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實施後 怎樣把妹會變「不當追求」? | 視在哈LAW | 黃采薇律師 x LI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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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Пікірлер: 44
@zxc77111
@zxc77111 2 жыл бұрын
光是舉證就讓這部法沒用
@志明-m6m
@志明-m6m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一下律師 房屋所有權人 所在地 在追求 心儀對象的 住家旁邊 或對面 這樣能構成 跟騷法嗎?!
@ecvns5368
@ecvns5368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假設*受害者*表現的心生畏懼不明顯,或並無直接清楚的拒絕或表示,就直接報案了呢?每個人的思維想法都有差,個性的敏感度或粗線條也不一樣,*受害者*覺得自己已經表現出拒絕或厭煩等訊息,但*加害者*不一定有接受到這訊息,便被送去看警察了,似乎也不對,但我也不能否認會因此有故意裝做沒接受到*受害者*訊息的人,所以嘛……這部份我認為還是要用道德健康教育比較好……,可是沒有強制力……,唉……,至於追不到就傷害的社會新聞,那問題重點應該不是跟騷了,是得不到就暴力攻擊對方的心理不健康問題,畢竟以現在看來,那些被認為跟騷的,難道都有暴力事件發生嗎?也許要營造一個環境,讓*受害者*可以直接明確清楚的拒絕對方比較好,至於被暴力攻擊的新聞事件,那是另一件事了……,我還是認為,跟騷法管的是法律難管的模糊地帶,所以會成亦善亦惡的法……
@橘花豆
@橘花豆 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律師,如果是不同人在不同時段跟監,例如一天在外,每個定點就有一個人跟監,不管是汽車或機車或大眾運輸工具方式,不停跟監,持續性,請問也適用嗎?網路部份也被竊入,請問也適用嗎?
@MotonariKaga
@MotonariKaga 2 жыл бұрын
有夠表面的解說,感覺自己看條文就好。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透過
@陳浚豪-r5y
@陳浚豪-r5y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跟騷法” 其實沒有必要那麼的嚴苛啊?🤔🤣😡🤷‍♂️ 萬一有些追情族啊 好歹像梁山伯一樣是真心真意那該怎麼辦?(反倒是覺得被追求的那一方不領情 比較像是負心人)😡🤣😩🤷‍♂️ 有時候我還想笑說被追情的人啊不能稍微有自戀或是被人喜愛、愛戴的想法喔?例如:「怎麼有人在盯著我看?🤷‍♂️🤔」「我是否有地方被人喜歡或是憧憬啊🥹🥰」「原來這位某人喜歡我,怎麼不早說呢?💋😘🤣」難道說只有剩男剩女、喪男喪女 才會有我描述的這種想法喔?🤔🤣😭 另外我還覺得像《校園迷糊大王》女主塚本天滿她明明被播磨拳兒喜歡,她卻不知情又不領情 真搞不懂她到底是有多糊塗啊?播磨也有可能會抱怨說「我跟這個某某男生比起來到底有哪裡不好?」塚本天滿從某些角度看可形容為“負心女”啊!🤔😡🤣 P.S.因此我覺得“跟騷法”未免也太嚴重了,有時會覺得愛情的力量真的很偉大🤔😉
@NewChen-p5l
@NewChen-p5l 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好,您是否覺得討債行為也需列在跟騷法?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特定
@詠琪陳-k8m
@詠琪陳-k8m 2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是「跟蹤騷擾防制,小編要注意一下唷!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要求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討論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認識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利用
@黃韋翔-o1m
@黃韋翔-o1m 2 жыл бұрын
那肢體接觸會被羈押嗎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防止追求
@阿操來了
@阿操來了 2 жыл бұрын
社會 現在都靠背景在交友 沒背景大概也找不到對像 只有兩岸開戰 才能改變現況
@user-suhk7jv3djwkoa8naq
@user-suhk7jv3djwkoa8naq Жыл бұрын
沒背景就去找沒背景的啦,找不到也正常,長得醜又沒錢,沒錢又沒能力賺錢,那種被淘汰掉很合理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防止被害人追求
@黃韋翔-o1m
@黃韋翔-o1m 2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女生不走法律以武力來分勝負啊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直接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怎樣造成不當追求
@lin989898
@lin989898 Жыл бұрын
人家不認識你 你卻一直跟著人家,就算 騷擾同樣可以套入
@user-suhk7jv3djwkoa8naq
@user-suhk7jv3djwkoa8naq Жыл бұрын
​@@lin989898不管認識不認識,只要糾纏對方,對方反感就算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通訊
@黃韋翔-o1m
@黃韋翔-o1m 2 жыл бұрын
那請問和異性大小聲算嗎只是被人勸酒對人發火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傳聞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會被告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被告法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被施暴
@黃韋翔-o1m
@黃韋翔-o1m 2 жыл бұрын
別把人弄死就沒事了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冒用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要
@jefferytseng8628
@jefferytseng8628 2 жыл бұрын
規定什麼都沒有用,法條是死的,但是法官和檢察官有各種創意性主觀解讀
@ziffadventure6330
@ziffadventure6330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我就遇到情緒化的檢察官!然後一直跳針反覆問已經回答過的問題!😑😑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被害人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就不要把妹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自卑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上床
@志明-m6m
@志明-m6m 2 жыл бұрын
無三小路用的法令, 屏東通訊行用這條法應對付那個人喔無效! 因為這種人原本就不是正常的人,反而害了一堆正常交友的人 ,你們女孩子有這麼隨便嗎? 1次~10次的追求妳們 有可能答應 約會嗎! 在還沒有追求成功 就可以適用這一條法令了! 所以現在的女孩子真是悲哀啊 有時候看外表或者是人家介紹的, 還不是一樣不了解 到最後遇到渣男 真是好笑! 反而正常追求 的追求者 往往讓人跌破眼鏡了! 所以女孩子 要正常的去判斷 這個男孩子, 是否是 正常 追求 ,假如真的不喜歡 要直接了當拒絕, 不要搞曖昧 ,不要收禮物、 不要接受斗內,讓人引發人家的遐想 ,早晚出事啊! 因為喜歡你的人 才會送禮物 才會斗內, 再來跟一些正常的追求者 做做一般的朋友 ,多方觀察 不一定 還會讓你終身得到幸福 ,至於真正真正真正的不能當作男朋友或老公, 你就跟這位朋友,說清楚講明白讓他找到更適合他的人, 這叫做人與人互動的溝通! 溝通就是最好的橋樑! 假如說要訂定這種豬狗法律, 還不如加重刑責或判死刑 來制止犯罪 , 或者設定一些保護,正常追求男女關係的人 , 勸告一些男男女女, 做不成 男女朋友或老公老婆的話 做個普通朋友也不錯! 絕對要心存正念 不要傷害對方 不一定還有機會 而你自己的人生 也不會毀於一旦🍔🍔🐷🐷🐷🐷🤗🤗🤗🤗🤗🤗🤗🤗❤❤❤
@一一-v6b3n
@一一-v6b3n 2 жыл бұрын
女生本來就不是用追的是用相處的 如果人家都怕了你還要追女生十遍以上 被預防性羈押也只是剛好而已 收了禮物被說搞曖昧 不收被說裝清高 阿反正不管怎樣都是婊子 還不如遠離直男一生平安
@志明-m6m
@志明-m6m 2 жыл бұрын
@@一一-v6b3n 你不認識他!怎麼跟你相處 , 請不要來這邊無理頭! 你是男還是女啊!無名氏, 名字見不得人的1450滾!
@賴元翊-h5m
@賴元翊-h5m 2 жыл бұрын
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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НАШЛА ДЕНЬГИ🙀@VERONIKAbor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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МишАн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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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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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H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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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 had to stand up for the whole family!❤️😍😁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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