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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判決了!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都判違憲,大法官怎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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Жазылу 394 М.
瑩真律師
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692
@uzer-88hjdkhhaall7
2 ай бұрын
我記得立委宣誓的誓詞有一個是遵守憲法😂😂
@br3761
2 ай бұрын
自認為最大的翁上人說:不用理他們😅
@ccstheodore
2 ай бұрын
翁上人的想法凌駕於憲法之上!
@mingfangtsai1449
2 ай бұрын
翁上人宣誓跟放屁一樣,屁放完了就忘了……😡
@張霖霖-d8o
2 ай бұрын
翁上人都變成孫中山了XD😂😂😂
@大罷免
2 ай бұрын
翁上人是超越總統五院的存在?所說的就是上對下你們都要無條件遵從?😂😂😂😂
@myl6469
2 ай бұрын
立法委員之宣誓 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徇私舞弊,不營求私利,不受授賄賂,不干涉司法。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謹誓。 宣誓條例第九條:宣誓人如違背誓言,應依法從重處罰。 這樣看,翁已經叛國了吧? 但請問第九條落實在哪?
@巴姆特
2 ай бұрын
不干涉司法 柯建民?
@c2co2co32-
2 ай бұрын
@@巴姆特 柯建民爛,所以其他人跟他一樣爛也無罪? 蠻有趣的想法,我是很支持把那些立委都趕出立法院,沒在分黨派的
@卡卡東-t6p
2 ай бұрын
叛國者🔥
@bergg2396
2 ай бұрын
不干涉司法=>蔣光頭 蔣精國?怎麼把司法院當成黨家的😊😊😊
@qwe87101
2 ай бұрын
現在成立調查會都要全院會,我看國會要怎麼搞。
@周芳銘
2 ай бұрын
選對人很重要,舔紅跪下去黨不能選
@爆炒鵝卵石
2 ай бұрын
沒有讓趴黨+義無反顧撈一次黨。😂😂😂
@雲天6
2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口講反中保台。其實骨子裡才是最大的賣台集團。
@0976008774
2 ай бұрын
選對人很重要,舔綠跪下去黨不能選
@C_Y_1893
2 ай бұрын
針對「國情報告」的部分,大法官認為立法院沒有主動要求總統進行國情報告、指定國情報告內容和要求總統於報告後答覆立委提問的權力,但同時也沒有「必須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的義務,換句話說,總統有權決定「是否要進行國情報告」及「國情報告之內容」,而立法院亦有權決定「是否要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顯見國情報告並非單純上對下、絕對權力與絕對義務的關係,如此也符合總統和立法院之間互不隸屬的憲政秩序關係。 針對「反質詢」部分,因為立法者始終無法就反質詢之定義作詳盡說明及示例,故大法官非常貼心的在判決中從「質詢」的定義出發,以字義解釋的方式為反質詢做出精確定義,並指出禁止反質詢之規定在按照該定義解釋的脈絡下合憲,算是為反質詢的法律爭議解套,而這本該是身為法案推動者的藍白立委該做的事,如今卻還得出動大法官來代勞。 通篇判決看下來,大法官已經很給藍白面子了,民進黨原本主張國會改革法案因議事程序嚴重瑕疵而應全部無效,但大法官並未採納此主張,甚至搬出「國會自治」替藍白說話,可見大法官根本並非藍白所言的那般不堪。一邊是盡心說理、就事論事,另一邊是訴諸民粹、恣意污衊,素質可謂高下立見。
@藍色海馬
2 ай бұрын
不同意見書中也是有大法官主張全部無效,或是部分條文合理修正後可通過的,這才是正常的民主討論方式。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釋憲都下來了,但是仍然不見藍白黨對反質詢定義有甚麼解釋,這就看出來藍白黨有多心虛了,甚至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都坦白說法條部分違憲
@藍色海馬
2 ай бұрын
@ 我覺得藍白並不心虛啊,因為他們一開始就是卑鄙無恥的小人得志。 吳宗憲更是封殺恩恩案國賠的鯊手。
@s9405167
2 ай бұрын
按照您的想法 除了選票,還有什麼可以對總統做監督。 當選上總統後無權可監督,這真的符合貴觀點對於現代民主的價值?
@藍色海馬
2 ай бұрын
@ 笑死,總統副總統彈劾跟罷免都不是監督手段?你最好回去多讀憲法吧!法盲!
@asd766123
2 ай бұрын
看完影片以及瞭解這邊的立場後,其實不用向不同立場的人去辯解哪方的合理,因為根本是浪費時間(錯誤的知識已經深根而成了他方的邏輯,不可能改變想法了),只能用時間去道述一切的答案;要記住:執政黨不會永遠是執政黨,在野黨也是。在下一次政黨輪替的時候,希望那些曾經是執政黨的在野黨不要經歷到先前的在野黨的感受與滋味,有關注此議題的民眾都會看在眼裡,並且在這數位化的時代下時時刻刻都會留下任何記錄的,殷盼著這些記錄不會狠狠痛擊未來成了在野黨的政客們。
@rz19740113
2 ай бұрын
錯誤的立法只會造成不管誰執政都滯礙難行
@HongSF
2 ай бұрын
@@rz19740113 我請問你官員說謊不用負法律責任,這樣立委要如何間都制衡? 我知道你們的套路就是負政治責任!請問部會首長要負什麼政治責任?人民有辦法用選票讓他下台嗎?
@安小智
2 ай бұрын
@@HongSF他喜歡說謊不用負責的世界
@KuTo_0425
2 ай бұрын
@@HongSF 不管如何 立法院不能擴權。否則跟專制有啥兩樣。 官員說謊 應該讓司法機關去調查。這才是正確的程序。 想回到古代 權力集中 官員藐視人民的日子嗎。 官員說謊 也比不過 權力集中來的危害大。 任何事情都有利弊,權力被集中絕對是不允許。
@瑋瑋-k9p
2 ай бұрын
@@HongSF你們只會跳針 無限上綱說官員可以說謊 那說謊定義呢? 與事實不符嗎? 記錯講錯不行?誰來斷定?有些事情 極機密就不能講出來 見光死 連沉默 轉移話題都被剝奪 要官員不是以洩密就是藐視國會送辦嗎? 擴大權利卻不承擔相應反制 哪來的巨嬰?活該被判違憲啦
@bauma0301
2 ай бұрын
Thanks!👍
@毅-b2t
2 ай бұрын
既想要改革.獲得權力,卻又沒有制衡的配套措施,憲法法庭判定違憲,又再說大法官都是執政黨的看門狗 當自家陣營的市長被罷免,就要修罷免法,被憲法法庭阻擋又要修憲法訴訟,完全是遇牆拆牆 同時也在不斷煽動選民,造成選民之間的對立。 民主有著程序上的遊戲規則,藍白現在立法.修法都是在規則內,而綠色這邊提出違憲,也是遊戲規則內。 請遵從著遊戲規則,看到立法院這副模樣,我不爽但也遵從法律,下次投票,不管是罷免還是選舉,我都會投下神聖的一票。
@KuTo_0425
2 ай бұрын
藍白 根本是藐視民主。只是在玩弄法律,是真正的政客。 法律尊不遵守是一回事。 但在中華民國 沒有【民主精神】根本沒資格當任何機構的官員。 法律可能有不周延之處,所以去修改是應該的。 但不具備【民主精神】的立法委員,又怎麼能修正出 符合【民主精神】的法律。 反而會造出 趨向「專制」的法律。 人都的本性都是 自私的,所以行為都會趨向「專制」。 如果沒有足夠的【民主精神】,所有法律都會不自主的向「專制」靠攏。 這也是為何要在憲法上,最初就讓各種權力分散。 因為人性的自私 是不可抹滅的。 ------- 在民主國家 我不會用【神聖】兩個字 來形容投票。 因為這是【人】的權力,而非【神】或【聖】所授予。 法律也並非 神聖 和 正義。 所以才需要 立法院 來修訂法條。 如果真是神聖,那就不需要立法院,因為任何法條都不該被修改。
@BruceWong-i1u
2 ай бұрын
有趣的是某大立委覺得自己能夠超越大法官超越憲法😅
@tonyyoung1991
2 ай бұрын
明明立委就職宣示 有一段就是說 要遵守憲法來著的 笑死😹🙈
@果在黃
2 ай бұрын
沒經過民意洗禮的不分區立委,一天到晚在說些荒唐離譜的話,當初博士學位都不知怎麼拿到的,該不會老公護航過的吧!
@dgmon
2 ай бұрын
可能她在家裡習慣比老公大了
@gm822007
2 ай бұрын
嗡囂玲
@westchen1981
2 ай бұрын
希望可以分析一下某翁姓違憲慣犯立委提的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再搭配藍白狼狽為奸刻意擱置大法官人事審查的組合拳該怎麼應對?
@haojayC
2 ай бұрын
wonderful video
@曾美鳳-l6b
2 ай бұрын
第一次,看憲法法庭直播時,覺得憲法法院辯論過程,比韓劇更好看。😂
@yeiwhite7288
2 ай бұрын
法學博士大喊不遵守憲法判決,真得可憐。
@fhyoukimo
2 ай бұрын
可以回去重修法學了
@platinumstayer
2 ай бұрын
憲法正在打壓民意 所以應該廢除憲法才對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fhyoukimo 重讀小學吧,小學生都知道要遵守憲法
@巴姆特
2 ай бұрын
@@邪惡小鐵2 遵守憲法 哪位選前再說 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的 @@?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巴姆特 難道不是嗎?看看藍白黨是怎麼被中華民國憲法玩死的?如果不是災難,那藍白黨怎麼嗆不遵守憲法的?
@郭士瑋-e7j
2 ай бұрын
修出違憲法律的立法委員真的很丟臉,說沒有遵守判決義務的立委更丟臉
@gaogaigarneo
2 ай бұрын
馬那個當初以違憲擋下來,結果自己推一個更過分的
@BruceWong-i1u
2 ай бұрын
許願想聽瑩真律師講大法官提名爭議,以及白藍黨們要提案憲法修正案的議題❤ 感謝您
@nn4698ss
2 ай бұрын
自己胡亂解釋創造法律,拒絕服從大法官判決,還想除掉整個憲法法庭 立法院被這些荒唐的人把持真的丟臉至極。
@demon3282ify
2 ай бұрын
你要不要去看看你們家老前輩林濁水說啥,再來說荒唐的人是誰,用一下腦袋分辨一下是非很難嗎?
@浪子無限
2 ай бұрын
胡鬧造法的可是大法官呢 你是不是都看三民自啊?
@Tattoo1276
2 ай бұрын
@@demon3282ify林濁水是大法官嗎?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浪子無限 喔,那就去罷免大法官阿,不然去罷免賴清德阿,不然至少倒閣吧
@卡卡東-t6p
2 ай бұрын
@@demon3282ify誰的老前輩啊。拜登嗎? 邏輯打結,請給與關懷與適當的治療😊
@jasonscyang
2 ай бұрын
其實就是 "假改革之名,行真違憲擴權之實"!
@小尾巴-k3t
2 ай бұрын
這些素質低下的立委, 阻擋民生經費及法案, 浪費社會資源提一堆違憲法案, 才是真的在藐視國會
@JimmyRealTalk
2 ай бұрын
預算法54條說,如果明年的預算今天沒通過,會依照上年度的預算,並不會沒錢,你被帶風向了。 而且是給原住民的錢太少,在野黨要求執政黨寫上去,結果執政黨堅持不要。你被帶風向了*2。
@benliu8341
2 ай бұрын
連被帶風向也不知道,憲法解讀亂七八糟,官員可以說謊無法可管,真的是夠了。台灣最亂的就是不良的執行及無法控制的個人行為。
@Mizuki-rl4in
2 ай бұрын
直接立藐視祖囯罪不是更快
@cphaoe2891
2 ай бұрын
@@JimmyRealTalk 甚麼叫太少? 每年四十億的禁伐補助金不夠嗎? 只會在這裡帶風向,你沒有比較高尚啦
@柚子二世
2 ай бұрын
@@cphaoe2891 不是說夠不夠的問題,是不合法,法規寫了要多少就應該編多少,而且這條還是民進黨立委提的法案
@doogiechen2726
2 ай бұрын
大法官🎉🎉🎉❤❤❤
@STAMZHANG11
2 ай бұрын
感謝瑩真律師簡明易懂的解釋,也感謝大法官超然立場的判斷解讀…讓權責分立的制度得以有效延續!
@TTYSS_Ian
2 ай бұрын
謝謝律師如此簡潔介紹立法院職權修法的問題,雖然一開始就知道那群白藍立委就只是不敢提修憲案,然後想要鑽漏洞。
@YLAKB
2 ай бұрын
要求重新上反質詢這段! 5:21秒畫面最上面 反質詢一詞所指為何,立法者未提供立法理由以為參考 這句話很重要😂
@danny1231841
2 ай бұрын
就是黃國蔥沒交作業
@YLAKB
2 ай бұрын
@@danny1231841對!法白也這樣說😂
@卡卡東-t6p
2 ай бұрын
充分討論?多場公聽會 ?程序正義?結果沒交作業,做出這種立法品質?噁心
@阿仁-r2k
2 ай бұрын
第25條.....玲濤充分表現過了 還好違憲雖然他也不覺得他錯但至少規定已經證明了國民黨都是一群不守規矩的只要規矩不合那就創造新規矩跟現在正在羈押的那位一樣
@DTTWTsai
2 ай бұрын
違憲三寶 為了自己的權力把自己過去所學的都踏在地上踐踏😂
@hsiaohuaLu
2 ай бұрын
說得很好,但願各政黨的支持者都能以理性的態度看待議題,政治家或政客的眼光端看自己看事情的格局了。所有制度或法律都不應該因人設事或因爲立場而偏頗,想想當主客易位時你還是這麽想的嗎?(要摸著良心)如果還是,恭喜了。如果不是,而只是為了政治利益或政黨利益,要嘛你是那個得利者,要嘛你只是被洗腦或利用了的羣眾。淺見僅供參考。
@sweetangel8056
2 ай бұрын
❤❤❤❤太棒了大法官!
@游惠曲
2 ай бұрын
請問: 1.如果不通過立委赴中通報法案,立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若洩密,能不能依照國安法判罪嗎? 又如何能舉證呢?還是要等到後果出現? 2.我們無法保障台灣人 (李明哲等人)、中配 (富察在哪)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身安全。 按約定民眾黨將有中配成為不分區立委,我們如何保護有台灣國家機密的中配立委與其家屬的人身安全?
@Akideoni
2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的分析分享
@林立芳-n4p
2 ай бұрын
所以白藍黨要癱瘓憲法法庭呀,寄出兩招1.不審核新的大法官提名(這部分是違憲行為)+2.修改憲法訴訟標準的相關法律,這樣就可以讓憲法法庭開不起來,那自己違憲人民就拿他沒辦法! 這就真的應驗了希特勒也是選舉選出來的這件事,選舉是可以摧毀民主的一把利刃,如果選錯人的話😢....
@巴姆特
2 ай бұрын
例如 以後國民黨執政了 再亂搞 整天說謊 出賣國家機密 然後 質詢 隨便回答 故意不出席 叫他出席就是違憲? 你是有沒有搞清楚 這問題多大
@bwaycer
2 ай бұрын
7:12 已經註記有國防,所以 7:46 可以拒絕提供吧?! 11:43 雖然被限縮在立院內,但直接說只負責政治責任不會踩得太死了嗎?哪天我們也出個川普的話... 如果不要被"虛偽"一詞限縮在欺騙的意境內,最初的立法意旨應該是要能拿到正確事件的始末為立法參考依據,那麼至少質詢或書面總要有一個為真吧!難不成靠通靈?! 雞蛋的記者會說詞前後不一,提供書面也塗黑,這樣還能互相制衡嗎? 13:38 約束各機關的不也出自法律嗎?這有恪守院際之間的分際嗎?大法官說的只有大法官能解,萬一政黨輪替,真的要靠青鳥勞碌紛飛嗎?如果制度不管用,要制度幹嘛?
@kychan1270
2 ай бұрын
現在的立法監督權根本無實質監督效力 因為 官員提供不實訊息 資料根本無法可管 只要它們付行政或政治責任 如果他們一再掩蓋事實 那又耐他何? 那詐騙也沒有法律責任好了 只付道德責任 可以嗎?
@紅酒燉牛肉-v2j
2 ай бұрын
想請問這次的國會改革內容 美國國會有這些嗎
@HungHung-l5g
2 ай бұрын
說個國際笑話 行政院不用對立法院負責
@トゥルエノ
2 ай бұрын
當初黃國昌一再強調法案參考美國時,次日美國德國歐洲都陸續強調內容不同不適用等,盡快否定那所謂的參考對象,以上內容也有人翻譯,原文與翻譯的內容都能找到
@郭炳輝-c4f
2 ай бұрын
但大立委們正在試圖修法讓憲法庭失能...
@mathking2890
2 ай бұрын
解释很好🎉
@陳信宏-w3x
2 ай бұрын
這個國民黨及民眾黨真的是在亂搞
@啊琪-u1f
2 ай бұрын
對
@thinkaname
2 ай бұрын
同意官員不能說謊,但就算說謊不能受懲罰?
@浪子無限
2 ай бұрын
真的民進黨整天亂搞
@p0680043
2 ай бұрын
這些都是綠在野時提的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thinkaname 大法官說了,官員說謊應該負政治責任,不是法律責任 再說了官員不能說謊,那立委就可以說謊?立委還不是只付政治責任,先把言論免責權拿掉再來討論要不要用法律處罰說謊的官員好嗎?
@zx1959655
2 ай бұрын
台灣本來就是實施政治責任的憲政體系,不懂那些修法的人是公民課程沒學好還是知識低落⋯
@andy580509
2 ай бұрын
支持憲法法庭判決!!!
@p0680043
2 ай бұрын
@@andy580509 要確定餒,憲法判決實質廢死,接下來都會放出來喔
@bh1034
2 ай бұрын
無論爭議點多少, 大法官利用釋憲實質造憲修憲去造成的結果就是 ⭕️聽證會可以辦 ⚠️邀請任何人參與,想去的去,不想去的就不用去 😂問出席聽證會的官員或協力民間人士問題,他們想回答就回答,不想回答就不用回答。 🤣出席的人直接說謊、虛偽陳述也沒有問題,沒被抓包可以當作回答,被抓包也不會怎樣 在立法院被質詢也一樣🤣
@jimmywho-i2f
2 ай бұрын
出席聽證會當證人,請問法院可以強制要求民眾出席嗎?台灣本身無論是行政院還是立法院都是付政治責任,當初一堆人跳出來反對國會擴權法案,藍白有聽進去嗎?可見無論是立法院還是行政院所付的政治責任可見都不彰,立法院質詢公務員可以要求書面答覆,但為有焦點,喜歡超綱問私人問題、商業機密,書面答覆有不實本身就是有法律責任的。
@wangeva3285
2 ай бұрын
講個題外話,當初NCC撤銷中天時,這位律師還出來講的頭頭是道,讓人認為NCC這樣做是合法合理,結果NCC已經在法院連續敗訴中天好幾次了,由此可見這律師的程度😂 還是建議大家多看看不同法律人的解釋吧
@sworo2000
2 ай бұрын
這就好比翁立委一直都在國會綏靖中共削弱國防、你告她違法反滲透、而法庭也無法下判決啊…就民眾無論主觀客觀上認為中天是紅媒製造假新聞在法庭上只要中天沒有刻意故意製造假新聞的證據就難以判定有罪…但不能說明中天這行為是可以合理化的呀…況且律師又不只是只有一位…還需要你來提醒別人要多看看別的律師解釋嗎?同樣我也不用提醒你或者教你應該要用哪隻腳來走路吧?別用這種陰陽怪氣留言來酸好嗎😂
@angelic5656
Ай бұрын
顧左右而言他,你想表達什麼?不如去找立委立法限制NCC。
@wangeva3285
Ай бұрын
@angelic5656 我表達不夠清楚嗎?就是請大家多多參考不同法律人士的頻道,別只聽一個律師瞎扯,講的一副頭頭是道,結果NCC敗一蹋糊塗。
@sworo2000
Ай бұрын
@@wangeva3285 講個題外話、中天把台灣劃在與中國大陸同一個顏色時、雖然法院上無法判定這個新聞台有違法行為、但倫理上可是說不過去的,這種倫理上可受批評…為何在你眼裡就是等於不專業、瞎扯😊?
@wangeva3285
Ай бұрын
@@sworo2000 NCC是以這種道德標準去辨別新聞媒體嗎,還是以法律標準去判別?台灣是不是法治國家嗎,NCC 是中立標準設立的監督機構,就該做好監督,而不是做政府的東廠,這種狀況跟老共一樣,都是替黨做事,排除異己。
@fake_messenger
2 ай бұрын
當今天為了對付敵人而設下的限制,在某一天還是會限制到自己。 只見短利而沒有遠見的人,終將搬起石頭砸向自己的腳。
@浪風
2 ай бұрын
比較好奇瑩真,能不能告知大家這些違憲法條,分別是新的還是舊的,最好成立年限也說看看~?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這次釋憲的內容都是今年新修的國會擴權法吧
@浪風
2 ай бұрын
@邪惡小鐵2 有一半以上違憲的是舊的法案,有一條還是1999年的,不過我只看到一方說法,想看另一方怎麼說
@維4
2 ай бұрын
柯文哲在總統大選前一天於「逢珊小吃店」支出3筆總共4萬多元的餐費,但實際查訪發現, 該地址根本不是小吃店,而是一間開了12年的汽車維修廠!對此,網友紛紛開酸「柯文哲是 怎麼去跟汽車維修廠訂40000多塊便當的呢?」、「機油喝到飽?」 kzbin.info/www/bejne/pamoXq2Yj7aXnsU
@skjhs-129
2 ай бұрын
某一半說官員只負政治責任根本就不痛不癢的處罰 也是某一半,在范的訪談被問到立委也犯同樣錯時要受甚麼懲罰嗎,卻回說立委會有政治責任要負 呵呵 推這種完全沒有制衡的法案,且破綻百出,說是要為人民服務,實際上是讓自己對官員無理取鬧合理化,對外作秀最大化,看某一半現在的質詢,果然只又講"一半"來繼續欺騙自己的支持者
@巴姆特
2 ай бұрын
你要不要想清楚 立委是人民 投票選出來的 只有立法權而已 官員是指派的 有行政權 可以動用的金錢 行政能力很大 而且立委有113席 只有一個人啥事情都做不了
@瑋瑋-k9p
2 ай бұрын
@@巴姆特你更要不要想清楚 只有一人? 大會 裁判 球員 都是他的人 有公平? 沒有制衡的法責的法律只會被濫用而已
@李小展-k9v
2 ай бұрын
👍👍👍👍👍👍👍👍
@wu6362
2 ай бұрын
如果要維持五權憲法的架構,最好的方式就是,修正式的內閣制,行政院院長的產生由立法院多數黨黨魁擔任,或者改成真正的雙首長制,總統及行政院院長皆由民選產生,而監察院的院長及委員、司法院大法官,不應完全由總統提名,應有部分由人民普選
@卡卡東-t6p
2 ай бұрын
太好笑了,多數黨魁?那行政院長擺爛,算誰的鍋? 藍白已經在立法院多數擺爛了,難道要算總統的鍋? 想玩內閣制,就不該有總統。
@wu6362
2 ай бұрын
總統為虛位原首,你可以看一下世界各國的制度,而且不一定永遠都是藍白在立法院佔多數啊
@wu6362
2 ай бұрын
@@卡卡東-t6p藍白又不可能永遠佔立法院多數
@AK-zv4ns
2 ай бұрын
如果我闖紅燈撞死人,但是對方酒駕。法律上我的責任會有可能比較低嗎?
@yuchengzheng1973
2 ай бұрын
沒有因為肇責主因是闖紅燈,還有死人是無法判斷是否有酒駕,因為大量出血時人類本身機能反應會讓驗血結果出現高濃度酒精反應
@林小強-p5w
2 ай бұрын
@@yuchengzheng1973 正確來說,人死後雖然會自然分解出酒精,但十分微量,因此驗屍時如果有微量的酒精反應,會認定為死後自然分解,而不是生前飲酒,但如果是大量高濃度的酒精含量,可於解剖時透過臟器內的血液來檢驗。
@林小強-p5w
2 ай бұрын
但車禍還是會有主次因,闖紅燈因該會為主因。
@胖胖與嘟嘟
2 ай бұрын
鬆了一口氣👍🏻
@寒軒
2 ай бұрын
政治責任幾乎沒甚麼效果吧 而且除了翁小玲的情況之外 不代表會有其他說謊的案例發生ㄟ
@billbon1020
2 ай бұрын
現在知道為什麼賴清德會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了吧🎉
@user-HansT-TaiOanSiauLianKe
2 ай бұрын
的確是災難,李登輝主導修憲只有一條我不滿意,就是凍結憲法57條把覆議門檻從2/3降低成1/2,導致朝野僵局
@卡卡東-t6p
2 ай бұрын
違憲立委
@lboquan
2 ай бұрын
的確是災難,尤其是不分區立委,根本都是一些沒有民意基礎的人去當,別跟我說政黨票,很多人投票根本不知道政黨票是幹嘛,胡亂選出來的結果就是一堆白癡立委在胡亂立法
@user-liang577
2 ай бұрын
真的是災難,中共國用台灣的民主來毀滅台灣的民主,立委不恪守宣誓時的尊重憲法,反而要逾越憲法,真的讓人覺得選錯人選錯黨,只會造成國家社會的混亂和不安定,下次更要好好選擇了
@katesihleialex8092
2 ай бұрын
就是想把權利往自己身上攬的法案,還敢嘴青鳥上街,現在看看他們去維護自身權益是正確的。
@bh1034
2 ай бұрын
大家的擔心其實大法官早就想過囉~ 有真的關心過的人一路看下來真的覺得 這次主筆的大法官有先見之明👍 只有最近才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可能沒有看過 m.kzbin.info/www/bejne/bIiyYn5_eJuKkK8
@飛魚1
2 ай бұрын
柯文哲自己著作《白色的力量》一書中曾提到, 第一流的是唸醫學,二流唸理工, 三流念商學、四流念法律,五流是唸文學, 而唸藝術的人是不入流的。
@kainfox
2 ай бұрын
完全展現出他這個人是多麼的傲慢、歧視、階級化,還好沒讓這種人當選總統
@總加速師-XD
2 ай бұрын
照柯白爛這麼說,他就醫生當到死怎麼還轉執去當官,啪啪打自己臉也!
@陳信-k2x
2 ай бұрын
不入流的藝人從政例子多 澤倫斯基、阿諾都是
@卡卡東-t6p
2 ай бұрын
@@陳信-k2x精確地說,柯自己品格不入流,只好貶低其他職業性向,表示高大尚。結果柯自己「吃銅吃鐵」,噁心至極
@swcpig.1990
2 ай бұрын
您這是斷章取義。他的意思是說在那個年代人們普遍有這樣的想法,並不是說他認同這樣的想法,他只是在陳述一個那年代的社會氛圍。
@monglee7560
2 ай бұрын
國民黨最愛的萬年國大代表復辟之路 可惜沒有像以前一樣滅門法官的能力 所以失敗了😂
@EndForWaiting
2 ай бұрын
贊同法案還有很多的調整空間 但並不是說完全不對 像是官員說謊要罰的部分... 你知道為什麼,過去20年 人民只能從兩顆爛蘋果,選一顆爛的沒那麼厲害的嗎
@mileswilliam9036
2 ай бұрын
這樣官員在被質詢時說謊也沒有甚麼影響,只需要負責政治責任。
@林勇成-p9b
2 ай бұрын
真心覺得現在某些立委應該要聽看看,不要自以為是的覺得自己最厲害
@bbc99125
Ай бұрын
所以之後官員說謊,會因為這個釋憲免刑民罰則嗎?只需要附上政治責任? 如果因為這個謊言導致法案偏頗而通過,只需要官員附上政治責任辭職即可?
@小宇-r7z
2 ай бұрын
國中公民課第一堂就有教過,任何法律違反憲法自始自終不生效力,藍白修法把憲法賦予監察院的調查權原封不動照搬給立委職權行使法?這連國中生都知道違憲,你要讓立委擁有監委的調查權,應該是修憲把監察院廢除,再把調查權移給立法院才對,更何況立委職權行使法只是程序法只是補充實體法的具體措施,實體法沒有修直接修程序法,這還是號稱康乃爾法學博士的傑作?
@qwe87101
2 ай бұрын
監察院可以廢了吧,又不是民選。行政監察都自己人。
@s1201191
2 ай бұрын
中華民國第一次實施 憲法 是民國幾年? 中華民國 解除戒嚴法 是民國幾年?
@tonyyoung1991
2 ай бұрын
你想說什麼?
@s1201191
2 ай бұрын
@@tonyyoung1991 台灣爭正民主才 30年而已 硬生生 要被拖回 找公務員 辦個 用電證明 沒提前講的故事
@user-rushyear
2 ай бұрын
總統的國情報告本來就不是義務,看不懂字的人還讓他寫法律,還說是執政黨的錯這種人邏輯有問題吧?憲法不是擺著好看的,是擺著對付這些無視國法的大頭立委的,美其名叫監督,講白點你選錯職業了,你要去考檢察官啦,藐視憲法該辦不辦,不能辦就用選票決定吧!
@chi-fengliu1697
2 ай бұрын
可惜他們的頭腦“無法理解”😒
@adamchen6518
2 ай бұрын
藐視法庭的大立委還沒民意基礎,而是執行黨意的不分區
@user-heart1221
2 ай бұрын
藍白真的亂台😒
@benliu8341
2 ай бұрын
綠色才真的是亂台,法案不通過都多少年了。目前政府爛的可以雙標廢的足夠。
@TpBrass0
2 ай бұрын
整天喊綠師的白粉 他們都不看看他們的國師怎麼都不這樣一條條拆解法條提出他的反駁意見😂😂 國師現在真的只會一直用形容詞來洗腦這些草了
@poswem
2 ай бұрын
黃國滄還自以為質詢的很有道哩,一個法學博士連違憲都不知道,他同溫層只有小草了
@davidhuang8141
2 ай бұрын
憲法本身一定沒問題 有問題的一定是時空背景啦😂
@劉柏宏-o7q
2 ай бұрын
那請問立法院還是不是國會? 當立委要不到資料時,國會還需不需要監督? 當監察院無法獨立行使職權時 那降低國會調查門檻是必要手段! 如你說國防資料會不會流到對岸? 那是立委自己需要負責守護與保密! 那是檢察官的職權調查與偵查立委是否保密與洩密! 究竟你是當官還是我是當官? 弊案叢生的現在 國會不能調查? 從根源阻止弊案出現? 藐視國會罪其實最重要的是虛偽陳述予以處罰 國會中虛偽陳述在任何民主國家都是予以處罰,遠到美國近到日本都有刑責 如國會不用誠實陳述,那大家為何要為了司法公正予以誠實陳述? 在國會虛偽陳述會造成預算審查時幾億元的資源浪費,這都不重要? 這在大法官眼中都是認為不重要予以違憲,不知在大法官的眼中何謂誠實必要與重要性? 可以想像需要超然獨立的大法官,無法超然獨立! 那下一個改革的就會是大法官 誰叫我們是民主國家!!! 不是法官治國 別忘了在英國內閣制是議會至上 美國是總統制但有強大的立法權監督
@qwe87101
2 ай бұрын
國會是監督行政的核心,至於監察院可以廢了。
@chinchungtw2000
2 ай бұрын
只考慮到假如立委拿到國防資料可能會留給對岸, 卻不考慮假如今天流出資料的是握有實權的政府官員,而立院卻無法可查的情況。
@xooxoxxo1
2 ай бұрын
國會擴權法是因為要求憲法上沒有賦予的權力,所以違憲 有意見,就去修憲,立法委員是有權力修憲的
@chinchungtw2000
2 ай бұрын
@@xooxoxxo1 4分之3同意才能修憲,難度太高。 但如果立院3/4都是同一派,那又太可怕。 這麼以一來只有朝野達成合作一途, 目前朝野能夠有共識的議題...我看只有像囤房稅這種每個政治人物都有利可圖的議題.....
@qwe87101
2 ай бұрын
@@chinchungtw2000 官員說謊,立委也沒輒,國會只能放水,台灣一直爛下去。
@HongSF
2 ай бұрын
請問律師,這樣的話國會要怎麼對政府監督制衡?
@sworo2000
2 ай бұрын
中華民國各院職權你最好在上網google一下、你還在國會如何監督各院啊😂
@HongSF
2 ай бұрын
@ 所以你認為各個行政部門都能做到自律?有弊案時都能做到不互相包庇? 我希望在以後換非民進黨執政的時候你也能有一樣的想法跟立場!
@sworo2000
2 ай бұрын
@@HongSF 你要求政府各部門做到自律就如同你要求人民要求守法一樣、總會有個檢察部門、在野黨去執行監督,而最後一段話適用於各政黨、相對希望你也有相同想法立場
@HongSF
2 ай бұрын
@@sworo2000 這就是你們的邏輯?真的開眼界了,你把政府官員自律這件事情跟人民劃上等號!?更何況台灣一年上兆的預算都掌握在這些總統指派的人(非民選)手上!然後你又講要在野黨監督!?卻又不給監督權!?你的邏輯很錯亂!
@sworo2000
2 ай бұрын
@@HongSF 政府官員自律跟人民守法,政府會有貪污而人民會違法、這是相同概念…你不懂怎麼轉換一下邏輯概念嗎?既然有相同概念…那麼就會有所謂的機制去制衡監督、政府貪污有相關單位清廉調查而人民違法有警察單位去處置,所以我一開始就不是說很清楚了…請去google中華民國相關單位職權好嗎?…預算是總統決定的嗎?那立法院擋了什麼總預算你要不要講講看?
@Hector_Pedrero
2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要正名為 國會擴權法案
@tonyyoung1991
2 ай бұрын
本來就是叫國會擴權案吧
@ginechaung
2 ай бұрын
弄出這法真是丟人
@JimmyRealTalk
2 ай бұрын
看了立委質詢,只能說狗吠火車。 普悠瑪、超思蛋、疫苗、光電、台鐵後勤管理系統弊案,資料都拒不提供。 花我們的錢,還不講清楚花去哪,甚麼態度阿!混帳東西!
@卡卡東-t6p
2 ай бұрын
哪個資料沒給啊?你在做夢嗎?
@adamtso3368
2 ай бұрын
我好奇的是你們這群藍白側翼,為什麼都不去唸法律系啊?
@王靖瑜-s7t
2 ай бұрын
賺飽了的都跑了啦 告了也可以壓案壓個一年半載 這段期間舞照跳馬照跑 法院再通知垃圾們欸要抓人了 再跑走就好了 要不然就是來法院一趟查無不法可以回家繼續爽了
@wenwegin
2 ай бұрын
不用提供資料給立法院怎麼就輕輕帶過.......?當初疫情期間勞動部曾想替口罩國家隊,要我們基層去調查廠商需求,結果很多都是高登這種資本額很小的一人公司,試劑不用說,連雞蛋都有超思了,這些決策過程主觀機關可以拒絕提供資料?別忘了還有數位身分證塗黑的事,只用民進黨指控國民黨賣台為例子也太偏頗了,那立委質詢台鹽綠能的問題經濟部可以拒絕提供資料?
@rz19740113
2 ай бұрын
不能為了辧案,把官員和人民的人權都踐踏在地,雙手綁起來。
@佛影
2 ай бұрын
@@rz19740113 請對方提供事證 踐踏人權的部份在哪? 哪部分綁雙手@@?
@KuTo_0425
2 ай бұрын
總統 是一個國家最高統領。 哪能被立法院隨便質詢。隨叫隨到。 立法院 隨然有立法權,也沒資格隨便立法 讓自身權利超越總統。 更何況中華民國憲法是五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 各機構之間應該是互相制衡。 立法院 這種立法機關 更是必須好好的制衡,免得無限上綱的立法。 照理說 監察權 不應該由立法院擁有才對。 台灣是五權分立 而不是三權分立[(行政(含考試)、立法(含監察)、司法]。 立法院 應該只有立法權 而沒有監察權。 所以其實立法院 有監察權也是不合中華民國憲法的。 各機關沒有互相制衡就會無限上綱,怎麼能有不被其他機關同意 就能自己搞就可以的權力。 國民黨和民眾黨真的誇張 藐視中華民國憲法和孫中山。 孫中山認為 行政機關擁有考試權將可能濫用私人, 立法機關擁有監察權則將有國會專制的流弊。 所以 在孫中山那個時期 美國國會權力過大 就已經很嚴重的問題了。 也因此孫中山才會提出 五權 把監察權再分出去。 現在台灣的立法院 不但沒有分離出 監察權,甚至還想要擴張自己的權力,執行專制。 人類本性 就是【自私】。 這也是為何 權力 要分散,且互相制衡。 現在立法院 本身就有立法權,還想要把其他權力搞到自己身上。 根本是藐視 民主。趨向專制。 國民黨 民眾黨根本想把台灣改造成 中共2.0
@binladan911
2 ай бұрын
律師說明得很清楚了,不過在某些頻道或者新聞下方,他們會說民進黨買通大法官,政府不可信,一切都是綠共說了算。看了就覺得這些人沒救了。
@潛水貓貓CatDiver
2 ай бұрын
會講出綠共真的超荒唐 共產專制哪還有讓他們在那邊亂的可能 如果真的共 早就用各種莫須有的罪名讓他們被消失了 會講綠共的人真的是蠢到可悲
@SuSuMa-h6z
2 ай бұрын
很多法盲都這樣,支持自己喜歡的政黨沒有錯,但為了支持的政黨而棄國家不顧,讓每次選舉都以意識形態來對立,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真的很悲哀
@張嘉焙-q9i
2 ай бұрын
那要問問聰明的台灣人,為什麼選出這樣的立委~~
@張聖芳-b2g
2 ай бұрын
感覺有更需要修改的法律 例如人民要如何罷免不適任的不分區立委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應該讓百姓有解散國會的權力,就像罷免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這樣
@HungHung-l5g
2 ай бұрын
你說吳思瑤嗎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HungHung-l5g 吳也適用啊
@p0680043
2 ай бұрын
最好有,民進黨只有四成,看看死的是誰,連總統一起來玩看看
@tanneyoung
2 ай бұрын
@@邪惡小鐵2國會調查總統質詢也適用國眾兩黨執政阿 民進黨怕什麼?
@chiahsinc2259
2 ай бұрын
謝謝大法官
@六雪泥
2 ай бұрын
在法庭上做虛偽陳述視作偽證罪 應該也去釋憲一下 接政府標案的全部都應依法圖利罪起訴 所有犯人應全數釋放 依憲法人民有遷徙自由
@choujock5134
2 ай бұрын
7:30 要說就說完整吧,大法官不同意見書明確說明,多數對於「資訊」及「文件」調閱權並無明確交代差別,實務運作上根本沒差,裡面也提到官員說謊侵害的國家利益相比刑法的手段有過之而無不及,在其他國家行政官員說謊要負刑事責任在台灣只需要付起政治責任,然而政治責任卻可以用新聞媒體所影響難道沒有獨裁的味道嗎?在台灣修憲需要3/4立委同意然而具有解釋憲法權利的大法官卻只需要1/2立委同意這樣豈不是那一黨完全執政那一黨就具有解釋憲法的權利了?面對大法官這種頭銜多少法界人士望塵莫及,然而多少人能無視執政黨的提名之恩公正的做出判決,新提名的大法官裡還有總統的選舉顧問,大法官酬庸化越來越嚴重,對國家難道是好事嗎?
@Tattoo1276
2 ай бұрын
覺得這樣不好就修憲啊,順便把立委在國會合法說謊的權利也修掉,大家一起來負同等的法律責任。
@巴姆特
2 ай бұрын
@@Tattoo1276 都解釋完了要修什麼?
@C_Y_1893
2 ай бұрын
立法院修憲具主動及任意之性質,立法委員只要湊齊足夠人數隨時可以發動修憲,且修憲內容可由立委自由創設,只要不違反釋字499所謂「具本質重要性」之基礎憲政原則(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權力分立原則、人權保障原則)即可;反觀憲法法庭對法律的憲法審查,不僅須先有立委、國家最高機關、法官或人民依法定程序提出聲請才能被動發動,大法官對於憲法之解釋亦受憲法原文之文義限制,無論怎麼解釋都僅能以憲法條文及其要旨為依據。 綜上所述,「修憲」和「釋憲」之嚴重性完全不能相提並論,自然不可能適用相同標準。
@qaz205
2 ай бұрын
回應樓主: 問題的根本在於立委還有一種權力 叫做言論免責權以及不受逮捕的特權 我為什麼會提及這個權力呢? 首先立委要如何知道官員說謊? 答:立委要拿出證言或證據來說明 那麼問題就在這! 請問誰能保證立委拿出的證言、證據 是確定無誤的? 請問官員能拿偽證罪來提起自訴告發立委嗎? 答:不能!官員只能到法院自己去消單! 那麼這次改革的第25條 有個很重要的一件事 那就是立委可以對官員罰鍰 罰到官員認罪 這跟把人關到小房間打到認罪有何區別? 別再那邊鑽牛角尖來去解釋什麼 事實就是如此😂😂😂 怎樣你是想讓立委變成錦衣衛是嗎? 先斬後奏就對了是嗎? 要知道台灣現在幾乎沒有機制可以監督立委! 你是以為藍白立委永遠都是多數嗎? 😂😂😂
@卡卡東-t6p
2 ай бұрын
你說酬庸就酬庸啊,那大法官怎麼不是你? 喔,因為你沒有足夠的法學素養,也不是專家中的專家。 要論,請針對法條來論。貼標籤跟國蔥有啥不一樣。抹人酬庸,還綠色大法官,結果不檢討自己修了矛盾的法律,還擴權違憲,長臂管到其他憲政平行的單位,侵犯司法、監察權。 99個違憲,這品質是立法者該推出的?
@whteoff751
2 ай бұрын
拜託一下,公務員最基本考試都要考憲法,以後可不可以先修法,民意代表也要考憲法😂
@林豐睿-p8b
2 ай бұрын
當立委的資格要不要加一個需要先上過法學緒論😂
@muyi363
2 ай бұрын
憲法並無規定總統要去立法院諮詢,所以立法委員立的法違憲哦,所以憲法沒有寫法律有寫的都違憲?還少了立法委員的立法原由吧?依照此解釋方法死刑應該也違憲吧,為何判部份違憲而已?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憲法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 死刑是符合憲法規定,由憲法規定的立法院裡面的立委訂定喔,所以死刑本身是合憲的
@muyi363
2 ай бұрын
@邪惡小鐵2 你的回答無法回答我的問題,就算是違憲的國會改革法條也都是經過總統公布的哦,只是馬上申請暫停處份而已!不能用憲法沒有規定來說明立法委員定的法違憲!
@邪惡小鐵2
2 ай бұрын
@@muyi363 喔,去跟大法官說啊,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藍白黨說了也不算,只有大法官說了算
@muyi363
2 ай бұрын
@邪惡小鐵2 謝謝你的回覆
@btjr447995
2 ай бұрын
一堆立委根本沒有專業性,就是只想搞對立,說話也只想說自己想說的,又想要擴權,一堆被認為違憲的部分,就只會認為是綠色在操弄,永遠都不會思考自己有沒有問題,這做法真的很「紅色」
@巴姆特
2 ай бұрын
同樣的問題 你只要想想今天在野是民進黨的話 問題會有多嚴重 祈禱民進黨永遠執政吧 捅了一個大包
@HungHung-l5g
2 ай бұрын
你到思考很綠色
@btjr447995
2 ай бұрын
@@HungHung-l5g 與你想法不同都直接被歸類成綠色,呵呵
@HungHung-l5g
2 ай бұрын
@@btjr447995 就像你把跟綠色不一樣的想法歸類紅色一樣
@btjr447995
2 ай бұрын
@@HungHung-l5g 藍白一堆做法跟中共紅色都一樣
@stefubill3610
2 ай бұрын
這一屆的在野黨立委,其水準真的不是普通的低。
@孫CL
2 ай бұрын
其實很重要的國會調查聽證會,大法官是原則同意了,
@tanneyoung
2 ай бұрын
之前的釋憲早就有同意了 現在不過是為了民進黨的專制當打手罷了 反正五權有四權都執政黨的是要制衡什麼鬼五權?
@尤健弘-y3n
2 ай бұрын
@@tanneyoung 那是憲法的鍋,得怪孫中山。
@joew4106
2 ай бұрын
真沒什麼好抱怨和不服的 自己選的 沒什麼好抗議的! 司法檢調不公? 換人執政 一樣司法檢調可以換顏色 一樣可以再釋憲回來 一樣隨便你立法 一樣換人唉唉叫 哭天喊地(這個綠的最拿手 )
@璧禎
2 ай бұрын
你不尊守中華民國臺灣憲法,我何必尊從你的處罰,何必尊從你立的法
@qAq9527
2 ай бұрын
😂看到一堆人崩潰覺得哈哈哈
@施昆宏-c3b
2 ай бұрын
裝睡的人叫不醒
@陳柏鳴-j3u
2 ай бұрын
合不合法跟合不合理真的是兩回事
@Jenny26680_playlist
2 ай бұрын
如果立法院真的能不遵守憲法法庭的司法判決,那憲法的權力分立精神就真的成為擺設了。
@ozzysun5478
2 ай бұрын
想聽大法官廢死判決的是否影響地方法院實務操作
@黃俊良-r3y
2 ай бұрын
政府怎麼可以受監督 當然要判違憲啊
@鬼娃恰吉-v6s
2 ай бұрын
藐視國會不是藍白嗎!問的問題要 誰不藐視你?基本常識最少要知道一點
@vandersar1256
2 ай бұрын
謝謝律師詳細地說明!我現在更了解那些立法委員到底有多爛😮💨難怪台灣的法律一直跟不上時代的變化! 不過我還是想說,台灣加油!台灣人民加油!
@水師提督常博起
2 ай бұрын
立委有質詢,提案,表決權。無偵查處份權😅
@awiselen
2 ай бұрын
唉😮💨 洗地成這樣
@king-1987
2 ай бұрын
我就問,他們有想過孫中山先生當初立法的初衷嗎?
@leowang2657
2 ай бұрын
所以我們還是無法阻止官員在立法院說謊擺爛😂
@rz19740113
2 ай бұрын
那是政治責任, 而且, 你有證據你可以打官司, 而不是將尚方寶劍交給立委亂砍
@佛影
2 ай бұрын
@@rz19740113 打啥官司?
@paulchen9464
2 ай бұрын
@rz19740113 只有政治責任太寬鬆了,選舉四年才一次、罷免也耗費人物力。我認為還是要有個準確的罰則來避免官員提供假資訊比較好,很多時候官員說謊就是為了鞏固選票規避政治責任阿😅
@游晉齊
Ай бұрын
@@rz19740113 然後監察院一樣是綠色的?有屁用?
@瑋瑋-k9p
2 ай бұрын
同樣是官員 藍白先約束執政縣市地方官員吧 證明你們真心想改革
@雪寶-l8s
2 ай бұрын
虧你身為律師真的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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