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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60周年 #彭明敏 #邱永漢 #林于玄
「我還是被捕了吧?逃了又逃,以為逃過了,但最後還是支持不住,直接跳到了牢裡吧?......如果在台灣乖乖的被捕,被關在火燒島,也許度過了十年的種芋頭的日子就解決了......然而,拒絕這種刑罰而遠走高飛到香港的我,卻必須在沒有鐵窗的牢獄過著不知何時才能結束的流浪生活。」--邱永漢,〈香港〉(1955)
「海島的最後一絲微光,在後面漸漸地消失了。我差不多已經到達了公海,擺脫了國民黨特務的掌握。在我一生中,從未感受到這樣真正自由的感覺。過去十四個月的牢獄和近五年的監視,使我實在無法相信我終於能夠從囚禁脫出。」--彭明敏,《自由的滋味》(1984)
一九六四年,彭明敏與學生魏廷朝、謝聰敏發表「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遭國民黨政府逮捕,判刑八年。一九六五年,蔣介石在國際輿論壓力下下令特赦,獲釋後遭嚴密監視。一九七○年,彭明敏化裝逃亡瑞典,旋抵美國。
解嚴之前,他們走上街頭,走入監獄,走向逃亡和死亡。
解嚴之後,我們走上街頭,走入立法院、教育部,走向水車和警棍。
--自由之路上,為什麼充滿血與淚?
--究竟,什麼是自由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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