唱,那怕有一點參考的成分,都很容易被抓包,可是畫作,說實話除非你畫的東西很出名,不然就是在畫作上上名字,可是上名字又很破壞美感,更不要說市面上假畫一推連專家都很難分辨,不然一般消費者真的是好看就買了,根本不會去注意這作品來源正不正。
A 從一開始就想打模糊仗矇混過去,到現在也未公布並列出抄襲畫作、被挖出一個就隱藏一個,騙了那麼久已沒辦法再次信任。 再來,最紅的兩人受訪時還洋洋得意的說自己完全沒讀過相關設計科但什麼都學會了,實在太過自大且這是在踐踏台灣努力的設計師們。 台灣設計行業已經夠艱苦,她們這種還不會走就想飛的想法真的十分不可取。當拼死拼活讀設計考證照的設計師是什麼😌
D這是絕不容許存在的行為,我會全力否定Lofi House 請各位創作者們絕不要輕忽這類事件所帶來的傷害,這次Lofi House的抄襲行為如此誇張,就是因為台灣當初有一些小抄襲大家都不去撻伐,而是容許才會演變成這樣,在這錯誤如此大的情況下,如果各位創作者們還是繼續容許下去,將來肯定會有更大的抄襲事件發生,一旦創作環境越來越糟,死的是所有創作者們,希望各位一定要意識到這是所有創作者的問題,而不是只有被抄襲的創作者們的事情, 我非常喜歡台灣的創作,希望台灣的創作環境能越來越好。
this part really doesn't matter if they are really talented and using their own idea
@顏宜柔-n9y4 жыл бұрын
好奇問一下 A 是什麼意思
@dxj7km384 жыл бұрын
顏宜柔 10:55 的選項
@トゥルエノ4 жыл бұрын
A 在台灣設計及原創的行業已不容易,對方的觀念是對這圈子的傷害,更不用說還用於商業行為。 而抄襲與二創是不同的方向,實在不能接受有人會護航說這是二創的表現,而且二創最基本都會附上出處,這是對原作的基本尊重,致敬一看就會注意到特徵,提高原作的曝光度,簡單來說致敬與二創都能當作是對原作的另類廣告。 在學習的過程中會將欣賞的做作品當參考這是合理的,但把對方作品複製出來究竟是個人作品還是他人作品這點要去了解一下。 這類把他人成果作占為己有的行為我無法接受。
A 我也是他們的忠實觀眾,其實早就觀望過了,但沒有得到我能接受的回應,知道抄襲事件的當下立馬退追了。 以前都還會和朋友分享,現在大概是推廣該團隊涉及抄襲給曾經有看過他們影片的朋友,而這件事不該被隱匿或姑息。 我甚至覺得很慚愧,自己看到他們的畫時只覺得熟悉但沒有明確去做出行動看是否為仿作,反而只在他們的影片裡重視我想看的地方,為此以後對事情有疑慮都會積極的去查證。 最後想說,在藝術創作、設計領域踩到這個界線,真的是最差的示範,在最艱鉅的時刻,除了更加失望以外,已無話可說。
A 多次避重就輕的聲明,完全沒有感受到誠意,一開始在迪卡的否認,然後非要等到事情越演越烈才願意處理,且後續處理讓人感到失望,不願意再追蹤了,沒有基本的道德觀念。 每一次的抄襲,不但照著畫沒有經過淬煉以外,受到觀眾讚美還很得意,把自己塑造成才女形象,並說「很滿意自己的創作」,我想這已經不只是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