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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研究东亚近代法史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可以为自己的国家提供立法或解释的参照材料。日本在飞鸟时代到明治初期将中国法作为研究中心,并运用于其立法和解释。其次,研究外国法有助于外交、交易或调整家族关系的需要。此外,通过法律制度可以深入了解外国的社会文化。
本讲座试图概观近代法史,尝试将东亚(包括东南亚在内)近代时期划分为条约时期、万国公法时期(或一般国际法时期)、全面引进西方法制时期(继受或移植的时期)以及修改不平等条约后时期,阐述每个划分阶段代表国家的政策法律、具有代表性的法学者或政治人物、进而比较东亚近代法史。"
主讲人:高见泽磨,法学博士,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包括法制史、近代法史和现代中国法。著有《中国法律概要》、《现代中国的纠纷与法 》、《现代中国法入门》、《中国的法律是什么?从治理工具到公民权利》等数部著作,并发表150多篇学术论文。
评议人:李红海,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国法律史和英国普通法,主题涉及普通法的历史、基本理论、司法过程、判例法和宪政史等。著有《英国普通法概论》、《普通法的历史解读》,译有《英格兰宪政史》、《英国普通法的诞生》《英国律师职业阶层的起源》,并发表众多论文。
主持人:孙国栋,经济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国家发展与治理研究所助理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奥地利经济学,货币金融及制度与空间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